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軍訓委托協議(通用2篇)
學生軍訓委托協議 篇1
學生軍訓委托協議
甲方:
乙方:**省軍區教導大隊
甲乙雙方根據國防教育的需要,根據甲方的請求,經雙方充分協商,現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 級學生進行軍訓一事簽訂協議如下:
軍訓時間
此次軍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結束,共計 天。
軍訓地點
此次軍訓地點確定于乙方的營區,
軍訓內容
隊列動作
內務
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費用
甲方按參加軍訓的實際人數按每人每天 標準向乙方支付委培費。甲方支付的委培費系乙方實際支出成本,包含:伙食費、宿舍管理維護費、場地維護費、訓練器械設備折舊維護費、教官及管理人員補助費以及因軍訓而發生的各項輔助性支出的水電、文印等費用。
軍訓委培費在雙方簽訂協議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余款在結束軍訓后一周內結清。
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向乙方提供參加軍訓學生的人員名單,并確保參加軍訓學生與往常體檢結論一致,身體健康,符合參加軍訓條件。
對乙方實施軍訓的強度和軍訓方案簽署認可和同意的書面意見,并確保此次軍訓強度和具體實施方案科學合理。
選派政治素質好、作風紀律過硬、業務素質好的教學人員擔任參訓學生的帶班輔導員,負責對參訓學生的管理并及時向乙方的教官提供學生的思想動態及身體適應情況。
安排專門的醫務人員負責對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監護,如發現學生身體健康善有明顯變化并不適應軍訓,要及時采取救治措施并提出停止訓練的意見。對學生有隱性疾病發作跡象時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發生意外。
甲方負責對參訓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并嚴格按照乙方的軍訓要求加強紀律管理,對不遵守紀律或對軍訓對抵觸情緒的學生,由甲方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嚴防矛盾激化。
按照乙方的軍訓要求,對參訓學生加強紀律管理,并遵守乙方軍事營區的各項管理規定,保證愛護軍用設施和乙方提供的必要生活、學習設施,如有損壞應由甲方照價賠償。
嚴格保密措施,教育參訓學生及教職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乙方的軍事營區及乙方人員情況,使用移動通訊設備只能在允許區域內使用,但不得在移動通訊設備和互聯網上發布在乙方營區內軍訓的說明、圖片和視聽資料。對外來會見人員進入營區必須登記,對境外來訪者必須提前報告,并到營區外會見。如發生甲方參訓人員泄秘事件,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甲方參訓的管理人員應自覺遵守乙方營區管理規定,具體要求執行乙方人員管理規范。
甲方參訓師生如對乙方的軍訓方法、生活條件、標準有意見應及時提出并協商解決,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罷訓或者其他過激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發生,乙方有權立即停止軍訓并解除委托軍訓協議。
甲方參訓人員不得在營區內飲酒、賭博、斗毆,如發生此類事件并有違法行為,違法人員應承擔法律責任。
乙方權利義務
、安排優秀教官負責軍訓及軍訓管理,軍訓科目安排合理、科學。具體內容見訓練方案。
、提供食宿條件,確保住宿條件安全衛生、設施齊全。乙方為甲方參訓人員提供飲食符合安全及衛生防疫標準,保證蔬果、肉類新鮮并且48小時留樣,以備抽查。具體伙食標準另行公布,并確保每天伙食標準不低于 元/天。
、保質保量完成雙方確定的軍訓項目及相關內容。
、在軍訓活動期間,乙方軍訓人員應重視做好參訓學生思想教育、軍訓活動、生活、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及突發事件的處理。
、乙方提供訓練場所,訓練器械符合準備,并提供相應的參訓后勤保障。
、日常管理:訓練時間統一由乙方進行管理,學員請假外出一律由甲、乙方雙方批準
、乙方可根據現場天氣、安全、時間、場地等因素而對培訓科目及內容做出調整。
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學生軍訓委托協議 篇2
甲方乙方:
為明確社會實踐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社會實踐期限及工作時間
乙方到甲方進行社會實踐,社會實踐時間自日起至日止。
甲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社會實踐實習學生的社會實踐工作時間。
二、社會實踐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隨機安排社會實踐實習學生各項工作。
三、社會實踐待遇
社會實踐實習期間,甲方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社會實踐實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甲方需支付乙方
四、勞動紀律
(一)乙方在社會實踐期內應做到:
1.遵守甲方依法制作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社會實踐任務。
3.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二)除乙方身體健康等特殊原因外,原則上不批準其他任何理由的長假(三天及以上假期視為長假)。
(三)乙方需按甲方協作單位的相關規定出勤。
五、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社會實踐實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社會實踐實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社會實踐實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
六、合同解除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社會實踐合同,但必須提前3天通知甲方。社會實踐期間,甲方如發現社會實踐實習學生不符合實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解除本合同。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八、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雙方簽訂協議時間: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