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經營合同[匯編](精選29篇)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1
甲方:浙江景川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一、承包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計劃開業時間為: 年
月 日)
二、合作內容:
甲方經營管理的特色小吃街項目內共有7座小木屋售貨亭,現將其中 座租給乙方獨立經營,虧盈自負。。
三、合作管理
1、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監督與管理,聘用人員登記表等相關入職資料、促銷計劃、經營項目名稱必須交由甲方備案。
2、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交經營報表等銷售報告。
3、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本協議約定的經營范圍,不得越權經營,不得哄抬價格,必須按照甲方規定操作。
4、乙方在合作期間,不得在正常工作時間關門歇業。
5、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應積極開展售貨亭的裝飾、前期準備工作。
6、乙方須遵守甲方運營部的管理制度及參加甲方的各項培訓和會議。
7、乙方承諾在合作期間每年至少做不少于次促銷。
8、乙方必須取得工商、衛生等部門核發的證照;工作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
9、乙方承諾所經營項目與其他承包方不同。
10、乙方如需調整售賣商品時需經運營部經理同意。
11、為了維護景區整體形象,乙方必須與甲方統一著裝。
12、乙方承諾不經營欺騙消費者的項目。
13、乙方如出現食物中毒等事故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14、乙方如需轉讓必須經過甲方,轉讓價格由甲方制定,轉讓后甲方收取5000元手續變更費。
15、甲方員工消費享受8折優惠。
四、乙方提供的條件:
1、具有一定的.餐飲經驗和人脈關系。
2、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五、甲方提供的條件:
1、甲方負責場地、木屋售貨亭的提供
3、提供海報、工作服。
六、費用分攤
1、場地木屋管理費合計 萬元/年。
2、乙方負責人工費用、商品耗材、水電費等。
七、結算方式:
乙方按市場價對游客出售所需商品,水電費每月底由公司統一收取。
八、違約處理:
1、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合同簽訂后,乙方私自將售貨亭裝讓他人。
(2)乙方擅自利用甲方的景區資源從事非法行為。
(3)經核實,乙方連續三天無故未開門的。
3、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撤消,均需以書面形式作出通知,并蓋章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嚴格執行之,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等國家法規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 方:浙江景川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2
發包方(甲方):餐飲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餐飲有限公司
甲方為經營××酒店,已承租了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廣場××室房屋,并已進行了前期裝修和部分開業準備工作,共投資人民幣×萬元,現甲方因缺少開業所需的資金、流動資金以及在上海地區經營管理酒店的能力,該酒店目前無法開業。
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該酒店交由乙方承包經營的相關事宜,特達成以下協議,以茲遵守:
一、酒店的承包
甲方同意將該酒店發包給乙方,乙方同意承包經營該酒店。
二、鑒于甲方缺少開業所需的資金及流動資金,該酒店尚不具備開業經營條件。為此,乙方同意代甲方投資人民幣300萬元,作為其余開業資金及經營流動資金。該投資甲方同意以承包金抵充,分期償還乙方。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八年,自酒店全部交接之日起計算。
本協議下述所稱的每年或每個承包年,均指自承包期限起計之日起連續計算12個月期間。
四、承包金額及支付
1、每年的承包金為人民幣陸拾萬元。
該承包金一次性包死,不因任何因素而調整。該酒店及其設施、設備、裝修等,不另行計取費用。
2、支付:
前五年每年的承包金,直接抵充乙方投資,無須另行支付;以后每年的承包金,乙方應當于每個承包年期滿前,一次性向甲方交納當年的承包金人民幣陸拾萬元。
五、酒店的交接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應當將該酒店移交乙方,包括酒店所在房屋、設施設備、酒店用品等財物及財務賬簿、收據、發票。
六、經營管理
1、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乙方有權自主確定具體經營方式,包括在承包期間將酒店的全部或部分經營項目委托第三方經營管理。
2、承包期內,乙方負責以甲方名義開展經營活動,使用甲方的營業執照等經營手續。但酒店開業所需的衛生、消防等經營手續及其年檢,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予以協助。相應的營業執照、衛生、消防等經營手續,原件由乙方保存。
3、乙方承包期間,由乙方以甲方名義選聘員工,員工工資由乙方負責。
4、乙方自建財務賬簿,并負責經營中的賬務管理,收據、發票等由乙方保管、使用。
5、乙方應當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照章納稅,如發生偷漏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造成甲方被處罰的,由乙方賠償甲方。
6、乙方承包期間,如須以甲方名義出具文件或需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7、乙方經營期間,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進行裝修、改造或增添設施設備或增加經營所需的其他物品。乙方的新增投資在雙方承包結束時,甲方按評估值補償乙方。
七、相關費用及責任的承擔
1、乙方承包經營期間該酒店所發生的`水費、電費、采暖費、排污費等費用,乙方承擔。
2、乙方承包期間,該酒店所在房屋的房租由乙方負責交納。
3、乙方經營期間自負盈虧,乙方承包經營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經營的利潤全部歸乙方所有。
八、維修
酒店經營過程中,如因甲方前期裝修或設施設備發生的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如系正常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
在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如酒店及其設施設備需進行大修或更新等,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加強修理廠的生產經營和安全管理工作,不斷提高技術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甲方同意將其部分維修車間承包給乙方經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冠以甲方名稱在甲方的場地和經營許可范圍內承包經營(所承包的修理車間至少留___________個車間維修進站營運客車),不得另作他用或轉包給他人,乙方承包車間經營時所產生的一切成本費用及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在經營上自負盈虧。
二、乙方及乙方聘用的人員與甲方無任何勞動人事關系,但所聘人員須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要求。
三、承包期限_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甲方繼續實行對外承包經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四、承包金額及相關費用交繳方式:
1、乙方承包車間位置見附圖,自東往西,標號為3至6號共________間,每間每月_______元,四間合計月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
2、本《合同》簽訂之日即一次性交納承包金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
3、乙方承包車間所使用的水電費由乙方承擔,水電費按市價計收,每月收到甲方的水電費收繳通知后的___________天內交清上月的水電費用。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承包車間的面積和作業項目配置滅火器及其它消防設施,監督指導乙方做好消防工作。
2、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所發現或用戶投訴的問題進行調查和處理。
3、對客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連帶或非連帶的責任,乙方若主張或要求其維修服務費相關的民事權利均只能直接針對客戶。
4、甲方根據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對乙方進行技術和服務質量實際監管,建立管理臺帳,并為乙方出具相關憑證。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約收取維修服務費。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客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并且不符合約定的其它要求。
3、乙方有權對客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為進行投訴,可要求甲方協助處理或依法主張合法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客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行業標準、規范,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為進廠維修的機動車客戶提供維修服務時,服務項目不得超越甲方的《經營許可證》明確的范圍。
4、乙方在甲方的監管下按《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向客戶提供可靠服務,并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維修質量和安全方面的全部責任。
5、乙方須保管好甲方配置的消防器材及其他消防設施,遺失或被盜由乙方賠償,屬非正常損耗的由乙方補足、補齊。
6、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完善車輛維修檔案管理系統。
7、乙方須協助甲方做好廠區的清潔衛生工作,,生產作業期間所產生的各種垃圾要自行清理消除,廢油等須及時并妥善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染。
七、違約責任
(一)乙方對客戶所提供的服務與維修合同不符或違反行業管理規定造成商務事故或安全事故的,乙方須承擔相應的技術和安全方面的全部責任。
(二)拖欠費用的,甲方除追回欠費外,另按每逾期一天收取乙方欠款總額1%的滯納金。
(三)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扣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
1、乙方無正當且充分的理由拒絕為客戶提供車輛維修服務累計達___________次;
2、乙方受到客戶一般有效投訴累計達到___________次;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仍未能糾正;
4、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被甲方發現的;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承包合同(但承包合同終止前乙方產生的各項債務的責任不能免除)。
1、乙方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將車間轉包他人的。
2、拖欠各項費用滿___________個月的。
3、嚴重違反合同有關約定的。
八、其他約定
乙方在承包期間,以甲方內部承包者身份對外經營時,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如發生維修質量事故、商務事故、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擔。
九、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處理。合同期內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政府行為、自然災害、場地改造、公司規劃等)致使修理廠生產中斷的,中斷期不計入合同期限,中斷消除后乙方可繼續使用場地,甲方不負責任何責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執行的,甲方退還乙方已交納但未使用期間的承包金及押金。
十、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4
甲 方:*學校
乙 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工作責任,杜絕工作糾紛,更好地履行好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承包經營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具體實際,經學校校務會多次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投標方式:
明標
二、中標金額:
三、付款期限:
中標后三日內交清全部承包款和保證金,再簽定合同,否則逾期作自動放棄承包權處理,甲方將不退還乙方投標保證金。
四、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為壹年,自xx年下期開學至xx年上期期末結束止。承包期內,不得轉包他人,如果乙方自行停止經營,甲方不退還乙方承包款。
五、經營范圍:
乙方可以在校園內經營文化用品、煙、酒、飲料、水果、糕點等成品副食,不能經營生煮熟食品和國家及有關部門規定的禁營物品,不能經營租書或電子游戲,不能搞有獎銷售等。
六、履約保證金:
乙方承包后交甲方保證金壹仟元整(¥1000元),損壞公物照價賠償。嚴格履行合同,嚴格服從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及衛生部門監管,期滿后如數退還。若有違反,從履行保證金中按合同條款酌情扣除。
七、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小賣部用房一間。
2、甲方為乙方提供貨柜、貨架各一個。
3、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表一只、電燈2盞、電源插板2個、門鎖2把。
4、禁止其他任何人在校內擺攤設點。
5、領導并管理乙方的營業工作,監督食品衛生及安全工作。
6、監督乙方經營商品的價格,嚴禁乙方哄抬物價。
7、對乙方經銷食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嚴禁“三無”食品及腐爛變質食品流入校園。
8、如發現乙方經營嚴重危害學生身心健康的不衛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權沒收并勒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不退承包費)。
八、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經營國家規定符合衛生許可條件的食品,不能經營“三無”食品及霉變食品,如發生中毒或其它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含刑事、民事、經濟賠償、自動辭職、終止合同)。
2、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監督,嚴格遵守小賣部安全制度,并在甲方指導下開展營銷活動。
3、乙方自行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部門規定辦理的各種證件,其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不得以各種理由向學校、班級攤銷或強行推銷任何商品。
5、校內經營價格應與校外市場價格保持平衡,乙方不得要求學校保證消費的學生人數。
6、無條件配合學校迎接上級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衛生檢查。檢查不合格,如罰款等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7、不得以任何理由少交或要求退還承包費(如學生早點、飲水、學生中餐、學校布局調整、生源減少、停電等原因)。
8、乙方自負所用的全部水、電費。
9、乙方負責小賣部室內及門前縱橫2平方米范圍內的清潔衛生,清潔檢查按學校環衛細則執行。
10、乙方銷售攤點不得向小賣部門外延伸。
11、嚴禁乙方向學生銷售煙、酒等,違反一次罰款50元。
12、嚴禁乙方銷售瓜子等食品,違反一次罰款30元。
13、嚴禁乙方向學生搞一周以上的賒帳,違反一次罰款20元。
14、承包到期后,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存貨。
九、其它相關事宜:
1、小賣部不使用id卡消費,不得接受學生用id卡進行賒帳。
2、如遇特殊情況學校放假,學校不具有向乙方通知的義務,由乙方主動向甲方了解、詢問,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學校概不負責。
3、承包合同一經簽訂后,乙方的經營就開始自負盈虧,即使因學生人數減少或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小賣部經營虧損,也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如果停電,甲方不承擔為乙方提供發電的責任。
5、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6、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私人住宅。
工程地點: 社,甲方原有住宅院內。
工程內容:設計圖以內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積:共148.8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xx年3月8日(農歷二月初一)。
竣工日期:xx年7月8日(農歷六月初六)。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02天。
四、合同價款
工價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總面積148.8平方米,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26780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總價款。第一次在基礎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的30%,即8000元;第二次在主體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的30%,即8000元;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的30%,即8000元;剩余10%(即2780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無重大質量問題,由甲方全部付給乙方。
五、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按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2)按期付款。
(3)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各種材料。
(4)在工程開工前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2套。
(5)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或私自變更設計圖紙的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圖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需對原設計作出更改,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保證工程質量。
(3)保證工期,按時交工。
(4)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哪些材料,乙方應提前2-3天告知甲方,以便及時購置。乙方應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得浪費材料。
(5)在每一項分項工程完工后,乙方應征得甲方驗收同意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應重視安全生產,一切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收購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與乙方簽定協議,負責處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潔工作必須按照XX市衛生防疫站,衛生局和環保局的規定進行。如有違反深圳政府的規定及行為,甲方將負全部責任。甲方必須全部負責為乙方處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認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費用。
2、甲方指定一個或幾個人員做專職的“垃圾處理服務人員”。他們將負責從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規定的垃圾。無論何種天氣(雨天、雪天、冷天、熱天等),垃圾的清運工作每天都要照常進行,包括節假日在內。
3、甲方準備一份其指派的專職服務人員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須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給乙方的管事部經理。每兩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每天的值班時間如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甲方將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來管理自己的員工,每天從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員工在垃圾房內清理垃圾,每天清運垃圾的時間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要時刻聽從乙方管事部經理、其助理或當值負責人的管理,并必須把待運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齊、妥當,保證垃圾處理的周圍環境整潔、干凈達到乙方規定的衛生要求。
5、在乙方人員對垃圾房和周圍環境進行定期的維修,清潔衛生工作時,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必須給予大力協助,使得此地區的衛生狀況符合XX市衛生保疫站及街道辦事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6、對于將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員,甲方要提供他們的登記照(兩張),身份證和完整的人事資料。此外,每個甲方的指派服務人員必須交有效健康證,以證明他們沒有傳染病或其它健康問題。
7、如甲方指派人員不具備第6項要求,這些人員不可以在乙方管轄區內的酒店任何地區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項條件的人員替代。
3、 招待餐及經理餐按每人/每餐 元標準,需要時甲方可預先提出新標準,乙方則按標準做好,力求做到客戶滿意。
4、 菜式備選品種每餐不少于 個(其中葷菜類不少于 個),經常輪換。早、夜餐品種不少于 個。
5、 膳食供應時間:早餐 : — : ;午餐 : — : ;
晚餐 : — : ;夜宵 : — : ;
通宵餐 : — : ;
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向乙方提出變更就餐時間,乙方應于積極配合,并須準時開餐,做到飯熱菜香。
6、 夏季期間,根據勞動部門的規定,當氣溫在35℃及以上時,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向甲方員工供應消薯飲料(冬瓜湯、涼茶、粥品等),供應數量由甲方確定,乙方只收回物料成本。
7、 乙方銷售的食品,應做到價廉物美,在原材料進貨價格的基礎上獲取利潤應控制在25%以下。
六、 衛生管理和環境保護
1、 承包期內,乙方應搞好轄內的環境衛生工作,噪聲、污水、煙塵排放應符合國家標準,飯堂內外保持衛生整潔。
2、 垃圾污物應按指定地點放置,不得隨便舍棄。
3、 應按有關規定自覺接受衛生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工作檢查、監督。
4、 廚房用品具嚴格實行一洗二過三消毒的規程。
5、 不得出售任何變質或受污染的食物。
6、 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通過勞動部門指定醫院(或防疫站)的體檢,并領取飲食行業健康證。
7、 乙方在實際操作中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所導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 制度的建立
1、 承包期內,乙方應健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并嚴格按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放火、防毒、防盜、衛生管理、物流采購和供應等方面。食堂全天均應有員工值班,嚴防類事件發生。
2、 乙方應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飯菜食品的衛生安全工作,若發生責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和檢查。
3、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廚房水、電管線路的維修保養,小故障三小時內完成處理工作,大故障不超過八小時,不可抗力的不在此限。
八、 結算方式(與甲方行政或財務負責人面議)
九、 違約責任
1、 乙方在承包期內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糾紛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2、 甲方保證乙方的經營環境不受內部或外來部門的干擾,一旦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理順。
3、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4、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應膳食,(如故意切斷乙方的水電供應)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 甲、乙雙方對應付對方的有關費用,補助等,應按合同規定要求按時計付,愈期未付的每天加罰1%滯納金,逾期最多不得超過十天,超過十天視作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6、 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或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者,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十、 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審理。
十一、 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十三、 附件《 》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十四、 甲方同意在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后,乙方需在 月/日內進入甲方食堂正式承包運作,本
合同的承包期限從乙方正式進入甲方食堂承包運作之日起生效,此條款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8、對于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員不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遺失、人身意外、傷及第三方(財產或人員),甲方必須為他們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及索賠。
9、甲方必須承擔垃圾處理涉及的一切費用,包括(堆放、運輸、處理管理和其它),這些過程與清潔乙方垃圾房里的垃圾相關。甲方處理全部垃圾時,必須嚴格遵照深圳環衛局的管理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其全部后果及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賠。(甲方不負責酒店任何裝修垃圾。)
10、乙方員工不得擅自售賣酒店承包給甲方范圍內的垃圾及廢品。乙方負責給甲方水、電清洗垃圾房,房內外地面、墻壁、地溝、天花、窗戶等環境設備。乙方垃圾房的滅蚊、滅鼠工作、藥物由乙方提供服務。
11、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轄區的甲方人員,當他們履行其職責時,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人員守時、忠誠、老實、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處理垃圾時,如果甲方指派人員發現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無論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員都必須及時歸還給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里規定的可賣垃圾外,任何情況下,甲方指派人員都不準從乙方管轄區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發現甲方指派人員正在拿乙方物品,而這些物品并不屬于可賣垃圾范圍,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4000元(人民幣)的罰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員有嚴重過失,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會退還甲方按規定已預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過失情節的輕重程度將以酒店“員工手冊”為標準。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當值時必須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保安及衛生的規章制度。
16、甲方必須按此合同規定的次數及時清運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運輸車必須憑乙方保安人員(或其指派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的出入通行證出入乙方管轄區域。
17、此項協議中所有費用將由甲方負責,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繳交保證金人民幣捌仟元整(¥8,000.0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任何違例事故,協議期滿時退還給甲方。甲方應于每月十日前按時向乙方繳納該月管理費人民幣肆仟元整(¥4,000.00)。18、由乙方從其管轄區各處收齊合同第19條規定的全部可賣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9、以此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要求為前提,乙方在此聲明:下列物品屬于“或賣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類剩菜剩飯等 (乙方不再使用)
各類紙包裝及空盒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鋁、錫制盒或罐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玻璃瓶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用過的食用油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泔水(不可以倒進市內排水系統里)
各種供動物食用的垃圾 (人適合人類使用)
20、對于需要在酒店內使用的某些可賣垃圾,乙方可以隨時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愿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這些垃圾而提出賠償或補償。不過,乙方會保證這些垃圾在第21條規定的時間處理。
21、乙方聲明:按此合同規定,甲方是可賣垃圾處理的獨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內,就可賣給垃圾處理一事,再與第三方簽約。但是,若XX市環衛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規定就不適用。
此合同的終止:
a、乙方將有權提前解除協議而無須作任何解釋。
b、如果有關省市或政府部門通知乙方終止合同(或者省、市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如果發生此情況,甲方無權要求賠償或補償損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預付風險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書之日算起)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通知書告知對方其要求終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且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預付給乙方的款項。
22、此合同之有效期為壹年,即xx年02月01日至xx年02月01日。
23、如果雙方合作良好,服務到位,則會在此合同到期時,續簽合同。
24、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會
乙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以下空白)
倉庫營業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寄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堆藏及保管寄托物訂閱倉庫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將所有開標記載物品寄托與甲方營業_________倉庫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甲方保管寄托應注意妥善加以保管,并隨時注意檢查以保持該寄托物原狀完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定的下列保管費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的義務。價目表(略)
第四條前條保管費支付時期約定每月_______日,乙方應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一次。
第五條甲方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稅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
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為限。
第六條乙方對寄托物除于寄托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寄托物有發生危險的性質或瑕疵的,免其責任,因寄托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本契約了后甲方即無繼續堆藏及保管寄托物的義務,而應將寄托物返還于乙方或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主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托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甲方依前條規定行拍賣權就寄托物拍賣其所得價金,扣去因拍賣所發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遲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余甲方應將余額交付于應得之人。
第九條甲方因寄托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以達清償的目的,對于寄托物可行使留置權。
第十條甲方對于寄托物應盡善良管理之責,如因其所保管寄托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托物。
第十二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料非習慣或有不得已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托物。
第十三條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前項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寄托物,但甲方因不可歸現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為堆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保管期間屆滿后甲方應將寄托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甲方返還寄托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倉庫所在事由轉使第古代代為保管的,得于寄托物的現所在地返還。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6
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乙方縣鄉村村民小組。
負責人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縣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縣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7
甲方:湖南眾誠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聯系電話: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甲方《經營管理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簽定如下承包經營合同。
一、雙方同意,乙方與甲方不形成勞動關系,甲方所設的預結算部由乙方承包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主分配、自負盈虧原則。
二、承包經營方式
1、甲方招投標項目的預結算均交由乙方編制。
2、根據甲方年度工作計劃,乙方在年完成的經濟指標保底/ 萬元。
3、乙方按公司預結算收費標準收費,由甲方財務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收取,其中的 70 %由乙方支配,作為預結算部人員的工資及獎金分配; 30 %由甲方支配,作為辦公場地使用費和管理費用。
4、甲方不再收取乙方辦公場地使用費和其他管理費。
三、其他費用承擔
1、甲方承擔乙方經營過程中的以下費用:辦公耗材、電費、水費、餐費。
2、乙方承擔經營過程中的以下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聘用員工的工資、獎金、社保等。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①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管理制度對乙方聘用人員進行人事、紀律、形象、懲處管理,有權要求乙方辭退不遵守甲方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的人員。
②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個人常駐甲方辦公室經營的基本條件,即:辦公室、辦公桌、椅以及就餐條件。
③甲方公司項目外的投標預算業務,在項目經理沒有特殊要求時,應安排乙方編制,并由乙方填寫《投標預算編制費審批表》合理收取相關費用,甲方經營部主管領導審批,監督費用的收取。
④乙方如因投標預算原因導致投標項目廢標,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5000—10000元/次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⑤乙方收取的公司項目預結算費必須全部上交甲方財務部。甲乙雙方每月對收取的預算費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甲方依據約定扣除乙方每月應上繳的金額,剩余金額甲方分兩次返還給乙方:總金額的60%甲方按月返還給乙方,總金額的10%甲方在年底一次性結算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權利、義務
①負責甲方在建工程項目款、安措費、項目結算的'核查、支付及使用過程的監督工作。
②參加甲方項目的圖紙會審、合同評審、技術交底等工作。
③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定的工程預結算收費標準自行決定下浮數額,但應服從甲方收費安排。 ④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員必須將勞動合同報甲方備案,服從甲方管理,且與甲方無任何勞動關系。
⑤乙方應服從甲方自營項目及正常經營業務的工作任務安排,不得無故拒絕甲方安排的工程預結算業務。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
⑥乙方(包括乙方所聘工作人員)在經營過程中,應嚴格恪守職業道德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秘密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的權利。
⑦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債務、債權,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和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五、其他
1、本合同期限為兩年,從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如需續簽,則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辦理。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
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財務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4、《預結算部投標預算收費標準》附后。
甲方:(蓋章)
授權委托人:
年 月
乙方:年 日 日月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8
發包方:________ (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下稱乙方)
為發揮甲乙雙方各自資源優勢,使甲方所有的飯店取得更大經濟效益,甲方根據需要將飯店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未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以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保標的
甲方發包的標的為甲方正在經營使用的飯店,包括營業用房、店內設施、各種證照等。(具體見詳單)
二、 承包期限:
暫定 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及繳納方式
1、承包費用為________元人民幣。在合同生效后當日付________全年承包費________元;在第一個承包年期滿前一個月內付清下年度承包費,以后以此類推。
2、乙方應向繳納________元的承包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合同自然終止時予以退還但不付息。
四、 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收取承包費用;
2、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中的衛生、安全、治安、消防、綜合治理進行監督檢查;
(二)甲方義務
1、進行發包的飯店有獨立產權,且對外沒有任何債務及糾紛;
2、提供設備現完好無損、且正常使用的;
3、使用的各種證照合法有效;
4、使用的水電氣正常使用;
5、維修保養。
五、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 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 有權自主聘用工作人員,包括現有人員。
3、乙方可更換經營使用的證件負責人。
(二)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應根據約定繳納承包費;
2、乙方應根據相關規定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予以協助。相應的營業執照、衛生、消防等經營手續,原件由乙方保存。
4、乙方應當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照章納稅,如發生偷漏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造成甲方被處罰的,由乙方賠償甲方。
5、對甲方所有的設施、設備及時進行檢查、維修,如出現非甲方原因的損壞,乙方應進行賠償;
6、甲方的營業用房,由乙方維修并承擔費用;
7、乙方經營用電、水、氣等根據標準由乙方向繳納;乙方經營中的各種費用包括行政機關收取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因經營需要,乙方經甲方同意后可對甲方的房屋進行裝修、增添設備設施;
9、經營中發生的勞資糾紛、行政處罰、債務糾紛等均由乙方處理并承擔費用;
六、特別約定
1、因經營需要,乙方重新裝修或增添的設施設備,在該合同終止或解除、到期后,屬于乙方投資的,如乙方能自行拆除且不損壞原有狀況的',可由乙方拆除,如不能拆除,乙方不得拆除且甲方不給乙方補償;
2、因乙方原因使該合同未到期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繳納的承包費用及承包保證金不予退還。
3、因政府搬遷或政府行政命令,該約定的渭南迎賓館飯店停止經營、另行選址等,合同自行終止,且不按甲方違約處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據應根據約定履行義務,否則視為違約;
2、甲方未按約定交付標的物,或給與乙方必要的協助,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
3、乙方未按約定交納租金,逾期的按應交租金的日萬分之三承擔違約金,逾期20天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乙方違反相關規定,被行政機關處罰、員工投訴、負有債務等,影響甲方聲譽、對外形象的,乙方應自行處理并承擔費用,同時應承擔________元的違約金
5、應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設施、設備損壞或給他人造成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4、合同屆滿后,雙方可續簽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九、標的物的交付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_____日內將發包標的移交給乙方,并辦理移交手續,見詳單;
2、合同終止、解除或到期后,乙方按照原移交清單向甲方移交發包給乙方的財物,如設備設施損壞,乙方折價賠償或重新購買。
十、其他
1、 承包結束時包括終止解除,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的場地、設施、設備、工具等全部清還甲方,清理自身設施設備的拆除工作并保證清理完結。
2、 承包期滿時是否續約或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
3、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誼,將由雙方協商處理,形成書面材料作為合同附件。
4、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本著公平合作互利互惠之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員工食堂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廚房、餐廳、全套廚房設備,負責水、電及燃料的供應和乙方廚工的住宿。
2、甲方負責廚房設備的維護,若財產發生人為破壞,乙方照價賠償。
3、乙方自行采購、加工、自負盈虧。
4、乙方自行安排廚房員工,并負責廚房員工工資福利。
5、承包期內必須添置或更換廚房設備,由乙方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負責。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履行合同,做好協調工作。
(2)甲方對乙方飯菜質量、服務水平及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強對員工的教育。
如乙方員工有不良現象發生,甲方應提出警告和處罰。
(4)在日常工作當中,由于乙方的疏忽造成開餐延誤過久,甲方則有權對乙方做出經濟處罰。
(5)甲方應在乙方進駐食堂半個月內,每天提前把就餐人數報于乙方,以供乙方備餐。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食堂的經營管理,具體包括食堂人事安排、菜肴的搭配與制作、就餐環境衛生、服務等。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和食品衛生標準,嚴禁供應腐爛變質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鮮和衛生。
(3)乙方必須按時供應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營養搭配好。
(4)餐后認真清洗食具并做好消毒工作,食堂內部、用餐大廳保持清潔衛生。
經常清理食堂內外水池,下水道,確保暢通。
經常清理灶臺及炊事用品污垢。
(5)做好消除蚊、蠅、鼠害。
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若發生一切事故,乙方付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6)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異味、生熟物品分開存放。
(7)乙方按時開餐,不得隨意耽誤開餐時間。
(8)所有食堂工作員工工資和福利均由乙方負責。
(9)廚房員工應遵守甲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廚房紀律。
不得隨意出入甲方車間和辦公區域,如有違反者,甲方可按甲方的規章制度處罰。
三、伙食標準:(以下餐標,不含稅金)
1、早餐______元
2、中餐_____元_____葷_____素_____湯
3、晚餐_____元_____葷_____素_____湯
四、開餐時間:
早餐:_______________
中餐:_______________
晚餐:_______________
五、結算方式:
乙方先墊付甲方一個月伙食費,雙方于次月頭5個工作日內進行餐費核算,甲方應在核算后3個工作日之內,以現金或電匯的方式一次性付清給乙方,不得拖欠。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年。
其中第一個月為,試用期滿后若雙方無異議則進入正式合同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條例:
合同期滿一個月前,若甲方有意終止合作關系,須提前20天通知乙方;
乙方有意終止合同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員工就餐后有食物中毒事件,經醫院確診為食用乙方飯菜且非因食用者個人因素所引起的,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可隨時終止合同。
2、甲方乙方伙食費達30天,經乙方多次催要無果后,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3、一方無故隨意終止合同的,須賠償對方最后一個月餐費的20%。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十、其他:
若市場價格普遍上漲,漲幅在15%以上的(以簽訂合同時價格為標準)則乙方有權提出適當調高伙食標準的要求經甲方同意后裁決,從而不致影響飯菜質量。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10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此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于___訂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為著合作經營共同發展之目的。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___酒店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內物品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___酒店位于___省___市____區,營業面積共___平方米。具體可營業范圍為___等。
2.將___酒店的經營權移交給乙方經營。
3.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經營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共___年,承包期滿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第三條押金及租金支付(以人民幣計)
1.該承包金一次性包死,不因任何因素而調整。該酒店及其設施、設備、裝修等,不另行計取費用。
2.承包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每月租金為___元。包括場地租金。每月10號前需繳納當月租金。
3.計租日期:甲方工程及房間配臵完成可交付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之日起一星期后開始計租,乙方應在相應本合同簽訂后將全部經營手續移交乙方后支付甲方首月租金。
4.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員工工資及提成、營業宣傳、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甲方應無條件配合。
5.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2項和第3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和甲方確認的票據方式向甲方交納,由甲方出具發票。
第四條酒店的交接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應當將該酒店移交乙方,包括酒店所在房屋、設施設備、酒店用品等財物及財務賬簿、收據、發票、營業手續等。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合同約定提供___酒店給乙方經營,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管理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不可抗拒因素例外)。
5.免費提供停車場和室內廣告給乙方使用。
6.甲方必須按照房間配備協定(另訂)來配齊房間的各類設備設施固定資產(如客房電視機冰機等各類營業所需的.設施)及數量。
7.甲方需負責酒店的工商、稅務、消防、衛生等相關執照,確保乙方正常經營。需提供正常營業需要手續,如消防驗收,營業執照審核合格等。如未合格因此產生費用由甲方負責。
8.甲方所列權利及義務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因甲方原因停水停電或因各類甲方需提供的驗收未達標非正常停業一日由甲方減免乙方當月二日租金,當月連續非正常停業連續超過7天(含7天)或當月共計超過10天(含10天),需減免當月租金。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主體做任何改動。
2.負責經營過程對酒店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酒店所有固定資產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否則按價雙方協議賠償。自然損壞不作賠償。
3.經營期間,經營設備損壞或報廢,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
4.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5.在承租期內經營自負盈虧,其對內、外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6.乙方應依法納稅,因乙方偷漏稅收造成甲方受處罰等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如發現承包范圍內影響安全隱患,如乙方改動產生的安全隱患應及時維修,屬于甲方負責維修范圍之內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維修,因乙方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承擔日常消防安全責任并且承擔消防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
9.承擔所聘用人員的社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待遇等費用和責任,甲方出具有關手續。
10.乙方在經營期間造成一切違法行為,屬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有權將全部或部分項目轉讓他人經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均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的損失。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萬元并全額退回押金,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2.經營期間若發生重大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自然災害和社會事件,雙方因相互體諒對當時租金或承包事宜作出修改或調整。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兩份。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補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11
甲方:(發包方)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現根據《_____》等規定,對甲方餐廳的承包事宜進行約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簽訂承包經營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其位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之______餐廳發包給乙方作為餐廳使用。乙方自主經營,_____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該餐廳實測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結構為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另行給予乙方裝璜時間______天,期間免交承包費。承包期間甲方將餐廳交付乙方使用,無條件提供餐廳所需各類證照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消防批文、環保測評批文等。
第三條甲方承諾在乙方承包期間,不防礙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根據其有關財務法規及規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乙方承諾不破壞餐廳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
第四條乙方在承包期間,準時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承包金的具體支付方式及金額為______。
第五條合同期間餐廳的水、電、煤、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甲方交付餐廳時已配備的設施歸甲方所有,經雙方清點后簽字確認。乙方應保證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損壞。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承包期間,乙方發現餐廳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保證交付餐廳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第八條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2、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煤、通訊的正常供應及使用。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包括各行政部門及餐廳之房屋所有人)。
4、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餐廳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甲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6、應及時辦理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各類證照的年檢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受干擾。
第九條乙方權利
1、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2、擁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3、乙方享有經營期間的人事任免權,所有員工均有乙方招聘,如出現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餐廳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承包金并變更有關承包金條款。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承包經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承包經營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
5、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證照不全或不及時的進行證照年檢或未盡責進行對外協調,無_____常開展餐飲業務,致使承包經營目的不能實現。
6、甲方未按時交付承包經營之餐廳,經乙方催告后______日內仍未交付。
第十一條乙方違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廳,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人為損壞餐廳設施而不賠償,在甲方給予的寬限期過后仍拒絕賠償的。
2、乙方逾期超過?日不交承包金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餐廳用途的,擅自將餐廳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在餐廳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二條本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的,應于合同期限屆滿前十五日之內向甲方提出續約要求。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的未盡或修改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修改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12
甲方(發包方):身份證號碼:乙方(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當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標的物位置
雙流縣西航港經意開發區騰飛2路鄰里中心1期2號樓
二、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大家樂超市蜀味基,面積共210M2;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三、合同承包經營期限
自20xx年9月20xx年9月
四、價金及支付方式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10000元(壹萬元整),合同終止雙方交接清單有關設備用具后退還押金;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內,應每月向甲方支付承包費人民幣7500元(柒仟伍佰元整),支付時間為每月日前支付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間的水電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繳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繳納。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照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保證乙方享有獨立的自主經營權;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經營合法,自合同生效后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保證合同終止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
3、乙方有權自行增添設備、設施;
4、財產的認為破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給甲方;
5、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人身財產安全,與甲方無關;
6、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擔;
7、按合同規定如期繳納相關費用;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
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包或者變相轉包給第三人經營。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視為違約,則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乙方不得中途無故終止合同,終止合同視為違約,甲方不予退還押金。
八、合同終止
1、甲方或者乙方如果要終止合同,應提前三十日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終止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用于履行相關的法律手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13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 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發包人將位于________發包給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約定從事經營活動。
第二條 承包期 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發包人將飯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收回。
第三條 承包金及交付的時間、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 _______個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天內交給發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___________交清,以后交 付方式以此類推。
第四條 承包飯店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承包人應當合法經營,承包人在經營過 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發包人無涉。
第六條 承包人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費、稅,發包人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七條 發包人允許承包人對飯 店進行裝修,該裝修按5年期限折舊,若在5年內發生拆遷事由,實際獲得的賠償歸發包人所有,發包人補償承包人所剩年數的裝修折舊費用。合同期滿,該裝修無 償歸發包人所有。
第八條 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轉承包飯店。發包人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承 包人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均應 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并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十一條 由于非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標的物拆遷、滅失,發包人免責。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日期: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1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代表: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代表: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所屬的 餐飲經營項目,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雙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 乙方承包經營的場所及承包的項目
1.1 本合同所指承包經營的場所是位于 主樓區的餐飲部,具體承包項目是后廚、餐廳(含宴會包房),建筑面積 M2,具體以移交表為準。
2. 甲方發包應提供的條件
2.1 保證承包經營期間的水、電、路三通;
2.2 甲方為乙方提供所需的供氣(冷、暖氣)、用電、用水,乙方按市場價格付水、電、氣費用;
2.3 保證承包經營場所及設備設施等財產不被第三個人主張任何權利;
2.4 負責為乙方辦理工商、稅務、消防、特種行業、環保、衛生、治安等涉及承包經營有關的行政許可手續和證件手續及承擔所有行政性收費項目費用的交納。承包經營項目所發生的稅收由乙方支付;
2.5 負責對外涉及的工商稅務等行政執法部門對承包經營項目進行監督管理所發生的行政關系的協調及與承包經營相關的行政義務的履行;
2.6 乙方經甲方授權以發包方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但乙方所發布的所有廣告均需報經甲方簽字同意。
3. 乙方承包應具備的條件
3.1負責承包經營項目按國家旅游局三星級飯店標準和要求進行裝修及購置設備、設施。乙方的裝修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擅自施工。乙方在裝修中應考慮消防安全,所有設備、設施符合國家消防規范,并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監督;
3.2 聘請職業經理人及相關服務人員進行管理和服務;
3.3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安全、消防、衛生等相關管理制度及行業管理規則;
3.4 乙方的固定資產投資不得低于 萬元,流動資金不得低于 萬元;
4. 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 承包金額的確定和支付
5.1 承包第一年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費 萬元,以后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承包費 萬元;
5.2 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每一次按年承包費的平均額支付承包金,每季度第一月一至十日為支付日。
6. 承包經營場所及有關設備設施的交付
6.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由甲方向乙方交付,具體以移交表為準。
7. 承包經營期滿后,乙方承包經營場所內的所有設備設施均歸甲方所有,乙方必需保證設備設施的完好移交。
8.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甲方有權在承包期滿時或合同解除時,收回承包經營場所及設備設施;
8.2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并有義務保護乙方的承包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8.3 甲方不得無故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8.4 甲方應負責周邊的治安環境的防范工作,遇有甲方所屬人員及其他人干涉、阻撓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應協調解決。
9.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在承包期間,乙方擁有獨立的自主經營權;
9.2 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否則,后果自負;
9.3 乙方有權收取承包經營收益;
9.4 如因國家建設征用所承包的場所或國家政策變更,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依據相關法律行規申請補償;
9.5 在不變更本合同承包條件及承包內容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依法轉包、轉讓,但轉讓、轉包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9.6 經甲方同意,乙方根據承包需要可對承包場所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所改善的部分或增設的他物歸甲方所有;
9.7 乙方應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承包經營的甲方財產,造成損失給予賠償。乙方經營過程中設備、設施維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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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項目承包經營合同提要:負責對外涉及的工商稅務等行政執法部門對承包經營項目進行監督管理所發生的行政關系的協調及與承包經營相關的行政義務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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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乙方自理;
9.8 乙方應加強安全防范,若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10. 本合同可因下列情況之一而解除
10.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
10.2 乙方拖欠承包費一個季度并不能及時補交的。
11. 其他
11.1 在承包期間,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乙方無力交付承包金,甲方應根據損失大小給予承包金適當減免。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所投資的設備、設施按國家規定進行折舊,甲方視折舊余值及完好情況適當給予補償;
11.2 本合同期滿,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11.3 在承包期內,因不屬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等,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若連續3天或3天以上停水、停電、停氣,甲方可免除乙方相應天數的承包費;
11.4乙方在經營期間的水、電、氣費應按實際用量,以表計算按市場價格繳納,在每月的5日前繳納上月費用,若拖欠2個月,甲方有權拒供,乙方在經營中發生的費用自理;
11.5 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1.6 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在淮河飯店現有區域自營或允許他人經營與乙方承包經營的同類項目,淮河飯店新增區域除外。乙方也不得增添與甲方有抵觸的經營項目。
12. 違約責任
12.1 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款外,甲乙雙方均不得解除合同,否則,解除合同方應承擔總承包金的 的違約金;
12.2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應按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3. 對本合同不可抗力的解釋:
不可抗力僅指自然災害、國家建設征用或國家政策改變。
14.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予以約定。
15.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7.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三份。
18. 本合同附件:
18.1 移交表;
18.2 裝修費用及購置設備、設施預決算表;
18.3 合同履行中的有關書面通知;
甲 方(蓋章):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地點:
時 間: 20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店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店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店。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店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店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店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酒店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店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店。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16
隨著餐飲的發展,飯店承包經營是很常見的,對于飯店承包經營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飯店承包經營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飯店承包經營合同范文1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發包人將位于________發包給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約定從事經營活動。
第二條承包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發包人將飯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承包金及交付的時間、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_______個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天內交給發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___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第四條承包飯店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承包人應當合法經營,承包人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發包人無涉。
第六條承包人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費、稅,發包人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七條發包人允許承包人對飯店進行裝修,該裝修按5年期限折舊,若在5年內發生拆遷事由,實際獲得的賠償歸發包人所有,發包人補償承包人所剩年數的裝修折舊費用。合同期滿,該裝修無償歸發包人所有。
第八條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轉承包飯店。發包人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條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均應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并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十一條由于非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標的物拆遷、滅失,發包人免責。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17
甲方:廣西宇航海運有限公司
乙方:湖口縣潘陽湖船舶修造廠
隨著船舶工業發展的'大好形勢,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在南京乘浪船業有限公司內建造一艘雙底雙殼油輪(clcy-019)的裝配、電焊、冷作工程承包給乙方,現將有關事項雙方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船舶主尺度:
此船總長:134.35米,型寬17.80米,型深9.50米,載重量11000dwt。
二、 施工范圍:
嚴格按ccs對船舶制造的要求,并將主、副機,應急、停泊發電機,錨機,舵機,絞纜機,中央空調等等機座及配電柜,電羅經,磁羅經,洗臉盆等生活設施,救生艇、閥架,油柜,水柜,舷梯,全船舾裝制作(包括全船打磨,外板加工——如需外加工由乙方師傅指定隨同)。建造時必須按ccs要求進行焊接、冷作、刨邊、刨縫、打磨、清除垃圾。
三、 承包期限:
從開工分段建造開始至船體工程結束船舶上水有效工作日為8個月,余留掃尾工程約為1個月至試驗結束交船。每天技工到位60-80人,技術水平必須達到一級以上,若發現技術不合格,一律不準使用,確保裝配、焊接工程按期完成。
四、 施工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施工(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船體各結構及工藝技術必須按照海事局和ccs中國沿海鋼質船舶規范建造,不得有誤,同時在生產過程中服從甲方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監督、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不得拖拉。本船施工完成以后,由ccs南京分社進行最終檢驗。如甲方圖紙正確,乙方施工錯誤,乙方要承擔責任,按價賠償。
五、 工程款項:
該船裝配、電焊、冷作等施工工程總價為245萬元整,另加安全帽等勞保用品1000元,合計人民幣貳佰肆拾伍萬壹千元整(¥245.1萬元)。總工程期為8個月,費用按工程進度支付,余款留30%待ccs檢驗試航完畢檢驗證書拿到后付清。
六、 安全管理: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注意安全,進場員工全部辦理人身保險,并且最少指定兩名安全管理員配合甲方嚴格管理,杜絕不安全隱患發生。萬一出現意外事故,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負。50位進場人員必須參加保險,保險費由甲、乙雙方各付一半。
七、 注意事項:
乙方員工進場先辦理暫住證和就業證,必須遵照南京乘浪船業有限公司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公司統一領導,在生產中注意節約用料,如發現有意浪費者,按價賠償,若發生違紀者,不聽勸告,給予解雇、甚至罰款處理。
八、 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時間完工,拖延一個月罰款5萬,提前一個月獎勵5萬。并由乙方寫出書面責任書和限期完成時間。
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立為據,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遵照執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1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第二條甲方提供飯店給乙方經營餐飲項目。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第四條甲方保證飯店營業執照等各種合法證件手續資料齊全。
第五條甲方負責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第六條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承包人自理。
第七條乙方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第八條乙方承包經營期內,共交資產押金六千元。每月租金三千元,按季度付給甲方(每季度九千元),提前十天付給甲方。
第九條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如發現有轉讓事實,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協議。
第十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中途中止協議,如確須中止協議,乙方應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2個月承包款相同的違約金。
2、因甲方需要乙方提前終止承包經營活動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支付乙方1個月與承包款相同的違約金。(特殊情況除外)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讓承包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_0元,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房屋、設施進行改動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自理(含公用水、電費及維修費等)。乙方自購的設備、餐具和其它物品,在終止(含提前終止)承包協議后,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三條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6000元,承包結束后退還。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變更履行、解除終止等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共同簽章送達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1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樹苗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 苗率應達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_____元,第二年撥 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于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于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樹苗高 不低于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 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 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于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
約金,并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 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1] 。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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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創建和諧學校,打造平安校園,更好地服務全體師生,經學校集體研究決定,將學校小賣部(以下簡稱甲方)包干給云燕(以下簡稱乙方)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以下條款。
(一)采用任務包干自負盈虧的形式,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純利潤叁萬貳仟圓。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條件:
1、在學校食堂正常開火的情況下免費提供小賣部員工早、中餐。
2、甲方負責將臨街面門面房向院內窗戶釘上鐵絲網、門上鎖。
3、如遇工商、物價、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局正常檢查、辦證等收費由甲方承擔。
4、甲方免費提供乙方水電、冰箱一臺。
5、學校購物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在小賣部購進。
(三)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1、小賣部人員工資及福利待遇。
2、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嚴禁銷售“三無”食品、過期霉變食品、危險性玩具等。甲方將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發現一次,沒收所有不合格食品,乙方向甲方書面檢討一次并罰款壹仟圓。發現第二次,甲方立即取消乙方經營資格。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等方面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方面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應與供貨商簽訂好食品安全協議,交一份學校存檔,并建立好進貨臺賬,以便審查。
4、搞好小賣部環境衛生,時刻保持干凈整潔。(含外窗臺、走廊)
5、保持和諧穩定,服務全體師生,和氣生財,嚴禁爭吵、打鬧、打牌、賭博等,嚴禁做有損學校形象的事情。
(四)承包期限為一年,一年一定,如單方終止協議,則向另一方賠償叁萬貳仟圓。
(五)交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春開學初,一次性交壹萬圓
____________年6月底,交壹萬圓。
____________年9月初,交伍仟圓。
____________年底交清。
以上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制定,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21
甲方(轉讓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址: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址: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旗牌室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甲方其位于的旗牌室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乙方經營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旗牌室轉讓款為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當日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四、保證金: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后,甲方及時歸還。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五、甲方承諾:
1、甲方具有旗牌室的合法經營權及使用權;
2、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經營所需營業執照及其他證照;
3、該旗牌室對外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關系;
4、甲方向乙方提供旗牌室內現有全部設備、設施。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自行承擔經營期間產生的水電費、物業費及其他一切經營性費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業態;
3、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
4、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旗牌室再次轉讓;
5、經營期間,乙方需要再次裝修的,需要經過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對旗牌室內的設備設施盡到維修、保養義務。
七、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1、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改變經營業態或再次轉讓、轉租、轉承包的;
1.2乙方容留他人非法聚賭或從事其他違法行為的;
2、本協議經營期限屆滿的,合同解除。
3、雙方協商一直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如因政府征收征用、行政規劃變化或不可抗力,導致旗牌室無法繼續經營的,雙方可提前解除合同,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己方損失。
5、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及時歸還證照,繳清全部費用,并搬離協議項下場地。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及時支付轉讓款的,每逾期____日,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1%作為違約金。
2、乙方違反第六條第一款項下約定的,乙方要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50%作為違約金。
3、乙方經營期間,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4、合同到期后,乙方逾期交還證照或逾期搬離的,每逾期____日,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5%作為違約金。逾期一個月的,甲方有權強行收回旗牌室,并代為處置旗牌室內乙方財產。
5、合同終止后,如甲方發現乙方存在拖欠經營費用的、或對外存在其他債權債務的,甲方有權扣除保證金。如保證金金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需補足。
6、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其他約定的,應向對方支付轉讓費的30%作為違約金,并賠償相應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店鋪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____日期:附:交接清單一份,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22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定額包干,超額全留,不足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三、上繳利潤定額及期限
1.乙方每月上繳給甲方的利潤定額為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將前半年的利潤 元先行支付
給甲方,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分三次將每次的利潤________元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發包的經營條件
1.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________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
2.甲方提供約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用房,由甲方安裝水表、電表,________________設施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承包的經營義務
1.乙方承諾在 ________________經營范圍內合法經營;
2.乙方每兩個月一次向甲方繳納水電費;
3.乙方按法律及政策的規定按時納稅并上繳工商管理費等有關行政規費;
4.乙方的合法經營不受甲方非法干涉,在承包經營期間________________公章由甲方保管,乙方在經營中使用公章須經甲方審核;
5.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向甲方繳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元;
6.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由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的終止與續約
承包經營期滿后,雙方簽定的承包經營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經營, 需在經營期滿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另行簽定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七、合同終止后的處理
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撤除已有的裝修(包括乙方自行的`裝修),維持營業用房的現狀,營業用房內的余貨及流動設備歸乙方所有,并在合同終止后兩日內搬離,與甲方辦妥營業用房及營業執照等有關證件的交接手續,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將__________元保證金歸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上繳利潤,每日按應繳額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__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后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并賠償甲方____元的經濟損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繳納水電費,每日按應繳額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__天,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供水,逾期_____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后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并賠償甲方___元的經濟損失;
3.乙方非法經營、不按時納稅等行為所引起的一切行政處罰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承包經營期間,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三個月與對方協商,經得對方同意后方可終止合同,雙方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并賠償對方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2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就乙方承包經營“沙灣市場”的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有效期內,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以及沙灣市場建設、經營相關部門批準文件,等所有相關文件,均成為規范甲乙雙方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承包經營行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第一條 定義
1.1 甲方:根據甲方擁有位于 的使用權,有權按照法律的規定和自己的要求和條件,為沙灣市場的所有商鋪、攤位及所有附屬設施提供給第三人從事承包經營活動,并取得相應的效益。
1.2 乙方愿與甲方簽定承包經營合同,成為承包經營沙灣市場的經營者,乙方同意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在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條件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1.3 承包金:乙方承包沙灣市場范圍內的商鋪、攤位及附屬設施、設備而按約定數額、方式、時間向甲方交納的款項。
1.4 營業總額:指乙方在承包的商鋪、攤位、附屬設施及 設備從事的任何經營及利用攤位或其附屬設施、設備,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收益。
1.5 附件和特別約定: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部分都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做的特別約定若與本合同條款有不一致處,以特別約定為準。
1.6 本合同中關于期限的計算,按年計算的,從當年1月1日起算至該年12月31日為滿一年;跨年計算的,至下一年對日的前一日為滿一年;按月計算的,從月份的第一日起計算,至該月最后一天為滿一個月;跨月計算的,至下一月對日的前一日為滿一月,無對日的,月末日為到期日。
1.7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說明或者就特定情況達成共識,本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日期均指公歷年、月、日,均包含中國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
本合同所指“以上”包含本數。 除非特別說明,本合同內容涉及的金額幣種,均為人民
第二條 承包經營范圍
2.1 甲方將沙灣市場的經營、物業管理、市場范圍內的商鋪、攤位、附屬設施及其設備交由乙方承包經營。(該商鋪、攤位位置以及交付時的已有的附屬設施、設備,見本合同附件;現有商鋪482間11568平方米、攤位446個之平面圖,市場測量總面積:69000平方米均屬乙方承包范圍。)
2.2 根據甲方營業執照許可的經營范圍,乙方按照自己的整體規劃,自主從事經營活動,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
3.1 乙方按照甲方原有的經營范圍(含物業管理)在內的自主經營、自負贏虧,自行收益和承擔因其自身的經營行為所產生的利潤和虧損。
3.2 在承包期內,乙方自行承擔除房屋出租稅(房屋出租稅由甲方承擔)以外的所有經營所需各項費用。如因乙方行為導致被有關單位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3.3 證照責任:乙方從事經營所需許可證件由甲方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申領。(見本合同附件:證照交接清單)。
第四條 承包期限及承包金
4.1 承包期限為:貮 拾年,從貮零壹肆 年 壹 月 壹 日至 貮零叁叁 年 拾貮 月 叁拾壹 日。
4.2 若乙方希望于承包期滿后續經營的,應于距期滿日至少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就承包條件重新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五條 承包金、稅金及其他費用
5.1 乙方承包經營的承包金采用以甲方20xx年的原應收租金標準為本合同二十年的承包金基數;每五年為一個增長率調整周期;逐周期遞增的方法,先繳納后經營的原則。
5.2 承包金基數:(20xx年甲方應收租金標準) 萬元人民幣。
5.3 調整周期
5.3.1第一周期: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5.3.2第二周期: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5.3.3第三周期: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5.3.4第四周期:20xx年1月1日至2033年12月31日
5.4 增長率
5.4.1第一周期總增長率為10%,但20xx年度租金按20xx年甲方應收租金標準不變。
5.4.2第二周期總增長率為20%
5.4.3第三周期總增長率為30%
5.4.4第四周期總增長率為40%
5.5 承包金的計算:年度承包金=承包金基數對應周期總增長率。
5.6 承包金繳納時間:乙方于當年1月31日前向甲方足額繳納當年度承包金。
5.6 乙方應當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繳納除房屋出租稅以外的(房屋出租稅由甲方承擔)各類稅,并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或要求繳納相關費用。
第六條 保證金
6.1 乙方須于簽定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支付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作為乙方忠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和條件的保證金。
6.2 承包期內,保證金交由甲方委托的代表人保管,交付之日起二年內,如乙方忠實地履行了本合同各項條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供市場改造、新建方案的 ,甲方將其保證金全額無息奉還乙方,亦可折抵乙方20xx年度承包金。
第七條 裝修、改建和新建
7.1 乙方在使用甲方各項設施、裝置時,如發生故障,應及時修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7.2 甲乙雙方同意遵循“來添走棄”的原則,甲方同意乙方對承包經營范圍內的商鋪、攤位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改造、裝修、新建,在解除承包關系時,乙方新建或改造的固定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7.3 乙方改造、新建方案應當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甲乙雙方都不得因新建、改造而增加或減少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
第八條 逾期支付
8.1 乙方若未能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甲方承包金, 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所欠甲方承包金的千分之三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該逾期付款金自應付之日起算,直至實際付款日止,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9.1 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承包金。
9.2 甲方保證對所發包的標的物具有合法使用權。
9.3 對乙方所承包的房屋裝修、改造或新建的方案及時審查并提出修改意見。
9.4 本協議簽定后甲方應及時將沙灣市場移交給乙方經營管 理,乙方在確認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等處于適用狀態,能夠滿足 乙方正常承包經營需要時預以接收。
9.5 甲方將沙灣市場設備設施管道等線路圖及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9.6 甲方負責沙灣市場統一證照的辦理、換證和年檢后提供給乙方。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0.1 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
10.2 乙方應當合法經營。
10.3 乙方應當愛護沙灣市場設備設施及環境衛生,及時維修和清理,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乙方負責向使用人統一收取并開支,乙方自負盈虧。
10.4 乙方確需改建或新建市場內結構設施的,方案應當事先征得甲方或甲方授權代理人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10.5 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有關政策和法律,否則后果與經濟責任自負。乙方與第三方之間簽定的任何協議與甲方無關,涉及甲方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0.6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此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10.7 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外經營活動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收益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10.8 承包經營期內,遵守政府有關防水、防火、防盜、及人身安全的規定及要求,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承包經營標的物交還
11.1 本承包經營合同屆滿或因乙方承包期內造成本合同提前終止,并須在30日內完整地將承包標的物交給甲方,乙方在撤離后承包經營區儲存的所有物品視作乙方的遺棄物,甲方有權進行騰空或甲方認為適當的處理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責任的免除
12.1 若因甲方無法控制或不可歸責于甲方之原因造成的地震、火災、風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其它不可抗力及其他事故或者由于國家、地方政策變化、政府相關部門的行為以及其他非甲乙雙方原因致使市場不能正常營業或致使乙方及其人員的財產、人身遭受損害或損失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應免除乙方在此期間不能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及其他費用,如果由于上述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自終止之日起十日內,甲方應無息返還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未到期承包金及保證金,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13.1 甲方主體的變更:合同有效期間,如甲方將沙灣市場轉移給第三方或者權屬發生變更時,應提前三個月明確告知乙方權屬變更的情況,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讓的權利。乙方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時,本承包經營合同對新業主及乙方繼續有效,新業主及乙方均必須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條款,甲方主體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經營履行,甲方也不承擔違約責任,唯甲方應與新業主辦妥交辦手續。
第十四條 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4.1 合約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申請,經雙方簽定合同解除協議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14.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中途撤離沙灣市場,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乙方交納的承包金不退還乙方,同時乙方還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剩余承包期基本承包金總額的三倍金額作為違約金,如仍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4.3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擅自終止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已交納的全部承包金,同時甲方還應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剩余承包期乙方營業總額及改建、新建投資總額的三倍金額作為違約金,如仍不足彌補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五 條違約責任
15.1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之規定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合同的任何義務均須向受損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為受損方的可證明之實際損失的金額的一倍,違約方應在受損方提出書面要求后的7個工作日內向對方支付該等損失賠償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16.1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7.1 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
17.2 雙方聲明
17.2.1 雙方聲明:本合同系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共同確定,在鑒定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已對涉及到各自權利義務的條款進行了充分的協商和告知,并達成了共識,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認為本合同符合公平原則,且愿意接受合同條款及附件內容約束。
17.2.2 乙方特此聲明:本合同內容及附件內容已經完全明了和統一,并且了解沙灣市場現狀。
17.2.3 甲方特此聲明:在簽定本合同時沒有任何隱瞞和欺詐行為,并且已就乙方共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責任進行了充分說明。
17.3 條款標題:各條款的標題為方便參閱而設,所起的作用僅為提示和說明,以利于理解、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釋或者描述各具體條款的范圍和限度。
17.4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有條款的解釋或者描述有爭議時,應當做出有利于乙方的解釋。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見證人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24
目錄
前言
1)合營雙方
2)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3)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4)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5)合營雙方的責任
6)董事會
7)經營管理機構
8)籌建和籌備
9)采購
10)勞務管理
11)稅務
12)財務與會計
13)審計
14)土地使用費
15)合營期限
16)違約的責任
17)清算
18)保險
19)適用的法律
20)保安秘密
21)不可抗力
22)爭議的解決
23)解除合同
24)附則
前言
和、(為其三家授權代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市建立并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方: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分別委托為其授權代表。
1.: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2.: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3.: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在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稱:中文:(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條 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布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并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 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 合營企業的經營范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項目、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設備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 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占地面積 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積 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 平方米(約間客房);
辦公樓部分約 平方米;
原有建筑物面積 平方米。
第四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筑的建設及f.f.e.庭院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筑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費用。
第十條 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處置費為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美元。
第十一條 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固定為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美元,占%;乙方出資額為美元,占%。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美元,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合計美元,作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美元,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繳足的注冊資本現金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
第一批應于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內交付%的注冊資本,計美元;
第二批應于年月日之前交付%的注冊資本,計美元。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后,須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并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
第十六條 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注冊資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 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美元,合營企業委托銀行牽頭、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以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美元)的%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它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后,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費的%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 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 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盡快簽署。
第二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天內書面答復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復,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 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后,成立以為首的由、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于轉讓前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甲方要為盡快取得該項批準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1.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準、注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數據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系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采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稅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盡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竣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取得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有關事項。
乙方: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系以最優惠的價格采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并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它有關安排;
4.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有關事項。
第六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 董事的任期為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從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書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 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它經濟組織的合并。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托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并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簽字后由合營企業歸檔保存,并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 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經營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 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后的前年,本著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后的第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它高級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范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它下屬人員,并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輔助總經理工作,并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范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它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 根據董事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門,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 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托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托條件、擬訂委托合同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八章 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 對于第四十八條規定的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并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 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別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一、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并報中國主管當局批準;
(2)根據批準的擴大初步設計,制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外采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設備、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據需要與對方協調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并在預算的范圍內支付其它有關費用;
(9)整理和保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文件和其它記錄資料;
(10)其它有關籌建的業務。
二、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筑,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并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托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的所需設備、家具和其它用品的采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三、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的任務后,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并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 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后,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 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托和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萬平方米的%。
合營企業委托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 采購
第五十四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采購計劃和預算。并將擬在中國境內采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或委托第三者采購。
第五十五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采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級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設備、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征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十章 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 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并與之簽訂雇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 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它有關規定制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九條 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合營企業的中、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它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級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稅務
第六十一條 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稅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稅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申請,經批準后實行。
第六十二條 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 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采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批準后實施;
2.各種機器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 在新建建筑竣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總會計師應盡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并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章 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 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第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 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于貨幣兌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應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于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 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報送市稅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原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它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并報出。
第六十九條 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稅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期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 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戶,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
第十三章 審計
第七十一條 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于該會計年度結束后的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后盡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后的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種審計完成后,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復。
第七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并且應盡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 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 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筑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筑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年。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并報中國有關當局批準。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 合營企業遇到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后,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額超過注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因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它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 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條 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 合營企業以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后剩余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 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發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稅后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凈收益。
第八十三條 合營企業清算后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后,各項帳冊和文件交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八十四條 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它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條 甲乙雙方對屬于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秘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 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它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盡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 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簽字后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準。
第二十四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關當局批準的,在獲得批準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條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 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宜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后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文件、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在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市簽署。
甲方: 乙方: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25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鑒于甲方是下設機構,為了便于經營管理,提交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 承包給乙方開展經營,乙方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范圍
1.1 甲方將其 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約定享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
1.2 承包經營期間 (甲、乙方)負責辦理必需的工商、稅務、衛生等手續,經營范圍僅限于 ,其余商品和服務一律不準經營。
1.3 乙方對承包場地現狀已有充分了解,并保證合法經營。
1.4 承包期間,乙方不得轉包、分包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
第二條 坐落位置、面積、裝修及設施情況
2.1 承包場地位于 ,面積共計 平方米(詳見附件1)。
2.2 雙方協商一致,關于裝修事宜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執行:
A. 甲方進行整體裝修;
B. 甲方進行整體裝修,乙方如需個性化裝修、布局的,由乙方自行解決,但是方案須報甲方書面批準同意。承包期滿后,乙方所投資的全部裝修資產無償歸甲方所有;
C. 甲方不負責裝修。乙方裝修方案須報甲方書面批準同意后方可執行,租賃期滿后,除可移動的設施外,其他裝修乙方不得拆除毀壞,應無償歸甲方所有。
2.3 甲方提供 等設施設備(詳見合同附件2:設施設備清單)。該附件作為甲方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給甲方時的移交依據。
2.4 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辦理移交手續,對承包范圍內的場地、設施設備等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限
3.1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場地及設施設備,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有意在承包期滿后要求續訂合同的,則必須在承包期滿 2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承包經營合同。
3.3 承包期內,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承包費和保證金。
3.4 在合同履行期間,因甲方管理需要收回承包場地的,本合同自甲方做出管理決定并書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終止,但甲方應給與乙方合理的搬離時間。因甲方原因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按合同約定將剩余承包費和履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 承包場地的管理和使用
4.1 在承包期限內,甲方應保證承包場地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4.2 甲方保障乙方正常使用水電及公共配套設施。
4.3 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承包場地的各種設備、設施,如需改動,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如果乙方造成損壞,需負責修復或者照價賠償,甲方可不經乙方同意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在承包場地內儲存有危險、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
4.4 乙方如改變承包場地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其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5 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已知悉并自愿遵守全部規章管理制度,服從對管理;乙方做好經營場地衛生、消防安全等工作,協助甲方檢查經營場地安全。
4.6 乙方所有經營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須在甲方登記備案。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乙方須為工作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第五條 特別約定
5.1甲方負責為乙方經營管理人員辦理出入手續,并協調與、之間的關系。
5.2甲方提供乙方使用名稱、形象、圖片、商標等資料內容,權利歸屬于甲方,乙方不得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及要求賠償。如乙方進行商業運作、開發的,應與甲方另行簽訂協議。
5.3 乙方應誠信經營,禮貌待客,樹立品牌。在經營活動中竭力維護良好聲譽,對顧客投訴、行政監管等應及時妥善處理。
5.4 依據相關規定和制度,甲方有權代表對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教育,發現問題有權處理。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6.1 為保證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誠信經營,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
6.2 保證金用于擔保因乙方經營行為而造成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包括信譽、形象受損、行政處罰和監管、涉訴、顧客投訴、銷售商品質量和安全問題引發的甲方賠償責任、乙方違約行為所造成的賠償等。
6.3 如出現3.2條情形的,乙方應及時妥善處理,消除影響,甲方可對乙方處以每次 元的罰款,并有權不經過乙方同意從保證金中扣除罰款和支付處理相關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6.4 履約保證金被甲方扣減或沒收的,乙方應當從收到甲方扣減或沒收履約保證金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內補足或重新交納同等數額的履約保證金;逾期不交納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5 承包期滿后,如乙方未發生3.2條約定的情形的,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
6.6 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七條 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7.1承包費用為每年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7.2支付時間以下列 項進行:
A. 按年付款,付款時間如下表
租賃年度租賃費用(元)支付時間
第一年 合同簽訂后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二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三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四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五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備注:合同年度開始為 年 月 日,即每年度支付時間為 月 日。
B. 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全部繳清。
7.3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A. 現金支付;
B. 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至甲方如下賬戶: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第八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8.1 承包期內,甲方因經營活動所產生的水、電、空調、采暖、物業等費用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承擔:
A. 乙方不再繳納,均含在承包費之內;
B. 乙方按照 元/年的標準定額繳納;
C. 乙方按照實際使用量繳納。
8.2 國家行政機關對乙方經營行為收取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按時交納,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后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第九條 承包交付及收回
9.1 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承包場地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9.2 移交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9.3 乙方應于承包期滿后,將承包場地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9.4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交還甲方的承包場地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乙方必須在 5 日內按時搬出全部自有物品,否則,視為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 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經營權并沒收履約保證金,已收承包費不再退還: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包、分包或轉讓的;
(2)損壞承包范圍內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連續 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超出約定的經營范圍;
(5)利用所承包場地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 5 日未交納承包費用。
10.2 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A.提交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3.1 乙方承諾:在簽訂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其相關管理制度。
13.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3.3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3.4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納保證金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 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2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于潮州市潮安縣浮洋鎮洪巷村的潮州市潮安縣貴業陶瓷制作廠手彩業務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潮州市潮安縣貴業陶瓷制作廠(以下簡稱公司)的手彩業務。
二、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承包經營保證金 元(大寫: ),該承包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后且乙方未違約時甲方歸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保證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交納應當由其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稅費、行政罰款、水、電、通信、環保、質檢等費用)時,甲方可不經過乙方同意,將相應款項直接從其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2、將公司手彩業務在本合同簽訂后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
3、將公司內現有設備、設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物品借用登記表》為準) 。
4、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 個月后即告解除。
5、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管理好資產,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乙方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手彩業務,并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均與甲方無關。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保證金。
3、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手彩業務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并行使一切手彩業務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4、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甲方的監督,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5、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范圍,如確實需要改動,應經甲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6、對公司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送等。
7、承包經營期間,若以公司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同意。
8、應每 月前據實向甲方報送手彩的財務報表。
9、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按價賠償,并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10、不得更改公司房屋建筑結構及用途,特殊情況確需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動工。
11、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范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12、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公司,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公司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14、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交納。
15、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不得做有損于甲方及公司聲譽和形象的事。
16、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環保、消防、治安、安全等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17、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通信費、稅費、種類管理費等與本公司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8、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后 日內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19、甲方對外所享有的債權,乙方負有清收義務。
20、乙方應自行解決承包方工人的食宿問題,但需遵循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需借用公司食堂就餐和宿舍就寢,公司將按規定收取費用并接受公司管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承包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公司。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公司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公司房屋建筑結構及用途。
3、乙方損壞公司設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乙方經營超出公司《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行政處罰或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停止。
5、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6、因安全事故而乙方拒不賠償的。
7、承包期內,乙方經營公司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和形象的行為。
六、公司印章的保管與使用
公司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公司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系業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務需要加蓋具與公司有關的印章,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免責條款
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1、該公司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收回的;
2、該公司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該公司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4、公司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保證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 元計算。如逾期超過 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保證,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公司及其它財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費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后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公司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為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壹式貳份各六頁,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27
甲方: 乙方: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____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2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流轉的面積為××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轉包。
二、甲方流轉的土地必須取得家庭承包方式農戶的委托的情況下,向乙方進行轉包,并將委托書的復印件報乙方和鑒證機關各一份。
三、流轉的期限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四、轉包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元,如果國家經濟政策發生大的變化,租賃價格與周邊土地租賃價格有較大差距時可由雙方協商調整租賃價格。
2、由財政部門征收的縣鄉排澇水費每畝××元由甲方(或由乙方)負擔。
3、協議簽定以后,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萬元的保證金,待支付轉包金時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須在×月××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出租土地的農民。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水系等方面的關系。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轉包出租。
2、按時向甲方支付轉包金。
3、保護耕地,不得棄耕拋荒,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或集體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2、流轉期滿后,乙方投資形成的地上附著物無償交由乙方,投資時甲方雙方另外達成了協議的除外。
3、乙方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滿后,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再次取得具有家庭方式承包權農戶的委托下,可優先向乙方轉包。
十、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依法鄧以賠償。
十一、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縣××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縣××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和縣經管局各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鑒證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匯編] 篇29
甲方: 公司 (總公司)
乙方: 公司 (上饒承包人的公司)
經雙方友好協商,為拓展建筑市場業務,商定甲方在上饒省成立分公司由乙方負責承包經營。立足上饒,面向全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共同達成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雙方平等自愿,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營區域:上饒市。
二、經營項目范圍:甲方所有資質證書所許可的資格范圍(若公開招標或甲方己派員聯系的業務、已跟蹤的業務,乙方不得參與競爭,以信息反饋記錄為依據)。
三、承包經營方式: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四、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暫定為 年,即自 起至 止。
五、承包經營目標:
1.經營指標: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每個經營年度完成財務產值不低于 千萬元。總公司對分公司給予扶植政策,鼓勵分公司在上饒創造業績、擴大公司在本地的影響力,為樹立品牌企業打下堅實基礎。
2、在承包期內乙方向甲方交納管理費指標:上繳底數為每年 萬元人民幣(無論完成財務產值或施工產值多少都要保證),在經營年度第一個月十日前上繳給甲方。
3、乙方出資承攬施工項目,每年保底管理費外,在承攬工程超過1億元業績的部分按照施工合同額的 收取管理費。
4、由分公司聯系跟蹤運作,總公司出資并施工的項目,其利潤分配原則為:總公司與分公司分別得利潤的 和 。在承包合作經營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承包經營區域內直接承攬與分公司經營業務沖突侵害乙方區域經利益。
5、合同履約率:合同履約率為100%。
6、質量、安全指標: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達100%;杜絕重大工程質量、環境、安全事故及群體職業病現象發生,安全輕傷事故率控制在0.2%以內,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0‰以下。
7、在經營期內,分公司負責的工程項目獲省級優質工程質量獎,總公司獎勵分公司 萬元;分公司負責的工程項目獲市級優質工程質量獎,總公司獎勵分公司 萬元,獲得國家級優質工程質量獎及魯班獎的視投入資金精力確定。
六、甲、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A、提供在上饒工商部門注冊分公司的證件及合法手續,辦理“省外建筑業企業駐上饒分支機構備案”和政府建設職能等其他部門要求辦理的入市備案手續和中標施工備案手續。負責提供乙方承接業務和拓展市場投標、施工項目報建、與業主函件、驗收所需的印章、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建造師證書及其施工業績等各種證件和相關資料,委托和授權乙方在經營區域內投標。甲方為乙方辦理投標所需的各項證明書。
B、按照上饒市場需要為乙方在上饒開立總公司一般轉賬賬戶,繳納上饒地方營業稅、收支工程款和及時進出投標保證金,方便乙方財務人員使用在上饒開立的一般帳戶銀行印簽章。
C、甲方保證及時將乙方匯入甲方基本賬戶的投標保證金及時匯至招標業主指定賬戶,業主退回的投標保證金應及時退還給乙方原匯入帳戶,不挪用乙方投標保證金。
D、甲方應辦理乙方要求開具的“外出經營稅收活動管理證明,稅收外經證”,除印花稅外,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E、根據施工合同的規定要求甲方開具銀行保函的:a、現金保函,乙方與甲方協商現金比例。b、合同履約保函,甲方要求乙方現金擔保不能超過保函額度的20%現金。
F、協助乙方職業技能培訓,辦理崗位證書,乙方為工程技術人員繳納的社保甲方應及時辦理手續。
2.乙方職責:
A、自覺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充分發揮一切有利因素,積極參與市場競爭,抓好市場開拓和施工任務的承接工作。
B、負責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工作、協助甲方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負責人變更、各種備案和每年度的年檢工作。
C、誠實守信,認真全面履行與業主簽訂的項目施工合同,并承擔履約的全部責任。足額納稅,守法經營。
D、負責認真貫徹執行甲方的合同、質量、技術、安全、財務、印章等管理制度、措施和辦法,回避經營風險,確保承包經營目標的實現。
E、負責按甲方勞動人事管理部門的規定選擇和使用具備相應資質的勞務班組,并按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規定與合同約定發放勞務人員的工資。
F、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頒發的有關城管、環保、消防、治安、勞動管理、計生等管理規定和甲方的有關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甲方的監督、檢查、指導。承擔辦理上述范圍內有關手續費用支出,以及因違犯其規定導致的經濟、行政處罰與法律責任。
G、負責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為自有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統籌及其他一切保險,并按照國務院第375號《工傷保險條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之規定,為施工項目勞務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否則,乙方應承擔其經濟損失與民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因乙方施工項目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違反法律法規、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不按時繳納給總公司管理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要求賠償損失。
2、因甲方保障服務時效問題影響到乙方信譽,例如甲方財務人員不能及時轉帳、保函和外出經營稅收活動管理證明不能及時開出、投標資料更新不能及時到位、投標文件變更不能及時加蓋公章、因拖拉時間耽誤開標、或個別有意刁難等問題,乙方有權終止合同要求賠償損失。
八、其它:
1、為保證本合同實施,乙方應備足資金,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向甲方繳納 萬元年承包費用,并在三日內準備好分公司辦公房屋,待甲方辦理完畢分公司、入上饒各種備案手續后三日內將年承包費的余款轉入總公司基本帳戶。總公司為乙方開具經營年承包費收據。
2、乙方在承包經營分公司中的經濟合同,原則上由乙方自己簽訂,若確需甲方法人簽訂的,乙方郵寄或到上饒簽訂,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具體建設工程施工履約過程中需對外簽定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購貨合同等,原則上不以分公司的名義簽定,如確需簽定的,應當予以登記并且甲方有權監督。
4、乙方為分公司配備的工作人員數量應滿足業務拓展需要,辦公設備和交通車輛、工程機械等一切開支經費均有乙方出資。
5、自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名義的上饒分公司的承包經營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資,甲方確認分公司名下的實有財產均屬乙方所有,甲方以無形資產作為出資方式進行投資,實有投資均由乙方自行負責,本協議期滿后雙方結算時分公司實有財產由乙方自行處理。
6、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分公司及下屬項目工程部與建設單位等發生的合同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而進行的法律訴訟,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應的證件、授權委托訴訟和協助,因提供協助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墊付,待訴訟結束后由具體責任方承擔,如因甲方拖延使乙方錯過有利時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則甲方負責相應責任。
7、乙方對分公司按規定配備相應的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具有對分公司的人事任免權,制定各部門、各管理人員的責任制度和相應的`工作流程,并及時將人事資料報甲方備案。積極培養引進人才,特別是建造師、項目經理、工程師和各類工程技術管理人才。
8、為使分公司發展正規化、制度化,乙方必須嚴格貫徹執行甲方實施的質量認證體系規范要求,保證企業的質量管理和質量體系標準化。
9、甲方委派的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對乙方在技術、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督促,如發現乙方在施工及經營管理中存在問題,有權提出整改意見、或責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有必要時甲方可以參加乙方負責的工程竣工驗收。
10、乙方承包經營期屆滿,雙方未續簽承包經營協議,則自本協議終止之日起兩年內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畢,在清算期間為有利于乙方回收債權,乙方可繼續使用公司相關手續。
11、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發生但尚未收取的債權由乙方享有,甲方應當對乙方催收債權提供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發生但尚未支付的債務由乙方承擔,如甲方墊付,則有權向乙方追償。
13、乙方確認在甲乙雙方結算之前,分公司及其所屬項目部的工程款、工程借款和用上述款項購置的財產(包括賒帳購買的建材等財產)屬于乙方財產,嚴禁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侵占、挪用,否則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附件:
1、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期滿終止或提前解除,乙方應無條件移交由公司承辦的所有資料,甲方無條件將乙方資金歸還到乙方指定帳戶。
3、本協議自乙方辦自行理完畢入上饒手續,乙方領取《建筑業企業進上饒分支機構備案手冊》并繳納保底年承包經營費用后合同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4、本合同壹式 4 份,甲方執2 份,乙方執2份,并經雙方法定代理人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1、甲、乙方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甲方法人對乙方承包經營區域投標授權書。
3、甲方為乙方投標提供的證書原件、印章、資料的雙方簽字的交接清單。
4、甲方提供的基本公司賬戶和在上饒的一般帳戶。
5、甲、乙方公司法人簽字的的證照等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