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精選13篇)
1. 保密管理制度 篇一
保密管理制度對于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它:
1. 保護商業秘密:防止競爭對手獲取關鍵信息,維持競爭優勢。
2. 維護客戶信任:確保客戶信息安全,增強客戶合作信心。
3. 遵守法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避免因信息泄露引發的法律風險。
4. 保障企業利益:降低因信息泄露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害。
2. 保密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個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秘密。
第三條: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證券狀況銀行帳戶帳號;
2、專有生產技術及新生產技術;
3、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4、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5、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戶和貿易渠道;
7、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
第五條: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第六條: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必須范圍的員工接觸。
第七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秘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制、收發、傳遞、保管。
第八條: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條: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務必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務必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條: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條:信息室、檔案室、計算機房等機要部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也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3. 保密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3.定義
3.1公司秘密是關系到公司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3.2泄密是指違反公司保密制度,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
4.職責
4.1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公司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的方針。各部門和所有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4.2總經辦歸口管理全公司的保密工作。
4.4涉及公司秘密的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指定人員管理本部門的保密工作。
4.5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新入司員工進行保密知識培訓并簽訂保密協議。
5.公司秘密的范圍和密級
5.1公司秘密包括符合本制度第3.1條定義的以下秘密事項:
5.1.1公司經營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5.1.2公司研發、生產、營銷、商務、財務、法務、投資、人事、行政、基建、計劃等活動中的秘密事項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5.2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損害。
5.3公司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總經辦分別會同各部門規定,至少每年在有關范圍內公布一次。
5.4各部門對所產生的公司秘密事項,應當按照公司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在產生的同時確定密級。對是否屬于公司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由上級部門或總經辦確定;在此之前,應當按照擬定的密級,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5.5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按照本制度第5.2、5.3、5.4條的規定標明密級。
5.6對是否屬于公司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有爭議的,由總經辦確定。
5.7各部門對公司秘密事項確定密級時,應當根據情況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的具體辦法由總經辦分別會同各部門規定,至少每年在有關范圍內公布一次。
5.8公司秘密事項的密級和保密期限,應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變更。密級和保密期限的變更,由原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部門決定。
5.9公司秘密事項的保密期限屆滿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長的,由原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部門決定。
6.保密規定
6.1公司經營各方面的.專項保密規定,由該業務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本制度制定。
6.1.1屬于公司秘密的公文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辦法,由總經理辦公室規定。
6.1.2采取電子信息技術存取、處理、傳遞公司秘密的辦法,由IT部門規定。
6.1.3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進出公司的辦法,由總經辦制定。
6.1.4屬于公司秘密不對外開放的場所、部位的保密措施,由有關責任部門規定。
6.2對絕密級的公司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6.2.1非經原確定密級的部門批準,不得復制或摘抄。
6.2.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尤其不得通過OA系統或以未加密的文件形式通過電子郵件傳遞。
6.2.3實物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電子文檔加密保存。
6.2.4經批準復制、摘抄的絕密級的公司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規定采取保密措施。
6.3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事先經過批準,并通過一定形式要求對方承擔保密義務。
6.4發生泄密事件的部門,應當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公司秘密的內容和密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圍和嚴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報告主管公司領導和總經辦。
4. 保密管理制度 篇四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所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二、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員工人事檔案,薪資待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為應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策,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 公司機密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1、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特別嚴重的'損害。
2、機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嚴懲嚴重的損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損害。
第八條 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秘級:
2、公司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公司秘密事項但不能標明密級的,通過口頭通知,傳達接觸范圍的人員.
第九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使用者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及特別授權人員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商業機密,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 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方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書信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或相關領導,由其及時作出處理.
四、責任與處罰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給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辭退并罰款五千元并酌情賠償公司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1、故意或過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窮取,出賣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五、附 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規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5. 保密管理制度 篇五
檔案庫房保密管理制度
一、檔案管理人員和利用者均應樹立保密觀念,貫徹執行《檔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檔案機密。
二、對各類檔案均應按規定的范圍進行查、借閱,并嚴格履行手續。查、借閱機密檔案要經主管領導批準。
三、對機密檔案要嚴格管理,不得將機密檔案私自帶出檔案室或外傳,對機密檔案資料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復制。
四、凡涉及檔案機密的人員一律不準在家庭、子女及無關人員面前談論有關檔案機密資料,不得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檔案機密。
五、利用者對所借檔案文件、技術圖紙等務必妥善保管,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不準攜帶公出、探親訪友、出入公共場所。
六、對保管期滿、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文件要按規定銷毀,不得以廢紙出售。
七、發生失密、泄密和檔案被盜事件時,要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保密或保衛部門,當事者要寫出書面報告。對違反保密規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盜密者,應按其性質及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xx市檔案局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一、檔案庫房是檔案資料保護和貯存的重要基地,是帶給利用檔案的中心,除領導批準外,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二、保管檔案務必有專用庫房,并設專人負責管理。庫房內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證檔案安全。
三、檔案進出庫房,要建立嚴格的登記制度,包括檔案收進入庫,庫存檔案調出室外及日常的調閱、歸還。
四、檔案庫房應設有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防鼠、防高溫、防強光的措施。
五、對新接收入庫檔案要嚴格檢查,對有蟲蛀、發霉及其它問題的檔案須經科學處理后方可入庫。
六、庫房內安置溫濕度計,每一天定時測記。庫房的溫度應控制在14-24℃之間,相對濕度應控制在45-60%之間。
七、庫房內應持續清潔,不得堆放與檔案無關的物品。
八、每學期結束前,要對案卷進行總清點,檢查帳、卡、物是否相符。
九、每一天下班前,應關掉庫房門窗,切斷水、電源,確保檔案安全。
十、定期打掃庫房衛生,持續庫房與檔案的清潔。
6. 保密管理制度 篇六
保密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旨在保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確保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止機密泄露給競爭對手或未經授權的第三方。通過設定明確的信息分類、權限控制和行為規范,保密制度能有效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提升內部管理效率,同時也是遵守法律法規的必要舉措。
內容概述:
保密管理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 信息分類與標識:確定哪些信息屬于保密范圍,設置不同的保密等級,如絕密、機密、秘密等,并進行明確標識。
2. 訪問權限管理:設立嚴格的.權限控制系統,只有經過授權的員工才能接觸相應級別的保密信息。
3. 信息存儲與傳輸:規定安全的存儲方式,限制外部設備的使用,規范電子郵件和其他通信渠道的使用,確保信息在傳輸過程中的安全。
4. 員工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保密知識培訓,提高他們的保密意識和能力。
5. 合同條款:在員工入職、離職及合作合同中加入保密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 違規處理:設立違規行為的處罰機制,對違反保密規定的人員進行相應處理。
7. 監控與審計:實施定期的信息安全審核,監控潛在的泄密風險,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
7. 保密管理制度 篇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和《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保密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單位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簡稱涉密計算機是指用于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我單位在內網中計算機都屬于涉密計算機必須具有能接受省保密工作部門統一監管的連接互聯網違規報警功能粘貼由省保密工作部門統一制發的密級標識并做好登記備案。
二、涉密計算機原則上專機專用特殊情況需多人使用的由科室、單位指定專人管理。
三、涉密計算機使用及保管場所的安全防護措施應符合保密管理規定的要求確保防護設施的安全可靠。絕密級便攜式計算機必須存放在保險柜中機密級以下的便攜式計算機要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密碼文件柜中。
四、涉密計算機只能在本單位使用嚴禁借給外單位、轉借他人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涉密計算機外出的需填寫“涉密計算機外出攜帶登記表”經主管領導批準并報局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備案逐件登記涉密計算機內的涉密信息。返回時保密工作機構對其攜帶的涉密計算機進行保密檢查以確保涉密計算機的安全。
五、涉密計算機的傳遞按照《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的要求管理。
六、涉密計算機不得直接或間接連入國際互聯網等非涉密網必須與國際互聯網實行物理隔離。嚴格一機兩用操作程序未安裝物理隔離卡的涉密計算機嚴禁連接國際互聯網。
七、涉密計算機日常管理人員是涉密計算機安全保密的責任人,其日常保密管理職責如下:
1、應設置8位數以上的開機密碼以防止他人盜用和破譯開機密碼應定期更改。
2、應在涉密計算機的顯著位置進行標識不得讓其他無關人員使用涉密計算機。
八、涉密計算機必須配備安全保密查殺病毒、木馬等的國產殺毒軟件。配備的安全產品需經省保密部門指定的單位進行檢測和安裝、維護。
九、涉密計算機使用的打印機、傳真機等設備按涉密計算機的同等級別進行管理不得與其他非涉密計算機網絡及通訊網絡連接嚴禁在涉密計算機上使用無線功能的信息設備。
十、涉密計算機的維修原則上由信息中心負責。需外送維修的維修前應進行登記將涉密信息備份后徹底清除涉密信息或拆除所有涉密存儲介質到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維修點進行并有保密人員在場。維修完畢后進行核對、技術測試和審查符合有關標準后才能投入使用。
十一、涉密計算機因使用人員崗位變動、使用期滿等原因交回時對涉密計算機進行檢查、確認并做好登記備案、妥善保管需歸檔的應按相關規定歸檔。
十二、不再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應由使用者提出報告由單位領導批準后交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處理確保有關內容和數據不可恢復。禁止將未經技術處理的涉密計算機轉為非涉密計算機或進行公益捐贈。
十三、責任人每半年對涉密計算機進行一次清查、核對做出文字或電子記錄發現丟失應及時向保密工作部門報告。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規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是指存儲了涉密信息的硬盤、光盤、軟盤、移動硬盤及U盤等。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必須具有能夠接受省保密工作部門統一監管的違規連接互聯網報警功能。
二、用于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移動存儲介質必須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級粘貼省保密工作部門統一制作的密級標識。
三、絕密級移動存儲介質由單位或使用部門指定專人統一保管并必須存放在保險柜中機密級以下移動存儲介質由使用人保管并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碼文件柜中。
四、高密級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不得在低密級的計算機或設備上使用嚴禁在與互聯網連接的計算機或其他設備上使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
五、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只能在本單位的涉密計算機或涉密信息系統中使用嚴禁借給外單位、轉借他人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外出的需填寫“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外出攜帶登記表”經主管領導批準并報局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備案逐件登記涉密存儲移動介質內的涉密信息。
六、復制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且每份介質各填一份“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使用情況登記表”并賦予不同編號。
七、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傳遞應按《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規定》的要求執行。
八、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外送維修或數據恢復必須到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維修點并有保密人員在場。
九、移動存儲介質因使用人員崗位變動、使用期滿等原因交回時移動存儲介質進行檢查、確認并做好登記備案、妥善保管需歸檔的'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應連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使用情況登記表”一并按時歸檔。
十、不再使用的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應由使用者提出報告由單位領導批準后交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處理確保有關內容和數據不可恢復。禁止將未經技術處理的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轉為非涉密環境使用或進行公益捐贈。
十一、責任人每半年對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進行一次清查、核對做出文字或電子記錄發現丟失應及時向保密工作部門報告。
涉密網絡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單位計算機信息網絡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國家保密法規和計算機信息網絡保密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使用涉密網的人員必須遵守國家保密法規和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密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利用該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制作、復制、查閱、傳播反動、色情、邪教等有害信息。
第三條網絡管理中心負責對涉密網的統一管理和維護并對網絡運行情況進行定期的監督檢查其工作同時接受相關公安、保密等主管部門的指導和要求。
第四條堅持“控制源頭、加強檢查、明確責任、落實制度”和“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的原則規范和完善信息網絡的日常管理注意加強對計算機及其存儲介質硬盤、軟盤、光盤、磁帶等的管理特別是對涉密計算機及其存儲介質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明確管理職責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五條加強對涉密網上網人員的安全保密教育和管理增強防范意識自覺執行保密法規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加強監督杜絕網上泄密事件發生。
第六條接入涉密網的計算機必須與非涉密計算機系統實行物理隔離。
第七條涉密計算機要求設有符合要求的開機啟動密碼、系統帳號、屏幕保護、資源共享保護等嚴格的保護措施涉密系統只能安裝涉密操作所必需的軟硬件設施。
第八條涉密計算機必須由專人操作管理必要時只與專網相連且在工作完成后立即脫離網絡。
第九條涉密計算機上必須安裝防病毒軟件并配置必要的安全策略。
互聯網發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為加強互聯網發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一條在互聯網上發布的信息是指經本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審核批準提供給國際互聯網站或其他公眾信息網站向社會公開、讓公眾了解和使用的信息。
第二條互聯網發布信息保密管理堅持“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凡向國際互聯網站提供或者發布信息必須經本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審查批準并應該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完善和落實信息登記、審批責任制。
第三條除新聞媒體已公開發表的信息外本單位各科室及相關單位提供的上網信息應確保不涉及國家秘密。
第四條本單位任何個人不得利用網站、網頁上開設的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論壇等發布、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信息。
第五條單位內部工作秘密、內部資料等雖不屬于國家秘密但應作為內部事項進行管理未經單位領導批準不得擅自發布。
第六條禁止網上發布信息的基本范圍
一、標有密級的國家秘密。
二、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涉及國家安全、社會政治和經濟穩定等敏感信息。
三、未經制文單位批準標注有“內部文件資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樣的信息。
四、本部門或單位認定為不宜公開的內部辦公事項。
第七條提供信息發布的單位應履行的職責
一、對擬發布信息即將向網絡發布的信息是否涉及國家秘密進行審查。
二、對已發布信息進行定期地保密檢查發現涉密信息的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查清泄密渠道和原因并及時向本單位領導或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三、接受上級機關和保密工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單位分管領導應履行的職責
一、定期對網絡管理人員進行保密法規、保密紀律、保密常識教育增強信息保密觀念和防范意識自覺遵守并執行有關保密規定。
二、建立健全上網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保密防范措施。
三、發現國家秘密網上發布的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定期或不定期向保密工作部門通報網上發布信息保密管理情況。
第九條保密工作小組組長單位應履行的職責
一、指導、監督各部門各單位網上發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二、協助參與涉及多個部門擬發布信息的保密審查。
三、向市委保密委員會報告網上發布信息保密審查中的重要情況。
四、負責對網上發布信息進行經常性保密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查明原因并及時向市委保密委員會報告。
五、協助有關部門對違反規定造成網上泄密的事件依法進行查處。
第十條違反本規定對網上發布信息保密審查把關不嚴導致嚴重后果或安全隱患的要按照規定嚴肅查處。
涉密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規定
8. 保密管理制度 篇八
(二)、重要的檔案一般不借出,確屬工作需要,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借出,但必須對檔案內容進行保密。
(三)、利用生產和成果資料檔案時,無關的.內容謝絕翻閱,不該記錄的不記,不得在親朋好友、子女面前談論檔案內容。
(四)、檔案管理人員和利用檔案人員嚴禁私自將檔案帶回家中或公共場所。
(五)、凡是利用或復制檔案,必須嚴格履行審批登記手續,注明復制份數,簽名。
(六)、對重要的檔案等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復制,批準復制后,不得多印,嚴格控制份數。每份復制品應編號。
(七)、外單位利用檔案,未經批準,檔案管理人員不得擅自接待。
(八)、向全單位干部職工宣傳《保密法》,嚴格執行《保密法》,檔案管理人員帶頭遵守保密制度,以身作則。
(九)、違反上述制度,失密造成損失者,酌情給予處理。情節嚴重違法者,依照《保密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公司主管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的領導由劉兵負責質量檢查工作;負責儀器檔案管理的領導工作。由匡湘華負責檔案、儀器管理員,負責檔案、儀器保管工作。
9. 保密管理制度 篇九
1.目的
為確保客戶及本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維護本公司的公正形象,防止泄密,本公司所有人員均有義務保守客戶及本公司的技術和商業秘密。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員及質量活動。
3.職責
3.1 實驗室主任
3.1.1 落實保護機密信息和所有權的各項措施實施所需的資源和責任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或授權相關人員處理。
3.2 質量負責人
3.2.1 組織相關人員開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調查,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違規處理意見;
3.2.2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及時向實驗室主任報告;
3.2.3 批準借閱保密資料。
3.3 資料員
3.3.1 按照本程序做好文件和記錄的保密管理。
3.4 樣品管理員
3.4.1 做好客戶樣品的交接工作,記錄客戶對樣品及資料的.保密要求。
3.5 測試工程師
3.5.1 對檢測的過程、記錄、報告內容做好保密工作。
3.6 監督員
3.6.1 負責保密工作的監督,如發現有泄密現象,應及時報告質量負責人。
3.6.2 負責對相應責任部門進行隨時考核檢查并作記錄。
4.保護措施
4.1 樣品與資料的保密控制
4.1.1 業務員在接受客戶委托時,要詢問客戶對樣品以及技術資料的保密是否有特殊的要求,將特殊要求信息填寫在委托單上,以便樣品及資料在流轉過程中接觸到的所有相關人員知曉并按照其要求執行。
4.1.2 對于樣品與資料的流轉,只允許指定流轉人員接觸,其它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接觸樣品及瀏覽相關資料,因個人行為而導致的泄密情況將按照本程序內容進行處置。
4.1.3 樣品管理員針對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樣品在倉庫存放時應給予充分的保密措施;資料員對客戶所提供資料的存放不可較長時間的脫離其監控范圍,以免為無關人員獲得導致泄密,客戶的任何資料未經客戶同意,不得外借或無關人員查閱、復印。
4.2 檢測過程和檢測結果保密的控制
4.2.1 在檢測過程中,檢測人員應對檢測的內容及結果保密,拒絕回答無關人員及外部來訪人員有關樣品信息及可能涉及到客戶資料的問題。
4.2.2 樣品和資料在檢測過程中應該由負責的檢測人員實時控制,不得較長時間脫離負責人員的監控范圍,以免為無關人員獲得導致泄密。
4.2.3 當客戶需要參與及進行與其工作有關的檢測活動或驗證所需要檢測物品的準備、包裝和發送時,需要由質量負責人同意,由檢測組主任或其指定人員陪同,在確保其它客戶樣品及資料信息安全的情況下進行,需謹慎對待客戶提出的問題及要求,以免涉及到其它客戶樣品及資料信息安全問題。
4.2.4 與檢測有關的文件資料由資料員歸檔保存,未經允許不得泄露。
4.3 記錄的保密
4.3.1 檢測過程中的原始數據應記在原始記錄單上,在檢測項目的流轉過程中,相關人員不得將原始記錄信息泄露給無關人員。
4.3.2 所有檢測資料由管理組統一匯總并由資料員統一保管存檔,無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查閱,如需查閱需經技術負責人批準。
4.4 電子資料信息的保密控制
4.4.1 檢測過程中所涉及到的電子細聊信息在流轉過程中,根據《計算機文件及數據控制程序》的要求,需由相關人員嚴格控制,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轉發、打印及提供給無關人員瀏覽,在電腦中瀏覽的資料信息應實時受到相關人員的控制,相關人員在離開電腦前需要對其電腦顯示的信息進行關閉或者屏蔽處理,以免無關人員擅自瀏覽導致泄密。
4.4.2 以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手段傳遞的資料信息(包括檢測記錄、報告等)應明確收取人的信息,在確認收取對象確實為實際需要提供資料信息的收取人時,方可傳輸。
5.泄密的處置
5.1 監督員負責對程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本公司任何人員發現他人有泄密行為,均有義務且有權報告給質量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組織調查,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處理意見,由實驗室主任或其授權人員處理。
5.2 對泄密情況的調查及處理,質量負責人需根據《記錄控制程序》做好相關的記錄,交由資料員整理歸檔,必要時應報上級有關部門。
10. 保密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證標準》規定,為切實加強涉密設備與保密防范設施管理,結合昆明貴金屬研究所、z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所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涉密設備的購置、使用原則
一、盡量選用、購置國產設備。
二、國內沒有或因工作需要購置國外產品,使用前應經公安或國家安全部門的技術防范檢測合格。
三、涉密設備購置的供貨方應有完備的資質證明,長期供貨和代理維護應簽訂保密協議,保證設備的使用安全與維修安全。
第三條 保密防范設施、涉密設備的添置、維修、報廢、停止使用,執行以下保密防范設施、涉密設備管理規定和涉密設備維修保密管理規定。
一、保密防范設施、涉密設備管理規定
(一)用于保密防范的`設施、涉密設備由保密辦備案,保密設施、涉密設備登記表(見附表17)。
(二)使用部門應嚴格執行保密防范設施、涉密設備的使用規定。
(三)保密防范設施、設備未經保密辦同意,禁止私自折卸維修。
(四)配備保密防范設施、涉密設備的部門、部位必須在明顯的位置對涉密設備進行“涉密或sm”標識,并按操作要求使用。
(五)禁止使用部門和個人私自挪動、折除保密防范設施、涉密設備。
(六)保密防范設施、涉密設備的報廢、停止使用須保密辦同意、記錄后才能執行。
二、涉密設備維修保密管理規定
(一)涉密設備需到所和公司外維修,必須填寫涉密設備外出維修保密審批單(見附表18),業務主管領導審批后才能進行。
(二)需到所和公司外進行維修的涉密設備須將其涉密部件拆除和載有的涉密信息刪除后再行維修。
(三)無法采取以上措施的,以及維修過程中更換錄有涉密信息的部件,必須將舊件帶回所和公司銷毀,禁止將維修更換錄有信息的舊件抵價維修或隨意拋棄。
(四)涉密載體設備無論在所和公司內或所和公司外進行維修,須有所和公司業務人員在現場監督。
第四條 本制度由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11. 保密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一、總則
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并成立保密委員會:
保密委員會主任:柯雷兵
副主任:石杰軍 柯仲兵
成員:徐小林 張建松 陳銘 黃為平 熊友峰 伍志勝 嚴基旺 李應珍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機密。技術秘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且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非專利技術和技術信息。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人員檔案等。
3、公司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接觸到企業秘密的高級員工,例如: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秘書、車間主任及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等對保守公司秘密負有特別的責任。
4、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二、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總則中第二項規定的范圍以及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2、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3、公司秘密級別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技術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人、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一般與密級相對應,特殊情況外標明。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公司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保密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門負責保密。
2、對于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保密委員會主任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保密委員會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4、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保密委員會主任批準。
5、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6、涉密人員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得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保密委員會;保密委員會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8、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9、公司與全體員工簽訂《員工保秘協議書》,《員工保秘協議書》以書面形式簽訂,協議附后。
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內,員工應履行下列義務:
(1)嚴格遵守本企業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業技術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業技術秘密;
(3)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利用該技術秘密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11、對高級員工實行“競業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秘書等高級員工的以下行為:
(1)自行設立與本公司競爭的公司;
(2)就職于本公司的競爭對手;
(3)在競爭企業中兼職;
(4)引誘企業中的其他員工辭職;
(5)引誘企業的客戶脫離企業;
(6)在離職后,與企業進行競爭的其他行為。
12、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協議,均需設置“保密條款”,對合同對方增設保密義務。“保密條款”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業秘密范圍;
(2)合同對方以及合同對方的任何員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條款的約束;
(3)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可將商業秘密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不可將含有保密信息的資料、文件、實物等攜帶出保密區域;
(5)保密義務人不可在對外接受訪間或者與任何第三方交流時涉及合同規定的商業秘密內容;
(6)不相關的員工不可接觸或了解商業秘密;
(7)保密信息應當在合同終止后交還;
(8)保密期限在合同終止后三年內仍然保持有效;
(9)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明確的違約責任。
13、公司向簽定保密協議的涉密人員,在協議有效期及離職三年內按月支付一定的保密費用。
四、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保密委員會。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2. 保密管理制度 篇十二
致各員工:
保守公司秘密是各位員工應盡的職責和義務,鑒于你們已受聘于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請各位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密協議如下:
第一條公司秘密的定義
本協議所指的公司秘密包括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是關系公司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護的事項,以及公司擁有知識產權和與之相關的所有信息,可以是書面的、口頭的或實物(包括但不局限于文件、照片、設計樣本、設備等)。公司秘密主要如下: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重要的技術及產品資料;
(4)非公開的公司財務資料;
(5)特定產品的營銷推廣策略;
(6)公司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重要信息;
(7)人事資料,包括員工個人檔案和薪資福利等;
(8)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9)非公開的營銷信息及相關資料;
(10)產品研發的重要數據、記錄;
(11)客戶名單;
(12)公司內部培訓資料;
(13)公司/部門管理文件;
(14)員工的日常工作報告、統計信息;
(15)其他影響公司利益的秘密事項。
第二條 公司秘密的保密原則
1、公司同意將公司秘密用于正常工作。各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徑向任何第三方(含無關雇員)泄露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屬公司財產,未經公司以正式方式(一般為書面形式)授權,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公開和使用,員工經授權對外公開和使用之前,應與被公開對方簽署保密合約。
第三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員工保證在工作期間,承擔公司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務均不會侵犯到前受聘單位的商業秘密;否則,由此引致的法律責任由員工個人承擔。如導致公司遭受損失的,公司有權向員工追償。
2、員工在任何時間不得拷貝、復印、傳遞、藏匿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口頭或書面)向任何第三方(含無關員工)轉述(或傳遞)泄露公司秘密,除非事先得到公司的書面許可。
3、本保密協議終止或公司要求歸還涉及公司秘密的資料,員工應立即無條件退還其保管的'所有公司秘密資料給公司或根據公司的要求銷毀,包括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個人筆記、報告和其他書面資料和復印件等。
4、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所作出的與本職有關的工作成果,包括發明、發現、改進及構思等,其知識產權及相關權益等均歸公司所有。上述工作成果亦屬公司秘密,員工不得對外公開和使用。
5、禁止勸誘離職。員工離職后不得誘使其他知悉公司秘密的其他員工離職。
6、員工因故意或過失導致公司秘密被泄漏的,都必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時起24小時內書面通知公司,并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商業秘密被擴散。
第四條 保密期限
1、保密期限:員工有責任一直保密到有關公司秘密變成了公開信息或通過公開途徑可得到的信息,或者明確約定公司秘密無需再保密為止。員工的保密義務不因與公司的勞動合同是否簽訂、解除或勞動關系終止而消失。
2、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公司,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安排員工離開涉密崗位;員工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安排員工離開涉密崗位;員工應該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并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員工違反本協議第二、三、四條,公司有權追究員工責任,員工同意依公司之決定接受如下處分,并賠償公司損失:
公司視情況給予員工警告或停職反省五個工作日的處分,停職期間的薪金全部扣除,情節嚴重的,公司有權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糾紛,公司與員工應當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 保密管理制度 篇十三
編制:
審核:
批準:
發布日期:實施日期:
1、目的
為保證公司所有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保密工作,維護公司權益,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參照東旭集團《保密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公司所有保密信息外流。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3、職責
質量管理部負責對生產技術、產品認證、工藝參數等負有保密責任。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對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視會、總經理辦公會、工作協調會、集團召集的各項專題會等重要會議內容,公司重大決策中秘密事項等負有保密責任。
生產部負責對生產過程中的.原始記錄、過程統計表、過程分析總結資料、生產試驗記錄等負有保密責任。
設備物資部對公司所有生產設備參數及技術文件負有保密責任。
采購物流部對招投標文件、采購、銷售、合作等合同,協議和意向書,競爭對手和供應商信息等負有保密責任。
人力資源部對公司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收入、薪酬體系,分配方案等的負有保密責任。
財務部對財務預算、成本計算、決算報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財務制度等負有保密責任。
工程動力部對工程項目及動力設施相關技術文件、資料、圖紙等負有保密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