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同書(通用15篇)
1. 土地合同書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農戶
乙方:_______________村村民委員會
為加快我村高山生態扶貧搬遷點建設,經村兩委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現需征用甲方的部分土地作為高山生態扶貧搬遷點項目建設,雙方現就土地征用事項協商,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征用時間:一次性永久征用。
二、甲方土地四至界線:
東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
三、甲方土地面積及征用補償費:
土地面積及補償:該地長__________米,寬__________米,總面積合計__________畝,根據相關補償標準,一次性補償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
四、補償方式:_______________征用補償在項目建設之前一次性付清。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字生效,即表示乙方同意甲方的征用方案,沒有異議;
2、合同生效后,該地塊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改變土地在高山生態扶貧搬遷點項目上的規劃用途;
3、土地征用后,甲方不得無故阻止、破壞、干擾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違反合同,除全額退還乙方支付的費用外,另賠償給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補償款之外的其他補償款;
6、未盡事宜甲方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訂立補充協議。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同意簽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并按手摸):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村村民委員會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 土地合同書 篇二
簽訂合同雙方:
征用土地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征土地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審批權力機關)批準的____建設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和工程選點報告等文件,按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和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經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機關申請和__縣(或市、省)人民政府審查批準,經甲乙雙方實地查看、反復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征用土地數量及方位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畝,其中,稻田__畝,水塘__畝,菜地__畝,坡地__畝,宅基地__畝,林木__畝,共有樹木__株。所征土地東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
第二條 征用土地的各類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1.根據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關于征用土地的補償規定,各類耕地(包括菜地)按該地年產值的__倍(一般為該耕地年產值的三至六倍)補償。征用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征用園地、魚塘、藕塘、葦塘、宅基地、林地、牧場草原等的補償標準,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的辦法執行;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還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向國家繳納新菜地開發基金。
2.根據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規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該地年產值的__%補償,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著物按__辦法補償。房屋的補償辦法另訂拆遷合同。乙方人員在開始協商征地方案以后搶種的作物、樹木和搶建的設施,甲方一律不予補償。
3.各類耕地的年產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核定,稻田按平均畝產大米為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元;旱地按平均畝產玉米(或小麥)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元;菜地按平均畝產大白菜__公斤計算,每公斤計價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元。
4.根據《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的規定,乙方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征地前農業人口和耕地面積的比例及征地數量計算,共計__人;甲方對乙方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所征耕地每畝產值的二至三倍計算(年產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但每畝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補助費(征用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場、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省、市、自治區政府的標準計算)。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實地勘驗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樁后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時期內幾次)支付全部各類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共__元(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征土地年產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過建設銀行轉帳托付。
第三條 減免公、余糧交售任務甲乙雙方按照__人民政府的規定,根據被征土地的畝數,向__人民政府呈遞減免公、余糧交售任務的申請報告。實際減免量,以__人民政府的批文為準。
第四條 安置辦法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農業剩余勞力,甲方應向有關單位聯系,采取以下第( )項辦法解決:
1.發展農業生產。甲方協助乙方改良土壤,興修水利,改善耕作條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條件下,經縣、市土地管理機關批準,適當開荒,擴大耕種面積;也可由甲方結合工程施工幫助造地,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2.發展社隊工副業生產。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幫助乙方因地制宜,興辦對國計民生有利的工副業和服務性事業,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3.遷隊或并隊。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產隊,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組織遷隊;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則,與附近生產隊合并,甲方要積極為乙方遷隊或并隊創造條件。(按照上述途徑確實安置不完的剩余勞動力,經__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在勞動計劃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可以安排到集體所有制單位就業,并將相應的安置補助費轉撥給吸收勞動力的單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標,經__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選招其中符合條件的當工人,并相應核減被征地單位的安置補助費。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備遷隊、并隊條件的,乙方原有的農業戶口,經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可轉為非農業戶口或城鎮戶口,乙方原有集體所有的財產和所有的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鄉村商定處理,用于組織生產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乙方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興建生產生活設施所需建設物資,鄉村能夠解決的,由鄉村自行解決;鄉村不能解決的,由當地政府協助解決;地方無法解決的少數統配部管物資,經縣(或市)土地管理機關審查核實后,由甲方隨同建設項目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分配,物資價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應當等待乙方收獲,不得鏟毀;凡在當地一個耕種收獲期內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協議,允許乙方耕種。
2.甲方已征用二年還不使用的土地(鐵路沿線以及因安全防護等特殊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視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經原批準征地的機關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當地縣(或市)人民政府有權收回處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處理。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種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乙方可憑本合同正本申請建設銀行從甲方銀行賬戶內撥付,并可請求甲方按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償付違約金。
第六條 乙方的責任
1.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乙方有責任告知所屬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內種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損壞其它附著物,有違反者,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經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種植作物的,乙方應統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訂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設電線、興修溝渠等,應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在不影響建設工程的前提下動工,否則按侵犯公有財產報請有關機關處理。
第七條 工程臨時用地甲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建設材料堆場、運輸通路和其它臨時設施的,應當盡量在征地范圍內安排。確實需要另行增加臨時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準工程項目用地的主管機關提出臨時用地數量和期限的申請,經批準后,同乙方簽訂臨時用地協議,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產值逐年給予補償。甲方在臨時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滿,應當恢復乙方土地的耕種條件,及時歸還乙方,或按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八條 其它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報請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和__縣(或市)政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報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也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人民政府、計委、建委、建設銀行、農委各留存一份。征用土地單位
(甲方):____(蓋章)地址:____代表人:____(蓋章)聯系人:____電話:____銀行賬戶:____被征土地單位
(乙方):____(蓋章)地址:____代表人:____(蓋章)聯系人:____電話:____銀行賬戶:____
__年__月__日訂
__年__月__日訂
3. 土地合同書 篇三
征用土地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征土地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審批權力機關)批準的____建設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和工程選點報告等文件,按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和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經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機關申請和__縣(或市、省)人民政府審查批準,經甲乙雙方實地查看、反復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征用土地數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畝,其中,稻田__畝,水塘__畝,菜地__畝,坡地__畝,宅基地__畝,林木__畝,共有樹木__株。
所征土地東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
第二條 征用土地的各類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1.根據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關于征用土地的補償規定,各類耕地(包括菜地)按該地年產值的__倍(一般為該耕地年產值的三至六倍)補償。
征用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
(征用園地、魚塘、藕塘、葦塘、宅基地、林地、牧場草原等的補償標準,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的辦法執行;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還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向國家繳納新菜地開發基金。
)
2.根據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規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該地年產值的__%補償,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著物按__辦法補償。
房屋的補償辦法另訂拆遷合同。
乙方人員在開始協商征地方案以后搶種的作物、樹木和搶建的設施,甲方一律不予補償。
3.各類耕地的年產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核定,稻田按平均畝產大米為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元;旱地按平均畝產玉米(或小麥)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元;菜地按平均畝產大白菜__公斤計算,每公斤計價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元。
4.根據《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的規定,乙方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征地前農業人口和耕地面積的比例及征地數量計算,共計__人;甲方對乙方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所征耕地每畝產值的二至三倍計算(年產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但每畝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補助費(征用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場、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省、市、自治區政府的標準計算)。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實地勘驗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樁后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時期內幾次)支付全部各類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共__元(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征土地年產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過建設銀行轉帳托付。
第三條 減免公、余糧交售任務
甲乙雙方按照__人民政府的規定,根據被征土地的畝數,向__人民政府呈遞減免公、余糧交售任務的申請報告。
實際減免量,以__人民政府的批文為準。
第四條 安置辦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農業剩余勞力,甲方應向有關單位聯系,采取以下第( )項辦法解決:
1.發展農業生產。
甲方協助乙方改良土壤,興修水利,改善耕作條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條件下,經縣、市土地管理機關批準,適當開荒,擴大耕種面積;也可由甲方結合工程施工幫助造地,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2.發展社隊工副業生產。
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幫助乙方因地制宜,興辦對國計民生有利的工副業和服務性事業,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3.遷隊或并隊。
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產隊,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組織遷隊;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則,與附近生產隊合并,甲方要積極為乙方遷隊或并隊創造條件。
(按照上述途徑確實安置不完的剩余勞動力,經__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在勞動計劃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可以安排到集體所有制單位就業,并將相應的安置補助費轉撥給吸收勞動力的單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標,經__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選招其中符合條件的當工人,并相應核減被征地單位的安置補助費。
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備遷隊、并隊條件的,乙方原有的農業戶口,經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可轉為非農業戶口或城鎮戶口,乙方原有集體所有的財產和所有的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鄉村商定處理,用于組織生產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
)
乙方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興建生產生活設施所需建設物資,鄉村能夠解決的,由鄉村自行解決;鄉村不能解決的,由當地政府協助解決;地方無法解決的少數統配部管物資,經縣(或市)土地管理機關審查核實后,由甲方隨同建設項目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分配,物資價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應當等待乙方收獲,不得鏟毀;凡在當地一個耕種收獲期內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協議,允許乙方耕種。
2.甲方已征用二年還不使用的土地(鐵路沿線以及因安全防護等特殊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視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經原批準征地的機關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當地縣(或市)人民政府有權收回處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處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種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乙方可憑本合同正本申請建設銀行從甲方銀行賬戶內撥付,并可請求甲方按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償付違約金。
第六條 乙方的責任
1.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乙方有責任告知所屬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內種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損壞其它附著物,有違反者,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經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種植作物的,乙方應統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訂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設電線、興修溝渠等,應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在不影響建設工程的前提下動工,否則按侵犯公有財產報請有關機關處理。
第七條 工程臨時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建設材料堆場、運輸通路和其它臨時設施的,應當盡量在征地范圍內安排。
確實需要另行增加臨時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準工程項目用地的主管機關提出臨時用地數量和期限的申請,經批準后,同乙方簽訂臨時用地協議,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產值逐年給予補償。
甲方在臨時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甲方使用期滿,應當恢復乙方土地的耕種條件,及時歸還乙方,或按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八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報請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和__縣(或市)政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報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也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人民政府、計委、建委、建設銀行、農委……各留存一份。
征用土地單位(甲方):____(蓋章)
地址:____
代表人:____(蓋章)
聯系人:____
電話:____
銀行賬戶:____
被征土地單位(乙方):____(蓋章)
地址:____
代表人:____(蓋章)
聯系人:____
電話:____
銀行賬戶:____
__年__月__日訂
4. 土地合同書 篇四
依據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_________文件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發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
甲方將_________大隊_________號地耕地面積_________公頃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
按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
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
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轉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征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并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發包責任人:____________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土地合同書 篇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確保:其已合法擁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并同意將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自愿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土地位置為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__。
第四條土地轉讓費總額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土地交付給乙方。土地費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六條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
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應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七條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6. 土地合同書 篇六
用地單位(稱甲方):____________
被用地單位(稱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建設需要,需臨時使用乙方農用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未利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國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集體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在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持下,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臨時使用位于____________ 的乙方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作于____________用地,具體位置以圖紙標準為準。
二、雙方商定該宗地使用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確需延長使用期限的,可在使用期滿前______日內,向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經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重新續辦臨時用地手續。
三、在使用期限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臨時用地補償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甲方及時交清土地補償費用后,嚴格按照批準位置、范圍、面積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轉讓、變更和改變批準用途,乙方應按時移交土地,不得影響、阻擾甲方使用。并不得在該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五、辦理臨時用地手續時,甲方應向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繳納______元土地復墾保證金。甲方使用期滿后,必須進行復墾整治、恢復原狀,經縣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農業部門驗收合格后,保證金退回。
六、使用期滿后,甲方不按期復墾和期滿不按時退還土地或未經批準延期使用土地的,縣人民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處理。甲方復墾保證金予以沒收,用于土地復墾。
七、本合同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后,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背合同約定內容。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鄉(鎮、區)人民政府各一份,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歸檔保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7. 土地合同書 篇七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屬于甲方集體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龍山寨林地土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將集體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位于滎陽市汜水鎮口子村第二村民組龍山寨的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共計 畝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承包使用年限為年。
三、四至界限及面積:
北至南至東至 西至 (具體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附圖已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四、承包價格:
本合同共有林地 畝,廢棄宅基地及荒地 畝,合同期限內每年每畝按500斤小麥標準并參照當年的市場平均價格折合人民幣作為土地承包價格。
五、結算方式:
乙方應于每年 月 日前,以現金結算方式一次交清全年承包款,超過 日不交承包款的視為放棄承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土地經營權。
六、甲方保證本合同所轉讓的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不存在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如出現前述問題的所有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處理和解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林地的所有樹木如果乙方需要使用,甲方負責協調,經林業部門批準,以樹木的大小折合人民幣一次性賠償給甲方,具體價格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國家對現有林地的八年補助金歸甲方所有,廢棄宅基地上的樹木大的成材的由甲方原戶主自行處理,不成材的包括荒地集體栽的樹木按大小折合人民幣一次性賠償,賠償后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的樹木及新栽的樹木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內種子、糧食直補、綜合補貼歸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上現有的墳墓乙方如需規劃占用,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解決,因規劃占用的墳墓由乙方按照國家賠償標準一次補償遷移費用。
九、乙方需要用工時,同等條件下,本組村民可優先用工,但是村民不得以高出市場價格提出無理要求,并服從乙方的管理,否則,乙方有權辭退并使用外工,村民不得以堵路、斷水、斷電等強制手段,迫使乙方使用本村村民所提供的原料、人工,如出現前述問題,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因甲方村民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收取土地承包費和補償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費用。
(二)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甲方負責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并在用水用電等方面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四)不得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該土地再次流轉或轉包。
十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按合同約定使用轉讓的土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等相應權利。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不得使土地荒蕪,連續兩年不開發、不種植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造成損失的,
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為方便管理,乙方有權對四周上山小路進行封堵規劃,村民不得破壞,甲方有義務協調及配合。
(四)乙方使用的水、電等設施,甲方應以村委會名義負責協調配合辦理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對實際產生的使用計量乙方按甲方村民標準按時足額繳納費用。
(五)按國家土地承包政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與國家簽訂的合同到期時,如甲方承包權延續,則本合同繼續有效。
(六)若合同期滿甲方不再讓乙方承包或合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對該承包區域內的建筑物及其附屬物進行資產清算,清算后的資產歸乙方所有,不宜拆除或甲方需要使用的應折價給予乙方補償。
十二、合同的轉包 :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二)轉包時乙方應與第三方簽訂轉包合同,但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三)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十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因此而產生的土地賠償費歸甲方,附屬物賠償費及其它賠償費用歸乙方。
(四)如甲方重復發包流轉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十四、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如國家政策有重大變化或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所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雙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對產生的損失互不負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所訂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在本合同之前有關涉及本合同內容的任何合同、協議等一律作廢,以此合同為準。
十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有權向滎陽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報送鎮政府主管部門兩份。
甲方: 代表人
村民代表(簽字按手印):
乙方: 代表人
簽證單位(蓋章) 簽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8. 土地合同書 篇八
用地單位(稱甲方):____________
被用地單位(稱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建設需要,需臨時使用乙方農用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未利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國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集體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在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持下,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臨時使用位于____________ 的乙方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畝),作于____________用地,具體位置以圖紙標準為準。
二、雙方商定該宗地使用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確需延長使用期限的,可在使用期滿前______日內,向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經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重新續辦臨時用地手續。
三、在使用期限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臨時用地補償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甲方及時交清土地補償費用后,嚴格按照批準位置、范圍、面積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轉讓、變更和改變批準用途,乙方應按時移交土地,不得影響、阻擾甲方使用。并不得在該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五、辦理臨時用地手續時,甲方應向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繳納______元土地復墾保證金。甲方使用期滿后,必須進行復墾整治、恢復原狀,經縣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農業部門驗收合格后,保證金退回。
六、使用期滿后,甲方不按期復墾和期滿不按時退還土地或未經批準延期使用土地的,縣人民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處理。甲方復墾保證金予以沒收,用于土地復墾。
七、本合同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后,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背合同約定內容。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鄉(鎮、區)人民政府各一份,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歸檔保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蓋章) (法人簽字蓋章)
鑒證單位
鄉(鎮、區)人民政府(章):___________
縣土地管理局(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土地復耕保證書
我叫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鄉(鎮、區)___________村人,為了發展 ______________,經研究決定在___________建臨時___________,占用我村集體___________地_____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_____畝)。我一定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合理利用土地,到期保證復耕,退還土地,如不按規定執行,愿意接受縣政府的處理。
保證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補償安置方案
我村為發展_______________,經村委會研究決定在__________建__________,占用我村集體__________地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畝)。該地為我村_______________,地面無其它問題,由我村委會全部負責。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臨時用地請示
縣國土資源局:
為發展經濟,經村委會研究,決定在__________建__________,占用我村集體土地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畝),特此申請辦理臨時使用土地手續。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9. 土地合同書 篇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確保:其已合法擁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并同意將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自愿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土地位置為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__。
第四條土地轉讓費總額為,
大寫,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土地交付給乙方。土地費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六條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應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七條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10. 土地合同書 篇十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地點在_____ 的農田 塊,面積_____畝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20xx年 月至20xx年 月,承包期20xx年。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
五、地租價格:每畝每年 斤稻谷。
六、租金交付時間:租金按年支付,于當年12月前按國家收購指導價折算現金,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由甲方承包的土地;
2.監督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處理產品和獲取種植及項目收益;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苗木、設施等相應的補償;
4.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5.乙方可以建設生產設施和管護建筑,允許起苗帶土球,甲方不得阻擾。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轉包、出租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轉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時,甲方有權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
3.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征地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除外。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乙方: 月 日
11. 土地合同書 篇十一
甲方(承包方):
乙方(被承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確保:其已合法擁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并同意將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自愿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二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土地位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讓土地面積為____畝。
第三條土地費按每畝元計算,總額為,大寫,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土地交付給乙方。土地費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應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五條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年月日
12. 土地合同書 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以上甲方經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并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通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土地用途、面積、養殖業
面積:甲方將地位于東至 西至 南至北至,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
二、承包期限及承包費繳納時間
承包期限共年,從 年 月 日起至承包費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清下一年土地承包費。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該承包土地搞養殖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轉讓第三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地上建筑物歸乙方所有,土地歸甲方所有,并甲方有權對外另行承包。如遇到修路,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國家與政府征用土地時,可隨征隨用,乙方不得進行任何干涉,甲方有權將土地隨時收回,并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有權依法搞好養殖業,不違法經營,不得栽種樹木、糧油作物,水電等費用乙方自行承擔,如遇到征用土地,地上附著物、建筑物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
五、甲乙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并賠償違約金2萬元。
六、甲方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馮格莊街道辦事處經管站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13. 土地合同書 篇十三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83)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
(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
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
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本條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見后)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
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
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
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
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14. 土地合同書 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共_____塊,詳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元,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_____年的承包費一次性結清,結不清自動取消此合同。每_____年續簽一次,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定價。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但不得改變農業土地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不得將甲方土地同他人換耕。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集體土地政策有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_____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違反了上面第五款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 土地合同書 篇十五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二五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