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精選13篇)
1.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一
一、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由消防安全歸口部門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對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四、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并每年至少進行1次全面檢測,不具備維護保養和檢測能力的單位應委托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五、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等有關情況。
2.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二
一、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 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 消防控制室實行 小時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門 應按月制定工作人員值班表;
三、 消防控制室白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 必須經過公安消防機 構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四、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提前 分鐘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 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白離崗;
五、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按時上崗,并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 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 由 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六、 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
七、 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一部外線電話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 器等消防器材;
八、 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九、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 內的.衛生;
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 行無關的雜物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
一、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接到火警顯示后,應保持鎮定、不得 慌亂,并按照相應的處理程序進行工作。
二、 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
接到控制設備報警顯示后,應首先在系統報警點位置平面圖 中核
(1) 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
消防控制室領班派一名值班人員或通知保衛人員迅速趕到報 警部
(2) 位核實情況,領班留在控制室內隨時準備實施系統操作;
值班人
3.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三
員和保衛人員現場核實報警部位確實起火后, 應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領班應將系統聯動控制裝置調整 到白“動狀態,并立即撥打電話 向公安消防機構報警,說明發 生火災的.119單位名稱、座落地點、起火部位、聯系電話等基本情況;
報警后,消防控制室領班應利用火災事故廣播系統通知有關 部門和有關人員組織疏散和白救工作;
消防控制室的領班要監視系統的運行狀態, 保證火災情況下 白動
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三、 消防控制室火警誤報處理程序:
接到控制設備報警顯示后,應首先在系統報警點位置平面圖 中核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
消防控制室領班派一名值班人員或通知現場保衛人員持通訊 工具和滅火器,迅速趕到報警部位核實情況,領班留在控制室內隨時 準備實施系統操作 ;
4.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四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場所,其管理制度對于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至關重要。以下是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人員配置與管理
1.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
2.資質要求:值班操作人員應取得相應的消防專業技術合格證或崗位操作證,持證上崗。
3.交接班: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離崗。
二崗位職責
1.報警核實:值班人員在接到火警顯示后,應保持鎮定,按照處理程序進行工作,核實報警部位。
2.緊急處置:在火災確認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撥打火警電話,并報告單位負責人。
3.系統操作:熟練操作自動消防系統,確保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三設施維護
1.設備檢查:定期檢查消防設施設備,確保其完好有效。
2.維護記錄: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程,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報告。
四環境管理
1.控制室環境:保持控制室內整潔,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
2.禁止行為: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五應急預案
1.預案制定:制定詳細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迅速有效地應對。
2.演練培訓: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提高值班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六記錄與報告
1.值班記錄: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包括系統運行情況、故障處理等。
2.故障維修記錄:對發現的故障進行記錄,并跟蹤維修情況。
七安全教育與培訓
1.定期培訓:組織值班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技能。
2.宣傳教育:加強對單位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整體消防安全水平。
八監督檢查
1.定期檢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部門定期對消防控制室進行檢查。
2.問題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消防控制室的正常運行。
5.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五
.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的配備
晝夜 小時保證有人值班
每班不應少于 人
保持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
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年齡宜在 至 周歲之間。
熱爰本職、忠于職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5應在上崗前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 程,并經公安消防機構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6.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六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 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實行 小時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門應 按月制定工作人員值班表;
消防控制室白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 必須經過公安消防機 構培 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單位應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考核成 績登記表》, 統一記錄操作人員的考核情況;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提前 分鐘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白離崗;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按時上崗,并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不得 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 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 由同 等職務, 的人員代替值班;
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
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一部外線電話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 器等消防器材;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 保持控制室 內的 衛生;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 無關的雜物 ;
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
7.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七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初級及以上等級證。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班人員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當在崗在位,在對火災報警控制設備進行日檢查、接班、交班時必須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的相關內容。值班期間隨時認真記錄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確保正常工作狀態下,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的電氣控制裝置處于自動控制狀態,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其他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信號后,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火災確認后,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于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并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
確認屬于誤報時,查找誤報原因并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八、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志,消防控制室內應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備通訊聯絡工具。
九、嚴禁在消防控制室內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嚴禁堆放與火災監控、預防、撲救等無關的物品或雜物,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員應確保室內衛生清潔、空氣清新。
十、消防控制室應保存以下資料:
(1)建(構)筑物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建筑消防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2)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3)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義務和(或)專職消防人員等內容。
(4)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及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5)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6)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類型、數量、狀態等內容。
(7)消防控制室應有系統竣工圖紙、各分系統控制邏輯關系說明、設備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等。
(8)消防控制室應定期保存和歸檔設備運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設備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
(9)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8.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八
一、規章制度的目的
本制度旨在規范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工作,確保消防設施的正常工作,保障企業安全生產。
二、規章制度的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管理,包括工作職責、制度執行和考核、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
三、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由消防管理部門負責,需要征求企業管理人員和安全生產部門的意見,并通過企業領導審批后正式實施。
四、各項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內容
1. 值班職責制度范圍:適用于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目的:規范值班人員的職責和崗位要求,確保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內容:包括日常值班工作、緊急處理措施、異常情況的應急處理等。責任主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和消防管理部門。執行程序: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并在情況緊急時及時匯報消防管理部門。責任追究:對于值班人員在值班中存在的違規行為,消防管理部門將給予相應的處理和懲罰。
2. 制度執行和考核制度范圍:適用于消防控制室制度執行和考核的管理工作。目的:規范制度執行和考核工作,保證制度得到有效執行和良好的效果。內容:包括制度執行監督、考核標準、考核方法和考核結果處理等。責任主體:消防管理部門和企業領導。執行程序:由消防管理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對制度執行和考核進行監管和指導,并定期進行檢查評估。責任追究:對于制度執行和考核不力的部門和人員,消防管理部門將給予相應的處理和懲罰。
3. 安全防范措施制度范圍:適用于消防控制室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目的:通過對設施和設備的維護和安全防范的落實,保障消防控制室的安全運營。內容:包括設施設備維護、安全防范培訓、應急演練和安全檢查等。責任主體:消防管理部門、安保部門和企業領導。執行程序:由消防管理部門制定實施方案,細化防范措施和培訓內容,并定期進行檢查評估。責任追究:對于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部門和人員,消防管理部門將給予相應的處理和懲罰。
五、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 《勞動合同法》該法明確了用人單位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強調了用人單位要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消防管理部門需要根據該法推行適當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的權益和身體健康。
2. 《勞動法》該法規定了勞動者應當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力,用人單位也應當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護員工的安全和健康,企業領導應根據該法規定開展相關培訓和宣傳工作。
3.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該條例規定了勞動保障監察的職責和監督措施,如果企業存在相關不規范的勞動管理行為,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會對其進行查處和處理,所以企業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規范勞動管理工作。
4. 《行政管理法》該法從行政機關的職權、程序和責任三個方面,確定了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此法對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指導和規范具有重要作用,同時也可以作為企業員工權利保障的參考依據。
六、總結
本制度是消防控制室的重要管理工具,通過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能夠更好地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和安全工作,保障企業的生產安全和員工權益。企業應當從各方面著手,加強制度的執行和監管,發揚團結合作的精神,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
9.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九
保衛人員在現場核實為火警誤報時, 應 及 時 通知
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領班應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 并在值班記錄中對誤報的時間、 部位、原因及處理情況進行詳細的記 錄;
消防控制室領班應及時將系統誤報的原因及處理情況向上級 領導匯報。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熟悉火災事故緊急事故處理程序, 并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的職責、任務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 不得擅離職守,做 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 功能,熟練掌握 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白拆卸、挪用或停 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發生火災要盡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 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并應直撥 向消防隊報警,119 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 協助消 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 定期 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 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 做好交 接班工作, 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 表。
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 感去完
(5) 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 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10.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自動控制系統的管理,確保消防控制系統的正常運行和臨警使用,確保火災時滅火指揮及消防控制信息的暢通,根據有關行政法規和技術規范,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我市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
第三條消防控制室的建筑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要求,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它用。室內不得設置床鋪,嚴禁堆放雜物,保持室內清潔。
第四條消防控制室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并應在入口處設有標志牌或標志燈,標志燈的電源應從消防電源上接入。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內應有顯示被保護建筑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等,并可直接目視。
消防控制室內應設置向當地公安消防隊直接報火警的直撥電話。
第六條各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控制系統相關消防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負責。
第七條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必須經市級以上專業部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八條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不準空崗。
第九條消防控制室應建立值班制度、交班制度、設備維護保養等制度,明確職責分工、火警處理程序、操作程序。
第十條消防自動控制系統投入運行后,任何人不得擅自關閉和停用,也不得隨意中斷。
第十一條消防控制室應具有下列文件資料,并應建立消防自動控制系統的技術檔案。
1、系統竣工圖及設備的技術資料;
2、操作規程;
3、值班人員職責;
4、值班記錄和使用圖表。
第十二條消防自動控制系統應實行日檢、季檢、年檢制度。
一、日檢:每日應檢查火災報警器的功能,并填寫系統運行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見附3、附4)。
二、季檢:每季度應檢測和試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下列功能,并填寫季檢登記表(見附5)。
1、采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顯示。
2、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
3、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
4、對備用電源進行工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5、用自動或手動檢查下列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
(1)防排煙設備(可半年檢查一次)、電動防火閥、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等控制設備;
(2)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3)鹵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4)火災事故廣播、火災事故照明燈及疏散指示標志燈。
6、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
7、消防通訊設備應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
8、檢查所有轉換開關。
9、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三、年檢: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下列檢查和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見附5)。
1、每年用專用檢測儀器對所有安裝的探測器應測試一次,
2、進行季檢的各項試驗內容,其中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顯示功能可做模擬試驗;
3、試驗火災事故廣播設備的功能。
第十三條消防控制室應有模擬火災事故廣播稿,并應定期進行模擬試播訓練。有條件的可適時進行演練。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1.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十一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資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顯示要求、圖形顯示裝置的信息記錄要求、信息傳輸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GB50116中規定的集中火災報警系統、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適用于未設置消防控制室但設置本標準涉及的自動消防系統的建筑。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包括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消防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消防電源監控器等設備,或具有相應功能的組合設備。
3.2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能監控并顯示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并應具有向城市消防遠程監控中心(以下簡稱監控中心)傳輸這些信息的功能。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見附錄A。
3.3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4.1規定的資料和附錄B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具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消防控制室時,應確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應對系統內共用的消防設備進行控制,并顯示其狀態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應能顯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狀態信息,并可對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統和設備進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控制和顯示裝置之間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態信息,但不應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為符合國家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消防控制室的設計、建設和運行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3.6消防設備組成系統時,各設備之間應滿足系統兼容性要求。
4、資料和管理要求
4.1消防控制室資料
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下列紙質和電子檔案資料:
a)建(構)筑物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建筑消防設施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b)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c)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職、義務消防人員等內容;
d)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e)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f)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類型、數量、狀態等內容;
g)消防系統控制邏輯關系說明、設備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等;
h)設備運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設備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這些資料應能定期保存和歸檔。
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4.2.1消防控制室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a)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b)消防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應符合GB25201的要求;
c)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系統和其他聯動控制設備處于正常工作狀態,不得將應處于自動狀態的設在手動狀態;
d)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啟動開關處于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4.2.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應急程序應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災警報后,值班人員應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b)火災確認后,值班人員應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于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報警時應說明著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著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c)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并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5、控制和顯示要求
5.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4.1條規定的`資料內容及附錄B規定的其他相關信息;
b)應能用同一界面顯示建(構)筑物周邊消防車道、消防登高車操作場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鄰建筑的防火間距、建筑面積、建筑高度、使用性質等情況;
c)應能顯示消防系統及設備的名稱、位置和5.2~5.7規定的動態信息;
d)當有火災報警信號、監管報警信號、反饋信號、屏蔽信號、故障信號輸入時,應有相應狀態的專用總指示,在總平面布局圖中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建(構)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圖上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位置和名稱,并記錄時間、信號類別和部位等信息;
e)應在10s內顯示輸入的火災報警信號和反饋信號的狀態信息,100s內顯示其他輸入信號的狀態信息;
f)應采用中文標注和中文界面,界面對角線長度不應小于430mm;
g)應能顯示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報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關聯動反饋信息。
5.2火災報警控制器
火災報警控制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火災探測器、火災顯示盤、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火災報警狀態、屏蔽狀態及故障狀態等相關信息;
b)應能控制火災聲光警報器啟動和停止。
5.3消防聯動控制器
5.3.1應能將5.3.2~5.3.10消防系統及設備的狀態信息傳輸到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3.2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噴淋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噴淋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并顯示水流指示器、信號閥、報警閥、壓力開關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信息;
c)應能手動控制噴淋泵的啟、停,并顯示其手動啟、停和自動啟動的動作反饋信號。
5.3.3對消火栓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消防水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并顯示消火栓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信息;
c)應能手動和自動控制消防水泵啟、停,并顯示其動作反饋信號。
5.3.4對氣體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并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停,并顯示延時狀態信號、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5.3.5對水噴霧、細水霧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水噴霧滅火系統、采用水泵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2的要求;
b)采用壓力容器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4的要求。
5.3.6對泡沫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c)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并顯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信息;
d)應能手動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啟、停,并顯示其動作反饋信號。
5.3.7對干粉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并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動和停止,并顯示延時狀態信號、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5.3.8對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風機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防煙排煙系統風機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控制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風機和電動排煙防火閥、電控擋煙垂壁、電動防火閥、常閉送風口、排煙閥(口)、電動排煙窗的動作,并顯示其反饋信號。
5.3.9對防火門及防火卷簾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火門控制器、防火卷簾控制器的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等動態信息;
b)應能顯示防火卷簾、常開防火門、人員密集場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時常閉的疏散門及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防火門的工作狀態;
c)應能關閉防火卷簾和常開防火門,并顯示其反饋信號。
5.3.10對電梯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控制所有電梯全部回降首層,非消防電梯應開門停用,消防電梯應開門待用,并顯示反饋信號及消防電梯運行時所在樓層;
b)應能顯示消防電梯的故障狀態和停用狀態。
5.4消防電話總機
消防電話總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與各消防電話分機通話,并具有插入通話功能;
b)應能接收來自消防電話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話;
c)應有消防電話通話錄音功能;
d)應能顯示各消防電話的故障狀態,并能將故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5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處于應急廣播狀態的廣播分區、預設廣播信息;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按照預設控制邏輯自動控制選擇廣播分區、啟動或停止應急廣播,并在揚聲器進行應急廣播時自動對廣播內容進行錄音;
c)應能顯示應急廣播的故障狀態,并能將故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6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手動控制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主電工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的轉換;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自動控制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和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從主電工作狀態切換到應急工作狀態;
c)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d)不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7消防電源監控器
消防電源監控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信息;
b)應能將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6、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的信息記錄要求
6.1應記錄附錄A中規定的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記錄容量不應少于10000條,記錄備份后方可被覆蓋。
6.2應具有產品維護保養的內容和時間、系統程序的進入和退出時間、操作人員姓名或代碼等內容的記錄,存儲記錄容量不應少于10000條,記錄備份后方可被覆蓋。
6.3應記錄附錄B中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統內各個消防設備(設施)的制造商、產品有效期,記錄容量不應少于10000條,記錄備份后方可被覆蓋。
6.4應能對歷史記錄打印歸檔或刻錄存盤歸檔。
7、信息傳輸要求
7.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火災報警信號或聯動信號后1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2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后10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3當具有自動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功能時,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發出傳輸信息指令后10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4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接收監控中心的查詢指令并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將附錄A、附錄B規定的信息傳送給監控中心。
7.5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有信息傳輸指示燈,在處理和傳輸信息時,該指示燈應閃亮,在得到監控中心的正確接收確認后,該指示燈應常亮并保持直至該狀態復位。當信息傳送失敗時應有聲、光指示。
7.6火災報警信息應優先于其他信息傳輸。
7.7信息傳輸不應受保護區域內消防系統及設備任何操作的影響。
12.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 值班職責
1.1. 確保消防控制室24小時開放,保障處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
1.2. 監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設施,做好消防監控、調度和指揮工作。
1.3. 確保消防設施、器材、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并將發現的缺陷及時報告。
1.4. 了解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規定,及時制定應急預案,并參與應急演練。
1.5. 對于公司內部工作安全事故、火災等重大事件,要及時向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匯報。
1.6. 工作期間保持聯絡暢通。
2. 值班要求
2.1. 根據值班時間安排準時到崗,認真執行值班任務。
2.2. 值班期間不得私自離崗、擅自更改系統設置和操作。
2.3. 確保崗位清潔衛生,保護消防控制室的安全環境,防止違規行為。
3. 值班交接
3.1. 值班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交接班工作。
3.2. 交接班工作需詳細記錄值班期間進行的各種消防監控、調度和指揮情況,確保信息的連續性和準確性。
二、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 消防設施儀器管理
1.1. 所有消防設施、器材、設備應每日巡檢并做好檢測記錄。
1.2. 針對發現的缺陷和問題應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確保消防設施、器材、設備在工作狀態下。
1.3. 確保消防設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建立臺賬管理制度。
2. 禁止違規行為
2.1. 禁止在消防控制室內進行無關工作。
2.2. 禁止吸煙、飲食和在消防控制室內亂丟雜物。
2.3. 禁止私自使用消防設施、器材、設備。
2.4. 禁止干擾、損壞、和故意阻礙消防控制室監控、調度和指揮。
3. 安全培訓與應急演練
3.1. 建立安全培訓制度,對值班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安全預警培訓,并組織實踐操作培訓。
3.2. 定期組織消防演練和逃生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團隊協作。
4. 執行程序
4.1. 督促并監督值班人員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
4.2. 對于違規行為的處置,應按照公司內部制度和相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4.3. 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出現的'重大安全事故,要進行深入調查,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通過以上制定,我們可以為消防控制室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制度和管理機制,以確保安全生產和人員生命財產的安全。同時,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了中國法律法規,符合各項條例。
13.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十三
1、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門應按月制定工作人員值班表;
3、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公安消防機構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單位應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考核成績登記表》,統一記錄操作人員的考核情況;
4、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提前10分鐘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5、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按時上崗,并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6、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
8、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9、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10、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
11、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接到火警顯示后,應保持鎮定、不得慌亂,并按照相應的處理程序進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
(1)接到控制設備報警顯示后,應首先在系統報警點位置平面圖中核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
(4)報警后,消防控制室領班應利用火災事故廣播系統通知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組織疏散和自救工作;
(5)消防控制室的領班要監視系統的運行狀態,保證火災情況下自動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誤報處理程序:
(1)接到控制設備報警顯示后,應首先在系統報警點位置平面圖中核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領班派一名值班人員或通知現場保衛人員持通訊工具和滅火器,迅速趕到報警部位核實情況,領班留在控制室內隨時準備實施系統操作;
(3)值班人員或保衛人員在現場核實為火警誤報時,應及時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領班應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并在值班記錄中對誤報的時間、部位、原因及處理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
(4)消防控制室領班應及時將系統誤報的原因及處理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熟悉火災事故緊急事故處理程序,并應定期進行演練,達到熟練掌握的程度。
(1)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3)發生火災要盡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并應直撥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4)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5)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1、晝夜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
2、每班不應少于2人。
3、保持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
4、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年齡宜在18至45周歲之間。
5、熱愛本職、忠于職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6、應在上崗前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并經公安消防機構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門應按月制定工作人員值班表。
三、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公安消防機構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單位應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考核成績登記表》,統一記錄操作人員的考核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提前10分鐘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按時上崗,并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
一、消防控制室管理要求
1、消防控制室應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取得初級以上消防職業資格證書。
2、每班不應少于2人,每班工作時間不應大于8小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對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日檢查、接班、交班時,應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值班期間每2小時記錄一次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及時記錄火警和故障情況。
3、正常工作狀態下,不應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狀態。其他消防設施和相關設備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在火災情況下迅速將手動控制轉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
二、熟知消防控制室應急程序
1、接到火災報警信息后,應以最快方式確認。
2、確認屬于誤報時,查找誤報原因,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4、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報告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會操作有關消防設備
1、會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的手動與自動狀態轉換;
2、會查詢報警信息,會處理誤報、故障和監管報警信息;
3、會通過火災事故廣播引導人員疏散;
4、會通過聯動控制器手動控制消防設備;
5、會通過現場手動方式控制消防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重要消防設備。
(一)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
1、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a587)的有關要求。
3、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火災接警處警程序
第二條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應按下列要求進行處置:
二、在接到火災報警信號時,應頭腦冷靜,保持鎮定,并按照相應的處理程序進行工作。
三、接到控制設備報警顯示后,應迅速核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報警控制器不具備智能顯示功能的',應在報警地址編碼對照表中進行核實。
五、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
(四)傳達人在報警后必須立刻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報告單位負責人。應利用火災事故廣播發出火災處置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開展疏散和自救工作,告知顧客、消費者不要驚慌,在工作人員和員工的引導下有序地疏散、撤離火災現場(卡拉ok所應啟動聲像報警系統),并用通訊工具向單位值班領導報告;
(五)值機人要監視系統的運行狀態,保證火災情況下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并及時做好記錄。
(六)火警處置完畢后,恢復各種消防設施至正常運行狀態。
六、消防控制室火警誤報處理程序:
(一)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在現場核實為火警誤報時,應及時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反饋誤報的有關信息,并排除現場干擾因素;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反饋的火災誤報信息時,應對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復位,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并在值班記錄中對誤報的時間、部位、原因及處理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及時將系統誤報的原因及處理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三條未設置消防控制室的單位,值班人員確認火災后,立刻通過單位內部
第四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涉及的人員,立刻按照預案分工,迅速展開滅火和疏散救援。
第六條發出火災信號后,單位應當于2分鐘內全面投入滅火救援工作,并及時采取如下措施:
一、通訊聯絡組按照滅火和應急預案要求通知預案涉及的員工趕赴火場,向消防隊報警,向火場指揮員報告火災情況,將火場指揮員的指令下達有關員工;
二、滅火行動組根據火災情況利用本單位的消防器材、設施撲救火災;
三、疏散引導組按分工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
四、安全救護組負責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五、現場警戒組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維持火場秩序。
一、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a587)的有關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四、消防控制室應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災警報后,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刻以最快方式確認。
七、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刻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應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報警聯動控制設備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三、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并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中國大學排名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取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發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資格證》,持證上崗,并將原件或復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做好各項記錄工作,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會客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認真做好報警設備查,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查和設備運行情況等各項登記、記錄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
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十三、對建筑消防設施要定期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十四、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了、停用消防設施。
一、負責對各類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所采用的消防設施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三、熟練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等火災事故緊急處置程序,能夠按照程序迅速開展接處警工作。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當在崗在位,認真記錄控制器日運行情況,每日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消音、復位功能以及主備電源切換功能,及時發現和處理設備故障,并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往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與消防專業培訓,不斷增加業務素質。基本上全部有統一樣式的,網上全部有,游泳館消防安全制度
為確保游泳館開放秩序的正常運轉,確保泳客的人身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害,消防安全是必不可少的一項重要工作,特訂立以下制度:
一、本館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校安全保衛小組負責。
二、學校設專職消防設施管理員一名。
三、館內消防設施應保持完好,由專職消防設施管理員每周查一次,確保消防器材在一旦發生火警時能發揮效用。
四、消防值班人員夜間必須在消防值班室內值班,隨時觀察煙火報警器監控儀的工作情況,發現火警及時處理。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五、各辦公室應注意保護煙火報警器探頭,避免損壞。天天收工后應關了電腦、飲水機等電源,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違規用電器。
六、必須注意用電安全,不準私拉亂接用電器具。
七、違反上述規定者,按過失處理,造成后果者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明確一名人員負責。
二、值班人員必須取得消防執業資格持證上崗。
三、值班人員應認真履行《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報警聯動控制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認真貫徹執行酒店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2、認真落實上級領導臨時布置的對流氓滋事人員及可疑人員進店,除采取控制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保安消防管理上墻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規定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個班次不應少于2人,并實行崗位操作責任制;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并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五、控制室內應設置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制定火災發生后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檢測、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情況登記、記錄制度。
七、對建筑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一、營業廳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嚴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二、貯存易燃易爆物品(如氣霧殺蟲劑、花露水等)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貯存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
三、貯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質分類、分開儲存,并設置明顯標志,注明品名、危險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性質與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