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14篇)
1. 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一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學校領導,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度,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電熱絲、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2. 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二
1、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熄燈。
2、就寢前,要關好門窗,防止犯罪分子趁熟睡作案。
3、建立健全學生宿舍“三防”制度。堅決杜絕將易燃、易爆、危險品帶入學生宿舍;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電熱器、電褥子等電器設備,嚴禁在宿舍內亂接、亂拉電線和私自安裝、拆卸日光燈、插座、燈頭等;嚴禁在宿舍內自炊、吸煙、點蠟燭、燃燒紙張等
4、注意宿舍內外環境的清理與維護,在宿舍內堆放的'雜物和停放的自行車要及時清除,保持道路暢通。
5、學生有事外出要與房主請假或房主陪同,否則不準外出。
6、學生宿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亂摔玻璃瓶等物。
7、堅持宿舍安全管理,謝絕外來人員來訪,做好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
8、學生上晚課,房主有責任到學校接送。
9、晚上學生就寢之前,房主要特別注意熄滅爐火及關燈,嚴防一氧化碳中毒及火災的發生。
10、學生住宿期間,房主應承擔起監護人的義務,應該對學生住宿期間的安全負責任。
3. 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條凡住校學生必須由生活輔導老師進行造冊登記,統一安排床位。
第二條住宿學生應遵守宿舍作息時間,遵守宿舍紀律,服從輔導老師以及各宿舍室長的管理安排。
第三條凡住宿學生在別人宿舍無人時不得進入他人宿舍,不得隨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條非住宿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區,學生家長要求找學生時須由管理員傳達或陪同。
第五條住校生必須遵守宿舍請假制度。
第六條住宿學生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如確需調換,須經宿舍管理員批準后,方可辦理調換手續。
第七條上課鈴響,由管理員清查宿舍人員,確保上課期間宿舍無人,禁止學生課間回宿舍,上課時間留在宿舍的須有請假條。
第八條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生活秩序。嚴禁在宿舍樓前內大聲喧嘩,打鬧或進行劇烈的體育運動。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經發現,予以沒收。禁止在宿舍內打牌,或搞其它影響休息秩序的娛樂活動。
第九條住宿學生應保持室內外衛生,建立衛生值日制度。
第十條住宿學生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樓內的各種公共設施。
第十一條節約水電,室內嚴禁亂扔,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等。
第十二條住宿學生應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的應急處理準備,發現問題及時向管理員匯報。
第十三條嚴禁在室內,走廊里燃燒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現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須經人同意才能帶出宿舍,個人大件行李帶出宿舍必須經管理員審核后方可帶出。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防火安全須知
1、學生宿舍內、走廊的電路,不準擅自移動,更換或私拉電線,不準擅自增加學校規定外的'照明。
2、不準在學生宿舍和走廊內使用電爐子、酒精爐等燒水,做飯;不準攜帶未熟食品進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準在學生宿舍使用電熱墊、電烙鐵和其他大功率電器。
4、學生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5、宿舍不準點蠟燭、抽煙、使用火柴、打火機等。
6、非火警不準擅自動用消防器材。
7、凡違紀以上規定,對當事者給予相應的校紀處分。
第十五條學生宿舍應做好如下防盜措施:
1、貴重物品不用時最好鎖在抽屜、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處。
2、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丟失后要立即報告學校,情節嚴重的應向公安機關報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鑰匙,不要輕易借給別人,防止鑰匙失控,每個宿舍只能由舍長或舍長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鑰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鑰匙。
4、最后離開宿舍的同學,要關好窗戶銷好門。養成隨手關燈、隨手關窗、隨手鎖門的習慣。
5、晚上睡覺時,要關好門窗,不將貴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臺。
6、不要留宿外來人員。
7、對形跡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觀察,如可疑人員在宿舍四處走動,窺探張望,要加以詢問,必要時撥打報警電話。
4. 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四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擺放,這個由舍長親自指揮。
二、鞋擺放在床底下,整齊地擺好,如有同學亂脫的,由舍長安排任務。
三、衣服不準亂掛在床位,如有違者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衛生清潔要搞好,當天的同學當天倒完垃圾,否則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干,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時間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記員回報,不登記的宿舍由舍長掃地一天,倒垃圾一周)
五、當天值日同學要掃凈宿舍衛生,陽臺、走廊、床底要掃干凈,如有扣分、掃地一周并扣學生本人兩分。(注:文明宿舍評比要搞好宿舍的內務)
六、在宿舍不在亂扔剩飯剩菜或倒在廁所,如有違者掃地一周并扣兩分。
七、宿舍鈴響后,要保持安靜,回到自己的床位,不準開水龍頭、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員檢查人數后,關好門以防別人竄進來。本舍的'同學不準在午晚休時間竄進別人的宿舍,如有違者扣五分并抄書,如有舉報者加兩分以作表揚。(注:如果舍長虛報假人數的由領導或老師處罰)
八、午晚休講話者扣五分并掃地一周,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處理。
九、在午晚休期間不能沖涼、看小說,如有違者扣兩分,并抄書。
十、舍長每天要催促同學按時起床,不準睡懶覺,如果不催促別人,扣舍長兩分。
十一、同學起床后應折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學扣本人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并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時間,沒響鈴不能走出宿舍門口,如有違者扣兩分/次,并掃宿舍一周。
十三、如有發現宿舍本人偷盜別人的東西扣十五分/次,并抄書。吸煙、飲酒扣二十分/次,有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時間,不能打撲克,如有違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長打扣二十分/次,并抄(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兩次,寫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檢討,由班主任監督。
十五、亂扔垃圾者扣兩分/次并掃地一天,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時間內不能吃零食,若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十七、如損壞宿舍門、窗、床板扣舍長五分/次,扣宿舍同學十分/次,并賠償。
十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以免火災發生,如有違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聲喧嘩,如有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5. 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五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學生宿舍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為同學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長職責:
1、每間宿舍設立舍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宿舍長有義務向學校及時匯報宿舍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宿舍長進行過失處理。
二、日常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早鍛煉、晚自習不得遲到、缺習,按時回宿舍,按時就寢;上課及晚自習時間一律不準回宿舍;平時不準擅自回家,特殊情況須經管理人員批準。
2、保持宿舍衛生,值日生必須認真負責,對舍長分配的任務要認真完成,每天一小掃,兩天一大掃。日常生活用品必須放在規定的位置,講究個人衛生。
3、晚上9點滅燈關門,嚴禁在校舍大聲喧嘩或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不談笑、不點蠟燭、不進行體育和其它娛樂活動。
4、宿舍鑰匙每人一把,總務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5、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調動宿舍或床位,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室內設備。
6、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保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宿舍人員均攤。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熄。
8、平時不準擅自回家或在校外住宿,特殊情況須經管理人員批準,同時嚴禁留宿外人在本宿舍住宿。
9、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沒人時要鎖好門。
10、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三、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6、不準隨地吐痰、倒垃圾、贓物,不準在宿舍內寄放自行車、雜物等。
6. 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六
1、尊敬師長,舉止文明,服從管理,嚴守時間。在宿舍做到“三輕”即:動作輕、說話輕、開關門輕,不做與休息無關的事,不影響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紳士風度,女生講淑女風范。
2、值班室要嚴格把好入門關,非睡覺時間嚴格控制學生進入宿舍(特殊情況有班主任批條或校醫證明),進入公寓一律要問明情況, 詳細登記。嚴禁在校外住宿,不準留宿他人(含家長),兩睡期間嚴禁異性人員進入女生宿舍。定位睡覺,不準串宿舍、合鋪或隨意調換床位。
3、認真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嚴格控制與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同學生病、摔傷、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電停水、學生斗毆、物品丟失等情況都要及時及時處理報告。做到9不準:
1)不準學生帶刀、剪刀、鉗、錘、鋸、繩子等制傷性工具到宿舍。
2)不準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
3)不準學生帶手機等貴重物品、現金、不健康書籍進宿舍。
4)不亂串房間,不準下棋打牌,不準將球類帶到宿舍,嚴禁吃帶零食。
5)不準師生私接電源,使用家用電器,動用、安裝、拆卸、破壞各種電設施。
6)不準私自開空調,不準師生進入配電間,不準學生玩弄消防器材。
7)不準學生攀爬樓梯扶手,不準學生跳躍樓梯臺階,私自上頂樓。
8)不準翻越陽臺、窗戶防護網和護欄,不準學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裝紗窗。
9)不準私自動用他人物品;不準學生追逐打鬧或開不正當玩笑。
4、節約用電、用水,努力養成節約的好習慣。愛護學校公物,不在墻壁上亂涂亂畫,無意損壞公物要及時上報并自覺規定價格賠償,有意損壞公物除紀律處罰外還要加倍賠償。
7. 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七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安全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結合我校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安全檢查等各項校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二、安全排查制度
建立校內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安全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安全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飲用水源、安全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安全情況。
建立專項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安全檢查,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堅持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后應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
三、學生離返校安全
根據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安全往返學校。
四、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經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安全教育讀本》和《安全服務手冊》等安全教材,落實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閑時段要從事安全的游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建立專題安全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安全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五、安全責任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8. 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八
一、管理目標:
宿舍管理達到內務整理規范化、評比檢查常常化、文明宿舍制度化。使住校生能在聚鳳中學“住校三年、規范一生”。創建“乾凈美觀、安靜有序、健康安全、團結友愛”的生活環境,培育同學自我管理的良好習慣。
二、管理機構:
1、政教處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同學宿舍的全面管理工作,總務處幫忙政教處工作。
2、政教處下設生活引導老師檢查組、同學干部值日檢查組,緊要負責內務衛生檢查管理、作息紀律檢查管理、生活安全秩序管理、服務同學等一系列工作。
3、同學干部參加宿舍管理緊要由八班級、九班級同學構成檢查組。
三、實施時間:
20xx年3月份起執行
第一階段:文化布置(3.1——3.7)
由各班班主任帶領同學打造寢室文化,所需材料由總務供應。
第二階段:管理階段(3.7——3.10)
管理制度、留宿人員名單、衛生值日表上墻
第三階段:監督、檢查階段(3.10以后)
1、檢查內容:午、晚休遲歸,午、晚休紀律,內務衛生,生活安全秩序等。
2、檢查形式:分層管理。
生活引導老師組:分層相應負責管理檢查,每天對各間宿舍的午晚休紀律進行檢查并做出評定,每周不定期檢查各個宿舍的內務衛生2—3次并做出評定。同學干部檢查組:同學干部檢查組由9人構成,每周每天分成一個大組四個小組,每個大組和每個小組每周輪值一天。負責督促檢查,紀律、安全、內務衛生。
同學干部督查要求:
、偻瑢W干部每周不定期檢查宿舍內務衛生1次,周一到周五每天
檢查各個宿舍的午晚休遲歸,午晚休紀律等情況并做出評定并做好記錄。
、诿刻鞕z查所在宿舍樓層的午晚休作息紀律情況。維持好午晚休前宿舍區域的紀律秩序,并在午晚休鈴響鈴后催趕同學趕快回到宿舍作息。
、鄹鳁潤z查組每晚檢查結束將登記表交到校學校值日組匯總。
、苄M瑢W干部每周六負責統計檢查評比周積分,每周一公布周評定等級,每月評出文明宿舍并公布。⑤值日干部檢查中發覺違規違紀要適時將問題反饋到政教處、總務處和有關部門。
3、檢查程序適時間
關宿舍大門——檢查兩休遲歸——值日干部檢查——生活引導老師檢查午休:12:30分關宿舍大門,值日干部檢查遲歸名單,并做好扣分登記。12:45分值日干部檢查午休紀律。12:55分以后生活引導老師檢查。
晚休:熄燈后關宿舍大門,值日干部檢查登記遲歸名單,并做好扣分登記。22:00分值日班干檢查晚休紀律,22:20分生活引導老師檢查。
4、凡是午晚休遲歸的,要經生活引導老師同意才能進入宿舍。
四、評定分值標準:總分10分
生活引導老師每天檢查評出得分與同學干部每天檢查評出得分之和為各個宿舍當天的積分,每周每個宿舍各項檢查積分滿分為10分,衛生內務整理7.4分,紀律積分滿分為3.6分。實在分為四個等級:9分——10分為優秀,8.6分——7.5分為良好,7.4分——8.5分為合格,6.3分以下為不及格。評分等級標準另附表。
五、評比方法
每周一小評,每月一大評,分班級分班評比,按各班級各班宿舍數量的適當比例。
六、獎懲措施
1、以精神激勵為主,每周以文字形式公布評比結果,并用廣播通報表揚。
2、凡月內被評為“文明宿舍”給該班月先進班級加5分。
3、有一次被“黃牌警告”的宿舍,由舍m.長限期整改,有兩次被“黃牌警告”的宿舍,全宿舍成員用廣播通報批判,由班主任限期整改,有三次黃牌警告由年學校領導限期整改,有四次黃牌警告由政教處督促整改。
七、本方案為試行階段,未盡地方漸漸完善。
9. 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躊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挺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氣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御穢、低俗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動、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系,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保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10. 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十
1、住宿學生必須遵守“中學生守則”和學校有關制度。
2、自覺接受生活老師管理,師生合作共同營造溫馨的住宿環境。
3、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按時上課,準時回宿,有事請假,嚴禁私自外出。
4、周末或節假日離開公寓要到宿管老師處登記備案,返回學校后及時銷假;留在公寓的學生周六上午在自習室學習,不得外出。
5、非住宿生不得留宿,不準擅自進入異性宿舍。
6、嚴禁翻越公寓大門、陽臺,嚴禁在宿舍內吸煙、喝酒、打麻將、玩撲克。
7、不得擅自改動宿舍內的.公用設施。
8、保護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現金,樹立經常性的防火、防觸電、防水、防疾病意識。
11. 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十一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紀律
負責人:學校鄢xx老師以及當日上晚自習老師。
1、熄燈鈴響后及時熄燈,熄燈后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一次扣宿舍全體1分;
2、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2分;
3、帶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二、宿舍衛生(衛生分10分)
1、地面(3分):干凈,床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2分):窗玻璃干凈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干凈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床上(2分):被子、枕頭折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凈,無雜物;
4、物品(2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亂放;
5、墻壁(1分):墻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亂掛物品。
其他:
1、在宿舍內外亂扔垃圾、亂倒臟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損壞宿舍公物者,扣宿舍全體2分;
3、在床、門、窗戶、墻壁等處亂涂亂畫者,扣1分;
4、在宿舍打牌,玩游戲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檢查、獎懲
1、各寢室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如有情況及時向相關老師反映;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教師檢查完成,并且納入管理范圍;
4、宿舍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根據每周積分情況,第一名宿舍評為“文明宿舍”,并發放獎金(10元),最后一名宿舍每人次罰一元(上交給班主任)。
12. 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十二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精神文明創建的窗口。我校學生宿舍實行全封閉管理。為規范和完善學生宿舍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宿舍是學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場所。宿舍內的同學要熱愛宿舍,維護集體榮譽,同學之間要互敬互幫,真誠相待,爭創文明宿舍。
二、周五、周六晚,學生因返家不在校住宿,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然后將統一發放的請假條交給管理員。沒交假條的班級,出了問題,班主任要負責。各宿舍區要憑請假條到各宿舍進行嚴格查鋪。一旦查出未請假返家,但人又不在寢室住宿的,要立即報告班主任;如果未查出而學生又有在外留宿,宿舍管理員要負責。
三、愛護宿舍內的公物,嚴禁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不用腳踢門;不得砸玻璃、撬門、撬鎖;不準拆卸和損壞公共設施。如有違反者,除接受校紀處理外,還需按原價賠付,并加上修理費。
四、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不準擅自換房、私自占房和私自搬動,調換宿舍內床鋪以及公用設施。
五、要愛護公物,自覺節約水電、如有損壞或丟失要按價賠償或罰款,宿舍門鎖不準擅自調換、拆裝,不準私自配制鑰匙。
六、所有住宿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嚴禁無證出入,更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七、學生個人錢物要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現金不得超過50元。各人的'飯卡、銀行卡不得轉借他人。
八、宿舍內嚴禁賭博、酗酒、喧嘩、打球、打架、斗毆,嚴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動,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九、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居,準時熄燈,保持宿舍區安靜,不準大聲喧嘩和起哄,不準高聲開啟收錄機,以免影響周圍同學休息。
十、注意宿舍安全,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準擅自接電線,不準燒電熱杯、電爐、煤爐、酒精燈等爐具,一經發現除沒收其違章物品外還要據情節給予罰款及紀律處分。
十一、建立樓層宿舍管理輪流值班制,室長負責制,宿舍衛生值日記錄制度。經常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做到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不亂拋果皮紙屑,亂倒垃圾,不準向窗外倒水,向洗漱間水池和小便池倒雜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十二、學生宿舍發生違紀事件,本室人員知情不報,因而查不到責任人則由本宿舍全體人員共同負責。
十三、建立“星級宿舍”評比制度,對長期臟亂差的寢室,取消其全室成員當學期一切榮譽稱號的評比資格,對達到星級標準的宿舍和人員給予掛牌和物質獎勵。
小學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5
1、學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設備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同學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設備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設備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設備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設備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嘩,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里進行游戲,追逐等活動,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床后及時折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臟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后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人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保安人員匯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準才可進入。
13. 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十三
1、清除垃圾,倒痰盂,沖洗廁所,擦拭潔具、窗戶窗臺、洗漱臺、樓梯扶手等,拖掃地面,開窗通風,保持樓內空氣新鮮;
2、維護樓外和院內,保持衛生清潔,沒有紙屑、雜物等,積雪時注意及時清理出過道,特別是臺階的清理,保證學生出入的`。
3、經常巡視和維護各部位衛生,保持全天潔凈,檢查走廊窗戶、電燈、衛生間水門等無人時是否關好。
4、負責公共區域內的設施設備的維護,學生正確使用,自覺愛護。
5、教育學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裝垃圾,并按指定和位置存放。
6、發生跑水、堵塞等故時,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向舍務。
7、做好工作記錄,經常向舍務教師工作,主動接受監督。
14. 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十四
1、(1)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照指定的宿舍、寢室、床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2、宿舍作息時間早6:50起床,7:10離寢。中午無特殊情況不經老師允許不得擅自回宿舍。下午13:4016:25為上課時間。晚上20:10就寢。
3、學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走讀生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寢室。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寢室,要到門衛室進行登記。
4、(1)寢室要排出值日表,離寢之前將寢室衛生打掃好,待衛生小組檢查合格后方可鎖門離開,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衛生。
。2)寢室鑰匙在副校長值班室。
。3)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保修;
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
。4)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5)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6)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水龍頭關好。
。8)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電褥子、各種電器、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床。熄燈后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床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10)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嘩、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11)宿舍內禁止進行娛樂活動。
。12)宿舍內不得就餐。
(13)不得私自將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床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5、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水杯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拷蔡莸臑樯箱亴W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