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委托合同全國(通用2篇)
2026委托合同全國 篇1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與因一案,代理事宜與乙方協商,根據相關法律,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作為協商談判、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一審、二審訴訟、執行的委托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出庭應訴,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出各類申請,代為上訴、調解,代領標的款等)。
三、經雙方協商:
1、代理采用風險代理方式,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先行支付3000元基本費用,甲方就該糾紛而達成的調解協議、生效的案件判決書或各類調解書中或保險公司所支付的獲得賠償數額將作為計算乙方風險代理費的基數,乙方負責甲方獲賠款項的執行事宜,甲方按照獲賠數額(不包含訴訟費)的執行回款的百分之二十五(25%)比例支付風險代理費,如執行回款有50000元,則甲方支付給乙方50000×25%=12500元,前期3000元基本費用不從中抵扣。
2、乙方代理甲方參加談判、一審、二審訴訟、執行等事宜,不再另行收取代理費。
四、除另有特別約定,乙方因辦理甲方委托事宜所需(武漢市市外)的交通、通訊、食宿等合理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訴訟費、上訴費、鑒定費、公證費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須認真履行職責,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應保守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等秘密。
六、如乙方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終止本合同,代理費不予退回,未繳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追索。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委托事項終結止。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合同,已收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交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交清款每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需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后書面予以確認。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二○一二年月日簽訂于_
2026委托合同全國 篇2
委 托 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協議簽訂日期: 年
協議簽訂地點: 月 日
委 托 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甲方就項目招標工作,委托乙方代理甲方從事招標事宜。甲乙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家7部委第12號令《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委托代理招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總則
1、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
2、雙方應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和積極性,在保證工程質量及進度的前提下盡量降低工程投資,選擇好承包商,確保招標工作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
3、在招標工作中,雙方均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待所有投標人,并根據規定,組織好開標、評標、定標,將合同授予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經驗、人力、物力和有信譽的、技術上具有明顯的先進性和合理性并且投標價合理的投標人。
4、乙方應發揮其優勢,為甲方提供及時、優質的服務。
委托范圍及內容:
范圍: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對甲方委托的項目(包括工程施工、材料、設備采購、監理服務等)實施規范的代理招標。
內容:根據昆明鋼鐵 有限公司 項目的實施進度,由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每次需代理招標的具體項目,一事項一通知。
雙方共同責任:
從公開開標到宣布授予合同前,應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可泄露任何與招標工作有關的情況。
四、甲方責任:
1、負責對委托招標項目的招標實行總體管理,有權對乙方的招標代理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如有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家相關的規定,將向乙方提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2、負責向乙方提供編寫技術標書和其它與招標工作有關的應由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如:項目合同分包意向、工程量清單、圖紙、設備及材料的技術參數、要求和交貨期(工期)、結算方式等)。
3、負責通知乙方參加與代理招標項目工作有關的會議。
4、負責審查及批準乙方編制的招標文件,確認其是否滿足甲方要求及維護甲方利益。
5、負責配合乙方組織標前會、現場踏勘及對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
6、參加開標,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并在乙方的組織下開展評標工作。
7、負責審查評標委員會編制的評標報告并依據該報告確定中標人,授權乙方向中標人發送中標通知書。
五、乙方責任:
1、負責在當地招投標主管部門辦理代理招標公司的資質備案。
2、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家相關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地組織招投標工作。
3、負責當好甲方參謀,了解項目(甲方)意圖,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資料協助甲方審查設備選型的經濟合理性,并向甲方做出設備或工程分包、劃定標段等建議。
4、負責按國家及省市有關部門對甲方項目的招標要求,在相應報刊和媒體(含網絡)上發布招標公告。如采用資格預審方法的,將會同甲方及有關部門對報名的擬投標單位進行資質審查,以便甲方確定最終投標單位。
5、負責招標文件(商務部份和技術部份)的統稿、編寫、印刷、裝訂、發售工作。招標文件要求內容科學嚴謹、能滿足招標項目(甲方)要求;外觀精美、大氣,能體現企業的地位及綜合實力。
6、協助甲方辦理與招標項目有關的報批和備案手續。
7、負責組織現場踏勘、標前會和對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甲方予以配合;負責向甲方和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發送經修改或補充的文件。
8、負責協助甲方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負責邀請公證單位、評標專家(專家的情況須跟甲方通報),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負責接收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和投標保證金;負責開標、評標過程的組織、會議主持及會議記錄。
10、評標結束后,協助評標委員會向甲方出具嚴謹的評標報告,根據甲方的授權向中標人發送中標通知書。
11、招標結束后,負責整理一套完整的招投標全過程資料(原件)交甲方存檔。
12、若甲方需要,可協助甲方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在設備供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協助甲方對工程建設所急需的關鍵設備進行催交。
13、辦理其它應由乙方辦理的事宜。
六、代理服務費及結算辦法
1、招標代理的服務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_]1980號文《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及發改辦價格[20_]857號文《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招標代理服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國家發展委員會價格[20_]1980號文《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計費基數為每個合同包的中標金額,其規定如下。制招標文件(有標底的含標底)服務的,可按規定標準的30%計收。
(2)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例如:某工程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6000萬元,計算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
100萬元×1.0%=1萬元
(500-100)萬元×0.7%=2.8萬元
(1000-500)×0.55%=2.75萬元
(5000-1000)×0.35%=14萬元
(6000-5000)×0.2%=2萬元
合計收費=1+2.8+2.75+14+2=22.55(萬元)
2、招標代理服務費由中標人支付 。
3、招標服務費包括招標文件的編寫、制作費和標前會、開標會、評標會的會議場地費、公證費、專家咨詢費等全過程一切費用。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
1、合同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委托協議,由于任何一方的違約使委托協議不能履行或給對方造成損失和其它后果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雙方均存在過錯,則分別承擔相應責任。
2、在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合同雙方應本著真誠合作、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提交合同履行地法院訴訟解決。
八、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根據需要,經雙方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補充和修改,經雙方代表簽字認可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須持有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至本協議執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承辦人: 委托承辦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