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管理制度(通用16篇)
1. 運營管理制度 篇一
當您置身于通透開闊的環境中,張口便可品嘗新鮮無公害美食。遠離城市的喧囂,賦予了傳統餐廳健康與休閑,感受著這里多樣化的美食;食物的賣相好,味道也好,價位低,經濟實惠。省去了您人少不好做飯的煩惱,省去了您做飯時繁瑣的步驟,這里有您家一樣的感覺。這應該是我們梨城最大美食中心的前景展望。
那么為了保障每位業戶在天匯美食城經商的和諧與共贏;請廣大業戶積極配合天匯商廈的各項規章制度,不虛度我們所投入的每一分金錢。
一、美食城各檔口碗、盤等餐具的說明:
1、各檔口的業戶自行將餐具標有清晰的標示,而且不允許與其他檔口餐具標示同樣,不允許模仿其他檔口的標示,違反者罰款50元。
2、如有檔口在閉店前發現餐具丟失,在同樓層內可互相監督檢查,發現該檔口有不當收留餐具者罰款50元并物歸原主。
3、各檔口業戶不得以任何原由將餐具添加本檔口標示,一旦發現有涂改者罰款100元,并物歸原主。
4、如有餐具送錯或拿錯者,請業戶自覺將餐具物歸原主,否則每套餐具罰款50元。
二、美食城轉項、添項、轉租規定:
凡在天匯美食城經商的業戶,必須按協議上簽訂的經營項目經營,不允許超出協議以外的`經營范圍,不得私自轉項、添項,如私自轉項、添項,商廈有權責令其業戶停止該項目的經營,各檔口經營的主項,不允許其他業戶添加為自主攤位的副項,如需轉項、添項的業戶必須向商廈主管經理申請,經商廈允許后,業戶方可與商廈簽訂補充協議,如業戶由于經營不善會有其他原因等需要轉租檔口時,不允許停業轉租(不允許在本檔口內貼有出兌或轉租的標示)如有進修、學習的需要歇業時,須向主管經理說明情況,經商廈領導同意后方可歇業。
三、美食城水、電、燃氣使用安全的規定:
各檔口的業戶必須按照正確的使用方法使用各檔口內的設備、設施及用電,嚴格遵循日常使用規范,不得私拉亂接電源、電線,閉店前仔細檢查本檔口水、電、燃氣及窗戶是否關閉,如因使用或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失,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業戶自行承擔。各檔口的業戶自行承擔設備、設施的日常維修、維護及保養。
四、各檔口業戶的管理規定:
1、商廈提供客用公共設施,為各檔口配備上、下水;排油煙系統。各檔口業主有所需要購置的,按照安全、整齊、美觀的原則自行配備并保持本鋪位內的衛生與陳列橫平豎直的體現。
2、為提升整體對外形象,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文化氣氛,各檔口必須根據天匯商廈的各項規章制度行事,否則,處以清除場地或罰款(未及時繳納的所罰款項,將在質保金中雙倍扣除)。
3、大廳空調開放時間由商廈視天氣情況決定,各檔口業戶不得干預。
4、每天用餐時間段(上午10:00—下午14:00;下午16:00—18:00)必須將廚房門關閉,以免影響外界對您及商廈帶來的負面影響;以及更好的發揮空調的作用,如有違規樓層管理處,將以記分形式來評定您合同期滿,是否可再次續簽或地理位置。
4、各檔口業戶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經營,不得空崗、空攤或閉攤出租、出兌;如違約立刻終止合同取消經營資格,租金不予退還。
5、各檔口業戶的經營范圍,經營品種必須上報。經商廈領導同意后,方能經營、否則視為違規。
6、各檔口必須服從天匯商廈,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業戶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7、業戶如出租、出兌要提前一個月告知管理層,經批準后與下一業戶(或領導)交接,交換所借用或租用的設施、設備、工具等。若有缺損按原價賠償(設備自然折舊不算在內)。
8、各檔口業戶經營過程中需要的生產設備自行負責。
9、各檔口業戶在經營期間,若與其他檔口(或顧客)產生矛盾糾紛,須向上級領導匯報協調解決,對擅自處理并對商廈產生不良影響的行為,將處以扣留質保金以及取消在天匯商廈的經營權利或解除合同。
五、美食城的衛生制度:
1、檔口內設備設施及墻面要清潔干凈,地面清潔,玻璃光亮達到無蠅、無異味。
2、不銷售變質、過期、發霉、生蟲等食品。
3、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4、檔口內工作人員要著裝上崗,佩戴工牌,使用禮貌用語,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5、食品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銷售工具。
6、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涂艷色指甲,不準濃妝艷抹。
7、餐具要無缺口、無裂縫、無破損、無污漬、清潔完好,保持光亮。
8、廢棄垃圾要在分離后清倒在指定地點,不準隨地亂扔垃圾,不準將檔口內垃圾倒入大廳;不準在檔口內的下水處清倒熱水,設施如有損壞自行負責,按價賠償。
9、前臺服務員在飯口時要保持微笑、站立服務,各業戶不準帶小孩上崗,用規范語言、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主動熱情。
10、要遵守商廈各項規章制度,配合商廈執行突發事件。
11、工作人員在清理時,不得亂動和私拿顧客東西或公共物品,不準向顧客索要物品,拾到遺失的物品請交工。
12、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別是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要及時檢查水、電、燃氣等,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和處理。
13、抹布、掃把、水桶等清潔用品,應放在安全地方、不得外漏,不可留在通道或大廳內。
六、處罰條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約定繳納租金達十五天的(扣除質保金并清場)。
2、與顧客或其他檔口業主發生矛盾,擅自解決給商廈造成不良影響的(罰款100元)。
3、經營后營業狀態經協調管理依然不佳,可退場(扣除相應管理費)。
4、不服從商廈正常管理(可清退出場)。
5、水、電費結清后,辦理退場。合同終止后,各檔口自行采購的物品自行帶回。
6、各檔口裝修不得拆卸,商廈不負責賠償。
7、任何時候不得動用公共設施(水、電、桌椅)等,各檔口業戶應以動線以里為“家”不得逾越,串崗等出現,如有違規罰款50元。
8、上班遲到、早退(罰款每分鐘1元)。
9、如有吸煙者。(罰款200元)
10、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積極解決,客人提出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的。(罰款50元)。
11、在衛生檢查中發現多處不合格者(如人員無健康證)(罰款100元)。
12、上班時間看書、閱報、吃零食、喝飲料、打瞌睡(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3、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等雜物(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4、不按指定員工通道出入,著便裝進入工作崗位(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5、餐含異物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6、違反工作程序,造成工作隱患(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7、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8、抗拒領導、態度惡劣;工作不當造成,停水、停電等重大事故者(清除商廈)。
19、侮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斗毆(清除商廈)。
20、故意損壞公物;對外界發表有關商廈的污蔑性言論;發表有損商廈名譽等言論者(清除商廈)。
七、考勤制度: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2、員工辭職須提前與領導申請,在下一任未到崗前不得離崗,否則工資按曠工扣除。
3、員工請事假需提前申請,如遇人員緊缺或有重要任務,可不予批準,每月超過三天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
4、嚴格按照規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可換班、替班,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提前一天向主管領導申請,未經同意擅自換班按曠工處理。
5、對騙取事病假的,一經查出,視情節給予曠工或除名處理。
八、儀容儀表:
1、工作時間應穿著規定的工作裝。
2、工作裝要整潔、挺直、工牌要正確帶在左胸口位置上。
3、工作人員著裝后應接受經理檢查。
4、工作人員應保持面容清潔、頭發整潔、發型美觀、大方。
5、顧客的詢問不能以“不知道”回答,如遇顧客不當言行,不可針鋒相對,應婉轉解釋,堅持顧客永遠是對的。
注:樓層經理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顧客特別注意,防止其吸煙等行為。
2. 運營管理制度 篇二
一、為提高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保證工作人員正確、高效地實施管理與服務,防止工作過失行為發生,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工作過失,是指工作人員因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致影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貽誤管理與服務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三、工作過失責任追究,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懲處與責任相適應,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四、工作人員在實施管理與服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工作過失責任:
1、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應予受理、許可而不予受理、許可的;
2、不予受理、許可不告知理由的;
3、無規定依據或違反規定、技術規程、規范、標準、工作程序實施許可的;
4、超越權限實施許可的;
5、對涉及不同部門的許可,不及時主動協調,相互推諉或拖延不辦,或者本部門許可事項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門的;
6、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
7、對屬于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
8、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實數據、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的;
9、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造成工作失誤的;
10、其他違反內部管理制度貽誤工作或損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過失責任分為:直接責任、間接責任和領導責任。
六、承辦人未經審核人審核、批準人批準,直接作出具體工作行為,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負直接責任。承辦人弄虛作假,致使審核人、批準人不能正確履行審核、批準職責,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七、雖經審核人審核、批準人批準,但承辦人不依照審核、批準意見實施具體工作行為,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
八、承辦人提出方案或意見有錯誤,審核人、批準人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或者發現后未予糾正,導致工作失誤后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審核人負間接責任,批準人負領導責任。
九、審核人不采納或改變承辦人正確意見,經批準人批準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審核人負直接責任,批準人負間接責任。
審核人不報請批準人批準直接作出決定,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審核人負直接責任。
十、批準人不采納或改變承辦人、審核人正確意見,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批準人負直接責任。
未經承辦人擬辦、審核人審核,批準人直接作出決定,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批準人負直接責任。
十一、集體研究、認定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集體共同承擔責任,持正確意見者不承擔責任。
十二、兩人以上故意或者過失,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按個人所起的作用確定責任。
十三、對工作過失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作如下處理:
。ㄒ唬┣楣澼^輕未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批評教育或書面告誡,并處以罰款的處理:
1、所有工作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務質量不高,造成服務對象投訴情況屬實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2、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實數據、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3、對屬于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4、因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5、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6、私自進行有償咨詢或服務,違規收取押金、保證金和其他費用的,出現1次罰款50元,收繳違規收取的費用。
7、超越規定權限實施許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許可條件,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8、房屋保修等售后服務工作,無正當理由,在安排時間內無結果的,出現1次罰款50元。若造成用戶上訪或投訴情況屬實的,每出現1次罰款100元。
9、辦理建設手續或現場協調工作,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0、施工中監理人員應該現場旁站而未進行旁站,駐工地代表未進行督促檢查和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1、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未按要求進行施工,駐工地代表未發現或發現未做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2、監理資料、現場有關技術資料簽證、整理不及時,駐工地代表未督促檢查和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3、施工前甲方應對地下管線等作書面技術交底,未做書面交底或交底有錯誤的,出現1次罰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4、商品房銷售核算房屋預售面積大于或小于3%,使用戶投訴或上訪的,一律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由相關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賠償所有損失。
15、房款結算有誤的,一律由相關責任人賠償差價損失。
16、商品房出現重復銷售、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失誤或與合同文本有出入,引起客戶爭議的,出現1次扣罰責任人10%的年終獎金。
17、辦理按揭貸款時,如因收件填寫、檢查、辦證等延誤放款,影響公司業務運行的,所貸款額不記入銷售業績,視情節輕重扣發責任人部分效益工資及部分年終獎金。
18、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出現1次罰款100元。構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責任。
19、未嚴格審核會計原始資料,對不合規定的會計原始資料報銷入帳并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10%的損失。 20、嚴格控制現金使用范圍,保管好現金,造成現金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部承擔賠償責任。
21、對來文、來電、來函,未按規定簽收、登記、提出擬辦意見,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限報送批辦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22、未嚴格執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規定,致使文件、資料、檔案泄密、損毀或者丟失的,出現1次罰款50元,并有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3、未按規定使用公章,導致后果發生的,出現1次罰款50元。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4、未按規定檢查、維護、使用會議中心燈光音響設備,在會議期間造成設備運行不良的,每出現1次,罰款5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視情節扣發責任人部分年終獎金。
25、因關門、關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竊的,追究責任人等價賠償責任。
26、未按《衛生管理制度》進行衛生保潔或經衛生檢查未達標準的,出現1次,所在部門人員各罰款50元。會議中心衛生管理責任處罰,按照《會議中心物品及衛生管理辦法》執行。
。ǘ┣楣澼^重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和調離工作崗位或留用察看。(三)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和免職或辭退。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單處或并處。若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四、工作過失責任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理:
1、一年內出現3次以上應予追究的工作過失情形的;
2、干憂、阻礙、不配合對其工作過失行為進行調查的;
3、對投訴人、舉報人打擊、報復、陷害的;
4、拒不糾正過失行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處分情節的。
十五、工作過失責任人主動發現并及時糾正錯誤、未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可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追究工作過失責任。
十六、本辦法未做具體規定的,可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集體研究處理
3. 運營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石泉公路管理段長大橋安全運營管理工作,提高管養長大橋的安全保障水平,根據《公路法》、《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按照“預防事故為主,確保設施安全,狠抓應急管理,強化通行管理”的原則開展長大橋的安全運營管理工作。
第三條長大橋安全運營管理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同時應遵循管理措施與養護工程并重的原則。
第四條做好與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保證應急措施高效運轉。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管理制度得以貫徹落實。
第五條對及時發現長大橋安全隱患、舉報或者制止影響長大橋安全的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第二章運營安全管理
第六條在依附長大橋及其附屬設施架設管線的,石泉公路管理段路政大隊在審批時應當征得市局路政管理部門的同意后,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并督促管線產權單位應定期對管線進行檢查和維修,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長大橋改建、擴建、維修時,應積極給予配合。
第七條車輛通過長大橋應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得違反交通標志、標線和信號燈指示行駛,除遇緊急情況,不得在長大橋上(內)停車或低速行駛。
第八條路政大隊應根據交通情況,及時調整、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做到完好、齊全、醒目。
第九條裝載、攜帶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危險物品的車輛通過長大橋時,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確保運行安全。遇有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以及其它嚴重影響長大橋運營安全情形時,危險品運輸車輛不得駛上(入)長大橋。
第十條在長大橋隧及其附屬設施上(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修建建(構)筑物或者擅自占用、挖掘橋面(路面);
(二)架設壓力超過規定的燃氣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壓電力線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線;
(三)利用長大橋隧及其附屬設施進行圍攔、吊裝、牽拉等施工作業(排險、養護維修除外);
(四)擅自設置廣告或者移動附屬設施;
(五)其他損害長大橋隧及其附屬設施、妨礙運營安全的行為。
第三章設施安全檢查與維護
第十一條公路管理股應當加強對橋及其附屬設施的檢查和維護工作,按照有關技術規范、操作規程進行檢查、養護、檢測、維修、確保其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十二條養護責任人應每日對長大橋主要結構部位進行觀測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橋梁工程師或公路股人員。橋梁工程師應對養護責任人上報的問題及時到現場查看,如影響橋梁安全運營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并上報市公路局。
第十三條長大橋隧日常巡查以可清晰目視范圍內的橋面系(橋面鋪裝、防撞護欄、人行道欄桿、照明系統、交通標志、標線、伸縮縫、橋面排水系統等),日常巡查由各路段養護責任人負責每日1次,并認真觀察記錄橋梁結構及設施有無異常情況或損壞。
第十四條長大橋隧經常性檢查的檢查項目主要包括:梁體、索塔、斜拉(吊)索系統、系桿、墩臺基礎、橋面系等。
經常性檢查由橋梁工程師負責,主要以目測方式配合簡單工具進行,并配備必要的安全裝置、簡單量測設備以及記錄工具等。長大橋隧應根據不同檢查部件確定檢查頻率。
(一)對新建長大橋梁,梁體、索塔、橋面系等一般3月/次;斜拉(吊)索系統、系桿等一般2月/次;支座、阻尼器、墩臺及基礎等一般6月/次。
(二)對已建成長大橋梁,應根據各部件技術狀況適當增加或延緩檢查頻率。
第十五條長大橋隧日常巡查、經常性檢查完成后,應當及時更新養護管理系統數據,根據檢查結果及時確定維護措施,并組織實施。
在組織實施長大橋維護作業或工程時,應當根據作業或工程的規模、性質、特點選擇具備相應資質和技術能力的專業養護隊伍。
第四章安全監測和預警
第十五條橋梁工程師及公路股相關人員應積極采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長大橋橋梁安全監控點,及時掌握長大橋的整體技術狀態和運營條件,為長大橋運營管理、養護維修、可靠性評估及相關科學研究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長大橋管養單位應根據安全監測工作的開展,不斷完善長大橋安全監測和預警工作制度
第十七條對監測評估的結果,單位各股室應及時給予響應。
對長大橋技術狀況下降、結構性能降低,但尚未構成危橋的,公路股、路政大隊應當及時設置或變更限載和安全警示標志,加強交通控制和管理,迅速采取相應工程措施進行處治或修復,確保行車安全。
第十八條長大橋安全預警級別共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第十九條長大橋管養單位應當根據有關規定,明確長大橋安全預警的.判定標準、工作要求、發布程序、責任部門、管理措施、第一響應隊伍,以及進入預警期后應當響應的部門、程序、時限、方式、要求等。
第二十條進入預警期后,各部門股室和應急聯動部門,應根據應急預案的規定立即實施相應的響應措施。
第二十一條根據長大橋安全隱患的發展態勢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預警信息的發布機構或被授權機構可對預警級別作出調整。
安全隱患消除后,預警信息的發布機構或被授權機構應當及時解除預警,迅速恢復正常運營秩序。
第五章應急與事故處理
第二十二條長大橋遭遇影響運營安全的突發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時,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應急措施,組織搶修或救援,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二十三條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影響長大橋安全運營的突發事件,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或指導開展處置工作。
第二十四條發生突發事件或交通事故時,各部門股室和相關部門應根據職責和分工采取相應措施,引導過往車輛安全通行,將現場人員及時疏散引導至安全區域(安全通道),避免發生二次事故。
第二十五條影響長大橋安全運營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應積極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并配合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原因、性質、影響、責任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第二十六條應根據應急預案,加強人員、物資、交通運輸、通信保障等應急保障工作,并加強對各類應急資源的監督和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第六章罰則
第二十七條應根據事態情節輕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細則由石泉管理段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4. 運營管理制度 篇四
為加強學校財產管理,防止積壓、浪費,減少損壞。牢固樹立以教學為中心的工作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財產管理的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教書育人,向管理要質量,向管理要效率。
財產管理的任務:加強財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學校及師生財產安全,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
一、財產內容
(一)、固定資產(單價500元以上、成批同類20__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質)
1、學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動場地、設備和環境設施、交通工具等。
2、各處室、班級內配備的各種電器、電腦、電教設施、文件柜、桌、椅、沙發等物品。
3、教學樓內學生用課桌凳、電器、電腦、電教設施。
4、圖書館、閱覽室內設備及各類圖書。
5、實驗室內各類儀器、電教設備、教具等物品。
6、音樂器材、美術器材、體育非易損器材。
7、其它固定資產。
(二)、非固定資產
1、各類辦公用品、學生實驗用藥品、器皿等。
2、學校正常維修購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體育教學用各類易損器材。
二、財產管理
(一)財產管理與組織分工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傾向。
2、分管總務工作的負責人員,對全部財產負責。
3、各班主任、教師要對本部門本班級的財產負責日常管理,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和財產安全。班主任為本部門本班級財產日常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二)、財產的購買、登記與領用
1、財產的購買審批程序制度
學校各部門因教學、辦公需要購買設備及物品,應由處室主任向分管校長提出,經校長辦公會同意,然后處室主任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經分管后勤的校長審批簽字后,由總務處購買。使用部門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出庫手續,領取物品。
2、財產登記中要依照規定,正確分類,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
3、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出售單位的帳面原價、調撥價等記帳。
4、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
5、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
6、財產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
7、特殊情況如辦公、教學需要進行財產調整,經分管后勤的校長同意后,有關負責人須經總務處辦理變更手續。
(三)、財產的年核制度
1、學校的財產實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學年為一階段,總務處根據學校規定的配備設施目錄,學年初負責財產配發、登記工作,學年末負責財產核實驗收工作。
2、有關責任教師學年初對總務處配備的設備、用品目錄單要驗收簽字,并負責日常使用管理,保證一切財產的安全。
3、總務處和電教室維修人員對各處室、部門財產要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集中維修在寒、暑假進行,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
(四)、財產的報損與報廢
1、學校財產報廢,應由管理人員、總務處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做出鑒定,經確定無修復價值后,經有關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署意見,分管后勤的校長批準后,方可報廢(填寫物品報廢申請單)。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
2、低值易耗品做到節約和愛護使用。如有損壞,及時到相關處室、年級、教研組報損,然后到總務處登記。
3、報廢固定資產殘值,不得任意銷毀或轉給私人,按合法程序作變價處理。
4、固定資產變價收入計入修購基金,本著?顚S玫脑瓌t,用于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三、公物的借用與賠償
(一)、公物私借與借轉租制度
1、學校公共財產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況確需借用的須經校長批準。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應出具借據。借用期間因保管不當造成物品丟失的應照原價賠償,因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壞的,根據損壞程度給予合理賠償。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條時應按規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歸還。
4、嚴禁私拿公物,否則按所拿公物價值的兩倍以上扣發工資做為賠罰金。
5、學校教職工攜帶公物出大門必須持總務處開出的物品出門證。沒有物品出門證而門衛私自放行的,一經發現扣發門衛與放行物品價值等同數額的工資。
6、非本校人員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況特殊確需借用,須經校長批準。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學校規定期限者,借用關系自動轉為租賃關系,從超期下月起,按月從工資中扣除相應的公物租賃費。歸還后由保管人員通知財務人員從當月起?圩赓U費。
(二)、公物損失賠償制度
1、教室課桌課凳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配備。定人、定位。誰用誰管,期末按班級點清數量交總務處驗收。
2、學生人數增減,教導處把班級和增減人數通知總務處,由總務處增設或收回桌凳,學生和班級之間不得私自亂拉或自行調動桌凳。
3、發現學生不愛護公物,將桌凳亂刻、亂畫、亂拉或人為損壞丟失者,除批評教育外,視其損壞程度,實行經濟賠償。
4、電教、語音、實驗設備要妥善保管,人為損壞要酌情賠償;如果丟失要照價賠償。
5、教室門窗玻璃要保護好。做到:上學開門窗,放學、放假關門窗,由當天值日生負責管理,責任到人。無意損壞酌情賠償,屬責任事故或有意損壞者加倍罰款。
6、住校生對寢室配給的床柜等住宿設備要嚴加愛護,做到定人、定位。無意損壞的酌情賠償,有意損壞除嚴加處理外加倍賠償。
7、全校師生應愛護學;ú輼淠荆粶试诨ú萆侠K曬衣,有意損壞使花草樹木致殘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8、歸還所借公物時,如發現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的,根據公物損壞程度酌情賠償。
9、對非正常損壞的公物,誰損壞誰賠償;找不到直接損壞者,由直接責任人負責賠償。
四、財產管理的監督
1、學校各級管理人員如果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由分管校長和校長提出批評,限期改正;造成財產損失或流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2、學校教職工有權對財產管理中違規違紀行為和學校資產的完整與完全進行監督,各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確對待。
5. 運營管理制度 篇五
依據國信體育中心游泳跳水館,現有的鍋爐房設施設備隸屬于國家重要的特種設備,視為重要。為了使鍋爐設備安全、有效的運行,有效的預防鍋爐安全事故,杜絕重大鍋爐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合理管理,確保鍋爐設備萬無一失的正常運轉,現將游泳跳水館鍋爐安全運行管理規章制度,規定如下。
一、鍋爐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和執行當地技術監督部門的有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2、負責鍋爐設備的'運行操作要求
3、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鍋爐管理的各項制度。
及日常巡檢。
4、保持鍋爐設備和鍋爐房室內外環境的整潔衛生。
5、鍋爐設備應統一向所在地技術監督部門申領《鍋爐使用登記證》。
6、巡查項目應包括:爐體、控制柜和水處理裝置。爐體巡查每班至少檢查一次;控制柜、水處理裝置每周進行一次巡查;遇有特殊情況應增加巡查次數。
7、遇有下列情況,應加大巡查力度:
a)設備過負荷時;
b)設備經過檢修、改造或長期停用后重新投入運行或新安裝的設備投入運行時;
c)節假日及上級通知有重要任務時。
8、巡查設備時,對異常狀態要及時、正確處理,詳細記入《采暖(熱水)鍋爐運行記錄》,并向值班領導匯報。
9、發現設備缺陷或其運行不正常時,應及時處理。不能解決的要立即匯報單位領導并聯系鍋爐質檢部門進行檢修。
10、每年向技術監督部門申請檢驗,經檢驗無隱患后方準許繼續運行。
11、鍋爐發生爆炸或重大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報當地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二、鍋爐房現場環境安全管理
1、鍋爐房是動力重地,與鍋爐房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鍋爐房。
2、鍋爐房內設施和設備非當班人員不得動用。
3、無證司爐工,水質化驗人員不得獨立操作鍋爐,水處理設備進行水質分析。
4、對入爐燃料要注意檢查,以防危險品進入造成事故。
5、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6、鍋爐房內電氣、照明,電控設施不得隨意拆接,停爐后必須切斷電源。
7、鍋爐房內應照明充足,道路暢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接班前按規定巡視檢查各種設備,包括: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計等運行情況,交接班時要核對運行記錄、清點用具,并詳細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9、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鍋爐有關方面的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10、使用鍋爐單位要配備專職或兼職鍋爐安全管理人員,要經過考核,取得《鍋爐管理人員資格證書》,方能從事鍋爐管理工作。
11、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規定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并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12、交接班者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進行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查,保持鍋爐正常。
13、交接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14、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污等方面有關問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交接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三、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鍋爐安裝、修理和改造應有具有鍋爐安裝資格的單位安裝。鍋爐安裝必須接受當地鍋爐安全檢查部門的監督,經驗收合格后,由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發給使用登記證,方可使用。
2、為確保鍋爐安全運行,延長其使用壽命,必須堅持每天對鍋爐、管道和附屬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
3、常壓熱水鍋爐投入使用后,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改變鍋爐結構、閥門和管路系統。
4、鍋爐設備是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保養,運行的常壓鍋爐實行定期內外部檢驗。
5、跑、冒、滴、漏的閥門要及時檢修或更換。
6、鍋爐運行時保持鍋爐本體清潔,無污垢、無滲漏,無銹和腐蝕,認真詳細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四、鍋爐房安全、衛生制度
1、鍋爐房是體育中心設備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工作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
2、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雜物,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并注意檢查燃燒中是否有爆炸物。
4、鍋爐在運行或壓火期間,房門不許鎖住或拴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視。
5、鍋爐房要配有滅火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6、鍋爐備品備件、操作工具應放在指定的地方,擺放整齊。
7、鍋爐房地面、墻壁、門窗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8、主管領導要定期、不定期地對運行記錄、環境衛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五、鍋爐工工作職責
1、按規定時間準時上班,做好交接班記錄,不得隨便離開工作崗位,有事請假。
2、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努力學習鍋爐安全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3、定期對鍋爐和附屬設備進行保養,隨時檢查暖氣片和管道,保證正常供暖。
4、保證鍋爐房設備及室內外的環境衛生,隨時清理爐灰,確保爐內外清潔,。
5、出現事故及時上報,實事求是的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后,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損失,追究其法律責任,情節嚴重者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6. 運營管理制度 篇六
一、固定資產管理
。ㄒ唬┕潭ㄙY產管理原則
為有效管理固定資產,維護國家財產安全,保護設施設備完好,充分發揮其使用效益,對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責任制。原則上由相關部門負責資產的前期市場調研、采購、使用、維修等管理工作并每年按熙規定清查固定資產一次。
。ǘ┕潭ㄙY產登記
1、新建房屋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序報批。建成后,由基建單位填寫“固定資產移交清單”經雙方驗收并簽字,根據其決算驗收單價值,及時記入固定資產賬目。
2、購入固定資產后,經辦人到財務部經固定資產管理員驗貨后,辦理固定資產入庫手續。根據使用部門要求,辦理資產出庫手續后,由財務部固定資產管理員錄入資產動態管理庫并打印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固定資產卡片填寫內容:固定資產名稱、財產來源、規格、財產原值、保管地點、數量、來源時間以及保管人等。
3、出納將填寫完整的固定資產入庫單附在報銷發票的后面,轉會計入固定資產明細賬、總賬。
4、財務部固定資產管理員依據計算機打出的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一份留查備案,另一份交與使用部門,同時打印固定資產條形碼交使用部門驗貨粘貼。
5、各職能或業務部門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并定期與財務部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對。
6、遇有固定資產內部轉移,各職能或業務部門應及時通知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由財務科固定資產管理員變更資產存放地點。
7、遇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調整或退休,財務部應及時明確新的固定資產管理員并與調整或退休的人員辦理固定資產管理交接手續。8、收到固定資產捐贈,由接收部門填寫《接收捐贈資產登記表》兩份,1份交由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員錄入資產動態管理庫,1份交財務部計入固定資產賬。
9、固定資產管理的牽制:各職能部門或業務部門與財務部應定期核對固定資產的賬卡物。
。ㄈ┕潭ㄙY產的保管
1、各職能或業務部門的固定資產保管員要經常檢查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并提出保養、維修意見,確保國家財產的安全使用效益。
2、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存放,專人管理并具有專項保護設施。機動車輛、電力設備、電器設備、貴重物品、醫療儀器等應指派專人管理,定期維修保養。
3、固定資產保管員應嚴格按崗位責任制要求實施管理職能,盡職盡責。固定資產損失、丟失要按索賠制度處理。
。ㄋ模┕潭ㄙY產清查盤點
1、財務部不定期抽查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賬、物卡相符。
2、每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各職能或業務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配合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盤點核對,確保固定資產有賬、有物、有卡,賬卡物三相符。
3、清查完畢后,對清查結果進行總結,對盤虧提出處理意見報辦公會審批;對管理中的不足,提出改進建議。
(五)固定資產出租出借
1、房屋、土地、機動車輛和大型設備的出租出借,應經院長辦公會批準。其中:土地出租出借要報經上級主管領導批準。
2、出租出借固定資產應簽訂租賃協議,明確租賃責任,確保國家財產安全。租賃協議生效后應指派專人負責監督租賃人對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發現違約或有損國家財產的行為應及時報告或終止租賃合同,收回固定資產。
3、租賃收入由財務部統一核算收繳,及時入賬,不得另設小金庫。
(六)固定資產的處置
1、資產處置包括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
2、各類資產的處置須經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理由要充分,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技術鑒定并提出處理意見,經單位領導審批后,財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按照要求上報,待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資產處置收益上繳財政專戶。
3;對外捐贈固定資產應經過主管院長和院長的批準,由部門固定資產保管員和部門領導、財務部固定資產管理員和領導共同與被捐贈單
位辦理相關手續,手續齊備并獲得批準后交財務部辦理卡片、賬目注銷手續。
。ㄆ撸┕潭ㄙY產檔案管理
1、財務部按照類別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賬以及登記固定資產動態管理明細賬后,財務人員復核后記賬上傳數據,月末科室核對固定資產總額。
2、財務部按照類別保管固定資產卡片;各部門保管自己部門的卡片。財務部定期和各部門核對賬卡物。
二、流動資產管理規定
(一)現金管理
財務部依據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要求并結合實際,為進一步加強現金管理,確,F金安全,現金管理應遵守下列規定:
1、接受開戶銀行對現金收支的監督和管理。
2、實行錢賬分管制度,由出納專門負責現金的收付工作并登記現金日記賬。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的登記工作,不得兼任稽核和檔案保管工作。
3、嚴格遵守現金使用范圍,具體范圍包括:職工工資、各種補貼、津貼、夜班費等;個人勞務報酬;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對個人的其他支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出差人員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等。
4、嚴格現金收付手續。根據合法的原始單據逐筆記載,按順序排號,
賬目要日清日結并做到賬實相符。不得以借據抵現金入賬,不得以“白條”抵頂現金,更不能任意挪用現金,不準套取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保留賬外款,不得坐支現金。
5、嚴格執行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每個賬戶現金庫存不能超過500元。
6、對人民幣要認真辨認,收到假幣,經辦人要負賠償責任。
。ǘ┿y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存款管理原則和要求
(1)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銀行存款管理規定,各項業務收入要及時送存銀行,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接受銀行的監督,保證結算業務的正常進行。
(2)加強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由財務部統一在銀行開戶,避免多頭開戶,單位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在銀行開戶,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號。
(3)單位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經濟事項,在現金支付起點以上的支出,原則上一律以轉賬支票或銀行匯款結算,不得支付現金。
(4)按照銀行及安全部門規定,支票、密碼、印鑒應分人保管,分別存放在不同地方。
(5)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每收到一張銀行對賬單,經管人應及時核對,如有差額,應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屬于未達賬款的,應當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會計主管人員要不定期的進行抽查并有記錄。
7. 運營管理制度 篇七
一、水上事故應急措施
(一)游船經營部門要設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防火組織機構。
(二)定期要對成員進行滅火、撲救、打撈、搶救現場演練,使全體成員都能掌握基本搶救要領,對出現險情能夠及時進行搶救。
(三)所有型號的船只要按規定配置救生設備,設有專職或兼職救生人員,如遇落水能及時趕到現場,采取救生措施。
(四)對救生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檢查,其數量和質量必須達到海事部門要求。
(五)發生事故要迅速匯報及時組織人力進行搶救,當事人需積極配合調查事故原因。
二、船舶駕駛員崗位責任
(一)按航行規則履行職責,堅守崗位,集中精力謹慎駕駛,填好航行日志。
(二)遇大風、大霧、暴雨、視線不清等不能保證安全情況下,不準航行,四級風以上天氣不準航行。
(三)按規定客位載運游客,不準超載航行。
(四)兩船相遇,做到小船讓大船,及時避讓危險區域,減速行駛。
(五)超越其它船只時,做到正確判斷前船動態,保持安全距離,被超越時要減速航行。
(六)遇有障礙物或航道不明確時,做到認真躲讓或測水前進,不盲目行駛。
(七)有碰撞危險時做到及時鳴笛,警告對方準確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減少事故損失。
(八)離靠碼頭要觀察好周圍有無船只及危險物,方可航行。
(九)遇有意外情況,須保持冷靜,采取措施妥善處理。
(十)船舶駕駛員要取得交通海事部門的駕駛證書,持證上崗。
三、船員職責
(一)船員要按照海事的行船規定進行航行。
(二)駕船員必須持海事主管部門頒發的船員職務適任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三)必須配備水上安全救生器材及滅火器材方可出船。
(四)必須按客位進行載客,不得超載。
(五)駕駛員和船上工作人員不得酒后上崗。
(六)在四級風以上不能出船。
(七)出船前必須對船舶進行檢查,保證行船萬無一失。
(八)船上救生人員必須忠于職守,遇到緊急情況要做到舍己救人。
四、輪機員崗位職責
(一)確保發動機處于完好狀態。
(二)按保養條例每日進行技術保養維修,做好出航準備。
(三)起動前應檢查電池組蓄電情況和其它附件是否正常。
(四)經常檢查蓄電池組、電解溶度和電壓,電解液不足應及時補加充電。
(五)觀察艙底有無滲透現象,及時處理。
五、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一)游船負責人對船上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安全管理責任,一定按海事部門的要求對人員進行合理分工,職責明確,因個人違章操作出現后果由本人負完全責任。
(二)碼頭明顯處設立乘船須知及注意事項,特別是租賃手劃船時工作人員向游客講明不準超員,劃船時不得打鬧游泳,不準超出劃船區域游玩等注意事故,檢查有無漏船,做到漏船不得出租,同時有人監護救生。
(三)按海事要求四級風以上不得出船,所有船只按要求嚴格海事核定人數載客,配好救生設備,嚴禁超員。
(四)游船經營負責人要把好安全關,駕駛員、輪機員、救生員按分工各負其責,杜絕事故隱患發生。
(五)不明區域沒有安全保障前提下不得出船。
(六)杜絕酒后駕船,對乘船者特別是租賃手劃船的游客酒后不予租賃。
(七)船上嚴禁存放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六、碼頭安全管理制度
(一)碼頭的設置,必須經東平湖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及海事部門批準,未經批準,嚴禁擅自經營。
(二)碼頭經營要在岸邊明顯處豎“員工守則”標牌。
(三)碼頭經營人員要積極配合景區管委、景區執法局的檢查,并嚴格接照海事部門的要求,做到“三證一牌一線”齊全在效!叭C”即:船舶檢驗證書、船舶登記證書、船員證書,“一牌”指船名牌,“一線”指船舶載重線。
(四)碼頭經營人要與管理部門建立層層責任書,接受管理部門的管理與監督,責任書做到每年簽字一次。
(五)遵守碼頭“五定”原則,即:定船員、定游船、定制度、定客位(載重量)。
(六)遇有以下情況嚴禁游船出航。
1、水面達4級風以上;
2、水面視線不清天氣;
3、汛期水流湍急時;
4、超員超載;
5、游船和安全設施存在故障或配備不足;
6、船員酒后上崗。
七、碼頭守則
(一)必須在碼頭和每一游船顯著地位上標明載客額。
(二)乘客要遵守碼頭守則,維護乘船秩序,不得搶船;上船后要聽從船員指揮,防止發生事故。
(三)遇洪水暴發、大風或其他惡劣天氣,開航有危險的時候,必須停止出航。
(四)破漏失修或駕船工具缺損的船只不準開航。
(五)嚴禁、病和醉酒的船員駕船。
(六)為了維護安全,乘客和船員都有責任互相監督,共同遵守。
八、救生員崗位職責
(一)救生人員必須苦練基本功,熟練掌握水中救護要領,在游客危機時刻挺身而出,奮力搶救。
(二)堅守崗位,注意了望,發現有人溺水及時采取辦法施救。
(三)身著泳裝定期到泳區內進行巡查,發現有越過安全警界線的游客,應勸其返回到規定區域內。
(四)備好救生救生設備,使之處于完好狀態,不可挪做它用。
(五)經常檢查水域深度,水下有無障礙物,做出明顯標志。
九、乘船須知
(一)游客先購票,持票排隊乘船,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遇有問題及時向工作人員反映,但不得阻礙航行。
(二)一米二十以下兒童需有成年人帶領,一米二十以上兒童須購成人票,精神病患者、醉酒者禁止乘坐。
(三)保護船上設施,不得損壞,不得動用救生、消防器材,損壞需賠償。
(四)嚴禁在船上打鬧、嬉戲,嚴禁在船上使用明火、吸煙。
十、手劃船管理制度
(一)游客購票后,按工作人員指定船員下水劃行,自行操縱。
(二)不得超員超載,嚴禁在船上打鬧戲水。
(三)酗酒者,心臟及精神系統有嚴重疾病者嚴禁乘船。
(四)船只要在指定區域劃行,不得在船上釣魚、捕魚。
(五)四級風天氣不得出船。
(六)保持船只整潔、甲板無污跡,保證環境優雅。
(七)提醒游客在游玩中注意行船安全。
8. 運營管理制度 篇八
為確實加強公司安全運營線的管理力度,確保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增強員工責任心和服務意識,提升服務品質,樹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特制訂本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安全運營線各崗位的稽查、監督、考評全部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條:對安全運營線各崗位進行稽查、監督、考評按“分級稽查、逐月考評、全員監督、公平公正”的方針和“不管不評、不訴不理”的原則進行。
第三條:本辦法與公司《安全運營線員工考核細則》及其它規章制度結合實施,配套使用。
二、工作稽查
第四條:工作稽查指上級對下級的工作檢查;按分級管理的原則,每個負有管理責任的員工都必須承擔稽查責任,切實做好管理鏈中自己下一級的工作稽查。
第五條:稽查的主要內容:
1、遵守公司制度、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情況;
2、履行崗位職責情況;
3、文明服務、安全生產情況;
4、對交辦工作的落實情況;
5、處理問題公平公正情況;
6、公司布署的其它稽查事項。
第六條:工作稽查按管理權限劃分稽查責任:
1、安全運營分管領導主要負責稽查各分部經理、安全運營部經理,有權稽查上述人員管理下的全體員工;
2、安全運營部按各自的分工主要負責稽查各分部經理、助理;有權稽查本部和各分部的全體員工;
3、分部經理主要負責稽查本部助理、文員,有權稽查本部的全體員工;
4、分部助理按照分工主要負責稽查站長、安全員、機務員、分隊長、后勤人員,有權稽查本部的調度、駕駛員等員工;安全員、機務員協助分部助理稽查站長、分隊長及其他調度、駕駛員等員工;
5、站長主要負責稽查本站范圍內的調度、駕駛員(含臨時進入本站)等員工;
6、分隊長主要負責稽查本分隊的駕駛員,并有權監督本分部其他分隊的駕駛員和調度等員工。
第七條:管理人員對自己管轄范圍內所做出的處罰決定,不計入對該管理人員或部門的考評;由上級管理者做出的對該管理人員管轄范圍內員工的處罰決定,除對過失員工處罰外,過失員工的上一級管理人員還要按過失員工處罰金額的10%承擔管理責任。
第八條:工作稽查按照“一事一查”的原則辦理,稽查中發現問題一經發現,稽查者可直接對照《安全運營線員工考核細則》當即處理。
第九條:稽查處理結果按照經濟處罰每10元扣1分的比例,計入月度考評成績。
第十條:監控稽查是公司運用技術手段對分部及個人的稽查,監控稽查結果與現場稽查結果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稽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必須有書面情況說明和處理意見,并收集歸檔,處理意見要送達被處理人簽收,分部的處理按問題性質分別上報安全運營部備案。
第十二條:按照下列權限對稽查問題進行處理:
1、對個人的經濟處罰由有稽查處理權限的部門研究決定;
2、對個人停崗停薪一個月以上的處罰及解聘的處理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或安委會研究決定。
第十三條:對稽查情況和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員工,在收到處理意見三天內,可以向公司申請復議,公司按照問題性質,責成安全運營部或工會在五天內調查核實,并回復復議結果,但復議期間不影響處理的執行。超過三天仍未要求復議的,以后就同一件事不得再行復議。
第十四條:經過調查核實,相關部門稽查處理情況有事實失實或處理不公、適用條款不當的,可以責成重新處理。
第十五條:對不配合稽查的員工,按照《安全運營線員工考核細則》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稽查和處理必須公開公正、不殉私情,如果有不當運用稽查權限,有針對性地對同一人打擊報復,并出現三次以上失實稽查和不公處理的,對責任人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相互監督
第十七條:相互監督是指各分部沒有管理隸屬關系員工之間的相互檢查和督促,相互監督是工作稽查的重要補充和完善。
第十八條:監督不受管理權的限制,主要是被管理者對管理者自下而上的監督和員工之間橫向的監督,監督的.內容和稽查的內容相同。
第十九條:員工在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按以下某一種方式處理:
1、當面勸導、督促其改正;
2、電話舉報給有處理權的負責人;
3、書面舉報給有處理權的單位或負責人;
第二十條:監督舉報必須說明事件時間、地點、責任人和造成后果,舉報人須說明自己的真實身份,原則上不接受匿名舉報。
第二十一條:有關單位或負責人接到監督舉報后三天內必須組織調查核實,如舉報情況屬實,立即按公司規章制度進行處理,并將調查和處理結果反饋給舉報人。
第二十二條:對監督舉報問題的處理辦法和處理權限,與工作稽查處理相同。
第二十三條:社會義務監督員是受公司委托,負有特別權利的監督人員,對社會義務監督員的監督行為不配合的員工,參照《安全運營線員工考核細則》中不配合稽查條款處理。
第二十四條:各有關單位和負責人對監督舉報負有保密的義務,否則按照公司制度相關條款處理,對打擊報復監督人參照不配合稽查的條款從嚴處理。
第二十五條:如出現同一舉報人對同一被監督人的多次失實的監督,視作惡意舉報,視其情節按照公司制度相關條款處理。
四、崗位考評
第二十六條:崗位考評是對員工在所在崗位履行職責工作績效情況的綜合考核、評定,分為月度崗位考評和年度崗位考評。
第二十七條:崗位考評按照管理權限逐級進行:
1、安全運營分管領導負責考評安全運營部經理、各分部經理;
2、分部經理負責考評分部助理、文員;
3、各分部助理按照分工、分別負責考評站長、機務員、安全員、分隊長、后勤人員;
4、站長、分隊長負責考評調度、助理調度、駕駛員。
第二十八條:對員工的月度個人考評實行定期考評,每月21日至30日為考評日?荚u內容分兩部分,一部分為應當共同遵守的公共行為規范;一部分為本崗位應當履行的職責和遵守的規范,采用百分制計分法(見附表)。
第二十九條:對員工獎勵加分和稽查、監督處理扣分當月計入月度考評之后,最后綜合得分為員工月度考評分值。
第三十條:員工崗位年度考評就是將員工逐月考評情況綜合累計的結果,年度考評基準分為1200分。
第三十一條:員工年度考評的結果整理歸檔,作為員
工年度獎金、評先評優和年度續聘、末位淘汰的主要依據。
五、上報和匯總
第三十二條:各分部第一負責人是分部個人稽查、監督、考評情況整理匯總上報的責任人,分部文員負責具體實施。
第三十三條:分部對個人的稽查結果應當上報安全運營部備案;對個人月度考評結果,經分部負責人簽字后,于每月28日前報安全運營部匯總;安全運營部在每月30日前報安全運營分管領導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三十四條:分部個人的年度考評結果在每年12月30日前,各分部文員上報到安全運營部,安全運營部匯總后上報給安全運營分管領導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存檔。
六、組織領導
第三十六條:公司成立“安全運營線稽查考評領導小組”由總經理任組長,安全運營分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總辦主任、安全運營部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計劃財務部經理、維修中心經理、各分部經理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日常辦公設在安全運營部。
第三十七條:各分部要相應成立稽查考評小組,在分部經理的領導下開展稽查、監督、考評工作。
七、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以往規定中與本辦法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9. 運營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第三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和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須由生產班長先進行安全生產的教育和生產流程的'培訓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第四條、對從事鍋爐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第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
第七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安全規定。
第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引發火災的一切隱患。
第九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每周由總經理帶隊組成檢查小組進行檢查一次。
第十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上報,及時整改。
第十一條、生產部要按銷售計劃提前生產,要保證時間和產品質量,完成生產任務,滿足客戶的需要。
第十二條、生產部要建立健全生產車間原材料明細帳和產成品明細帳。原材料的數量根據領用時數量和加工產成品時消耗的數量登記;產成品的數量根據加工完成的產成品和產成品返倉庫數量登記。
第十三條、月底將原材料和產成品出、入庫和結余數量,上報總經理。
第十四條、生產人員在生產過程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工藝要求進行生產,如有違反,造成產品質量不合格者,要按成本價扣減工資。
第十五條、生產人員要嚴禁將不潔物質帶入車間,如有違反者,一次罰款50元。
第十六條、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必須隨時注意設備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工程部處理。
10. 運營管理制度 篇十
一、崗位責任制
該制度明確了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在制定此制度時,要以電梯的安全運行管理為宗旨,將崗位人員在駕駛和維保電梯的當班期間應該做什么工作及達到的要求進行具體化、程序化。對電梯的日常檢查、維保、定期檢修以及緊急狀態下應急處理的程序也作出了相應的規定,所以,電梯的完好狀態和使用管理都比較好。
二、交接班制度
對于多班運行的電梯崗位,應建立交接班制度,以明確交接雙方的責任,交接的.內容、方式和應履行的手續。應做到以下內容:
1、交接班時,雙方應在現場共同查看電梯的運行狀態,清點工具,備件和機房內配置的消防器材,當面交接清楚,而不能以見面打招呼的方式進行交換。
2、明確交接前后的責任。通常,在雙方交班人簽字后再出現的問題,由接班人負責處理。若正在交接事電梯出現故障,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但接班人員應積極配合。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
3、在電梯出現故障時,如人員不夠,已下班人員應在街道通知后盡快趕到現場共同處理。
三、機房管理制度
1、非崗位人員未經管理責同意不得進入機房
2、機房內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放在明顯部位,經常保持完好狀態。
3、保證機房照明、通訊電話的完好,暢通。
4、經常保持機房地面、墻面的清潔及門窗的完好,門鎖鑰匙不允許轉借他人,機房內不允許放易燃易爆物品。
5、保持室內溫度5-40度范圍內,可適當安裝空調以滿足。
6、注意防水,防鼠的檢查。
7、注意電梯電源配電盤的日常檢查,保證完好。
8、保持通往機房的通道、樓梯間的暢通。
四、維修保養制度
為了加強電梯的日常運行檢查和預防性檢查,防止突發事件,使電梯能安全,可靠地提供服務,應制訂詳細的操作性強的維修保養制度。在制訂時,應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結合單位電梯使用的具體情況,將日常檢查、周期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性保養和定期檢修的具體內容、時間及要求,作出計劃性安排,避開電梯使用的高峰期。
五、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電梯是建筑物中的大型重要設備之一,應對其技術資料建立專門的技術檔案,進行分門別類的妥善管理,以便備用。
11. 運營管理制度 篇十一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企業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6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7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介紹信、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企業錄用職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擔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證、暫住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
第8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企業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一份。
第11條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條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
第13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1個月;合同期限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2個月;合同期限滿3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14條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與職工一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15條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16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企業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企業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的。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8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9條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企業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業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職工勞動的,或者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職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業。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應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20條職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職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21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業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職工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企業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22條企業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職工支付賠償金。
第23條職工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企業造成損失的,職工應賠償企業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4條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職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職工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5條企業實行8小時工作制,對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26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27條其他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28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法定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29條企業實行計時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計時工資以勞動合同約定或單價協議書為準。
第30條安排職工加班的,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31條企業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企業在支付工資時向職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職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2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本月工資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33條非員工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費標準支付工資;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的,企業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第34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工罰款的,可從職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不超過職工基本工資的20%,扣除后余額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35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企業可以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企業的費用;
。3)扣除職工違規違紀受到企業處罰的罰款;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36條企業建立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職工各項福利待遇,改善職工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
第三章職工勞動紀律制度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
第37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或簽到,不得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打卡簽到;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職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
。9)職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38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牌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打鬧嬉戲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業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敢于同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第39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車間主任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企業;
(11)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
第二節獎勵與懲罰
第40條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
第41條職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企業,服從安排,成為職工楷模者,給予通報表揚。
第42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職工,除給予通報表揚外,另給予晉升、獎金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情,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企業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5)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43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解除勞動合同四種。
第44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5至20元:
(1)委托他人打卡簽到或代替他人打卡簽到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10分鐘以上)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6)擅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7)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8)在禁煙區吸煙的;
。9)違反企業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0)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45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20至5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和職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3)將企業內部的文件、帳本給企業外的人閱讀的;
(4)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46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日,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企業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企業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企業商業秘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47條職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48條對職工的違紀處理,由違紀職工所在的車間主任根據本規章制度相關條款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并提交人事部門,再由人事部門提交總經理室審批。經批準后,由人事部門向違紀職工送達處理決定書,處理決定必須包括職工違紀事實、違紀證據、處理原因、處理依據、處理結果等五項內容。整個處理過程不得超過30日。
第49條職工對企業處理不服的,享有申訴權利。申訴程序:第一步向部門主管申辯事實與理由;第二步對部門主管再次處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門申辯事實與理由;第三步對人事部門再次處理不服的,向總經理室申辨事實與理由,總經理室作出的再次處理決定為本企業最終處理決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50條為了維護企業利益,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企業全體職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51條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企業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52條可能成為企業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53條可能成為企業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54條嚴格遵守企業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企業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5條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56條職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企業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57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協議內容包括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58條未經企業同意,職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營業。
第59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職工從離開企業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企業按月向職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產品企業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按《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職工離開企業前一年從企業獲得報酬總額的1/2按月支付,職工違約金為補償金的2倍。
第五章附則
第60條本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61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62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63條本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并與工會協商后確定,并向全體職土公布。
本企業向每位職工發放本手冊,職工簽收以此作為已向職工公示的證明。
12. 運營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村(組)內的集體企業、魚塘、鋪位、山地、荒坡地等集體資產和水利設施、道路、學校等公益事業工程項目的發包方案以及續包或延長承包期限、增加工程項目預算,按照民主決策的有關程序,通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均實行公開招標發包。
二、村成立招標領導小組,負責招標的組織實施工作,方案在開標前十天張榜公布。對工程造價50萬元以上項目,要進入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公開招標,任何人不得以權壓價和壟斷承包。對工程造價50萬元以下的項目要報經鎮招標領導小組審核,然后按有關程序進行公開競標。招標后的工程合同,由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向村民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工程竣工時,由招標領導小組會同專業部門進行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后要及時做出結(決)算,辦理固定資產交接和入帳手續。
三、村委會和村民小組干部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利用不法手段取得經營權或承包權,不得利用職權指定承包單位或個人。
四、村委會和村民小組要加強承包合同的管理。承包合同須到鎮農辦或鎮司法所進行鑒證,指定專人負責抓好承包合同的跟蹤服務和管理,并對承包項目,承包數量和金額指標等,實行造冊登記。每年在承包合同到期前的一個內,認真檢查合同兌現情況,及時清收到期的承包款,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糾紛。
五、承包方不按期繳交或拒交承包款以及未經發包方同意擅自轉包他人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加強集體資產管理。按照《鎮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的要求,統一建立集體資產備查簿,資源性資產備查簿和閑置資產登記簿。所有使用集體資產的單位和個人,都要與資產所有者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義務,村委會和村民小組對村集體資產的增減變化等情況實行定期公開張榜,接受群眾監督。
13. 運營管理制度 篇十三
為保證企業生產有計劃、有秩序,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公司就加工廠管理若干問題決定如下:
一、公司對加工廠實行廠長負責制和經營承包責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只負責選聘廠長,加工廠的員工一律由廠長選聘;廠長的工資將與產量、成本、質量掛鉤。
二、加工廠定員定編
1、廠長1人;生產技術部長1人;人力資源和后勤部長1人,庫管1人,炊事員1人。
2、車間主任1人;機臺刨裁組6人,打齒指接組6人,劃線銑口組8人,高頻膠合組6人,反腐油漆組2人,檢驗包裝組3人,車輛機械組3人(福田小貨車司機1人,叉車司機1人,機械電工1人)?傆嫞40人。
三、加工廠管理人員職責分工
1、廠長:主持加工廠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加工廠管理體系,不斷改進生產工藝和生產技術,推進質量認證工作,加強企業文化建設。
2、生產技術部長:負責生產訂單的分解、跟蹤、生產進度統計;原輔材料預算;技術指導;作業質量和產品質量驗收。
3、人力資源和后勤部長: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原輔材料的采購申報、督辦;生產備用金的管理;庫房管理;全廠的安全消防;食堂和宿舍管理;食品和公共衛生管理。
4、車間主任:負責車間的生產安排、調度;現場管理;機械設備管理;車間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生產任務分解流程:公司運營部(設計室)下生產通知單(含效果圖、俯視圖、側視圖、結構圖)給廠長;廠長審核后給生產技術部長;生產技術部長分解給車間主任;車間主任安排給各組長。生產技術部長要每天跟蹤生產進度,做好生產統計工作,特別要及時辦理成品出庫手續。
五、原輔材料、電氣線路材料采購申報流程:生產技術部長依據結構施工圖和建筑施工圖,電工依據電氣施工圖,分別做出原材料和電氣線路用料預算,報人力資源和后勤部長篩檢出庫存,填寫材料申購單,廠長審核簽字確認后,由人力資源和后勤部長提交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并負責督辦相應的采購事項。
六、產品質量檢驗工作分工:
1、廠 長:隨時抽檢工序作業質量和產品質量,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檢驗工序作業質量和產品質量。
2、生產技術部長:在首件產品下料、成型時和包裝前,及時通知廠長一同進行品質檢驗,不合格產品返回上道工序。每天深入車間,隨時提供技術指導。
3、車間主任:跟班作業,隨時檢查各道工序作業質量和產品質量,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生產組長:在接收上道工序產品時,認真進行品質檢驗,將不合格產品返回上道工序,有異議的及時報告生產技術部長和廠長。
5、檢驗包裝組長在產品組裝件包裝前,要認真檢查數量和質量,發現異常及時通知生產技術部長和廠長。
七、生產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上道工序為下道工序負責,下道工序對上道工序驗收”的原則。否則,產品檢驗時發現不合格產品,只能由當時所在的工序責任人承擔責任。
八、加工廠員工要嚴守消防安全規定,水電氣要落實專人開關。每年更換滅火器前進行一次消防演練。如發生消防安全事故,員工無違章操作行為的,由公司承擔費用;屬于員工違章操作造成的,由責任人與公司按比例分擔費用。
九、每天晚飯后,由廠長召集生產技術部長、人力資源和后勤部長、車間主任開生產碰頭會,總結當天工作,安排第二天生產任務。遇特殊情況時,廠長可隨時召集工作會議,接到通知的人員要準時參加會議。
十、因個人原因造成生產進度滯后或質量問題,導致公司經濟受到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10%,從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十一、公司為加工廠配備福田小貨車京p.p3b80一輛,作為生產用車,要指定專人駕駛,由人力資源和后勤保障部長掌管車鑰匙,并做好車輛使用記錄;公司為廠長配備工作用車豐田凱美瑞京q.n8780一輛,由廠長自行保管車鑰匙,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借給他人使用。兩輛生產用車的年檢、保養、維修均由加工廠自行辦理。叉車鑰匙由叉車司機自行掌管,司機有事不在車間時,叉車鑰匙交由車間主任掌管。
十二、公司為加工廠撥付生產備用金5000元,由加工廠人力資源和后勤部長掌管,余額不足時及時到公司財務部核銷已發生的費用。
十三、生產工人工資標準為:技工150-200元/天;普工120-150元/天。不脫產生產管理人員的`崗位津貼標準為:副組長10元/天;組長20元/天;車間主任30元/天。公司每三個月進行一次工人技能等級評定,根據評定結果調整工資。
十四、考勤與休假:
1、加工廠工作時間為:冬季7:00--11:30,13:00--17:30;夏季7:00--11:30,13:30--18:00
2、加工廠員工每月4天公休,當年公休不足時,年底一次性補休。
3、遲到、早退按月累計時長,按本人月薪折算的時長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減;
4、遲到、早退滿30分鐘按曠工處理,按本人累計時長工資的3倍扣減;
5、遲到、曠工人員當日想繼續上班的,工作確實需要人手的,由部門主管酌情交辦工作;工作不需要人手的,不予安排當日工作,不產生當日或半日工資。
十五、公司給加工廠員工按10元/人、天的標準免費提供三餐,食堂要保證午餐和晚餐兩個菜,并盡量做到飯菜多樣化。炊事員要辦理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滿一年由公司核銷辦證費用。
十六、加工廠員工入職7天后發放工作服,工作不滿一年離職的按工作服采購價格的50%收取費用。
十七、員工為加工廠獻計獻策被采納,按為加工廠節約成本或創造經濟價值的10%一次性給予現金獎勵。
十八、加工廠員工在廠區發生打架事件,挑起事端的每人每次罰款200元,其他當事人每人每次罰款100元。在廠區罵架的,挑起事端的每人每次罰款100元,其他當事人每人每次罰款50元。在廠區抽煙的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十九、加工廠辦公室人員要主動搞好辦公室衛生,并做到物品擺放有序。
二十、為確保工作指令暢通,使加工廠的工作健康有序進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將加大經濟處罰力度。
二十一、因簽字手續不全造成經濟責任不清時,由未履行簽字手續者,承擔全部責任。
二十二、此前發布的文件條款與本決定相抵觸的,以本決定為準。
二十三、本決定由生產總監負責解釋。
二十四、本決定由公司企管辦監督執行
14. 運營管理制度 篇十四
一、安全工作是公司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級管理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是第一效益的觀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標本兼治,安全警鐘長鳴。
二、必須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全員安全意識,堅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的活動,各級管理人員要經常糾違章、查隱患,消除事故苗頭。
三、發生重大事故(含生產事故),安全稽查部必須在一小時內向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口頭匯報,二日內向公司寫出書面報告。
四、事故發生后堅持“三不放過”即:肇事者本人認識不深刻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明不放過;員工不吸取教訓不放過;經常進行“案例剖析”,適時組織現場教育。
五、堅持車輛“三檢”(日檢)制度,公司必須專人負責回場檢驗,認真填寫《車輛檢查逐日登記表》和《車輛技術狀況合格證》的發放工作,經常保持車況良好。
六、車輛轉向、傳動、制動、車門、燈光等關鍵部位,須有效良好,嚴禁帶病車上路運行。
七、事故結案的各種報銷憑證單據,借條等手續一律由傷者本人或家屬代理人辦理,禁止公司內部人員代辦。
八、嚴格控制事故費用開支,報銷單由部門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列支。
九、駕駛人員交通肇事后,從肇事次月起,預扣事故費用,待結案后多退少補。
15. 運營管理制度 篇十五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的電子商務部工作,發揮電子商務部在公司部門運作和產品銷售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2、本制度適用于韓臣服裝有限公司電子商務部。
3、公司電子商務部的職能是:
。1)淘寶、拍拍、副平臺以及公司獨立平臺的推廣、運作;
。2)對網絡銷售的支持;
(3)運營部門對推廣的監控、數據統計分析、優化;
(4)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4、公司電子商務部部由運營部、推廣部、技術部(編輯歸到美工部)、客服部以及文案組成。
5、電子商務運營部人員,必須遵守本規定
(二)工作崗位職責
1、電子商務運營總監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下列工作:由公司管理層組成工作小組,總經辦直接領導,工作內容包括:戰略規劃、運營實施、項目監督、員工培訓、管理部署、企業文化建設等。
。1)電子商務部部門工作計劃的制定和計劃的監督實施
。2)負責電子商務網站的整體規劃、實施及運營,建立健全銷售體系的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
。3)負責銷售網絡渠道開發、網絡業務拓展與對外合作
。4)負責團隊的日常管理,制定團隊的內部管理獎罰措施
(5)負責本部門與其他部門的溝通與工作洽談,定期匯報部門工作。
2、運營經理/專員工作職責
(1)負責網站整體的規劃、運營、推廣和管理,帶領團隊執行運營計劃;
(2)在公司經營戰略指導下,進行市場調查和分析,組織網站整體定位、架構設置、風格設計、業務方向等的綜合策劃,確立網站定位與發展方向;
(3)組織目標市場、競爭態勢、客戶需求等的調查,撰寫市場分析與評述,和相關產品的設計、優化
(4)根據網站定位及運營項目策劃,與設計協調確定網站內容的具體規劃,并制定具體運營項目的工作計劃,團隊調動,人力分配,組織運營項目的實施;
(5)與其他相關網站、媒體、行業協會及其它相關單位建立良好的業務合作關系,發展與培養合作伙伴,協調公司與客戶之間的資源,開展運營項目的推廣工作,提高有效訪問量,保證網絡運營項目的順利執行與業務目標的達成。
3、推廣經理/專員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店鋪活動的策劃。
。2)平臺的推廣計劃的制定以及實施。
。3)平臺的數據監控和匯報。
。4)新的銷售平臺的組建和整體裝修
(5)客戶的問題收集和上報反映
。6)電子商務的會議記錄,以及月、周工作總結。
(7)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16. 運營管理制度 篇十六
第1條、生產運營部總監匯同省外生產運營總經理、生產分部總經理、技術部總經理、質管部總經理評審分部工廠經理、設備經理、電器經理、質量控制處經理、質量管理處經理、質管主任和行政經理人員。
第2條、(生產運營部總監)、省外生產運營總經理和省外生產公司總經理評審省外生產公司工廠經理、供應鏈經理、辦公室經理、質檢主任。
第3條、生產運營部總監和省外生產運營總經理評審所有省外生產公司總經理。
第4條、coo和coo直屬生產、研發、供應鏈、行政、審計總監共同評審省外生產運營總經理、總部生產分部總經理、技術部總經理、質管部總經理。
第5條、所有評審會議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在會議上確定最后的個人績效等級。每位評審人員要確保人員等級分布嚴格遵照《績效管理考核辦法》,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必須派代表列席評審會議,提供資料確保績效考評的準確性(財務部只在數據和資料方面提供建議),但不具備對最終結果的決定權。
第6條、通過為實施生產運營指標管理而進行的一對一談話確保指標的.完成情況同生產管理人員的收入相掛鉤,以及生產管理人員可以通過完成生產運營指標來提高其收入。
第7條、所有參與考核人員連續兩個考核期考評總分都達到95分以上,以列入調薪或作為晉升的儲備人員行列,若連續兩個考核期未完成任務且考評總分排名在倒數第1、2位者,將列入降薪、降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