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三亂承諾書(通用2篇)
1. 治理三亂承諾書 篇一
為了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依法從教,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規范教師的從教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針對“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問題,現特向上級組織、學校以及社會承諾:
1、信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廉潔從教,堅持以學生發展為本,拒絕有償家教。
2、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補課班。
3、不為社會機構或個人針對學生舉辦各類培訓班提供場地、組織生源,不參與有組織的校外補課。
4、不向外泄漏本校學生名冊、成績單、班主任聯系方式、學籍資料、學生試卷等檔案資料。
5、不自立名目亂收費、亂罰款、不向學生推銷商品或強迫學生購買規定以外的學習資料。
6、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挖苦諷刺學生。
7、發揚奉獻精神,堅守高尚情操,廉潔從教,不從事第二職業,不接受學生家長的宴請、禮品、禮金,不要求學生家長為自己或親友辦私事,不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20xx年xx月xx日
2. 治理三亂承諾書 篇二
為制止“三亂”,凈化育人環境,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依法從教,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規范教師的從教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縣教育系統治理中小學教師亂辦班亂收費亂發教輔資料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及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承諾書。
楊柳小學全體教師特作以下承諾:
1、信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廉潔從教,堅持以學生發展為本,拒絕有償家教。
2、不在校內、校外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給學生有償補課,或變相強迫學生參加社會上各種家教補習班。
3、不為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文化補習班提供場所和生源,不接受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邀請為其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文化補習班授課。
4、嚴格執行農村義務教育收費標準,不準擅立收費項目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5、嚴格執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公開化要求,不準任何部門和單位通過學校向學生亂收費或推銷用具、用品等。
6、不強迫、誘導或暗示學生到指定地點購買指定的教輔資料。
7、不推銷課外輔導材料和報刊雜志或自行編印學習材料組織學生購買。
8、發揚奉獻精神,堅守高尚情操,廉潔從教,不從事第二職業,不接受學生家長的宴請、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不要求學生家長為自己或親友辦私事,不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校長(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