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協議(通用13篇)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協議 篇1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______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4.2.1 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4.2.2 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4.2.3 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4.2.4 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協議 篇2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
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
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
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
(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
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協議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郵箱: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身份證住址:
在京居住地址:
鑒于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同時乙方愿意受聘;
鑒于乙方對公司應承擔的責任;
鑒于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間,將在其職務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開發結果,并將因業務需要接觸到甲方擁有的各項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各種商業秘密,這些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的商業秘密都是屬于甲方的財產,對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
為了維護甲方的商業利益,并明確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所負有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上,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商業信息秘密的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一) 職務開發結果
所謂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及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于)
1、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
2、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戶手冊;
3、商標設計、標志設計等;以及雖不屬于自己職務范圍但屬于甲方業務范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及開發結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設備、資源和有關工作條件進行的創作、研究、開發成果”亦歸屬甲方。
(二) 商業秘密
所謂商業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內了解到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務而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這些類型:
1、關于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客戶資源、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戶手冊、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圖紙、模型及樣品等;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3、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4、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的信息;
5、甲方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及經營管理的各種文檔、資料及計算機中存儲的有關信息;
6、甲方企業內部網上的所有應用系統的個人id文件、帳號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 職務開發結果的權利歸屬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二)乙方認可,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
2、設計圖紙、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志設計的著作權;
3、對商業秘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4、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項下所列明的各項權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為,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條 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業務的說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當然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當然不得透露這些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及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說明為本協議的附件。如因乙方未說明上述各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不泄露、不使用商業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終止之后,除非是為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第五條 限制競爭性行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及離職后2年內,決不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咨詢性及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條 聘用期終止后的義務
(一)當聘用期無論由于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辦妥有關手續。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后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職期間所了解的甲方的商業秘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的信息。
第七條 不存在抵觸性協議的保證
乙方聲明并保證,接受甲方聘用并簽署本協議(包括附件)并沒有違反自己曾經簽署過的其他合同或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無論甲方或者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 的違約金。
(二)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由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九條 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 管轄的約定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不能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____月_____日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協議 篇4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顧問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根據《專利代理條例》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事宜,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專利代理人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
二、合同期限:20______年月日至201年月日。聘請期滿,雙方如未提出異議,則本合同有效期限順延,如一方提出,則可重新修訂或終止協議。合同到期前30日內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續約事宜。
三、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3.1、隨時解答甲方知識產權法律方面的咨詢,具體指專利、商標、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以及商業秘密領域;
3.2、協助甲方作好產品開發過程中專利挖掘、專利布局工作;
3.3、協助甲方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以及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防范工作;
3.4、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
3.5、代理甲方知識產權訴訟和無效宣告案件。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代理人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3.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提出的知識產權專題講座,在本合同年度內安排二次;
3.7、本條所說的“甲方”,包括甲方以____名義啟動的知識產權業務,不包括甲方的關聯企業。若延及甲方的關聯企業,則在本合同顧問費的基礎上追加25%的顧問費/一個關聯企業。
四、顧問費:人民幣萬元整(¥),于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三條第3.5項所列的事務時,每個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代理費均包括啟動費和風險代理費二部分;前述顧問費未包含合同年度啟動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啟動費及無效案件的代理費;于每個訴訟案結案30日內,甲方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風險代理費,風險代理費按以下標準計算:
獲賠額____35%(甲方作為原告時);
免賠額____25%(甲方作為被告時);
上述獲賠額是指生效法律文書認定的賠償數額;上述免賠額是指原告起訴數額與生效法律文書所認定的賠償數額之差額。
五、專利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直接發生的案件官費、交通費、差旅費、取證的官費等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負擔。交通費、差旅費指東莞、深圳行政區域以外發生的費用,取證官費指公證費、查詢費、檢索費等費用。由辦案專利代理人向甲方預借,發生后及時向甲方報銷。
六、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如委派的專利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另行委派同等資格的專利代理人接替。
七、甲方必須認真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敘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乙方不得委托甲方從事違反中國法律的事項。
八、甲方根據規定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關系,乙方已經收取的顧問費不退還,若已經啟動了本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雙方就雙方有關_________卡拉制作大獎賽參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責任
1.1_________卡拉制作大獎賽,由_________主辦,_________承辦,規則制定及解釋權屬于_________。
1.2甲方負責提供其具有知識產權的軟件工具及使用說明,并在預先通知的時間地點向乙方提供集中培訓。乙方可自愿到場接受培訓。
1.3乙方自愿參加本次_________卡拉制作大獎賽,并服從大賽規則。
1.4乙方自行解決其他有關素材,包括聲音文件,歌詞和圖片。乙方保證素材的選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
1.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工具制作的所有作品屬于甲方所有,其中包括乙方提交了的參賽作品和沒有提交的作廢作品。
2.保密條款
2.1本條款適用于以下情況:乙方以各種形式或方式向其關聯人透露甲方尚未以非保密方式公布的信息,乙方代表本方及其相應的關聯人對所有保密信息,同意根據本條款規定,對有關方在本協議簽定前后的行為承擔保密義務。
2.2乙方對于甲方在合作過程中向其透露的技術和商務等方面的尚未公開的信息,均應承擔保密責任,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
2.3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將載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資料或軟件,按甲方要求歸還甲方,或予以銷毀,或進行其他處置,并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保密信息。
2.4在本意向書終止之后,乙方的保密義務并不隨之終止,仍需履行上述保密義務,直到甲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為止。
3.其他
3.1本意向書的訂立、執行、解釋及仲裁均應適用美國法律。
3.2本意向書以中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協議 篇6
鑒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制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制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愿組織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_____”),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各方:是指加入本_____,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一方:是指加入本_____,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_____成員。
1.4?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_____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_____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_____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_____成員提交到本_____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后,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_____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并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許可范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_____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國境內從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制造、銷售等。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3.1?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廣使用本_____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經過_____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_____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_____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于_____成員共同享有。
3.3?_____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_____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_____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后發現存在_____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_____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_____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并拒絕許可。
3.5?倡導性建議被_____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并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并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_____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一旦被_____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范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對于_____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_____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范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各方同意將在本_____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_____,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第五條?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后或者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5.3?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于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費用
6.1?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_____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_____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準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同時采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_____及適用法律
8.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_____,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_____委員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地點在____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_____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自本_____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_____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毀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協議生效后,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_____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一方退出本_____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_____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協議 篇7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二、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后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三、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復以商標 局所發文件為準。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并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后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 為準。
六、商標申請后,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復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范圍。
七、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于能獲準注冊,商標注冊能否獲準,由商標局決定,如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注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后自動終止,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委托合作協議書精選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協議 篇8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甲方指定 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
1、甲方為乙方的 (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協議 篇9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xx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l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協議 篇10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平等協商,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不包括香港、澳門及中國臺灣)獨家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及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行使相關知識產權的權利,簽訂本合同。
一、許可的知識產權種類
1、甲方的商標(中國商標注冊證號碼:第號);
2、甲方商號、商業口號、商業模式;
3、甲方的配方、服務表、技術秘密、甲方的其他知識產權;
4、經營方式、商業方法;
5、在乙方得到授權地區向其他侵權人提起訴訟的權利;
6、其他與乙方經營相關的知識產權權利。
二、許可使用范圍
1、乙方有權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家使用本合同第一條所涉的甲方的知識產權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店鋪名稱標注、商品提供、服務提供、產品標注、合同簽署、商業談判、侵權訴訟、再許可等。
2、甲方在中國大陸地區,僅許可乙方使用或者行使有關權利,不得許可其他人使用或者行使本合同所涉的知識產權權利,甲方自己也不得使用或者行使。
三、許可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許可使用時間,甲乙雙方另行續訂許可合同
四、許可使用費金額、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許可使用費
(1)乙方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第一家實體店,應當支付甲方每年許可使用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自乙方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第二家實體店起,乙方應當支付甲方每家店每年許可使用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
(1)第一家實體店的許可使用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支付第一年的許可使用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約定的許可使用的下一年度開始前的10日內支付下一年度的許可使用費;
(2)第二家實體店的許可使用費:乙方決定開張第二家實體店前,應當告知甲方,并在告知之日起日內支付第二家店的許可使用費,在第二家店第一年度許可使用期滿前10日內支付下一年度許可使用費。
(3)乙方以后開張的實體店按照第二家實體店的方式支付許可費。
五、知識產權保證
1、甲方保證其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知識產權權利無瑕疵,不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享有無瑕疵的使用權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應積極參與、協助乙方打擊任何第三方侵犯本合同所涉知識產權行為,維權費用及收益由乙方承受。
六、質量監督及保證
1、甲方可對乙方生產或者銷售的許可使用其知識產權的商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者抽檢,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有權要求乙方撤除甲方商標后作價處理或者作銷毀處理。
甲方檢查或者抽檢的質量標準:按照中國的國家或者行業標準進行。
2、乙方應當保證其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者服務符合中國的國家或者行業標準,如有違反,應當承擔相關責任。
七、其他約定
1、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承擔經營風險,自負盈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乙方可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將本合同向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3、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商標的聲譽,保證產品質量。
4、乙方可按照甲方提供的商標、商號標牌等樣品制作文字、______86.圖形商標、包裝袋、吊牌、產品宣傳書、防偽貼、合格證等輔料以及其他用于產品銷售必須具備的標識,包括但不限于自己使用及對第三方再授權使用。
5、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該立即停止使用該商標及其他標識,剩余的商標標識應該全部退回甲方,或者在甲方監督下銷毀。
乙方已經附有甲方商標標識的合格產品應當在半年內銷售或者處理完畢。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或者未足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許可使用費的,甲方有權遲延交付技術秘密、配方等,并有權禁止乙方在相關實體店使用其所有的知識產權,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2、乙方產品或者服務出現質量問題,嚴重影響甲方品牌形象時,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糾正,乙方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導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支付有關許可使用費后,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本合同所涉的配方、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權利,并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
4、乙方發現其他人侵犯乙方的獨家許可使用權的,可以單獨提起訴訟或者要求甲方提起訴訟,如果甲方拒不配合的,乙方有權暫停支付許可使用費,直至甲方配合為止。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的知識產權權利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或者權利有瑕疵,導致乙方受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有關知識產權如被有關行政或者司法機關最終宣布無效的,還應當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許可使用費并承擔乙方為實現權利的合理費用。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備案部門一份,備用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___(簽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___(簽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天內將人民幣(¥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后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二、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復以商標局所發文件為準。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并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后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為準。
五、商標申請后,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復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范圍。
六、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于能獲準注冊,商標注冊能否獲準,由商標局決定,如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注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后自動終止,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協議 篇12
甲方:北京___-___-___-g___-___公司 乙方:
鑒于乙方已同企業即甲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書》,乙方在為企業工作期間會接觸到企業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決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原材料供應商名單等)、產銷策略(市場銷售方面的研究情報,折扣或回扣計算表等)、財務數據(價格表、成本核算表、各種明細表等)、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技術、經營秘密信息。為此,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以下協議:
一、甲方應當對其所擁有的商業秘密加以明示確認,確認方式包括:
(一) 加蓋保密標識;
(二) 不能加蓋保密標識的,用專門的企業文件加以確認,并將文件送達負有保密義務的有關人員;
(三) 保密義務人能理解的其他確認方式。
二、乙方對在職期間因工作信任關系獲得、交換的企業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對企業的義務,不得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即除了得到企業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內向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企業內其他職工或企業的外部業務者如供應商、銷售商進行保密交流外: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企業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企業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企業或企業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三、企業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或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被公知但未產生使該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從而破壞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屬秘密的信息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這些信息,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企業的商業秘密,并以證明該商業秘密已不存在。
四、乙方對其保管、經手的有關企業商業秘密的文件、文檔、磁盤、實物應盡合理的注意義務,不得遺失、毀壞、磨損、污染。
五、乙方同意將其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為了企業的利益迅速向企業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職務發明歸企業所有。
乙方在職期間所開發的與企業工作有關的軟件(含代碼、技術文檔)屬甲方所有。
乙方在退休、解聘或辭職之后________年內所做的與其在甲方任職工作有關的發明創造應屬職務發明,歸企業所有。
本條不影響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之后對其所做的非職務發明的權利。
六、乙方同意為企業利益盡最佳努力,在職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不引誘其他職工離職,離職之前不搶奪企業客戶。
七、鑒于乙方在職期間獲得或制作的商業秘密對企業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之后,乙方均承認企業因投資、培訓和提供創造機會而對這些商業秘密的所有權,因此乙方同意: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或幫助他人在與公司競爭的領域內使用商業秘密。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企業內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離開企業。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組建、參與組建或受雇于這樣的企業。
八、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必須按照甲方的有關要求,辦理移交手續,驗收通過并由甲方代表簽字后方可離職。
九、乙方同意如違背上述條款內容規定,給企業造成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負全額賠償責任。
十.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密費具體金額及支付方式見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
十一. 本協議書系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之部分,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在乙方為甲方代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為了保護涉及的甲方的專有信息(本協議第二條所定義的內容),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專有信息所有人:
二、專有信息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與甲方專利申請有關的,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和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子版的、磁盤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資料、技術方法、儀器設備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1)對于書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時必須表明“專有”或“秘密”。
(2)對于口頭信息,在透露給乙方前必須聲明是專有信息,并進行書面記錄。
三、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專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諾:
1、嚴格保守專有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專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為保護其自有專有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專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許諾使用。
3、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專有信息的本方員工、代理人等簽訂保密協議,該保密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同樣嚴格。
4、除專利申請已經提交專利局并被專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專利代理人對專有信息負有嚴格保守秘密的責任。
5、保證機構內部的其他人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觸到的甲方交付給乙方的專有信息。否則,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不得復制、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專有信息作為己用或提供于他人。
四、乙方不承擔保密責任的例外情況
1、甲方已公開泄露的該專有信息。
2、該專有信息已經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開。
3、乙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專利局審查、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發生的,乙方應當事先盡快通知甲方,甲方應明確書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后果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五、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的費用、律師費和所有損失或損害費用及預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違約行為而獲利的,則乙方應將其獲利全部償付給甲方。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甲乙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之事項止。
3、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范本精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