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精選15篇)
1.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一
一、考勤細則
(1)工作時間
1、教職工每天工作八小時。(不含突發性活動如開例會等)
2、依幼兒園工作需要,各部門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2)病事假審批:
教職工請假一日內(含),由副園長審批,請假三日內(含),由園長審批。超過規定時間報董事長辦公室批準。出勤統計由會計負責。
(3)考勤執行:
每日上、下班教職工由本人打卡進行考勤,考勤期間未打卡或在崗者,視為曠工。
(4)臨時性任務:
經園務會通過的臨時加班任務,按正常上班記錄考勤。
(5)公假:
1、公假不影響考勤。
2、以下情況為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領導批準參加的學習及開會。
②在本園工作滿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產假。
③國家法定的公假以國家規定為準,本單位適用。
(6)、遲到、早退
1、教職工遲到、早退1-10分鐘每次扣月基本工資10%,遲到、早退11-20分鐘每次扣基本工資20%,遲到、早退21-30分鐘每次扣月基本工資30%;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者,取消當月評優資格,取消當期調薪資格。
2、遲到早退31-60分鐘每次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1天工資;教職工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每次作曠工1天處理,扣除3天工資。曠工一次,取消當期評優資格,取消當期調薪資格。不能在當天遲到后補請假,否則酌情視為曠工。
(7)、病假
1、一天以上病假須出具鎮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經過園領導同意,按園辦發文執行。
2、病假時間從假條之日起,公休日、節假日在內。
3、除急診外,上班時間看病不予準假。
(8)、事假:
1、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之事可請事假,事假必須提早一日向園長遞交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離園,否則不予準假。
(9)、曠工:
1、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準自行離崗者均為曠工。
2、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脫崗,按自行離職處理。
3、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并發警告單。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動離職處理,行政辦將提議園長給予辭退或除名,解除與幼兒園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再結算工資。
(10)、調班
教職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調休須經園長批準。
(11)、考勤兌現
1、事假期間內不發工資、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2、參照出勤情況,結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兒園園長以下教職工上下班必須打卡,由幼兒園規定專職人員負責監督。
2、規定穿園服的時候(每周一―周四及集體活動時)教職工一律穿園服打卡。
3、任何教職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將紀律處分。
(三)行政辦定期與不定期抽查、核實教職工打卡情況,抽查結果必須由在場部門負責人或教職工簽認。
三、考勤管理的.處罰規定
1、教職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當日確有按規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資10%,二次則扣月基本工資20%,以此類推。
2、教職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門主管書面確認證明,須在月底前呈交報告解釋原因,否則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寫出書面報告由部門主管簽名認可;但特殊情況每月不得超過五次,超過五次者,報園長審批。
四、教職工考勤表
(一)教職工考勤表作為每月結算教職工工資的一項重要依據。
(二)行政辦每月必須按規定時間填報教職工每月的出勤情況,包括每月補休、法定假期、無薪假、年假或其它,將上月之《教職工考勤表》報送行政辦財務處。
五、本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與現行《教職工手冊》相沖突,以本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為準。
諾貝兒地球村幼兒園
xx年2月
2.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二
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務必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進校后所帶箱包,要隨手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帶來的'現金、支票,應當日交清各項費用,余款當即存入銀行,學生個人身上存放現金不得超過50元。
個人洗曬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強看管,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學生不提倡佩戴手飾、手機、尋呼機,已帶來的最好讓家長帶回去,不要放在身邊,防止丟失。
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新生不要隨便交朋友,個性是校外人員要謹慎相處,防止被騙被詐,外出活動不準進入任何公共娛樂場所。
注意妥善保存購飯菜專用卡,一旦丟失應及時到食堂微機房掛失,防止卡上錢被他人偷用。
在校內外都務必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違章橫穿公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3.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三
幼兒園值班制度是對園內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情況的有效監控,起到及時聯絡各方面人員并在第一時間作出快速反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兒園安排的值班老師必須要有責任感,必須在崗值班。值班老師值班時加強責任心,不擅自離開崗位,不做私事,做好巡回檢查,寫好值班記錄。
二、做好來電來訪記錄與接待,收發登記信件、報刊雜志,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者不得擅自將園內物品出借,不得私自動用園內的各種教玩具。
四、值班期間不許會客。五、值班老師必須準時交接班,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發現緊急情況或交接班人員未準時到崗位,要及時與園長或有關方面聯系,協助幼兒園處理突發事件。
六、值班時由于特殊情況需要調班,必須請示領導,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調班。
七、對個別離園較晚的幼兒,要保證幼兒情緒穩定和安全,并做好和家長的聯系工作。
八、值班時要提高警惕、堅守崗位、按時巡視,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若一般情況必須在值班記錄簿上做好記錄。
4.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四
一、為保證保教工作順利進行,各班教師、保育員必須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對當班時發生的問題要妥善處理,如需要遺留下解決的問題,應對遺留問題做好妥善安排處理。如因交接手續不清引起的事故,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當班教師與交班老師要互相溝通,配合一致的向幼兒進行體、智、德、美全面發展的教育。
三、接班教師仔細查看交接班記錄本,掌握上一班幼兒情況,認真檢查每個幼兒的身體狀況,幼兒人數與交班記錄相符,方可簽上自己的名字,誰簽名誰負責。如接班人未簽名,發生事故由交班人負責。因此交班人應要求接班人在檢查幼兒身體后簽上自己的名字方可離崗。
四、無論任何情況,交接班程序不能簡化,交接班記錄不能漏寫或補寫。
五、交接班記錄在每學期末上交園領導,平時要隨進抽查。
5.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部分 考核幼兒園工作考核分為:
班級工作考核:
1、班級日常工作考核;
2、班級教育教學工作考核;
3、班級保健保育工作考核;
4、安全及財產管理工作考核;
5、幼兒發展評價;
6、家長反饋;
7、專項工作考核;
教研組(年級組)工作考核:
1、班級工作考核成績;
2、教研組工作考核成績;
個人工作考核:
1、個人出勤考核;
2、班級(部門)工作考核成績;
3、教科研組考核成績;(教研組分為:大、中、小、保健、后勤組五個組,行政人員分別到五個組參加其中活動) ;
4、學習培訓考核成績;
5、個人日常工作考核成績;
6、個人職業道德考核成績;
7、其它獎懲成績;部門工作考核。
(目前行政后勤部門基本上為一人管理一個部門,因此行政后勤分管人員的個人工作考核作為部門管理工作考核。)或(部門所有人員考核分總和的平均值作為部門工作考核成績。)
以上考核均作為月、期、學年、任職期滿、聘任聘用等考核依據。
建議:增大月獎金,減少期末獎每月以100元為基數,每分價值5元。
班組長、行政人員崗位津貼以所管理人員獎金的平均值的20%、30%、40%、50%遞增。
6.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六
為促進本園健康、快速發展,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強化管理,切實提高保教保育質量,特制訂如下細則:
一、考勤: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無故離開工作崗位。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扣1分,10分鐘以上扣2分,中途無故離開幼兒園每次扣3分。遲到、早退4次視同半天事假。每天實行簽到制度,總值老師每天在簽到簿上做好記錄,按月統計。
2、請假:無論病、事、公假,均需書面向園長室請假,自己安排好課務,填寫好課務安排表,經同意方可離園。特殊情況可委托她人代填課務安排表。不得事后請假,不得私自委托她人上課,否則作曠工處理。
3、請病、事假每天扣款20元,3天以上每天扣款30元。重大病情由園務委員會討論處理。病、事假全學期累計超過半個月,本學期不得評優,并在本學期考核中適當扣分。
4、業務教研活動等不參加每次扣2分。開學、期末、重大集會等活動期間請假加倍扣分。
5、值日未按時到崗,除按遲到處理外,并作情況說明。
6、婚、喪、產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績:
1、思想品德:(20分)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堅持正確的社會譽論,促進和諧社會和新農村建設。
(2)愛崗敬業,愛生如子,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3)儀表大方,談吐文明,同志之間團結合作,背后不議論她人,搬弄是非,不鬧無原則糾紛。
(4)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5)服從領導分工,配合做好有關園務工作,以事業為重,以全園大局為重。
(6)廉潔從教,不做有損教師形象的事。
(7)上班時間不得玩游戲、玩手機、上網聊天,不得做任何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不得將學校物品帶回家。
以上如有違反,每次扣5分,情況嚴重按有關法律或合同處理。如因工作失誤,家長每反映一次,查實扣8分。
2、教育教學:(40分)
(1)認真閱讀《幼兒教育規程》和《幼兒教育指導綱要》,鉆研業務,熟悉教材,積極參加園、組內各項活動,主動、大膽發表自己的觀點,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
(2)年級組長認真制定好主題教育計劃,周活動計劃(周計劃上周四前完成,周五上墻)。
(3)每個主題活動所有教學內容由組內幾位老師分工合作完成。不以學科為單位分工,每位教師一學期備課課時要力求平衡。在每個教學活動前一日必須寫好活動備課方案。如發現不寫教案上課一次扣2分。每個活動后,要寫個人反思,原則上每周不少于2篇(少一篇扣1分)。
(4)按周活動計劃認真上課,組織幼兒活動。不得私自調課,如發現不上課或放任自由一次扣3分,上課期間不得離開課堂,發現一次扣5分。
(5)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完成教研課題或教研活動任務。每學期至少上2節教研課,認真聽課、評課,互聽互評不少于10節。
(6)積極撰寫教學案例、反思、總結,每學期教學論文不少于2篇。
(7)積極參加園內組織的各項活動,競賽、集會等,態度認真,準備充分,輔導盡力,追求創新。敷衍失職,酌情扣分。
(8)積極組織幼兒晨間活動、區角游戲、戶外活動,按規定保證幼兒適度活動量,注意學生安全,使幼兒在有趣的游戲中成長。定期更換主題墻。不斷收集廢舊材料,制作增添幼兒玩具,如少于一定量,酌情扣分。
7.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七
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
1、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2、教師要熱愛學生,關愛學生,以正面教育,鼓勵表揚為主,以正確的價值觀引導學生,以自我的良好行為習慣潛易默化地影響學生。
3、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4、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30元,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的,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在當月的工資中扣除5元次,曠工者扣20元次。
5、工作中造成輕微職責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有上述情景之一,教師本人負責向家長解釋,并承擔相應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職責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必須承擔50%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轉學,或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扣發當月獎金,若無不安全事件發生,當月兌現50元安全獎。
6、各班放學后,必須在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師生外出活動時,注意及時關燈、空調、電扇等。
7、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應對家長,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
8、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職處理。
9、同事之間應當團結互助,不斤斤計較,嚴禁同事之間鬧情緒,互相詆毀、有損教師形象的事件發生。(出現此類事件,批評、教育不改正者且情節惡劣者,為了維持教師隊伍有良好的師德師風,做勸退處理)
幼兒各班安全制度:
1、教師加強工作職責心,根據幼兒一日生活常規,精心照顧幼兒,確保幼兒安全。
2、每一天教師做好安全檢查、電門、插座、電燈等不讓幼兒接觸,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3、預防幼兒燙傷、觸傷、藥物中毒、食物中毒、預防異物進入耳鼻及氣管,預防幼兒走失等。
4、教育幼兒不能吃的東西不往嘴里放,不玩棍棒、樹枝或其他尖角的東西。
5、下班前關好門窗、電源、水源、火源,保護幼兒安全。
6、幼兒吃飯時,熱飯菜不要幼兒接觸,熱水壺放到幼兒摸不著的固定地方,班上用的手工剪子、水果刀、針、扣子、別針、按釘、(火柴)等要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作息制度:
1、認真組織好幼兒一日生活,科學安排好幼兒的一日活動,幼兒的團體活動時光(包括上課)。小班10——15分種,中班20——25分鐘,大班25——30分鐘或35分鐘,大班后期可延長到40分鐘。
2、幼兒的戶外體育活動時光,每一天不少于2小時。
3、保證幼兒充足的睡眠時光,幼兒每一天午睡2—2.5小時(夏季午睡延長半小時)
4、保證各班幼兒的游戲時光,要列入課程表。
教育教學制度:
1、教師應按照《幼兒園教育綱要》要求,每學期制定工作計劃(班級計劃、學科計劃)。
2、教師值班時光必須使用普通話,進班之前做好各種準備(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3、觀摩公開課活動及其他教學恬動均要有計劃、有總結。
4、按時打掃衛生、堅持桌面、地面整潔。
5、獨立完成備課任務,備課本要書寫認真,字跡清楚。
6、按課程表上課,組織游戲。
7、以鼓勵、表揚,正面教育為主,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8、午睡時不睡覺、不離崗、不談笑打鬧,高聲喊叫,不出現有損教師形象的言行。
9、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兒精神,對幼兒細致而寬松,隨時了解幼兒,如有不正常情景,隨時處理。
10、利用接送幼兒時光,向家長做好宣傳,適當說明幼兒一天在校生活、學習的情景。
11、要堅持儀容儀表整潔、精神,不串班,不聊天,不使用幼兒任何物品。
8.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八
一、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并做好班前 準備工作,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二、病假除急診外,必須持有縣級及以上醫院醫生開具的病假證明, 報告園領導經批準后方可病休,休息時間以看病之日起計算。
三、平時看病,先經年級組長同意并安排好班內工作,經園領導批準 后方能看病,回來后憑病歷到年級組長處銷假。
四、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 工作,并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五、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后,必須在周五前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 不能趕回來請假者, 事后要主動補假, 并說明理由, 否則按曠工處理。 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六、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定條例辦事。
9.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九
一、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紀律,堅守崗位,不得私自離崗或請他人替崗,定時或不定時地對校園及周邊進行巡邏,仔細地檢查每個角落,并認真做好巡邏記錄
二、加強對幼兒園重點部位的巡邏查看:
1、上課時間,重點巡邏活動室外及校園周邊道路。
2、戶外活動時間,重點巡邏各戶外場地、水池、操場、樓道、樓頂,主要管理幼兒安全,排查各種設備的安全隱患。
3、午間巡邏,應加強幼兒室外巡邏。
4、夜班,門衛對整個校園巡邏一次,重點檢查水電門窗的關閉情況,對水電門窗關閉存在問題的房室作好記錄。晚上至少巡邏一次,重點排查是否有校外人員入校,對校門、門廳、各樓道口、圍墻四周要進行仔細巡邏。并做好記錄,為了加強對夜間巡邏的管理,夜巡人員要保證幼兒園技防設備中留有夜巡記錄備查。
三、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危險時刻挺身而出,敢于同違法、違規、違紀人員作斗爭,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處理,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四、對在值班期間玩忽職守,發生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生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追究其責任。
五、能協助幼兒園安保負責人,整理相關巡邏資料,并以主人翁精神,完成相關領導臨時交辦的臨時性任務。
10.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十
一、考勤制度:
1.幼兒園的教職工要嚴格遵守幼兒園上下班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按時上下班。
2.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搞好交接,方可離開。
二、值班、交接班制度:
1.教師要嚴格按照幼兒園制定的幼兒作息時間.有目的、有計劃的組織各項活動,并按《幼兒園一日生活常規》的內容去要求幼兒。
2.教師帶班時間一般不接待親友,不接電話,值班教師不能離開幼兒,班級發生的事故應由當班教師負責處理,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3.上下班教師和保育員,下班時一定要做好交接班工作才可離開,教師或保育員交接班時必須交待清楚下列情況:(1)幼兒健康情況(打針、吃藥、精神狀況及特殊問題)。(2)幼兒出勤情況。(3)個別幼兒情況及家長聯系工作
三、教育教學制度:
1.幼兒園要認真組織好幼兒一日生活,科學安排好幼兒的一日活動,幼兒的集體活動時間。小班10--15分種,中班20--25分鐘,大班25--30分鐘或35分鐘,大班后期可延長到40分鐘。
2.教師應按照《幼兒園教育綱要》要求,每學期制定工作計劃(班級計劃、學科計劃)。
3.教師值班時間必須使用普通話,進班之前做好各種準備(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4.觀摩公開課活動及其他教學恬動均要有計劃、有總結。
5.按時進辦公室打掃衛生、保持桌面、地面整沾,不在辦公室會客、閑談,保持安靜。
6.獨立完成備課任務,備課本要書寫認真,字跡清楚。
7.按課程表上課,組織游戲,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調課。
8.按時交備課本,每周五下午檢查教案。
9.嚴格按細則掌握幼兒作息時間和安排活動,值班時不接待客人,午睡時不睡覺、不離崗、不談笑打鬧,高聲喊叫、不吃零食,不出現有損教師形象的言行。
10.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兒精神,對幼兒細致而寬松,隨時撫摸幼兒,如有不正常情況,隨時處理。
11.利用接送幼兒時間,向家長做宣傳,并了解幼兒情況,不得暗示早接孩子。
12.上課所需教具、學具,課前一定準備好,不得值班時離崗去找。
13.家長會每學期1~2次,節假日前召開安全保衛會。
四、教玩具使用管理制度:
1、教玩具要保持整齊、清潔,教玩具都要分類存放,取用方便。
2、當班老師需保證教玩具完好無缺失,以防幼兒吞咬、損壞、私藏。
11.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十一
為了保障我園幼兒的身體健康,及時發現病情,及時處理,預防傳染性疾病在園內發生流行,特制定此制度:
一、晨檢目的
1、及時了解幼兒身體狀況,并隨時觀察、跟進。
2、加強與家長溝通,爭取家長理解與配合。
3、加強班級保教成員之間的溝通與合作。
4、及時發現(疑似)傳染性疾病,隔離傳染源,有效阻斷傳播途徑。
5、最終目的是為了不斷提高幼兒保育保健質量。
二、晨檢要求:
每天每名幼兒入園,須在園門口接受保健醫生的晨間檢查。保健醫生及老師要檢查幼兒的口袋,發現口袋中有尖銳之物,及時交給家長。發現異常認真記錄并及時采取措施。傳染病流行期間,根據情況隨時增加檢查次數。
三、晨檢內容:
一摸幼兒有無發熱現象,可疑者測量體溫。
二看一般情況下,觀察幼兒精神狀態、面色等,傳染病的早期表現,咽部、皮膚有無皮疹等)。
三問個別幼兒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
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的物品,發現問題迅速處理。
四、晨檢程序及要求:
1、在園門口晨檢后,幼兒憑晨檢牌入班。
2、9:00之后人園的幼兒,由家長帶到保健室進行晨檢后再入班。
3、幼兒入班時,教師必須先收晨檢牌。對持紅卡、黃卡或綠卡的幼兒,教師要詳細詢問家長相關的跟進事項。
4、教師必須及時把晨檢卡放到晨檢欄,以便班級保教成員隨時觀察、跟進。
12.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 病假
1.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教職工,必須持指定就診醫院的病歷和醫生開的診療證明書(醫生開的病假條,急診除外),經幼兒園保健醫生核查,領導批準后,方可休息,假條必須提前送到幼兒園,便于幼兒園安排工作。
2.請病假1—3天者,憑病歷和醫療診斷證明書,由分管園長審批。
3.請病假4—7天者,憑病歷和醫療診斷證明書,由園長審批。
4.請病假天數在7天以上者,憑病歷和醫療診斷證明書,由分管主任審批。
5.病假的工資待遇,按如下方法計算:
對于事編人員:
(1)工資:30天以內者,病假一天扣20元,30天以上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值班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3)病假累計天數超過半個月不享受當月福利(包括全學期、全年福利中該月的福利)。
對除事編之外的其他人員:
(1)工資:30天以內者,病假一天扣20元,30天以上者享受句容市最低工資保障線(應發工資)的80%.
(2)值班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3)病假累計天數超過半個月不享受當月福利(包括全學期、全年福利中該月的福利)。
(二)事假
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時,由當事人先向分管領導請假,方能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事不能趕到園內辦理請假手續,心須來電來函向分管領導請假,無故缺席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1.請事假1—3天者,需報分管園長批準。
2.請事假4—7天者,由園長審批。
3.請事假天數在7天以上者,由分管主任審批。
4.教職工事假一天扣30元。
5.值班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6.事假累計天數超過半個月不享受當月福利(包括全學期、全年福利中該月的福利)。
請長期病假或事假的,長期病假或事假是指自休假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累計請假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學期內累計請假超過15個工作日,請長期病假的享受請假日內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0%,請長期事假的不享受請假日內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婚假
1.非晚婚: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女23周歲,男25周歲以上初婚的,享受5天的假期。
3.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假日在內。
4.婚假享受正常工資、福利待遇,值班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四)產假、哺乳假
1.符合國家和幼兒園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教職工,享受98天產假。生育時難產及生育多胞胎的,依照有關法規處理。
2.產前因身體原因(如保胎等)要求安排適當天數休息的,休息天數計算在產假內(休息天數原則上在15天以內)。
3.產后上班期間享受每天一小時的哺乳假。
4.生育后再次懷孕需要流產的第一次按正常假休息15天,第二次后果自負,代課教師自請,費用自付(遇特殊情況,如習慣性流產等,由園委會討論處理)。
5.教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教職工上環憑醫院證明可休息一天。
7.產假享受正常工資、福利待遇,值班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五)喪假
教職工直系親屬(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死亡后,給予3天喪假;近親(本人或配偶的親人)給予1天喪假。
喪假享受正常工資、福利待遇,值班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13.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十三
班級工作考核:
1、班級日常工作考核;
2、班級教育教學工作考核;
3、班級保健保育工作考核;
4、安全及財產管理工作考核;
5、幼兒發展評價;
6、家長反饋;
7、專項工作考核;
教研組(年級組)工作考核:
1、班級工作考核成績;
2、教研組工作考核成績;
個人工作考核:
1、個人出勤考核;
2、班級(部門)工作考核成績;
3、教科研組考核成績;(教研組分為:大、中、小、保健、后勤組五個組,行政人員分別到五個組參加其中活動);
4、學習培訓考核成績;
5、個人日常工作考核成績;
6、個人職業道德考核成績;
7、其它獎懲成績;部門工作考核。
(目前行政后勤部門基本上為一人管理一個部門,因此行政后勤分管人員的個人工作考核作為部門管理工作考核。)或(部門所有人員考核分總和的平均值作為部門工作考核成績。)
以上考核均作為月、期、學年、任職期滿、聘任聘用等考核依據。
建議:增大月獎金,減少期末獎每月以100元為基數,每分價值5元。
班組長、行政人員崗位津貼以所管理人員獎金的平均值的20%、30%、40%、50%遞增。
14.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十四
認真貫徹國家幼教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努力做好班級工作,使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得到發展。
一、師德
1、教師應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兒童觀,熱愛、尊重幼兒,堅持積極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嚴禁打罵孩子,樹立與孩子平等的觀念:蹲下來和孩子說話,抱起來交流,牽著手教育。
2、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關于作息規定如下:
a.遲到十分鐘的扣工資10元;30分鐘30元;一個小時按曠工論處。早退也一樣。
b.曠工的扣除工資100元。
c.請假者自己找人帶班的不扣工資。不然扣除當天工資。幫忙帶班的如果不服從學校規定的扣除工資,而且發生問題要自己處理。
3、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嚴格做到:視線不能離開孩子。相反則扣除工資50元。
4、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每一個孩子,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嚴禁與家長爭吵。
5、教師帶班不接、不打電話、手機調成振動狀態,不接待人。進班不蹺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兒床。不隨意請幼兒替老師做事。
如有發現扣除工資50元。
二、教育教學:
1、教師必須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項活動之中,關注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
2、教師認真實施幼兒園規定的教學大綱,依照《綱要》的指導方針,結合本班孩子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訂出學期計劃,并按學期計劃制定出月計劃及周計劃。
3、教師積極參加教育研究活動和業務學習活動,認真備課,寫好一周的教育活動計劃、游戲和一日活動計劃,不斷改進教學形式、方法,隨時更新,科學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按時上課,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導者。
4、教師要認真備好每一節課,堅持超前備課,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上課。每周五前必須將教案本交給園長。教師上課前準備好教具,保證上每一節課都有豐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學習興趣,而不是老師空手上課。
5、教師積極開動腦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結實、耐用,學期末,將自制玩教具交到資料室,以便資源共享。
6、教師每月根據主題活動,隨時更換主題墻飾。并根據班級情況、幼兒年齡特點布置生活墻飾,以利于培養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
7、教師要尊重家長,主動與家長溝通、合作共同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平時通過家長聯系本及時與家長溝通信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每周五按時將家園聯系本交給家長,每本不能寫同樣內容。
8、學期結束,對教師考勤、教案、教學、班級布置等方面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對各方面表現優秀的教師進行表彰。
三、常規、衛生:
1、嚴格遵守幼兒園衛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衛生教育契機,培養幼兒生活衛生習慣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項常規。(生活常規、上課常規、等等)
3、注重幼兒的情緒,冷熱及時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醫院或通知家長。
4、家長帶藥要求寫清兒童姓名、藥品名稱、劑量、服藥時間、次數。教師給兒童服藥后要打鉤。按時給幼兒服藥。各班應準備存放兒童藥品的專用藥箱。
5、每天記錄幼兒的出勤情況,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并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6、飯前,保育員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師帶領幼兒飯前安靜活動。
7、培養孩子的個人衛生習慣,指導孩子正確地洗手方法,飯前、便后洗手的習慣。
8、組織好幼兒吃飯,讓幼兒安靜愉快就餐,教育幼兒不挑食,不掉飯粒,保育員介紹菜名。
9、教師值好班,保證每班有一名教師值午睡,注重幼兒的午睡姿勢,蓋好被子,午睡時保持安靜,保證時間,按時起床,指導和幫助幼兒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兒用眼衛生,保護幼兒視力,正常教學月中不能看電視,中大班每天堅持做眼保健操。
11、每周五將被褥攤開晾曬一次,保持清潔干凈,有污染時要及時拆洗更換。
12、室內經常通風換氣,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13、夏季注意滅蚊蠅,掃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潔工具要保持清潔。
1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變動,必須交清,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職處理。領取物品書刊等需有園長及本人簽字,按時歸還。
四、安全:
1、嚴格遵守幼兒園安全制度,教師提高安全意識,并隨機給幼兒灌輸安全知識,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帶班時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師要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每天保證一小時戶外活動時間,戶外活動教師要組織戶外游戲,大型玩具沒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玩耍,自由活動前教師必須提要求。
3、注重幼兒安全,幼兒離園時要護送到安全地帶,交給家長,不能讓不熟悉的人把幼兒接走,如家長有事,委托別人來接必須用電話與家長聯系好,情況屬實,才能讓他人接走。家長來接幼兒時,要簡單介紹幼兒的當天情況。
4、教師離園前應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長聯系制度:
1、受新生的.教師,入園前應進行家訪;各班教師每學期根據情況進行家訪;對缺勤一周以上幼兒必須進行家訪。
2、教師平時通過家長聯系本及時與家長溝通信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期末與保健人員共同填寫幼兒發展情況報告單,向家長報告幼兒在園各方面情況。
3、在家長接送幼兒時,隨時與家長聯系,爭取家長的了解、支持與配合。
4、每學期召開全園家長會或班家長會一次。
5、每學期各班可結合家長會向家長開放活動半日,使家長了解幼兒園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現。
6、開辦家長學校,向家長介紹科學育兒知識。
7、建立家長園地,向家長宣傳有關教育和衛生保健知識。
8、邀請家長代表參加園務委員會、伙委會等。
15. 幼兒園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十五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病情證明履行請假手續,并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參照事假)報批。請病假連續超過1個月(含1個月)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主治醫師出具的病情證明、相應醫院醫務科出具證明以及病歷卡和醫藥費賬單(原件及復印件)經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后,方可按本規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病情證明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請假人員作曠職論處。對給其出具假病情證明者通過教育局報請縣政府,建議醫療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二)工作人員請病假7天以內,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7天以上不滿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5%;學期病假累計滿1個月,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工作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
(三)工作人員中獲得國務院工作部門聯合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貼的人員,其津貼病假期間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發。
(五)學年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六)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并視情節,按事假第三條規定處理。
(七)病假期滿,須及時銷假。確因病情原因,需續假的,要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處理規定執行。確有重大疾病者,須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準。
(八)補充規定
1、教職工請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假條、藥費單據等,并及時報告園長。
2、教職工有病當天不能上班,須在上班前兩小時請假,上班后持醫院相關證明補辦手續。
3、教職工在工作時間看病,應事先取得園長同意。急診就醫者可以由家屬代為請假,但病愈后必須持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向園長補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