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7篇)
1.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一
第一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及時恢復公路交通正常運行,保障公路安全暢通,編制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福建省交通廳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州市交通局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預案》等編制。
1.3基本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分級管理、屬地負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反應迅速、運轉高效、處置有力的原則。
1.4適用范圍
1、臺風、雨、雪、霧、惡劣天氣、水毀、道路塌方、危險化學品運輸、地震等原因造成國道、省道、縣道等交通中斷、發生較長時間阻塞或者癱瘓,需及時疏通和修復;公路、橋梁、涵洞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公路暢通的應急行動。
2、公路交通運輸生產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工程建設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以及需要公路部門協助的各類公共突發事件。
第二節指揮體系和保障隊伍
2.1市局應急機構
市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組成。
(一)領導小組及職責
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各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主要領導和市局機關科室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負責預案啟動、指揮協調、召開會議、措施制定、資源調動、檢查監督等工作。
(二)應急辦及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總工室、工程、計養、機材、財務、安保科、辦公室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由局分管領導兼任主任。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工程技術組、機械物資保障組、交通保暢組、后勤保障組、信息報道組等工作小組。主要負責涉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及相關的信息發布、上情下達、物資調劑、應急指導等工作。
2.2各單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機構
各單位分別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負責本區域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響應、應急處置、應急保障、防災宣傳、災情報告以及市局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任務。
2.3市縣兩級聯動應急保障隊伍
組建市縣聯動應急保障隊伍,由市局應急辦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配合,做到突發事件發生時隊伍集結迅速,人員及時到位,設備隨時待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搶通和修復受毀的公路和設施。
第三節應急響應
3.1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和突發事件對道路交通的影響,預警級別分為Ⅰ級預警、Ⅱ級預警、Ⅲ級預警、Ⅳ級預警。
3.1.1Ⅰ級預警
導致國道、省道、縣道交通中斷或者癱瘓,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48小時以上。
需向社會發布Ⅰ級預警警報,由福建省交通指揮中心負責發布。在決定發布Ⅰ級預警信息1小時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報告,同時抄報市政府新聞辦。
3.1.2Ⅱ級預警
導致國道、省道、縣道交通中斷或者癱瘓,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24小時以上。
需向社會發布Ⅱ級預警警報,由福建省交通指揮中心負責發布。在決定發布Ⅱ級預警信息1小時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報告,同時抄報市政府新聞辦。
3.1.3Ⅲ級預警
導致國道、省道、縣道交通中斷或者癱瘓,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12小時以上。
需向社會發布Ⅲ級預警警報,由市交通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報請市政府發布。在決定發布Ⅲ級預警信息1小時前,先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報告,同時抄報市政府新聞辦。
3.1.4Ⅳ級預警
導致國道、省道、縣道交通中斷或者癱瘓,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12小時以內。
需向社會發布Ⅳ級預警警報,上報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報請市政府發布。并報福建省交通指揮中心備案。
3.2應急準備
3.2.1日常準備工作
(1)組織準備
各單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著手各項防御準備工作,逐級落實責任,切實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落實到具體部門、落實到具體人員,確保組織到位、制度到位、責任到位。
(2)物資準備
各單位要加強對突發事件應急設備、器材、物資的維護和保養,要確保搶險物資存儲布局合理,搶險機械保持完好狀態。對重要工程和水毀多發路段,應在現場就近預先儲備一定數量的搶毀材料和機械設備。必要時,實行定點儲備和調集,一旦有突發事件發生,集中指揮、統一調度。
(3)突發事件預警和氣象監控
各單位應隨時關注掌握公路突發事件的預警、氣候、水情的變化情況,并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發布的預警訊息,隨時做好處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各項準備。
(4)排查隱患
各單位要做好公路預警工作,重點加強公路沿線地質災害、危橋等隱患點的監控,以及臨江、沿河、傍山等水毀易發路段的橋涵構造物、防護設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檢查,著重做好涵洞、邊溝、截水溝等排水設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損修復;
在建公路項目應及時做好施工材料、機械設備保管情況的檢查,做好應急情況下的保護和轉移準備。
3.2.2響應措施
(一)Ⅳ級應急響應
(1)組織
Ⅳ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各單位主要領導要坐鎮指揮,對突發事件動態情況全面掌握,隨時跟蹤,一旦發生險情,要做到準備充分,措施有力,指揮周密,保障到位。
(2)會商
市局組織召開會議,會商突發事件情況,分析突發事件可能產生的影響,部署傳達上級部門對突發事件處置意見的精神和領導指示,并向有關部門反饋應急響應動態信息。各單位根據會商會議的部署,對本單位應急準備工作進行全面布置。
(3)檢查
各單位要針對預警信息,對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進行一次全面巡查,對發現的隱患部位必須組織人員在最短時間內進行搶修,無法搶修的,必須加強實時監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提早報告;未來可能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在建公路項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機械設備的保護和轉移工作;路政部門要加大對公路的巡查力度,強化巡邏管控,對不符合要求的沿線廣告牌、標志的要與養護部門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4)物資
各單位要準備好搶險救災物資器材,機管和操作人員按各自職責,檢查本單位所擁有的裝載機、發電機組、油鋸等搶險設備技術狀況,必須保證搶險機械設備完好到位隨時待命。
(5)值班
各單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突發事件發展趨勢和氣象形勢。要保證信息網絡暢通,做好上傳下達。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及辦公室負責人應保持24小時通訊聯系暢通,并能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值班室處理應急事務。
(6)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做好準備,以便隨時深入各分片單位一線,巡檢、監督預警準備工作。
(二)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1)檢查
各單位對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發現的隱患部位必須組織人員在最短時間內進行消除,無法消除的,必須加強實時監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提早報告;要全面檢查在建工程工地上塔吊、支架、懸掛物等高空作業設施;要加強辦公樓、班站全面檢查,同時檢查用電安全。路政人員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時開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對未來可能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標志的設置工作,進一步加強公路沿線設施的安全性監控。
(2)物資
各單位在準備好搶險機械設備的基礎上,機管人員和相關責任人還要做好社會上搶險機械(裝載機、挖掘機、自卸車等)租賃準備工作,聯系好社會上搶險機械,保證搶險及時調用。
(3)強化值班
各單位除正常值班外,還應加派工程技術人員值班。要堅持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駐值班室或辦公室(含辦公區)帶班,密切監視突發事件發展趨勢和氣象形勢。
(4)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分片深入各單位一線,巡檢、監督各責任單位預警準備工作。
(三)Ⅱ級應急響應
在Ⅲ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1)檢查
突發事件發生地在建公路項目必須全面停止施工;迅速組織人員對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置,同時要轉移好建設人員、設備,避免造成損失。路政部門要加強與交警等部門的聯系溝通,強化協調配合,全力以赴做好保暢通工作。
(2)物資
各單位在準備好本單位搶險機械設備的基礎上,隨時提調社會上的出租機械,同時做好援助重災地區搶險設備的準備;物供處還應準備好運輸車輛、吊車和貝壘鋼橋構件等隨時待命。
(3)24小時值班
各單位要啟動24小時值班制度,責任領導要親自帶班,相關責任人要到崗到位,認真履行職責。搶險救災設備、機械操作手、運輸車輛及駕駛員必須隨時待命,確保一旦險情發生,最短時間內隨調隨到。
(4)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要到達突發事件現場實地,檢查、監督搶險準備,指導可能受災地區的搶險和救災工作。
(四)Ⅰ級應急響應
在Ⅱ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1)物資提調
各單位最大限度地準備裝載機、挖掘機、發電機組、自卸車等搶險機械、車輛,物供處貝壘鋼橋構件隨時起運;各搶險機械材料倉庫管理人員24小時待命,隨時提調搶險物資材料和機械設備。
(2)交通通行
道路、橋梁、隧道乃至農村公路遇到重大險情時,要及時關閉各通行路段。
(3)公務活動
取消相關非應急性的公務活動和集體性活動,各部門減少安排常規性出差,正常上班,堅守崗位,嚴陣以待。
(4)駐地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駐地分片單位,與各單位一道,現場指揮、協調、指導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第四節應急處置
4.1應急處置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應急處置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大四個級別。其中:
一般險情應急處置是針對毀情損失小于10萬元、或交通臨時中斷的險情;
較大險情應急處置是針對毀情損失10-100萬元、或交通中斷預計時間較短的險情;
重大險情應急處置是針對經濟損失100-500萬元、或交通中斷預計時間較長的險情;
特大險情應急處置是針對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或交通嚴重中斷需長時間修復的險情。
4.2應急處置措施
(一)一般險情應急處置
(1)搶修組織
發生一般險情時,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搶修。
(2)防止險情擴大
發生一般險情后,相關責任單位應加強公路設施巡查和排查,認真做好邊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發生毀情擴大和二次損毀的隱患點的監控和預警,及時消除隱患,努力把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并采取措施防范毀情的擴大。
(3)現場安全管理
相關責任單位要重視一般險情搶險救災現場的安全管理。要警惕邊坡滑動、滾石等傷人,對于坍塌方、橋涵構造物局部損毀、以及漫水橋和過水路面等危及行車安全的險情現場,要及時設置規范完整的標志標線,向司乘人員提供準確有效的安全信息。
(4)現場通行管理
在一般險情現場,相關責任單位路政部門要積極協助維持受毀路段沿線的交通,確保公路暢通。嚴重受毀的,應安排專人進行看守。
(5)修復工程管理
對于險情受毀點的修復,必須在落實核對受毀工程數量的基礎上,做好受毀情況統計和修復方案設計,狠抓損毀工程質量控制,嚴格工程管理,確保修復工程質量。特別是對公路的橋涵、擋墻構造物等修復工程,要注意嚴格把好修復的各施工環節質量關。要加強修復的工期管理,倒計時安排修復計劃,嚴把修復工期和質量。搶修工作完成后,應及時向市級應急機構報告工作情況。
(二)較大險情應急處置
在一般險情應急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投入應急保障隊伍
發生較大險情后,所在責任單位調用本級應急保障隊伍全力投入較大險情點的搶修,市級應急機構視情派出本級應急保障隊伍或調動其他單位應急保障隊伍對較大險情點搶修工作進行支援。
(2)現場組織搶修
在組織搶修等應急處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點后一般、先干線后支線、先搶通后修復”的原則,合理分配搶修力量,投入相關人員、設備,上足機械、多頭推進,在最短時間內,搶通干線公路受阻路段。
搶修工作完成后,第一時間向市局應急機構報告工作情況,市局視情組織人員檢查、驗收修復完成情況。
(三)重大險情應急處置
在較大險情應急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投入市、縣兩級聯動應急保障隊伍
發生重大險情時,分局應急機構應立即從本轄區調動足夠數量的應急保障隊伍投入險情點搶修,并做好路政保障和運輸救援工作,保證道路通行的暢通安全和搶險救災物資的及時運送。市局應急機構迅速調動市縣聯動應急保障隊伍,通過直接指揮、督導、幫助受災點研究修復方案以及機械開挖、修筑便道、架設便橋等措施,縮短交通恢復通行的時間。
國道應爭取在24小時內搶通;省道應爭取在48小時內搶通。
(2)交通管制
修復時間較長的重大險情點,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據事先制定的損毀阻車繞行緊急處置預案,確定繞行路線,設立繞行引導標志,并通過媒體公告社會,引導車輛繞行。
搶修工作完成后,市局現場處置小組應組織人員檢查、落實修復完成情況。市局領導視情對重大險情點搶修工作進行巡查。
(四)特大險情應急處置
在重大險情應急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應急保障隊伍全市調援
發生特大險情時,除了市、縣兩級應急機構的應急保障隊伍全力投入搶修處置外,市局應急辦可協調其他單位相關應急保障隊伍跨區域對險情點搶險救災工作實施增援。
(2)應急機構工作措施
發生特大險情后,市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立即趕赴受毀現場,指揮、指導開展應急處置。
搶修工作完成后,逐級上報搶修工作情況,并由市局應急辦將工作情況報告省市交通公路主管部門。
第五節應急決策
(一)應急啟動
本應急預案的啟動由市局領導小組根據有關部門的預警信息和氣象部門發布的暴雨、臺風等氣象信息,按照相應預警級別發布啟動指令。預案啟動后,各部門應進入相應崗位,物資設備處于待命狀態,隨時等候調遣。
(二)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應急終止條件之一的,終止本應急預案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的實施。
1、暴雨、臺風、洪水等災情解除;
2、突發事件現場搶修等應急處置工作(包括危險隱患排除等)已經結束;
應急終止由市局指揮機構發布。應急終止發布后,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等各項措施均予解除,轉入防災常態管理。
第六節信息管理
(一)報送渠道
1、各單位接到啟動相應等級預警應急響應的指令后,應在3小時之內將本單位相關應急準備、應急處置措施等信息及時在公路政務信息網發布,并報市局辦公室。市局辦公室相關信息除公布政務網外,同時向省市有關部門發布。
2、各單位公路通阻信息統一上報市局工程科,并每2小時滾動報告相關進展情況。市局工程科負責通阻信息編輯,經分管領導審核后以群發方式報送局領導,并報備辦公室,同時通過信息專報系統上報上級相關部門。市局辦公室負責編制突發應急事件專題簡報,報局領導及上級相關部門,同時不定期滾動向局領導及相關部門群發即時動態短信。
(二)報送內容和格式
內容主要包括受災通阻情況、受災損失情況(如路線名稱、地點、樁號、地名、損毀時間與毀情、估計工程量及損失金額、修復方案及估計搶通時間)、其他文字說明信息等。報送格式為:公路損毀統計報表,同時也可增加文字簡報形式。
(三)報送時限
國道、省道、縣道、鄉道的填報時限分別為交通阻斷后1、3、6、12小時之內,其余公路及毀情應在24小時內填報。
(四)事跡宣傳
各分局應積極收集應急事件中的典型模范人物、先進事跡與相關照片、視頻資料,及時上報市局辦公室。同時,密切配合市局做好新聞媒體采訪報道工作,做到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與宣傳報道工作同步進行,使社會各界進一步了解、支持公路部門處置突發事件和搶險救災工作,發動社會和廣大群眾參與公路搶險救災。
第七節監督管理
(一)獎勵與責任追究
處置突發事件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行政負責人、相關直接責任人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執行命令、造成損失的單位和行政負責人、相關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相應處罰及責任追究。
(二)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公路局負責解釋,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本預案。各單位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加強對預案實施全過程的監督,加強常態下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的檢查,使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工作做到從常態向非常態的順利轉變,保證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來臨后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工作的迅速、有序和高效進行,提高應急管理效益。
(三)預案演練制度
應急處置預案演練遵循單位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組織實施。根據本單位總體工作安排,結合轄區實際特點,有重點的編制預案演練方案,適時舉行預案演練活動。應急處置預案演練每年至少應組織1次,并認真總結,不斷提高預案演練質量。
(四)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2.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二
一、工作目的
為做好公共交通(以下簡稱公交)系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導和應對可能發生的公交安全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保障群眾出行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公交系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長效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
2、公交工作要以保障公共安全為首要目標,積極開展公交系統重大事故預防工作,強化政府監管制度和企業規范經營,確保公交安全運行。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設部《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見的通知》、《廣東省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公司營運路線、站場范圍內發生突發性事件使公交系統發生事故,造成公交車輛無法正常運營的;或發生重、特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風、雨、雪等自然災害導致公交客運車輛無法正常運營;
(2)公交系統營運車輛發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公交營運車輛出現大面積停運;
(4)各方面遭受入侵、失控、毀壞,爆發傳染性疾病;
(5)戰爭、恐怖活動。
五、主要職責
1、及時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發布啟動預案的命令;
2、應急救援隊伍立即集中前往受災地點開展救援;
3、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
4、及時了解掌握我公司公交系統重大事故,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5、指揮協調本公司公交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監督各部門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的建立及落實情況;
6、組織開展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六、預防預警機制
1、日常預防和預報
信息監測與報告。應急指揮部負責公交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建立信息來源與分析,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明確影響的范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審批程序、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2、預警預防行動
常態性研究公交安全搶險應急工作,明確預警預防方式、方法、渠道以及對公交設施的日常監控、維護、安全檢查等制度的監督檢查措施、信息交流與內部通報。加強公交安全的宣傳教育,發動本公司干部群眾,提高防范意識。
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設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工作狀態。
七、應急響應
(一)先期處置
公交系統事故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先期處置,組織應急救援隊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并立即向鎮政府報告。
(二)情況報告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2、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3、直報:發生重大事故要直報上級領導部門。
(三)報告程序
公交系統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立即撥打應急處理電話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分管領導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重大事故。
(四)響應行動
重大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5、因人員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影、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6、重特大事故快報應依據具體情況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營運車輛臺數、職工人數等;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五)應急通訊
應急響應期間,應急人員應保持通訊渠道暢通,隨時溝通協調突發事件的處置。
八、應急終止
1、總結評價
(1)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做出書面報告。
(2)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故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2、調查報告
(1)公交系統重大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2)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調查中查明的事實;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事故結論;各種必要的附件;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3.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三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校園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狀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后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系組:由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狀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本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和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系,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后勤保障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后處理組:由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并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后,校園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應組織校園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校園校長及全體領導應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縣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無論出現什么性質的交通事故,校園都務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4.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四
為了維護廣大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車輛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時處理好公司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規的規定,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一、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
車輛交通事故以車禍最為常見,如行人、自行車被機動車撞傷,汽車翻車傷及車內人員受傷等。嚴重的車禍可導致人員作傷亡,傷情以顱腦外傷、脊椎骨折、胸部損傷為主,多發骨折,同時伴有燒傷等復合傷。其死亡的主要原因為頭部損傷,嚴重的復合傷和碾壓傷。
二、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先、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協同作戰的原則,強化搶險意識和大局觀念,服從指揮,各盡其責,保證處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進行。
三、應急組織體系
本項目的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項目部設置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反應組織機構,工程施工隊設置應急預案實施的二級反應組織機構。項目部一級反應組織機構領導小組人員及聯系方式見附件。
四、組織機構圖
公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辦公室設在安質部,并安排有關人員24小時值班。
項目部設置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明確人員組成及職責。
五、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級反應組織機構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的法規、法令、決議,制定本項目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以及安全防范制度,負責車輛交通事故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
(2)制定預防事故發生措施和救援方案,檢查應急準備和各項決策落實狀況;
(3)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機構進行聯絡;
(4)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的行為,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現場的應急反應組織;
項目部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及職責
(1)綜合協調組:負責組織安全檢查,制訂和組織實施對重大隱患整治計劃,組織制訂安全生產的規劃,認真檢查督促落實狀況;全面了解事故綜合狀況;負責向上級報告事故綜合狀況;協調解決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及通信聯絡工作。
(2)事故調度處置組:負責事故現場救護及現場保護工作;負責維護現場的交通秩序;調查事故原因,報有關上級部門。
(3)善后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4)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
(5)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工作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6)與保險部門一齊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六、危險源分析與監控:
發生車輛事故的原因主要有駕駛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危險地段行車(陡坡地段、急轉彎地段)、無證駕駛等。
對引起車輛交通事故的危險源進行全面的大檢查,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七、預防措施
車輛交通安全防范制度
(1)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在工程開工前,編制車輛交通事故預案,并嚴格執行編、審、批手續程序;務必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定的應急預案務必有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防范措施。
(2)安全崗位職責制: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對車輛管理工作應負的職責,建立嚴密的保證體系,做到定崗、定位、定責。
(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所有職工都要在工前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使每個人員掌握車輛運輸及車輛事故搶險的相關知識。
(4)建立生活、施工用車審批制度:生活車輛出車前務必履行審批制度,未經辦公室批準,嚴禁任何人私自駕車外出;施工車輛出車務必經施工隊長批準。
八、勞動安全保護制度
1、根據作業的特點,給現場工人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安全帶等。
2、為每個搶險的職工購買一份意外傷害保險。
3、項目部設立救援組,出現緊急狀況,做好現場救護。
九、透過復雜地段的安全注意事項:
(1)透過危險陡坡時,應先換入低速檔,持續足夠的動力。
(2)透過依山傍水地段時,應選取道路中間或靠山的一側謹慎行車;轉彎時應隨時提防對方來車和注意路旁狀況,遇有來車,選取安全地帶會車。
(3)駛近彎道時務必做到“減速、鳴喇叭、靠右行”,要注意路邊是否堅實可靠。
(4)山地駕駛注意持續車距,下坡與前車距離不少于75米,上坡不少于50米。若遇陡坡,應在前車透過后,再行爬坡。
十、炎熱條件下行車的安全注意事項:
(1)行駛中隨時注意水溫,不要使水溫超過95℃。
(2)冷卻水沸騰時,不要立刻熄火和急于加添冷水。
(3)熱車開啟散熱器蓋時,須用手套或手巾裹手,同時臉部避開加水口上方,慢慢旋轉散熱器蓋。
(4)經常注意輪胎氣壓,如發現氣壓過高,應停車休息,待正常后再行車。
(5)在高溫下不可頻繁使用制動,以免造成制動失靈。
十一、雨霧天行駛安全注意事項:
(1)透過引起打滑地段時,務必嚴格控制車速,不要急轉方向,避免使用腳剎,防止車輛側滑。
(2)選取安全路面行駛,會車時應注意,防止路肩坍塌造成翻車事故。
(3)遇到濃霧天氣,應等到大霧散去后再行行駛。
十二、夜間駕駛安全注意事項:
(1)會車時要注意預選平坦、安全的交會地點。
(2)車輛出現故障時,停車燈不亮時,應用手電筒或簡便用具顯示停車位置,避免其他車輛觀察不清發生意外。
(3)禁止疲勞駕駛。
十三、其它安全措施:
(1)車輛下坡時,禁止空擋溜車。
(2)施工現場內行車限速5公里。
(3)禁止無證駕駛,禁止超載
十四、預警行動
現場安全員、管理人員應對施工車輛交通事故隱患地段及時發出危險警示信息,加強道路安全宣傳教育。并及時安排人員對車輛交通事故隱患地段進行綜合治理,消除車輛交通安全隱患。要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預警機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檢查。
十五、信息報告程序
一旦發生車輛交通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報現場負責人、安全長、安全員、項目負責人及車輛事故應急辦公室,現場負責人接警后立即組織開展救援工作。根據現場車輛事故態勢決定是否尋求外部支援,如果需要及時撥打110、120、122請求支援,并上報公司應急救援預案領導小組。
十六、應急處置
響應分級Ⅰ級應急響應。適用于發生交通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傷3人以上及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事故。由項目部按照重大事故報告規定以最快方式向上級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檢察、勞動部門報告,并上報建總。由集團公司負責應急響應,現場用心開展應急救援。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發生交通事故輕傷5人以上或重傷1—2人及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交通事故。由項目部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應急響應,并按照事故報告規定上報集團公司。但項目部要用心現場開展應急救援。
5.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五
一、高度重視,全力投入抗震救災工作
經研究,決定成立縣交通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由局長任組長,局紀檢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為成員,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法規安全股,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局各屬單位、各股室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落實人員,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臨一線,靠前指揮,周密部署,迅速組織廣大干部職工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災工作中。
二、迅速行動,開展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相關單位和股室要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對全縣范圍內的道路、公路橋梁、渡口碼頭、交通建設工地等進行全面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交通暢通。要做好應急人員、應急車輛和船舶的調度工作,做好搶險救災物資的準備,確保應急搶險的需要。要加強車站、碼頭等人員比較集中場所的監控,確保運營安全。
三、加強值班,做好信息監測與報告工作
各單位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全體干部職工要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領導要堅持帶班,遇有情況及時處理并按程序迅速報告。
四、科學避震,做好宣傳、疏導和服務工作
全體干部職工要堅守工作崗位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科學防震,確保人員生命安全。要協助政府做好群眾的宣傳、疏導和服務工作,消除群眾恐慌心理,為群眾及時提供各種幫助,防止發生其他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確保社會穩定。
6.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六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1、辦公室設在護理部:
電話:
急救站設在急診科和醫院急救站:
急救電話:120
一部急診室電話:
二部急診室電話:
急救站電話:
主要職責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護領導小組的職責:
(1)負責審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護應急預案;
(2)負責應急救護方面的重大問題決策,包括人員、設備、藥品的調動等;
(3)負責組織應急小組成員對需救治人員的現場處理及進一步治療措施的指導;
(4)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及時報告事件情況,并請求指導及幫助;
(5)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案在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進行及時調整、修訂和補充;
(6)負責指導、檢查各科室的急救演習,以確保搶救的及時、準確。
3、突發醫療救護領導小組人員分工如下:
(1)總指揮由院長擔任。發生事故時,負責醫療救護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2)副總指揮由各位副院長擔任。協助總指揮按預案涉及部門的日常分工,負責急救的具體指揮和實施。
(3)領導小組成員的職責:
①護理部主任負責對全院護理人員的調動及搶救中護理疑難問題的解決。
②門診部護士長負責急診室的搶救工作,確保搶救室的設備、藥品、人員、車輛的齊備。確保接到報警后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二、工作規范:
(一)、重大意外傷害事故護理急救工作規定:
1、報告制度:凡遇到重大、復雜、批量、緊急搶救的突發事件,當班護士應及時向護士長、護理部報告;夜間及節假日向總值班報告。護理部在接到重大急救報告后,除積極組織人力實施救護工作外,立即向分管院長報告,逐級上報衛生局。
2、對重大急救工作,開辟綠色通道,優先處理。
3、啟動護理急救小分隊和護理急救梯隊。
4、重大意外傷害急救程序
4.1.1院內急救程序
(1)傷病員來院后,首先由急診科護士做好應急處理。
(2)嚴格執行報告制度。
(3)急診科護士人力不足時,由護理部或總值班調集相關科室護士參加急救工作。
(4)由護理部或總值班負責組織、協調患者的急救、轉科等工作。
(5)門診患者、住院患者突發意外情況時,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應就地進行搶救,并迅速通知急診科醫護人員前往參加急救或將患者轉至急診科進一步急救,同時報告醫務處、護理部協助組織搶救。
4.1.2院外救援程序
(1)接到院外救援通知的單位(院辦、醫務處、護理部、行政總值班)立即組織協調。需要護士時,呼叫護理急救小組第一梯隊人員到急診科待命。
(2)嚴格執行報告制度。
(3)護理部根據上級指示組建第二救援小分隊。
(二)、停電和突然停電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通知停電后,立即做好停電準備,備好應急燈、手電、蠟燭等;如有搶救患者使用動力電器時,需找替代的方法。
(2)突然停電后,立即使用搶救患者機器運轉的動力方法,維持搶救工作,開啟應急燈或點燃蠟燭照明燈。
(3)與電工班聯系,查詢停電原因,盡早排除故障,或開啟應急發電系統。
(4)加強巡視病房,安撫患者,同時注意防火、防盜。
【程序】
接到停電通知→備好應急燈→準備動力電器的應急方案
突然停電后→采取措施保證搶救儀器的運轉→開啟應急燈→與電工班聯系→查詢停電原因→加強巡視病房→安撫患者→防火、防盜。
(三)、使用呼吸機過程中突遇斷電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值班護士應熟知本病房、本班次使用呼吸機患者的病情。
(2)住院患者使用呼吸機過程中,如果突然遇到意外停電、跳閘等緊急情況時,醫護人員應采取補救措施,以保護患者使用呼吸機的安全。
(3)呼吸機本身帶有蓄電池,在平時應定期充電,使蓄電池始終處于飽和狀態,以保證在出現突發情況時能正常運行。護理人員應定期觀察呼吸機蓄電池充電情況、呼吸機能否正常工作以及患者生命體征有無變化。
(4)呼吸機不能正常工作時,護士應立即停止應用呼吸機,迅速將簡易呼吸器與患者呼吸道相連,用人工呼吸的方法調整患者呼吸;如果患者自主呼吸良好,應給予鼻導管吸氧;嚴密觀察患者的呼吸、面色、意識等情況。
(5)突然斷電時,護士應攜帶簡易呼吸器到患者床前,同時通知值班醫生,觀察患者面色、呼吸、意識及呼吸機情況。
(6)立即與有關部門聯系:總務科、醫務科、護理部、醫院總值班等,迅速采取各種措施,盡快恢復通電。
(7)停電期間,本病區醫生、護士不得離開患者,以便隨時處理緊急情況。
(8)護理人員應遵醫囑給予患者藥物治療。
(9)遵醫囑根據患者情況調整呼吸機參數。來電后,重新將呼吸機與患者呼吸道連接。
(10)護理人員將停電經過及患者生命體征準確記錄于護理記錄單中。
【程序】
突然斷電→使用簡易呼吸器→通知值班醫生→調整患者呼吸→觀察病情變化→立即聯系有關部門→盡快恢復通電→隨時處理緊急情況→遵醫囑給藥→來電后重新調整、應用呼吸機→準確記錄
(四)、失竊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維持好病房秩序,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
(2)加強巡視,做好安全工作,隨手帶門,經常檢查門窗。
(3)介紹住院須知時向患者介紹安全知識,保管好貴重物品及現金。
(4)一旦發生失竊,做好現場保護工作。
(5)通知保衛科或者總值班,協助做好偵破工作。
【程序】
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做好安全工作→向患者介紹安全知識→保管好貴重物品及現金→發生失竊→做好現場保護工作→通知保衛科或者總值班→協助做好偵破工作。
(五)、消防緊急疏散患者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經常檢查庫房、電源及線路,發現隱患及時通知有關科室,消除隱患。
(2)住院患者不允許私用電器。
(3)當病區發生火災時,所有工作人員應遵循“高層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醫務人員最后撤”的原則,“避開火源,就近疏散,統一組織,有條不紊”,緊急疏散患者。
(4)當班護士和主管醫生要立即組織好患者,不得在樓道內擁擠、圍觀,并立即通知保衛科或總值班,緊急報警。
(5)集中現有的滅火器材和人員積極撲救,盡量消滅或控制火勢擴大。
(6)所有人員立即用濕毛巾、濕口罩或濕紗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
(7)在保證人員安全撤離的條件下,應盡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積極搶救貴重物品、設備和科技資料。
(8)發現某一房間發生火災,室內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可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臨近人員。
(9)如室內無人,也無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開門,以免火勢擴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現有的滅火器材,做好充分準備,打開房門,積極滅火。
(10)關閉鄰近房間的門窗,斷開燃火部位的電閘(由消防中心或電工室人員操作)。
(11)發現火情無法撲救,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并告知準確方位。
【程序】
做好病房安全管理→消除隱患→緊急疏散患者→立即通知保衛科或總值班→極積極撲救→盡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積極搶救貴重物品、設備和科技資料→火情無法撲救立即撥打“119”→告知準確方位
(六)、患者住院期間出現摔傷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檢查病房設施,不斷改進完善,杜絕不安全隱患。
(2)當患者突然摔倒時,護士立即到患者身邊,檢查患者撞傷情況:通知醫生判斷患者的神志、受傷部位,傷情程度,全身狀況等,并初步判斷摔傷原因或病因。
(3)對疑有骨折或肌肉、韌帶損傷的患者,根據摔傷的部位和傷情采取相應的搬運患者方法,將患者抬至病床;請醫生對患者進行檢查,必要時遵醫囑行x光片檢查及其它治療。
(4)對于摔傷頭部,出現意識障礙等危及生命的情況時,應立即將患者輕抬至病床,嚴密觀察病情變化,注意瞳孔、神志、呼吸、血壓等生命體征的變化情況,通知醫生,迅速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5)受傷程度較輕者,可攙扶或用輪椅將患者送回病床,囑其臥床休息,安慰患者,并測量血壓、脈搏,根據病情做進一步的檢查和治療。
(6)對于皮膚出現瘀斑者進行局部冷敷;皮膚擦傷滲血者用腆伏清洗傷口后,以無菌敷料包扎;出血較多或有傷口者先用無菌敷料壓迫止血,再由醫生酌情進行傷口清創縫合。創面較大,傷口較深者遵醫囑注射破傷風針。
(7)加強巡視,及時觀察采取措施后的效果,直到病情穩定。
(8)準確、及時書寫護理記錄,認真交班。
(9)向患者了解當時摔倒的情景,幫助患者分析摔倒的原因,向患者做宣教指導,提高患者的自我防范意識,盡可能避免再次摔傷。
【程序】
患者突然摔倒→立即通知醫生→檢查患者摔傷情況|→將患者抬至病床→進行必要檢查→嚴密觀察病情變化→對癥處理→加強巡視→觀察效果→寫護理記錄→認真交班→做健康教育
(七)、住院患者發生墜床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對于有意識不清并躁動不安的患者,應加床檔,并有家屬陪伴。
(2)對于極度躁動的患者,可應用約束帶實施保護性約束,但要注意動作輕柔,經常檢查局部皮膚,避免對患者造成損傷。
(3)在床上活動的患者,囑其活動時要小心,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有需要可以讓護士幫助。
(4)對于有可能發生病情變化的患者,要認真做好,健康教育,告訴患者不做體位突然變化的動作,以免引起血壓快速變化,造成一過性腦供血不足,引起暈厥等癥狀,易于發生危險。
(5)教會患者一旦出現不適癥狀,最好先不要活動,陪護人員及時告訴醫護人員,給予必要的處理措施。
(6)一旦患者不慎墜床時,護士應立即到患者身邊,通知醫生檢查患者墜床時的著力點,迅速查看全身狀況和局部受傷情況,初步判斷有無危及生命的癥狀、骨折或肌肉、韌帶損傷等情況。
(7)配合醫生對患者進行檢查,根據傷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8)加強巡視至病情穩定。巡視中嚴密觀察病情變化,發現病情變化,及時向醫生匯報。
(9)及時、準確記錄病情變化,認真做好交接班。
【程序】
做好安全防范→發生墜床時→護士立即趕到→通知醫生→查看受傷情況→判斷病情→采取急救措施→加強巡視→嚴密觀察病情變化→準確記錄→做好交接班。
(八)、手術室突發意外傷害事件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手術室平時應備有足量的手術器械和敷料,每日清點補充,以保證應急使用。
(2)備有足量的一次性消耗材料,以保突發搶救的應用。
(3)各類搶救藥品,儀器固定房間放置性良好,嚴格交接,以備應急使用。
(4)全體醫護人員熟練掌握各種搶救技術,熟悉搶救藥品的藥物作用和使用方法。
(5)工作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應急能力,如遇有意外事件發生后,及時通知相關人員,立即到達手術室進行搶救。
(6)按通知根據傷員的傷情,合理安排手術房間和人員,由護士長和科主任統一指揮。
(7)敷料護士準備好一切器械包、敷料和一次性用藥,并送至手術間。
(8)巡回護士力求備好中刀、吸引器、輸液用品、中心吸氧裝量等,同時準備好一切搶救用品,保證手術順利進行。
(9)洗手護士密切配合手術醫師進行手術。
(10)根據情況隨時與護理部、急診科聯系,做好一切記錄。
(11)同時安排1~2名工人負責專門取血,送標本等外出工作,保證病人在最短時間內得到最有效的搶救。
(12)各班分工負責,忙而不亂,若遇有大量傷員要啟動第二梯隊應急。及時報告協調。
【程序】
平時做好準備→熟悉搶救技術→按傷情合理安排→盡快手術搶救→密切配合→做好記錄及時報告。
(九)、手術中突然停電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在手術過程中,如果突然遇到意外停電、跳閘等緊急情況時,醫務人員應采取補救措施,以保證手術的順利進行。
(2)如果是一個手術間停電,通知電工班立即檢查是否跳閘或保險絲有問題,針對相應問題進行解決。
(3)如果是全科停電,立即啟用各儀器的備用蓄電池暫維持功能,同時通知電工班、總務科等相關科室進性發電,若無蓄電池裝置的儀器,可行手工操作。
(4)停電期間,本手術間護士不得離開手術間,并密切觀察患者的病情變化,以便隨時處理緊急情況。
(5)將各用電儀器關閉,以免突然來電時損壞儀器。
(6)來電后,打開手術所用儀器,并重新調整參數。
(7)護理人員將停電經過、時間、原因及患者的特殊情況,準確的記錄于巡回記錄單上,或書寫報告交有關科室。
(8)每位護士應熟悉電工班的電話及各手術間線路走行情況。
(9)儀器蓄電池應保持長期備用狀態,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以保持應急使用。
【程序】
查找原因→啟用蓄電池維持→觀察病情→關閉各儀器參數→來電后重新調整各參數→記錄停電過程及患者情況并上報→蓄電池充電備用。
(十)、供應室對發生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一)停電
【應急預案】
1.消毒員每日檢查電源開關及線路,高壓滅菌前仔細檢查,發現異常立即通知電工班。
2.高壓滅菌過程中突然停電時,當班人員立即報告護士長,及時聯系電工班或總務科,來電后及時消毒滅菌,保證供應。
3.若臨床急用物品,應手動打開高壓鍋取出物品,聯系手術室幫助高壓滅菌。
【程序】
立即查找原因→通知電工班→急用物品→聯系手術室協助高壓滅菌
(二)泛水
【應急預案】
1.各班人員每日檢查水、電、氣管道。
2.發生泛水情況應立即疏通排水系統。
3.當班人員或護士長立即通知維修班,及時維修。
【程序】
每日檢查→發生泛水立即疏通排水系統→通知維修
(三)消毒鍋遇到冷氣團
【應急預案】
1.消毒員每日檢查高壓滅菌器性能,保證正常運行。
2.若發生冷氣團情況立即停止高壓,仔細查找原因,通知器械維修人員,及時維修。
3.重新啟動程序,及時高壓滅菌。
【程序】
立即停止高壓滅菌→通知器械維修人員→重新高壓滅菌
(四)突發事件
【應急預案】
1.供應室按規定準備各種一次性醫療物品及高壓滅菌物品。
2.每日檢查,及時補全,以備急用。
3.若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應保證供應,并及時通知本科無菌發放人員及消毒員到崗,將急救物品送到應用科室,若供應物品不足,立即高壓滅菌,1h內保證供應。
【程序】
備齊種滅菌物品(一次性物品)→及時送的急用科室。
(十一)、患者發生化療藥物外滲時應急預案及程序
1.立即停止化療藥物的注入,可保留針頭接注射器,回抽漏于皮下的藥物,然后拔除針頭。
2.發生化療藥物外滲后要及時通知主管醫生及護士長。
3.用0.4%普魯卡因(2%普魯卡因1ml+生理鹽水ml配制)局部封閉,既可以稀釋外滲的藥液和組織藥液的擴散,又可以起到止痛的作用。封閉液的量可根據需要配置。
4.外滲24小時內可用冰袋局部冷敷,冷敷期間應加強觀察,防止凍傷。冷敷可使血管收縮,減少藥液向周圍組織擴散。
5.避免患處局部受壓,外滲局部腫脹嚴重的可用50%硫酸鎂濕敷。
6.加強交班,密切觀察局部變化。
【程序】
發現化療藥物外滲,立即停止輸入,回抽漏于皮下的化療藥物→通知主管醫生及護士
→局部封閉治療→局部冷敷→根據情況進行進一步治療→做好交接班,密切觀察局部變化
(十二)、患者有自殺傾向時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發現患者有自殺念頭時,應立即向上級匯報
2.通知主管醫師
3.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包括收回銳利的物品,鎖好門窗、防止意外
4.通知患者家屬,要求24小時陪護,家屬如果需要離開患者時,應通知值班的醫護人員
5.詳細交接班,同時多關心患者,準確掌握患者的心理狀態。
【程序】:
發現患者有自殺傾向時→向上級領導匯報,通知值班醫師→通知家屬,要求24小時陪護→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每班重點交接班,掌握心理狀態
(十三)地震時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1、主要準備
(1)護理人員學習有關地震的知識,掌握自救、救護方法。
(2)護理人員熟悉本科室電源位置。
(3)病區的走道、安全通道,無雜物堆放,保持暢通狀態。
【應急預案】:
1、發生地震,值班護理人員應鎮定;
2、關閉電源、大聲呼叫。
3、盡快將患者疏散到廣場、空地。
4、不能撤離時,囑患者和在場人員尋找有支撐的地方蹲下或坐下。
5、告訴患者保護頭頸、眼睛、捂住口鼻。
6、維持病區秩序,盡量保護患者的生命安全。
【程序】
發生地震,值班人員應鎮定,關閉電源、大聲呼叫等→盡可能將患者疏散到廣場、空地→不能撤離時,囑患者和在場人員尋找有支撐的地方蹲下或坐下,保護頭頸、眼睛、捂住口鼻→維持病區秩序,盡量保護患者的生命安全。
7.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七
一、總則
為了及時處置我市文物保護工作中的突發事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文物的危害和影響,根據文物法律、法規和《國家文物局突發性應急工作管理辦法》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全市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博物館、紀念館和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遭盜竊、盜掘、損毀、火災、丟失的事件。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文博單位發生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要始終把預防突發事件發生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細致排查各類文物突發事件的隱患,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發事件預防、控制的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要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屬地負責: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各地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發生涉及文物的突發事件負總責;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市文物局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四)快速反應:各文博單位應相應建立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各級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果斷采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應急組織及職責
市文物局設立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文物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事發單位的主管局領導擔任,其他班子領導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副總指揮兼任,副主任由局辦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處處長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市文物局機關各處室負責人組成。
(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指揮、下達應急處置任務,研究解決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處理應急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應急方案的具體執行等工作。
2、及時向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加強同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
3、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工作指導方針,擬確定或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信息發布的內容、時間、方式等,并實施發布。
4、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咨詢。
(三)市文物局各處室的工作職責
1、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協調和指揮工作,及時向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協調信息發布等工作。
2、文物考古科研處負責不可移動文物因自然因素及人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不可移動文物突發事件的善后業務與技術處置指導工作。
3、文化遺產處負責對文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出咨詢建議和進行技術指導等。
4、博物館處負責文物收藏單位因自然因素及人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突發事件善后的業務與技術處置指導工作。
5、文物安全處負責對由人為因素引起的文物違法行為、安全事故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置工作;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咨詢。
6、計劃財務處負責應急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7、組織人事處和紀委協調文博單位責任人員的追究處理。
(四)市直文博單位和文物系統地方應急指揮部
各市直文博單位和縣(市、區)文物系統及各文博單位,比照市文物局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成立本地、本單位應急指揮部。
五、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要求,各文博單位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和監測,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
(二)預防預警行動
1、各文博單位應制定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本單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強事前的監督檢查。定期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能力。
2、各文博單位應制定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儲備。
3、對外開放的文博單位,尤其是旅游旺季,要提前制定相應的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報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備案。
4、各地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文博單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博單位應主動接受公安機關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三)預警支持系統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文博單位應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崗位職責;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防范技術設備,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設備,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地和通道;對外開放的文博單位應嚴格核定人員容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在售票處、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設置識別標志,指定專人負責疏導工作。
六、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一)重大突發事件(I級)
1、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筑坍塌的。
2、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館藏一級文物丟失、損毀的,或館藏二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含5件)以上的。或館藏三級文物丟失、損毀10件(含10件)以上的,或館藏文物丟失,損毀20件(含20件)以上的。
(二)較大突發事件(Ⅱ級):
1、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筑坍塌的。
2、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館藏二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不含5件)以下的,或館藏三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含5件)以上的,或館藏文物丟失、損毀10件(含10件)以上的。
(三)一般突發事件(III級)
1、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筑坍塌的。
2、館藏文物丟失、損毀的。
七、應急響應
(一)應急預案啟動
1、I級突發事件發生后,市文物局啟動本預案,指導應急處置工作。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核實后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國家文物局。
2、II級突發事件發生后,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實情況后,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3、III級突發事件發生后,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迅速核實情況后,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二)信息報送
1、基本原則
(1)迅速。突發事件發生后,各文博單位應同時多級多頭上報,其中向市文物局報告的時間不得晚于知道突發事件發生后40分鐘。市文物局接報信息并核準后,應立即向市政府和國家文物局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于知道事件發生后40分鐘。
(2)真實。報送信息應盡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
(3)全面。力求多側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斷章取義,更不能對上報信息層層截留、級級過濾。
2、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的簡要經過、文物受損及人員傷亡情況。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報送形式
突發事件信息可用電話口頭初報,隨后報送書面報告,必要時和有條件的應附音像資料。
(三)指揮和處置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市文物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建議。
2、市文物局各處室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分類,根據各自職能分工,投入到應急工作中。
(四)信息發布
按有關規定執行,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客觀、準確、全面、及時地發布信息。
八、后期處理
(一)文物行政部門組織文博單位開展突發事件受損文物的價值評估,提出修復和保護的意見或建議,組織開展對突發事件的事后補救和受損文物的保護工作。
(二)事件處理結束后,市文物局及時將情況書面報告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
(三)根據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有關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
(四)獎懲有關人員。
九、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實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博單位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報送設施性能完好,并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保障
各文博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物資放在交通便利、儲運安全的區域。
(三)人員保障
各文博單位應組建突發事件的處置應急隊伍,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在各級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四)宣傳、培訓保障
加強各文博單位突發事件預案的普及工作,公布應急指揮部和接警電話,宣傳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等常識,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發生和減輕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積極組織突發事件應急隊伍進行培訓,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模擬綜合演練,提高應急體系協同配合和快速反應能力。
十、附則
本預案由市文物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8.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八
1、幼兒園內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第一時間報知園領導、保健老師。園領導向上級主管機構匯報。
2、啟動應急工作小組:事故發生后及時啟動由園長擔任組長,保健教師、總務、班主任、保育員等預先組成的應急處理小組,組織力量送幼兒去醫院及時救治。分工如下:由園長任總指揮;保健老師負責現場指揮,迅速開展現場急救處理工作(如遇幼兒骨折事件須作好骨折處的固定;遇幼兒驚厥事件時,須提供條件讓病兒平臥等);總務安排車輛送患兒至醫院及時救治;班主任及時聯系患兒家長,保育員協同保健作好現場的保護和隔離。
3、保健老師及時填寫事故報告單,一般事故48小時內向兒保機構書面報告,重大責任事故應立即電話報告
9.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九
為確保清明節期間各界群眾祭掃活動安全、文明、和諧、有序,有效地預防、應對各種突發事件和惡性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安全保障工作》和民政部、公安部等中央八部門聯合下發《關于認真做好文明祭掃平安清明相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清明節期間祭掃活動的實際情況,繼續圍繞“文明祭掃、平安清明”這一主題,堅持“預防為主、確保安全”的工作方針,特制定鄭州烈士陵園清明節期間預防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清明節期間預防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經研究,成立鄭州烈士陵園清明節期間預防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路保軍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工作。
二、應急指揮系統及其職責
為加強對清明節期間預防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成立鄭州烈士陵園清明節期間預防處置突發事件指揮部,下設事故搶險救援組、現場保護及人員疏散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調查組四個應急小組,主要有園領導、中層干部以及各科室骨干組成,負責指揮和組織對各種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
總指揮:杜連順
啟動應急預案,全面指揮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副總指揮:楊紅梅
協助總指揮負責救火救災、醫療救護、善后處理調查等工作。
副總指揮:郭超英
協助總指揮負責現場保護、人員疏散、后勤保障等工作。
協調員:路保軍
負責應急期間的上下聯絡和文字記錄,負責預案演練。
第一小組:事故搶險救援組;主要負責救火救災、搶救傷員。做好緊急救護能力的培訓和演練,學習掌握處置突發事件的技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處置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
組長:路保軍
成員:陳軍鋒趙俊偉陳遂印馬明威路明福
第二小組:現場保護及人員疏散組;主要負責保護事故現場,組織人員有秩序疏散周圍群眾,組織疏散演練。
組長:趙軍獻
成員:孟鐵成梁衛河張新建韓同昌路新海
第三小組: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應急物資和應急藥品的儲備,確保應急救災物品和車輛按時到達現場。
組長:萬飛
成員:馬超發齊政華軍劉增強
第四小組:善后處理調查組;主要負責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事故原因,看望安撫受災群眾,并及時向園黨支部匯報事件調查處理結果。
組長:楊紅梅
成員:萬飛路保軍張玉霞趙軍獻賴明程愛卿
三、要求
1、嚴格落實值班制度,加強值班巡查力度,有序疏導祭掃群眾和車輛,做好重點部位的安全警誡,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做好信息的報送工作。
2、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第一發現人要快速報警,并及時向園領導報告,啟動應急預案,總指揮長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報告事件發生情況,各小組人員要高度負責,按照各自分工和疏散方案,迅速開始救援和疏散,嚴禁出現推拉、擠壓現象的發生,確保每位群眾和工作人員安全疏散,帶班領導要做好上傳下達和組織工作。
3、搶險結束后,各小組要認真做好人員、財產損失的統計工作,并及時上報指揮部。
10.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十
為貫徹實施《堯都區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配合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高效而有序做好抗震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的減輕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臨震應急預案
省人民政府發布本區發生破壞性地震預報后,學校隨鄉政府進入臨震應急狀態,并作出臨震應急反應,實施如下臨震應急預案:
1、通知全校師生進入臨震應急狀態。
2、安排好全天候值班工作,加強震情臨聽,隨時報告震情變化。
3、根據區人民政府發布的避震通知,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開展避震知識宣傳,組織必要的避震疏散工作。
4、做好在搶險救災和特殊情況下維護社會和學校治安與穩定工作。
5、地震發生時,按照防震逃生演練方案進行避險和疏散。
二、抗震救災應急預案
在本區域內發生破壞性地震時,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應作出應急行動,組織師生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一級預案:區內發生中等以上破壞性地震時,學校按以下要求作出應急反應:
1、由校長主持召開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上級有關地震情況和災情的通報傳達,明確分工,部署救災工作。
2、全面了解學校災情,向鄉聯校匯報震情和災情,提出求援請示。
3、在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支援災區搶險救災工作。
二級預案:區內發生一般破壞性地震時,學校按以下要求作出應急反應:
1、由校長主持召開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上級有關地震情況和災情的通報傳達,明確分工,部署救災工作。
2、向鄉聯校、鄉政府防震指揮部報告震情和災情,提出求援請示。并匯報救災工作情況。
3、協助地震宣傳、新聞等部門,做好安定民心、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工作。
三級預案:區內發生輕微破壞性地震時,學校按以下要求作出應急反應:
1、了解災情,并及時向鄉聯校、區教育局匯報。
2、根據學校災際情況,召開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落實救援措施。
3、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11.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十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及時預防和有效應對人事考試過程中的突發事件,維護人事考試的公正性和嚴肅性,確保人事考試安全、有序進行,依照國家和山東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結合德州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依據有關法規、行政規章,制定本預案。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人事考試工作突發事件的處理。
第四條本預案工作原則為:
(一)把握全局,重在預防。要增強憂患意識,提前做好各項考試的準備工作,以不變應萬變。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全市人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市人事局統一領導,市考試測評中心具體負責。按照屬地原則,各縣(市、區)人事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人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突發性事件發生后,各縣(市、區)人事行政部門要及時報市人事局,市人事局根據情況進行處理并及時報省人事廳。
(四)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后,各方人員要迅速到位,第一時間內做出反應。上下級考試部門之間、考試部門與考點之間、考試部門與其它相關部門之間協調聯動,共同解決問題。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市成立人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人事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考試測評中心主任擔任。
第六條市考試測評中心是全市人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考試測評中心主任兼任應急工作辦公室負責人。
各縣(市、區)人事行政部門是所轄區域內人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辦事機構。
第七條人事部門選派到考點的巡視組長是本考點人事考試應急工作的臨時應急指揮,主考和副主考是本考點人事考試應急工作的副指揮,本考點與考務的工作人員應服從臨時應急指揮的領導。
第三章事件確認
第八條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影響人事考試正常進行或對人事考試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各類突發情況。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分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重大事件是指導致考試不能正常進行,對整個考試的安全和結果以及人事考試的形象造成惡劣影響的事件。一般事件是指該類事件對考試工作有一定的影響,經過妥善處理,考試可以正常進行或考試結果客觀、公正、有效;或考試中出現的個別問題、個別現象。
第九條重大突發事件包括:
(一)由于試卷在命題、印刷、運輸、考前保管等環節發生試卷被盜、丟失、被私自拆啟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試卷泄密;
(二)試卷保管期間遭受水、火災致使試卷損壞的;
(三)由于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導致試卷不能按時運抵考點或者大量考生無法按時到達考點;
(四)考試期間,兩個或兩個以上考場秩序混亂,出現大面積舞弊現象的;
(五)考生集體不考,圍攻、毆打考試工作人員,損壞公共財產等情況,導致考點秩序極為混亂的;
(六)發生恐怖性事件;考生出現危重疾病癥狀或發現疑似感染流行性疾病;
(七)地震、臺風、火災、洪水以及其他不可預知的自然災害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
(八)其他影響嚴重的重大突發性事件。
第十條一般事件包括:
(一)試卷啟封后,發現試卷科目與本場考試科目不符,或者試卷有缺頁、漏印、重影、損壞等情況;
(二)考試過程中,發現試卷試題出現明顯錯誤;
(三)考試期間突然斷電、停電;
(四)計算機考試中出現病毒、軟件和網絡故障;
(五)考試結束后,發現考試試卷或答題卡丟失;或發現考生故意帶走試卷或答題卡的;
(六)其他有一定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第四章應急處理
第十一條突發性事件發生后,考點應立即向考點巡視人員報告。由巡視人員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做好突發性事件情況記錄。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制定合理的解決措施,由應急工作辦公室具體實施。情況特別重大的突發性事件,要及時上報省人事廳,并協助其制定處理方案,及時通知考點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二條發生第九條一款事件時,相關單位應采取措施,保護好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一)如確信試題并未大規模擴散,經上級批準,考試仍可以如期進行;考后查明失、泄密,且已查明失、泄密擴散范圍,經上級批準,由市考試測評中心宣布在查明失、泄密擴散范圍內的考試無效,并在此范圍內啟用備用試卷進行考試。
(二)如在命題過程中發生試題泄密,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不同情況做出啟用備用試卷、重新命題、緩考的決定。
(三)如果在印制前發生泄密的,啟用備用試卷如期進行印刷并正常考試。印制中發生失、泄密的,立即更換印制機構,同時啟用備用試卷進行印刷,并視具體情況決定正常考試或延期考試。
(四)在運輸保管期間發生試卷被盜、丟失、被私自拆啟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泄密的,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不同情況做出啟用備用試卷重新印刷、本次成績全部無效或部分無效并向上級申請緩考的'決定。
第十三條發生第九條第二款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上報省應急處理工作小組,根據上級指示做出決策,進行有效處理。
第十四條發生第九條第三款事件,由于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導致試卷不能按時運抵考點,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向省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根據具體情況提出相應處理措施,啟用備用卷或盡快將試卷送至考點,并讓考生按時進入考場侯考,由考點及考點巡視人員安撫考生情緒,做好思想工作,并視情況補足考生的考試時間,將不利因素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由于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大量考生無法按時到達考點,造成考試不能正常進行,應急領導小組應將情況報省應急處理工作小組,經同意后做出如下決定:考試延時;重新安排該次考試;取消該次考試,下次考試免收該科目考試費用。
第十五條發生第九條第四款事件,考點主考或巡考人員應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指派考試測評中心會同考點,封閉整個考點,更換監考人員,必要時請求公安機關協助調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發生第九條第五款事件,出現考生集體不考情況,考點及巡視人員首先應對考生進行勸解和教育。如果考生不服從勸解,應報請市應急領導小組終止該場考試,并將情況作詳細記錄,及時報省應急領導小組。
考試過程中發生考生圍毆打罵考試工作人員等情況,考點及巡視人員首先對考生進行勸解和教育,不服從勸解,情節嚴重者,報市應急領導小組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發生九條第六款事件,如果發生恐怖性事件,應立即報警,請求公安機關的協助,排除危險;市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向省應急領導小組匯報情況,請求緩考和更換考點后,并啟用備用試卷再考;或在公安機關的保護下,繼續考試。
如果在考試過程中,考生出現危重疾病癥狀,由考點醫務人員做好應急處理,及時送往醫院搶救;若爆發傳染病,考點應配合政府和防疫部門,進行考點隔離、人員隔離或者采取政府和衛生防疫部門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擴散。
第十八條發生第九條第七款情況事件,市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向上級請示,經批準后做出停考、緩考決定或其他處理方案。
如果在考試過程中發生自然災害,考點應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政府幫助考生解決食、宿、交通問題,將自然災害的損失降至最低。
第十九條發生其他不可預測的突發性事件,由市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做出不同處理。
第二十條考試過程中發生一般事件,考點應立即向市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情況記錄。市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不同情況制定處理方案,通知考點采取相應措施,第二十一條發生第十條第一款事件,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向省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根據上級指示做出啟用、復印備用試卷的決定,補足考生因此而耽誤的考試時間,同時做好考生安撫工作。
第二十二條發生第十條第二款事件,市應急領導小組應迅速上報,接到上級更正通知后,及時通知考點,考點通知相關考生;如果有考生在試卷更正前交卷,應在考場記錄單上注明。
第二十三條發生第十條第三款事件,考點要做好考生安撫工作。如果停電、斷電不影響考生考試,考試應正常進行;如果停電、斷電影響考生考試,考點應立即啟用備用電源,考試正常進行。
如果屬區域大面積停電,考點應與相關部門進行協調,確認恢復供電時間。市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向省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根據指示,做出如下決定:該次考試延時;重新安排該次考試;取消該次考試,下次考試免收考生該科目考試費用。
第二十四條發生第十條第四款事件,如果因病毒、軟件和網絡故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進行,監考人員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排除故障,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補足考生因此而耽誤的考試時間,同時做好情況記錄。
第二十五條發生第十條第五款事件,監考人員應立即報告巡視人員。巡視人員應迅速查清缺失考生的信息,并盡快聯系該考生,如確認考生已帶走試卷或答題卡,責令考生將試卷或答題卡送回,并在考場記錄單上做詳細記錄,建議將該科目成績按零分處理。情節特別嚴重、拒不承認和交還的,報公安機關,嚴肅處理。
第二十六條發生其他不可預知的一般性突發事件時,考試測評中心應采取必要措施,將不利因素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第二十七條發生突發事件時,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和考點全體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密切監視事態發展,隨時溝通,妥善進行處理。
第二十八條考試期間任何人員不得接待新聞單位的采訪;關于突發性事件的各種問題以及考生的各種意見和要求,由市應急領導小組進行解釋、解決。
12.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十二
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學校重點部位安全保衛責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實做到學校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的消防隱患,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火警通報順序:
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副組長,學校辦公室及時通知各有關人員。
二、全體人員注意事項:
1、當某處發生火災時,全體人員應保持鎮定,及時報警并迅速依據任務分工和組長的命令擔負起搶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3、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后,除參與搶救工作外,其余人員應從速遠離現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的進行;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三、消防組成員注意事項:
1、了解學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況;
2、了解電鋪設的線路;
3、了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4、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5、了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勢;
7、清楚逃生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8、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四、火災原因調查:
火災發生后,學校要積極協助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13.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十三
1)、組織機構
應急處理總指揮: 經 理
應急處理副總指揮:副經理
善后處理組負責人:財務主管
醫療救護組負責人:裝卸隊長
安全保衛組負責人:安全員
通訊聯絡組負責人:業務員
應急指揮部設在煤場辦公室:23533及22874(煤場過磅房)
2)、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
(1)、組織制訂并批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隊伍訓練演習;
(3)、保證搶險所需經費并配置必要的物資、設備;
(4)、決定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信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行動,必要時作出請求有關方面援救的決定;
(5)、向上級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6)、總結事故教訓。
3)、觸電事故現場的應急措施
煤場現場的安全員及業務員在觸電事故發生初期、公司應急預案啟動前,需要完成匯報、實施緊急救護、維護事故現場、維持正常運行等工作,這對后續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其具體工作有以下幾方面:
(1) 煤場現場的安全及業務員要指定人員采取正確的方法,應迅速而準確地進行現場急救。當發現有人觸電時,千萬不要用手去拉觸電人,防止造成群體觸電事故。應迅速將開關拉開并切斷電源,使觸電人脫離電源,如果事故地點與電源開關太遠,不能立即斷開,救護人員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棍等絕緣物作為工具,拉開觸電者或挑開電線,使之脫離電源。
如果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不時出現抽筋現象,或者心臟停止跳動和呼吸停止時,應立即進行人工氧合(人工氧合包括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兩種方法),并立即送醫院或撥打120求救。
(2) 觸電事故發生后,由煤場現場的安全員指定專人維護事故現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嚴防二次傷害,同時上報應急處理總指揮。
4)、相關部門的應急措施
(1)值班干部在接到報告后,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實施救治同時立即向公司應急處理總指揮報告,并應與當地120急救中心聯系,請求支援。
(2)主管安全副經理在接到報告后,應迅速進入、封鎖事故現場,維護事故現場治安,并全面收集事故資料,指導外來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工作,協助醫務人員搶救傷員。
(3)電工要迅速處理故障設備和故障線路,嚴防觸電事故再次發生。并正確隔離故障設備,保證其它設備的安全運行。
(4)醫療救護組應根據人員傷害情況,采取相應的救治措施,并應正確指導轉移受傷人員。
(5)其他專業組根據現場指揮組的實際需要,及時提供援助。
(6)善后處理組在事故發生后要做好受傷害人員家屬的接待、安撫及保險索賠工作。
5)、及時填寫《事故處理書》、《事故報告書》上報有關部門。
14.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十四
為了預防、控制學校大面積停水、停電、停暖突發事故的發生,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確保學校水、電、暖設施及供水、供電、供暖的安全運行,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辦公及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常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配合意識。
2、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事件達到及時控制,保障水電暖供應和安全。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強化信息的廣泛收集和深層次研究,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做好宣傳普及突發事件的防控措施,提高水電員工和師生應對突發事件的水平,及時采取預防與控制措施,防止事態的擴大。
2、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水電中心突發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處理依法實行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水電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水電服務中心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工作,形成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重大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果斷處置,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3、加強保障,重在建設。從法規上、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保障措施。在領導精力、經費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強硬件與軟件建設,提高工作效率。
4、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發生突發事件后,在中心的統一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中心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5、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控制和處理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理,及時快速對突發事件做出反應。
6、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級各部門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的處置工作格局。
三、組織管理
(一)組織機構
水電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負責水電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防控及處理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主要職責:
1、負責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處置。
2、檢查監督突發事件的防控措施。
3、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指揮、控制和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4、及時通知上級領導,并以多種方式通知用戶。
5、寫出突發事件的情況報告。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一)突發停水
1、校內大面積停水或全部停水時,立即查找停水原因,并向后勤管理處及學校分管領導報告情況及事由。
2、由于學校產權的供水管網破裂引起的突發停水事件,領導組成員馬上組織維修人員搶修,采購人員備料,盡一切所能,爭取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搶修工作。
3、由于自來水公司管網或供水設施出現故障,造成突發停水事件,領導組成員馬上與自來水公司聯系,咨詢可能停水的時間,并督促其搶修,如較長時間停水,領導組應及時向消防或自來水公司求援,請求用水車向學校重點部門及居民定時供水,或啟動學校自備井供水。
4、由于水質污染造成突發停水事件,領導組應立即報告處領導及學校領導,與環保部門、防疫站等聯系化驗,查找污染源,如屬人為投毒,還應及時與公安部門聯系,及時處理污染,并請防疫部門檢驗,合格后,方能向用戶供水,中毒人員由校醫院負責處理。
(二)突發停電
1、校內大面積停電或全部停電時,立即查找停電原因,并向后勤管理處及校分管領導報告情況及事由。
2、由于學校產權的供電線路或設備故障引起的突發停電事件,如屬低壓部分,領導組成員馬上組織維修人員搶修;如屬高壓部分出現故障,領導組成員應馬上聯系供電局來維修。盡一切所能,爭取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搶修工作。
3、由于產權屬供電局的線路或供電設備出現故障,造成突發停電事件,領導組成員馬上與供電局聯系,咨詢可能停電的時間,并督促其搶修,如較長時間停電,領導組應及時與發電機租賃單位聯系,租用發電機向學校重點部門供電。
(三)突發停暖
1、校內大面積停暖或全部停暖時,立即查找停暖原因,并向后勤管理處及學校分管領導報告情況及事由。
2、由于學校產權的供暖管網破裂引起的突發停暖事件,領導組成員馬上組織維修人員搶修,采購人員備料,盡一切所能,爭取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搶修工作。
3、由于熱力公司熱網或供暖設施出現故障,造成突發停暖事件,領導組成員馬上與熱力公司聯系,咨詢可能停暖的時間,并督促其搶修。
(四)突發火災事故
1、由于供電線路短路引起配電室或供水站火災或爆炸等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切斷所有電源,組織人員使用滅火器滅火,并報保衛部,若火勢較大,應及時向“119”報警求援,爭取把損失降到最低。
2、由于使用電、氣焊引起火災事故,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使用滅火器滅火,向保衛部報告,若火勢較大,應及時向“119”報警求援,爭取把損失降到最低。
(五)新聞采訪
1、沒有征得中心領導同意,中心所有員工有權拒絕新聞媒體人員進入工作室。
2、中心所有員工不得私自接受新聞媒體采訪。
3、各部負責人應禮貌地拒絕記者拍攝,引導其到學校宣傳部采訪。
4、發生問題,由各部負責人承擔責任。
(六)重點部位不得擅自進入
1、未經中心領導同意,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水電運行場所。
2、中心員工不得將任何朋友、親屬帶入水電運行場所。
3、發生問題由各部負責人承擔責任。
(七)財產偷盜
1、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保衛部和單位領導,同時大聲制止作案人員行為。
2、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沖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
3、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保衛部門抓捕作案人員。
4、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八)人員發生沖突
1、由在場人員上報部門或單位領導,情況嚴重直接報保衛部門。
2、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人員陪同受傷者就醫。
3、根據情況報保衛部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九)員工夜間疾病
1、平時各部室安排值班人員進行夜間值班,向全體員工公布值班地點、值班電話;要求各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全天候開機,各部室配備常規用藥;
2、由帶班長或其他成員馬上通知值班人員,值班人員在詢問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系領導、家長,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送就近醫院救治。
3、如果必須送醫院,可由一位值班人員與部分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另一位值班人員須繼續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況發生。
4、送達當地醫院后值班人員須全程陪同生病員工就醫,直到把員工安全送回學校。
(十)組織人員外出
1、領導和員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人的安全負責。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
2、實行組織集體外出活動申報審批制度,審批后方可進行,并做好活動的組織和抓好安全工作。
3、出發前要集中全隊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動安排,清點人數。
4、租用的車輛必須要有正規的營運執照。
5、組織人員有秩序地上車,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6、到達目的地后要有組織地開展活動,不要放縱、散漫。
7、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8、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三五成群,不要個別行動,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帶隊人員要加強巡視,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9、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并有秩序上車,帶隊人員跟車。
五、總結報告
1、發生突發事件后,應針對事件的發生、經過、后果,自覺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進行總結與完善,強化管理,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做出書面報告。
2、對在應急工作中有積極表現,予以表彰獎勵,并作為考核評先的重要依據。
3、任何違背本應急預案的行為:屬領導責任的,追究其所負責任;屬不服從領導小組緊急調配,不積極配合工作的集體或個人,也按事件性質后果予以責任追究,并作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據。
4、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做好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的新途徑。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為常設機構,按要求具體負責突發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處理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本預案要求配齊相關人員。相關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學校或中心組織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財力和物資保障。中心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四)技術業務保障。要根據實際和預案要求,制定具體工作預案和演練計劃并付諸實施,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15.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十五
一、應急組織為加強對城區集中供熱工程建設的組織和協調。
做到統一,各司其職,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我局成立城區集中供熱工程重大事故應急指揮小組,局長張桓擔任組長,主管副局長楊學河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辦公室、城建科、財務科、質監站、安監站。
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局長楊學河兼任。
二、應急預案
1、分級響應程序
按照事故性質分為一級事故(特別重大)、二級事故(重大)、三級事故(較大)三個級別。
2、預案啟動
一旦確定發生二級以上事故,由縣應急委員會向省、市應急委員會報告,由上級部門啟動應急專項預案。
三級事故發生后,由指揮小組啟動本應急預案,并向縣應急委員會報告。
3、響應程序
(1)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指揮小組迅速核實情況后,立即上報縣應急委員會。
(2)接到事故報告的相關部門立即趕往現場,并啟動先期處置應急工作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力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指揮小組按照事故的性質和現場情況,依據各自職責迅速組織并實施搶險救援工作。
(3)指揮小組根據事故等級和事故發展態勢,協調指揮搶險救援,必要時組織指導現場搶救工作,提出對策。
三、后期處置
(1)結束程序
事故的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后,由縣應急委員會責成相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救治、慰問及善后處理,及時清理現場,迅速搶修受損設施。
指揮小組根據事故搶險工作進展情況報縣應急委員會審批后,由指揮小組宣布應急救援終止,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通知公眾。
(2)事故調查
指揮小組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施工、養護維修、管理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3)建議
指揮小組負責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和導致應急狀態的事故情況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指揮小組向縣應急委員會、上級主管部門分別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報告包括發生事故的基本情況、調查中查明的事實、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分析、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各種必要的附件、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等10項內容。
四、應急保障
指揮小組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群眾的基本生活。
(1)隊伍保障:
建立專業工程搶險救援隊伍和骨干力量。
不斷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
(2)經費保障:
用于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日常運作和保障等所需經費,要通過預算予以落實。
(3)物資保障:
圍繞“明確一個機制,建立一個數據庫”的目標,建立科學規劃、統一建設、平時分開管理、用時統一調度的應急物資儲備保障體系。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做好物資儲備工作。
(4)做好搶險救災人員自身的安全防護,配備各種安全作業工具,做好防護措施,保證搶險人員生命安全。
五、嚴明紀律
1、各科室、局屬各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本預案,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并定期組織訓練和演練,以便提高業務水平,提高戰斗力。保證拉得出,戰得勝。
2、各科室、局屬各單位要各司其責,精誠團結,通力合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按應急預案做好本職工作。
3、嚴格通訊聯絡制度,指揮小組及成員的電話、手機保證暢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停、關機。
4、嚴格責任制度,要做到裝備、人員落實到位。
16.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十六
為確保20xx年春運工作順利開展,防止突發旅客高峰期滯留、交通運輸事故及自然災害造成旅客運輸中斷、社會公共衛生及危害人民群眾人身安全等事件的發生,切實做到有序疏運,真正落實上級所規定的總要求,按照“以客為主、安全第一、服務至上、保障有力”總體要求,我所特制定如下春運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及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及督查),副組長(負責旅客高峰處置)、(負責交通事故及自然災害造成旅客運輸中斷處置)、(負責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處置),成員:
二、組建應急小分隊:
三、聯動單位聯系人:
1、市永生運輸公司負責人:
2、市金輪運輸公司負責人:
3、市金埠運輸有限公司負責人:
四、應急運力
(一)市永生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預備后備運力6臺,102座,
(二)市金輪運輸有限公司預備后備運力5輛95座,負責人:
(三)市金埠運輸有限公司預備運力2輛38座,負責人:
五、車站高峰疏運及路途分流
1)車站高峰疏運責任人
2)路途分流責任人:稽查中遇到突發事件應及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罰。
六、交通事故及公共衛生防控
1)交通事故及自然災害防控責任人:
17. 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十七
為確保發生學生踩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根據市政府和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描述
(一)組織與領導
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米娜瓦爾
副組長:熱依木江
成員:教導室、德育室、年級班主任。
校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學校在救援時用到醫療救護等其他應急救援機構時,這些應急機構的指揮系統就會與學校的指揮系統構成聯合指揮。學校應急指揮應該成為聯合指揮中的一員。學校的'應急指揮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學校信息,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當聯合指揮成員在某個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負責該問題的聯合指揮成員代表做出最后決策。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領導小組成員在突發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辦公室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內容;加強對教師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中小學各德育處要識別容易出現踏的風險所在,重點防范,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后勤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要確保走廊、樓道的暢通,照明設備正常。
5、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學部校長要落實負責人員的安全工作職責,貫徹誰審批誰負責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6、辦公室印制全校教師通訊錄,年級組印制年級班主任通訊錄,并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行政、級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電話暢通。年級組收集各班學生家長通訊錄,交一份復印件到學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三)啟用應急預案的情況
1、重傷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應急響應過程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首先通知相關學部校長和值日行政,然后通知各工作組組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值日行政和德育部門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信息: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采取和準備采取的應急行動。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熱依木江
副組長:依馬木買買提
成員:組織活動的教師、正副班主任、校醫。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叫旁邊教師或學生聯系校長,校長接到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校醫到達后,馬上接替在場行政、教師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由校醫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由副組長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學生。在急救車到達前,校醫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
(三)聯絡、教育
組長:吐孫賽依提
副組長:阿尤普江
成員:教研組組長、年級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辦公室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教導室和年級班主任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領導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3、學校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寫出書面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