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禁管理制度(通用14篇)
1. 門禁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加強廠區安全,有效控制人員進出。
二.原則
(一)廠區實行封閉式管理。
(二)門禁系統自動存儲員工刷卡進門信息,且刷卡記錄可以任意調用、查詢及打印。
(三)門禁系統實行授權管理制度,員工經授權方可進入。
三.職責
(一)行政部歸口管理所有門禁感應卡,包括門禁卡信息登記/變更、門禁卡發放與回收等。
(二)各部門負責監管本部門、本區域感應卡的使用及授權。
四.管理內容
(一)行政部協同各部門建立員工門禁感應卡授權對應表。
(二)員工進入工作區域必須使用門禁感應卡,為確保各工作區域的安全,禁止員工以不正式方式進入非員工本人的授權工作區。
(三)持卡人若離職或調動,需將感應卡收回或重新設定使用權限。
(四)一張感應卡只能供一人使用,不得擅自轉讓或幾人共用一張卡。
(五)行政部是門禁系統軟件的直接使用人,必須確保門禁系統軟件開機密碼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六)新員工入廠,由行政部根據授權對應表直接開卡,員工應保管好自己的門禁感應卡。若有遺失,需立即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應在當兩天內禁止該丟失卡的使用權限,同時員工應提交補卡申請,補充申請應報請本部門主管同意,行政部核實無誤上交工本費后后方給予補卡。門禁感應卡如有損壞,可憑損壞卡直接至行政部,行政部核實無誤后即可補卡。
(七)行政部每月應對門禁系統的使用,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如門的.鎖定功能是否完好,門禁卡的使用、發放情況是否正常等。
(八)因門禁系統的供應商掌握門禁系統的高級密碼。因此,門禁系統必須由固定的供應商進行維護保養,且維護保養協議中必須要有追究供應商泄密責任的條款。
(九)行政部存有兩張應急門禁感應卡,能打開所有辦公區域的門禁,任何人領用時必須詳細登記并說明情況,并報經運營經理同意后方可授權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2. 門禁管理制度 篇二
1.業主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居住本大廈,免費卡二房送二張,三房送三張。如需申領的ic卡數量超出以上的部分,每張收5元工本費。公司購房、業主購房用作辦公或員工居住的,申領ic卡按本條例規定辦理。
2.人員如有業主書面證明其為業主親屬的(非直系親屬)申領ic卡免收押金,每張只收取5元工本費。
3.業戶租住本小區用于自住(本人或員工)或辦公,申領ic卡時,每張應收取5元押金及5元工本費。
4.業戶來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時,管理處辦公室應當促請業戶及時辦理門禁ic卡。
5.大堂值班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門禁系統;發現系統有故障,應及時向管理處報告。
6.原則上由業戶自己刷卡開門,對未成年人及業戶手提重物不便刷卡、忘記帶卡時,值班人員應當為業戶提供方便,開啟門禁系統。
7.對新近入住的業戶,大堂值班人員應當及時促請業戶在到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時辦理ic卡。
8.值班人員發現刷卡人使用同住的其他人員的卡時,應當提請業戶使用自己的卡;刷卡人若使用本棟其他人員(包括在住或遷出后)的卡時,值班人員應當予以沒收,并報告管理處進行處理。
9.對大堂門禁系統的管理,大堂值班員既要堅持原則,具體操作時,又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不能因此和業戶產生爭執,影響與業戶的`關系。
1.對于已經辦理了ic卡而后又遷出或不再居住本小區的人員,大堂值班人員應當及時向管理處報告注銷登記的ic卡。
11.遺失ic卡需要補辦ic卡時,每張需收取5元工本費。
3. 門禁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條
為保證公司財產、物料及信息資料的安全,規范門禁系統的使用與管理要求,明確注意事項,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門禁系統的使用及權限
我公司門禁系統主要用于上下班打卡。
第三條 門禁系統管理規定
(一)進入和離開公司、部門的員工必須隨手關門,不得使門禁系統處于失效狀態。
(二)每位員工應愛護該設施,按照使用要求正確操作使用,不得隨意亂按。
(三)員工在上班時間進入電子門時,為確保公司安全,應有秩序按每人讀一次卡進入,一旦多人同時進入或無門禁卡與外來人員混進來,遇上治安情況就無法查找線索,就會失去門禁安全保障作用,給安全防范管理帶來困難。
第四條 非本公司人員進入規定
(一)如因特殊原因,外來人員需進入公司辦公區域,必經綜合部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在指定人員的陪同下進入。
(二)接待來訪人員時,各部門接待人員應加強保密意識,如客人翻閱辦公桌的資料時應予以制止。
(三)陪同人員有義務督促與協助訪客盡快處理完成事務并及時離開受限區域。
第五條 補辦門禁設置手續
(一)員工發生門禁卡遺失、損壞、失效時,請到財務部繳納20元補辦費用后,到綜合部補辦新的門禁卡,再由前臺考勤人員重新設置門禁權限。
(二)若員工本人提出要求設置門禁系統,將拒絕辦理。
4. 門禁管理制度 篇四
為加強安全保衛,保持正常辦公秩序,制定以下門禁管理規定,望各部門及全體員工認真執行。
1、員工出入一律憑上崗證,上下班騎摩托車、自行車人員一律下車進入廠區。
2、外來客人辦事一律在門衛登記,保安與辦公室或有關人員聯系,指引客人去向,對拒絕登記的客人,要積極的解釋,爭取配合。對無理取鬧的`交民警辦公室處理。
3、涉及到有關領導和客戶參觀,請有關部門提前通知警衛室,派有關人員提前登記在大門口迎接。
4、公司物資出門一律憑辦公室開具的出門票,門衛保安要驗票、對物、見數,確認無誤后方可放行。材料出門必須由供應部門開具出門證明,設備出門必須由設備主管部門開具出門證明,后勤辦公用品、雜物等必須由辦公室開具出門證明,臨時物品出門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然后統一到辦公室換正式出門票。
5、公司機動車同時執行此辦法或有關公司規定。出租車不得進入廠區。每天8:00前,17:00以后,節假日,除公司必要車輛外,其它車輛不得出入,特殊情況需經保衛部或值班領導批準。
6、保安人員值勤規定應嚴格按《公司保安人員執勤規定》和上級保衛部門規定執行。
7、公司廣大員工要自覺遵守此管理規定,支持保安人員工作,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5. 門禁管理制度 篇五
施工現場門禁管理制度范本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項目工程建設的安全和從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國家和投資者的財產免遭損失,加強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強化施工現場門禁管理,結合本工...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項目工程建設的安全和從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國家和投資者的財產免遭損失,加強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強化施工現場門禁管理,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人員出入控制:
(1)出入現場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佩戴胸卡經現場安保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可出入大門。
(2)訪客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先行登記,在保安室領取安全帽及發放的臨時訪客卡進入施工現場;離開現場時,必須在出具填好的訪客回執單之后,歸還安全帽和訪客卡后方可離開。
所有訪客都必須認真閱讀并嚴格遵守入場安全須知,且簽字認可;必須在門崗值班保安處出示個人有效證件進行出入登記,領取訪客卡;必須按照規定佩戴勞保用品;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制度。
(3)所有與工程無關的閑雜人等一律禁止進入施工現場。
(4)佩戴胸卡由項目業主方安健環管理部統一發放。辦理胸卡的'程序為:由各參建單位提供辦理人員的電子版一寸照片、身份證號、入場安全培訓合格證明等文件,安健環管理部按照給定的格式分批進行辦理。
二、車輛出入控制:
(1)施工現場各參建單位車輛憑長期車輛通行證可直接出入大門。
(2)施工機械及運輸材料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先行登記,并進行車輛及機械狀況檢查(詳見檢查內容表)和危險品檢查(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檢查合格后憑發放的臨時施工車輛通行證進入施工現場。離開現場時,必須出具車輛材料出場單(并各方簽字齊全),經安保人員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3)訪客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先行登記,憑司機駕駛證或機動車行駛證換取臨時訪客車輛通行證并進行危險品檢查(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檢查合格后憑發放的臨時訪客車輛通行證進入施工現場。離開現場時,必須歸還臨時訪客車輛通行證換回司機駕駛證或機動車行駛證,經安保人員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4)各種車輛通行證由項目業主方安健環管理部統一發放。辦理車輛通行證的程序為:由各參建單位提供辦理車輛的電子版照片、機動車行駛證、司機的駕駛證等文件的復印件,安健環管理部按照給定的格式分批進行辦理。
三、施工現場應急控制及施工現場暴力事件控制
(1)大門出口應急控制:嚴格按照施工現場應急預案執行,當緊急事件發生后,必須立即啟動應急響應,保證大門出口暢通、有序,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并保證救援車輛進出順暢;
(2)施工現場暴力事件控制: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保證救援人員出入順暢。
6. 門禁管理制度 篇六
1.1倉庫員工上班時間進入倉庫時,要穿戴整潔,佩戴工作證。庫區內嚴禁煙火。
1.2工作時間內,本公司人員(儲運部工作人員除外)未佩帶“臨時出入卡”一律不準進入倉庫。
1.3下班無人時藥品倉庫應鎖閉門窗,做好防盜、防雨工作;下班時不得攜帶任何公司物品離開倉庫。
2、非儲運部工作人員管制
2.1非本公司人員:指藥監部門檢查人員、公司領導、公司客戶、送貨人員、施工人員和來訪人員。
2.2公司客戶:公司客戶一般有本公司相關人員陪同,并佩戴帶公司配發的“臨時出入卡”,如無本公司相關人員陪同的客戶,倉庫人員應謝絕其進入倉庫參觀。
2.3來訪人員:如遇相關員工親朋好友來訪,請倉庫員工自覺通知其在營業大廳等候接待,不得帶入倉庫。
2.4送貨人員:
A、送貨人員交貨完成后應自主退出倉庫收貨區域,應在倉庫外等候驗收結果,不得無故逗留在倉庫內部或辦公區域。
B、送貨人員交貨未完成時不得隨意在倉庫走動,不得在倉庫辦公區域逗留。
C、送貨人員應聽從倉庫安排,將送貨車輛停至指定收貨區卸貨,不可亂停亂靠,卸貨時應根據我司合理要求卸貨,放至指定收貨區域,不可與各種包裝物料混雜放置。
2.5施工人員:施工人員應服從我公司相關單位的安排,在倉庫實施有安全隱患的工作,如電焊、砂輪磨消、切割等;必須通知倉庫主管,由倉庫主管安排專人在場看護,并配備滅火器材,以防發生安全隱患。
3. “臨時出入卡”管制
3.1凡須進入公司藥品倉庫人員(除儲運部工作人員),必需佩帶“臨時出入卡”,保管人員方可允許進入倉庫。
3.2“臨時出入卡”的領取人員,必需預先取得公司領導(高層管理人員)及質量管理部經理允許后,在行政部門登記,領取“臨時出入卡”。
3.3進出藥品倉庫,須將“臨時出入卡”佩帶在胸前,以方便保管人員識別。
3.4非工作人員進出藥品倉庫,辦理完相關業務工作后,應將“臨時出入卡”交回行政部。
3.5領取“臨時出入卡”的人員,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違規物品進入倉庫。化學品、油類物料放入相應隔離放置,并事先與儲運部主管人員說明。
4.投訴與處罰
4.1倉管人員應注意自身的涵養與素質,對來賓或到訪人員要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對本公司員工更要互相尊重、友好相處。
4.2對送貨人員要以禮相待,快速收貨,不得無故拖延收貨時間,降低雙方工作效率。 對無故逗留在倉庫的`人員應禮貌的請出倉庫,如遇無理取鬧人員可反映至行政部處理。
4.3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倉庫應服從倉庫保管人員引導,不可在倉庫內隨意走動,如有收貨人員無故拖延收貨時間,降低雙方工作效率的可向倉庫主管進行投訴。
4.4非本公司員工請遵守本公司相關規定,未遵守本公司規定的,相關倉庫管理員勸說無效的情況下可上報主管,由主管通知行政部進行處理。
7. 門禁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為維護公司廠區安全及生產正常、生活秩序,規范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管理,根據目前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2.1適應公司全體員工。
2.2合作商、參觀客人、外協人員、施工隊。
2.3車輛、物品出入廠門均應遵守本管理辦法。
3.本公司人員進出管制:
3.1員工進出廠區大門,應自覺佩戴廠牌,憑證出入,未依規
佩戴廠牌者,保安有權查實,糾正后才能放行,對違紀且態度惡劣者,保安應記下其姓名、報備其部門主管部并交由公司處理。凡未按規定穿著佩戴廠牌的員工,將按違反公司《員工手冊》獎懲制度處理。
3.2除銷售及司機外,公司員工上班時間外出,需填寫《出差單》(附件一),經部門主管審批后,方可外出。
3.3各部門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下班時,由部門主管報公司人力資源主管董事批準后方可辦理外出手續。
3.4員工上班時間請假出廠時,應按公司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出廠。
4.工作原因出差及外來人員拜訪
4.1來訪人員(供應商、零散客戶、貴賓等)來訪,保安人員須保持禮節,禮貌問詢所帶物品,并做好記錄。
4.2因工作需要出差的',需填寫《出差申請單》經主管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工作時間內出差的需刷門禁卡后才能出廠。
4.3因工作原因延遲入廠的,于上班后補辦《出差申請單》,入廠時需在刷門禁卡。
5.非本公司人員進出管制:
5.1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5.2參觀人員(貴賓接待)
5.2.1重要貴賓,如有必要入廠參觀,由負責接待人員提前通知公司保安隊及門衛,并告知參觀人員單位、名稱、姓名、車輛標牌型號、車號及到達時間。
5.2.2貴賓到達公司前5分鐘,門衛需打開廠門等待,并通知負責接待人員及主管。
5.3洽公人員
5.3.1.外來單位廠商、客戶前來接洽業務時,門衛應詳細了解來訪人員姓名、單位、事由及被訪人姓名,確認是否有約。
5.3.2.如有預約,請來訪人員填寫《來訪登記表》(附表二),即可放行。如無預約,由門衛電話詢問被訪人確認是否接待。門衛不得擅自放行任何人員、車輛進入廠區。
5.3.3.若被訪人外出,請來訪人留下通訊聯絡方法即可,由門衛適時轉交被訪人知悉。
5.3.4.來訪人員在門衛室辦完登記手續后,發《來賓證》給來訪人員,洽公完畢后,來訪人應交回由接洽人簽名的《來訪登記表》和《來賓證》,方可出廠,出廠憑單經門衛簽注出廠時間于交保安隊存檔。
6.工作證管理
6.1凡公司員工,一律憑“工作證”(廠牌)出入廠區。廠區內,必須規范佩戴工作證,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工作證拿在手中或放入口袋、包內至檢查時方才出示。
6.2凡在廠區內行走、活動或作業,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掛工作證。
6.3凡進入廠區不按規定佩掛工作證之員工,門衛應予以糾正,并做好違紀記錄,交人力資源部按相關規定處罰(詳見《員工手冊》獎懲制度)。
6.4遺失工作證應立即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補辦,繳納制作工本費(10元),并附個人一寸彩照一張。
6.5使用他人工作證或偽造涂改工作證蒙混出入廠者,一經查實,無論使用人或借用人、偽造人、涂改人均依相關規定予以警告以上處分。
7.車輛出入管理
7.1本單位車輛
7.1.1.公司車輛進出廠門需遵照門衛有關規定出入,并按公司規定在指定的停車位置停放車輛。
7.1.2.本公司員工的車輛(小型車),進出廠門時,門衛有權檢查車輛,員工必須予以配合。
7.1.3.凡本公司員工需自駕車輛(小型車)上下班的,請及時到行政部報備。
7.2外單位車輛
7.2.1.提貨車輛:提貨車輛入廠,經門衛核準是本公司客戶并填寫《來訪登記表》后方可入廠,提貨外出時門衛需根據《物品放行單》(附件四)進行車輛物品檢查、驗單確認無誤后出廠,門衛留存《物品放行單》。
7.2.2送貨車輛:送貨車輛入廠,于門衛室填寫《來訪登記表》,并告之原則上只能空車出廠,車上若有非本公司貨物,需提前登記。
7.2.3如遇訪客車輛(小型車):外單位前來洽公車輛,一律填寫《來訪登記表》,經被訪人同意后,方可放行,并指揮停放在指定區域。
7.2.4未經預約的政府機關及重要貴賓車輛入廠,門衛人員需問明來訪單位后,立即通知相關人員確認接待,可免填《來訪登記表》,未確定前,不可擅自放行。 7.3其他車輛進出規定。
7.3.1本公司員工進出廠區之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經過門崗均應下車推行,為確保廠區內安全,廠區內行駛速度限10公里/小時。
7.3.2進出廠區的任何車輛,門衛均有檢查權(含集裝箱、后備箱、駕駛室及摩托車尾箱)
7.3.3非本公司員工的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等不論何時一律不得入廠(快遞公司除外)。
7.4出入廠時間管制
7.4.1原則上非正常上班時間(含節假日),未經部門經理或以上確認,非本公司或本公司員工已報備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出廠區。
7.4.2特殊情況及趕貨夜運時例外,需經部門主管或以上確認,否則按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8.0物品出入管理
8.1公司所有物品需攜帶出廠區時,均必須由主管部門開據《物品放行單》,并由部門主管確認后,方可攜帶物品出廠。
8.2所有攜帶出廠物品,門衛均有檢查權,攜帶人員必須予以配合。
8. 門禁管理制度 篇八
社區各項門禁、安全、車場管理規定:
主旨:為維護社區安全管理,凡對出入大樓之人員、物品、車輛、施工、保養單位及親友均須遵守下列各項管理規定,違者依本社區住戶規約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實行細則規定辦理。
說明:本各項管理規定共分八項如下:
一、住戶出入管理規定:適用本大樓所有區分所有權人及住戶。
二、來賓出入管理規定:適用所有到訪之賓客及銷售人員「附貴賓證」。
三、保養、施工人員出入管理規定:指至社區進行保養、施工之廠商單位「附工作證」。
四、車輛出入管理規定:含施工、保養、所有住戶車輛「附通行識別證」。
五、物品出入管理規定:含所有出入社區公共物品及若涉危害之住戶物品。
六、社區安全緊急應變措施、警衛人員應遵循本規定及勤務守則。
七、住戶搬遷規定:含出售、租賃、借用、搬遷、拍賣。
八、住戶裝潢施工規定:對所有住戶施工裝潢之管制「附切結保證書」。
九、其他規定:以上各項規定未盡事宜授權管理委員會隨時修訂公告頒布實行之,其相關條文如後辦法所示。
辦法:本辦法共分九項,其條文如下:
各項管理條文:
一、住戶出入管理辦法:
1、住戶進入大廈,管理人員應確定為本大廈住戶,方準進入。
2、住戶陪同親友進入社區時,請辦理登記手續後進入『參閱來賓出入管理規定』。
3、住戶之汽車應於擋風玻璃窗右下角放置(車輛通行證)以利識別與大廈內停車管理(參閱車輛出入管理規定)
二、來賓出入管理辦法:
1、本大樓來賓訪客時間為早上0七:00~二三:00止。(住戶親友深夜到訪,住戶須親自管理室帶領)。
2、凡是來訪賓客進入大樓時,一律須於管理室辦理來賓出入登記手續,并應出示身分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於管理室,經查明來訪事由,及徵得受訪者同意後核發(來賓證),佩掛於胸前,始得進入,俟離開時,再將(來賓證)交還給管理員,始得領回證件離開。
3、來賓出入大樓時,嚴禁攜帶危險物品進入,管理人員并應注意防止公有物件外流。
4、本大樓嚴禁推銷人員或小販進入販售物品。
5、來賓欲參觀大樓各項設施時,須有住戶引導,否則管理員有權謝絕參觀。
6、來賓欲投宿時,住戶須主動知會管理中心,并告知大樓各項規定,如需使用設施時,須按規定辦理方可使用。
三、施工人員出入管理辦法:
1、本大樓施工期間為早上0八:三0~一二:00止、下午一三:三0~一七:三0止,晚上、星期例假日一律不得施工。
2、現場工程人員出入時,需配戴管理委員會核發之(施工人員識別證),若未佩戴,管理人員應查證,并按(來賓出入管理規定)要求換證登記,如遭拒絕,管理人員有權強制驅離,以維大樓安全。
3、廠商工程車輛進出時,須停車接受檢查。(參閱車輛出入管理規定)
4、現場施工人員之車輛嚴禁進入大樓停車場,如因攜帶工具須入內卸貨時,則須事前報備登錄。
四、車輛出入管理辦法:
1、除大樓地下室使用戶車輛核發車輛通行證外,其余進出車輛須依各項進出管理規定,辦理登記換證手續,始可入內停放。
2、地下室停車場使用戶必須在駕駛前座擋風玻璃左上方張貼(車輛通行證),機車須於前後處張貼識別證,以利出入識別及管理,各使用戶須按位停放整齊。
3、任何車輛進入大樓(除有張貼識別證之住戶車輛)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其駕駛與乘客出示本大樓核發之識別證明,如無,則一律依(來賓出入管理規定)辦理。
4、未持有本大樓核發之各類識別證者,經住戶同意其車位供其停放時,來賓需換發(來賓證)或(施工人員識別證)及辦理臨時停車證,配掛於擋風玻璃上,以讓其他使用戶知悉為來賓或施工單位車輛。
5、車輛離開時,工程或來賓車輛均應停車接受檢查,以防住戶財產公物受其竊運,若遇可疑即予留置報警處理。
6、機車或腳踏車停放於大樓管理室出入口影響進出者,違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上鎖并處以罰款(如規約所定)。
停車場管理辦法:
1、本大樓地下室停車場車輛進出須憑車證通行,無車證之車輛一律禁止入內,如擅自闖入停放者,由本大樓管委會以來路不明之車輛報警拖離。(或委任拖吊場派車拖離,其費用由違規者全額支付,否則依擅闖民宅移送法辦)
2、車輛應定位停放,其車身不得越位跨線或占用他人車位或停放於公共用地及通道上,違者依規約規定辦理。
3、車位所有人如將車位轉售或租予其他住戶,應事先通知本社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中心),并辦理車證,以便納入管理。本大樓停車位承租對象以居住本大樓之住戶為限,不得承借於非本大樓住戶之車輛使用,違者管委會有權禁止進入。
4、本大樓停車場不得作停車以外之利用。(緊急避難不在此限)
5、除各車油箱隨車儲用油料外,停車場內一律禁止儲存汽油及其他保養油料及堆積物品。
6、兒童不得單獨進入停車場,如為駕駛人之眷屬,應由駕駛人引導出入。
7、車輛遇有故障至引擎起火,應迅速通知管理人員處理,并立即通知其他車輛駛離車場,以免遭受波及。
8、車輛於停車場拋錨時,應先推離車道及出入口,以免妨礙住戶車輛進出。
9、欲進入停車場裝卸貨物或修理車輛之人員,應由住戶(或車主)陪同先向管理人員辦理登記及換證,并於工作完成繳回證件後立即駛離。
10、裝卸貨物車輛進入車道,應注意限高、限重標志,并迅速完成裝卸駛離車場;如有毀損地下室停車場支配線管路或其他設施時,應負賠償之責任。
11、停車場停放之車輛,經發現有違規事實時,將開具警告單;經警告第二次仍不改善者,將予以上鎖罰款。
12、車道出入口(斜坡道)禁止行人通行以維行車及生命安全。
車輛駕駛人應合作遵守事項:
1、按規定將車證張貼於駕駛人前座左上方玻璃上,憑證通行。
2、車輛進入停車場注意號志,開大燈并請減速慢行。
3、接受管理人員對車輛之指引,以策安全。
4、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品(如易燃物、爆炸物等),管理服務人員如發現人員可疑時,得要求車內及行李箱實施檢查,以防萬一。
5、車內垃圾及菸蒂應放置垃圾桶內,不得隨地丟棄,以維護環境清潔。
停車證管理:
1、由管理委員會制發停
車證,每一車位發放車證乙枚,住戶若有兩部車使用又為直系關系(或夫妻),且是本大樓同住戶,則發給兩枚車證,以茲識別,但僅得停放在自己所有車位上。
車位所有人如將車位轉售或租予他人(現本社區住戶)時,應憑原發車證向管理委員會換領新的車證。
2、停車證遺失時請至管理室填寫切結書,申請補發新證。
3、車號更改時請至管理室填寫換發申請單,換發新證時請將原車證繳回。
五、物品出入規定:
1、任何物品(包含貴重物品、家俱等)攜出或運出時,須經查明核對登記後,始可進出。
2、若有大規模搬出家俱情形,必須住戶(所有權人)陪同,并在管理室登記確認後,始可放行。
3、物品進入社區時,管理人員須詳細檢查,如有危險物品、兇器等,禁止進入。
4、承租戶之物品運出時須主動與所有權人(或住戶)確認無誤後,由區分所有權人告知管理人員後,始可放行。
六、大樓安全應變措施:
防火:遇火警事故時應保持冷靜,立即關閉電源、瓦斯開關及呼叫疏散鄰舍,并通知管理人員報警一一九處理;消防隊未抵現場時,應利用大樓現有消防設備滅火,讓損失減至最低。疏散時應迅速逃至中庭,若無法通往一樓時,須立即逃至頂樓等待救援,切勿自窗外跳出。
七、住戶搬遷規定:
1.住戶須於搬入本社區及管理中心必要時提供其最新聯絡地址及電話,一切資料絕對保密。
2.所有權人(或住戶)搬遷本大樓時,應先知會管理人員,以查核是否有積欠管理費。
3.倘所有權人移轉或出租時,請即以書面通知管理室,否則原所有權人仍應依法繳付一切管理費用,直至管理室接獲書面通知為止。(若承租人拒不繳交一切費用時,所有權人仍應負責繳交,否則依法辦理)
4.所有權人(或住戶)搬離本社區時,應將遷往地點告知管理委員會,否則管理委員會不做轉信服務。
八、住戶裝潢施工管理規定:
(一)裝潢嚴禁變更修改大樓主體結構、外觀、主干管道系統及違反相關法規,如因而影響公共安全者,由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及承包商人員負連帶責任。
(二)維護本社區公共設備之完整與全體住戶之權益,各區分所有權人(住戶)於裝潢施工前,應與承包商共同向本大樓管理委員會(或管理中心)辦理下列手續:
1.承包商繳交施工保證金新臺幣二萬元整(現金或即期支票)及簽立切結書乙份(於施工完竣後無息退還),支票或本票應寫上抬頭『比佛利山莊管理委員會』且禁止背書轉讓,支票并應於左上方劃二條平行線;未載抬頭、禁止背書轉讓及劃二平行線者,管理委員會及管理中心得代為記載,出票人不得異議。
2.由區分所有權人(住戶)與包商共同簽具施工切結書(後所附),并檢附身分證件或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印本。
(三)承包商須遵守下列規定:
1.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中午休息時間及周六、星期日、例假日不得施工。
2.施工人員應配帶工作證(每日憑身分證件向管理人員辦理換證)。
3.不得大聲喧嘩或惡性破壞公共安寧,違者管理人員得強制驅離,并嚴禁入內施工。
4.不得擅自增建或擴建,違者移送法辦。
5.大型物品機器攜入時須經警衛執勤人員檢查放行。
6.每日工作結束,應將食物飲料等立即清掃,并應清掃電梯及所經過公共區域,并經執勤人員檢查認可。
7.建材及垃圾不得堆積於公共區域,垃圾及砂土應以袋裝方式,自行經由本大樓車道搬離,禁止由正門搬運。
8.施工時若損及供、排水管線或電源設備,或其他公共設施應立即修復。
9.禁止接用公共水源、電源,違者須賠償當期之公共水費或電費。
10.施工時若需使用電焊須特別報備,以免電線負荷過大產生危險。
11.包商於施工期間,經通知而未依期限修復者,由保證金內扣除修理費,若有不足,各該區分所有權人(住戶)及包商應連帶負責賠償責任。
12.疑違規施作之機具、器材及人員,管理委員會及管理中心得禁止進入本社區。
9. 門禁管理制度 篇九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辦公樓宇門禁管理,確保安全穩定,特制定公司門禁管理制度如下:
一、所有員工均須憑工作證進入單位,作為門禁的磁卡鑰匙,要主動出示證件,經查驗后方可進入。
二、外來人員,須持介紹信、工作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在前臺接待處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會客證,并經樓內接訪人員電話確認后方可進入,離開時將由會見人簽字的會客證交回前臺接待處。
三、如遇上訪等特殊事件,保衛人員需增加門禁崗位站崗點,堅守崗位,禁止上訪人員進入辦公樓,擾亂正常辦公秩序。如上訪人員不聽勸阻,保衛人員不應與其發生正面沖突,及時撥打110報警。
四、公司機動車輛憑車輛通行證出入,外單位機動車必須在取得保衛人員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后,持行駛證或駕駛證換取車輛通行證方可進入公司后院存車場,出門時換回扣押的證件。上級領導機關來我公司檢查指導工作和參加有關會議的車輛,由相關部門通知保衛室并履行必要手續進入。
五、所有機動車輛出入公司后院存車場必須以五公里以下時速行駛。進入公司后院存車場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限速行駛,并按指定地點停放,禁止鳴笛。
六、辦公樓出入各種設備、電腦等,須憑蓋有單位公章和處室負責人簽字的物品攜出證放行;發現物證不符等情況的,警衛值勤人員有權將所帶物品扣留并及時與有關處室聯系,做出處理。
10. 門禁管理制度 篇十
一、目的
為建立、統一企業形象,提高員工榮譽感;加強辦公室安全管理,保證公司及個人的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定義
(一)工作證:是員工個人身份識別的標識。主要組成內容有卡套、吊繩、卡片(含公司名稱、LOGO、部門、姓名、員工編號、1寸彩色照片等)。
(二)門禁卡:用于員工上下班出入辦公室。每位員工有一張專屬的門禁卡。
四、職責
(一)行政人事部:負責工作證及門禁卡的統一制作、發放、回收及使用監督管理工作。
(二)各部門:負責配合、監督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三)員工本人: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按規定佩戴工作證、使用門禁卡。
五、內容
(一)工作證佩戴要求
1、工作日上班時間內一律須佩戴工作證于正胸前,并自行刷卡進出公司大門。
2、保持工作證整潔,不得在工作證上粘貼飾物或隨意涂改。
3、工作證的吊繩有公司統一的VI形象,不得隨意更換其他吊繩。
(二)工作證、門禁卡使用權限
1、工作證、門禁卡僅作為員工出入公司辦公場所識別之用,不得作為其他身份之證明。
2、工作證、門禁卡僅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調換使用或外借他人。
(三)工作證、門禁卡發放、使用管理
1、行政人事部負責工作證及門禁卡的統一制作與發放,新員工入職工作滿7天予以發放;員工因調崗產生的'更換,2個工作日內予以發放。
2、工作證、門禁卡在職期間損壞、不慎遺失,須及時到行政人事部辦理掛失補辦、手續;否則,如他人冒用卡/證而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全部承擔,情節嚴重者將追溯法律責任。
3、員工離職須將工作證、門禁卡交于行政人事部予以注銷,否則,因處理不當造成他人冒用引起的損失,由當事人全部承擔,情節嚴重者將追溯法律責任。
(四)工作證、門禁卡補發/回收管理與費用
1、工作證、門禁卡在使用期間若出現無故消磁或非人為因素不能正常使用,行政人事部在核實情況后將予以免費更換。
2、員工因調崗產生的工作證更換,由行政人事部部予以免費更換。
3、因個人原因致使工作證、門禁卡折損或丟失無法繼續使用的,員工需填寫《工作證、門禁卡補辦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和行政人事部簽批后予以補發,扣除工本費:50元/次(工作證、門禁卡);門禁卡40元/次,10元/次(工作證)。
4、員工離職時需將工作證、門禁卡交于行政人事部,損壞或逾期未交則扣除工本費50元。
(五)工作證、門禁卡使用監督管理
1、行政人事部將不定時進行工作證佩戴抽查,不按照標準方式佩戴或未佩戴者,每次樂捐10元/次,并通報批評。
2、如發現將工作證、門禁卡外借他人使用,一經核實,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對但是人處以警告、記過、解除勞動合同等處分。
3、行政人事部對公司整體門禁卡負監督管理責任,因操作失誤或管理不當造成的門禁卡外泄或離職注銷不及時引起的公司財物損失,由門禁管理員承擔。
六、附則
1、本制度自頒布日起正式生效,適時檢討修訂。
2、執行過程中超出本制度規定的情況,由公司管理層商定處理辦法。
3、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屬于公司。
11. 門禁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一、定期維護服務器,保證服務器工作在最佳狀態;
二、安裝殺毒軟件,定期殺毒;
三、定期修改(每個月一次)門禁系統密碼;
四、由于win20xx的不安全性,應為兩如服務器設置屏保密碼(1分鐘啟動),防止無關人員接觸此電腦;
五、不得在此電腦上安裝除門禁系統以外的'其他應用程序;
六、不得將此電腦移做他用;
七、每周檢查25道門及其相關配套設備、線路,保證門的正常工作,填寫《門禁系統檢查記錄表》;
八、記錄表格
1、《門禁鑰匙發放記錄表》
2、《鑰匙申請表》
3、《門禁系統周檢記錄表》
12. 門禁管理制度 篇十二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公司財物和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促進公司事業發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門禁管理制度。
(一)園區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東營園區行政集團辦: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督導。門禁感應卡為IC卡,以下無特殊說明的,均以門禁感應卡統稱。
(二)門禁感應卡由綜合服務中心管理,統一發放給每一位具有相應權限的員工,每張門禁感應卡只能由本人使用,不得轉讓給其他人使用或者幾人共用一張卡。
(三)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每月對門禁系統的使用、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如感應機的`感應功能是否完好,門禁感應卡的使用、發放情況是否正常等,如發現故障,需立即通知物業部進行維修。
1.凡出入集團西大門、生產中門、生產南門公司人員,進出者必須持有門禁感應卡,按規定刷卡記錄后方可出入,不刷卡者一律不得進出工業園區,保安人員有權制止,新入職人員須經門衛電話確認,登記并檢查有效證件后方可出入。
2.外來人員因公需進入公司,應先登記,門衛詢問事由,必要時應查驗證件,電話通知接洽部門,經接洽部門或相關人員同意后,值班保安給來訪者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簽發《來訪條》、保安給來訪者指出接洽部門位置和車輛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門或相關人員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見的,保安應委婉拒絕,請其外出。
3.公司員工須從公司西/南大門出入,西/南大門放行時間:6:00-22:00,晚上外出人員于23:30前回公司、節假日00:00前回公司。其他時間保安有權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視情延長出入西/南大門的時間)。員工嚴禁爬越圍墻進出,違者每次罰款50元,多次發生將予以通報。
進出生產中門參觀者一律攜帶參觀證。(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備案登記領取參觀證)
4.被公司除名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核準后的《離職人員出門條》給予放行,并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志的公司物品出公司。
5.公司各種物資均需憑出門條放行,成品銷售、次品、生產勞動工具、加工零件、樣板、模具或生產物料廢品憑二級單位負責人簽發的出門條;辦公、生活用具憑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開具出門條;物資供應公司采購的物品需退換貨時,憑物資供應負責人簽發的出門條放行。保衛人員對出門條分類夾放,禁止丟失和損壞出門條。
6.公司訂購的貨物,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部門或人員接洽。
7.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應由總機前臺代收發,總機前臺應及時準備做好收、發工作,并例行登記。
8.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9.業務往來車輛一律經生產南門進出,任何車輛不得進出生產中門,特殊情況需備案登記方可出入生產中門。摩托車出公司時保安應要求其本人打開后座箱進行檢查。
10.來訪者辦事完畢,需持由接洽部門、接待人員簽字確認的《來訪條,經保安審核后離開公司,如有特殊情況未簽字者,外出時保安應打電話詢問接洽部門情況是否屬實后可放行。
①員工出公司,攜帶公司物品,出門條上無部門經理簽核者。
1.外來人員應持有保安發放的來訪條進入登記允許接待的集團辦,嚴禁隨意在其他辦公室游走,否則一律予以驅逐。
2.接待來訪人員時,各部門接待人員應加強保密意識,如客人翻閱辦公桌的資料時應予以制止。
3.外來人員辦事完畢,相關部門接待人員在保安發放的《來訪條》上簽字確認,如有特殊情況暫時不能離開公司的,應及時通知門衛和保安。
4.公司員工進入公司生產大門、車間時,應將工作牌掛戴于胸前。對上班出入廠區、車間不帶工作牌者,保安可阻止其入內,直至按要求佩帶后;態度惡劣者,保安應記下其姓名、部門,交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處理。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將該位員工的違規事實書面告知所在部門,由所在部門根據事實在員工績效考核中予以扣分處理。
5.車間員工嚴禁帶包進入車間,有帶包人員應將包存放在指定區域,如有帶包進入者,保安要求其自行開包檢查。
6.上班時間,車間上班的人員原則上嚴禁接訪客人,若有特殊情況,需向保安說明情況,部門經理同意后在公司會議室會客,未經部門經理同意嚴禁將外來人員帶入車間參觀。車間員工有攜帶公司物品離開車間時,須有部門經理簽發的出門條,否則保安有權限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解釋清楚并備案)
7.外來公干人員未經部門經理同意和接待部門人員陪同嚴禁進入車間,擅自進入車間者保安和車間工作人員有權利阻止。
本規定自下達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集團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公室。
13. 門禁管理制度 篇十三
第一章 總則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項目管理工作正常有序進行,結合本工程施工現場的總體布置在工程現場安裝門禁卡系統,系統管理工地人員的進出系統管理工地人員的進出和實時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狀況。為了確保本門禁系統的有效運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門禁IC卡辦理
一、凡是在本工地工作時間累計超過7天的(包含休息日)管理人員、參建人員必須辦理普通(實名制)門禁IC卡;連續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7天的,可在項目經理同意后到安全監督站辦理臨時門禁IC卡。
二、新進總包管理人員,在2個工作日內攜帶個人信息的電子文檔至安全監督站辦理。
三、新進業主、監理單位、業主協作單位、指定(獨立)分包單位管理人員等,在2個工作日內將個人信息的電子文檔交予各自門禁卡系統對口負責人,由負責人到總包安全監督站辦理。
四、新進各分包單位下屬勞務隊伍人員,分包勞務隊伍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將所屬參建人員的相關身份信息提供給分包單位,由分包單位安全員整理后提供給總包安全監督站辦理。
五、辦理門禁卡需完整填寫《門禁卡申請表》。
門禁卡申請表
提交申請時,需同時提供《門禁IC卡信息》的電子文檔。
第三章、門禁IC卡的補辦和回收
一、普通門禁IC卡發卡一周內不能正常使用,可以直接向總包申請免費換取新普通門禁IC卡(卡片受外力損壞將不予免費退換),一周后門禁卡發生損壞情況的,需到總包安全監督站換取新卡。
二、普通門禁IC卡一旦發生遺失,需立即向總部安全監督站掛失并重新辦理新卡,如未能及時掛失而由此造成的損失將由持卡人負全責。
三、臨時門禁卡如發生損壞或遺失,需重新辦理。
四、當分包單位退場或參建人員離開本項目時,須向安全監督站歸還門禁IC卡。
第四章、人員和車輛出入控制
一、施工人員進出現場必須走專用通道,持有效IC卡通過門禁設備刷卡進出,無卡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二、訪客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先行登記,在安全監督站辦理的臨時門禁IC卡進入施工現場。
三、所有與工程無關的閑雜人等一律禁止進入施工現場。 四、施工現場各參建單位車輛憑長期車輛通行證可直接出入大門。
五、施工機械及運輸材料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先行登記,經項目經理部物資部或工程部簽字同意后方可進場。離開現場時,必須出具車輛材料出場單(各方簽字齊全),經安保人員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六、訪客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先行登記。離開現場時,管理經安保人員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14. 門禁管理制度 篇十四
為加強對門禁系統的管理,保證樓宇安全,特對門禁鑰匙的發放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門禁鑰匙只在小區住戶公司工作人員,外包單位工作人員的`范圍內發放。
2、住戶申配門禁鑰匙,由住戶(申請人)填寫由事務主管核實申請人,進行審批同意后,到財客交費后,網管員根據申請單予以開通及發放。
3、公司工作人員外包單位工作人員申配門禁鑰匙由申請總門主管填寫《門禁鑰匙申請表》由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審批是否同意配置,或免費配制,網管員根據申請單審批意見予以開通及發放。
4、住戶門禁鑰匙授權范圍為該棟樓地下室及管層門禁,如有車位者,加授所有地下室門禁權限,公司工作人員,外包單位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及審批意見予以授權發放。
5、門禁鑰匙開通發放給使用者時,由使用者在《門禁鑰匙發行記錄表》上簽收。
6、合用者鑰匙丟失后,應當及時掛失,網管員負責填寫《門禁鑰匙掛失表》程序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