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消防安全責任書(通用3篇)
四、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1
消防安全責任書(裝飾公司)
本人愿意在 裝修期間,擔任防火責任人,并嚴格做到:
1、負責對進場裝修的所有人員進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
2、裝修施工過程中,嚴格要求所有人員遵守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確保施工安全。
3、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火災的發生。在施工作業現場每50㎡配備一個2kg的滅火器,并放置于明顯、易拿的位置。
4、在施工中不大量使用易燃材料(易燃材料須做防火處理),注意裝修材料合理堆放,裝修垃圾及時清運,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5、施工用電配施工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內設漏電保護器,開關箱電源線采用橡膠電纜,裝修過程中用電遵守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用電。
6、保護好樓宇內原有的消防設施,不發生意外情況,嚴禁動用消防器材;如需對裝修戶消防設施進行改造,必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7、如需明火作業,須經客戶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作業。作業時,就近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并遠離易燃易爆材料及物品。
8、不在工地內使用電爐、電熱棒等電熱設施,不使用高瓦數照明燈,嚴禁使用煤氣。
9、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鎢燈、電焊機等,須經客戶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使用。
10、不擅自改動煤氣管道、供電/智能化線路。
11、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如有吸煙者按情節輕重進行相應處罰。
12、凡因違反上述規定所發生的消防事故,由發生事故的施工單位、個人及雇請施工的業主/租戶(住用戶),按規定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裝修施工單位: 聯系電話:
防火責任人: 身份證號碼:
四、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工程質量: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甲方工作
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委托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乙方工作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折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于工期的約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第7條、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其它約定
第12條、附則
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1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四、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材料采購清單把貨物送到施工現場。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乙方提供本材料批次的具有國家權威的檢驗報告。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
2.交貨方法:由甲方指定地點送到,并由乙方負責搬運到倉庫。
3.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其他人員無權接受,特殊情況離外 。
第四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送貨。
第五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為 元/ 。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無權變更。
2.產品貨款的結算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結款單據必須有甲方材料員簽字,否則不予結款。
3.任何一方偽造或更改貨物單據的應付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驗收方法:
1.乙方在材料送到指定地點后,由甲方按國家標準進行驗收,
2.經甲方驗收不合格的禁止入庫,由此給甲方造成窩工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七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并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貨款的 %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 %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九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結款時間由雙方協商。
第十二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