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戶口委托書怎么寫(通用2篇)
1. 上戶口委托書怎么寫 篇一
被代理人 因故無法自己前來辦理戶口遷移,特委托 代理戶口遷移手續,將被代理人的戶口自 遷移至 。
被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公民身份號碼 公民身份號碼
年 月 日
2. 上戶口委托書怎么寫 篇二
一、兩個委托人的委托書怎么寫
兩個委托人的委托書應該包含以下內容:
1、委托人的個人信息。姓名、聯系方式、身份證號、住址等;
2、受托人的相關信息。姓名、聯系方式、住址等。如果受托人是律師的,只寫律師姓名和律師事務所的名稱即可;
3、委托事由及代理權限,特別授權的應寫明具體的授權范圍;
4、委托人、受托人簽名,并注明年月日。
二、委托合同有什么特征
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和費用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而委托人則按約支付報酬的協議。大陸法各國民法對委托合同的限制不盡相同。按多數國家的法律規定,委托合同的標的既包括法律事務,也包括非法律事務;合同內容可以是有償的,也可是無償的。我國的民法理論與實踐認為:委托合同的標的只限于法律行為,它是委托代理的發生根據。故受托人在委托權限內與第三人所為法律行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擔。其特征有:
1、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勞務合同;
2、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費用辦理委托事務;
3、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質,以當事人之間相互信任為前提;
4、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
5、委托合同是諾成的、雙務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合同。
三、委托合同當事人的義務責任
1、受托人的義務責任。
(1)辦理委托事務的義務。受托人對委托事務原則上應親自辦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況緊急的情況下,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轉托他人;
(2)遵守委托指示的義務;
(3)報告的義務。受托人應將委托事務情況向委托人報告;
(4)轉移利益的義務。受托人應將辦理委托事務取得的各種利益及時轉移給委托人;
(5)轉移權利的義務。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事務取得的權利,應將權利轉移給委托人。
2、委托人的義務責任
(1)支付費用的義務。無論委托合同是否有償,委托人都有義務提供或補償委托事務的必要費用;
(2)付酬義務。對于有償委托合同,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約定的報酬;
(3)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