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正式的合同補充協議書(精選2篇)
2026正式的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1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定義
1、“BT”即“建設――移交”,在本合作意向中的意思,指乙方按本合作意向的約定參與項目招投標、負責項目投融資、工程建設全過程的組織和管理,并承擔其期間的風險。在乙方按約定將本工程建成竣工驗收合格備案后移交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受讓人,乙方按約定收回投資。
2、本工程(或本項目):指甲方允許乙方投資建設、并在建設期結束后甲方將以約定回購的'全部。
3、建設期:指本項目的建設周期,從本合同約定的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完成備案之日止。
4、回購期:指本工程承包范疇內的工作內容竣工驗收合格完成備案之次日開始,按約定完成回購款支付之日止結束。
二、投資模式
1、采用“公開招標、整體招商、定向建設、按約回購”的BT模式進行,乙方按甲方規劃內容、設計圖紙和實施計劃等進行投資建設,甲方按約定對建設工程進行回購。
2、乙方為本工程“BT”模式的投資建設方,本工程所發生的所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三、項目投資建設計劃及工程節點工期
由乙方根據甲方建設進度要求編制并報甲方審批。
節點工期安排:
1、__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污水、雨水、給水管網工程。
2、__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路基工程。
3、__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路面工程,達到通車條件。
4、__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路燈、交通設施等其他附屬工程。
如因為拆遷或其他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照節點工期完成施工任務,乙方經甲方批準后可根據實際延誤天數順延節點工期。
四、履約保證金的繳納和返還
乙方需在中標后七日內向甲方繳納本工程項目屬約保證金600萬元人民幣。
本工程工程量完成50%時甲方向乙方返還履約保證金的30%,本工程工程量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返還履約保證金的30%,本工程工程量完成90%時甲方向乙方返還履約保證金的40%。履約保證金到乙方完成上述工程量時必須按約定返還,到期不能按約定返還的,按保證金款項每日0.05%標準支付滯納金,并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五、項目費用核定及承擔
(一)稅費承擔:施工企業應繳納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二)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中,由甲方解決用電事項,拌合站的臨時用地由甲方負責租用,乙方按1200-1500元/畝,年的標準支付租金。
(三)工程分階段審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該項目完整齊備、真實準確的竣工資料、結算書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計(雙方認可的特殊情況除外)。
六、項目成本確定原則(預決算原則)
1、建筑安裝工程費計算依據:依據法律法規,按河南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20__版取費,價格調整方法按照主要材料和地方材料價差調整的文件予以確定。(材料價格以施工期間商丘市定期公布的《商丘市工程造價信息》為準)。
2、項目建設期間,如發生設計變更、增減工程量、增減工程審批,須經甲方同意,工程簽證變更實行聯合會簽制度。乙方按規定程序報批,甲方按有關規定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部門研究并予以書面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認可。甲方保證聯合會簽效率不影響工程建設進度,如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量進度,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建設項目結算價款文件由乙方編制,由甲方組織評審。但須以本條第2款原則作為依據,確定工程款最終價款。
七、回購款支付及融資費用
1、回購總價。
甲方支付的回購總價=工程決算雙方認可價+項目回購期利息。本協議約定的因工程項目移交產生的稅費由雙方協商解決。(該稅費如在決算審定價內,不再計取;如不發生,則不記取。)
2、回購時間。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完成備案之次日該工程進入回購期,回購期限兩年整。
3、每期回購時間和比例
第一次回購時間: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完成備案之日起30日內;回購比例:占工程決算雙方認可價的40%。
第二次回購時間: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完成備案之日起1年內;回購比例:占工程決算雙方認可價的30%。支付金額=工程決算雙方認可價×55%+工程決算雙方認可價×7.995%(中國人民銀行1-3年期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30%)×1年。
第三次回購時間: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完成備案之日起2年內;回購比例:占工程決算雙方認可價的25%。支付金額=工程決算雙方認可價×25%+工程決算雙方認可價×25%×7.995%(中國人民銀行1-3年期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30%)×2年。
質保金為工程決算雙方認可價的5%,從工程竣工驗收合作之日起三年內無息支付。
4、回購期利息
回購期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30%計取。
5、甲方可提前付款,按實際回購期限支付利息。
八、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成立專門機構或指派專人聯系本項目,根據項目建設要求,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有關正式批文、許可、設計要求和必要的技術文件和資料(以清單為準);基建設批手續由甲方協助辦理,并對項目實行
全程跟蹤服務,為項目建設開辟綠色通道。
(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完成備案并審計結束之次日作為工程移交日,從完成移交之日起,該工程的相關風險(除質量責任外)由甲方承擔。同時,該工程進入使用期,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修復。
(四)甲方負責做好項目施工區域或相鄰單位及居民等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工程建設期間乙方與有關職能部門的關系,督促職能部門對乙方合理請求及時辦理。并對乙方在投資建設活動中的民事糾紛,依法予以協調處理,確保良好投資環境,如因上述原因影響乙方工程進度,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若規劃調整、設計變更等造成工程進度延誤,建設期相應順延。
(五)甲方有權全面了解,監督項目投資資金、工程進度等實際情況,要求乙方按建設項目所規定的期限,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并獲得投資建設成果。
(六)乙方上報給甲方的各類合同、文件資料及書面提交的重大問題(不含設計、預決算)送審稿,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雙方認可的特殊情況除外)出具書面回復意見,逾期不答復視為認可。
九、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組建項目部,該部的負責人必須由投資人的副總經理或以上職務人員擔任并常駐項目部,受乙方委托管理本項目。
(二)乙方須在甲方指定期限內(須有書面通知)完成項目建設前期準備工作。結合項目管理實際,制定管理大綱,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制定確保質量、安全、工期、投資控制的有關措施。
2026正式的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與商務西四街商會大廈12層。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乙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原則上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具體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相關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工資中直接扣繳,乙方不持異議。
第八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九條、乙方必須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應當保密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2、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務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3、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在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