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通用12篇)
1.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保持公用物品合理使用,降低消耗節約能源,培養班員良好的生活習慣。
二、范圍:
適合人力資源部安全儲備基地。
三、方法和控制
3、1人人都有愛護物品,維護物品,保護物品的義務和監督合理使用權利;
3、2養成良好的節約習慣,杜絕浪費,樹立勤儉節約的思想;
3、3提倡節約用水,嚴禁長流水,合理安排個人洗漱,衣服洗滌;
3、4提倡節約用電,嚴禁長明燈,做到人走燈滅,按時作息關燈;
3、5正確使用公用物品,座小登保持正確姿勢防止損壞,物品用后及時歸位。未經他人的允許,嚴禁隨意動用他人物品;
3、6所有公用物品按規定位置擺放整齊有序,使用完之后按照規定的位置擺放,公用物品嚴禁挪為私用;
3、7存包房用于存放個人物品,個人物品分類擺放整齊。鑰匙由班長個人保管,非開放時間保持上鎖;
3、8雷雨天時主動關閉門窗,防止雨侵,主動收取陽臺易掉物品,防止墜物;
3、9陌生人到訪需事先詢問清楚方可允許來訪。外出時需反鎖防盜鐵門,關閉陽臺并上鎖;
3、10非正常原因損壞公用物品,須按照價賠償損失或負責修復,嚴禁故意損壞、破壞公用物品,違規者予以視情況予以相應處罰或處分;
2.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總則
1、 目的:為規范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使公司員工在開展工作時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西藏諾迪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 招聘制度
1、各部門、分子公司應根據定崗定員標準,在編制范圍內制定招聘計劃。
2、公司招聘新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3、招聘流程:
3.1各部門負責人根據缺編缺崗情況,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寫明人數及詳細要求,由分管領導審批確定招聘計劃。
3.2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配制名額,對符合標準的招聘計劃實施招聘,與用人部門共同篩選把關;崗位配置名額以外的需報總經理批準。
3.3總部員工招聘工作:
3.3.1一般員工:由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負責人初試后,由分管領導復試確定。
3.3.2部門經理級人員的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與分管領導進行初步面試后安排相關測試項目;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測試項目后,由總經理、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測試項目所涉及的部門或單位人員組成項目答辯小組進行復試;復試通過后,由人力資源部與分管領導就答辯小組提出問題與應聘者進行最后溝通,無異議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3.4各分子公司員工招聘工作:
3.4.1部門經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3.4.2副總級(含)以上人員:招聘程序同總公司部門經理級人員,由總公司面試確定。
第三章 試用制度
1、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2、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試用。
3、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
3.1報到需提供個人資料:身份證、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專業資質證書及其它資質證明的原件,提供市屬三甲醫院三個月內的體檢報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張)、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并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同時將個人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告知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重要崗位需提供最后一次任職單位或求學機構或我公司高管人員的推薦信。
3.2辦理入職手續:
3.2.1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并與負責人指定的入職引導人見面。
3.2.2到總經辦領取工作牌、辦公用品及其他相關資料;
4、辦理完入職手續后,由人力部資源部進行相關企業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訓后,方可上崗。
5. 員工試用期間每月上交部門實習報告一份,用人部門可據實際情況進行延長試用。
6. 人力資源部應不定期了解試用期人員的工作狀況。
7.試用期結束后,部門負責人應對新員工試用期表現進行考核和評價,填寫《新員工試用表》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8.試用期員工離職,應提前三天向部門領導提出辭職,并經分管領導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
9.試用期內,員工無法達到公司工作要求,連續缺勤達3個工作日或累計缺勤達6個工作日,公司將終止其試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誠實,并保留審查職員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請務必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公司將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1.員工的個人信息有更改或補充時,應于一個月內向所在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申報變更或申明,以確保與個人有關的各項權益。
第四章 聘用及任免制度
1、 聘用制度:
1.1試用期滿的員工,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并經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評定后(部門經理級人員需經總經理評定),方可視為轉正。
1.2人力資源部應在接到經批準的《轉正申請表》的第一時間口頭通知轉正員工。
1.3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當公司某個管理職位出現空缺時,可提升或任用表現突出且具備一定管理能力的員工,符合下列條件的職員將有機會獲得晉升和發展。
2.1.1符合職位的資質要求,并有愿望擔任此項工作。
2.1.2不斷學習,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創造出優秀的業績。
2.1.3主動積極,敬業誠信,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2.1.4具有全局觀念,了解公司的戰略,并獲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條件下,有派駐邊艱地區工作經歷的員工享有優先晉升權。
2.2任免程序:
2.2.1總公司部門經理級人員的任免由分管領導建議,經人力資源部考察后,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
2.2.2分子公司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的任免由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2.2.3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的任免由子公司總經理建議,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考察后,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五章 調配制度
1、根據公司工作需要及員工個人能力、特長,公司有權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被調配員工要服從大局,任何員工若無理拒絕工作調動,公司視其自動辭職。
2、跨部門(公司)人員的調配,首先應得到現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或子公司總經理)同意,再經需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或子公司總經理)同意后,提出書面意見報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協調考察后,向總經理提出調配方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3、各分、子公司內部人員崗位之間的調配,由分、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實施后,調配情況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4、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任職部門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以移交不清論處。
5、調遷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接上級指派部門人員暫為代理。
6、分子公司第一負責人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調動,公司將安排審計。
第六章 辭職與辭退
1、 員工辭職
1.1員工有辭職權利,試用期員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正式員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
1.2 總公司一般員工的辭職:辭職申請經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同意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后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1.3總公司部門經理級、分子公司副總級(含)以上人員辭職:在員工提出辭職后,先由人力資源部和分管領導與辭職人員溝通,再由總經理、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組成離職面談小組進行溝通,最后經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1.4辭職申請批準后,員工持辭職申請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辭職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資結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含)以下員工辭職按分子公司程序辦理,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1.6因員工辭職,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實際損害,公司保留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2、 員工辭退
2.1對于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嚴重損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員工,公司有辭退的權力。
2.2普通員工的辭退報告由部門經理提交分管領導審批;部門經理的辭退報告由分管領導提交總經理審批。所有的辭退報告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3人力資源部接到批準的《辭退員工審批表》后,通知被辭退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離職交接表并辦理相關手續,員工在交接完工作,經查無掛帳欠款、借用設備物品等事項后,方可結清工資,解除關系。
2.5辭退人員若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公司有權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
3、離職談話
3.1總部人員、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離職,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與其分管領導應和離職人員談話。
3.2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離職,其主管和分管領導應和其談話,了解其離職的原因。
3.3離職談話記錄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七章 考勤制度
1.公司實行每周工作5天,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規定
2.1員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須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員工本人分別打卡;工作時間離開公司應得到部門領導同意。
2.2員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雙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處罰外,薪金予以下調100元。
3.遲到早退
3.1每月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的3分鐘)一次給予口頭批評。
3.2每月遲到一次以上,遲到或早退3分鐘以上、15分鐘(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2小時(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同曠工半天。
4.曠工
以下情況,一律視為曠工:
4.1無故缺勤2小時以上。
4.2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崗者(包括續假未獲批準)。
4.3經查實以虛假理由請假并獲批準而不上班的。
4.4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4.5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0.5個工作日,不足0.5個工作日以0.5個工作日計。
4.6對曠工的處理:
4.6.1曠工期間勞動報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發放。
4.6.2每曠工0.5個工作日,當月薪金降100元。
4.6.3曠工連續超過2個工作日,或全月曠工累計達3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個工作日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請假規定
5.1員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請事假或病假,職員請病(傷)假、事假須依相關規定履行休假審批程序,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
5.2請病(事)假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后15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病假應于上班后第一天內,向人力資源部提供二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
5.3 因公參加社會活動、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并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視為正常出勤。
5.4普通員工請事假不超過一天(含)的,由部門經理批準(經理請假需經分管領導批準),超過一天、3天以內(含)的,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須經總經理同意。
5.5辦理請假手續時,首先應填寫請假條,找分管領導辦理審批簽字后,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6.醫療期
6.5.1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十年以上的為九個月;十五年以上的為十二個月。
7.婚假
7.1職工結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規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 婚假期間一切待遇不變。
7.3請婚假人員須填寫請假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7.4婚假原則上應于結婚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
8.喪假
8.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喪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喪假。
8.2請假人需填寫請假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9.生育假期
9.1女職工產假為3個月。
9.2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初婚為晚婚;24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30天.
9.3晚婚晚育給予男職工護理假10 天。
9.4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八章 培訓制度
1、 為使員工勝任崗位職責的規定,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培訓必須有效地開展和堅持。
2、培訓試行積分管理。
2.1目的:
為激發員工不斷學習以提高工作技能和整體素質,建立學習型組織,并保障培訓工作順利進行,實現員工與企業同步發展,特設立培訓積分。依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目標和部門培訓計劃目標特制定本辦法。
2.2適用范圍:
西藏藥業全體員工。
2.3積分的作用:
年度累計積分的多少是員工晉級、晉升、年終獎金發放的參考依據之一。
2.4培訓積分方法:
2.4.1由各部門組織的員工崗位技能培訓積分的細則:
2.4.1.1積分方法:公司組織的內部培訓積分滿分為5分/次,每次加分至滿分后不再加分。
2.4.1.2部門崗位技能培訓每月進行一次,每次按時參加得積分1分。
2.4.1.3每次培訓后進行考試的,按成績給予積分。考試成績分A、B、C、D、四檔,成績為A時得積分4分;成績為B時得積分3分;成績為C時得2分;成績為D時不得積分。
2.4.1.5對于違反培訓、考試紀律的,將予以扣積分處理:曠課的,不給積分并倒扣積分2分/課次;遲到、早退和中途擅自離開課堂30分鐘及以上的,扣1分/課次,其它課堂、考試違紀行為扣1分/課次。
2.4.1.6因公出差、請假并獲得批準等原因未能參加培訓和考試的人員,可自學培訓內容后進行補考,按考試成績給予積分。
2.4.1.7積分程序:
部門培訓計劃實施→考試題目、考試成績或問卷記錄存檔于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實施積分。
2.4.2 管理層干部的積分細則
2.4.2.1積分方法:人力資源部組織的管理層干部培訓積分總分為5分/次。
2.4.1.2管理層干部培訓每月進行一次,每次按時參加得積分1分。
2.4.1.3在培訓過程中積極發言、提問,互動性好,得積分1-2分。
2.4.1.4每次培訓按時(培訓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上交學習心得、總結或對公司企業文化發展富有建設性意見的合理化建議類的文章(不少于300字),每篇得積分2分。
7.4.1.5延期上交學習心得、總結、建議性文章的每篇得積分1分。
2.4.3公司統一組織或部門申請并得到批準參加的外部培訓
積分方法:
2.4.3.1培訓單位頒發資格證書的,積分按獲得資格證書的級數分別計分,初級、中級、高級分別給予2分、3分、5分的積分。
2.4.3.2培訓單位不頒發資格證書的,以培訓總結的優劣打分。上交了培訓總結的得積分2分;總結中寫出了對公司有建設性方案的加獎積分2分;總結中寫出了對公司有建設性方案的并在公司實施的再加獎積分1分;未上交培訓總結的扣積分2分。
2.4.3.3積分程序:填寫外出培訓申請表→上交培訓總結或培訓資格證書復印件→人力資源部實施積分。
2.4.4 以個人名義參加的外部培訓(以主辦單位頒發的資格證書為準獎勵積分)
積分方法:
2.4.4.1與崗位工作有密切關系的培訓和學習,取得資格證書的,初級、中級、高級分別獎勵積分2分、3分、5分。
2.4.4.2與崗位工作相關的培訓和學習,取得資格證書的,初級、中級、高級分別獎勵積分1分、2分、3分。
2.4.4.3積分程序:向人力資源部上交資格證書原件→人力資源部留存復印件→人力資源部實施積分。
2.4.5 員工擔任講師進行內部培訓的,積分按2分/小時計,不足1小時不積分。
積分程序:人力資源部或部門安排的課程→人力資源部實施積分。
2.5 學習培訓積分獎罰
2.5.1獎勵:
2.5.1.1年度培訓積分在同層次員工中排名靠前的15%的員工,給予其獎勵,獎勵金額為200元/人。
2.5.1.2年度完成培訓計劃,員工全部達標的部門,并且其積分累計人均第一名的部門可給予其部門獎勵,部門人數為5人及以下獎勵額為300元,部門人數為5~10人獎勵額為500元,部門人數為10人以上獎勵800元。
2.5.2處罰:
2.5.2.1管理層干部年度培訓積分在40分以下、員工年度培訓積分在30分以下,扣年終獎金20%,并不得升遷、加薪和參與評優。
2.5.2.2年度培訓積分有不達標員工的部門,扣除部門負責人年終獎金100元/人。
2.6 其他事項:
2.6.1積分以年度進行計算。
2.6.2學習培訓積分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記錄及時填入員工《學習培訓積分表》,并存入檔案。
2.6.3每個員工的學習培訓積分將在公司的行政論壇上定期公示。
3、 培訓內容及分工:人力資源部負責企業文化、人事規章制度、行為規范、素質教育等方面的培訓;各部門負責人負責部門職能、工作職責、工作流程、相關制度以及專業技能等方面的培訓。
4、 培訓對象及培訓形式:
4.1新入職人員的崗前培訓:
根據入職人員的多少具體安排,人數多時采用集中培訓,人數少時,采取入職人員與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直面培訓。
4.2崗位技能培訓:
3.2.1各部門的崗位技能培訓由各部門經理負責實施,每月進行一次。
3.2.2各部門負責人應于每月5日前制定出當月的培訓計劃,報人力資源部。
4.3管理層干部的培訓每月進行一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
4.4公司統一選派外出學習、培訓
4.4.1由人力資源部制訂適合公司發展需要的員工個人發展培訓計劃
4.4.2人力資源部向相關部門分配送培指標,初定培訓人選報人力資源部
4.4.3人力資源部審核個人資格,上報總經理批準
4.4.4個人履行培訓手續
4.5外派培訓差旅費用報銷標準:
4.5.1培訓時間在10天(含)以內按出差費用標準報銷。
4.5.2培訓時間10天以上,可以報銷以下費用:
4.5.2.1往返路途、住宿費依據出差標準報銷。
4.5.2.2伙食補助費:省會城市30元/天;省會城市以下地區20元/天。
4.5.3培訓費中包含了食宿費用時,不另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
5、 培訓紀律
5.1各部門和個人要嚴格服從培訓安排,不得在培訓計劃內自作主張、私自離崗參加任何形式的學習
和培訓。
5.2外出學習或培訓的人員,必須提出申請,經研究審批,否則按有關規定扣發考勤獎金。
5.3培訓結束后,采取工作匯報、學習總結或績效評估的方式進行培訓反饋,以此檢查 員工掌握的新知識、新技能和工作態度的變化以及員工對培訓工作的意見或建議,以利于改進今后的培訓工作。
6、業余時間培訓不計發加班工資。
第九章 薪酬制度
1.薪酬理念
1.1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提供業內富有競爭力的薪酬,吸納和保有優秀人才。 1.2 為卓越加薪:薪金和服務時間長短、學歷高低沒有必然關系,但是和業績、能力
密切相關。
1.3 薪酬保密:薪酬屬于個人隱私,任何職員不得公開或私下詢問、議論其他職員的薪酬。
2.薪酬構成
2.1 職員現金年收入包括固定收入和浮動收入兩部分。
2.2個人所得應繳納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3.發薪日期和支付方式
公司按職員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付薪日為每月8日,支付上月1日至當月30或31日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薪金調整機制
4.1 年度調薪
年度調薪按公司薪資規定執行。
4.2 即時調薪
(1)因轉正、職位變動、專業級別調整、違紀而進行的調薪,屬于即時調薪。
(2)轉正調薪自轉正之日起執行,其他即時調薪依據審批意見執行。
4.3各分、子公司應根據公司辦公會通過的《薪酬方案》標準并結合公司生產經營狀況以及員工個人能力、績效調整員工薪資。超出標準范圍內的調薪,由分、子公司總經理申請,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5、特殊期間的薪金給付
5.1病假:職工患病(含非因工負傷),停工治療在六個月以內的病假工資為:
5.1.1連續工齡不滿20xx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5.1.2連續工齡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
5.1.3連續工齡滿20xx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工資90%發給。
5.1.4連續工齡滿30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95%發給;
5.2 事假
5.2.1 當月3個工作日以內,全年累計10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工資計算基數統一按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日工資的50%確定。
5.2.2 當月3個工作日以上,全年累計10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期間不予發放薪資,福利補貼的扣除依據所在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5.3婚假、喪假
婚假、喪假期間照常支付薪金。
6、特別提示
職員若屬于從公司離職后重新進入公司的情況,其司齡將從最近一次進入公司起計。
第十章 考核制度
1、 考核的目的:
1.1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能力和業績等方面進行考核,以達到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1.2為年度評優、薪酬調整、崗位調整、末位辭退與教育培訓提供人力資源信息與依據。
1.3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管理員工,以促進公司績效實現。
1.4提高員工隊伍素質,優化人員結構。
2、 考核的原則
2.1公開公正原則。考核要以事實為依據,做到客觀、公正。
2.2內容確定原則。應當根據崗位的職責、崗位的要求確定考核的內容。
2.3量化操作原則。對考核內容項進行評分,考核的結果量化到具體的分值。
3、考核形式(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及年中、年終考核等四種)。
3.1試用期考核:員工試用期間由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核結果決定員工是否轉正或延長轉正時間及轉正后定崗定級。
3.2平時考核:各級負責人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隨時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3.3季度考核:于季度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決定員工季度績效工資。
3.4年終考核: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一次;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考核結果決定年終獎的發放及金額。
4、考核對象及辦法
4.1中層人員:
4.2基層人員:
(具體細則根據公司確定的考核方案)
5、考核結果的運用
5.1季度考核結果核發員工季度績效工資。
5.2年度考核結果確定員工等級,作為獎懲、崗位調整的依據。
5.3能力考核結果為員工培訓提供方向。
6、考核管理
6.1對員工的考核結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
6.2各級考核主體應嚴格遵守考核規定,切實履行職責。
6.3所有考核結果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一章 獎懲制度
一.獎勵
1、 如有下列情況,公司將予以嘉獎:
1.1為公司的社會形象做出重大貢獻者。
1.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1.3獲得社會、政府或行業專業獎項,為公司爭得重大榮譽者。
1.4顧全大局,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團隊協作精神者。
1.5個人業務、經營業績完成情況優秀者。
2、予以記功:
2.1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或完成重要突擊任務者。
2.2對生產技術或管理體制建議改進,經采納實行,卓有成效者。
2.3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2.4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得宜者。
2.5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2.6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者。
2.7培養和舉薦人才方面成績顯著者。
3、予以記大功:
3.1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為公司節約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為公司取得顯著效益者。
3.2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3.3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畏困難,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3.4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4、獎勵的標準:
4.1嘉獎一次,獎勵200元。
4.2記功一次,獎勵500元。
4.3記大功一次,獎勵1000元。
5、公司另行設立的主要獎勵項目:
5.1公司金獎:由公司組織評選的最高年度獎項,授予優異職員。
5.2年度專業成就獎:以公司內各個系統的工作環節為基礎,每年由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組織在每個業務系統內評選,具體評選標準和體系由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制定。
5.3 敬業奉獻獎:對在公司服務滿20xx年(含)以上,工作成績優異,未曾曠工或有劣跡記載的職員的獎勵。
5.4 各分子公司自行組織評選的優秀職員獎。
二.懲罰
1、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不同,予以批評教育、口頭警告:
1.1 在辦公區域內吸煙者。
1.2不服從直接上級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1.3不按規定著裝或不佩戴胸牌者。
1.4未經批準私自帶人參觀辦公區或生產區,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5不按規定保持辦公桌上的整潔,放置與工作無關的物品者。
1.6在工作場所或交通車上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者。
2、以下行為予以書面警告、通報批評:
2.1未經允許,擅自離崗,怠誤工作者。
2.2損壞公司財物,情節輕微者。
2.3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嬉鬧、吵架,妨礙他人工作者。
2.4工作時間上網聊天(外部網)、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者。
2.5口頭警告的違紀行為,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者。
3、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記過,并記入檔案:
3.1 工作時間喝酒(宴請客戶除外)。
3.2 在公司聚眾賭博。
3.3工作時間打牌、玩電腦游戲。
3.4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嬉鬧、吵架,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阻者。
3.5對同事惡意攻擊、誣害、制造事端者。
3.6隱瞞事故或報假情況者。
3.7當月曠工1天者。
4、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記大過或解除勞動合同:
4.1擅離職守、私下改變生產工藝,使公司蒙受經濟損失者。
4.2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
4.3私自帶人進廠參觀者,造成企業機密泄露,情節惡劣者。
4.4一年內累計兩次記過者。
5、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開除:
5.1在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財產或與對方單位勾結在一起侵害公司利益者,包括將收取的供應商、經銷商、或其它經營往來單位給予的饋贈或折扣等財物占為己有。
5.2對所負責的工作,因玩忽職守出現重大質量問題者。
5.3故意泄漏公司技術、商業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4一年內累計兩次記大過者。
5.5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并屢教不改者。
6、除以上有明確規定外,其它違反本公司各項規章的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后果大小、認識態度不同予以警告、記過、記大過、經濟處罰、降級、撤職、開除等懲處。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涉嫌刑事犯罪的,報告司法機關處理。
7、盜竊、欺騙、挪用公物、公款、觸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
8、員工的懲處,書面警告3次等于記過1次,記過2次等于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雇。
9、經濟處罰標準:
9.1口頭警告一次,罰款50元。
9.2書面警告一次,罰款100元。
9.3記過一次,罰款500元。
9.4記大過一次,罰款1000元。
10、以上所有收取的罰金,全部轉入公司的《愛心基金》帳戶,用于公益事業。
第十二章 加班管理制度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將給予調休或支付加班費。
2、 加班申請
2.1加班人員在加班前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平時加班由部門領導批準,雙休日和節假日加班由分管領導批準。
2.2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2.2加班申請應于加班前交到人力資源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 加班考勤
3.1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考勤卡,記錄加班時間。
3.2若因特殊原因加班不能回公司打考勤卡,需由本人寫情況說明經部門領導簽字證明情況屬實,方可視作加班,否則不做加班處理。
3.3特殊或緊急情況處置可突破加班時間限制和常規程序,但須事后補有關手續。
4、 補休:
4.1 員工休息日加班,公司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員工補休;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公司支付加班工資。
4.2 公司部門經理級(含)以上管理人員加班不支付加班費,但可以享受補休。
第十三章 福利制度
1.休假
1.1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期間照常支付薪金。
1.2 職員轉正后可享受國家規定帶薪假期,包括:婚假、喪假、生育假。
2.社會保險
公司按當地政府規定為職員辦理社會保險。
3、醫療健康
3.1公司設有醫務室,員工在醫務室就醫可享受免費診病,藥費按醫務室規章制度執行。
3.2公司為保障職員的身心健康,每年將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4. 賀儀與奠儀
4.1賀儀
公司職員結婚、子女出生、子女入讀高等院校,公司都將致以600元賀儀。
4.2 奠儀
職員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不幸去世,公司將致以1000元奠儀。
5. 職員活動
職員均有機會參與公司內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體育鍛煉和娛樂活動,例如運動會、節日慶祝活動、郊游等。
第十四章 附則
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實施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3.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三
ABCD(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ABCD(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力資源管 理,明確人力資源工作職責及流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ABCD(集團)股 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 人力資源管理基本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德才兼備、量才使用,有 效激勵及約束。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管理權限及職責
第四條 董事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裁、董事會 秘書;根據總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裁、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 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第五條 總裁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總裁、財務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 員;總裁決定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第六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以及員工培訓、員工考 核、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 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三章 機構設置及編制核定
第七條 公司的機構設置及編制核定實行定崗定編定員管理。
第八條 公司機構設置及調整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方案,總裁審議通過后,報 董事會審議;公司人員編制核定及調整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方案,報總裁審議。
第九條 公司在確定職權和崗位分工過程中,應當體現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要 求。
第十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人才信息庫的建設與完善,掌握公司現有人員的 能力、業績及各崗位的需求等情況。
第四章 招聘與錄用制度
第十一條 招聘及錄用原則:
(一)定崗定編原則。
(二)直系親屬原則上不得在同一部門工作。面試考核人應回避本人親屬、朋友 的面試考核。
(三)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管理,用人部門可推薦但不得自行招 聘。
(四)錄用者須符合任職資格的基本要求(崗位說明書)。
(五)曾被公司違紀辭退、開除者不得再次錄用。自動離職者重新入職須經用人 部門負責人提出使用意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六)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人員不能錄用。
(七)公司人力資源部按崗位實際情況或用人部門要求,根據應聘者提供的資料 進行背景核實調查,調查結果發現有作假者,將不予錄用。
第十二條 招聘程序:申請-〉篩選-〉面試-〉審批-〉試用-〉轉正錄用。
第十三條 招聘審批權限按公司已授權權限執行。
第十四條 各級員工聘任程序:
(一) 總裁、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二) 副總裁、財務總監,由總裁提名,董事會聘任;
(三) 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由總裁聘任。
第十五條 試用與轉正
(一)新聘人員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二)試用期滿須進行試用考核,達到考核要求才能辦理轉正手續。如考核不合 格或經試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表現優異者, 可提前申請轉正評定,經權限人批準可提前轉正。
第五章 員工調崗制度
第十六條 員工調崗類型:晉職、平調、降職。
第十七條 公司可根據管理和業務需要對特殊崗位作定期輪調。
第十八條 調動原則:
(一)符合任職資格原則。調動人員符合擬調動崗位的主要任職要求。
(二)合理性原則:根據員工表現和能力,安排和調動合適崗位。
(三)員工調動必須經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調動手續。
第六章 員工培訓制度
第十九條 培訓分為入職培訓、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
第二十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安排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各部門負責崗 前、在崗、轉崗培訓。
第二十一條 每年初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各部門根據公司經營計劃、員工情況制 定年度培訓計劃。
第二十二條 對自行申請培訓、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訓等情形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 議,培訓協議作為勞動合同一部分。員工須遵守培訓協議約定,如違約則承擔相應賠償 及責任。
第七章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都必須與公司訂立勞動合同;退休返聘人員須與公司簽訂 勞務協議。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主管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部,其負責勞動合同的訂立、履 行、變更、解除、終止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 涉及技術、財務、采購、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對外公開信息的崗 位須簽訂員工保密協議。員工保密協議為勞動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十六條 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 人部門,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對以下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即時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事先 通知員工,亦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 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四)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 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經公司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 離職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 員工離職時應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離職及工作、財物移交手續。
第三十一條 員工應在辭職前30天提交書面《辭職報告》;若不按規定的時間提 出,或不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影響公司或部門正常工作的,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公 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符合員工獎懲制度開除情形的,公司有權開除員工,且無需事先通知 員工亦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員工未經公司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連續3天(含)以上的行為視 為自動離職。對自動離職員工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因工作未交接造成損失的,公司保 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員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員工與公司終 止勞動關系。因公司需要其繼續留任的擬退休員工,須經所在用人部門提議,經權限人 批準,在辦理完退休手續后可被返聘,但返聘人員應與公司簽訂勞務協議書,每次協議 有效期不能超過1年。
第三十五條 員工因違法、違規、人為因素造成公司損失的或違反約定的,應按規 定向公司支付賠償金。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員工離職時須向公司支付賠償金:
(一)員工離職不按規定提前書面提出,因工作銜接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二)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或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或競業限制,給公司造成損失 的。
(三)員工在專項培訓或福利約定的服務期截止日期之前離職的。
(四)員工違反其他約定,導致公司損失的。
(五)員工移交的財物短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
第九章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 公司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訂員工工時制度。員工具體上班時間以公 司公告及通知時間為準。
第三十七條 因工作及崗位需要制訂特殊工時及考勤制度的崗位及部門,可由用人 部門書面提出申請,權限人審批,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實施。
第三十八條 對遲到、早退、曠工的認定,以公司相關規定及通知要求為準,考勤 以有效的考勤記錄為準。
第三十九條 考勤記錄應及時準確、實事求是,如有因虛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將 對責任用人部門負責人、直屬上級和員工按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四十條 考勤是薪酬發放依據之一,各部門應重視及加強管理。公司人力資源 部負責督促、檢查各部門員工考勤工作。對考勤異常部門及個人應及時反映及按規定跟 進處理。
第十章 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 公司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年休假、產假、婚喪假等。
第四十二條 正常情況下,員工任何類別的假期須按公司流程得到用人部門負責人 事前批準,并到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確因特殊原因無法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應事前征 得主管領導同意,并于事后補辦手續。
第四十三條 公司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員工加班。確因工作繁忙需要員工加班的,用 人部門負責人應提前向公司權限人書面提出加班申請,并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原則 上安排員工一年內調休完畢。具體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 員工薪酬與考核制度
第四十四條 員工薪酬是指公司為獲得員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 及其他相關支出。包括:工資、獎金、津貼、保險、住房公積金、福利等。
第四十五條 員工薪酬為稅前收入,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四十六條 薪酬原則
(一)薪酬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平性、競爭力、激勵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則。
(二)在分配上符合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公司根據當期經濟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狀況決定工資水平。
第四十七條 分別采取以下四種不同類別制度:
(一)與企業年度經營業績及個人權責相關的年薪制;
(二)與崗位、目標績效相關的崗位績效工資制;
(三)與勞動定額相關的計件和計時薪制;
(四)與固定勞動范圍相關的固定工資制。
第四十八條 每月工資發放日期為下月15日發放,遇節假日則調整。
第四十九條 員工必須在每月發薪日前到財務部簽收工資單。如對工資有任何疑 問,須即時向用人部門負責人或公司人力資源部核查。
第五十條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一)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二)與公司簽訂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費用;
(三)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第五十一條 員工績效考核:
(一)績效考核目的: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公司員工的素質、能力及工作實績,使 員工的貢獻得到認可并提升員工的績效。
(二)員工績效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周期考核(月度、季度、年度等)。
(三)績效考核要素主要包括:業績、能力、態度。
(四)績效考核結果是確定員工晉升、調配、薪酬、福利、獎懲、培訓等人事決 策的客觀依據之一。
第五十二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及考核:
(一)公司董事會決定高級管理人員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二)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標準與方 案;負責審查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并對其進行年度考核;
(三)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公司高級管理 人員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第五十三條 離職員工按公司規定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可領取離職前未結算的工資。 未按手續辦理離職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并停放工資直至員工辦理相關手續后發放。
第五十四條 公司實行薪資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故意打聽、攀比、議論他人工 資情況。管理者和員工有義務對自己或他人的工資進行保密,凡違反本規定,將按公司 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五十五條 福利:按國家、地方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包括但不僅限于:繳納 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員工節假日福利等,具體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員工獎懲制度
第五十六條 目的:為表彰先進,樹立良好工作作風,鼓勵員工積極向上,規范員 工職業行為及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管理秩序。
第五十七條 獎懲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有依原則:獎懲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等。
(3)結合原則:獎勵以物質鼓勵與精神鼓勵相結合,懲罰以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4)分明原則:有功必獎,有過必罰。
(5)適當原則:功獎相稱,過罰相當。
(6)時效原則:獎懲要及時,必須要有激勵和教育效果。
第五十八條 員工被處罰時,若存在領導責任的,應同時追究其上級領導責任, 給予連帶責任處分。
第五十九條 獎懲結果作為員工年度考核依據之一。
第十三章 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條 員工人事檔案的主管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部,確保資料保密、手續完 備并及時歸檔。
第六十一條 員工檔案資料不外借。因特殊情況確需外借,須權限人批準。
第六十二條 查閱檔案按下列規定:
(一)查閱人事檔案須經公司權限人審批同意;
(二)查閱檔案時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檔案管理人員陪同方可查閱;
(三)查閱檔案中,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
(四)嚴禁涂改、圈劃、撤換檔案資料。
第六十三條 員工本人保證提供及填寫的資料屬實,以后如有變更個人資料員工有 義務及時(最遲不超1個月)提供書面資料給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如有虛假或隱瞞, 后果自負,并自愿接受公司相關處理意見。
第十四章 附則
第六十四條 各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參照本《制度》執行。具體實施細則由公 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執 行。
第六十六條 本《制度》從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開始執行。
第六十七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授權公司人力資源部草擬、修訂及解釋。
4.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四
為加強工作人員的組織性、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務態度,增強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制定違犯勞動紀律的處理規定。
1.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串崗、不脫崗、不擅離職守和曠工,確有急事需要臨時去處理的,必須向科主任或護士長請假,否則按照擅離職守的規定處理。違犯本條規定的,遲到或早退1分鐘,扣發績效工資10元,扣科室績效工資30元,扣科室考評分2分,每超過1分鐘按相同標準累加,科室考評分扣完為止。超過30分鐘以上(含30分鐘)按曠工1天處理。科內有1人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3次以上(含3次)則扣本人當月績效工資,扣科室當月一半績效工資,扣科室考評分10分;串崗、脫崗者按照遲到或早退規定執行;當月曠工或擅離職守1天者,扣本人當月績效工資,扣科室當月一半績效工資,扣科室考評分10分;兩天者再扣本人下月績效工資,扣科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扣科室考評分20分。累計滿3天者再扣本人當月工資,扣科室考評分30分;超過10天者按國家規定予以辭退。
2.工作時間應衣帽整齊,掛牌服務,態度和藹,禮貌待人。不準酒后上崗、嬉笑打鬧、喧嘩、干私活、吃零食、打牌、下棋、玩游戲、看非業務書籍、帶孩子等。違犯本條規定的,發現一次,扣發本人績效工資50元,扣科室績效工資300元,扣科室考評分5分。吵架、打架人員視情節輕重另行處理。
3.各科室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管財、物、藥品等重點科室,除工作原因外,嚴禁非本科室人員進入工作崗位。違犯本條規定的,發現一次,扣本人績效工資100元,扣科室主要負責人50元,扣科室績效工資300元,扣科室考評分2分。
4.嚴格執行排班和交接班制度,不準擅自替班和更改值班時間。發現一次,扣本人績效工資100元,扣科室績效工資300元,扣科室考評分5分。
5.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各科室指派專人負責考勤登記,逐日記錄考勤情況,以備對照檢查、核實。每月的考勤情況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于下月5日前報送人事科。(請假由科主任或護士長辦理手續,銷假由本人辦理手續。)凡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請、銷假手續或每月五日前未將考勤情況報送人事科的,發現一次,扣本人當月績效工資,扣科主任或護士長當月績效工資100元,扣科室考評分10分。
6.臨床醫生門診值班情況按照院政辦字[20xx]1號《臨床醫生門診值班制度》文件規定執行。
7.勞動紀律檢查小組和各行政查房小組每月對全院考勤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抽查兩次以上,并認真核實、統計,將檢查結果通知財務科和核算辦,作為工資及績效工資的兌現依據。
5.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節組織管理
一、組織管控管理
(一)根據公司戰略發展規劃和內外部環境變化的要求,綜合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管控模式、權責體系及組織架構的適用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視,并根據評價結果提出相應的優化建議和方案。同時公司各部門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提出本部門組織架構、授權調整的優化建議。綜合管理部組織相關部門對組織優化建議進行研討和評估,最終經董事會審批通過后發布執行。
(二)對于下屬項目公司內部的崗位設置及部門內授權調整由相關管理層和公司自行負責,綜合管理部可提供相應的意見和建議,并對調整結果進行備案。
二、組織管理文件
基于公司發展需要和管理精細化的要求,為明確劃分日常經營管理中的權責關系,已編制《某某公司授權體系》作為組織管理的基本文件,授權體系經董事會審批后由綜合管理部發布實施,并根據組織架構及權責調整情況對授權體系及時進行更新。
當審批流程修訂涉及部門權責調整時,經相關職能部門和總經辦評審通過后方可發布實施。
三、支持性文件
(一)某某公司授權體系
第二節人員編制說明
一、基本規定
(一)各部門組織架構及崗位設置、崗位配置標準及方案統一由董事會審批確定。
(二)某某公司編制管理統一由綜合管理部統籌。
二、人員編制規范
1
2
根據公司階段性發展策略和重點,綜合管理部可根據實際需求調整在崗人員配置標準,經公司董事會審批同意后執行。
三、人員編制管理
(一)編制確定:
1.公司總編制人數確定,應提報至綜合管理部、總經理審核,由董事會審批同意后執行。
2.下屬項目公司總編制范圍內各部門具體編制方案及調整由下屬項目公司各部門提案,下屬項目公司總經理審批,某某公司綜合管理部備案。
(二)編制監控
1.某某公司:由綜合管理部與各部門每半年度對各部門人員編制現狀進行總結和梳理;
2.下屬項目公司:綜合管理部每月對下屬項目公司人員編制現狀進行復查和核對,超編單位和項目給予處罰,并按照要求進行人員優化、跨區域調配、集中培訓等方式進行調整,使人員總量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三)編制調整:公司各部門和下屬項目公司的具體編制規范在編制標準未變化的情況下原則上不予調整,如需調整,應列明理由并準備相關資料(崗位說明書、組織架構等)逐級報至綜合管理部和總經理、董事會審批后確定。
第三節人事管理權限
一、人事任免權限
(一)公司發文任免范圍:
某某公司:部門負責人(總監級)及以上人員;
二、人員調動原則
(一)員工如個人意愿申請調動的,必須征得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方可到意向部門面試。員工不可憑個人主觀意愿頻繁申請調動。
(二)各部門、各項目公司之間不得進行非正當人才競爭,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希望調配人員,應先向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建議,并充分尊重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及員工本人意見再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三、績效考核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級、下屬項目公司負責人績效考核方案和實施,由綜合管理部提案,對考核方案及結果負責,公司總經理審核,董事會審批。
(二)公司總監級及以下崗位績效考核方案和實施,由公司綜合管理部提案,公司總經理審批;
四、薪酬激勵管理權限
(一)公司每年將根據市場環境及公司運營狀況、市場年調薪率、員工個人績效、員工整體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統一的調薪計劃,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二)公司年度激勵獎金分配方案由公司綜合管理部提案,總經理審核,董事會審批。
第四節招聘管理
一、目的
針對公司、下屬項目公司確定招聘管理流程,以規范公司招聘與配置管理體系、提高招聘效能,進而健全人才選用和供給機制。
二、招聘職責與權限
(一)職責界定
公司及下屬項目公司綜合管理部根據職級體系分別按相應權限承擔招聘職責。
1、某某公司綜合管理部
(1)綜合管理部為公司招聘管理工作的組織指導部門,負責公司各部門人員招聘的組織、協調和落實工作。
(2)負責公司重要或大型的招聘活動方案的制定和監督實施,如校園招聘。
2、下屬項目公司
負責本項目公司人員招聘的組織和落實工作、并實施所在區域內的校園招聘。
3、各業務部門是招聘管理工作的配合部門。
三、招聘環節管理
所有面試工作由各公司綜合管理部按規范流程組織,用人部門必須嚴格按流程執行。面試流程結束,完成背景調查工作后,由主辦綜合管理部辦理相關手續,下達錄用通知。嚴禁用人部門私自與候選人承諾薪酬。否則,取消候選人錄用資格。
(一)招聘實施管理流程
1、招聘渠道管理
(1)招聘渠道包括:內部競聘、內部推薦、網絡招聘、媒體、現場招聘會、校園招聘及獵頭合作等方式,招聘工作的開展應合理使用招聘渠道,控制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招聘流程
(1)信息發布
1)根據審批通過的招聘計劃展開招聘工作,對外發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中需明確說明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要求);
2)在獲取候選人時,優先使用人才庫查詢、內部推薦渠道。
(2)簡歷篩選溝通
1)招聘人員依據應聘者簡歷的基本條件、工作經驗和業績、專業技能、跳槽頻率及職業發展趨勢等因素對應聘者做出初步篩選;
2)通過簡歷篩選的應聘者,由招聘人員進行電話溝通,確認基本信息(溝通要點:說明公司目前空缺職位信息、簡歷疑點確認、主要工作經歷、求職動機、薪資組成、薪資期望等,同時給予應聘者了解公司的機會),初步評估崗位匹配度,對是否安排面試做出判斷。
(3)面試組織
1)在面試環節開始前,面試官需:
ü熟悉需求崗位的工作職責及崗位要求;
ü認真閱讀應聘者的人才信息登記表及個人簡歷。
2)為體現對每一位應聘者的尊重,總監級及以上崗位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得少于30分鐘,其他級別崗位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得少于20分鐘;面試安排次數不能超過4次。
3)初試環節
ü參照招聘職責與權限規定,確定初試參與面試官;
ü如有需要可根據需求崗位專業要求對應聘者進行專業水平測試。
4)復試環節
ü參照招聘職責與權限規定,確定復試面試官,應提前預約安排好面試官時間;
ü復試應重點考察應聘者的專業技能、關鍵歷練、通用能力及管理素質。特殊情況下,初試與復試可合并進行。
5)面試結果反饋
所有參加面試的應聘者,無論最終錄用與否,都須在1周內給予正式回復。通過面試者應及時反饋并進行錄用溝通。
6)薪酬溝通
在應聘者通過所有面試環節后,由招聘負責人負責薪酬溝通,定薪標準參照公司薪酬管理體系執行。
7)背景調查
ü應聘者背景調查是招聘的必要環節,招聘人員須對所有通過終試并確定錄用入職意向的候選人開展背景調查并填寫《應聘人員背景調查表》附件;
ü背景調查應著重關注候選人近三家任職公司的工作經歷、職業操守、工作口碑及離職原因等信息;
3、錄用程序
(1)錄用審批權限
ü所有新員工入職,均應首先通過《員工錄用審批表》(附件);
ü總監級及以上職位人員入職,由綜合管理部提報,總經理審核,董事長審批;
ü副總監級及以下職位人員入職,由項目綜合管理部提報,總經理審批;
ü離職返聘人員的錄用權限在原錄用權限上提升一個審批等級,經理(含)以上級別人員返聘須事先報備綜合管理部;
ü為節省人力和規范實習生使用,實習生招聘需求需報備至綜合管理部,但實習生轉為正式員工需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嚴禁未經公司審批私自轉為正式員工;
ü公司特殊項目或崗位根據公司最新發文規定執行。
4、人才庫管理
1)綜合管理部在做好缺編崗位招聘的同時,應及時將所有候選人的簡歷及信息資料分類管理,及時更新溝通記錄及面試記錄,以達到人才信息的有效共享;
2)綜合管理部應建立人才檔案庫管理,所有應聘者資料(《應聘人員登記表》(附件三)、《面試意見評估表》(附件四)
3)對于符合我司錄用要求但因各種原因短期無法入職的人員,納入儲備人才檔案庫單獨存檔;
4)綜合管理部要做好人才儲備工作,以滿足需求崗位前置招聘、縮短招聘周期的目的。同時,應儲備關鍵核心崗位優秀人才并及時導入人才庫,做好關鍵人才動態維護記錄,提升關鍵崗位招聘效率。
5、雇主品牌建設
1)所有招聘宣傳資料必須與公司品牌最新公布資料一致;
2)打造專業化、職業化的面試官形象;
3)開展專場招聘會或其他與招聘相關的大型活動前,須制定活動方案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四、招聘費用管理
(一)綜合管理部根據年度戰略規劃編制公司年度招聘計劃及預算。
(二)綜合管理部應嚴格控制招聘預算,降低人均招聘費用;招聘費用應分類建立臺賬。
五、招聘效果評估
招聘效果評估主要從應聘比、錄用比和招聘完成比等三個方面進行。
(一)應聘比=應聘人數/計劃招聘人數*100%
(二)錄用比=錄用人數/應聘人數*100%
(三)招聘完成比=錄用人數/計劃招聘人數*100%
第五節培訓管理
一、總則
(一)目的
1.公司通過組織各類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實現企業戰略目標。
2.幫助員工制定適合自身發展的職業生涯規劃,促使員工不斷學習成長,激發員工潛能,做到員工與企業的雙贏。
結合公司業務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員參與,重點提高,講究實效,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二)職責
1.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培訓的總體規劃和公司級培訓的組織實施,并協調和監督各部門的計劃實施、資料存檔以及本制度的執行。
2.各下屬項目公司負責本單位內部培訓的組織實施記錄與資料存檔。
二、培訓的對象及分類
(一)培訓對象:公司全體員工均為培訓對象。
(二)培訓類別
為方便管理,本制度將員工培訓按照培訓的組織實施機構(或方式)的不同分為內部培訓和在職學習兩大類;按照培訓對象和培訓目的的不同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專業技能培訓、轉崗和晉升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和公共類培訓。
1.內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內部培訓是指公司組織員工集中上課、戶外訓練的培訓活動,由內部培訓負責人,內部培訓師/外聘培訓講師講課、教練指導,或采用觀看視頻、錄音方式上課等。
2.在職學習
本制度所稱在職學習是指根據發展需要經公司批準的包括各類學歷教育、研修班、參觀考察、崗位資格培訓等需要到外部培訓機構(院校)參訓的培訓。
3.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目的:使新員工迅速了解公司狀況、融入工作環境,知曉在本公司最基本的行為準則和各項規章制度與業務流程。
(2)培訓內容:公司企業文化及各部門的基本情況,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培訓責任人: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及部門負責人。
(4)培訓方式:個別溝通或集中上課。
(5)培訓記錄:企業文化及規章制度考試、《培訓簽到表》。
4.專業技能培訓
(1)培訓目的: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水平和專業技術職稱資格。
(2)培訓內容:財務管理、工程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綜合管理部管理、成本預算管理、營銷管理等。
(3)培訓責任人: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
(4)培訓方式:在職培訓、內部培訓。
(5)培訓記錄:考試考核、獲取資格證書。
5.轉崗和晉升培訓
(1)培訓目的:使員工適應崗位需要
(2)培訓內容:崗位技能培訓
(3)培訓責任人: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
(4)培訓方式:內部培訓
(5)培訓記錄:考試考核
6.管理技能培訓
(1)培訓目的: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
(2)培訓內容:根據公司的管理需求和管理者的能力狀況確定具體的培訓內容。
(3)培訓責任部門:綜合管理部
(4)培訓方式:在職培訓、內部培訓
(5)培訓成果記錄:課堂作業、考試成績、培訓結業證書
7.公共類培訓
公共類培訓涉及公共類、通用性的培訓,綜合管理部牽頭制訂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各部門配合實施及提出需求。
三、培訓計劃管理
(一)制定培訓計劃
1.培訓計劃的制定必須密切圍繞公司戰略與當前階段的需求,以實用性、有效性和針對性為公司培訓管理的根本原則。
2.制定培訓計劃前,需進行培訓需求調查,填寫《培訓需求調查問卷》,依據員工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
3.培訓計劃需報綜合管理部審定,報總經理批準。
(二)實施培訓計劃
1.培訓組織者根據培訓計劃做好培訓前的準備工作,聯系老師、場地,發放通知,準備培訓資料等。
2.培訓組織者做好培訓考核記錄。
3.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參加培訓的人員填寫《培訓效果評估表》,或聽取學員的反饋意見。
(三)匯總培訓記錄
1.記錄整理:每次培訓后綜合管理部要對以下培訓記錄進行整理:《培訓簽到表》、考核試卷(如果考評方式采用試卷式)、《培訓效果評估表》及其它培訓產生的資料。
2.培訓總結:結合培訓目的,綜合培訓效果及學員評價,對培訓進行全面總結,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培訓計劃完成情況、培訓滿意度得分、培訓效果如何及改善措施等。
四、培訓費用管理
培訓費用定義:
1.本制度所稱培訓費用指因培訓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如內部培訓的教材、器材的購置、內部培訓師費用;外部培訓的報名費、考試費、資料費、學費、差旅費(含交通費、住宿、餐補)或公司安排車所產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
2.培訓費用的使用原則: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
3.培訓費用的報銷原則:培訓結束后1個月內進行結算并報銷,超過期限不予報銷。
五、培訓紀律
(一)培訓組織紀律
1.培訓組織責任人應在開課前達到培訓地點,并在培訓課前做好培訓教材、教具、器材,培訓評估資料等的準備工作。
2.參訓人員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并簽到。
(二)課堂紀律
參訓人員、培訓組織責任人在課間應關閉手機鈴聲或調為靜音模式,不準在講課時間打(接)電話,有妨礙他人聽課的行為。
(三)考勤紀律
準時參加培訓簽到,因特殊情況需缺課的,應經培訓組織負責人同意后,辦理請假手續。
第六節入職及異動管理
一、新員工入職管理
(一)擬錄用人員須經所屬公司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終審人批準錄用,醫院體檢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
(二)所有員工均須到綜合管理部辦理入職手續后,方可到部門正式上崗;部門安排尚未辦理入職手續的人員提前上班,該員工在錄用部門工作的一切費用支出、勞動糾紛、工傷事故賠償或經濟補償金,由錄用部門第一負責人承擔。
(三)綜合管理部按新員工入職管理流程為離職返聘員工辦理入職手續。
(四)所有新入職人員在報到時須提交以下文件和資料以便綜合管理部建立員工檔案:
1.個人簡歷紙質版1份;
2.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3.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1份;
4.最高學歷(資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1份;
5.三甲醫院的體檢報告;
6.由原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原件。
(五)員工填寫《員工入職聲明》,對所提供信息及入職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所提供信息出現任何不真實的公司將取消錄用資格。
(六)對于任何個人信息的變更,包括身份證更新、學歷、地址、婚姻狀況、子女出生以及其它相關信息,員工有責任在七天之內通知所屬公司綜合管理部,以確保與個人有關的各項權益。
(七)綜合管理部在審核新員工提交的入職材料后,由招聘條線安排專人帶新員工認識公司辦公區域及辦理相關指紋錄入手續、辦公用品領用手續。
(八)各綜合管理部將新員工的《應聘人員登記表》、《員工錄用審批表》及其他入職資料進行匯總,并制作相關檔案目錄,進行歸檔管理。新入職員工與離職員工檔案應做區分管理。
(九)由部門負責人為新員工指定入職引導人,讓新員工快速適應新環境、開展工作,為其提供相應的引導或幫助。
(十)新員工入職用人部門須對新員工提供:
1、部門有關制度、管理規定;
2、所在崗位要求的技能標準;
3、所在崗位工作流程和業務指導;
4、本團隊內人員介紹及業務協調等。
二、試用與轉正管理
(一)公司確認錄用員工后,在員工辦理入職手續第一日起,即進入員工試用期,試用期限根據勞動合同簽訂的年限而定,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可申請提前轉正。
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規定并且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員工試用期限規定如下:
(二)新員工在試用期間請假在三天(含)以上,其試用期時間相應延長。
(三)公司及下屬項目綜合管理部應對新員工試用期情況進行跟蹤了解。
(四)新員工試用期內有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公司可立即終止勞動合同:
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有違法行為的;
2.被核實提供虛假簡歷的;
3.泄露公司機密,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
4.公司認為試用期不符合本崗位任職資格要求的。
(五)試用期轉正考核
1.試用期內員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其進行入職指引、入職培訓、出勤情況監督及考核,用人部門第一責任人須對其進行崗位技能、工作績效、工作責任心、勞動紀律等綜合業績評估考核;
2.新員工試用期滿十五天前,由綜合管理部通知員工辦理轉正手續,員工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組織用人部門對新員工進行轉正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包括以下四種情況:
a)考核評估優秀,提前轉為正式員工;
b)考核評估合格,按期辦理轉正手續;
c)有待觀察,延長試用期;
d)考核評估不合格,即時辭退。
(七)試用期考核評估合格,經所在部門、綜合管理部及分管領導審批后執行轉正。
(八)對于需要延長試用期的員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通知,并在試用期延長期滿前重新組織考核評估。
(九)對于需要終止試用期的員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通知,并按流程辦理離職手續。
三、異動管理
異動種類:指調動、晉升、降職等。
(一)員工調配原則及要求
1.公司提倡人盡其才,充分發揮員工的能力和潛質,重視員工與企業的共同發展;在滿足工作需要、相互協商、雙方自愿的前提下,員工可有序流動;
2.公司根據企業發展需要而組織的內部競聘,由公司統一安排。
(二)調動:包括員工跨部門或跨公司間的工作崗位變動。
1.員工如個人意愿申請調動的,必須征得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方可到意向部門面試。員工需有踏實的工作作風,并對自己的職業發展有清晰的定位,憑個人主觀意愿頻繁申請調動的行為是公司所不允許的;
2.各部門之間不得進行非正當人才競爭,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希望調配人員,應先向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建議,并充分尊重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及員工本人意見;
3.跨部門之間調動的工作流程
(1)公司有關部門提出調崗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協調,取得調入與調出部門負責人的同意后,由被調動人員提報《員工崗位異動審批表》,報雙方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綜合管理部、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和調動手續。
(2)員工本人提出調崗的,由本人提出書面調崗申請,經所在部門領導同意后,提報《員工崗位異動審批表》,并報所在部門負責人、調入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同意后,報綜合管理部、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和調動手續。
4.跨公司之間調動的工作流程
經調動雙方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所在公司總經理同意后,由異動人員原所屬綜合管理部提報《員工崗位異動審批表》,啟動調動申請流程,經調動雙方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所在公司總經理同意,按審批權限審批。
5.調出部門負責人在調職員工正式調動前須確認調職員工工作、相關辦公用品(車輛、電腦、辦公室鑰匙等)是否交接完畢。要求調職員工制作工作交接單,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重點工作經驗積累、詳細的待辦工作項及進度、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工作相關的文件資料等。
6.由財務人員確認調職員工的借支款項、預付款已清算。如未清算則要求員工清算。
7.調出公司綜合管理部確認調動交接手續辦理完畢后,將員工檔案封好,于2個有效工作日內將員工檔案轉入調入公司綜合管理部。
8.申請調動到特殊工種工作崗位的,需持有《特種作業上崗證》,并在調動申請審批時經綜合管理部和擬調入部門對其進行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9.公司各級員工均有責任配合公司的整體需要,無條件接受公司調動指令。各級公司領導、綜合管理部在決定做出員工調動時,應綜合考慮工作需要、員工個人意愿和所在部門意見。所有人員調動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確保員工在公司內有序、合理流動。
(三)晉升、降職
1.晉升:是指公司管理職務或技術職務的提升聘任過程。
2.降職:是指公司管理職務或技術職務的降職聘任過程。
3.晉升和降職的審批流程:
(1)公司部門負責人(總監級)及以上人員晉升/降職由綜合管理部提報《員工崗位異動審批表》,總經理審核、董事會審批。
(2)公司部門負責人(總監級)以下人員晉升/降職由部門負責人提報,經分管領導、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四、離職管理
(一)員工主動離職,須提前30天(試用期內提前3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員工親筆簽名的辭職申請,需部門負責人簽批(原件交離職單位綜合管理部存檔)。公司不接受任何經電話以及同事或親友口頭轉達的辭職申請。
(二)員工被動離職,綜合管理部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書時應明確該員工須完成工作交接的時間、要求以及各項離職手續等相關事宜。因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違紀、重大過失等),部門須提交員工違紀犯錯的詳細經過,由證明人和員工本人簽名確認;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崗位撤銷、不符合崗位要求、試用期不合格等),部門須提供相應證明。
(三)員工提出離職時,用人部門負責人或主管應與員工進行面談,部門經理級以上員工離職綜合管理部必須參與離職面談。
(四)確定離職事項后,由員工或部門發起離職流程,由離職單位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終審人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五)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在離職通知期內應正常工作。
(六)如未經批準即離崗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根據國家勞動法規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離職人員有義務離職前需配合所屬部門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完成工作交接和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與調職手續相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接內容:
1.辦公設備及物品交接:交還所有的公司文件資料、辦公設備及其它辦公物品;
2.工作內容交接:向指定的同事交接具體工作事項;
3.財務賬目清算:結清公司賬目,歸還個人借款;
4.公司第一負責人、下屬項目公司第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還須離任審計。
5.營銷、投融資等與外部門客戶接觸緊密的崗位員工離職時,所在部門須知會往來客戶,確認無未盡事宜。
(八)如合同中約定了違約或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條款的,員工離職必須約定支付有關費用的時間。
(九)如未辦理離職手續,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公司將保留追究離職員工及聘用公司的法律責任和賠償經濟損失的權利。
(十)離職工資待辦理完離職手續后,與公司其他在職員工的工資同時發放,不另提前線下發放。離職證明待辦理完離職手續后由離職單位綜合管理部開具。
第七節薪酬福利管理
一、適用范圍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二)公司勞務派遣人員不適用于本制度。
二、薪酬理念
(一)以崗位定薪:堅持薪酬與崗位價值、經營責任和風險相統一;
(二)以市場定薪:堅持內部公平性與市場競爭性并舉,在統一調控基礎上,適當考慮各城市之間經濟水平、薪資標準的差異性;
(三)以績效定薪:基于對公司業績的貢獻度建立差異化的激勵機制,體現“高貢獻、高回報”的原則;
(四)以能力定薪:同一崗位級別的員工,能力表現不同,薪酬也相應體現差異;對于核心優秀人才,可以突破公司薪酬等級范圍。
三、薪酬級別及薪酬結構
(一)薪酬級別
1.公司對所有崗位價值進行評估,并建立了公司的崗位級別體系。綜合管理部根據各職位的評估結果,評定相應職級,確定相應的薪資等級,并依據任職者能力,由直接上級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部審核,認定相應的薪資等級。
2.公司的薪酬級別與崗位級別一一對應,標準工資的確定依據職位評估的結果。結合公司職級實際情況,崗位薪資等級共分5級,每級分不同薪點。
(二)薪酬構成:員工的總薪酬構成包括標準工資、利潤獎金、福利。
1.標準工資:付薪的基礎是崗位價值,同時參考員工的學歷背景、工作年限、勝任能力等因素綜合決定。
標準工資包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具體參見《標準工資等級表》。
(1)基本工資為員工的固定工資,不參與月度的績效考核。
(2)績效工資分為月度績效工資、節點進度績效獎金。
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額度依據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節點進度績效獎金為公司根據開發和銷售的項目關鍵性節點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節點進度獎金的發放額度。
2.利潤獎金:公司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和員工年度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本年度利潤獎金的發放額度。
具體參見各激勵管理辦法。各下屬項目公司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的專項激勵在公司獎金池中計提。
3.福利:主要包括法定福利,以及其他補充企業福利。
四、員工新入職定薪
(一)主要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職級,對同一職級員工根據教育背景、工作經驗、人才市場稀缺情況以及招聘評估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勝任能力等因素確定薪檔。由綜合管理部與部門負責人嚴格按照本薪酬體系的年目標總薪酬標準定級、定檔、定薪,并按入職相關流程審批。
(二)試用期薪資原則上按正式薪資的80%執行。
五、員工崗位變動的薪酬管理
每年將根據市場環境及公司運營狀況、行業人才供求情況、社會通貨膨脹率、市場年調薪率和政府相關指導意見、員工個人績效等因素制定統一的調薪計劃,經公司批準后執行。
(一)崗位晉升:崗位晉升指崗位往上調整,崗位及職級原則上應逐級晉升。員工崗位晉升時調薪,原則上薪資最高可往上調整2個檔位,調整后新標準不得超過該崗位級別的最大值。
(二)降職降薪:員工因降職導致薪酬調整,由部門提出調薪建議,調整后就近套入相應薪級及檔位。
(三)員工調動:原則上員工平級調動時,統一不調薪。
(四)員工薪資變動生效日期:同一員工一年內原則上調薪次數最多不超過2次,每次薪資調整時間最少間隔6個月。
(五)年度調薪時間:年初調薪,每年1月;年中調薪,每年7月。
六、薪酬發放
(一)標準工資按月發放至員工工資卡中。
1.薪酬的計算周期為每個月的1日至該月的最后一日,并于次月的15日支付,如遇休假日則提前。
2.由員工承擔的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由公司從員工每月工資中代扣代繳。
3.因計算錯誤或業務過失造成員工薪酬超領時,員工應立即歸還超出額,否則,公司有權在下月發放薪酬時直接扣除該超出部分;因計算錯誤或業務過失造成員工薪酬不足時,公司應立即補足該不足部分,或經員工同意,在下月發放薪酬時予以補發。
4.公司員工薪酬的計算公式為:
薪酬=標準工資+補貼-社保/公積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其它應扣款
(二)員工年終利潤獎金
1.年終利潤獎金按在職天數折算,員工一個自然年度內事假或病假累計達1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減去事假、病假天數折算在職天數。
2.員工在年終利潤獎金發放前離職的,一律不予發放年終獎金。
3.調崗員工的年終利潤獎金由現任職部門及公司核發。
4.以上薪酬及其標準均為稅前薪酬。個人勞動所得應根據國家規定在工作所在地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依法從員工薪酬收入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5.激勵獎金的發放具體參見各激勵管理辦法。
七、薪資溝通
(一)調薪或獎金分配經審批完成后,各部門負責人需與員工進行一對一溝通,不得委派任何下級主管或員工代行溝通。在薪酬數據未經審批前,不得向員工輸出;但必須在薪資發放前溝通到下屬,以保證時效性。
(二)個人薪酬需嚴格保密,任何薪資知情人員及員工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傳播和談論薪金事宜,一經發現并經調查屬實,情節嚴重者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八、各類補貼
1.高溫降暑補貼
每年根據國家政策,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對于每年的6-10月給予高溫條件下作業的`員工(工程一線人員)發放高溫降暑補貼。具體標準為:100元/人/月;
符合享受高溫津貼條件的公司員工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統一申請,綜合管理部審核并報總經理審批后隨工資發放。
2.出差補貼
詳細參見公司《出差管理規定》。
3.話費補貼、交通(燃油)補貼
根據工作需要,部分崗位給予一定的話費補貼、交通(燃油)補貼。
九、福利管理
(一)重大節日發放賀禮或過節費
公司每逢佳節(新年開年、端午節、中秋節、春節)來臨之際,為表達公司對員工的節日祝賀及慰問,公司將根據經營情況,發放節日禮金或禮物。
(二)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
按照國家及地方政策規定,公司為正式員工繳納社會基本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大病醫療互助金,其中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全部由公司繳納,員工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公司每月代扣代繳。
(三)公積金購買
根據《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結合公司目前情況,擬定分層級固定基數辦理繳納,繳納比例為玉林市住房公積金要求平均繳費比例10%(最高為12%),計算公式如下:
月實際繳納額度=公司繳納部分(員工繳納基數*10%)+員工繳存部分(員工繳納基數*10%);
1、各層級購買基數如下:
2、往后符合購買條件的人員按相應層級基數辦理;
(四)賀儀禮金
在企業服務滿半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以下賀儀禮金
1.結婚賀儀:發放對象為符合法定結婚條件,初次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員工,向綜合管理部提供結婚證書(6個月內有效),公司以主動關心員工的活動形式提供員工結婚禮金人民幣500元。
2.生育賀儀:員工按國家政策規定生育,首次子女出生時,向綜合管理部提供小孩出生證(6個月內有效),公司以主動關心員工的活動形式提供禮金人民幣500元。
3.奠儀:員工直系親屬去世(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公司以主動關心員工的活動形式發放慰問金人民幣500元。
(五)慰問關懷
1.傷病慰問:員工因病或者工傷住院,公司以主動關心員工的活動形式發放慰問金人民幣500元。
2.生日慰問
為更好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懷與關愛,公司每月為當月生日的員工組織一次生日聚會,并為每位員工發一份生日賀卡及禮品。
3.員工體檢
員工入職時須提交常規體檢報告,為保證員工身體健康,公司每年組織全體員工免費體檢一次,按每年每人不超過1000元標準執行。
(六)其它福利
1.免費提供工作餐
工作日公司為員工免費提供一餐工作餐。
2.員工文體活動
為更好加強公司各部門交流與溝通,增強團隊凝聚力,倡導健康、運動的企業文化,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一些文體類活動。
3.團建
各部門可定期組織部門團建活動,費用標準為50元/人/月。
第八節考勤與請休假管理
一、適用范圍
(一)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二)因所從事的工作以及下屬項目公司所在區域的差異,需特殊處理的,則根據當地的勞動法規和實際情況在本制度的框架下進行細化。
二、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對本級的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負具體落實執行之責。
公司中高管理層要熟知考勤管理規定,以身作則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督促、管理本部門內員工的出勤及休假,如實反映員工出勤情況,并快速審核本級或本部門內員工的各類請假、休假、外出申請,給予員工準確回復;要對本級或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三、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公司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和工作需要,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綜合工時工作制。
1.公司實行7小時標準工時制(適用于行政班),工作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時間調整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二)考勤登記
1.考勤登記要求:除不定時工時制人員外,公司每位員工(含各部門負責人、總監及以上人員)在正常工作日均需自行、準時打卡簽到,上下班各打一次方為有效,如無打卡記錄亦無相關核銷單視為曠工處理。
2.因公外出者需在外出前在釘釘發起填寫《因公外出》,經直屬領導審批確認后備案至綜合管理部,無審批記錄的按曠工處理。
(三)考勤規定
1.遲到、早退:考慮到交通等不可預見的原因,公司允許員工單月遲到累計在十分鐘以內;遲到累計時間在十分鐘以外時:
遲到(早退)時間≤30分鐘,處罰20元;
30分鐘<遲到(早退)時間≤60分鐘,按曠工半日處理;
遲到(早退)時間> 60分鐘,按曠工1日處理。
(2)當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從第四次起按罰款的2倍扣罰,以此類推。每月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5次)以上,當月在遲到/早退罰款外扣除人民幣200元。并由公司主管領導約談,綜合管理部予以通報批評,約談后屢教不改者考慮換崗或者勸退。連續三個月每月遲到5次(含5次)以上直接作降薪或開除處理。
(3)員工因考勤機故障或指紋原因(受傷、脫皮等)無法考勤的,應于當天到崗后及離崗前到所屬公司綜合管理部進行登記。
(4)遇臺風、暴雨、大霧、重大地質災害、重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時,由綜合管理部根據實際情況報備總經理請示批準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遲到早退扣款。
2.曠工:
(1)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休假者;未事先書面申請獲得領導同意,無故不上班,或謊報請假理由經查實的;
2)假期已滿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獲批準的;
3)工作中不服從分配,拒絕接受任務,消極怠工經教育無效的;
4)因打架、毆斗致傷,拘留逮捕,或由此不能上班的。
(2)曠工處罰:
1)曠工當日無薪,曠工1天按2倍日工資標準給予負激勵;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2天(含),或者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曠工超過3天(含)的,按嚴重違紀處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給予任何補償。
3.全勤獎:當月在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內考勤無遲到、曠工、請假扣款或未核銷的漏打卡記錄的,視為全勤。月度全勤員工享受100元的全勤獎勵。
(1)當月正常調休、婚假、陪護假、工傷假、年休假,不影響全勤獎的考評。
(2)凡出現事假、病假、產假假期的,當月取消全勤獎。當月入職或離職員工因出勤不滿全月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四)加班管理
1.加班定義
(1)加班是指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計算,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
(2)員工加班應提前在釘釘發起加班申請,部門負責人及以上領導審批同意后,備案到綜合管理部。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自愿加班,無加班補償。有效加班時間按照實際打卡時間為準。
(3)加班時間以1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不計入加班時間。中午休息時間不計算加班。加班時間不滿半小時的,不計;超過1小時不滿2小時的,按1.5小時計,滿2小時按2小時計,依此類推。
(4)副總監及以上崗位享受總監級別待遇人員,因屬于高級管理崗位,故不享有加班的福利待遇,但每月可享受1天帶薪事假福利。(該事假不影響全勤獎)
(5)投融、營銷享受傭金體系的員工不計入加班。
(6)員工開會、培訓、應酬、出差期間不計加班。
(7)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遲的時間不計加班。
2.加班補償:
(1)平時零星加班以及法定假日、周末加班或因公司項目的緊迫需要而統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采取調休的方式進行補償;
(2)加班可獲得同等時間的調休,調休時間最小以1天為單位起計,加班調休需在一年內調休完畢,否則過期作廢,公司不予以補償;
(3)有特別文件規定的部門,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加班,經所在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可以采取發放加班費的方式進行補償,加班費計算方法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享受加班工資后不再享受調休。
四、假期規定
分為法定假期、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工傷假、補休及年休假。
(一)法定假期
1.公司按照《國家節假日放假辦法》和《勞動法》中的有關規定為員工提供相關假期。
2.女員工在婦女節(3月8日)可享受公眾假期(工資及全勤獎照發)0.5天,如當天公司組織休閑活動或遇休息日不另補假。
(二)病假
1.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向綜合管理部門提供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可享受帶薪病假。
2.轉正員工每年可享受5天帶薪病假,超過5天,則按照日工資標準70%進行核算扣減。
3.不能享有上述全薪病假的員工,前5天的病假工資按月基本工資的50%核發,超過5天,則按事假進行核算。
4.病假憑鎮級以上醫院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申請,病假已到期而又未治愈者需再申請,獲準后方可續假。
5.全年病假不能超過2個月,超過2個月的按事假處理。
(三)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請假處理,本人按規定時間提前申請。請事假者,必須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申請,闡明原因,經直接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
2.事假為無薪假期。一次連續請事假不得超過5天,一年內員工累計事假不得超過20天。
(四)婚假
1.在公司任職滿六個月(含試用期)員工領取結婚證書可享有婚假。適齡結婚者可享有3天全薪婚假。
2.婚假憑《結婚證》申請,需在領取結婚證書一年內(以發證日期為準)一次性休完,過期不予補休。
(五)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等)不幸亡故,可享有全薪喪假3天。
2.喪假期間全額發假期工資。不再另行核定路程假。
(六)產假、陪護假、哺乳假
1.產假
以上產假憑《準生證》、《出生證》等相關醫院證明申請;
2.男員工在其配偶生育期間可享有陪護假7天(須在孩子出生一個月內休完)。憑《準生證》及《出生證》申請。
3.女員工生育后到小孩一周歲以內,女員工每天可享受一小時的哺乳假。
4.產假期間薪金按月基本工資及相應勞動法規核發,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七)工傷假
1.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治療和休養期間可以享受工傷假。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后,應第一時間到指定醫院就診,并在8小時內報所在部門負責人及綜合管理部;重大傷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除將傷者立即送就近醫院治療外,要保護好現場。
2.員工請工傷假須提供工傷鑒定書、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病歷、費用發票等明細材料原件。
3.工傷經確認后,具體休假及假期待遇按相關勞動法規執行。
(八)補休
1.加班需事前在釘釘發起加班申請,經直接上級、部門第一負責人審批確認方可視為加班,并作為補休或加班憑證。員工如對上月加班統計有異議,必須在30天內以書面形式向部門提出,否則視為認同。
2.員工申請補休時需憑釘釘加班時間填寫《補休申請表》,經審批后方可休假。
(九)年休假
1、員工入職滿一年時,可享受年假,當年的年假計算方法為:(當年開始計算年假的日期至當年底的天數÷當年總天數)×應休年假天數,四舍五入之后即為當年年休假天數,如下表所示:
(1)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若當年未使用完畢,可申請延遲至次年2月28日前,逾期不申請安排的,不得年度累積,視為放棄;
(2)未休年假可以抵扣病假、事假;
2、工齡計算
以員工本人提供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個人所得稅APP任職履歷信息證明或其他能證明有效工作年限的文件為準。
3.員工在當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享有當年的年休假,如在當年已可享有帶薪年休假后,再出現以下情形的,則在下一年度不再給予年休假: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
4.年休假不包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具體時間安排可根據員工的意愿,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經部門領導和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合理安排年休,不能先休假,后補假單。
三、請假流程
(一)請假須提前在釘釘發起調休申請,按流程報批,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1.假期必須由員工本人申請,最小休假單位為0.5天。
2.公司及各下屬項目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下的假期須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各分管領導審核、綜合管理部審批后方可休假。
3.公司部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的假期須向分管領導申請,經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
(二)騙取假期或提供虛假證明者,一經查實,按嚴重違紀處理。
(三)除法定假期和工傷假外,任何其他類別的假期都需事前向部門申請并獲終審人(或授權人)批準方可休假,緊急情況下(如突發疾病等)不能事前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上班時間前電話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獲準后在上班當日第一時間補辦手續。
(四)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年休假、補休等需提供相應證明的,申請假期時必須將證明附上,綜合管理部可根據需要核查原件。無法在申請假期時提供的,可在本月上交考勤報表前補交。
(五)假期超過7天(不含)的,原則上必須提前7個工作日申請。
(六)各類假期均須按獲批準的《假期申請表》上所申請的日期休假。若因特殊原因不需休假時,應提前1個工作日申請銷假,否則視為已休假。
第九節勞動關系管理
一、勞動合同管理原則
(一)訂立勞動合同將遵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遵守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與員工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及其他協議文本
(一)勞動合同及其他協議文本內容由綜管部征求公司法律顧問意見后統一確定。若因特殊原因(如當地勞動部門鑒定需要)需要修改部分條款的,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各項目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所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的使用、簽訂、保存與續簽等管理工作,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監督執行。
三、勞動合同初簽
(一)新員工在辦理完入職手續、交齊入職材料當日,與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1.新入職的總監級及以上人員,首次簽訂合同的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3個月。其他員工,首次簽訂合同的期限為2年,試用期為2個月。
2.對于特殊情況需要約定其他合同期及試用期的,需報綜管部批準后執行。
(二)未畢業的優秀學生在公司實習期間,不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實習協議》,待其取得畢業證后簽訂《勞動合同》。
(三)滿55周歲的女員工、滿60周歲的男員工愿意繼續在公司工作,簽訂《聘用協議》。
四、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一)公司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
(二)公司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公司繼續履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變更勞動合同書或附件的相關內容:
1.員工的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住址等個人信息發生改變的;
2.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勞動合同應變更相應內容。
3.勞動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公司分立、合資、合并、兼并、轉(改)制、跨地區搬遷、公司轉產或者進行重大技術改造,致使勞動合同所確定的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勞動合同相關內容作相應變更,由綜合管理部發送《變更勞動合同通知書》,并按時完成簽訂。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勞動合同解除,由綜合管理部發送《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按時完成簽訂。
4.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5.員工在公司內部調動的,無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但應在合同變更中記載崗位、工資變動情況。
6.員工跨公司調動的,應與調入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并與原單位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手續;員工跨公司調動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得短于原勞動合同未履行期限。
五、勞動合同續訂
(一)合同期滿前45天,由綜合管理部發起《勞動合同續簽審批表》,進行內部簽批。意見一致后,提前30天征求員工本人續簽合同意向。
(二)獲準續簽的,由綜合管理部于勞動合同期滿前30天向其送達《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勞動者需書面明確表示續簽合同意見,并根據通知書約定的日期,交回綜合管理部。
(三)綜合管理部收到通知書后,雙方續訂勞動合同。員工同意續簽的應最遲在合同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簽手續,超出規定時間內未做出答復的按其不再與公司續簽合同辦理。
(四)因公司原因不予續簽勞動合同人員,公司須說明不再續簽原因,并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六、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員工要求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公司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30日內提出處理意見(試用期內提前3天)。
(二)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試用期內提前3天)送達《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給員工本人,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程序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裁(判)決終止勞動合同的;
4.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外部特聘和內部返聘的除外);
5.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勞動合同解除。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7.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但員工在醫療期或者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公司不得終止勞動合同。
8.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工傷鑒定1-4級)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5-6級),單位不能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合同解除的經濟補償與賠償
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法》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員工應賠償相應損失。
2.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須向公司保證不存在與其他任何單位存在未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若因員工存在與第三方的勞動合同而引起勞動糾紛或經濟賠償責任的,由員工承擔全部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八、勞動合同的管理與保存
(一)綜合管理部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建立各種合同臺賬,辦理并記錄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及終止等具體工作,并負責檢查崗位聘任協議執行情況,協助處理勞動爭議。
(二)公司對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文本應至少保存3年。
九、勞動合同爭議
(一)勞動合同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按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勞動保障部有關規定和《勞動爭議調解規則》辦理。
(二)因辭退、開除等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自公司公布處理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如對仲裁結果不服,可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節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一、總則
(一)目的:為有效地對員工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維護人事檔案資料的完整性,同時為更有效地規避和控制企業勞動用工風險,特制定本規定。
(二)歸檔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的個人檔案(入職檔案、培訓檔案、績效管理檔案、離職檔案)、統計資料、勞動工資、人事任免通告、決定、委托書、協議、合同、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二、檔案管理員職責
由綜合管理部專人負責保管員工人事檔案,收集、鑒別和整理人事檔案資料,保證公司所有員工的檔案原始資料和文件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人事檔案管理內容
(一)員工入職檔案
1、個人簡歷、履歷;
2、員工職位申請表(需確保該表格的完整性,包括申請人簽名、用人部門及綜合管理部初試及復試意見、公司相關部門及領導審批簽字);
3、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
4、原公司離職證明原件;
5、近半年內區級以上醫院的入職體檢報告原件(含肝功能、胸透、乙肝兩對半);
6、勞動合同、保密合同及其它各類合同、協議;
7、經公司審批完畢的員工異動文件(如:轉正、調動、調薪、晉升、降職等)。
(二)員工培訓檔案
1、培訓通知;2、培訓簽到表;3、培訓總結報告(或考評結果);4、派出培訓審批表;5、員工外派培訓合同;6、外出培訓反饋表(證書原件);7、員工培訓統計表。
(三)績效管理檔案
將員工績效考核的相關文件資料按月歸檔。
(四)員工離職檔案
員工離職包括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關系、退休、死亡等情形。
1、員工離職申請表;2、員工離職會簽表:3、員工離職證明(離職員工簽名)。
四、人事檔案管理相關規定
(一)基礎管理
1、原則:分類標準、歸檔及時、排列有序、層次清楚、整理規范。
2、員工入職前,綜合管理部應對人事檔案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有虛假,可不予錄用或解聘處理。
3、人事檔案按員工入司時間分類編號存檔,按在職人員、離職人員進行整理,并在檔案袋上填寫各類人事資料的名稱及對檔案袋按員工工號進行順序存放。
4、當在職員工的基本檔案資料有變動時(如學歷變動、身份證號碼變動、個人技術職稱變動、婚姻狀況變動等),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復印交綜合管理部歸檔,原件當場查驗。
5、調動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同時調閱檔案,在其報到一個月內立檔,并按公司檔案管理原則進行編號歸檔。
6、對員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形成的文件資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立卷歸檔的文件資料必須認真鑒別,保證資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所有歸檔的文件資料須經公司審批蓋章或本人簽字,應在蓋章(含騎縫章)、簽字后歸檔。
7、員工離職檔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檔,檔案保存原則上3年后方可銷毀(高管及核心技術人員保管至該員工離職5年止)。
8、檔案應按編號順序入柜上鎖存放,檔案袋編號應與員工編號(員工工號)一致,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檔案資料入檔交叉,發生錯誤。
(二)檔案的查、借閱
1、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查、借閱人事檔案,須填寫《借閱人事檔案申請表》,并經綜合管理部負責任人簽批后方可辦理。
2、任何單位一般不得跨部門查、借閱人事檔案,下級員工不得查、借閱上級員工人事檔案,特殊情況下經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簽批后方可辦理。
3、公司級領導、綜合管理部可直接通過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
4、所有經批準后借閱出去的人事檔案需于借閱的三天之內歸還(特殊情況可延長期限)。對借閱后到期未還者、歸還破損、私自復印檔案者、遺失者依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5、外單位來公司查閱檔案時,必須持蓋公章的單位介紹信,經綜合管理部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
6、檔案管理員應做好查、借閱登記,并在《人事檔案借閱登記本》簽字登記。
第十一節薪酬保密管理規定
一、總則
(一)目的:為加強公司薪酬保密工作,確保員工薪資信息不外泄,維護公司和員工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二、薪酬保密管理政策
(一)薪酬管理采取保密政策。公司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在公司內部公開,但對公司設定的各職級薪酬標準、員工個人薪酬標準、員工激勵獎金標準嚴格保密。
(二)綜合管理部負責進行公司整體薪酬政策的宣導。
(三)員工本人薪酬信息,統一由綜合管理部進行解釋、溝通和管理,其他部門和個人無權對薪酬進行解釋。
三、薪酬管理內容和責任
(一)員工薪酬管理內容包括:定薪、薪酬調整、薪酬核算、員工勞動合同簽定、員工轉正、人事檔案管理以及其他所有涉及薪資數據的文件資料。
(二)薪酬管理責任人是指參與薪資擬定、調整、審核、審批、核算、發放、調閱、保管等薪資作業過程的人員。
四、薪酬保密規定
(一)公司所有員工均負有保守薪酬秘密的義務。員工不得在任何公共或私人場所談論其他員工的薪資信息或將自己的薪資信息泄露給他人。若員工本人對自己的薪資有疑異,可直接咨詢綜合管理部負責人。
(二)各薪酬管理責任人,對所接觸的薪酬數據及資料負有保密責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或在任何場合談論與薪酬有關的事宜。
(三)公司總經理、綜合管理部及財務管理部等相關薪酬責任人,除知曉所管轄范圍的員工薪資信息外,不得越權向公司相關部門或人員詢問其他人員的薪資信息。
(四)其他因工作原因了解到員工薪資信息的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或者向綜合管理、財務管理部門打探工作事項范圍外人員的薪資信息。
(五)所有薪酬管理責任人,必須簽訂保密協議。
五、薪酬保密操作細則
(一)凡涉及員工薪資的文件資料,如《職位申請表》、《勞動合同》、《職級調整審批表》、《員工異動表》等,須各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進行簽字確定的,一律不得體現薪酬,各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簽字確定后,方由人事經理填上薪酬。
(二)凡涉及員工薪資的日常人事管理工作,如員工定薪、員工薪酬調整、人事報表制作、員工勞動合同簽定、員工轉正、人事檔案管理等,以及其他涉及員工薪酬的文件,公司統一由人事經理(或指定的專人)負責跟進處理以及歸檔保管。
(三)綜合管理部和財務管理部相關薪酬責任人,在制作薪資報表時,不允許其他人員旁觀。離開桌位時,不得將薪酬表和相關的薪酬資料攤放在桌面上,必須放進抽屜收妥,以免他人翻閱,并關閉打開的電腦文檔。
(四)所有涉及薪酬數據的電子文件必須加密,文檔必須放抽屜加鎖,以防泄密。
(五)相關薪酬責任人呈報薪酬報表或涉及薪資的文件給上級領導審批,必須以密封的形式親自送達。
(六)員工對薪酬如有疑問,須向綜合管理部或財務部查詢具體薪資情況時,綜合管理部或財務部相關人員只允許提供其個人薪酬情況,與其無關的薪酬情況一律不得顯示給查詢人。
(七)相關薪酬責任人離職或調動工作時,在其辦妥交接手續后,綜合管理部應及時刪除其電腦里所有涉及薪酬的電子文檔;其他文件資料應及時進行清理或移交給接替的薪酬責任人。
六、處罰措施
(一)薪酬責任人員違反薪酬保密規定的,一經查實,按簽定的《保密協議》規定予以處理,情節嚴重者,即時辭退且不獲任何經濟補償。
(二)其他員工如有下述行為:打聽、議論、攀比薪酬,向他人透露本人薪酬信息、泄露公司或員工薪酬信息等,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扣除其當月薪酬、降級降薪或解除勞動關系且不獲任何經濟補償等處罰。
第十二節老帶新傳幫帶管理制度
一、總則
(一)目的:為適應公司人才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對新員工的開發和管理,引導幫助新員工進行職業生涯設計,激發新員工立足崗位成才的積極性,同時培養老員工業務理論水平和培訓能力,創造競爭好學氛圍,公司特制定“老帶新傳幫帶”管理制度。
(二)定義:“老帶新傳幫帶”是各部門入職較早員工對剛入職員工、經驗豐富員工對經驗相對欠缺員工等各種情況下的員工之間關于文化知識、工作技能、經驗經歷等方面的指導和交流。
(三)適用范圍:
1、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公司領導、部門總監,是“老帶新傳幫帶”的直接督導及實施者。
二、組織實施
(一)綜合管理部負責“老帶新傳幫帶”工作的統籌安排部署,定期對所屬各下屬項目公司傳幫帶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
(二)各下屬項目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老帶新傳幫帶”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老帶新傳幫帶”師傅需具備的條件
(一)“老帶新傳幫帶”師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認同企業價值觀,嚴于律己,為人公道正派且樂于助人;
2、熟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理論水平;
3、具備較強的業務技能和工作能力,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閱歷;
4、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工作熱情高,溝通能力好;
5、對曾被評為公司“優秀員工”或受公司其他嘉獎的人員優先。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適合繼續做新員工傳幫帶師傅:
1、被發現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為;
2、發現新員工有違規違紀行為時不及時勸阻、說服教育;
3、對新員工的違規違紀行為隱瞞不報,甚至相互包庇;
4、在新員工中散布有損公司形象、不利于公司團結穩定的謠言;
5、違反其他公司規定,給新員工帶來負面影響的。
四、傳幫帶內容
(一)企業文化
1、介紹新員工認識部門及公司員工,安排相應的辦公位置及辦公用品,帶領參觀并介紹公司組織架構和各部門分布,入職當天與新員工在食堂共進午餐/晚餐;
2、向新員工介紹及解釋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指導新員工操作相關辦公系統,加快新員工對公司管理模式的融入速度。
(二)工作指導
1、指導新員工掌握本崗位的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對接人及對接方式,并適當進行日常工作的優化和新員工的問題答疑;
2、遵循指導五部曲:師傅做給徒弟看→師傅徒弟合做→師傅看著徒弟做→師傅糾正徒弟做→師傅要求徒弟重復做,并在指導過程中傳授自身心得;
3、定時查看新員工的“月工作總結”(詳見附件一),對完成較好和有進步的地方予以肯定和表揚,對薄弱點進行評估、指導,并給出學習方向,制定合理的學習計劃;
4、制定新員工培訓計劃,加強新員工技能類、管理類、業務類培訓輔導工作。
(三)工作、生活、學習中遇到的其他問題
1、傳幫帶師傅要與新員工在工作、生活、學習中遇到的困難及問題進行溝通,幫助新員工解決問題,主動關心和鼓勵新員工,做好新員工的“一對一面談”工作;
2、了解新員工對于公司及部門管理制度、人員評價等方面的意見;
3、傳幫帶師傅要關注其他人員對新員工的反饋,及時了解新員工的思想變化及生活狀態,必要時給予力所能及的人文(或物質)關懷,所獲取到的信息除了與新員工溝通外,也要及時向部門負責人或綜合管理部予以反饋。
五、“老帶新傳幫帶”實施程序
(一)綜合管理部應提前將新到員工情況和相關資料告知相應用人部門,方便用人部門做好老帶新傳幫帶準備;
(二)新員工入職,原則上其直接上級即為傳幫帶師傅,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協助該師傅做好新員工的“老帶新傳幫帶”工作;直接上級所帶下屬較多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一名經驗豐富的老員工作為新入職員工的傳幫帶師傅,如符合以上“老帶新傳幫帶”師傅條件的老員工,也可自我申報;
(三)通過自我申報及部門統籌安排,并征得擬結為師徒關系雙方同意后,通過協議形式確定員工“老帶新傳幫帶”關系;
(四)員工到崗當天部門負責人即需安排傳幫帶師傅幫帶新員工,并將新員工傳幫帶師徒名單上報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可隨機抽查傳幫帶內容及執行情況;
(五)綜合管理部建立完善的員工“老帶新傳幫帶”記錄表,傳幫帶期滿后由綜合管理部統一保管存檔,并對新員工進行傳幫帶活動考核,新員工考核成績的優劣也將作為傳幫帶師傅日后評優、加薪及晉升的依據。
七、傳幫帶獎懲辦法
(一)傳幫帶周期為1-3個月,視員工的試用期長短而定。
(二)公司鼓勵員工之間相互協調幫助,同時對于傳幫帶師傅給予一定的績效獎勵。
(三)新員工在規定周期內轉正的,轉正當月給予傳幫帶師傅績效2分獎勵。
(四)新員工在規定周期內不能轉正(因不可抗拒其他因素導致不能正常轉正的除外),傳幫帶師傅則取消上述獎勵。
(五)傳幫帶師傅可優先參加公司年度評優評先活動。
八、附則
一、對于本制度未盡事宜,公司將另文規定,待下次修訂時進行補充。
二、本制度各條款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6.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醫院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加強醫院人力資源管理,促進醫院隊伍建設,依照國家及地方
相關勞動人事管理的規定,參照國內外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醫院人力資源管理突出以人為本,強調尊重人格、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
化人力資源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建立起和諧、團結、共同進取的良好人際關系,推動醫院事業穩步發展。
第二章編制與定編
第一條醫院各部門用人實行定崗定員。
第二條醫院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撤消,由各部門提出方案報醫院董事會及院長批準后,在
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實施。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和更新各部門崗位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檔案。第三條各部門根據醫院業務發展需要,或根據臨時業務需要,制定年度、季度用工計劃,經董事會和院
長批準后,在人力資源部備案。第四條因工作需要,各部門增加員工時,原則上應不超出本部門的用工計劃。
第三章醫院員工招聘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適應醫院不斷發展壯大的需要,及時為醫院提供各種所需人才,堅持任人唯賢、人盡其才、
才盡其用的原則,實現醫院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第二條醫院的招聘形式分為社會公開招聘及內部招聘兩種。招聘人才既看學歷、資歷,更注重個人品格、
實際經驗和工作成績。在不影響其他部門工作的前提下,應優先考慮錄用內部應聘人員。第三條招聘程序
1、申請:各用人科室、部門填寫《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經部門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人力資源部。
2、審核:人力資源部核查申請部門的編制情況及用工計劃,如不屬于計劃內招聘,應在一個工作日內退回《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申請部門須向董事會進行特批。批準后再提交給人力資源部。
3、發布信息: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要求,著手招聘。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向醫院內部員工和社會發布招聘信息,并負責收集和整理應聘資料。
4、內部應聘:內部員工應聘時,應填寫《內部應聘申請及審核表》并上交人力資源部。
5、面試: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對獲得的簡歷進行初選,將初選合格的簡歷轉交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挑選適合的簡歷,通知人力資源部安排面試。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面試日程,通知用人部門,并對應聘者進行儀表、求職動機與期望工資、所學專業及業績、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初試。然后由用人科室、部門主管對應聘者進行專業知識面試,必要時通過現場操作考察其專業知識的深度及廣度。人力資源部、用人部門經理在《面試記錄表》中填寫面試意見。如屬于內部招聘,用人部門還應與應聘者的科室、部門主管進行協商,以免影響其他部門正常工作。
6、錄用:用人部門決定錄用后,由人力資源部向應聘者發出《錄用通知》,并填寫《員工登記表》,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7、員工入職:新員工到人力資源部報到,應提供相關證件及其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執業
證、職稱證等)。
7.1新員工入職當天簽署《勞動合同》、《保密協議》,發放《員工手冊》及相關工作、生活用品。
7.2新員工入職當天填寫《到職通知單》,將新員工介紹給用人部門及相關部門。
7.3新員工入職一周內必須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并將體檢結果上交人力資源部。體檢不合格的,原則上不予試用。
7.4新員工入職后一個工作日內,更新員工通訊錄及部門編制、組織結構圖等。
7.5每周根據新員工入職情況組織新員工入職培訓。
8、試用:新員工試用期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發試用工資,不足一星期者不發工資。內部招聘的員工免試用期。
9、轉正:
9.1人力資源部在員工試用期結束前一周,通知待轉正員工所屬部門主管填寫《轉正考核表》,并通知其本人上交個人試用期總結。
9.2人力資源部將待轉正員工的試用期總結和《轉正考核表》交至院部和董事會審核。
9.3經院部和董事會批準后,人力資源部簽署《轉正通知》。
9.4人力資源部主觀與待轉正員工談話,并發放《轉正通知》。
9.5員工轉正當月人力資源部辦理員工轉正后的人事手續,即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9.6員工轉正后其所享受的工資標準按照招聘時商定的標準執行。
10、招聘流程圖(見圖1)
11、新到員工報到流程圖(見圖2)
12、新員工轉正流程圖(見圖3)
管理層
提出招聘需求用人部門人力資源部
判斷人員評價不同意招聘停止招聘第二輪篩選簡歷第一輪篩選簡歷同意招聘選擇招聘渠道并發出需求信息否審批預算核查
確定薪酬、福利等做出錄用決策做出錄用決策
圖1:招聘流程圖
招聘結束辦理錄用手續
用人部門
是否合格到指定醫院體檢在規定時間到醫院人力資源部報到新員工收到《錄用通知》向應聘者發放《錄用通知》人力資源部在候選人員中重新選擇新員工提交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執業證、職稱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與復印件簽署《勞動合同》、《保密協議》、閱讀《員工手冊》填寫《報到通知單》,到部門報到入職培訓
結束圖2:新員工報到流程圖、
管理層部門主管簽署考核意見與建議否審批同意延期轉正或辭退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寫出試用期總結在試用期結束前一個星期通知待轉正員工及其部門主管用人部門人力資源部備案存檔與待轉正員工面談并發放《轉否審批同意簽署《轉正通知》延期轉正或辭退圖3:新員工轉正流程圖
7.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七
績效工資、學歷工資、外語津貼、工齡工資的發放政策
為更好地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企業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建設學習型組織,增強企業的人力資源積累厚度,為企業培養未來的領導,特制定本規定:
一、績效工資
發放時間:企業將在開業后一段時間,經營由低水平上較快增長進入高水平
上平穩發展,基本達到同地段同檔次酒店經營水平后,發放績效工資。這一時間,一般為飯店開業后三至五個月,決定于開業前后全體員工的努力程度和飯店開業初營銷方案的實施效果;
發放依據:A、經營預算的完成情況;B、部門工作(人力資源管理水平、
成本費用控制狀況、安全衛生實施情況、部門對內部及外部顧客服務數量及質量)評估;C、質檢扣分及獎分情況(違規違紀及重大立功表現);原則上經營部門以A項為主,各班組能獨立核算的,核算到班組;非經營部門以B項為主。各部門預先制定考核指標項不同、權重不同的考核表,采用部門自評、職能部門分項評定、總辦全面評定相結合的三級評定體制。方案另詳。
發放標準及辦法:全店基本上按100元/月·人標準控制,15%由總經理根據
部門考核結果進行上下調配——獎勵有功部門,對因特殊客觀原因未完成的部門,適當進行補助;85%留歸部門,由部門經理造表上報財務,與員工就當月表現進行鑒定談話,將談話結果上報人力資源,人力資源審核同意報告財務后發放,飯店鼓勵部門在分配時適當拉開差距(分A優20%、B良50%、C可20%,D劣10%四檔,每檔差不少于30元;基層管理人員,主管、領班一般以不超過部門平均獎40%,70%)。總辦及部門兩級,當月獎金當月發清,不得留成。所有獎金均須以貨幣形式發放。
二、學歷工資及修學補貼
學歷工資:飯店對大專以上的員工,每月根據學位發放學歷工資,除研究生班應為全日制學歷教育外,其它均包含四大生(成人、函授、自考、夜大,學位證書后滿一年,經人力資源部審核證書原件并向教育單位核實飯店每年自行組織一次英語考試,根據口語能力的高低,分級酌情發放補貼,另外,飯店也根據國家外語考試中心的考試證書、英語專業學歷,發放補貼,
8.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八
一、聘用原則:
1.聘用培養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2.人力資源規劃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1)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各部門經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于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管理部匯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管理部根據經批準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后報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準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確認需求申請。
3)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準并確認需求申請。
4)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布招聘信息
1)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布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采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志;委托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
3)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后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管理部負責初試,了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系現狀等;并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復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經驗及能力,并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于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復試并決定是否錄用。
5)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征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并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新員工到職后,填寫《員工登記表》,并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復印本,核查無誤后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戶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周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7、錄用準則
1)應聘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應聘者所要求的工資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構;是否符合其有關工作經驗。
3)應聘者能否通過面試及筆試,例如性向測驗、管理行為測驗及專業知識測試等。
4)應聘者為人處事態度是否正面。
5)應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薦信內容是否符合公司對應征者的要求。
6)應聘者年齡、住址、過往行為等是否符合職位的要求。
7)應聘者是否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8)應聘者的個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業文化。
9)應聘者的健康狀況是否能達到工作要求。
10)應聘者對所應聘職位是否有較高的渴望態度。
11)同等條件下,應盡量考慮優先錄用本地戶口者。
以上準則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與否排列,它們的比重應由進行面試的部門或分公司自行決定。在評價過程中決策者應本著平等對待的政策。
8、臨時員工、兼職員工招聘錄用管理
1)各部門或分公司如臨時有階段性或項目性工作確需雇傭臨時員工或兼職員工,必須填寫《新增員工申請表》,說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議,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管理部核準經審批的申請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與錄用流程組織招聘錄用工作。
2)招聘臨時/兼職員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其素質與專業技能必須滿足崗位要求。
3)臨時/兼職員工入職當日須與公司簽定《臨時人員協議書》,規定協議期限,無試用期。臨時/兼職員工工資參照公司薪資級別及市場情況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
4)臨時/兼職員工的工作表現由其任職部門或分公司負責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之列。
5)如臨時/兼職員工表現優秀,并且所在部門有相應職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后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提出申請,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臨時/兼職員工可轉正為公司正式員工,并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計算公司內工齡。
三、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需通過不多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試用期培訓
1)新員工到職后,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規章制度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后需通過考核。
2)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系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于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并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并報總經理并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審批后《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并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后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員工轉正通過后,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系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匯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員工轉正手續。(參考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4)員工轉正后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并附加《提前轉正事跡》。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后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1、審批流程
四、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并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勞動合同首簽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職位名稱。
4)辦公時間。
5)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工作紀律。
7)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保密協議》
12)《擔保協議》
3.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五、人事檔案管理
1.員工應在轉正后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并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并由管理部歸檔。
2.公司委托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并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系、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后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戶,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六、離職管理
1、離職原因
1)辭退
下列情況,公司可無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l不滿意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
l嚴重違反公司的雇用紀律或規章。
l公司因員工失職或貪污而導致嚴重損失。
l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個月通知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l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l對工作不勝任。
l周圍環境起了重大變化。
2)員工辭職(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l員工因個人理由,辭退其現有職位,試用期間應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轉正后應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并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
l如勞動合同單獨列明經協約的辭職通知期,應以協約規定作準。
3)公司內部轉移
包括部門內部或公司內部平調、升職及降職。
2、離職的審批程序
1)辭退
l有關部門或分公司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需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列明對特定員工的辭退原因,簽字確認后,交予管理部。
l管理部就申請提供意見,看是否有違勞動法,又或有更好解決方案,將意見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約見員工,以便加深對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l審批后,管理部與被辭退員工做辭退面談,并通知其到辦理離職手續。
l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退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l離職結算當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過3天。
2)員工辭職
l員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列明辭職原因并簽字,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與其面談了解員工辭職原因。《員工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認簽字后,交予管理部。
l管理部與該員工面談,了解其辭職理由,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記錄》,并與其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進行溝通,如有必要,進行挽留。
l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職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3)公司內部轉移
l部門或分公司內部調動
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l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調動
涉及的兩個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在協商的情況下共同簽批《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若遇其中一個部門反對,經管理部協調無效,事件交由相應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決定。管理部將員工《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l員工升職或降職
員工升職或降職包括以上部門或分公司內部升降職,及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由員工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為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管理部填寫),內容包括升降后職位,升降職后匯報關系,升降后工資等明確的變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資源預算、員工表現、升職后的能力、對部門其它員工的影響等說明,報管理部,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簽署員工升職祝賀信或降職通知信保密發送給員工本人。并在公司內部發布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3、離職交接需知
1)離職交接手續適用于員工跨部門調動或調離本公司。
2)員工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并獲得以下各負責人簽字。
l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交還工作資料、實現銷售收入的應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說明》。
l向行政部歸還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行政部草擬。
l向管理部交還手機等物品和資料。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l向管理部交還員工胸卡,辦理個人關系轉移等。具體交接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l向財務部結清借款支票、借款現金、應發工資等。具體交接清單由財務部草擬。
3)將填寫清楚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實無誤,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4)員工未能全部交還公司的物品,管理部應統籌及通知該員工三天內全數交還,否則停止發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職業推薦信。如仍未能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討的法律權利。
5)若交還之物品無故損壞,公司有權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4、離職流程
9.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文秘資源網 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 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我礦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四條 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五條 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我礦發展。
第六條 人力資源部對各基層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章 人力資源規劃
第七條 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八條 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礦長提出全礦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準后,報礦長最終審定。
第三章 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九條 根據礦長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用選拔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 對被錄用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從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滿,按照一定的條件續簽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 干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加強礦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建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的用人機制。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優化我礦干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第十二條 充分體現組織原則;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原則;注重實績、擇優原則。嚴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學合理地配備干部職數。
第十三條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并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干部的重要依據。
(二)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包括思想覺悟、政策水平、組織紀律、道德品質、群眾觀念、事業心、文化理論知識、決策能力、組織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等。
(三)為了保證考核結果準確,考核要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嚴格、全面、公開的原則。
第五章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
的職稱評聘制度
第十四條 職稱的評聘必須堅持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則性。礦屬各單位要根據上級下達的設崗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各級專業技術職務,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競爭機制,不得因人設崗,搞平衡照顧,更不得亂開政策口子,突破評聘標準另搞一套,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六章 領導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條 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自身職務提升、工作調動、獎懲、工資晉升、住房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十六條 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職務提升、工作調動、職稱評聘、獎懲、工資晉升、招工、聘干、畢業生分配、軍轉干安置、培訓、住房、入黨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七章 員工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員工檔案要實行專業保管,專職負責。
第十八條 檔案必須做到"人檔相符",卷內資料完整,分類明確。
第十九條 檔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則。
第二十條 檔案要登記造冊,編碼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條 嚴格執行員工檔案查閱、借用制度。
第八章 員工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 工人的培訓
(一)被錄用的員工無論是一般工種還是特殊工種,上崗前都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安全部等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
(二)根據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在職員工分別進行在崗培訓和短期培訓及業余培訓,確保員工素質不斷提高,不斷適應我礦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條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培訓
(一)重點抓好現職領導干部資格培訓。按照部下達的計劃,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選送工作。在職六種領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學制三個月。
(二)按照上級關于抓緊培養優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學制四個半月。
(三)人力資源部要把領導干部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工作納入干部工作計劃,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礦有關部門分別組織實施。優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領導提名,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辦法,確定參加培訓人選。并據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和使用要相結合,認真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章 員工的調整與流動
以定崗、包崗為基礎,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調配人員,滿足生產需要。
第二十三條 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并繳納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條 員工在礦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并經礦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二十五條 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從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十章 員工的解雇與辭職
第二十六條 員工的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公司法》、《工會法》的規定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七條 員工的辭職。員工自愿辭職,首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可辦理辭職手續,并享受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未經批準,自行辭職的,不得享受經濟補償待遇。
第十一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條 年度工資總量基數按照當年我礦經營成果及預測工資增長幅度,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確定。實行總量控制,絕不超提。
第二十九條 按照崗位測評、勞動成果大小、工作環境差異分別實行噸煤費用工資、銷售額費用結算、經營承包等不同形式進行分配工資。詳見《天安一礦效益工資分配辦法》。
第三十條 員工的基本工資制度
(一) 經營者年薪制度
礦長、副礦長、三總師等實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風險收入兩部分組成。基薪標準根據我礦資產凈值、稅利水平、生產經營規模和我礦員工平均收入水平確定;風險收入以基薪為基礎,根據我礦生產經營成果、責任大小、風險程度等因素確定,最高為基薪的1.5倍。
(二) 一般員工的崗位技能工資制
在崗位勞動評價的基礎上,對一般員工實行以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條件為基本勞動要素的崗位技能工資制,并根據每年企業經濟效益和當地生活費用價格上漲的指數變化,作適當調整。詳見《天安公司崗位技能工資制度試行辦法》。
第三十一條 其它工資問題的處理規定
(一) 被錄用新員工工資處理
經過有關錄用程序,對于新錄用的員工根據每個崗位的技術含量及對生產經營的重要程度等具體情況而定:對于大中專畢業生原則上應有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標準;對于一般人員或技工學校畢業生原則上執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練期。熟練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
對于新錄用的復員(轉業)軍人,不再執行熟練期工資標準。根據其軍齡的長短和崗位不同,自錄用之日起,執行定級工資標準。
新錄用員工的定級手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
對我礦特聘的技術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員,其工資待遇分別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二) 員工崗位變動的工資處理
礦屬各單位因員工的正常流動引起崗位(職位)變動的,其工資標準執行新崗位的崗位工資標準。其技能工資標準的處理為:
(1)井上下員工崗位變動,由地面調到井下從事輔助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調到井下從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兩級;由井下輔助調到采掘崗位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
井下員工非因工負傷或其它原因調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員工實際工作滿20xx年(工齡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資不變,滿5年不滿20xx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兩級。井下輔助員工在井下實際工作滿20xx年的,調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資不變;不滿20xx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采掘的員工調到井下輔助的,從事采掘工作實際年限滿5年的,技能工資不變;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地面工作員工調到井下工作,從事井下輔助工作的員工調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資待遇。
(2)從事地面工作的員工變動崗位的,其技能標準不作變動。
(3)員工因工負傷(包括職業病)需要崗位變動的,按照勞部發[1996]266號文件規定處理。
(4)對所有變動崗位的員工,都給予一定的學習熟練期,學習熟練期滿經考核后方可上崗。否則,安排到員工再就業中心或勞務市場重新培訓學習,其工資待遇按相應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津(補)貼的管理
津(補)貼,仍按照現行的平天安人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有關假期及加班加點工資支付
員工在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其日工資標準均以崗位工資加技能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工資支付標準,按照《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部發[1994]28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員工工資增長機制
為維護員工的長遠利益,充分發揮工資對促進生產和提高效益的經濟杠桿作用,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我礦將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和公司的統一安排,每隔一定時期對員工檔案內技能工資適當調整。
第十二章 員工的社會保障
第三十五條 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認真貫徹職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 礦所屬各單位及員工個人,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七條 對符合離(退)休條件的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合格后上報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審批。凡經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符合退休者,自確認之次月起退出生產工作崗位,享受退(離)休待遇。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施行。
10.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十
為使新職工全面提高職業道德素質,成為合格的醫務工作者,具有良好的醫德、醫風,每年對新分配的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教育。崗前集中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兩周。
1.崗前教育的主要內容:
(1)政治理論和思想道德(包括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及社會主義榮辱觀、__大精神等;
(2)衛生事業路線方針政策;
(3)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4)醫療服務職業道德、行為規范;
(5)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6)了解當前衛生改革與發展情況、當地醫療衛生工作概況及所在單位基本情況(院史、發展規劃等;
(7)現代醫院管理有關內容。
2.醫院對各類人員崗前培訓情況要進行考核,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
3.執業(助理)醫師、藥劑人員上崗前要進行集中宣誓儀式,護理人員舉行崗前宣誓及授帽儀式。誓詞可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國醫師協會推薦的醫師宣言、國家藥學會指定的中國藥師宣言、南丁格爾誓言等,并結合實際確定。
4.崗前教育集中培訓應與試用期教育結合起來。新上崗的醫務人員在試用期內,除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外,仍須堅持崗位教育培訓,并在轉正前作出評價。
11.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十一
第一章總則
1、目的:為規范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使公司員工在開展工作時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西藏諾迪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招聘制度
1、各部門、分子公司應根據定崗定員標準,在編制范圍內制定招聘計劃。
2、公司招聘新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3、招聘流程:
3.1各部門負責人根據缺編缺崗情況,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寫明人數及詳細要求,由分管領導審批確定招聘計劃。
3.2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配制名額,對符合標準的招聘計劃實施招聘,與用人部門共同篩選把關;崗位配置名額以外的需報總經理批準。
3.3總部員工招聘工作:
3.3.1一般員工:由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負責人初試后,由分管領導復試確定。
3.3.2部門經理級人員的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與分管領導進行初步面試后安排相關測試項目;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測試項目后,由總經理、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測試項目所涉及的部門或單位人員組成項目答辯小組進行復試;復試通過后,由人力資源部與分管領導就答辯小組提出問題與應聘者進行最后溝通,無異議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3.4各分子公司員工招聘工作:
3.4.1部門經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3.4.2副總級(含)以上人員:招聘程序同總公司部門經理級人員,由總公司面試確定。
第三章試用制度
1、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2、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試用。
3、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
3.1報到需提供個人資料:身份證、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專業資質證書及其它資質證明的原件,提供市屬三甲醫院三個月內的體檢報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張)、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并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同時將個人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告知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重要崗位需提供最后一次任職單位或求學機構或我公司高管人員的推薦信。
3.2辦理入職手續:
3.2.1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并與負責人指定的入職引導人見面。
3.2.2到總經辦領取工作牌、辦公用品及其他相關資料;
4、辦理完入職手續后,由人力部資源部進行相關企業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訓后,方可上崗。
5.員工試用期間每月上交部門實習報告一份,用人部門可據實際情況進行延長試用。
6.人力資源部應不定期了解試用期人員的工作狀況。
7.試用期結束后,部門負責人應對新員工試用期表現進行考核和評價,填寫《新員工試用表》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8.試用期員工離職,應提前三天向部門領導提出辭職,并經分管領導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
9.試用期內,員工無法達到公司工作要求,連續缺勤達3個工作日或累計缺勤達6個工作日,公司將終止其試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誠實,并保留審查職員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請務必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公司將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1.員工的個人信息有更改或補充時,應于一個月內向所在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申報變更或申明,以確保與個人有關的各項權益。
第四章聘用及任免制度
1、聘用制度:
1.1試用期滿的員工,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并經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評定后(部門經理級人員需經總經理評定),方可視為轉正。
1.2人力資源部應在接到經批準的《轉正申請表》的第一時間口頭通知轉正員工。
1.3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當公司某個管理職位出現空缺時,可提升或任用表現突出且具備一定管理能力的員工,符合下列條件的職員將有機會獲得晉升和發展。
2.1.1符合職位的資質要求,并有愿望擔任此項工作。
2.1.2不斷學習,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創造出優秀的業績。
2.1.3主動積極,敬業誠信,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2.1.4具有全局觀念,了解公司的戰略,并獲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條件下,有派駐邊艱地區工作經歷的員工享有優先晉升權。
2.2任免程序:
2.2.1總公司部門經理級人員的任免由分管領導建議,經人力資源部考察后,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
2.2.2分子公司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的任免由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2.2.3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的任免由子公司總經理建議,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考察后,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五章調配制度
1、根據公司工作需要及員工個人能力、特長,公司有權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被調配員工要服從大局,任何員工若無理拒絕工作調動,公司視其自動辭職。
2、跨部門(公司)人員的調配,首先應得到現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或子公司總經理)同意,再經需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或子公司總經理)同意后,提出書面意見報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協調考察后,向總經理提出調配方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3、各分、子公司內部人員崗位之間的調配,由分、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實施后,調配情況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4、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任職部門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以移交不清論處。
5、調遷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接上級指派部門人員暫為代理。
6、分子公司第一負責人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調動,公司將安排審計。
第六章辭職與辭退
1、員工辭職
1.1員工有辭職權利,試用期員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正式員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
1.2總公司一般員工的辭職:辭職申請經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同意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后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1.3總公司部門經理級、分子公司副總級(含)以上人員辭職:在員工提出辭職后,先由人力資源部和分管領導與辭職人員溝通,再由總經理、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組成離職面談小組進行溝通,最后經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1.4辭職申請批準后,員工持辭職申請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辭職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資結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含)以下員工辭職按分子公司程序辦理,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1.6因員工辭職,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實際損害,公司保留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2、員工辭退
2.1對于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嚴重損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員工,公司有辭退的權力。
2.2普通員工的辭退報告由部門經理提交分管領導審批;部門經理的辭退報告由分管領導提交總經理審批。所有的辭退報告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3人力資源部接到批準的《辭退員工審批表》后,通知被辭退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離職交接表并辦理相關手續,員工在交接完工作,經查無掛帳欠款、借用設備物品等事項后,方可結清工資,解除關系。
2.5辭退人員若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公司有權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
3、離職談話
3.1總部人員、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離職,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與其分管領導應和離職人員談話。
3.2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離職,其主管和分管領導應和其談話,了解其離職的原因。
3.3離職談話記錄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七章考勤制度
1.公司實行每周工作5天,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規定
2.1員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須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員工本人分別打卡;工作時間離開公司應得到部門領導同意。
2.2員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雙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處罰外,薪金予以下調100元。
3.遲到早退
3.1每月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的3分鐘)一次給予口頭批評。
3.2每月遲到一次以上,遲到或早退3分鐘以上、15分鐘(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2小時(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同曠工半天。
4.曠工
以下情況,一律視為曠工:
4.1無故缺勤2小時以上。
4.2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崗者(包括續假未獲批準)。
4.3經查實以虛假理由請假并獲批準而不上班的。
4.4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4.5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0.5個工作日,不足0.5個工作日以0.5個工作日計。
4.6對曠工的處理:
4.6.1曠工期間勞動報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發放。
4.6.2每曠工0.5個工作日,當月薪金降100元。
4.6.3曠工連續超過2個工作日,或全月曠工累計達3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個工作日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請假規定
5.1員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請事假或病假,職員請病(傷)假、事假須依相關規定履行休假審批程序,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
5.2請病(事)假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后15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病假應于上班后第一天內,向人力資源部提供二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
5.3因公參加社會活動、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并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視為正常出勤。
5.4普通員工請事假不超過一天(含)的,由部門經理批準(經理請假需經分管領導批準),超過一天、3天以內(含)的,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須經總經理同意。
5.5辦理請假手續時,首先應填寫請假條,找分管領導辦理審批簽字后,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6.醫療期
6.5.1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十年以上的為九個月;十五年以上的為十二個月。
7.婚假
7.1職工結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規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婚假期間一切待遇不變。
7.3請婚假人員須填寫請假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7.4婚假原則上應于結婚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
8.喪假
8.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喪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喪假。
8.2請假人需填寫請假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9.生育假期
9.1女職工產假為3個月。
9.2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初婚為晚婚;24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30天。
9.4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八章培訓制度
1、為使員工勝任崗位職責的規定,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培訓必須有效地開展和堅持。
12.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十二
為了完成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同時也為了提升各崗位的工作成績,使得員工個人技能不斷提升,為員工晉升、職業生涯規劃、薪酬調整、培訓等工作提供科學的依據,特制訂此制度。
一、考核范圍:
1、公司全體員工均執行績效管理制度。
2、新入職的員工,入職日期為20日前的,第一個月主要工作是熟悉業務,從第二個月起執行績效管理制度。入職日期為20日后的,第一、二個月主要工作是熟悉業務,從第三個月起執行績效管理制度。
二、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考核期為每月1日至月底。
三、考核原則:
1、各崗位績效考核的項目,原則上從本崗位的《崗位說明書》和《月度工作計劃》中提取。
2、考核標準的制定,遵守量化原則,即:能量化的指標一定要用數字量化,不能量化的一定要用準確的語言描述清楚,以便于考核評分。
3、每月考核項目原則上不超過五條,各部門從下月工作計劃中提取重點。
4、承擔經營指標的.崗位,相關經營指標所占比重不低于80%。
四、考核方式及流程:
1、考核以紙面簽字為準。
2、考核根據誰主管誰考核、按組織架構層層上報的原則進行;考評人為被考評人的直接上級,間接主管如總監或主管副總裁等崗位均為審核者;依此類推。
3、績效考核計劃:
a、每月25日,各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所有員工下個月的績效考核表(計劃部分),發到人力資源部人事主管的電子郵箱中。
b、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發展規劃進行審核調整,報總裁審批。
c、每月第一個工作周,人力資源部將批準的績效考核表發回到各部門負責人的電子郵箱中,部門負責人將其分解給下屬員工,作為本月工作及考核的依據。
4、績效考核評分:
a、每月2日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對本部門員工上個月的績效考核進行評分,雙方及主管副總裁簽字后將考核表交人力資源部。因考核結果與薪酬緊密相連,考核人與被考核人應按照要求,按時按質完成考核工作,未及時提交者,工資延至考評完成后的次月發放。
b、人力資源部將參考財務數據,對考核結果進行校核,報總裁審批。
c、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的工作績效評分進行說明,與員工一同討論,進行分析,總結經驗,并提出改進計劃,以提高以后的工作績效。
五、考核表填寫說明
1、考核項目--為達成業績目標當期(當月1日-月底)所必須完成的2--5項最重要工作,是保證銷售任務及利潤完成的行為目標及手段。
2、完成標準--該考核項目應完成數量、質量、成本等指標要求。
3、完成時間--該考核項目最晚的完成時間。
4、比重--單項考核項目所占總體工作量以及重要程度的百分比。業績考核、價值觀考核滿分各為100分。
5、實際完成情況--實際工作完成指標量的描述。
6、分數--將實際完成情況與目標進行對比,評定分數。
7、總結--由評價者填寫。根據分數,對工作業績和價值觀進行二維度評定。
8、簽字--被考評人、考評人、審核人均需在簽字欄中簽署本人名字。
六、正確看待考核
1、各崗位的《崗位說明書》、《工作計劃》均對崗不對人,績效考核對事不對人。
2、考核對于管理人員而言,是幫助達成目標的有效手段,而不是負擔。
3、考核重在未來,不是過去;重在改進與提高,不是當下的利益。
4、樹立共同發展的觀念:考核過程既是管理人員對員工進行評估的過程,亦是員工獲得指導、改進工作的過程,只有在管理者的指導下,員工的積極參與下,才能夠共同完善與優化。
5、考核結果保密,只對考核人、被考核人、審核人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