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2篇)
1.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目標任務
總體目標:對全市中小學校開展抗震加固、提高綜合防災能力建設,使學校校舍達到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并符合對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災、雷擊等災害的防災避險安全要求,將學校建成最安全、家長最放心的地方。
主要任務:從年開始,用三年時間,對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區,洪澇災害易發地區、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各級各類城鄉中小學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抗震加固、遷移避險,提高綜合防災能力。其他地區,按抗震加固、綜合防災的要求,集中重建整體出現險情的D級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現險情的C級校舍,消除安全隱患。年完成加固、改造規劃三年總工作量的30%,年完成三年總工作量的,年完成三年總工作量的。
(二)基本原則
1.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結合當地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充分考慮社會發展和學齡人口變化等因素,科學制定校舍安全工程總體規劃。
2.統籌安排,均衡發展。整合項目和資金,把校舍安全工程與農村初中校舍改造、校舍維修改造、農村寄宿制小學建設、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等專項工程結合起來,促進區域間、校際間辦學條件均衡發展。
3.分級負責,分步實施。市本級重點負責對市屬學校的排查、加固和改造,縣區政府分別負責本轄區內學校的排查、加固和改造。在確保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展開的前提下,要確定優先順序,分清輕重緩急。根據絕大多數區域屬工程重點解決的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區及洪澇災害易發地區、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實際,應優先解決好規模較大、寄宿學生較多學校校舍的加固改造。
4.嚴格標準,確保質量。嚴格按照國家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規、中小學校建設標準、建筑設計規范以及重點類抗震設防標準(在一般建筑設防標準基礎上提高一度)等強制性標準和規范要求,進行中小學校舍的選址、勘察、設計建設和加固改造,確保安全、經濟、實用和適用。
二、實施范圍和工作步驟
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范圍是全市所有公辦、民辦中小學(含初中等職業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根據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年底前撤并的學校不再加固改造。其工作步驟是:
(一)全面進行中小學校舍排查、鑒定。各縣(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力量,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中小學校(含民辦)現有校舍進行逐棟排查,按抗震設防和有關防災要求,出具校舍安全排查報告。根據排查結果,組織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對校舍逐棟鑒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鑒定報告。凡是沒有按照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要求進行建設的校舍,以及建筑管理基礎資料缺漏嚴重、建設程序不合規范的校舍,都要由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檢測鑒定。依據排查、鑒定結果,為每一棟校舍建立安全檔案,并納入全國中小學信息管理系統,全面反映中小學校舍基本安全情況,并據此研究和制訂校舍安全工程規劃和具體工作方案。年月底前,各縣區和市直各學校要完成校舍的排查鑒定。xx年5月以后已經排查并形成鑒定報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鑒定。市直學校的排查、鑒定工作由市教育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組織。
(二)科學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實施規劃和方案。根據排查、鑒定結果,按照優化中小學布局和結構的要求,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與具體改造、加固方案。
年月底前,各縣區要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以及本年度完成安全工程總量30%的要求,制訂年度加固、改造計劃,并啟動實施一批加固、改造工程項目;年月底前,要制訂出校舍安全工程三年總體規劃及、年度計劃。各縣區上述工程計劃報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后匯總報省審定。
(三)分步、分類實施中小學校舍改造。對通過維修加固可以達到抗震設防要求和標準的校舍,按照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改造加固;對經鑒定需要重建的校舍,按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和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重建;對嚴重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校舍進行地質災害危險評估并實行避險遷移;對根據學校布局規劃確應廢棄的危房以及不具備加固條件的校舍要及時拆除,不再使用;堅持以抗震為主,綜合防災原則,嚴格執行校舍防火、防雷等綜合防災標準,提高綜合防災能力。
每項工程完工后,各縣區、各學校要及時上報,市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工程項目組織檢查驗收,對未通過驗收的項目要提出處理意見。
三、資金籌措與管理
工程資金實行省級統籌,市縣負責,多渠道籌措,中央財政補助。各縣區要根據工程總體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積極籌措落實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確保資金及時到位。中央、省專項資金采用因素法進行分配,主要補助工程量大、財力較為困難的縣,其它縣區工程所需資金原則上由縣區政府負責解決,市財政視情況予以補助;市直學校所需資金由市政府負責;民辦學校校舍安全工程所需資金由主辦者負責。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多渠道籌措專項資金,積極調整支出結構,集中財力,確保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順利進行。在保證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國家助學金本級分擔資金落實的前提下,縣區政府可從以下渠道籌措工程資金:
(1)農村義務教育校舍維修改造資金;
(2)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資金;
(3)中小學布局調整中被調整學校的置換資金;
(4)城建稅用于教育事業資金;
(5)按規定比例用于職業教育后的教育費附加;
(6)年通過調整預算支出結構調劑解決部分資金,年本級預算安排的部分資金;
(7)市、縣(區)政府確定的其它資金來源渠道;
(8)鼓勵社會各界積極捐資捐物,支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
凡捐贈校舍安全工程的,執行《張家口市捐資助教辦法》的有關表彰獎勵規定。
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執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實施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有關減免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等優惠政策。
要加強工程資金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規范工程資金的分配使用。工程資金要分賬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截留和挪用,也不得用于償還過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債務。要建立工程資金專項審計制度,加大對工程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力度。
四、工程管理與監督
(一)實行項目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要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始終把工程質量放在首位。重建、遷建項目設計應堅持“安全牢固、功能齊全、方便適用、科學合理”的原則,嚴格執行相關建筑安全標準,滿足抗震設防和其他綜合防災要求。加固項目應當根據校舍鑒定報告和具體規范進行加固改造,提高房屋結構的抗震和綜合防災能力。要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竣工驗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則,嚴禁搞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的“三邊工程”。在工程立項、勘察設計、招(議)標、施工監理、資金管理、竣工驗收、預決算審計、檔案管理等方面,都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行業標準。
(二)建立工程監測和評估機制。各縣區校舍安全工程辦公室要對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進展情況進行監測,定期上報工程進展情況,及時反映工程實施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保證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順利運行;市校舍安全工程辦公室要組織專家對各縣區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資金落實到位和工作成效突出縣區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工程質量問題的,以及擠占、挪用、截留工程專項資金等違規違紀行為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要將工程實施情況作為各級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建立公示制度,實施陽光工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陽光操作,公開透明。全過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所有工程項目,都要將項目負責人、施工隊伍名稱、設計單位名稱、監理監督人員姓名等鐫刻于項目標志牌上便于群眾監督。工程實施方案、規劃和年度計劃、工程招投標、施工監理、資金管理、竣工驗收、預決算審計等列入政務公開內容,向社會公布。工程驗收可吸收當地媒體、學生家長代表參加。
(四)建立中小學校舍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各級政府主要領導是校舍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校舍安全工作的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其他負責人對其分管工作涉及的校舍安全負管理責任。要強化工程安全責任制,將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對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選址不當或建筑質量問題影響防災能力致人傷亡的,或者忽視校舍安全隱患不履行改造職責造成校舍安全事故的,以及對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嚴或違規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隱患或事故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組織領導和部門職責
(一)強化政府領導。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行國務院領導、省級政府統一組織,市、縣級政府負責實施,充分發揮專業部門作用的領導和管理體制。
縣區人民政府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實施和管理。主要職責包括:組織對轄區內校舍進行逐一排查鑒定,建立健全本縣中小學校舍安全檔案;結合本縣區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制訂本縣區校舍安全工程總體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和每一棟建筑的加固改造方案;足額落實本級政府應承擔的校舍安全工程資金;按有關規定減免校舍安全工程建設收費;組織項目前期論證、招投標、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辦理基建財務決算等環節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項目學校管理人員的培訓,保證校舍安全工程進度和質量;保證校舍安全工程建設用地;對學校項目建設期間校舍的使用、管理和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更新中小學校舍信息管理系統;定期向上級報告校舍安全工程進展情況。
為加強對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領導,市政府已成立由主管副市長任組長,教育、建設、財政、發改、水利、國土、地震、安監、公安(消防)、監察、審計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張家口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全市校舍安全工程的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制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負責審核、匯總本轄區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及項目規劃;組織指導工程實施,協調解決工程實施中的相關問題,監督、檢查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明確責任,加強領導,統一部署,認真組織實施。
(二)明確部門職責。市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在同級人民政府及工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相互配合,協調聯動,各司其職,合力攻堅。
教育部門負責組織擬定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和工程規劃,會同發展改革、財政、建設等有關部門做好規劃協調工作。督促檢查校舍安全工程進展情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組織開展工程全面驗收。
建設部門負責校舍安全工程的技術指導工作。在校舍排查鑒定、加固改造和工程建設管理等方面,會同國土、地震、水務、公安(消防)等部門給予技術指導和監管,督促各責任主體執行有關建筑抗震設防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組織協調相關專業人員對校舍安全性能進行技術鑒定,指導校舍工程驗收工作。
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公共財政職能,落實好財政預算內應承擔的工程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提高使用效益。
發改部門要將校舍安全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落實專項投資,按建設程序加強項目監管;完善相關政策與標準,為校舍安全建設提供政策支持。
國土資源部門要配合建設部門對校舍安全工程給予技術指導,具體負責學校校舍排查鑒定中的地質災害評估,負責提供學校中心點的經度、緯度和海拔高度。
地震部門要配合建設部門對校舍安全工程給予技術指導,具體負責學校校舍地震安全性評價。
水務部門要配合建設部門對校舍安全工程給予技術指導,具體負責學校所在地洪澇災害性質的評估。
公安部門要配合建設部門對校舍安全工程給予技術指導,由消防安全部門負責對學校校舍消防安全設施進行綜合性評估。
監察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校舍安全工程的監督檢查并組織定期巡查,設立舉報電話,調查處理工程中的違紀案件。
審計部門要配合監察部門負責校舍安全工程的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負責工程專項資金的審計工作。
2.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學生及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學校的建筑物(如教學樓、辦公樓、科學樓、圖書館、體育館、田徑場、學生食堂、學生公寓、長廊、教師宿舍等);構筑物(如景石、假山、雕塑、魚池等)。
三、學校校舍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到人。
四、管理常規
1、總務處安全管理員、維修管理員要堅持每日巡查學校校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安排維修,并作好記錄。
2、總務處接到報告,必須到現場,查明情況。涉及安全的項目立即作出處理,一般問題及時安排維修。
3、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報告主管校長,再報區教育局,同時采取保護措施。
4、全校教職工,特別是處(室)班主任、教研組長、班主任發現所轄范圍校舍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
五、學校應根據校舍的特點,每學期組織對全校校舍進行全面檢查。雨季前檢查全校排水,檢查辦公樓屋面,檢查圍墻。同時嚴格按上級的安排,組織對校舍進行檢查。校舍安全檢查,應做好記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六、學校對校舍建筑物中的膜結構鋼架、避雷設施、配電房等重點校舍,擬定定期檢測計劃,委托國家認定資質的機構檢測。
七、學校定期檢測室外的.體育設施、塑膠場地、室外欄桿、屋面防水,避免產生安全隱患。
八、學校每年要根據校舍安全情況,制定維修計劃,重點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維修項目。校舍重大維修按照區教育局的規定,公開招標選擇信譽好、質量優的公司施工。一般維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證質量。
九、總務處應建立全校校舍檔案,詳盡記載校舍以下基本情況;
1.安全檢查(或檢測)的情況;
2.重大安全隱患發現和處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維修改造事項;
4.發生校舍安全事故和處理情況。
十、校舍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十一、使用校舍舉行各種集體活動(超過300人以上),應遵循“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事先必須制定并熟悉相應的安全預案,正確使用校舍。活動時,主辦活動的負責人應當在場,(必要時應通知總務處、辦公室的有關人員到場監護)。如果發生問題,要負責按“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十二、校舍發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學校安全事故調查小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3.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一、學校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吳文斌
副組長:龔建軍
組員:秦念峰姬廣地石興紅及各班班主任。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常識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對校舍安全檢查要堅持"八查八看"的原則,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圍墻看雨淋風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沖,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
四、學校后勤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報告修繕,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不利于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檢查項目:
1、校園各區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準才能更改。
2、校舍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舍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舍內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校舍周圍。
5、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采暖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10、加強體育器材的安全管理,設警示語,杜絕不安全隱患等。
六、校園校舍檢查時間: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檢查一次,按時、按項進行檢查,不得漏檢,并做好檢查記錄。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全校教職工要充分認識學校安全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做好長期作戰準備,堅持警鐘常鳴。常抓不懈,不能時緊時松、時冷時熱。
2、各校要建立領導小組,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由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的檢查,落實工作,健全責任制度,明確分工,層層落實責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3、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負責,如發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上報,做到及時、詳細、真實、不得瞞報、遲報、漏報或虛報等。
4、各校認真執行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4.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學生及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學校的建筑物(如教學樓、辦公樓、科技樓、藝術樓、圖書館、體育館、游泳池、田徑場、學生食堂、學生公寓、亭、廊、教師宿舍等);構筑物(如景石、假山、雕塑、魚池等)。
三、學校校舍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到人。(詳見《成都七中校舍安全責任制》)。
四、管理常規
1、總務處安全管理員、維修管理員要堅持每日巡查學校校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安排維修,并作好記錄。
2、總務處接到報告,必須到現場,查明情況。涉及安全的項目立即作出處理,一般問題及時安排維修。
3、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報告主管校長,再報市教育局,同時采取保護措施。
4、全校教職工,特別是處(室)班主任、教研組長、班主任發現所轄范圍校舍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
五、學校應根據校舍的特點,每學期組織對全校校舍進行全面檢查。雨季前檢查全校排水,檢查辦公樓屋面,檢查圍墻。同時嚴格按上級的安排,組織對校舍進行檢查。校舍安全檢查,應做好記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六、學校對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墻、網架、辦公樓的屋架、避雷設施等重點校舍,擬定定期檢測計劃,委托國家認定資質的機構檢測。
七、學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換室外的體育設施、場地、室外欄桿、屋面防水,避免產生安全隱患。
八、學校每年要根據校舍安全情況,制定維修計劃,重點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維修項目。校舍重大維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規定,公開招標選擇信譽好、質量優的公司施工。一般維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證質量。
九、總務處應建立全校校舍檔案,詳盡記載校舍以下基本情況;1、安全檢查(或檢測)的情況;
2、重大安全隱患發現和處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維修改造事項;
4、發生校舍安全事故和處理情況。
十、校舍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校舍安全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十一、使用校舍舉行各種集體活動(超過300人以上),應遵循“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事先必須制定并熟悉相應的安全預案,正確使用校舍。活動時,主辦活動的負責人應當在場,(必要時應通知總務處、辦公室的有關人員到場監護)。如果發生問題,要負責按“成都七中校舍安全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十二、校舍發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學校安全事故調查小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5.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為了加強校舍、設施管理,確保幼兒園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使園舍設施定期安全檢查規范化,把責任、防范、落實到實處,特定本制度,以確保園舍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園舍、設施檢查的領導機構和職能部門由分管園長任組長的園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后勤處為園舍設施安全檢查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對園舍設施安全檢查的具體工作。
二、園舍安全檢查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嚴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科室人員檢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員檢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會同有人員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并不定時的抽查;每學期初、學期末各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各科室、各年級組負責人員積極配合幼兒園對園舍安全的管理,密切關注園舍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三、在風、汛、雨、季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排查。
四、每次檢查均應做好書面文字記錄,作為園舍設施檔案保存備查。
五、檢查項目:
1、園舍檢查的范圍為教學用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圍墻、食堂、庫房、各科室等各項建筑設施。
2、幼兒休息室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等設施是否有隱患。
3、園舍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園舍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
5、食堂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幼兒園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采暖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他隱患、險情等現象。
六、對發現結構損壞、蛀蟲、腐爛或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書面報告幼兒園,及時研究落實維修措施;對經技術簽定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斷然措施,消除禍患。凡園舍有重大險情均應及時上報。
七、后勤部門應對園舍進行經常維修保養工作,以確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園舍維修應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
八、有關責任人因未及時檢查或檢查出問題未及時解決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責任。
凡發現園舍重大險情的均應及時上報教委。
6.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為了加強校舍、設施管理,確保幼兒園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使園舍設施定期安全檢查規范化,把責任、防范、落實到實處,特定本制度,以確保園舍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園舍、設施檢查的領導機構和職能部門由分管園長任組長的園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后勤處為園舍設施安全檢查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對園舍設施安全檢查的具體工作。
二、園舍安全檢查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嚴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檢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員檢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會同有人員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并不定時的抽查;每學期初、學期末各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各科室、各年級組負責人員積極配合幼兒園對園舍安全的管理,密切關注園舍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三、在風、汛、雨、季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排查。
四、檢查項目:
1、園舍檢查的范圍為教學用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圍墻、食堂、庫房、各科室等各項建筑設施。
2、幼兒休息室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等設施是否有隱患。
3、園舍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園舍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
5、食堂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幼兒園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采暖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他隱患、險情等現象。
五、后勤部門應對園舍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工作,以確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園舍維修應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
六、有關責任人因未及時檢查或檢查出問題未及時解決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責任。
凡發現園舍重大險情的均應及時上報中心校。
7.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1、學院要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
2、學院要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常識和安全防范技能,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
3、學院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作到“八查八看”,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圍墻看雨淋風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坐落看滑坡水沖,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強化責任人目標責任。
4、學院管電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修繕,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不利于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5、學院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學院和教務處、教務處和班主任、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并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6、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工作,一并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7、校園校舍要求按時、逐項檢查,不得漏檢。
8、檢查項目:
①校舍的門、窗、屋面、屋頂、基礎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門跺是否有安全隱患。
②校舍墻體、板、梁、柱有無下沉或斷裂現象。
③校舍內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現象,校舍周圍等隱患。
④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無隱患。
⑤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有記錄和視頻資料。
9、發現有重大的不安全因素時,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并寫出書面材料,報上級主管部門。
8.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總務處應對校舍經常進行檢查維修養護,保證隨時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對校舍定期查勘鑒定,發現危房或重大安全隱患立即向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立即封閉停用,按有關規定加固或拆除。大、中維修項目由學校提前上報主管部門審批實施。
一、校舍各部按以下要求維修:
1、門、窗保持完整無損,開啟靈活,玻璃五金齊全,油漆完好,鋁合金窗要保證推拉靈活,玻璃、皮條完好無損。
2、樓房頂應保持不滲漏,無破損、無雜物,平整完好,排水暢通。每年雨季前檢查維修一遍,確保使用。
3、墻體應保持完好、平整、牢固、無裂縫、內墻瓷磚不空鼓、無脫落。外墻不剝落、瓷磚不空鼓、不脫落。內墻三年粉刷一次。
4、地面應保持平整完好,無空鼓、無裂縫。地面磚無空鼓、無破損。
5、落水管應保持完好無缺,鐵皮管每年刷漆一次。
6、勒腳、散水坡應保持完好無滲,房屋周圍應保持排水暢通。
7、樓房頂防雷設施,每年雷雨季節前要檢查維修一次,并檢測導電功能是否達到要求。
8、水、電、暖設施應定期檢測維修,嚴防跑、冒、滴、漏,確保暢通安全。
二、新建校舍功能必須符合標準要求:
做到有證勘探,有證設計,按投招標手續,有證施工。由質檢站、監理公司、施工單位、學校共同嚴把質量關、驗收關,確保工程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校舍檔案是維護學校權益,查勘維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學校建設的重要資料。因此,學校必須建立校舍檔案,校舍檔案分為產權、基建、管理三大職責。
1、校舍檔案的歸集整理由分管校長、總務主任、財務室負責人、學校施工員、檔案管理員共同負責。
2、建設工程竣工及房屋、土地權屬的變更,必須在兩個月之內將一切檔案資料整理歸檔。
3、校舍檔案由專職檔案人員保管,專柜存入,并切實做好檔案的防火、防盜、防蟲、防鼠、防霉、防光、防高溫工作。
4、檔案一般不得外借,如工作需要,借用人需寫借條,用后及時歸還。不準拆頁,確保安全完整。
四、加強設備維護管理
1、設備包括教學、辦公、生活,儀器器械、電教設備、圖書等。
2、學校的一切設備都應登記建帳,卡、表定期清查,做到帳、表、卡、物相符,確保各類設備的完整。
3、學校設備應當分類保管,加強養護,定期檢測,及時維修。
4、教學儀器設備應按有關專業技術要求進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狀態。
5、露天體育器械由總務處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整修油漆,保持完好、牢固。
6、總務處要利用學生休息時間及時維修或更換課桌凳,確保學生使用。
7、辦公桌椅要做到隨壞隨修,保證使用。
8、總務處要堅持一月一查制度,確保各項設備的正常使用。
五、校舍使用管理
1、校舍管理和建設必須按規劃圖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審批手續健全,專項資金專項使用,嚴格進行管理。
2、教學公用房的使用由教務部門提出安排使用意見,報學校行政會議討論批準。
3、生活公用房的使用由總務部門擬訂安排意見,報學校行政會議討論批準。
4、校舍使用要求做到愛護公房,不準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損壞公物,如有損壞,視情節輕重予以賠償或處罰。
5、從長遠的角度考慮校園建設和環境的美化,力求把校園建成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樂園。
六、加強領導
校舍設施維護管理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學校要切實下大力氣抓好這項工作,為此要做好以下具體工作。
1、學校成立以分管校長任組長,有關校產管理和校舍設施維護管理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配齊有關管理人員,明確責任,統一管理好這項工作。
2、及時傾聽師生的'意見,定期研究,部署管理工作。學期期末、學年末,各檢查總結評比一次。做到管理嚴格,使用方便,有獎有懲。
3、確保維護經費。維護經費是校舍設備延長壽命,確保安全,保持常用常新的根本保障。所以學校領導要廣辟資金渠道,多方籌措校舍設施維護經費,用于校舍設施的維護和保養,延長使用壽命。
4、接受上級部門特別是教育辦公室領導的檢查監督,促進校產校舍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保證教育教學事業的發展。
9.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學校整個管理工作的一個部分,通過加強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是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為學校創造一個良好的育人環境,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學校總務處統管,并實行使用班級及各處室分管責任制,科組由科組長負責,班級教室由班主任負責,各處室由各處室主任負責。分配給教職工居住的宿舍,屬學校固定資產,居住期間由入住教職工負責,調離時無條件完好歸還學校。內宿生宿舍樓,由分管各幢的負責內宿管理老師負責。未具體分配使用的校舍,由總務處統籌負責。對于校舍的使用,任何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調換和占用,不準私自改動內部裝修和結構等。
2.建立健全校舍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樓房圖紙,要按各幢進行整理歸檔、裝妥,以便日后查閱。如校舍產權變動、大修、拆遷、改建,需由學校校長室研究決定,并按有關程序,呈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3.校舍的修繕維護:
(1)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維修、改造,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門窗地板注意保養維護,墻壁地面要干凈無污潰,保持完好狀態。
(2)經常檢查各處室內網絡、水、電、窗簾等設施設備,建立健全報修制度,確保正常運轉,使用。
(3)對各幢建筑物大面層,保持經常清理,排水管道要暢通不被堵塞,無積水:要及時發現大面層有無裂紋滲漏滴水情況,并及時組織修補。
(4)設立定期檢查制度,特別是在每年臺風雨季來臨之前,應及時組織檢查,做好準備應對。
(5)每學期末,都要進行全面徹底總檢,利用假期時間,徹底維修,保持校舍完好。
4.按上級指示要求,在一定時段對每幢建筑物定期請市防雷檢測所進行防雷檢測,檢查避雷線路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排除隱患,確保師生人身及設備安全。
10.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
一、學校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吳文斌
副組長:龔建軍
組 員:秦念峰 姬廣地 石興紅 及各班班主任。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常識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對校舍安全檢查要堅持“八查八看”的原則,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圍墻看雨淋風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沖,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
四、學校后勤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報告修繕,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不利于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檢查項目:
1.校園各區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準才能更改。
2.校舍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舍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舍內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校舍周圍。
5.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采暖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10、加強體育器材的安全管理,設警示語,杜絕不安全隱患等。
六、校園校舍檢查時間: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檢查一次,按時、按項進行檢查,不得漏檢,并做好檢查記錄。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全校教職工要充分認識學校安全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做好長期作戰準備,堅持警鐘常鳴。常抓不懈,不能時緊時松、時冷時熱。
2、各校要建立領導小組,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由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的檢查,落實工作,健全責任制度,明確分工,層層落實責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3、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負責,如發生
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上報,做到及時、詳細、真實、不得瞞報、遲報、漏報或虛報等。
4、各校認真執行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高家莊小學
11.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一、引言
幼兒園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幼兒園孩子們安全的重要舉措。幼兒園是孩子們接受教育的重要場所,因此,校舍安全對孩子們的身心健康發展至關重要。本制度旨在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確保幼兒園校舍的安全,為兒童提供一個安全、健康、干凈的學習環境。
二、管理責任
1.幼兒園校長負責全面貫徹落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幼兒園校舍的安全狀況負最終責任;
2.校舍安全管理委員會由校長掛帥,成員包括幼兒園教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和相關管理人員,每學期召開至少一次會議,制定和完善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3.各班級園長負責組織實施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并對本班級校舍安全狀況負直接責任;
4.安全巡查員負責定期巡查校舍安全情況,并及時匯報、整改存在的問題;
5.幼兒園教職工要積極參與校舍安全管理,確保安全常態化。
三、校舍安全管理
1.校舍建設和維護:
(1)校舍建設必須符合國家建筑標準和幼兒園安全要求;
(2)校舍設施和設備必須具備安全性、穩定性和耐用性;
(3)校舍定期檢查和維護,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4)對有安全隱患的設施和設備,及時修復或更換。
2.火災安全管理:
(1)安裝火災報警器,并定期檢查保證其正常運行;
(2)編制火災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3)設置滅火器和滅火器具,并保證工作人員掌握使用方法;
(4)禁止在校舍內點燃明火或使用易燃物品。
3.電氣安全管理:
(1)配備符合國家安全要求的電氣設備;
(2)進行定期的電器設施檢查和維護;
(3)禁止私拉亂接電線,保證電線路線安全可靠;
(4)教職工必須接受電氣安全培訓,了解常見電氣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法。
4.防范學校事故:
(1)編制應急預案,明確各類事故應對措施;
(2)學校廣播宣傳校園安全事項,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 (3)定期組織校園安全演練,提高應急能力; (4)配備急救藥品和醫療設備,并安排專業救護人員。
四、安全管理措施
1.進出管理:
(1)定期維護門窗設備,確保其正常使用; (2)配置安全門禁系統,限制陌生人進入; (3)定期組織安全演練,確保應急疏散的順利進行。
2.教室設施管理:
(1)定期檢查教室內的設施和用品,確保其安全可用; (2)安排專人清潔教室,保持教室內清潔衛生; (3)組織教室衛生和消毒工作,防止疾病傳播。
3.操場和游樂設施管理:
(1)定期檢查操場的地面、圍欄和設施; (2)將游樂設施分類管理,確保使用年限和質量; (3)安排專人進行游樂設施的定期維護和檢查。 4.環境衛生管理:
(1)定期清潔校舍內外的環境和設施;
(2)確保廁所的衛生和通風系統的.正常運行;
(3)定期檢查校舍周圍環境,清除安全隱患。
五、安全教育和培訓
1.開展安全教育:
(1)幼兒園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
(2)注重主動防護和自救互救能力的培養;
(3)配備安全教材和教具,進行安全教育。
2.進行教職工培訓:
(1)教職工定期接受安全培訓,了解常見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法;
(2)注重火災、電氣和急救等方面的培訓;
(3)定期進行安全知識考核,確保教職工掌握安全知識。
六、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置
1.對校舍安全事故,校長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處置;
2.教職工必須及時報告任何校舍安全事故,如發生傷亡情況,還需向家長及時通報;
3.校舍安全事故要進行全面調查和責任追究,制定改進措施,防止再次發生。
七、評估和改進
1.定期對校舍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
2.校長要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各方意見,完善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3.對幼兒園校舍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定期自查和外部評估,確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結語
幼兒園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幼兒園孩子們安全的重要舉措。通過建立完善的管理責任體系、設施維護措施、安全教育和培訓,以及事故報告和處置機制,能夠保障幼兒園校舍的安全,為兒童提供一個安全、健康、干凈的學習環境。同時,通過定期評估和改進,保證校舍
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從而更好地保護孩子們的安全。
12.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二
為加強校舍安全的力度,預防校舍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我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校舍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在開學時必須對校舍進行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三、總務處負責組織每月定期對所有校舍進行一次大檢查。
四、凡自然災害(如臺風、暴雨、滑坡、地震等)造成校舍出現異常情況或造成災害的,應采取安全應急措施,及時轉移師生,以免造成人員傷亡,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五、主體、樓面出現異常情況,應由學校主管領導作跟蹤記錄。如有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六、每一位教師,學生都有義務愛護學校的公共設施,如發現總是應及時匯報,防止不必要情況發生。將隱患消滅在萌芽。
七、因失職造成校舍安全事故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