維修車間規章制度(通用2篇)
1.維修車間規章制度 篇一
庫房管理是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車間安全管理的重點,為加強車間庫房防火工作,及時解決和消除不安全隱患,按公司有關條款特制定本制度。
1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車間庫房的防火工作內容、職責等,適用于生產油庫、潤滑油庫、工具室、材料室等。
2職責
2.1車間設專(兼)職安全員,全面負責車間各類庫房的安全與防火工作。
2.2各班組長(兼班組安全員)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同時對本班組管轄內庫房的防火工作負責。
2.3各庫房工作人員要對本崗位防火工作負責。
3管理內容
3.1車間各類庫房實行專人、專庫管理,管庫人員要嚴守崗位,非相關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入內。
3.2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
3.3結合本庫的具體情況,管庫員及所在班組要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4庫房內的一切電器設備、線路等,要定期檢查,保證良好的使用狀態。
3.5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整改并上報。
3.6庫房內禁止煙火,嚴防各種火種竄入。
3.7對入庫保管的物資要做好防火管理,并保持庫房通風狀況良好。
3.8庫房內不準拉臨時線,需要動火和拉臨時線的經有關部門同意,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
3.9庫房要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且保養好,定期擦拭、專人負責。
4庫房工作人員要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三懂”、“三會”、“四能”。
4.1三懂: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
4.2三會: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4.3四能: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5火警電話:119。
6未盡事宜,參照公司有關條款執行。
2.維修車間規章制度 篇二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上時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掛好上崗證, 違者每次處以5元罰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車間, 違者罰款10元。
2、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部指令,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 違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3、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并報告質保部和生產計劃部。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將按《質量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4、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和sop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標準,在操作的同時并作好記錄,違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將按《質量管理條例》進行處罰。造成安全事故者將交公司處罰。
5、按照GMP、《醫療器械生產條例》要求對原輔材料、包裝材料進行管理并作好記錄,違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6、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光潔。操作人員下班前均要打掃場地和設備衛生,違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
7、車間生產所剩的邊角余料將由專職人員運出車間,由有關部門統一處理,未按時運出車間,每次處以10元罰款。
8、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違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9、設備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對影響生產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
10、禁止在車間聊天、嘻戲打鬧,違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
11、車間員工必須服從車間安排,對不服從安排、謾罵者每次處以50元罰款,對人身攻擊者每次處以100元罰款并交公司人事部。
12、對盜竊公司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處理。
13、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車間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車間副職分管人員當月罰款金額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額的25%罰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條)。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四、本制度從20xx月xx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