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合資經營合同(精選14篇)
1. 2026合資經營合同 篇一
第一章合營雙方
第一條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
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別委托_________為其授權代表。
1._________:
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2._________:
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3._________:
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第二章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在_________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稱:中文:__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企業”)。英文: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布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五條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并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_________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合營企業的經營范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項目、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設備和商品部,以及其他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旅館部分約_________平方米(約_________間客房)辦公樓分約_________平方米。
原有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_________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筑的建設及f.f.e.庭際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筑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他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的費用。
第十條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中處置費為_________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條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固定為_________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_________美元,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_________美元,合計_________美元,作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_________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_________美元,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_________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_________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應繳足的注冊資本現金_________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第一批應于合營企業和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內交付_________%的注冊資本,計_________美元。第二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交付_________%的注冊資本,計_________美元。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_________%/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_________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后,須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并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說明書。
第十六條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注冊資本_________美元外,不足部分_________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_________美元,合營企業委托_________銀行牽頭,_________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_________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他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后,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費的_________%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_________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_________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_________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盡快簽署。
第二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_________天內書面簽復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復,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后,成立以_________為首的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其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于轉讓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甲方要為盡快取得該項批準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
1.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準、注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數據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系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采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稅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盡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峻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輔助合營企業取得_________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他有關事項。
乙方:
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系以最優惠的價格采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并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經營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他有關安排。
4.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章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_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書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托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并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簽字后由合營企業歸檔保存,并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_________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后的前_________年,本著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后的第_________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方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范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他下屬人員,并行使其他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補助總經理工作,并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范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分。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準執行。
第四十七條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托_________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托條件,擬訂委托合同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八章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對于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第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并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明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1.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理報董事會決定,并報中國主管當局批準。
(2)根據批準的擴大初步設計,制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采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設備、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據需要與對方協商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并在預算的范圍內支付其他有關費用。
(9)整理和保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文件和其他記錄資料。
(10)其他有籌建的業務。
2.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筑,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托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所需設備、家具和其他用品的采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3.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任務后,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并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后,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托_________和_________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_________萬平方米的_________%。
合營企業委托_________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采購
第五十四條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采購計劃和預算。并將擬在中國境內采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或委托第三者采購。
第五十五條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的條件下,應優先采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級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設備、材料等物資,應按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證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十章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并與之簽訂雇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他有關規定制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九條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合營企業中、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級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稅務
第六十一條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稅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稅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申請,經批準后實行。
第六十二條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采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_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_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批準后實施。
2.各種機器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_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_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在新建筑峻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總會計師應盡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并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章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每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_________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于貨幣兌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于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_________市稅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報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并報出。
第六十九條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稅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項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以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戶,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
第十三章審計
第七十一條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于該會計年度結束后的_________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后盡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后的_________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時審計完成后,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_________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復。
第七十三條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并且應盡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筑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筑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_________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_________年。
第七十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并報中國有關當局批準。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_________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合營企業遇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_________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后,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_________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超過注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他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_________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_________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清算
第八十條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合營企業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后剩余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他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他財產均被當時的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發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稅后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凈收益。
第八十三條合營企業清算后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_________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后,各項帳冊和文件交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八章保險
第八十四條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他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條甲乙雙方對屬于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秘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他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盡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_________,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_________,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三章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簽字后六個月得不到政府審批機關批準。
第二十四章附則
第九十二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當局批準的,在獲得批準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條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項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后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文件、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是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_________”,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市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2. 2026合資經營合同 篇二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合同是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在錄用工人的過程中,以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為用人單位一方同錄用工人(勞動者)簽訂的確立勞動關系、明確相互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簽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第一,合同期限的約定需明確具體,應當明確規定合同期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不得簽訂沒有明確合同期限的合同。
第二,工資標準的規定,應避免使用模棱兩可的語言約定,可明確規定日薪或年薪的數額,津貼、資金的發放也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約定。
第三,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降低勞動保險的.費用和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標準。關于醫療保險的約定,更須詳盡、具體。
第四,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須征得勞動者的同意,但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第五,要明確約定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條件,除法定合同變更、解除條件外,當事人還可以具體約定合同變更、解除的條件,如果沒有法律明確規定或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變更、解除條件的發生,任何一方不得變更、解除合同。
解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合同糾紛所適用的主要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
3. 2026合資經營合同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鑒于:甲方與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_________協議”,確定其雙方的_________。甲方經重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乙方,并在此等重組中已將其_________等業務全部投入乙方。據此,甲、乙雙方在此簽訂轉讓“_________協議”權益的協議,將該協議項下甲方的權利義務全部轉讓予乙方。并且該等轉讓已商得_________公司同意。
一、甲方同意將“_________協議”中就甲方項下的.全部權利義務無償轉讓給乙方,由乙方作為“_________協議”的一方享有權利,并履行義務。
二、乙方同意完全接受“_________協議”中甲方的權利、義務,繼續作為“_________協議”的一方與_________公司共同遵守貼水協議的各項約定。
三、甲、乙雙方均承諾并保證,就“_________協議”之權利義務的轉讓與受讓安排,均已取得其各自有效充分的批準和授權。同時,雙方授權代表均已取得簽署本協議必要的授權。
四、本協議生效后,乙方與_________公司可就有關的_________作隨時的協商,以利“_________協議”的具體執行。
五、凡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仲裁裁決將為終局裁決。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其效力追溯至乙方成立之日,并報“_________協議”之審批部門(國家計委)備案。
七、本協議之附件為本協議之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并_________公司確認后生效,各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乙方(蓋章):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 授權代表(簽字):__
_____年___月__日 ____年_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4. 2026合資經營合同 篇四
第一條總則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準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___(以下簡稱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以下簡稱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
2.2.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
(簡稱公司)總公司和注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并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2.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并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3.3.公司生產的_____產品并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范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并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注冊資本與資金
4.1.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對公司的責任以雙方確認的投資額為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大寫: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資50%計_____(大寫:_____美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2.上述的資金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在公司成立(獲得營業執照簽發日)____年內完成。第一次投資(甲乙方各投資____美元)在合資公司成立后1個月內完成,其余部份投資的時間,根據實際的需要,由董事會決定。
4.3.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后,應由一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注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4.4.資金。除注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銀行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4.5.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5.1.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任期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5.2.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5.3.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于____月和____月),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董事長須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后,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采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并由董事會批準。
(3)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甲方和乙方,應盡力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辦法實現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目標并在現行法律和允許的營業范圍內雙方選派有資格、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公司勤勉地進行營業。
6.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協助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協助公司申請獲得可能范圍內的稅收減免待遇;
協助公司收集有關中國市場需求,產品競爭能力和銷售機會的發展趨勢等方面的信息;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申請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入境簽證和提供在中國境內的公務旅行方便;
協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員的辦公、住宿、膳食、交通、醫療等事項;
協助公司聘請中國籍職員、工程師、技術人員、工人和翻譯人員;
協助公司向中國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的銀行申請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戶;
協助公司聯系在中國境內的物資運輸、進出口報關等手續;
甲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公司的請求對其他需辦的事情應予以協助。
6.3.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為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為爭取其產品的優質并承擔其技術責任;
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關制造工藝、設備保養、安全、物資儲存等工作細則及規定;
經和甲方協商后,協助公司制定培訓計劃,在乙方所屬工廠及雙方都能接受的地點,培訓中方人員,使中方人員在培訓計劃規定的時間內,能夠掌握有關技術工藝和專門技能;
協助公司收集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信息及法律資料。
第七條籌建工作
7.1.董事會應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內委派籌建小組(以下簡稱籌建組)。籌建組工作計劃由董事會決定,籌建組由四(4)名組員組成,由各方提兩名組員,包括一名組長及一名副組長。董事會應指派由雙方提名的組員,并從提名組員中選出組長和副組長,但董事會有權隨時解任任何組員。任一方提名的組員被解任時,該方應提名一位接任人選,該名參與籌建組的接任人選需經董事會批準。
7.2.新廠房的建筑,籌建小組按第6.2.款規定負責聯系建筑設計的批準,監督設備及材料采購,制訂建筑工程時間表,提供技術管理,確保建筑工程進度,妥善保管其報告、圖紙、檔案及其他資料。籌建小組在日常工作方面積極合作,并在新廠房建筑期間至少每星期開會一次,商討建筑工程進度和質量,此會議應做記錄并由組長和副組長簽署。
7.3.至少有三(3)名籌建小組組員(包括組長)予以建議時,總經理方可代表公司與承建企業簽訂建筑合同和其他有關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規定的工程應在中國有關單位允許承建該工程范圍之內。一切工作應按照合同內載明的時間表執行。全部建筑及有關成本費不得超出該合同內載明的數額。
第八條利潤分配及稅務
8.1.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后應盡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為了達到本款8.1.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后余下的數額:
(1)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稅后的數額;
(2)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按照董事會設立為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8.2.按照“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款優惠待遇的精神,公司應繳的最高所得稅率為百分之十五(15%)。對于技術比較先進,規模較大的企業,給予減稅20%至50%或免稅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的優惠。公司在甲方的協助下按照中國法律及條例申請獲得減免稅待遇。
8.3.公司的中國、華僑、港澳及外籍人員應按照中國稅法及條例交納個人所得稅。
第九條公司的權利和勞動工資
9.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公司有權利:
(1)可以獨立經營自己的企業,可以雇用外籍人員擔任技術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國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按擇優原則考核錄用,勞資雙方簽訂合同。經采用的職工,可試用3個月至6個月;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例發生變化而多余的職工,經過培訓不能適應要求而在本企業內又無法改調其他工種的職工,可予以解雇;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直至開除的處分;
9.2.視公司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采用計件或計時、計日、計月工資制;
9.3.雇用的外籍職工、華僑職工、港澳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后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入,可按外匯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公司在繳納公司所得稅后的合法利潤,可按外匯管理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業,經向有關部門申報理由,辦理清債手續,其資產可轉讓,資金可匯出。
第十條會計與審計
10.1.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資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會計制度。
10.2.公司應在財務年度內,每季終結十(10)天內編制季度財務報表,并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財務報表應包括該會計期間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并以中英文編制。由公司主管財務的職員簽署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3.公司應在財務年度終結后三十(30)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并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包含截止該財務年度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財務報表應以中英文編制并由董事會委托的經中國政府注冊的一家會計事務所予以審計并證明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后一(1)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公司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和合資期限
11.1.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后,公司收到批準書后的1個月內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主管審批部門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雙方所簽署的一切意向書與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公司的合資期限為十(10)年。若公司業務有發展,注冊資本需增多,則合資期限可延長。延長期限屆時將另行商定。
11.3.當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雙方同意終止合同之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的期限可繼續作每次為期五(5)年的延長。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終止合同,均需報原合同批準之機構批準。
第十二條轉讓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及中國主管審批部門的批準,不得向第三者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轉讓股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時,公司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2)為優先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提出書面轉讓要求后三十(30)天內作出答復,否則轉讓方有權向第三者轉讓;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時,第三者的資格和信譽必須獲得他方的書面認可,轉讓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方應將其受讓方關于轉讓的相應部份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兩份副本,提交給公司他方;
(4)公司營業,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礙或組織機構受到影響;在批準轉讓后,公司應在三十(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終止和清算
13.1.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任一方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至少應在合同終止前的六十(60)天內發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產、清盤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為此,終止合同通知書應說明違約的事項及違約方在通知書期間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這些違約事項;
(3)在雙方嚴格遵守條文后,仍然違反政府現行的法律、法令或條例,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13.2.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終止后,公司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在清算時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按合同規定執行。
13.3.當公司期滿或合同終止,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則并確定清算委員會成員。清算委員會可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律師擔任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13.4.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并經有關當局批準,清算委員會可將公司以“營業中的公司”出售并簽售購協議書。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13.5.若沒有買主愿意購買“營業中的公司”,則公司的業務予以終止,清算委員會可以按分項售賣公司的資產。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次之。
13.6.違約一方,必須對申請結束營業的一方因其違約事項所蒙受的財務損失擔負責任。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
14.1.遵照關于申請辦理《土地使用》的規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填交新廠房的用地申請書,取得規劃部門的批準,領取《土地使用證書》。
14.2.按照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公司作為技術密集的先進的項目可申請免繳土地使用費。公司亦應申請獲得有關土地使用費方面的優惠待遇。
第十五條保險
15.在合同期內,公司總經理與第一副總經理擬根據不同階段不同業務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項目。在價格、服務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向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六條適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經營、管理、稅務、進出口物資、勞動管理、土地使用、人員出入境及其他活動應遵守經頒布的廣東省經濟特區內的有關法律、規章及條例。
在此法律、規章及條例中尚無規定時,合資公司應遵守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公司亦應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6.2.公司的財產、權利和乙方的投資、利潤分成,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應得的數額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應受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廣東省經濟特區的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的保護。
第十七條爭執的解決和仲裁
17.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17.3.若調解于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甲、乙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仲裁員應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8.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隨后于十四(14)天內用航空掛號信經政府有關當局或部門確認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協議。
第十九條合同文字和語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條款與合同主件的相應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合同主件為準。
19.2.本合同修訂須經雙方討論通過,形成正式文件。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后的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9.3.本合同內書寫的標題,僅為醒目所列,不影響條款的意義和解釋。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書寫,而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雙方同意以漢語和英語為工作語言。
第二十條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種文本雙方各執兩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雙方以前簽訂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即告作廢。
21.2.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條款除對適用法律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得受到影響或削弱。
21.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之代表于首頁寫明的日期簽訂,特此證明。
第二十二條通知
22.1.公司雙方的任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包括電傳、電報、信件等),按下列地址發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間,雙方有權隨時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時應提前一(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
注:建立中外合資企業須遵照中國有關法律,按主管部門及審批部門批準的雙方簽訂的契約予以辦理商業登記手續。合資企業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資雙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關于合資期限、經營自主權、稅務優惠等必須在契約中明確規定。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 2026合資經營合同 篇五
第一章總則
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雙方
第一條合資合同雙方
合同雙方如下:
1.1.“中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一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中國注冊,持有編號為________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2.“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是一個按________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________注冊,持有編號為________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國法律或________國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締結本合資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的全部法人權限。
第三章合資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按照中國的合資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雙方同意在中國境內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資公司。
第三條合資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
合資公司的英文名稱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在遵守中國法律的前提下,從事其一切活動。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合資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注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生產和經營的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目的
合資雙方希望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從事第七條所規定的經營活動,……(根據具體情況寫),為投資雙方帶來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和經營范圍(略)
第八條合資公司生產規模(略)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總投資
合資公司的`總投資額為________人民幣。
第十條注冊資本
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人民幣,其中:
甲方________元,占________%;
乙方________元,占________%。(如乙方以外幣出資,按照繳款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
第十一條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11.1.甲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
工地使用費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11.2.乙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略)
第十三條貸款
總投資和注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向銀行貸款。可首先考慮向合資公司所在的國內銀行或其它渠道借貸。甲、乙方按在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各自負責貸款擔保。
如果合資公司董事會認為,除了第十一條規定的雙方投資額和上述貸款外,合資公司的經營需要流動資金和其它資金,雙方應按各自在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為上述借款作擔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獲得借款,董事會將按合同雙方各自在合資公司中的資本比例向合同雙方另外征集資金。除非合同雙方另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沒有義務再增加注冊資本成為第三方借貸給合資公司的款項作擔保。但是,如果合資公司的經營、利潤狀況良好,合同雙方原則上同意再適當增加注冊資本,即按經營發展狀況和穩妥的股本籌措原則使用積累的儲備基金。
第十四條資本轉讓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經審批機關批準,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轉讓給第三方。
如果一方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則另一方具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受讓的條件不得苛刻于轉讓給第三方的條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即為同意上述轉讓。
第十五條抵押和擔保
未經董事會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擔保。
第六章合資雙方的責任
第十六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16.1甲方責任(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1)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2)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3)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4)協助合資公司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7)協助合資公司申請所有可能享受的關稅和稅務減免以及其它利益或優惠待遇;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16.2乙方責任:
(1)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七條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
合資公司和________公司的“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應與本
第八章商標的使用及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和________公司就使用________公司的商標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協議”,所有同商標有關的事宜均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的規定辦理。
或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____。
第十九條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_%。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___%。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____%。由合資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___%。由合資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____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4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修改合資公司的章程;
2.終止或解散合資公司;
3.與其它經濟組織合并;
4.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
5.采納、更改或終止集體勞動合同、職工工資制度和集體福利計劃等;
6.分紅;
7.批準年度財務報表,……(略)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的所有決議均需全體董事的多數表決方能通過,但第二十四條________款所列事項需全體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過。
第二十六條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長不能行使其職責,應書面授權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紀要歸合資公司存檔。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會議,應以書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會議和行使表決權。如果董事既不出席會議也不委托他人參加會議,應視作棄權。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九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設備材料的采購
第三十一條合資公司生產中所需要的有關設備、儀器等物資,其采購權歸合資公司。
第三十二條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運輸工具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三條合資公司職工的招聘、處罰、辭退、合同期限、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6. 2026合資經營合同 篇六
第一條總則.
中國___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茲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雙方
甲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___國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資公司名稱和地址
1.甲、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律,同意在中國境內成立合資經營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2.合資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4.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系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按注冊資本的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條合資公司宗旨
合資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而適用的科學的管理方法管理企業。在國際及國內市場中顯示其競爭能力,為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合資公司經營范圍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________產品,對銷售產品予以維修服務并研究開發新產品。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為____________。隨著生產經營的擴大,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產品品種發展到________種。
第六條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1.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__美元。實際投資為____________美元。甲方投資額為____________美元,占總額____________%;乙方投資額為____________美元,占總額____________%。
2.甲、乙方按雙方商定的現金及實物投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____美元;
機械設備購入價格________美元(附件略)。
廠房建造估算價格________美元(廠房設計、進度、質量控制附件略)。
乙方:現金________________美元;
sp;工業產權____________美元;
轉讓產品的制造工藝、專利費____________美元(附件略)
3.上述的實際投資金額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需在合資公司獲得營業執照的________個月內完成。除注冊資本外若需合資公司增補資金,經董事會決定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國外銀行貸款。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國境內以人民幣支付的費用需折合為美元,匯率應以支付日的前一日17時,中國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乙方年終所獲凈利潤的人民幣部分金額應按年終審計師核準后7個工作日17時中國銀行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呈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手續,組織合資公司所需廠房和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及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3.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員;
4.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手續;
5.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義務
1.為合資公司在國際市場中選購先進適用的機械設備并提供有關信息,以質擇優,保質保量地引進所需設備;
2.引進機械的合同條款待董事會審閱后由主管部門予以辦理;
3.指派驗收引進設備、安裝、調試的技術人員,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4.監督技術轉讓方按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能持久地穩定地生產合格的'產品;
5.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技術轉讓
1.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達到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宗旨。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檢驗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商標及包裝等。
2.按合同規定乙方和技術轉讓方應保證產品質量和數量。為此,引進先進適合的生產技術應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亦是同類技術中屬先進的,設備的選型及性能應是優良的,以滿足技術轉讓的要求。
7. 2026合資經營合同 篇七
甲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地址:
丙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以下簡稱“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以茲共守:
第一條酒吧概況
1、名稱:
2、經營地址:
3、范圍包括:(以工商部門最終核準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出資額及方式
1、甲方以現有租賃房屋轉讓費出資。
2、乙方、丙方以裝修費用出資,裝修費用共計元,裝修費用以最終票據為準。
3、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將甲方租賃的房屋作為酒吧經營場所,其房屋轉讓費用等值于乙、丙方的裝修費用,視為三方出資金額一致,各占比例為33.33%。
第四條盈余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及需繳納的稅費等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合伙三方協商一致,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產生債務的,合伙債務應先由合伙企業財產予以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五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運營管理;
(3)購進常用貨物。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參與合伙事業的日常管理;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賬簿。
3、以下重大事項由三方共同協商決定:
(1)訂立經營價格;
(2)支付合伙債務;
(3)合伙企業收支情況;
(4)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5)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6)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有關財產權利:
(7)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4、合伙負責人應于每月上旬向其它合伙人報告上月執行事務及合伙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六條合伙企業與第三人關系
1、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2、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3、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合伙人都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或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時,任一合伙人可以退伙。
(2)當然退伙。合伙期限內,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時,該合伙人當然退伙。
(3)除名退伙。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或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4)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5)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以貨幣形式退還。
3、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可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人權利義務
1、合伙人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以出資比例分配合伙利益,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共同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參與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3、除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解散情形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合伙企業被被依法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員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特殊事項
1、現有經營場所為租賃房屋,房租2萬/月,作為經營費用由甲乙丙共同承擔;
2、甲方承諾,以現有租賃房屋轉讓費出資,與乙、丙共享收益、共擔分險;
3、未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現有租賃房屋轉讓。甲方擅自轉讓房屋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4、甲方要求退伙時,因涉及經營場所的變更,應對酒吧進行整體轉讓,轉讓所得金額按比例分配;
5、乙、丙要求退伙時,甲可以接受乙、丙的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以整體出讓,出讓所得金額按比例分配。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經營場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捺指印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簽章頁】
甲方(簽名確認):
(捺印)
乙方(簽名確認):
(捺印)
丙方(簽名確認):
(捺印)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8. 2026合資經營合同 篇八
編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 聯系人: 銀行帳號:
投保單位地址: 電話
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人數: 人,名單詳見后附《養老保險基金繳費清單》。
第一次繳納養老基金(大寫) 元(實得工資總額$ ×30%= $)
合同
單位
中方:
(投保單位蓋單)
主管:
投保日期:
年 月 日
外方: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計 年期
投保單位性質:合資、合作、外資、其他(以√表示)
保險憑證號碼: 起保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 復核: 經辦: 簽單: 簽單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本投保單位由投保填列,一單位一單。“人數”指投保當月數,“實得工資總額”指第一次繳費時累計總額。
2.本投保單經保險公司收到養老基金并簽發正式保險憑證后方始生明效。
3.粗線框中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編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____
交費標準:實得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投保時職工人數:__________人
起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保單位開列的被保險人名單和實得工資總額標準經審核符合規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制發本單為憑。
(被保險人名單另附。被保險人退休時另辦養老金申領手續)
簽證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
經(副)理:_______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批注事項:
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附:續訂合同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雙方有特殊要求,經公司同意后在合同上注明。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一式三份,分別交用戶、服務員、公司各自存查。
9. 2026合資經營合同 篇九
第一條 總則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準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___(以下簡稱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以下簡稱乙方)
1.2. 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 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 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公司)總公司和注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3.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并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2. 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并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3.3. 公司生產的_____產品并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范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并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 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 注冊資本與資金
4.1.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對公司的'責任以雙方確認的投資額為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大寫: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資50%計_____(大寫:_____美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2. 上述的資金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在公司成立(獲得營業執照簽發日)____年內完成。第一次投資(甲乙方各投資____美元)在合資公司成立后1個月內完成,其余部份投資的時間,根據實際的需要,由董事會決定。
4.3. 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后,應由一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注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4.4. 資金。除注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銀行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4.5. 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 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5.1. 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任期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5.2. 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5.3. 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董事長須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后,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采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 合營一方未按照合營合同的規定如期繳付或者繳清其出資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一個月內繳付或者繳清出資。逾期仍未繳付或者繳清的,視同違約方放棄在合營合同中的一切權利,自動退出合營企業。守約方應當在逾期后一個月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準解散合營企業或者申請批準另找合營者承擔違約方在合營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守約方可以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未繳付或者繳清出資造成的經濟損失。
前款違約方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繳付部分出資的,由合營企業對該項出資進行清理。
第四十五條 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六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事發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適用法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七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八條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可自行和解或提交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商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和解或調解成功達成和解協議的,各方可將該和解協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作出和解裁決。
一方當事人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應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只能選擇一種,在選定的“□”內打“√”):
□ 直接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仲裁
□ 直接提交x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 提交其他仲裁委員會仲裁。該委員會名稱為:
□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第四十九條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當繼續履行合營企業協議、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八章 文 字
第五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注:也可以用中文和合營各方商定的另一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若只用中文書寫,則本章可省略)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五十一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文件,包括:合資公司章程、……,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以上附屬文件如果與本合同相矛盾時,以本合同為準。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經審批機關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營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在中國xx省xx市簽署。
(注:如果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簽字,則“或授權代表”要刪掉。否則,以下各簽字人的身份要分別區分列明。)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
10. 2026合資經營合同 篇十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訂立:
(1)_______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成立及存在的法人(以下簡稱甲方);(2)_______有限公司,一所在香港法律下成立及存在的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緣由:
根據一份由甲方及乙方(以一統稱〔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關于建議合作促進和發展廣東省及中國其他地區的食品工業的意向書,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并通過友好協商,簽訂此合同,并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及其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及條例,成立一合資經營企業,名為(西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以促進發展中國的食品工業及引進先進技術設備與科學管理方法以實現上述目的。
第一條 合營雙方的名稱,注冊所在國/所在地區與法定地址(略)。
第二條 合營雙方法定代表的姓名、職業及國籍(略)。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范圍
3.1 公司的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2 公司的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3.3 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3.4 公司為一有限責任公司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的法人,公司的所有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法令及條例,公司的所有合法權益及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及保護。
3.5 公司成立的宗旨在于充分利用中國的豐富食品資源及物料以發展食品工業,采用乙方在此方面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及引進先進的科技和設備,以香港和國際市場為目標,產品以出口外銷為主,提高廣東食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充分利用乙方在香港和世界各地的'銷售網點,已成功地實現以上的目的并為雙方的利益取得理想的經濟利潤。公司的經營范圍于初期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a)充分利用中國地域食品原料豐富資源的優勢和____________公司先進的工商管理技術的優勢對食品工業的產量與品質的提高而進行技術改造,及引進國外高級物料、良種。
(b)通過公司引進香港及外國先進食品加工技術設備,以及對肉類、蔬菜、水果、醬料、調味、添加劑、飲料和冰淇淋等方面進行生產加工,產品在國內外市場銷售,并配套包裝、冷藏、運輸等方面的營運設施。
(c)設立包裝容器工廠,除供應本公司需要外并在國內外市場進行銷售。
(d)經公司主管部門批準在香港和海外設立產品銷售中心及網點。
(e)隨著公司的發展在廣東省設立信息資料、科技咨詢和技術培訓中心,以促進食品工業的發展,以利于在國內外市場競爭中取得成功。
(f)與廣東省的其他經濟實體進行補償貿易及其他類似的商業安排。
(g)在董事會(如以下之定義)認為結合上述的一項或多項業務與其有附帶關系或適合于經營的需要時,可以獨立經營或以投資于其他合營企業或經濟實體的方式,從事食品工業內的其他有關業務。
11. 2026合資經營合同 篇十一
第一章總則
中國公司和國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雙方
第一條合資合同雙方: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一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中國注冊,持有編號為的營業執照。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注冊,持有編號為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
聯系電話:
具有締結本合資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的全部法人權限。
第三章合資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按照中國的合資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雙方同意在中國境
內省市建立合資公司。
第三條合資公司的中文名稱為:
合資公司的英文名稱為:法定地址: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在遵守中國法律的前提下,從事其一切活動。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合資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注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生產和經營的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合資雙方希望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從事第七條所規定的經營活動,……(根據具體情況寫),為投資雙方帶來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和經營范圍:
第八條合資公司生產規模: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
第十條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其中:甲方出資,占注冊資本的%;乙方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第十一條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11.1.甲方:現金元
機械設備元
廠房元
工地使用費元
工業產權元
其它元共元
11.2.乙方:現金元
機械設備元
工業產權元
其它元,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第十三條總投資和注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向銀行貸款。可首先考慮向合資公司所在的國內銀行或其它渠道借貸。甲、乙方按在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各自負責貸款擔保。
如果合資公司董事會認為,除了第十一條規定的雙方投資額和上述貸款外,合資公司的經營需要流動資金和其它資金,雙方應按各自在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為上述借款作擔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獲得借款,董事會將按合同雙方各自在合資公司中的資本比例向合同雙方另外征集資金。除非合同雙方另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沒有義務再增加注冊資本成為第三方借貸給合資公司的款項作擔保。但是,如果合資公司的經營、利潤狀況良好,合同雙方原則上同意再適當增加注冊資本,即按經營發展狀況和穩妥的股本籌措原則使用積累的`儲備基金。
第十四條資本轉讓: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經審批機關批準,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轉讓給第三方。
如果一方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則另一方具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受讓的條件不得苛刻于轉讓給第三方的條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即為同意上述轉讓。
第十五條抵押和擔保:未經董事會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擔保。
第六章合資雙方的責任
第十六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協助合資公司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資公司申請所有可能享受的關稅和稅務減免以及其它利益或優惠待遇; ——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乙方責任:
——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
(根據企業情況而定)
第十七條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
合資公司和公司的“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應與本合同同時草簽。
第八章商標的使用及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和公司就使用公司的商標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協議”,所有同商標有關的事宜均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的規定辦理。或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
第十九條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內銷部分占%。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由合資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由合資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長由方委派,副董事長由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可由企業自行決定)
1.修改合資公司的章程;
2.終止或解散合資公司;
3.與其它經濟組織合并;
4.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
5.采納、更改或終止集體勞動合同、職工工資制度和集體福利計劃等;
6.分紅;
7.批準年度財務報表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的所有決議均需全體董事的多數表決方能通過,但第二十四條款所列事項需全體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過。
第二十六條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長不能行使其職責,應書面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紀要歸合資公司存檔。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會議,應以書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會議和行使表決權。如果董事既不出席會議也不委托他人參加會議,應視作棄權。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方推薦,副總經理人,由甲方推薦人,乙方推薦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年。
第二十九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監事會
第三十一條公司設監事會,由人組成。監事由公司全體股東委派產生,對股東負責。監事任期每屆三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議的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董事會成員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會成員和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向股東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第三十二條:公司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十二章設備材料的采購
第三十三條合資公司生產中所需要的有關設備、儀器等物資,其采購權歸合資公司。第三十四條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運輸工具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十三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職工的招聘、處罰、辭退、合同期限、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十六條外籍職工有關的勞動事務詳細規定見附件。
第十四章工會
第三十七條工會的任務為:(略)
——保護法律規定的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
——協助合資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基金;
——參加調解職工與合資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等。
第三十八條工會代表有權就職工的獎勵、處罰、解聘、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問題同經營管理機構協商。
第三十九條根據中國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合資公司應每月依法撥交按公司全部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作為工會經費。
第十五章稅務、財務和審計
第四十條合資公司應按有關的中國法律和法規的規定支付各類稅款。
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職工應按中國的稅法支付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與公歷年相同,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或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三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帳冊應每年一次由一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費用由合資公司承擔。合同各方有權各自承擔費用自行指定審計師審計合資公司的帳目。
第四十四條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十六章保險
第四十五條合資公司在經營期內為保護公司不因各類災害而受損失,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的險別,投保的價值和期限等應由董事會作出決定。發生的保險費由合資公司承擔。
第十七章合資公司的期限及正常終止
第四十六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第四十七條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應按可適用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有關條款進行清算。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第四十八條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并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后方能生效。
第四十九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第五十條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的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
第十九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如果任何一方未及時繳納第十二條規定的注冊資本金額,則每拖欠一個月該方即應支付相當于出資額%的違約賠償金。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支付出資額的%作為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四十九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二條由于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三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適用法律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在某一具體問題上如果沒有業已頒布的中國法律可適用,則可參考國際慣例辦理。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五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或,應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第五十五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合同文字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七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文件,包括: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及其附件,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條雙方發送通知,如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雙方的法定地址為收件地址。
第六十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雙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簽署。
中國公司代表:國公司代表:
12. 2026合資經營合同 篇十二
第一條 總則
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準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___(以下簡稱甲方); XX公司是遵照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以下簡稱乙方)
1.
2. 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 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
1. 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2. 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公司)總公司和注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3.
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并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
2. 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并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3.
3. 公司生產的_____產品并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范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并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
4. 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 注冊資本與資金
4.
1.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對公司的責任以雙方確認的投資額為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大寫: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資50%計_____(大寫:_____美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
2. 上述的資金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在公司成立(獲得營業執照簽發日)____年內完成。
第一次投資(甲乙方各投資____美元)在合資公司成立后1個月內完成,其余部份投資的時間,根據實際的需要,由董事會決定。
4.
3. 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后,應由一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注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4.
4. 資金。除注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4.
5. 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 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5.
1. 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任期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5.
2. 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5.
3. 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于____月和____月),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董事長須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后,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采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 合營一方未按照合營合同的規定如期繳付或者繳清其出資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一個月內繳付或者繳清出資。逾期仍未繳付或者繳清的,視同違約方放棄在合營合同中的一切權利,自動退出合營企業。守約方應當在逾期后一個月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準解散合營企業或者申請批準另找合營者承擔違約方在合營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守約方可以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未繳付或者繳清出資造成的經濟損失。 前款違約方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繳付部分出資的,由合營企業對該項出資進行清理。
第四十五條 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六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事發之日起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適用法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七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八條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可自行和解或提交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商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和解或調解成功達成和解協議的,各方可將該和解協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作出和解裁決。 一方當事人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應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只能選擇一種,在選定的“□”內打“√”): □ 直接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仲裁 □ 直接提交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 提交其他仲裁委員會仲裁。該委員會名稱為: □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第四十九條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當繼續履行合營企業協議、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八章 文 字
第五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注:也可以用中文和合營各方商定的另一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若只用中文書寫,則本章可省略)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五十一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文件,包括:合資公司章程、……,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以上附屬文件如果與本合同相矛盾時,以本合同為準。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經審批機關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營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在中國省市簽署。 (注:如果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簽字,則“或授權代表”要刪掉。否則,以下各簽字人的身份要分別區分列明。)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X
13. 2026合資經營合同 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規,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國________公司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各方
第二條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合資各方
中國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國________地登記注冊;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國________地登記注冊;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第三章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號。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本著加強經濟合作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經營范圍:
生產___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第五章各方出資、投資金額
第九條本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十條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此為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乙方投資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將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元;機械設備________元;廠房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元;機械設備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1、第一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2、第二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第十三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合資各方的義務
第十四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誰、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資公司轉讓技術的合資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資公司提供的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資公司經營目的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資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資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和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資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_%。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1、由本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____%。
2、由本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___%。
3、由本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合資公司的產品商標為______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本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八條董事長是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負責。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應盡量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合資公司委托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第十二章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____,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合資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等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合資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險
第五十條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1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條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15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________________項解決: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提交____國____地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六十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資營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甲、乙雙方發送通知采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對方。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14. 2026合資經營合同 篇十四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現在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生產和工作任務的要求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種(崗位),以后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業務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并及時鑒定變更合同。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試用期滿,合格的定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
第三條工資待遇
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或工作崗位,確定乙方月標準工資為元,各種津貼按有關規定享受。今后,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表現逐步提高乙方工資收入。乙方的原工資等級和月標準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予以保留。
第四條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規定繳納和辦理乙方養老保險基金手續,向乙方支付當地政府規定的衛生費、交通費、書報費等各種津貼,并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以及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等。
2.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女工特殊保護等法規,采取勞動保護措施,保護安全生產和乙方健康。甲方應根據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3.甲方實行國家現行工時制度。甲方應嚴格控制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確需加班加點,應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給予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愈的,經雙方協商可再給予年以內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的醫藥費和病假工資由甲方承擔。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員工因工負傷,致殘或患職業病,醫療期醫療費用,工資待遇,按國營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直到作出醫療終結,傷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員工因工死亡,按國營企業規定,由甲方負責支付死亡喪葬補助和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五條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1.甲方根據生產情況負責制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和有關生產標準或工作規范,乙方保證嚴格執行。
2.乙方對甲方生產(工作)有特殊貢獻,應給予乙方精神和物質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犯其他錯誤,甲方應在堅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處理。甲方應在作出辭退或開除決定前天通知工會。并報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備案。
第六條甲、乙方解除合同條件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2.乙方被勞動教養和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有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企業宣告解散、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7.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
8.乙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并經甲方同意的。
第七條甲、乙雙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經濟補償
1.對于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和按第六條第1項(2)、(4)規定辭退的以及按第六條第4項(1)、(2)、(3)項規定辭職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企業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本人1個月實得工資的生活補助費。
2.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4)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須發給乙方相當于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辭退補償金。
3.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4項(4)規定,乙方有正當理由向甲方提出辭職的,甲方一般應予以同意,但應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經甲方批準后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如經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定數額的培訓費。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其中,責任屬于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責任屬于乙方的,賠償招工(招聘)和技術培訓費用。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合同簽訂日期: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