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精選17篇)
1.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一
第一條嚴禁打架斗毆和辱罵他人,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條凡酗酒鬧事、影響正常工作者,由保衛科采取強制措施,保障安全。對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當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第三條嚴禁利用娛樂活動及其它手段進行聚眾賭博、播放穢錄像、傳抄黃色刊物,一經發現,即嚴加查處,對當事人給予治安罰款。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送機關處理;
第四條園區內禁止玩火、破壞公物,不聽勸阻者,按有關規定處罰(未成年子女由家長承擔);
第五條嚴禁在園區內任何場所聲喧嘩、起哄、擾亂公共秩序;
2.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二
第一條遵法紀
學習理解并模范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和某公司的規章制度,爭當一名好公民、好職員。
第二條愛集體
和某公司榮辱與共,關心某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效益,勤奮學習業務知識,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議,牢固樹立“團隊、竟創、協作、責任”的企業精神。
第三條聽指揮
服從領導、聽指揮,全面優質完成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一切任務。
第四條守紀律
不遲到、不早退、出滿勤、干滿點。工作時間不串崗,不辦私事,不私拿或損壞公物,不做有損團結的事。
第五條重儀表
保持衣冠、頭發整潔。統一著裝上崗。男職工不留長發,女職工要淡妝上崗,裝扮適度。
第六條講衛生
常剪指甲,注意衛生,無汗味、異味。
第七條講禮貌
1、使用“您好”、“歡迎您”、“不客氣”等禮貌用語,與客戶相遇,要主動相讓。
2、電話鈴響盡快接聽,鈴響不得超過三聲。
3、接轉電話時,要先說“您好!中國某公司”,然后細心聆聽,聲調要溫和,勿忘使用崗位禮貌語言。
第八條敬客戶
1、接待客戶時面帶微笑,與客戶談話時應站立端正,講究禮貌,用心聆聽,不搶話、插話,不爭辯,講話聲音適度有分寸,語氣溫和文雅,不大聲喧嘩。聽到意見、批評時不辯解,冷靜對待,及時上報。
2、遇到客戶詢問,做到有問必答,不能說“不”、 “不知道”、“不會”、“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態度對待客戶。
第九條守機密
不向客戶或外部人員談論某公司的秘密事務。一切內部文件、資料、報表、總結等,都應做到先收鎖再離人。
第十條勤節約
克服“浪費難免論”,消滅長明燈、長流水。節約使用文具,愛護各種設備和物品。要發揚勤儉興業的好傳統,為某公司的增收節支做貢獻。
聘用制度
第一條:某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由各部門提出招聘計劃或申請,經秘書處批準后,由行政部統一組織招聘。
第二條:新進人員報到時,應向辦公室繳驗下列證件資料:
1、個人履歷表;
2、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
4、資歷、資格證書(或上崗證);
5、一寸彩色證件照片4張;
由行政部告知有關某公司的規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有關規定。辦妥以上入職手續后,進入一個月的試用期,某公司會對新員工作出評估,必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延長或縮短試用期或者辭退。
第三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聘。
第四條:正式任用
1、員工入職提供之證明文件必須真實,如發現有虛假隱瞞將視情節輕重做出處理,甚至開除。
2、員工如有以下變更事項應在一周內上報單位:
1)聯系地址、電話號碼及婚姻狀況。
2)遇緊急事故聯系人。
3)現時參加的學習課程(學歷證明)、現時參加的團體。
工作規則
第一條:工作時間
某公司每天的`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第二條:考勤制度
1、某公司員工除規定假日外,每日應按照規定時間到某公司上班或值班,作為出勤的依據。
2、行政部考勤員職責:
1)按規定認真、及時、準確地記載考勤;
2)如實反映某公司考勤中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4)及時匯總單位考勤結果上報到財務,核算工資及獎金。
3、上午出勤必須簽到。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如有違反者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含10分鐘),罰款20元;
2)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含30分鐘),加扣半天工資;
3)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含1小時),加扣全天工資;
4)遲到或早退在一周內滿二次者,加扣1日工資;
4、員工請事假最遲應于前一天辦妥手續,若有緊急事情應先電話通知各分部負責人,否則按曠工論處。
1)有事不來必須提前1天請假,私假無薪,病假必須有證明;
2)事假病假扣當日工資,請假1天由部門領導批準,超過1天由秘書處批準,3)請假必須有假條,未經批準擅自休假或事后補假,一律按曠工對待,月累計事假超過4天均以曠工處罰;
4)曠工扣3天工資,月累計3次曠工,視自動離職,扣全月獎金并酌情處罰。
5、考勤記載符號為:出勤√事假×病假△曠工○婚假☆喪假□產假◇
第三條:各部門員工應嚴格遵守某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某公司根據工作的需要,有調動各部門員工的工作崗位的權利。
第四條:工作期間,必須忠于職守,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串崗,不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打瞌睡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如有違反,一次罰款20元。
第五條:關心某公司,注意維護某公司形象,為某公司的利益積極出謀獻策。處理好內部人際關系,嚴禁散播不利團結的言語。發現有損于某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為,要敢于批評糾正。
第六條:保持某公司環境衛生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亂倒剩飯剩菜等。愛護公物,不得盜竊或故意毀壞某公司的財物,損壞公物需照價賠償。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人離關電關水,嚴禁公物私用。
薪酬制度
第一條:薪資構成
薪資體系主要包括:責任底薪+業績提成+補助+獎金+其它等幾部分。
第二條:員工薪酬
1、新進員工,有工作經驗的試用期為15天,試用期待遇為無責任底薪800元/月,未通過試用期無工資,試用期滿如果留用,待遇為1000元責任底薪+業績提成+補助+獎金+其它;考察期為2個月,考察期內不合格將予以勸退;
2、新進員工,無工作經驗的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待遇為無責任底薪800元/月,未通過試用期無工資,試用期滿如果留用,待遇為1000元責任底薪+業績提成+補助+獎金+其它;考察期為3個月,考察期內不合格將予以勸退;
3、未畢業學生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無工資,酌情發放生活補助,試用期滿如果留用,待遇為800元責任底薪+業績提成+補助+獎金+其它,考察期至畢業,考察期內不合格將予以勸退;
4、通過試用期留用的新員工,在考察期后即可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按照相關規定辦理保險。中高層領導的薪資待遇另行制定,屬保密資料,不予公開。
第三條:業績提成
普通員工為試用期15%、聘用期15%—20%;實習生為10%;提成比例視業績可提高。
第四條:獎金補助
獎金根據員工的工作能力和日常表現而定。補助包括:午餐200元人民幣、住房100元人民幣、交通50元人民幣、通訊50元人民幣,視員工工作表現酌情發放。
第五條:薪酬發放
1、基本工資:員工工資計算以月工資制為基準。
2、工資計算期間為每月的1日至該月底,與下月的8—1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資日為節假日時,則延長于下一個工作日發放。
3、工資計算期間,中途任用、離職或辭退時的工資,按當月的實際工作日與月標準工作日所占比例計算,每月標準工作日數為30天。
第七條:員工福利
1、所有員工每年均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薪資照發。如節假日上班,可由行政部安排倒休時間。
2、帶薪年假
1)員工在某公司連續工作滿二年者,皆可享有七天有薪年假,而后工作期每增加一年則增加一天年假,最多增至十天。
2)年假可以分多次使用,但每次不得少于一天,并應于休假日前一周提出申請。
3)員工每年年假應在當年使用,如該年未使用者將視為自動放棄。如因工作需要而無法于當年休假時,須先經核準后得以在次年補假。
3、其他假期
1)婚假:符合國家法定年齡結婚者,憑結婚證和有關證明給予婚假三天。
2)產假:孕產期的女員工可申請產假,給予產假一個月。
3)慰唁假:視情況而定,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4)病假: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憑區級或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證明申請病假。
5)事假:凡因私人原因無法上班者,得依規定申請事假,在事假期間不發給薪資。
業績考核
第一條:某公司會不定期對員工進行考核,并作為該年度工作業績之依據。
第二條:某公司就年度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員工調動、培訓需要和每年薪金調整的依據。
第三條:某公司為員工制定、實施及完善培訓計劃,并密切跟蹤培訓結果,以配合某公司的擴展。
獎罰制度
第一條:獎勵制度
1、工作積極、有上進心、業績突出者,月獎勵50—100元。
2、具有團隊精神、不怕吃苦、擁有奉獻精神者,月獎勵50—100元。
3、對新員工態度好、主動幫助新員工者,月獎勵50—100元。
4、綜合能力達標者,月獎勵100元。
5、連續三個月業績突出,且綜合能力達標者,季度獎勵300元。
6、全年綜合能力達標者,年終獎勵500—1000元。
第二條:特殊獎勵(詳見工資制度文件)
1、部門員工和部門領導根據綜合考評予以適當提升職務和薪資待遇;
2、個人超額完成基本任務或目標任務,超額業績部門20%差額提成作為獎金發放,60%給個人,40%給部門;
3、部門超額完成目標任務,超額業績,另行拿出10%作為獎金發放給部門,10%作為獎金發放給部門領導和主管領導。
4、高層領導和業績特別突出者,可獲得某公司內部股權的分配,股權持有人可將所持有股權分配給下屬或內部轉贈;
5、根據具體情況額外適當增加物質、旅游、培訓、假期或其他(住房、車輛)等獎勵;
6、個人和部門業績全年累計超額完成任務,某公司將額外重獎,具體標準另行補充。
第三條:懲罰制度
1、工作不積極、沒有上進心、業績較差,月扣50—100元。
2、沒有團隊精神、給團隊帶來負面影響者,月扣50—100元。
3、綜合能力連續三個月不達標者,季扣300元,并給予勸退處理。
4、離職時不及時妥善交接工作、造成工作拖延者,罰款200元;拒絕交接工作、造成一定損失者,罰款500元。
5、離職時隱瞞客戶資源、造成客戶流失者,罰款200元;拒絕交接客戶資源、造成客戶嚴重流失者,罰款500元。
6、泄漏某公司機密、給某公司帶來一定損失者,罰款500—10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甚至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7、在某公司尋釁滋事、打架斗毆者,罰款500—1000元,賠償相關經濟損失,直接開除,情節嚴重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8、離職后對某公司進行任何干擾或破壞性行為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3.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三
根據中組部、國家檔案局《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及中組部《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要求,結合兵團干部人事檔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工作職責
(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法管理好干部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
(二)及時收集、鑒別和整理干部檔案材料,把好檔案材料入口關,及時清理所缺材料并告知有關部門補充齊全。
(三)按照規定辦理干部人事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
(四)為有關部門提供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情況。
(五)認真做好干部人事檔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和保護工作。
(六)及時了解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的新情況,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加強業務指導工作。
(七)推廣、應用干部檔案現代管理方法和技術,逐步實現干部人事檔案管理的信息化和現代化。
(八)定期向檔案局移交死亡干部檔案。
(九)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二、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制度
(一)按照《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的要求,遵循真實、全面、及時、規范的原則,重點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況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組織工作的需要,不斷充實完善干部人事檔案的內容。
(二)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規范制作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建立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機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1個月內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并履行移交手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積壓歸檔材料。
(三)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建立聯系制度,及時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信息,主動向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干部本人和其他有關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檔案材料。
(四)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必須嚴格審核歸檔材料,重點審核歸檔材料是否辦理完畢,是否對象明確、齊全完整、內容真實、填寫規范、手續完備。成套材料必須頭尾完整,缺少的檔案材料應當進行登記并及時收集補充。
(五)歸檔材料填寫不規范,手續不完備,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和入黨時間等與檔案記載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門應當重新制作,補辦手續,或者由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審改(或出具組織說明)并加蓋公章。形成干部檔案材料的部門,有責任按規定認真辦理。
(六)干部人事檔案原件存正本,復制件可存副本。證明、證件等特殊情況需用復印件存檔的,必須注明復制單位、復制日期,并加蓋材料制作部門單位公章或干部人事關系所在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七)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載體使用國際標準A4型(長297毫米,寬210毫米)或16開型(長260毫米,寬184毫米)的公文用紙,材料左邊應當留有20-25毫米裝訂邊,字跡材料應當符合檔案保護要求,用鋼筆或毛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及純藍墨水和復寫紙書寫。
(八)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人員對收集到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應認真審查鑒別,對不屬于規定歸檔范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進行登記,在接收之日起1個月內放入干部本人檔案,1年內整理歸檔。
三、干部檔案材料鑒別歸檔制度
(一)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鑒別歸檔工作,必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堅持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形成材料的歷史條件、材料的主要內容、用途及其保存價值,嚴肅認真地進行。
(二)凡收集的材料,在歸檔前必須經過認真審查、鑒別,符合要求的才能歸檔;
(三)未經鑒別,任何人都不得擅自銷毀干部人事檔案材料,不得私自將不屬于歸檔范圍的材料歸檔或從干部人事檔案中撤出材料。
4.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四
1、制定內容的合法
規章制度除了設計上的科學性,具備可操作性外,內容的合法化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制定的程序上無任何瑕疵,內容的不合法也是硬傷。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不是很困難,把握一個核心要點是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比如:勞動合同解除條件的法定化,也就是禁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合同只有符合法定解除條款是才能解除。勞動者進入用人單位一個月內需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而不能在規章制度中規定,試用期不簽合同、不繳社會保險等等。
2、協商機制問題
我們在勞動合同法中有多處關于協商的事宜,該協商實際上也是民主磋商,在勞動合同法中強調了協商。例如: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該條款僅強調是平等協商后確定,沒有說形成一致意見后確定,該觀點對上一篇文章觀點進行修正。
3、重大事項的理解
在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三款中關于“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該重大事項法律沒有作出明確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作出分類或決定,注意認為重大事項決定不適當,提出意見的主體是工會或職工,并不要求是職工代表。
4、嚴重失職、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尺度
勞動合同法賦予用人單位在以下情形下解除勞動關系的權利: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勞動者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以及其他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情形。該“嚴重”情形需要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予以明確,同時用人單位需要對該嚴重的行為作出合理的定義或界定,防止過寬達不到警示的效果,過嚴得不到有效的遵守。例如:規章制度中關于考勤的規定,一年內遲到二次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對該規定還要考慮具體的崗位,若要是遲到時間不長,也不影響工作,屬規定過嚴。
5、勞動者確認并簽字
規章制度經過合法程序,并被認為是符合企業文化或要求的且符合法律規定的,為此,還需要勞動者對規章制度予以確認并簽字。該簽字的過程我們在招聘新員工入職中也做了提示,在實行規章制度過程中,需要勞動者確認:某年某月某月在單位內部某某處公示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的決定,本人已經詳細閱讀或學習,愿意予以遵守,并署名。
5.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五
一、倉庫例會制度:
1、例會時間:每天晚上20點鐘左右,原則上為晚班發料結束后召開
2、例會地點:成品倉庫
3、參加人員:全體保管員,包括原材料倉庫、成品倉庫、基建倉庫、勞保配件倉庫
4、會議召集及主持人:倉庫主管
5、例會內容:①傳達公司領導指示要求;②總結當天工作,表揚先進行為,勸誡消極行為,批評錯誤行為;③布置明天工作,包括臨時工作調整;④協調倉庫人員及崗位工作;⑤強調倉庫工作紀律,宣揚愛崗敬業精神;⑥傾聽員工對于工作的意見、建議、呼聲,能當場解決的必須當場答復解決,不能當場答復的必須及時向上級反映并及時把結果反饋給員工;⑦其他內容
6、例會原則:會議時間長度一般15分鐘,有話即說,無話不說,力求簡明扼要突出重點,并盡量縮短會議時間。
二、成品倉庫盤點制度:
1、對晚班的界定:所謂晚班時間,即為當天的19:00點鐘――次日的7:00點鐘之間的時間間隔。所以,該時間段的生產領料應歸屬為當天領料,而不應該歸屬為次日領料,該時間段的完工成品(即便真正的入庫時間拖延到第二天7點以后)也應該歸屬當天。也就是說,不能因為該時間段跨越了午夜0:00點鐘而將領料或成品歸屬到第二天。
2、日盤點及交接班制度:即成品庫保管員每天自己組織盤點并交接。
1)盤點交接流程:交接雙方共同盤點倉庫實物→制作“盤點交接表”→在帳本、盤點交接表、商品卡、實物確認一致的情況下,雙方簽名,完成交接→按制度要求傳遞“盤點交接表”。
2)成品庫交接班,必須按上述流程規定的順序操作,嚴禁違規。
3)交接時間:每天必須盤點交接兩次,早班、晚班各一次。為不影響正常出入庫工作,盤點交接應盡量在成品庫沒有出入庫業務時進行;
4)盤點交接必須條件:①必須發貨和入庫保管雙方同時參加盤點;②雙方必須在盤點表上共同簽名確認。
5)早班交接盤點:每天早班入庫結束后對倉庫盤點,套用復寫紙制作一式三份的早班“盤點交接表”,在帳本、庫存表、商品卡、實物確認一致的情況下,雙方簽名,完成交接;盤點表一份倉庫留存,另兩份分別送達業務部和財務部。
6)晚班交接盤點:晚班交接只需填制一份晚班“盤點交接表”,留存倉庫即可。
3、周盤點:即銷售會計盤點。每個星期三上午9:30點鐘左右,銷售會計(或與銷售主管一起)對成品倉庫盤點一次;
4、月盤點:即每月第一天上午9:30點鐘左右,由銷售會計對上月最后一天庫存盤點。
5、盤點表:所有盤點數據,必須制作成盤點表。
對于日盤點表,銷售會計主要核對盤點數據與財務部成品明細賬是否有差異。
對于周盤點表和月盤點表,銷售會計不僅要核對會計盤點數據與倉庫自盤數據是否有差異,還有核對所有盤點數據與財務部成品明細賬是否有差異。
當發現差異時,必須立即復查盤點數據并查找原因,必須將詳細情況向財務經理匯報。嚴禁隱瞞差異。
三、成品庫損失賠償規定:
1、意外損失:是指被盜、火災、雨水災害等。凡屬個人主觀過失、工作失職原因造成的損失,對直接責任人處罰100元,對倉庫主管處罰50元。
2、丟貨損失:是指日常盤點盤虧。5件以內的丟貨損失,由直接責任人賠償;超過5件的部分,個人負擔損失的40%
四、原材料倉庫值班制度
1、中午值班:每天中午11:30――14:00點鐘,原材料倉庫硬性停止一切入庫作業,僅僅留下一人值班,主要負責車間少量補充領料,其他人員中午休息。
2、夜班值班:在每晚車間大規模領料結束后,倉庫主管應安排一人開始值守夜班,其他人員下班。值守夜班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原材料卸車及入庫。
3、注意事項:倉庫主管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中午和夜班“值班表”,詳列值班人員姓名和具體值班日期。所有值班表應盡量保持相對穩定化,不要在短期內隨意變更。特別注意,中午值班與夜班值班在人員安排方面謹防沖突。
五、原材料盤點制度
1、月盤點:以“抽查盤點”為主,即在每月1――3日對上月原材料抽查盤點。
重點抽查范圍是:收料、發料非常頻繁的材料品種;剛入職的保管員所管理的材料品種;本月出錯頻率比較高的保管員所管理的材料品種;上月被處罰最多的保管員所管理的材料品種
2、季度(年度)盤點:在每個季度最后一個月份,實施材料倉庫整體盤點。所有的材料都將被仔細地盤點清查一遍。
3、盤點工作組織:原材料盤點,應在財務經理指導下,由成本會計(材料會計)負責牽頭組織,與倉庫主管共同負責實施。
成本會計(材料會計)必須事先制定盤點方案,包括盤點時間、記賬人員、搬運人員、分組情況、材料品種、注意事項、盤點要求等等,與倉庫主管協商,與生產部門協調后,報請財務經理批準。
4、盤點表:盤點結束后,在電腦里制作盤點表,并及時提請財務經理查閱。
六、處罰
各條各項有處罰標準的從其標準;無處罰標準的,每違反一項,每人每次處罰10元。
6.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六
一、總則:
員工的個體薪金依據公司的發展經營狀況與員工個人技能、業績、工作年限、學歷、崗位等因素來確定。
二、薪金構成:
員工薪金由固定薪金、獎金二部分構成。
三、薪金組成模式
1、固定薪金為20__元。
2、獎金由工齡工資、工作補助,其他福利組成。
A:工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為公司工作的員工的感謝,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開始領取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每年增長50元,連續增長4年后停止。(對于公司員工工齡工資的計算時間不累加,即在中途離開公司后,第二次進入公司的,不累加工齡。)
B:工作補助用于公司管理層的工作性質補助與內勤人員的工作補助,其具體的情況按當前市場情況,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發放。
C:其他福利包括員工每年生日補助50元,婚嫁津貼100元,此項福利在員工發生當月發放。
D:員工福利還包括每年5天的帶薪假期,按實際工作年限每年增加一天,直到5年止,以后可按10天/年享受帶薪假期。申請年假的需提前一周通知其主管上級部門。
四、試用期薪金
1、公司新員工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有1—3個月的試用期,視個人表現可延長或縮短。
2、試用期的固定薪金為轉正后基礎薪金的80%,崗位薪金以實際為準。
3、試用期期間不享受公司的各項補助與公司的各項福利。
4、當月轉正薪金按照當月實際轉正天數發放。
五、有關薪金計發辦法
1、公司財務部人員根據人力資源部門提供的數據以及辦公室內勤人員提供的考核數據,發放工資
2、薪金發放計算日期按照月工資22個工作日計算。
3、每月員工薪金的發放時間為次月10日,其他相關薪金根據具體的安排,在執行標準中說明。
4、薪金計算期間進入公司服務或離開公司時,應依下列方式計算: 薪金總和(固定薪金、獎金)×上班日數÷每個月固定之平均出勤時間。
六、薪金的其他相關說明
1、員工申請年假以及特別休假時,公司應依法付給同等薪金。其應至少提前一周時間提出書面申請。
2、女員工申請產假時,時間為3個月。
3、公司員工可申請為5天婚假。
7.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七
1、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不遲到、早退;
2、上班考勤實行實時簽到制度,不得故意誤簽上班時間,必須本人親自簽到確認;
3、工作期間內不得竄崗、閑聊、玩網絡游戲、網絡聊天、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吃食物、聽音樂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鐘和下班前20分按《衛生輪流值日表》打掃辦公區域內衛生,保持整潔、干凈的工作環境;
6、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及設備電源,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7、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必須主動、親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詢;
8、有來訪電話時必須做好記錄,包括:來電單位、內容摘要、來電時間、紀錄人等重要信息;
9、上班要佩帶工作卡,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風貌;
10、外出辦公事時要向領導或同事打招呼,說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領導請假,待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單位,否則根據情節處理;
12、當日的工作必須在下班前結束,不得拖到第二個工作日;
13、愛護公物,節約物品。
14、積極學習業務知識。
15、同事間要相互協作,相互支持。
8.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八
第一章 安全管理、培訓、考核制度
一、建立安全領導小組,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考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書。
二、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監督、公安、消防和交通運管部門有關的政策、法規,經常分析企業安全狀況,及時制定相應的方案和措施。
三、定期對車主和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嚴格把關,做到從業人員持證上崗,規范操作,安全駕駛。
四、健全車主和駕駛員檔案,健全培訓檔案。
五、及時辦理車輛年審,車輛保險手續,嚴禁未審車輛和脫保車輛營運。
六、堅持車輛“三檢”制度,定期對車輛保養和維修,保證車輛技術性能良好。
七、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必須派押運員押運,使安全工作做到 萬無一失。
八、及時參與事故處理,并協助有關部門落實責任。
九、不斷總結安全工作經驗和教訓,及時上報各類報表。
第二章 安全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改跟蹤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配合有關部門,不定期地對車輛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二、安全科負責每月對所屬車輛進行一次以上的安全技術檢查。
三、每月的安全檢查應做好詳細記錄,并經單車車主簽名后存檔備案
四、安全人員在對車輛檢查時發現隱患應及時匯報并做好原始記錄,實行跟蹤管理制度。
五、由安全科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必要時收回證件停止營運。
六、整改合格后,由修理廠家開出維修合格出廠證明方可正常營運。
七、建立事故隱患整改檔案,及時對所發生的事故進行分析,總結經驗,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行。
第三章 安全例會和車輛保險制
一、有關負責人每月應召開一次以上安全生產例會。
二、安全科要組織駕駛員、押運員和各車主及時宣傳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并做好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三、安全科負責車輛的強制保險。
四、及時通知車主投保續保,第三者責任險必須在十萬以上。危貨車輛必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五、單車保險應及時足額投保,保險單本由公司統一存檔備查。
六、嚴禁車輛漏保、過期現象的發生。
9.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九
隨著公司各方面工作的開展,總經理辦公室文件往來及人員出入日益增多,為了促進各方面工作有序的開展,加強總經理辦公室的管理、保障總經理辦公室的權威性,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總經理辦公室為公司最高行政部門,公司內部人員有義務和責任保障和維護總經理辦公室的權威性。
二、除特殊情況外,凡各部門報送總經理審閱批示的文件須有總經理秘書視不同情況轉交辦理。
三、凡報送總經理辦公室的文件須字跡清楚、條理明晰、重點突出。
四、凡與總經理辦公室的重要文件往來都須有收發記錄,由總經理辦公室發出的文件,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審查落實情況。
五、公司外部人員除特殊情況外,須有總經理文秘問清來人工作單位、姓名及來意并通報總經理獲允許后方能進入總經理辦公室,否則,不得隨意出入。
10.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十
一、對有限責任制度的思考
經濟史的研究成果表明,有限責任制度是現代市場經濟的一項偉大發現,西方曾有學者指出“即使蒸汽機和電力也遠不能與其相媲美,是現代社會最偉大的獨一無二的發現。”有限責任制度產生以來,逐漸成為推動經濟發展的強大動力,它引發了企業制度的一場革命,成為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石,是社會發展和法律進化的結果。正因如此,在當今主要資本主義國家中,以有限責任制度為核心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才能成為占主導地位的企業形式。
任何一種制度皆有其存在的合理限度,超過限度范圍制度必然要表現為非法或不合理。一方面,我們要正視人格否認制度所宣示的維護公司獨立性之重要功能,另一方面又不能無視其作用限度而放任其無限擴充。
盡管有責任制度有諸多優點,但它的消極因素亦不容忽視:首先,有限責任制度對債權人的保護有失公正。股東作為公司的最終所有者,享有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權,往往能夠獲得超過其出資額的股息或紅利。但如果公司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或破產,股東卻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不足清償的損失卻要由毫無過錯的債權人承擔,可見有限責任制度注意了對公司股東的保護,卻對忽視了對債權人的保護,有失公正。其次,有限責任制度為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謀取違法利益創造了機會。公司的運行是靠人來實現的,這必然直接或間接地受到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的影響。股東可能迫使公司犧牲自身利益,從事有利于股東的不正當交易,也可能利用公司的獨立人格,從事各種欺詐行為,規避公法義務,為自己謀取非法所得,逃避清償債務的責任等。尤其是在公司集團中,母公司利用其在子公司中的控股地位,可以無視子公司的利益,謀取子公司的經營成果及利用子公司逃避法律責任。對于以上行為,若仍片面強調有限責任制度,則無法進行有效的規制。其三,有限責任制度易成為規避侵權責任的工具。在公司侵權場合,有限責任制度常常使受害人得不到足額賠償,外化了一部分因公司冒險行為所造成的損失。這樣公司及股東從公司的冒險行為中獲益,但卻將損失轉嫁到受害人和社會身上。
目前,我國公司有限責任的特點決定濫用公司人格現象在社會生活中普遍存在,其典型特征是利用公司人格表面的合法性規避法律、逃避債務,在主觀上是故意或惡意的,客觀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了公司財產關系混亂、產權不清、損害了第三人合法權益。由于法律對濫用公司人格法律責任由誰承擔、承擔責任范圍、承擔責任方式等規定不明確,懲罰不力,導致濫用公司人格現象屢禁不止。
二、濫用公司人格行為的幾種表現:
濫用公司人格行為在實踐中的表現千變萬化的、多種多樣,具體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一人公司。一人公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一人公司僅指股東為一人,全部資本由一人擁有的公司,即形式上的一人公司。廣義的一人公司不僅包括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也包括實質上的一人公司。實質上的一人公司即公司真正股東僅為一人,其余股東僅為掛名股東,一般表現為家族式公司。現代法學理論認為,公司的特征為營利性、社團性、法人性,所以世界各國立法一般是禁止一人公司的。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應為五人以上,因此,我國立法也是禁止一人公司的。現實生活中基本不存在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但實質上的一人公司屢見不鮮,投資者為了規避《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借用妻子、父母、子女或親朋好友的姓名進行登記;有的一人投資,全部資本由一人擁有、一人管理,,其余股東僅為持有最低股份的掛名股東或成為公司空頭股東。這里指的一人公司并不包括我國現有的國有獨資公司,雖然國有獨資公司也是一人公司,但因國有獨資公司投資主體的特殊性,決定了它與傳統的一人公司有本質區別,因此,國有獨資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種例外。
2、空殼公司。投資者在公司成立后,即將其投入的資金抽逃或轉移,企業因資產減少或嚴重不足,成為空殼法人。當債權人要求公司償還債務時,公司早已失去償付能力,而股東則以公司為有限責任為由拒絕承擔清償責任。公司是法人的一種特殊形態,空殼公司不具備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所應具備的四個條件。一般空殼公司不是公司設立時就存在的,有的是因為公司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的,有的是由于法人代表與公司之間存在著支配關系、法定代表人強行將財產轉移至自己控制的另一公司的名下造成的,也不排除有的公司從成立之時就是一種“皮包公司”。空殼公司一般有下列幾種表現:(1)公司沒有自己擁有的財產;(2)公司財產沒有維持完整的公司財產記錄;(3)公司沒有固定辦公場所;(4)公司與股東之間或公司與其他公司之間沒有實質區分的人格。有的公司一套班子幾塊牌子,公司之間及公司與個人之間的產權不清晰,在客觀上給第三人造成錯覺。當債權人向其中一個債務人主張債權時,其財產可以隨意轉化為另一公司的財產,從而達到對抗債權人債權的目的。
3、“掛靠關系”公司。一般掛靠公司的分支機構,其投資者、操縱者、控制者實為個體或合伙,掛靠在有限責任公司或其分支機構名下,大多簽有掛靠協議,掛靠者向公司交納管理費,公司對“掛靠者”經營狀況、債權債務等情況不聞不問,“掛靠者”的目的是規避法律,逃稅、逃避債務,不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則是受利益趨動而為之。實踐中“掛靠關系”公司又分“公開掛靠”和“秘密掛靠”。“公開掛靠”是指掛靠者與公司簽有掛靠協議,掛靠者向公司交納管理費,掛靠者對外以自己名義開展經營活動,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公司以掛靠者之間財產關系明確,公司對掛靠者的債務不承擔責任。“秘密掛靠”是指掛靠者與公司秘密簽有掛靠協議,掛靠者向公司交納管理費,掛靠者以公司名義對外經營。
4、脫殼經營。與空殼公司有所不同,指公司在大量舉債情況下,故意不參加年檢,迫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股東或出資者既不依法組織清算,也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登記,而是以原有的營業場所、經營人員、董事會異地重新設立公司組織經營,并將原公司的主要業務轉入新公司,以達到逃脫原公司巨額債務之不當目的。實踐中吊銷營業執照已成為公司合法逃避債務的有效方式。
5、虛假出資或資產不足。某些地區,為了招商引資,庇護、甚至鼓勵企業違規開設公司,投資者借機在設立公司時未按《公司法》要求向公司投入足額注冊資本,不僅影響企業自身正常的經營活動,還影響企業對外清償債務的能力。這里的“資產不足”不是指公司的注冊資金低于法定限額,而是指公司的資產總額與其所經營的事業的性質及隱含的風險相比明顯不足。公司資金是公司運營的物質基礎,是公司債務的總擔保,一般說來,公司只有使負債與股本保持合理的比例,才能保證自己的信用和經濟往來的安全,不致破壞社會經濟秩序。如果公司資產不足則存在股東通過公司將商業風險轉移給與之交易的第三人及無辜大眾的嫌疑。公司資產是否充足不僅取決于公司資產的絕對數量,還取決于公司所營事業的性質,通常情況下,資產是否充足應以特定法律關系成立時為計算標準。
6、母公司濫用子公司的獨立人格。一些集團公司或大公司為了分散經營風險或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設立子公司。表面上看,這些子公司系獨立的法人實體,但實質上均由其母公司操縱、控制,成了母公司實現其目標的“工具”。當子公司因經營不善或意外事故,欠下巨額債務或瀕臨破產時,母公司則假借子公司獨立人格這塊擋箭牌,拒絕對其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官道格拉斯忠告母公司必須遵循以下四項標準,以免遭子公司人格被否認的命運:1、子公司作為一個獨立財政單位的地位必須得到維持;2、母子公司的日常營業應保持獨立;3、應維持兩公司管理機構的一般界限;4、兩個公司不表現為一個整體,那些對外訂約的人應充分表明他們獨立的身份。
三、濫用公司人格現象產生的原因
1、法律規定不完善。我國法律對實質上的一人公司很難找到法律明文的禁止性規定,工商登記部門對實質上的一人公司的登記把關不嚴,缺乏行政監督。只有公司被控制者利用,進行了規避法律或者逃避債務,從而損害了債務人合法權益,且在有關當事人提出公司人格否認主張時,法院才從保護社會公平、正義及維護法律尊嚴的角度,對公司人格進行審查。所以現實生活中存在著大量的實質性一人公司。對于“空殼化公司”,雖然我國《民法通則》明確規定了法人應具備的條件,但對公司成立以后產生的空殼化現象還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和制裁,無論是工商登記機關,還是法院,都未建立系統的公司人格否認制度,使空殼化公司得于利用公司形態規避法律、逃避債務。對“掛靠關系公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曾多次發出通知,堅決取締“掛靠關系公司”,但掛靠公司還是屢禁不止。這是因為法律對“掛靠關系公司”的操縱者、組織者懲罰不嚴,使他們有利可圖,甚至有的公司根本不存在掛靠關系,公司的操縱者、組織者為逃避債務,惡意串通,把公司財產說成是“掛靠者”的財產,規避法律制裁,發不義之財。
2、公司管理不規范。從濫用公司人格現象分析,濫用有限責任公司人格的情況較多,而濫用股份有限公司人格的情況幾乎沒有。我國現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公司對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發展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但公司的作用并不是自發地體現出來的,它需要相應的社會環境、法制環境、經濟基礎和文化氛圍。目前因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程序簡便易行、組織機構簡單靈活,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有限責任公司是我國公司的主要形式,但當公司缺乏法律制約,無規則運作的時候,公司給社會帶來的將是混亂。相對而言,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程序復雜,組織機構健全,設有董事會、監事會,管理較嚴,基本杜絕了他人濫用股份有限公司人格權的機會。
四、公司人格否認制度的起源
法人獨立原則與有限責任原則作為現代企業法人制度中的基本制度,其法理意趣是為在股東與公司債權人之間達成一種風險與權利的平衡。當這一平衡被公司法人格與股東有限責任的濫用所打破時,便需要一種衡平的法律制度來糾偏、矯正。股東濫用有限責任制度并不足奇,只有用權力來制約權力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有鑒于此,美國首開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之先河,隨后,其他一些英美法系及大陸法系國家也相繼確認了該制度,將其作為法人獨立人格制度和股東有限責任原則的補充和例外,以維護法律的公平與正義。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已成為兩大法系國家對公司法律制度適用過程中所形成的一項重要共識。
18xx年,美國最高法院為了維護聯邦法院的司法審判權而用揭開公司面紗來確定公司背后股東的個人身份,這僅是現代揭開公司面紗的一種萌芽。美國揭開公司面紗(亦稱公司人格否認)法理的真正創立是在 五、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的含義
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是為了克服法人人格獨立及由此所引起的法人責任獨立之弊端而出現的一項制度,就其內涵而言主要有以下幾層含義:
1、以承認公司具有獨立法人人格為前提。公司人格否認的對象只能是具有合法有效獨立人格的公司,因為只有這樣的公司,股東才能享有公司人格獨立-有限責任制的優惠,其人格才有被濫用的可能,才有適用公司人格否認制度的必要。從邏輯上看,也只有承認罩在公司頭上的“面紗”,即公司獨立人格的存在,才談得上是否應該將該面紗揭開的問題。
2、僅在個案中否認公司的獨立法人人格。它是對公司在某一特定情況下已經喪失獨立人格特性的一種確認和揭示,是典型的個案否定,是在追求法律關系的具體妥當性和實質正義性基礎上的一種“反思性平衡”,不是對公司獨立人格徹底的全面的否定。
3、只適用于個案中的特定法律關系。它只是對股東在特定的法律關系中借助法人合法有效的外殼從事規避法律行為的否認,也就是說,其法律效力僅局限于特定的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在該個案的特定法律關系之外,公司獨立法人人格不容否定。
4、適用目的是通過否認公司法人人格的獨立性,來追究濫用者的法律責任,以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只是一種司法規制,而非立法規制,即是事后救濟,而非立法預設,是體現平均的正義以補充分配的正義。它僅是公司結構中的一個例外規則,這種例外規則對于誘導公司更好地平衡社會成員之間的利益具有特殊作用。其本質意義在于防范股東利用公司獨立人格以逃避其應承擔的法律和契約義務,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六、公司人格否認的性質
公司人格否認是指在特定法律關系中,對公司股東濫用公司人格從事各種不正當行為致公司債權人損害的,公司債權人可直接請求股東償還公司債務,公司有限責任變為股東無限責任。在大陸法系,又稱為直索責任,在英美法系稱之為“揭開公司面紗”。因此,人格否認實際上是對已喪失獨立人格特征之法人狀態的一種揭示和確認,通過剝離徒有人格之名而無人格之實的公司人格,導致隱藏于公司背后股東的凸現,使其承擔的責任由有限向無限復歸。公司人格否認不是對公司獨立人格全面的永久的剝奪,亦不是對法人制度本身的否定,而是對公司人格本質內涵的嚴格恪守。
七、公司人格否認的效力范圍
公司人格否認原則的效力范圍僅限于特定法律關系中,通常公司的獨立人格在某方面被否認,并不影響到承認公司在其他方面仍是一個獨立自主的法人實體。因此,公司人格否認的效力是對人的而非對世的;是基于特定原因的,而非普遍適用的。人格否認制度僅在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方得適用。因為,公司具有足夠資產情況下,債權人因其利益已能獲得保障,故無必要要求股東承擔責任。
只適用于審判程序中,不應擴展至諸如執行程序甚或行政執法程序,亦不適用于商事仲裁程序。從英美國家的審判實踐看,運用該規則必須非常慎重,這樣才能起到個案否認人格,但提升公司整體信譽的作用。如果擴張至審判以外的程序,公司的人格面臨不同機關的審查,易于在實踐中出現濫用否認權、本末倒置的局面,削弱了獨立法人和股東有限責任的基礎地位。而且,對于特定案例中揭開公司面紗、忽略公司獨立人格的決定,不做擴張性的解釋,即在個案中繞開、忽略或無視公司的獨立人格,并不意味著全面和永久性地消滅公司的獨立人格。公司人格否認是法律最高價值----公平、正義在法人制度上的體現和反映。但是在適用上應當慎重,需要具備以下三個成立要件:
1、公司設立合法有效,并已取得獨立人格。公司人格否認適用的對象只能是具有合法有效之獨立人格的公司,因為股東只有在這樣的公司中才能享有有限責任制度的優惠,其獨立人格才有被濫用的可能,才有適用人格否認的前提條件。在公司未取得獨立人格或取得獨立人格但被依法取消的情況下,法律已對相關各方的利益規定了特定的救濟方法,因此沒有適用公司人格否認的必要。
2、股東存在濫用公司人格的行為。股東存在濫用公司人格的行為,這是公司人格否認適用的前提條件。由于公司人格否認制度源于英美法系的判例,是以到目前為止,只有英國公司法和德國有限責任公司法中對公司人格濫用行為作出某些規定,如英國在1948年的公司法第31條中就規定,公司股東如果知道公司在不足法定最少股東人數的情況下經營業務已達6個月,則股東對公司的所有債務應予負責。
3、公司人格濫用行為客觀上損害了債權人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這表明股東對公司人格的利用,已逸出公司法人制度的社會目的之外,違背了公司法人制度的公平、正義的價值目標,法律當然不能承認這種濫用行為。這里要特別注意以下兩點:一是公司人格濫用行為必須造成了損害后果。公司人格獨立、股東有限責任以及公司人格否認的宗旨均在于如何將利益和風險公平地分配于公司的出資者和公司的債權人或其他相關利益人之間,以實現一種利益均衡。股東濫用公司人格,則必須破壞這種利益均衡體系,就可能導致公司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害。對于公司的債權人或其他相關利益人來說,他們并不關注也無法關注公司股東是否濫用了公司人格,只是關注自己遭受了損失,而這種損失與股東濫用公司人格有關。所以需要通過公司人格否認來追究濫用公司人格的股東的責任,以實現一定的利益補償。判斷公司人格濫用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既要考慮現實的,也要考慮潛在的;既可能是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也可能是公司債權人的利益或其他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僅有公司人格濫用行為,但未造成任何第三人利益或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也未規避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則不應適用公司人格否認制度。
二是公司人格濫用行為與實際民事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因果關系的存在是追究濫用公司人格行為法律責任的基礎,這就要求受損害的當事人必須能夠證明其所受到的損害與濫用公司人格的不當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否則,其向法院提請否認公司人格的訴訟請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八、公司人格否認的依據
(一)法理依據
公司人格否認的法理依據在于,公司是法律確認的獨立的民事主體,具有獨立的人格和獨立的財產,此種人格和財產同公司的創立人以及公司股東的人格和財產是分離的,因而公司應以自己的獨立財產承擔其對外債務及責任,公司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及責任負責,即使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其對外債務及責任,也不能讓股東承擔超出出資額的責任。但是,在公司股東或董事等個人濫用公司作為法人團體的法律人格,從事有損于公司債權人的不法行為,使公司成為掩蓋其成員不法行為的工具時,如果仍堅持股東的有限責任,放任其規避法律、消遙法外,則有損于債權人的利益,與法律設立法人制度的宗旨相悖。故在此情況下,法官不應拘泥于公司作為獨立法人的表象,不考慮公司的獨立人格和股東的有限責任,而應直接追究濫用公司人格的個人的責任,讓其對公司的對外債務及責任負責。這表明法律既應充分肯定公司人格獨立的價值,將維護公司的獨立人格作為一般原則,鼓勵投資者大膽地對公司投入一定的資金;又不能容許利用公司從事不法活動,將公司人格否認作為公司人格獨立原則的必要的、有益的補充。這是法律從形式上的公平合理走向實質上的公平合理,是對法人制度的完善和補充。
(二)法律依據
我國現行法律中并無相關的明文規定加以調整,但現有法律也能適用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
1、民法中“誠實信用原則”和“禁止權利濫用原則”。英美法系國家是通過判例確定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大陸法系國家,如德國、日本都是從“誠實信用”、“禁止權利濫用”等一般民法原則出發,通過不斷實踐最終確立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而“誠實信用”、“禁止權利濫用”作為我國民法上的兩大基本原則已有明文規定。因此,作為大陸法系國家的我國在司法實踐中同樣可通過適用民法中的“誠實信用”和“禁止權利濫用”這兩大基本原則來間接地、合法地適用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給因公司法人格被濫用而遭受損失的相對方以一定的司法救濟。“誠實信用原則”系市場經濟活動中的道德準則,目的是在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和當事人與社會之間的利益關系中實現平衡,并維持市場道德秩序。“禁止權利濫用原則”是指一切民事權利的行使不得超過其正當界限,行使權利超過其正當界限,則構成權利濫用,應承擔侵權責任。這兩大基本原則本著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平衡當事人間的利益關系的宗旨在法律上對這種濫用公司獨立人格行為加以否定,通過對股東義務的闡釋,進而揭開罩在公司獨立法人人格這層面紗,抓到公司幕后的黑手—違背誠實信用和禁止權利濫用原則,試圖以法人人格獨立來謀求不正當利益的股東。
2、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在我國,司法解釋是審判工作中必須遵循的法律依據,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淵源。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解釋的形式,在司法實踐中比較早地適用了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具體指導審判實踐,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遏制法人人格被濫用的情況,獲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行政單位和企業單位開辦的企業倒閉后債務誰來承擔問題的批復》中規定:“行政單位開辦的企業,公司停辦后,凡符合中共中央、國務院中發(1986)6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制止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的規定》第六條、國務院國發(1985)102號文件《關于在進一步清理中整頓各類公司的通知》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由直接批準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清理,企業、公司所負債務先由企業、公司的財產清償,對不足部分由直接批準開辦企業的業務主管部門或開辦公司的呈報單位負責清償。”這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據中央及國務院文件精神首次以司法解釋形式確立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在司法實踐中的適用。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關于企業開辦的其他企業被撤銷或者歇業后民事責任承擔問題的批復》中規定:“企業開辦的其他企業已經領取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其實際投入的自有資金雖與注冊資金不符,但達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第(七)項或其他有關法規規定的數額,并且具備了企業法人其他條件的,應當認定其具備法人資格,以其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但如果該企業被撤銷或者歇業后,其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開辦企業應當在該企業實際投入的自有資金與注冊資金差額范圍內承擔民事責任。”“企業開辦的其他企業雖然領取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實際沒有投入自有資金,或者投入的自有資金達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第(七)項或其他有關法規規定的數額,以及不具備企業法人其他條件的,應當認定其不具備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開辦該企業的企業法人承擔。”該規定貫徹的是公司法人制度中的資本確定、資本充實和資本不變原則,要求公司必須達到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本規模。當公司資本不足時,股東不僅違背了其足額出資的法律義務,而且還將其經營風險轉嫁給債權人,此種情況下,應否認公司的獨立人格,由股東直接對公司債權人承擔責任。由此可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已散見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的有關內容,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可根據上述司法解釋精神行使公司法人格否認權。
執行中也存有需適用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的情形,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作出的《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中規定:“被執行人為無法人資格的私營獨資企業,無能力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執行該獨資企業業主的其他財產。”“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行人,在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的范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上述司法解釋形式,明確在執行程序中也可直接適用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既加大了執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當事人濫用法人人格的狀況。
七、公司人格否認制度的意義
公司人格否認制度與公司人格獨立制度一樣,有著重要的意義。首先,“直索責任是指將法人在法律上之獨立性排除,假設其獨立人格并不存在之情形,法律政策上采納直索理論乃是為排除法人作為獨立權利主體之不良后果”。然而,人格否認制度絕對不是對股東人格與法人人格相分離之分離原則之否認。相反,它恰恰是對法人人格本質的嚴格遵守,以維護法人人格獨立為使命。該制度正是與法人人格獨立制度從反正兩個方面確保了法人的獨立性,法人責任之獨立性與股東責任之有限性。其次,該項制度之設立旨在維護債權人利益,科以不正當利用公司人格之股東以負擔,從而維護公平和正義。股東承擔有限責任前提是公司獨立,而公司獨立性則表現為股東讓其財產之所有權、經營權予公司,使公司享有獨立所有權和經營權。如果股東未完成依該項條件所承擔義務,則其不能享受有限責任之利益,否則有悖于公平正義此一現代法制之目標。同樣,當公司與股東融為一體之時,則公司之債權人實際上是在與股東為交易,而非與獨立主體為交易,如一方主體僅負有限責任,則另一方主體負無限責任,對后者殊為不利。再次,由人格否認而至股東之無限責任是邏輯推理之結果。在公司具獨立性特征情況下,存在這樣的公式:具獨立性特征——承認公司之獨立人格——股東之有限責任。如果當該公式第一個要素尚不具備時,則其后的結論無由成立。
八、濫用公司獨立人格行為的法律責任承擔
濫用公司獨立人格的行為如何承擔法律責任,不是一項簡單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既涉及黨的'政策,又涉及現行法律法規的修訂完善;既涉及人民法院與工商登記機關的協調配合;又涉及人民法院內部審判業務庭與執行機構之間的權限分工。濫用公司人格行為承擔責任的方式大致有三種:一是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二是承擔連帶責任;三是承擔有限責任。
1、在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中建立公司人格否認制度,其宗旨在于將商業風險合理地分配于其他當事人之間。在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中建立公司人格否認制度,可以有效地遏制利用公司形態規避法律、逃避債務等濫用公司獨立人格的行為。我國自《民法通則》確立法人制度開始,公司人格否認制度的基本理論就已經確立,不具備《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成立四個條件的就可以對其法人人格進行否認,公司只不過是法人的一種形態,也不例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中規定,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中,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直接追究負有出資義務的主管部門在出資范圍內的民事責任,這些規定實際突破了公司獨立人格的一般原則。
2、明確濫用公司人格行為的法律責任,并嚴格加以制裁。首先要明確責任范圍及責任方式。對濫用公司人格行為的責任范圍、責任方式如何界定,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是將公司背后的控制者或者操作者與公司視為一體,要求公司背后的控制者或者操作者對公司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另一種觀點是按查明的事實,明確由公司或其控制者、操作者承擔責任。應嚴格考察被否認人格的公司與其控制者、利用者的實質關系,認真地把握否認公司人格的要件。
(1)將控制者或者操作者與公司視為一體,使之共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種情況一般適用于實質性的一人公司和秘密“掛靠關系”公司。對于一人公司,其性質實際為個體或者合伙,對此種情況應通過工商登記部門、法院訴訟程序或執行程序,先否認一人公司的人格,再讓一人公司的開辦者、投資者或操縱者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種觀點表面看起來很極端,好象簡單地將公司背后的控制者或者操作者與公司視為一體,要求公司背后的控制者或者操作者對公司的全部債務承擔責任不公平、不合理。但要看到實質性的一人公司實為合伙或個體,且主觀上有規避法律的意圖,這樣處理,符合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也正是公平、合理在此的體現。對于秘密掛靠公司,因掛靠者是以公司名義對外開展經營,對公司的債務,掛靠者和公司應承擔連帶責任。掛靠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它給人們造成了一種應由公司承擔責任的錯覺,具有欺騙性質,不應受到法律保護。應該由掛靠者和操縱者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掛靠者確實為公司承擔了債務,應屬另一法律關系,掛靠者和公司的財產爭議可另案處理。對“公開掛靠公司”,因掛靠者與公司財產關系明確,掛靠者是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對此種情況,掛靠者不應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但公司應在所收取的管理費的范圍內承擔責任;對于公開掛靠公司也應通過公司人格否認制度予以清除。
(2)對于空殼化公司中一套班子幾塊牌子情況,如果公司之間或公司與個人之間的財產權不清晰,公司財產沒有維持完整的財產記錄,經查證落實后,任何一個公司對所掛牌的所有公司的債務應該承擔連帶責任。對公司沒有固定辦公場所、沒有財產、沒有固定人員的空殼化公司,工商登記部門和法院均可責令其主管部門(沒有主管部門的責令公司負責人)對公司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后,通過公司人格否認制度予以清除,再通過審計部門審計后,追究相關人的法律責任。
(3)將控制者或者操作者作為特定法律關系中的當事人,在特定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這種情況一般適用于“公開掛靠公司”。對“公開掛靠公司”,因掛靠者與公司財產關系明確,掛靠者是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對此種情況,掛靠者不應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但公司應在所收取的管理費的范圍內對外承擔責任,對于公開掛靠公司也應通過公司人格否認制度予以清除。
對于濫用公司人格的行為,除了依照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民事責任外,還應對實施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行為人追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還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11.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十一
1、認真執行國家和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認真做好市場調研,掌握市場動態,做好市場分析。
3、通過各種渠道了解競爭對手的各種信息,并認真分析對手的成功經驗和失敗教訓,作為自己的運營的參照。
4、制定市場開發方針和計劃,并做好各分公司市場開發計劃的分解布置落實工作。
5、及時指導各分公司市場開發工作,組織檢查各分公司之間的業務工作。
6、直接參與各重大的市場開發項目,協調各分公司之間的業務工作。
7、及時總結每次業務活動,不斷調整,改進業務工作。
8、負責組織業務學習,進行業務人員的培訓、考核,提高業務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業務能力。
9、引進和創新各種業務理念和業務手段,提升公司的業務層次,建立先進的業務體系,建設優秀的業務團隊。
10、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11、每周負責組織召開一次市場部會議。
12.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十二
集團IT部在與各公司討論的基礎上,結合各公司的情況,統一制定了以下集團IT管理規章制度,請各公司參照執行。由于集團各公司實際情況較復雜,我們本次編寫的規章制度覆蓋面有限,存在不當之處請各公司指正,我們將隨著集團IT系統不斷發展,進一步修改完善集團IT的各項制度。
一、集團電腦設備管理規范
1、設備管理工作范圍
集團相關電腦等IT設備均為集團資產。所有設備的維護、管理及設備規格的審核由各公司IT部相關人員負責.各公司IT部門需設立IT管理員,負責電腦等IT設備的管理工作。對于本公司的所有電腦等IT設備必須列管(分類編號),并由財物部門提供固定資產編號,在顯著位置粘貼固定資產編號標簽。如有人員因為在集團內部調動工作,應首先歸還原公司的所有IT資產后再向新公司申請 。
2、設備采購規格
為了保障集團各項系統在硬件平臺上的正常運行,便于統一設備維護工作,降低總體費用。集團內部應統一設備使用規格。各公司采購相關設備需經集團IT部統一審核。
3、非公司資產電腦管理辦法
原則上非公司電腦等IT設備不得接入公司網絡
a.公司員工之個人私有電腦(非公司資產)如有特殊原因,必須經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司最高主管(如公司總經理,主管副總)同意后,由IT部門工程師檢查系統安全性后并統一安裝集團防毒和補丁升級等系統安全程序方可加入公司網絡。該電腦由IT統一編號記錄在案,以便適時檢查更新系統安全程序。
b、集團內其他友廠員工因公出差需加入當地網絡,需經相關接待部門人員確認,并由IT部工程師檢查系統安全性后,加入當地網絡。
c、外來供應商的電腦不能擅自加入公司的內部網絡。如有特殊需求需要使用INTERNET等,必須由相關接洽部門最高主管確認后,才可接入與公司內網關鍵數據隔離的獨立網段 。
在硬件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集團IT部將逐步在各公司實施802.1X安全認證,采用技術手段防止外來設備未經允許的接入情況發生。同時要求各公司新購網絡設備符合802.1X的標準。在各公司實施802.1x條件未成熟的情況下,可先使用電腦MAC地址綁定等相關技術手段,防止外來電腦隨意接入。
4、軟件許可證的管理
a、集團所有電腦安裝的軟件必須為正版軟件。
b、集團常用標準軟件( 微軟的各類軟件等)許可證之采購由集團IT部根據各地的需求申請統一進行。非標準軟件許可證之采購由各公司提出申請,經集團IT部審核后由當地自行采購。如集團公司正式成立,集團內各公司應統一使用集團名稱采購相關許可授權,以便于集團內各公司靈活調配。
c、各公司由專人負責本公司許可證的管理,統計本公司許可證數量和使用情況。定期將信息匯至集團IT部。
暫時不使用的許可證可提交集團IT部,由IT部協調分配,防止許可證的閑置。如發現用戶非法使用未經授權的軟件,需予以刪除,如用戶因工作原因確實需要使用該軟件,請立即與集團IT部進行聯系,集團IT部將協調集團資源,在一周內提出解決建議。
5、設備損壞與賠償
用戶領用電腦等IT設備后,需對所領用的設備資產負責。平時要愛護設備并嚴格按公司要求合理使用,盡量延長設備使用壽命。若用戶使用的設備發生人為損壞、設備遺失等,需要按以下流程執行賠償:
a、設備遺失
由當地公安部門或人事部出具設備遺失證明后,經用戶部門主管確認,由財務部按遺失當日為止,按照設備折舊年限計算殘值,由用戶本人作價賠償。
b.設備損壞
用戶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發生設備損壞,且產生維修費用,由公司承擔。如因蓄意或不正規使用造成損壞,所有費用均應由用戶本人承擔。
6、設備報廢
由各公司IT管理員根據設備使用現狀和使用年限提出報廢申請,根據相應的核決權限,提交各公司財務部門和總經理核準后,由相關部門辦理資產注銷手續。
設備出現以下情況可以申請報廢:
a、設備超過保修期,且維修費用超過其殘值的50%。
b、維修后半年內超過兩次以上維修的,且單次維修費用超過其殘值20%的。
c、因配件停產原因,無法維修,且無法用其他配件取代。
d、因特別作業需求此設備已無法滿足該作業,且此設備無法升級又不能滿足任何其他作業所需的。
e、使用超過五年以上的,且無法滿足當前作業需求。
二、集團電腦用戶使用規范
1、公司電腦的使用權限分類
為了提高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保證集團內部業務的暢通運作。集團對電腦及IT 資源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對屬公司資產之電腦使用權限作以下分類:
a、權限嚴格管制類
為了保障系統安全,公司對一般用戶的電腦權限將進行嚴格管控,在此權限下,用戶無法自行安裝任何軟件或修改任何系統配置,僅能使用與工作相關之應用程序。
b、非權限嚴格管制類
部分用戶因工作特殊需要,需提升本機權限,以便可以自行進行軟件安裝等操作,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并經各公司總經理核準后,可適當放寬用戶對本機的權限。建議用于工作的私人筆記本電腦可以歸入該類管理 。
2、用戶電腦使用規范
a、用戶必須在遵守國家法律,遵守集團規章制度的前提下使用各公司IT部門提供的.各項信息系統,并對自己的所有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b、公司所有電腦等IT設備僅用于與工作相關的應用。僅有權訪問經過授權的相應系統。不得用于與工作無關的各項使用。
c、為了保證集團網絡安全,所有要訪問公司或集團網絡資源的電腦,必須使用自己的域用戶帳戶登陸集團網絡域,以便進行補丁及病毒庫升級等工作。每個登錄名必須設置口令、并定期修改。用戶口令至少每半年修改一次,密碼長度必須6位以上,必須與前1次密碼不同。IT部將利用技術手段逐步對所有系統的密碼強制實行以上策略 。
d、 因工作需要用戶可以申請訪問INTERNET, 公司有權對用戶的上網行為作記錄。IT將保留最近2個月的上網日志,以供相關部門主管查詢。
e、用戶使用INTERNET時,在工作時間內不得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資料,如有上述情況發生,IT將立即停止其網絡訪問的權限,并知會相關部門主管。
f、集團提供的郵件系統。用戶需合理使用,不得利用郵件系統傳送與工作無關的內容,同時控制郵件大小,原則上單個郵件的大小限制在10M以內。
g、集團所有的信息資料包括用戶本機的工作文檔都屬于公司所有,所有用戶必須按照公司現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來保護以上資料,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復制、傳播任何機密資料。
h、用戶需對個人電腦上所存儲的文件負責。個人電腦中的公司重要文件及資料,平日必需存入公司/集團之資料庫或文件系統,以保護公司資料之完整性及安全性。以預防個人操作不慎及遭病毒破壞、或離職人員惡意破壞等導致資料遺失或泄密所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筆記本電腦用戶需特別加強設備的物理保護,防止因電腦失竊造成數據損失。
i、公司如果發現員工利用網絡惡意散布病毒,群發垃圾郵件、竊取公司重要文件等危害公司信息安全、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將提交人事行政部,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集團網絡標準規范
1、集團網絡管理體系
集團網絡骨干架構的規劃由集團IT部 統一進行,各公司IT相關人員必須根據集團IT部制定的網絡標準架構進行網絡的配置和建設。所有網絡設備均由所屬單位的網絡管理人員操作,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行操作,或更改設備的物理聯接方式。
2、集團網絡拓撲結構
a、集團的網絡將根據應用的重要性采用相應的分級結構,所有各公司的網絡必須能夠訪問中心網絡,以保障各項應用的正常運行。
b、DHCP 啟用
為了方便集團內部出差員工的使用,各公司應在部分或全部辦公區域對客戶端用戶啟用DHCP。以避免用戶重新更改網絡設置之麻煩。并根據本規章之非公司資產電腦管理辦法來協助外來用戶訪問相應資源。
c、VLAN啟用
為了提高系統安全性,防止網絡風暴對系統的影響,各公司IT管理員需根據本公司應用情況,在本地網絡內劃分VLAN。
3、各公司INTERNET 接入架構
各公司需加強INTERNET網絡出入口管理,各公司的 INTERNET接入方案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并經集團IT部審批后方可實施。
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禁止內部網直接連接INTERNET,必須有防火墻或代理服務器等才可連接外部網絡。如有專線與總部連接的公司可以通過DMZ(隔離區)與集團總部相連,以保證內部網絡的獨立安全。
4、微軟Active Directory目錄架構
集團采用基于微軟Active Directory(簡稱)作為集團的目錄服務,集團各公司的AD根域需統一為集團域。 AD集中控制用戶登錄,身份驗證以及目錄對象的訪問控制。通過單點網絡登錄,管理員可以管理分散在網絡各處的目錄數據和組織單位,經過授權的網絡用戶可以訪問網絡任意位置的授權資源。通過基于組策略的管理則簡化網絡管理,提高了對于復雜網絡的管理簡便性。
四、集團系統日常維護規范
1、日常維護工作范圍
a、日常維護工作指對公司現有IT基礎系統的運行維護,以保障用戶所使用的基本系統及上層應用正常運作的基礎工作,是各項系統正常運行的前提。各地IT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維護工作,做好系統日常維護記錄。IT管理員每天必須檢查以下各項系統之運行狀態,如有異常需及時處理。
基于WINDOWS Server的網絡基礎架構,包括AD 服務器,DHCP ,DNS或其他INTERNET代理系統。
各公司內部數據庫及應用系統。
防病毒,補丁升級等安全支持系統。
所有IT管理人員負責的主機、網絡設備及設備運行環境的日常檢查。
所有系統及數據的日常備份和系統故障恢復。
2、病毒日常防范工作
各公司IT管理員必須保證公司內所有電腦都安裝客戶端防病毒軟件,并保證病毒庫及時得到更新。集團根據各廠現有情況,建議用戶端采用360的防毒解決方案。
3、病毒應急處理流程
各地應建立病毒應急處理機制,管理人員發現當地病毒爆發時,應及時把已感染的電腦斷網隔離,防止擴散到其他網段和電腦,并把相關病毒信息及時告知集團IT部,便于集團IT部和其他公司協同制訂緊急處理措施。
4、系統補丁更新工作
由于操作系統和應用程序軟件存在一些安全漏洞,各公司必須及時安裝補丁程序以消除這些安全隱患。為了加強系統補丁管理,建議各公司利用360安全衛士的修復漏洞功能和軟件管家—軟件升級功能進行修復。
5、數據備份和恢復
各公司IT管理員需根據各類資料的重要性,相應安排每天/每周/每月的備份計劃。要求IT管理員能夠及時恢復文件服務器及郵件等重要數據。如關鍵應用服務器發生故障,要求IT管理員在4小時內恢復系統的應用,并在8小時內恢復備份數據的使用。
五、 集團IT員工自律規范
1、集團信息系統中所有數據(包括用戶本機數據)均屬于公司所有。所有IT員工必須按照公司現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來保護以上數據。發現任何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立即提交人事行政部議處,并且公司保留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2、IT人員因工作關系可能接觸到部分公司重要數據,未經相關人員之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閱、復制或傳播相關內容。嚴格禁止IT人員惡意毀壞、篡改資料。一經發現以上行為立即開除,并根據其后果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3、IT人員應以公司利益為重,加強安全意識教育學習,切實做好各項相關系統的日常安全檢查,發現漏洞立即匯報,并制定相應解決方案。
4、用戶之電腦數據備份等工作由用戶自行負責,除非經過用戶同意, 原則上IT維護人員不可接觸用戶電腦上的任何數據文件。
5、嚴格限制服務器上數據的存取控制權限,所有權限變更需經相關數據之擁有者(Data Owner)部門主管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
6、為確認操作人員的身份,以便跟蹤操作記錄。所有系統管理員必須使用本人帳戶登陸系統。
7、對于文件服務器,數據庫等重要系統啟動審核功能,記錄任何系統權限的變更及關鍵數據的讀取情況。
8、所有IT 系統日志屬公司重要數據,未經IT 部門最高主管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查詢。如有公司相關部門要求查詢,需以書面方式提交申請并由申請部門主管和IT主管同意后記錄在案,方可提供查詢,如有業務部門需復制這些查詢數據還需公司最高主管書面同意。
9、對于用戶要求的密碼初始化等涉及用戶資料安全的操作,需有書面申請并在確認用戶身份后執行。嚴禁直接響應用戶電話申請進行操作,以防非技術因素的身份欺騙現象的發生。
10、在用戶電腦維護中,禁止IT維護人員查閱、復制、修改和刪除任何用戶數據。如因工作需要必須進行用戶數據的復制備份等操作,必須經用戶簽字同意后,在用戶監督配合下進行。
11、用戶服務中,在完成用戶初始化設置后,需首先指導用戶修改初始密碼后再讓用戶使用。并指導用戶使用基本安全手段保護重要數據。
13.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十三
一、設備管理
技術部設專職技術員,負責全廠的.設備管理工作。設專職或兼職設備管理員,為保證設備完好的技術狀況,充分發揮設備潛力,提高工作效率,制定設備制度。
a)責全廠設備維修及重點設備的定期保養和制定設備的采購計劃。
b)部門應指定一名(或兩名)兼職設備管理員負責本部設備管理,其主要職責是督促指導本部員工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設備,保養設備,同時負責向廠部提出設備維修計劃。
c)所有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培訓上崗,建立設備的技術檔案,建立維修技術資料的管理由專職技術員負責。
d)職技術員按計劃對各部屬設備進行檢查鑒定,及時上報廠部。
二、設備維修與保養
1、本廠設備維修保養實行日常維護,例行保養,季度保養、年度保養的制度。
2、例行保養:
1)設備啟用前應先檢查設備潤滑狀況是否良好,各操作手柄,是否靈活可靠,設備各部有無異常情況,確認技術狀況正常方可開機。
2)作過程中或工作完成后,應清除設備存留的切屑、污物,對設備進行一次清潔維護,并將設備放置原位切斷電源。
1、季度保養:
1)全設備清潔,潤滑。
2)拆洗各潤滑油氈,清除污物,加換新潤滑油,檢查舉升器油量,必要時加注。
3)全面檢查各傳動部位,如發現松動、失調,應及時進行處理。嚴格檢查液壓、氣壓部件是否泄漏并處理,清洗油水分離器。
4)嚴格檢查自動控制開關、電源插頭、座、線路接頭、操作手柄等是否靈活、正常,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
2、年度保養:
1)執行季保養的全部內容。
2)按設備使用規定更換或過濾液壓油,并清洗容器和過濾系統。
3)清洗密封傳動件,更換油封或緊固部件,調整各部位。
4)測試電機及電器安全性能并檢查設備精確度及各項性能。
日常維護由各班組指定專人負責,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
5、備保養計劃由專職技術員根據設備使用率、技術狀況編制下達各部門。部門主管、車間主任應按計劃組織實施。
14.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十四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員工的業務能力,操作能力,管理能力,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的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公司實行責任底薪的制度,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實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的員工予以表彰獎勵。
六,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和遵守員工守則,對違反公司紀律和員工守則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八,員工守則,
1,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
2,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3,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4,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5,儀表端莊大方,不花枝招展。
6,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嚴禁大聲喧嘩
7,接聽電話應主動,重要電話做好接聽記錄,嚴禁打私人電話,
8,工作時間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玩游戲。
9,員工要保持辦公區域的清潔衛生。
10,所有員工應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11,每周一上午開例會,例會的內容是對上周工作的總結及下周工作的計劃,以及相關工作內容的培訓,周五上交本周工作總結及下周工作計劃,沒月實行月考評,對工作優秀者發放獎勵。
12,對已成交客戶做不定期回訪,不斷挖掘客戶需求及周邊資源,做到業務上的良性循環。
九,考勤制度: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必須經經理同意。
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
十,薪金制度:
本公司按責任底薪的制度發放底薪,付薪日期為每月15號
十一,辭職
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月提辭職報告,離職經批準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未滿一月只發放工資的60% 辭退員工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
辭退條件如下:嚴重違反員工守則,礦工,不服從上級管理,無業績。
15.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十五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公司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制訂本制度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質、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和員工奮斗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可根據公司各階段實際情況作修改、調整。
第五條、凡進入本公司人員均應認真學習、自覺遵守。
第二節、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員工必須樹立集體主義精神,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于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執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公司總經理提出。
第三條、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檢舉的權利。
第三節、勞動合同
第一條、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公司員工均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二條、勞動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并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后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三條、員工入職前必須對員工家庭住址、通訊方式、健康情況等進行登記,并出具身份證原件、外來人員務工等證明,并保留員工身份證復印件以備入檔;員工有病史或不適于高空作業、重體力活作業、特殊工種作業的,員工必須說明,員工不得謊報或隱瞞個人情況。
第四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并執行1至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公司有權即時辭退。
第五條、勞動合同期滿,如企業生產經營需要,且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四節、紀律
第一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無故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崗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二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
第三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做到當日工作當日畢。
第四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生產,保持施工環境整潔有序,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五條、員工應忠誠企業,嚴禁無中生有、謠言惑眾、搬弄是非。
第六條、同事間團結友善、互尊互重,發生矛盾找工地負責人協助解決;嚴禁相互謾罵、打架斗毆。
第五節、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公司作出決定,并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條、考勤由各班組長統一負責,員工必需當日和班組長核對好工日,每月做一次總核對,并簽字認可。
第三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班組負責人審核批準(急病、急事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后方可離崗。
第四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公司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公司總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凡未按以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或中途離崗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節、工資福利
第一條、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府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條、員工工資由公司管理人員按員工職務、職稱、勞動技能、工作態度、貢獻大小綜合評定。
第三條、公司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
第七節、安全質量
第一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班組,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格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并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及相應的處分。
第二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時刻牢記“安全至上”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聽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講話和安全技術交底,愛護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第三條、特種工種作業必須經職業部門考核,取得相應合格證書,并經所在班組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上崗。
第四條、嚴禁帶病作業、酒后作業、超負荷作業。
第五條、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以國家規范和標準為施工準繩,堅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質量要求、技術指導和工作安排。不得頂撞、謾罵甲方管理人員,如有爭議,可找公司領導協調解決。
第六條、嚴格把好質檢關,前道工序未達到施工標準的,堅決不充許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對發生質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時制訂整改措施。
第八節、衛生守則
第一條、不亂倒飯菜、不亂扔雜物、不隨處大小便。
第二條、保持宿舍清潔有序,被子床單疊放整齊。
第九節、獎懲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對以下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
1、維護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經濟或財產損失的,經公司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2、提出并實施重大管理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生產效率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對公司管理人員不稱職行業進行舉報,經公司核實屬實,予以一次性獎勵。
5、見義勇為,對國家、社會做出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個人稱號”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xx元,最高無限額。
第三條、對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及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開除。對于員工的經濟處罰及相關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證據確鑿的基礎上,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四條、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
1、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xx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時之內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種工作業不配戴防護用品的。
(3)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脫崗或有嬉鬧、閑談的。
(4)在工地上吸煙的。
(5)在生活區亂倒飯菜、亂扔雜物、隨處大小便的。
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xx元:
(1)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3)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4)非信號工作業人員,擅自動用信號標識指揮作業的。
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x元的罰款:
(1)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2)頂撞、謾罵管理人員的。
(3)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x元以下的。
(5)發生質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費或其他經濟損失在x元以下的,
第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的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2、損害企業形象,給社會、給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3、擅自挪用本公司資金和財產的。
4、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5、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6、經常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7、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8、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9、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0、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1、泄露或出賣商務機密,使本公司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第十節、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解釋權屬本勞務公司。
第二條、凡進入本公司人員必須認真閱讀以上條款,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各項規定,凡因違反以上條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因此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公司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16.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十六
一、公司所有的員工需要公司章程、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統一意識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做出損害公司利益、形象、聲譽的事情。
三、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通過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需要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需要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相對公平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艱苦奮斗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17.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十七
一、周例會內容:
各部門全體員工參加,由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主持會議并指定專人做會議記錄、不得無故缺勤,特殊情況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說明,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期檢查,記入績效考核中。
(1)每周一次(暫定為每周六下午6:00),原則上不再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況,召開時間可以調整,則另行通知。
(2)每周一、三、x各部門負責人早8:10、晚5:00召開碰頭會;對部門當日工作情況進行反饋;
(3)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工作進行總結和下周工作計劃,本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完成任務情況,提出需要公司領導解決的問題以及建議;
(4)員工向所在部門負責人匯報本周的工作進展狀況及下一步的工作計劃,提出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以及建議。
二、工作報告:
工作報告記錄本周工作總結、下周的工作計劃以及建議。以電子版的形式,確實有困難的可以以書面方式遞交。
(1)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報告報送時間截止到周x15:00,員工的工作報告截止到周x下午17:30。
(2)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報告匯總到辦公室文秘處,由辦公室文秘遞交至總經理處進行審閱。員工的工作報告直接向所在部門負責人進行匯報。
(3)工作報告因公外出的且確實無法及時發送報告的,可最遲遞延到下周一發送,并電話通知收件人,防止遺漏。
三、由辦公室文秘做好會議紀要,每周一分發到總經理及各部門負責人手里。
由各部門負責人通知到每個員工,傳達會議精神。
北京市置業有限公司辦公室
xx年xx月x日
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