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精選13篇)
1.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篇一
一、規章制度的目的、范圍和制定程序:
1.目的:
為了保障企業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促進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包括生產、營銷、研發等所有崗位。
3.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領導班子決策,并由專人負責起草,經過內部審查、討論、修改、批準、審批、公布等程序,最終由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后生效。
二、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
2.《勞動法》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內部安全生產規定
6.公司內部勞動保障制度
三、各項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范圍:所有生產經營單位
目的: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
內容:明確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機制,完善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強化檢查和評估機制。
責任主體:公司領導班子、專業安全生產人員、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等
執行程序: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執行。
責任追究:對于安全生產責任上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2.職業健康安全制度
范圍:所有生產人員
目的:保護員工職業健康安全
內容:明確各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職責,建立職業健康安全機制,完善職業病防治制度,強化職業健康培訓和教育。
責任主體:公司領導班子、負責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
執行程序:按照《職業健康安全制度》執行 責任追究:對于職業健康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3.安全設施保障制度
范圍:所有崗位上的員工
目的:保障員工的安全設施
內容:建立健全安全設施保障機制,加強對設施維護和保養的監管
責任主體:公司領導班子、負責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施維護部門等
執行程序:按照《安全設施保障制度》執行
責任追究:對于設施保障方面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以上內容為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需要按照實際情況進行完善和補充,保證企業安全生產有序進行。
2.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保障員工安全生產,防范事故發生,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風險,確保企業正常運營和員工身體健康,制訂此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員工,包括全職員工、臨時工以及派遣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審查草案:相關部門草擬草案,提交給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審查。
2.征求意見:征求全員意見,合并意見并重新制定。
3.簽字批準:經過修改完善后, 由企業管理者簽字批準,并抄報有關部門備案。
四、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
2.勞動法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環境、安全生產、勞動和法律等相關規定。
五、各項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
(1)名稱:安全生產責任
(2)范圍:全公司
(3)目的:制定安全生產責任,防范和減少事故的發生,維護員工生命安全。
(4)內容:
a.加強安全宣傳教育。
b.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c.建立安全風險防范機制。
d.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機制。
e.建立安全檢查機制。
f.制定應急預案。
g.安全生產責任人的職責和權限。
(5)責任主體:企業管理層、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人。
(6)執行程序:
a.企業管理層要加強對安全任務的理解,完善安全責任制。
b.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人要制訂具體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c.明確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人的職責和權限。
d.充分調動全員參與的積極性,形成全員參與的安全生產文化。
(7)責任追究:
a.公司全面制定安全目標,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b.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人做好安全工作的相關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c.參與安全工作的相關員工應做好崗位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反映。
2.安全工作流程
(1)名稱:安全工作流程
(2)范圍:公司內所有員工
(3)目的:規范安全工作流程,加強員工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內容:
a.安全培訓:全面開展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b.工藝改進:對重要生產流程進行安全評估,及時發現隱患,采取措施改進。
c.應急預案: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確保危急時刻迅速得到響應。
d.事故調查:對重大事故進行調查,及時總結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5)責任主體:企業管理層、安全生產責任人、各崗位相關人員。
(6)執行程序:
a.依據安全生產任務制訂安全工作計劃。
b.開展安全培訓和意識宣傳。
c.制定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
d.實行事故防范機制,強化隱患排查和整改,及時處理隱患。
(7)責任追究:
a.員工未加強安全意識,發生安全事故的,進行安全培訓或停崗處罰。
b.有安全隱患未及時處理,從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給予相關人員責任追究。
3.安全生產檢查
(1)名稱:安全生產檢查
(2)范圍:全公司
(3)目的: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4)內容:
a.全面查看各崗位的安全衛生環境。
b.對機器設備的'安全保護措施、安全防護設施等進行檢查。
c.對涉及人員特別關注的安全事項進行檢查。
d.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隱患。
(5)責任主體:企業安全生產部,各崗位相關人員。
(6)執行程序:
a.按照定期安排,對全公司進行安全檢查。
b.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通報,并制訂相關整改對策。
c.對未能及時整改的問題,采取暫停生產、停止使用等措施,直至問題解決。
(7)責任追究:
a.安全生產檢查人員未發現安全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的,給予責任追究。
b.未及時發現并整改安全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的,給予責任追究。
4.故障維修與保養
(1)名稱:故障維修與保養
(2)范圍:全公司
(3)目的:保障各類設備、機器的安全、正常運行,防止因維護不當而產生安全隱患。
(4)內容:
a.定期檢查各種設備的安全運行狀況。
b.對發現的設備故障及時進行維修和保養。
c.加強設備的日常保養和維修管理,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5)責任主體:設備管理部門,各崗位相關人員。
(6)執行程序:
a.對所有設備進行定期的安全管理和維護。
b.發現設備問題及時通報,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c.對未能及時維修問題設備,加強監管,直至問題解決。
(7)責任追究:
a.設備管理部門未按照規定進行設備檢查進行,發生安全事故的,給予責任追究。
b.未及時發現并整改設備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的,給予責任追究。
六、總則
本制度未涉及之處,參照公司其他制度實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人應對本制度做好監督落實。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經公司領導組織正式印發后生效。本制度修改、補充或廢止由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提出,經企業管理層討論通過后實施。
3.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公司員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責任主體的職責和義務,規范企業管理行為,確保企業每一項工作合法、安全、高效,推動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所有員工和相關合作伙伴,在公司內部工作期間,所有安全生產方面的事宜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三、制度制定程序
1. 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考量
公司管理人員在編寫本制度之前,必須充分考慮到符合中國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并收集、整理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確保制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管理要求。
2. 起草
在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要求的前提下,公司管理人員起草本制度,保證其中每一項制度的內容詳細、準確、可操作性,對于復雜的制度應該注重圖文并茂、可視化、用語嚴謹的原則,以便所有員工能夠明確職責和義務。
3. 征求意見
起草完成后,應通過公司內部部門協同辦公平臺等溝通媒介公示制度內容,并在制度內明確收集員工的相關建議。通過充分征求各部門和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完善制度、增強可操作性。
4. 審批
制度的審批應十分重視,必須經過公司領導層的審批才能生效。審批方應當認真審查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進行逐一審批,保證每一項制度都符合公司要求、法律法規等相關要求。
5. 發布
通過內部組織會議、內部通告、內部郵件等方式,將制度內容全員公示,使每一位員工都能在首次接觸該制度的時候就全部了解該制度的內容和要求,確保員工對本制度的內容具體、知曉、落實。
四、制度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
1. 制度名稱
本制度名稱為“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2. 制度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所有員工和相關合作伙伴,在公司內部工作期間。
3. 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公司員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責任主體的職責和義務,規范企業管理行為,確保企業每一項工作合法、安全、高效,推動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4. 制度內容
本制度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和義務;
(2)安全生產的分級管理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培訓和教育制度;
(4)安全風險評估和控制制度;
(5)安全事故處理與應急預案制度;
(6)安全管理檢查和評估制度。 5. 責任主體
本制度中確定了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會、管理層、各部門、員工、合作伙伴等在內的多個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確立了它們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義務,相應地,為協同執行安全生產提供了機制。
6. 執行程序
本制度中每一項責任主體及其職責都有非常詳細的執行程序,每一步程序都有關鍵點和風險掌控點,針對每一步程序提出了具體的操作流程指導。
7. 責任追究
為了重視責任取證與責任追究,本制度中針對懲罰措施、宣傳方式和流程完善等方面提出了落實自查、明確紀律和保障強制執行等多方面具體要求,以確保責任主體能夠始終明確職責和義務、履行安全生產責任。
4.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為保障企業員工及生產設備的安全,建立并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該管理制度。
二、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的各項活動。所有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制度和相關規定,加強對公司實行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和檢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確定編寫委員會成員:由公司領導指定。
2. 調研、分析和評估當前的安生產情況,明確問題和風險。
3. 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草案,分別向公司領導和員工發放,征求反饋意見,將建議進行調整。
4. 對制度進行修訂,并進行公示、宣傳。
5. 簽訂制定后的管理制度文本,上報并經過所屬部門、公司領導審批。
四、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 《勞動合同法》企業應在勞動合同中規定員工安全生產的責任等內容,并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權。
2. 《勞動法》確保員工安全生產權益,加強健康、安全保障工作人員的安全。
3.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保障安全生產監管行政法的實施。
4. 《行政管理法》行政機關應當對安全生產做出全方位監督。
五、制度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內容
1.制度名稱: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2. 制度范圍: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
3. 制度目的:確保企業員工及生產設備的安全。
4. 制度內容:(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2)指定安全管理人員。(3)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并落實。(4)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5)加強安全監督和檢查。(6)做好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5. 責任主體:(1)公司領導負責制定、落實、監督并檢查安全保障工作。(2)各級領導要落實安全績效考核。(3)全體員工要積極履行安全生產責任。
6. 執行程序:公司領導制定并監督落實。7. 責任追究:違反管理制度的人員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篇五
(1)、生產廠長是全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者,必須對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及時傳達上級下達的安全指令。
(3)、健全領導及全體職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各項安全活動,按時參加安全生產會議。
(4)、主持召開全廠安全生產例會,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制訂安全生產計劃。
(5)、建立安全網,明確責任制,完善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遵章指揮,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組織處理,確保安全生產。
(6)、經常深入現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零件加工及設備修理質量。
(7)、狠抓“三違”,堅持原則,處理事故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8)、優化勞動組合,定崗定責,抓好勞動工資分配,努力提高勞動生產率。
(9)、如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10)、組織督促業務學習,推廣先進經驗,推行技術進步,不斷提高職工的技術及業務素質。
(11)、發生事故必須親臨現場,直接指揮,認真處理,及時匯報,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經常檢查巡視本廠所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6.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篇六
一、設備購置
1、礦井設備由各使用部門編制計劃,列表寫出設備規格、型號、性能、數量,經礦長批準,報供應科。
2、機電設備開關、電纜等設備必須符合煤礦防爆性能,非防爆設備和質量低劣產品不得購入。
3、機電設備要選擇先進的,不購淘汰設備和耗能高的設備。
4、購入的設備要經礦有關人員打開檢查,不防爆、購件不全、質量低劣產品,礦有權拒絕入庫,誰購置誰負責。
二、設備保管
1、采購來的設備經驗收移交保管員入庫,質量、數量當面交清,保管員登記上臺帳。
2、設備要分類保管,不得使設備配件風吹日曬,造成損失。
3、設備出庫由領取者憑有關領導批準的料單領取,或以舊換新。
三、設備運轉
1、運轉中的設備要實行包機制,要執行專人操作,專人維修,設備要掛牌管理。
2、設備的檢修,另配件更換,由包機者提出,機電副礦長批準。
3、年初要作出本年機電設備檢修計劃,有機電副礦長安排進行檢修。
4、機電設備要按規定注油、維修、保養、不準超負荷運行,不準帶病工作,不準高度磨損。
四、機電設備更換及報廢
1、對直接影響生產安全的陳舊設備,由機電副礦長提出,礦委討論解決資金,另行購置更換。
2,決定設備是否報廢,應由機電副礦長決定,報廢的設備要下臺帳。
3、報廢的設備如何處理,由機電副礦長提出,礦委研究決定。
4、礦必須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設備淘汰與報廢。
7.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篇七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屬地化管理,與生產經營單位逐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逐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層層分解落實,建立健全以下11項工作制度:
1、鄉鎮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制度;
2、安全生產例會(會商)制度;
3、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5、安全生產安全檢查制度;
6、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制度;
8、安全生產警示告誡制度;
9、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
10、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責任追究制度;
11、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提取和管理制度。
鄉鎮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制度
為認真貫徹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對全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的統籌、規劃,研究、協調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推進安全生產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1)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機構,明確責任人,鄉(鎮)及鄉(鎮)屬各企事業單位、部門、行政村(居)委會、生產經營單位,都要建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即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行政主要領導或法人代表擔任,并落實安全生產專(兼)職人員。
(2) 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鄉(鎮)安委會成員會議或例會。會議由安委會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分析形勢,研究對策,提出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文件、指示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安排部署階段性工作任務。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綜合性檢查,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專項檢查。
(4)每季度末月的25日向鄉(鎮)黨委匯報本季度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每半年召開一次由村(居)委會、企事業單位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全體安委會成員參加的安全生產工作總結會。
安全生產例會(會商)制度
為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充分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特建立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鄉(鎮)安委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專題研究和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認真研究解決。
(2)鄉(鎮)會商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可同安全生產例會同步進行。
(3)凡一項重大安全事項、工作任務需要由兩個及以上部門、單位共同承擔的,必須進行會商,明確各自責任、任務,實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按要求如期完成。
(4)會商會議研究的重要內容:①需多方協助配合或支持的安全工作,協商研究達成一致意見,分工負責,分頭實施;②研究重大安全事項、重大安全隱患解決辦法及整改方案;③研究組織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及重大安全活動;④研究檢查、整改、獎懲中的交叉事項及其它需集體研究處理的問題。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為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和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嚴格獎懲,特制定本制度:
(1)各村(居)委會、企事業單位、部門,依照上級下達的年度目標,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制定本部門、單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計劃,確保年度目標的完成。
(2)各村(居)委會、企事業單位、部門,對上級下達的目標進行量化,并層層分解,簽訂目標責任書,切實把職責和責任落實到基層、車(船)頭及業主、人頭。
(3)各村(居)委會、單位對舉報和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必須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經費,按要求落實整改,凡未采取措施落實整改的,對責任單位領導及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并限期落實整改。
(4)各村(居)委會、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指導,制定考核細則,實施嚴格考核,并實行一票否決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不斷提高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熟練掌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學習培訓,提高安全思想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1)鄉(鎮)政府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和業務學習,集中對各單位、各部門領導、各村(居委會)干部、管理人員、車(船)主、駕駛員、業主及各類從業人員進行認真培訓,每年培訓率要達到100%。
(2)各村(居)委會,對村(居)民、群眾的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教育面達到95%。
(3)各中、小學校對職工及學生的安全學習教育,每月不得少于1小時,教育面達到100%。
(4)各企業、生產經營單位,在抓好安全教育培訓的基礎上,對全體職工的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小于2小時,教育面達到100%。
(5)對學習教育培訓的內容、時間、人員的核實,以記錄、登記、簽到為準,凡因未落實學習教育培訓內容、時間、人員,因此而釀成傷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安全生產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手段。為更好地督促企業不斷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廣泛開展查隱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處處、事事講安全的社會氛圍。
(2)鄉(鎮)屬各企事業單位、部門、村(居)民委員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業主等,有職責和義務對所屬范圍內的安全有組織地進行經常性地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為人民群眾的生活、工作、生產及經營活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3)鄉(鎮)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每季度對所屬單位必須開展一次集中安全大檢查,同時對所屬單位、企事業、重點場所要定期不定期開展抽查、督查和檢查。
(4)凡對自查、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并作好記錄,該上報的要及時上報。
(5)檢查中發現有重大安全隱患,負責檢查的單位和人員應詳實記錄在案,根據隱患程序,按要求及規定標準提出整改意見,發出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重大危險源或予以關閉的按法律規定程序辦理,并跟蹤落實整改措施。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鄉(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管理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企事業單位、村(居)委會、生產經營單位或業主,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制度
為確保人民群眾的人身及財產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做到萬無一失,特制定本鄉(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制度。
(1)鄉(鎮)屬企事業單位、村(居)委會、生產及經營組織必須制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2)鄉(鎮)成立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鄉(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落實人員,明確職責任務,組織實施。全鄉(鎮)相關部門必須主動、積極配合協調,提高救援能力。
(3)、充分準備應急資源,立足自救,根據應急工作需求,確保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后勤保障等其他相關保障措施落到實處。
(4) 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督促生產經營單位積極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企業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應急預案的演練;其他企業每兩年至少要組織一次應急預案的演練。
(5)建立預警制度,加強事故災難預測預警工作,定期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部位進行分析和評估,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要及時進行預警。
(6)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機構的全體人員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及時安撫受害者家屬,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確保社會穩定。
安全生產警示告誡制度
為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到位,防范措施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1)鄉(鎮)政府和鄉(鎮)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本轄區安全生產狀況按季度對事故發生的村或企業事業單位、生產經營單位及業主實行安全生產警示告誡。
(2)凡發生一般傷亡、中毒等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一律進行書面告誡。
(3)對村(居)委會、企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不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整改措施的,一律進行書面告誡。
(4)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而又不按規定整改的,一律進行安全生產告誡。
(5)凡被警示和書面告誡的村和企事業單位,其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應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切實防止或減少事故的發生。
(6)凡被警示和書面告誡的村和企事業單位要在收到告誡通知書后l0日內,書面向鄉(鎮)政府和鄉(鎮)安委會報告警示、告誡整改計劃和整改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
為嚴格依法、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報事故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調查處理傷亡事故,應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分明,依法建立按規定如實上報各類事故制度。
(2)本著有事故報事故,無事故報平安,及時、準確無誤地如實上報各類事故。
(3)在轄區內發生除輕傷事故外的傷亡事故,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含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類別、經過、傷亡情況、損失情況、初步原因分析)。并按照應急制度要求,立即采取緊急措施,保護好現場,組織搶險、施救。
(4) 各類輕傷事故、一次重傷3人以下、一次急性職業中毒5人以下、一次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下的事故,由事故單位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5)發生一般死亡事故和重特大傷亡事故,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配合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監察機關、工會、行業主管部門等組成的傷亡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6)對傷亡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遲延不報、有意破壞事故現場的,以及無正當理由的,拒不接受事故調查及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法嚴肅查處和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① 發生一般事故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② 發生較大事故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③發生重大事故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④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2) 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① 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② 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③ 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 ④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
(3) 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有關證照;對事故發生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有關人員,依法暫停或者撤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執業資格、崗位證書;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提取和管理制度
根據省安全監管局、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聯合制定了《安徽省企業安全費用提取和管理辦法》(皖安監綜〔20xx〕147號),為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規范企業安全費用提取、管理和使用,結合鄉(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1) 本鄉(鎮)內的礦山企業,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建筑施工、交通運輸、電力等企業要按照規定提取、使用安全費用。
(2) 安全費用的提取標準:一、煤礦企業按當年銷售收入的2%提取;二、非煤礦山企業,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按當年主營業務銷售收入的2%提取; 三、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建筑施工企業,交通運輸企業,電力等企業按不低于當年主營業務銷售收入的 1%提取。
(3) 安全費用由企業按月提取,計入成本,專戶存儲,專項用于安全生產,不得挪用。安全費用提取不能滿足安全生產實際投入需要的部分據實在成本中列支。
(4) 安全費用使用的范圍: 一、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 二、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三、安全設施、設備投入和維護保養;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治理、監控等; 五、事故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投入及維護保養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等。
(5) 企業應于每年年初,將上一年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報鄉(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和鄉(鎮)財政部門備案。
8.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篇八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頒布的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
二、組織工程質量檢查,負責公司的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三、組織質量工作會議,處理施工中的質量問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四、對工程進行質量檢查、指導,督促基層單位,抓好工程質量。
五、制定并實施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目標和規則。
六、配合總工程師進行質量事故分析,及時寫出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
七、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術培訓。
九、責任目標:確保工程資料完備率100%,施工技術難題解決率100%,確保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率100%。
9.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篇九
一、總經理安全責任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負責貫徹實施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
3.把安全生產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本公司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時”。
5.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落實公司安全措施經費,配齊安全管理干部,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支持安全部門工作,行使安全否決權。
6.主持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并納入公司總體規劃中。
二、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責任
1.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規劃;審查批準安全生產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2.組織公司安全大檢查和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
3.組織對公司屬各單位的安全培訓與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決權。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總經理安全責任
1.直接組織領導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職能部門落實安全責任,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責任
1.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
2.負責制訂、審核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標準和防止事故的技術措施。
3.在組織科研、設計、施工、技術攻關、技術改造和生產過程中,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技術規范規定,認真組織安全衛生的科研和安全技術的應用。
4.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鑒定。
5.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專職安全員,對公司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負有監察管理責任。
2.協助領導組織開展公司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根據上級指示、要求提出貫徹執行的具體意見。定期、不定期研究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病趨勢及重大安全問題,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議。
3.宣傳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安全生產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教育,組織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包括駕駛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年檢年審、辦證工作。
4.經常了解現場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單位及時解決不安全不衛生因素,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經費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關部門制訂和貫徹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參與審查施工設計及施工計劃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參加工程開工驗收,發現不貼合安全、衛生規定的問題有權要求解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安全技術方面的技術革新,提高機械化、自動化程度,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消除安全隱患。
7.協助領導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提來源理意見,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8.指導所屬單位專(兼)職安全員的工作,監督各職能部門搞好各自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的勞逸結合、女工保護和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
9.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并提來源理意見。
10.在業務上理解上級安全部門和地方勞動部門的指導,按時報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財務部門安全責任
1.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經費,專款專用,單獨立帳,由安全部門掌握使用,財務部門監督。
2.負責發放有毒有害等作業保健費和夏季清涼飲料費等工作。
3.監督檢查勞保用品購置費用標準。
七、人力資源部門安全責任
1.按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對新員工進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必須理解專業部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組織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發證。
3.對患有職業病的人員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調換工作、安排治療。
4.負責公司管理干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產納入年度考核資料。
5.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行政部門安全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負責生活及辦公用電、用水、食堂飲食衛生等安全工作。
3.負責及時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負責車輛運輸的合理調度,監督、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遵章守紀的情景。車況不好的不準出車。
5.與安全部門配合,負責駕駛人員的各種安全教育活動。對車輛事故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并及時上報。
九、經營合同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經常教育經營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項目時,經營人員負責協助調查各種現場施工條件,共同做好安全生產。
十、分公司經理安全責任
1.負責對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全面負責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生產方針。
2.熟悉各種規章制度,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不強迫工人冒險作業,對各種違章作業、野蠻施工行為必須立即制止。
3.經常對生產工人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經技術培訓的員工進入技術崗位或未取得操作證的特殊工種上崗操作。
4.負責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經常性的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5.堅持執行“五同時”,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討論布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問題,提出改正意見,并組織實施。
6.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保護現場,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并進取采取改善措施。
十一、項目經理安全責任
1.對承包項目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景,制定本項工程各項安全生產辦法,或提出要求,并監督實施。
3.在組織項目工程專業承包、聘用專業人員時,要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并明確各專業承包人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勞務隊伍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勞務隊伍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施工機具安全管理規定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組織搶救工作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十二、項目付經理安全責任
1.項目付經理協助項目經理搞好項目工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嚴格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模范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安全生產規定,定期的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發現隱患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3.認真執行“三項制度”的規定,并切實組織落實,監督實施。
4.組織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各工種的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驗收工作。
5.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組織搶救工作,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配合事故調查,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十三、項目技術負責安全責任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3.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
5.主持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景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貼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參加配合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十四、安全員安全責任
1.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熟悉施工圖、規程、規范,指導施工作業人員按章作業。
3.參加安全技術方案的討論,并協助領導付諸實施,在實施中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4.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負責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每一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作好安全日記。發現事故隱患及違規現象及時制止糾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門及人員的安全檢查監督,及時解決提出的安全問題,并上報有關領導。
6.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事故要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上報有關部門領導,參加事故調查。
十五、項目施工員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景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
3.經常檢查所管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貼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理解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發生員工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
十六、項目班組長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本事。
3.開好班前會,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4.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
5.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十七、項目工人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積極參加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員的指導。
3.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忙,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進取傳授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做到正確使用,不準拆改。
4.對不安全作業要進取提出意見,并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5.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
6.正確使用和愛護勞動防護用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本事。
十八、電工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公司“施工用電管理規定”。
2.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并及時報批。嚴格執行經審批的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3.負責現場用電巡視檢查,發現違規用電現象立即制止。
4.負責各級配電箱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5.學習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十九、電焊工安全責任
1.持證上崗。
2.負責電焊作業區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
3.配合安全員在施工作業前對電焊機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
4.負責電焊機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二十、機修工安全責任
1.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2.保證檢修質量,下班后清理好現場,堅持工作現場清潔整齊。
二十一、材料員安全責任
1.在采購中,必須對自身的安全負責。
2.材料進場時,必須按指定位置根據規格、品種分類有條不紊地堆放,同時要提醒裝運的駕駛人員在工場內做到安全行車。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電纜、電線及其它用電設備。
二十二、炊事員安全責任
1.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食品衛生制度,搞好個人清潔衛生工作。
2.腐爛變質的食品嚴禁購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須分開存放,飯、菜必須加蓋(罩),出售食品必須使用食品夾,嚴禁直接用手抓。
3.燒菜、煮蒸飯時揭蓋要細心,抬菜飯及湯時需走穩,以防燙傷。使用絞肉機、拌面機時,嚴禁機器轉動時將手伸入食物。
4.經常打掃食堂清潔衛生。下班時,必須檢查煤氣灶龍頭是否關好,并收藏好食物,關掉好門窗。
10.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篇十
1、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安排,聽從指揮。
2、 按時完成各種機械安裝拆除任務和檢修加工任務。
3、 嚴格執行安裝質量和設備維修標準,保護安裝的設備達完好標準。
4、 認真招待技術安全規程,做到安全生產。
5、 做好工具儀表保管和設備的配件準備。
11.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篇十一
根據慶安委1號文件要求,為抓好基層,打好基礎,切實解決當前我鄉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問題,經研究,在*年開展“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具體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__大精神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降事故、控指標、保安全,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安全責任,夯實基層基礎,加強隱患整治,創新監管手段,突出監察執法,確保實現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三個零增長”,努力開創我鄉安全生產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鄉政府的安全監管責任;切實加強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和崗位培訓;加強我鄉安全監管網絡建設,切實增強監管實效;全面排查并認真解決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以及思想認識、工作作風、現場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治理可能引發事故的各種隱患,有效防范事故發生,促進我鄉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好轉。
三、主要內容
以落實兩個責任為核心,堅持不懈抓責任落實;以企業安全基礎管理為基礎,堅持不懈抓建章立制;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堅持不懈抓動態監管;以提高安全文化為突破,堅持不懈抓宣傳教育;以完善應急救援和推廣安全技術為保證,堅持不懈抓保障建設。
1、完善基層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安全監管機構,完善監管網絡。全鄉12年行政村設立農村公共安全協管員達到100%。轄區生產經營單位較多,進一步配強安全生產監管人員,接受縣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委托,開展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工作。
2、掌握鄉屬企業狀況。抓實鄉屬規模企業以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和現場安全狀況兩個方面為主要內容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將生產經營單位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實現分類動態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覆蓋到轄區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
3、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嚴格落實鄉政府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指標和考核體系,強化安全責任追究。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按規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安全生產臺帳;依法制訂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實現企業管理有章可循,員工操作有規可守;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強化企業基礎安全管理,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車間、班組和崗位。充分發揮社會監督職能,完善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通過嚴格的監管、有效的指導和有力的社會監督,推動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到位。
4、全力組織“隱患治理年”活動。全面深入整治舊隱患、控制新隱患,全力消除隱患風險。組織企業開展“明職責,守規程,反違章,除隱患,保安全,創建安全企業”活動。以重點行業和領域專項整治為載體,突出抓好道路、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及“多合一”企業消防等領域的專項整治。實施重大隱患分級掛牌督辦,建立全鄉統一的重大隱患分級公布掛牌督辦和整改銷號制度。在全鄉范圍內全面開展隱患普查基礎上,建立全鄉重大隱患治理數據庫,對隱患分布和治理情況進行登記建檔,實施分級管理、分級督辦,確立鄉二級隱患治理重點,落實督辦和治理隱患責任制。做到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經常化,有效防范事故的發生。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完善重大危險源數據和資料申報登記制度,及時跟蹤掌握重大危險源變化情況,對重大危險源實施定期監測、綜合風險評估和監控,逐步形成鄉、村和企業重大危險源動態監控管理網絡。
5、大力推進安全標準化。把安全管理標準化作為安全生產法制建設,提高企業本質安全的重要一環來抓,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管理標準化工作,擴大安全管理標準化實施覆蓋面。推動企業主動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提高安全生產規范化程度,控制和減少生產過程不安全因素。
6、加強安全文化建設。認真開展安全主題宣傳活動,強化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上崗資格培訓;突出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根據全市實施“百千萬培訓工程”,積極引導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參加從業資格的培訓。按照“政府統一規劃,企業依法組織,職工積極參加”的培訓模式,分解培訓指標,制定考核辦法。深入開展安全“進機關、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活動。
四、職責分工
安全生產基層工作主要指鄉、村及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基礎工作主要指涉及安全生產的制度性、規范性、源頭性以及經常性、長效性的工作。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要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由鄉屬單位、行政村、企業組織落實各項要求。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第一季度)
各企業、機關部門要按照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和“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內容,結合本企業、本部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周密部署,切實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參與活動的自覺性。各企業和有關部門的活動方案在3月30日前上報鄉安監辦公室(工辦)。
(二)活動實施階段(第二、三季度)
各企業及有關單位對照有關認定標準,完成以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和現場安全狀況為主要內容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評估,實現分類管理,企業、部門普遍建立“五個一”工作制度;完成各行政村公共安全協管員的配備;依法加強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和崗位培訓;擴大安全管理標準化實施覆蓋面;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隱患,加大對重大隱患的治理整改力度;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嚴厲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三)總結驗收階段(第四季度)
鄉活動領導小組將對各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基層基礎建設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總結工作經驗,迎接縣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包括:各部門開展建設年工作的部署和貫徹落實情況;基層監管機制建設和監管工作開展情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應急措施制訂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況。各企業和有關部門要于11月20日前將有關情況報鄉安監站辦公室。
12.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篇十二
1、嚴格執行規程規定,保質保量的完成任務。
2、從事焊接前,必須知道焊接工件的材料質量及施工要求,檢查好工具、設備各項準備工作。
3、焊接時做到焊接質量好、無裂縫、無氣孔,愛護焊機,合理使用焊條,不斷提高焊接技術和工藝。
4、班終保持工作場所衛生,半成品和材料工具存放整齊,工房和工具箱鎖好。
5、愛護設備工具,材料做到不丟失、不損壞。
13.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篇十三
1、遵守紀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2、認真管理設備臺帳、牌板、圖板及設備帳卡,做到帳、卡、物相符。
3、深入井上、下各崗位,隨時掌握設備完好狀況,堅持原則,向一切不愛護設備的錯誤行為作斗爭。
4、認真對照設備完好標準,驗收檢查設備把好質量關。
5、負責辦理設備的調配移交手續,設備大、中級計劃和材料計劃。
6、及時填報設備完好情況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