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合同(精選2篇)
1. 職員合同 篇一
甲方:__地址: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酒店餐飲部擔任廚師長職務。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年。
2、試用考察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雙方均滿意后,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自動生效。
3、本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是:在酒店總經理、餐飲總監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餐飲部后廚的日常運營、管理、員工人身安全等工作,并有權對不符合安全規范及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進處罰。保障餐廳的菜式出品,推廣餐廳菜品,控制廚房成本,進行廚房的日常管理。
2、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
(1)檢查和督導本廚房員工的正常出勤。
(2)出席并參加餐飲部的每日例會,做到上傳下達。
(3)組織并安排本部門員工的培訓工作,每月按要求呈報培訓計劃和報告。
(4)安排員工每周的班次。
(5)加強與廳面及客人的溝通,協助做好促銷價,以增加餐廳營業收。
(6)處理客人關于菜品方面的意見及投訴事件,做好登記,及時反饋餐飲部。
(7)協助定期的餐具及食品的盤點工作,以減少餐具的破損量及控制成本。
(8)組織本部門每日的餐前例會及當日特薦菜。
(9)檢查員工儀容儀表及著裝是否符合酒店的標準。
(10)檢查員工禮節禮貌及服務態度。
(11)確保廚房鑰匙的上、下班交接工作以免出現工作失誤。
(12)檢查各項餐前準備工作、確保廚房正常運轉。
(13)確保廚房的清潔衛生,監督員工對衛生要求的執行。
(14)檢查廚房各項設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維修。
(15)確保廚房設備使用正確,防止出現工傷。
(16)簽批每日市場采購單,定期參加市場詢價及調研。
(17)為賓客及重要宴會安排臨時菜單。
(18)定期鉆研及推出新款菜式及菜單更新。
(19)了解餐廳的營業情況,積極與餐廳經理溝通運營情況。
(20)做好員工個人資料登記,包括:到職、離職、地址、電話等情況。
(21)定期檢查存倉貨品的數量及質量,確保正常使用避免積壓。
(22)每月對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評估,確認每月考勤記錄是否屬實。
(23)定期召開部門員工會議與其他部門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
(24)完成管理層其交辦他臨時性工作安排及工作指派。
(25)在崗期間應隨時提醒及保證廚房的消防安全及杜絕其他各種不安全隱患的發生,防患于未然。
3、乙方工作時間遵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試用期內月薪為:伍仟貳百元整。
2、試用期滿,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業績予肯定,并根據餐廳效益情況,崗位津貼增加800元。
3、甲、乙方約定的其它勞動報酬內容:
(1)根據酒店效益情況,年終按標準給予獎金。
(2)工作制服由酒店按級別統一配發。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比例,為乙方及時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或由本人按規定自行繳納。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約定執行。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帶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5)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時,可依法定程序裁員。
7、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8、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9、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0、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1、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于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入被聘用者人事檔案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2. 職員合同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日。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_____,達到____________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____________工作制。
第五條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______,工資支付按______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______元。
第八條乙方的保險待遇按____________執行。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鑒證員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