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管理制度(精選14篇)
1.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一
一、出租車駕駛員必須持有駕駛證(A、B、C)、從業資格證和出租辦核法的出租車駕駛員服務卡。
二、出租車駕駛員必須具有2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或5萬公里以上安全行駛里程;年齡50周歲以上的駕駛員,不準擔任500公里以上的長途運輸任務;駕齡在3年以內,安全行駛里程在10萬公里以內或年齡55周歲以上的,不準擔任300公里以上的長途運輸任務。
三、駕駛員新上崗時必須向公司提出申請,由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安全培訓才能駕駛公司的出租車。
四、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和出租車駕駛員服務卡,不準駕駛與準駕車類不相符的車輛。
五、對于發生特大行車責任事故的,取消出租車從業資格;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一年內發生3次以上責任事故的`公司不予聘用。
六、安全管理人員因根據駕駛員的思想、技術、駕駛作風等情況分類管理。對經常違章作業的,有權制止出車。
2.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二
本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公司內部的駕駛行為和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運營效率,降低運營成本,保障公司的業務活動順暢進行。
內容概述:
1. 駕駛員資格與培訓
2. 車輛維護與檢查
3. 行車安全規定
4. 車輛使用與調度
5. 燃油管理和費用控制
6. 違規行為處理
7. 應急預案與事故報告
3.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三
為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管理,維護道路交通運輸市場秩序穩定,增強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減少違法違章行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xx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xx省安全生產條例》、《xx市客運企業及客運駕駛員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從業駕駛員招聘錄用
一、駕駛員準入條件
第一條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良好職業道德和生活習慣,具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優質服務意識,熟悉客運市場。駕駛技術優良,無劣跡行為。持有與準駕車型相對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和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書。
第二條年齡在25歲至60歲以下的男性(女性50歲以下),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聽力、視力、無色盲、肢體運動能力正常,身體健康、心里狀況良好,符合客運汽車駕駛的條件,符合駕駛營運車輛的體檢規定。
第三條出示屬地公安交警機關對駕駛證持有人證明三年內未發生較大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有3年以上駕駛客運車輛的駕駛經歷,同時安全行車30萬公里以上。
第四條通過新入職駕駛員培訓考試合格,審核后符合要求。
第五條愛崗敬業,工作責任心強,愛護車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良好品行。
二、駕駛員聘用條件及程序
第六條駕駛員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職業資格證正本交安全科審查,經審理驗證后交正副本復印件,并提供屬地公安交警機關對駕駛證持有人證明三年內未發生較大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張。
第七條公司組建有由安全、車輛技術和營運管理方面的專業人員參加的營運駕駛員綜合技能考核小組,對駕駛員進行崗前培訓和考核合格后,填寫《駕駛員資格審查表》,作為公司駕駛員檔案資料,同時建立駕駛員檔案和臺帳,待公司在中心將其進入平臺后上崗。
第八條公司必須對駕駛員進行實習試用,應安排安全意識強、駕駛技術好、經驗豐富的駕駛員,帶領試用駕駛員到擬駕駛車輛或營運線路上實習試用2-3個月,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和安全責任書。
第九條經綜合考試合格正式聘用后,在公司辦公室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實行統一招聘、培訓、考試,統一勞動保險,統一工資發放、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五統一”管理。
第二章從業駕駛員管理
公司駕駛員的管理首先要建立完善管理檔案,駕駛員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1)本人身份證、從業證、駕駛證、駕駛證基本信息、身體條件證明;
(2)駕駛員本人一寸照片二張和駕駛員招聘錄用表一份;
(3)安全承諾書一份;
(4)上崗承諾書
4.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四
駕駛員培訓管理制度旨在確保駕駛人員的`安全駕駛技能、法規知識以及職業道德得以有效提升,通過系統的培訓流程,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提高運輸效率,維護公司形象。
內容概述:
1. 培訓對象:確定所有駕駛公司車輛的員工為培訓對象,包括新入職駕駛員和在職駕駛員。
2. 培訓內容:涵蓋交通法規、安全駕駛技巧、應急處理、車輛維護知識以及職業道德等。
3. 培訓方式:結合理論教學、模擬駕駛、實操訓練及定期考核等多種形式進行。
4. 培訓周期:新入職駕駛員需完成初次培訓并通過考核,在職駕駛員定期進行復訓。
5. 培訓師資:聘請專業駕駛教練和公司內部經驗豐富的駕駛員擔任講師。
6. 考核標準:設立明確的考核標準和評估體系,確保培訓效果。
7. 記錄與跟蹤:建立駕駛員培訓檔案,記錄每次培訓和考核結果,持續跟蹤駕駛員表現。
5.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五
1、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覺維護交通秩序。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服從辦公室的調度,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有關規定的證件,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準將本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
4、自覺遵守交通安全規定,始終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駕駛車輛時必須集中精力,謹慎駕駛,嚴禁酒后駕車、開車斗氣、開快車等。
5、愛護車輛,及時對車輛進行保養,并保持車輛整潔、干凈。
6、下班時,車輛要及時入庫,不需要入庫的要按規定的停車點停放整齊,不準亂停亂放。
7、了解車輛的性能和運行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修,并配合修理人員檢修,對修好的車輛負責驗收,不準車輛帶“病”上路。
8、認真做好每天的工作記錄,管理人員每周一統計各車工作量,做到實事求是,不虛報、不漏報。
6.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六
一、局(公司)所有車輛必須按規定及時投保,由辦公室(車隊)具體負責登記實施。
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按責任險項目投保,客戶經理摩托車,由局(公司)統一為其投保車損險、人身險、第三者責任險。
三、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車隊,由車隊協同保險管理部門進行實地評估損失,做好索賠工作。
四、車隊對投保車輛要逐臺登記,并按時續保,當車輛保險期限到期時,駕駛員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辦理續保,不得脫保,否則要追究責任。
五、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保險的監督管理,督促車隊建好臺帳,盡心盡責做好索賠工作。
車輛事故登記制度
一、局(公司)辦公室(車隊)為車輛交通事故處理、登記、上報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二、在行車過程中發生車輛交通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如實向事故處理的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報局(公司)辦公室(車隊),并保護好事故現場,以便妥善處理。
三、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無論事故大小,務必如實及時報告主管職能科室,辦公室(車隊)應根據事故等級損失輕重,做好登記并逐級上報。
四、發生車輛事故,不準隱瞞不報,不準私自處理。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門負責人、駕駛員自負。
五、辦公室(車隊)對車輛交通事故要分類登記,建立檔案臺帳,并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續聘的重要依據。
市煙草專賣局(公司)
車輛緊急情況處置預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局《關于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精神,確保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減少發生交通事故后的損失,應急防范突發事件的發生,特制定車輛緊急情況處置預案。
一、車輛發生傷人交通事故時
由乘車負責人或駕駛員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電話:)。乘車負責人或隨車人員必須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急救,駕駛員要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候交警現場處理。當駕駛員一人在場時,先報警和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在事故現場作好標記,并立即搶救傷者。然后等待交警現場處理。
二、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
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電話:
),并及時趕赴現場協同處理。駕駛員、送貨員必須保護好隨車成品卷煙,如有傷者由送貨員及時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駕駛員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和隨車卷煙,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失,并協助交警作好現場處理。
三、物流中心配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
駕駛員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職能科室(電話:)。職能科室負責人接到電話后,應及時趕往現場協同處理。如有重傷者,駕駛員應鎖好貨廂車門,在事故現場作好標記,而后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急救,并報告局(公司)領導。
四、車輛在途中發生搶劫案件時
駕駛員、送貨員或隨車人員要機智、勇敢、靈活,不要驚慌,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并將貨款放置隱蔽處,同時沉著冷靜地組織做好正當防衛,全力保護好國家財產,記好疑犯的容貌特征,并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接報后即時報領導,并急速趕赴現場做好急救工作。平時在工作中要加強防范,配有必要的防衛工具,以應急突發事件的發生。
7.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條 駕駛員安全學習制度
為了加大駕駛員安全學習力度,不斷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部門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以下駕駛員安全學習制度。
一、公司所屬車輛駕駛員每月必須參加一次公司安全教育學習會議,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必須電話向公司安全管理負責人請假,由安全人員另安排時間補學。
二、安全學習會議時間:以公司電話通知為準,各駕駛員必須按時參加安全學習會議,會議召開時,駕駛員遲到1 5分鐘以上處以罰違約金2 0元,超過3 0分鐘的重新初學。
三、公司召開安全教育學習會議,所屬駕駛員一次不參加的,公司對其發出違約通知書,并通知回公司補齊學習內容,如沒有電話請假,不按公司要求回公司補回學習內容的,公司處以違約3 0 0元并做出書面檢討,二次不參加學習的駕駛員,處以違約金6 0 0元,停運一天參加安全教育學習。
四、駕駛員三次或以上不參加公司安全教育學習的。停止上班。
第二條 駕駛員的管理辦法
一、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國家和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四川省道路貨物運輸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本公司的駕駛員的招聘、培訓、考試;勞動保險、工資發放、考核,獎懲按公司化管理駕駛員“五統一”管理制度執行。
三、本管理辦法中心內容是駕駛員日常行車安全過程管理。
四、駕駛員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本著“以人為本,優質服務’’的原則做好駕駛員的管理工作,確保公司安全生產。
五、駕駛員的人事權屬公司人事部門,各部具體負責駕駛員的業務管理工作。
六、駕駛員工作規范及要示《安全承諾規范》。
(一)車輛發車前
1、應檢查自己的儀容儀表,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檢查各項運行證件。
2、檢查車輛狀況是否良好,有效,符合貨物運輸條件。
(二)車輛運行中
1、嚴格執行安全行車規定,按規定速度和營運路線行駛,不得超速,超載、疲勞駕車,不得酒后開車,不開斗氣車“英雄車”。
2、不得與人閑談,不得吸煙、喝飲料、吃零售,不準與乘貨爭吵
3、嚴禁私帶旅貨,貨物,嚴禁自己親屬,朋友。違者,視同違約,按規定扣繳信譽質量保證金直至辭退。
4、如遇車輛發生故障、路阻或遇險時,應會同乘務員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積極組織搶險和救護傷員,并及時與公司聯系,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調查和處理。
七、駕駛員嚴禁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和超速駕駛,連續駕駛車輛三小時應停車休息1 5分鐘、2 4小時內駕車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八、超、會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任何情況都不能停占對方路線。
九、在危險區域行駛要嚴格控制車速,時速不得超過危險路段設定時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十、下坡時,不得熄火空擋滑行,與前車保持足夠安全距離。
十一、在彎道行駛時,車輛需靠右則行駛,嚴禁侵占對方路線。
十二、車輛涉水必須查明情況,在確認安全后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后方可通過。
十三、車輛通過鐵路道口時應提前減速、觀察道口信號,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通過無人看管的道口時,要停車瞻望,確認安全時再通過。
十四、上下渡船要服從渡口管理人員的指揮,按指揮地點依次待渡,上下渡船要低速慢行。
十五、夜間行駛時要提高警惕,保持適當車速,感覺勞累時應選擇到允許的、不影響交通安全的地點停車休息,嚴禁疲勞駕駛。
十六、行駛中的車輛發生故障,應將車移到不妨礙交通的點修理,并在車后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或危險信號燈。
十七、貨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要遵守高速公路交通法規,確保安全行駛,駕駛員和前排人員須系好安全帶,同一車道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超車時要確認安全后再超車,超車后及時返回行車道,不準騎、壓道分界線行駛,不準在緊急停車帶、跟肩和超車道內正常行駛,不準倒車,逆行和緊急制動。
十八、駕駛員的工作與紀律
1、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社會監督、以及駕駛員職業道德要求和標準。
2、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無條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
3、注意個人儀表、愛戶車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敢于與車匪路霸等不良現象作斗爭。
十九、駕駛員檔案管理
建立健全駕駛員檔案,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1、基本情況,包括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住址、聯系電話、服務單位、初領駕駛證日期、準駕車型、從業資質證號、從業資質類別、從業資格證件領取時間和變更記錄以及繼續教育情況表。
2、安全生產記錄,包括有關部門抄告的以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掌握的責任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原因、事故經過、死傷人數、經濟損失等事故概況以及責任認定和處理情況。
3、遵守法規情況,包括本行政區域內查處的和本行政區域外抄告
4、的道路運輸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相關法規的情況
4、服務質量記錄,包括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通報的服務質量事件的時間、社會影響等情況,以及有效投拆人、投訴內容、責任人、受理機關及處理情況。
第三條 公司化管理駕駛“五統一”管理制度
為加強駕駛員的管理,提高公司化管理程度,切實保障公司及駕駛員雙方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化管理的駕駛員實行“五統一”管理。
二、駕駛員“五統一”包括:統一招聘、培訓、考試、統一勞動保險、統一工資發放、統一考核、統一獎懲。
三、駕駛員“五統一”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招聘辦法、招聘程序、勞動用工合同,培訓考核規定、勞動保險、工資發放、考核獎懲辦法等。
四、駕駛員招聘辦法
(一)公司駕駛員實行面向社會公開統一招聘,具體工作由公司安全技術部負責。
(二)招聘原則:招聘駕駛員本著滿足生產經營需要,以用人所長,鼓勵進步為宗旨,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為原則,從知識,技能、品行、能力、經驗、身體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核。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政治合格,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安全意識強,駕駛記錄優良。
2、具有駕駛車型相應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安全駕駛3年以上……
3、身體狀況良好,無重大病史和傳染疾病。(以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為準)。
4、愛崗敬業、工作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以及優質服務意識
五、駕駛員招聘程序
1、首先由駕駛員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承諾遵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填寫個人簡歷表。
2、駕駛員向公司安全科提供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并復印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安全科按照公司駕駛員招聘辦法進行審查。
3、安全科對符合招聘條件的駕駛員進行專業培訓,培訓的`內容包括,安全法規、崗位操作技能、工作規范、安全救援措施和方法、職業道德和優質服務、事故安全分析等。
4、駕駛員經崗前專業培訓后進行理論考試,理論考試成績達不到9 0分以上的不能進行下一個程序。
5、理論考試合格后,公司安全科組織對該駕駛員進行路考,路考包括:駕駛操作,起步掉頭、路面應急處理等。
6、理論和路考合格后,由考核人員填寫駕駛員操作記錄表,報送安全部經理和分管安全領導簽署意見。
7、根據安全技術部和分管安全領導簽署意見,填寫貨運駕駛員聘用審批表,報相關領導審批。
8、被聘用的新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
9、由安全技術部建立駕駛員個人檔案。
六、駕駛員勞動合同
(一)公司駕駛員實勞動合同制,公司內所有駕駛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二)新聘駕駛員,一般須經3-6個月的試用期,經考核合格者,成為本公司正式聘用的合同制駕駛員。
(三)新聘加強員一月內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一年(特殊情況除外)包括試用期在內,一年期滿后視工作情況確定是否續簽。
(四)駕駛員簽訂合同之前均應提供以下資料
1、個人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成員等。
2、社會關系情況。
3、本人德才情況:如學歷、學位、職稱、特長、獎勵、處分等。
4、個人簡歷。
5、其它要說明的問題。
(五)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則是
1、雙方當事人自愿協商
2、平等互利
3、權利和義務對等
4、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
(六)解決勞動合同時,雙方應履行合法手續《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者
2、聘用時填寫資料有虛假者
3、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情節輕微,經教育不改者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
5、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
6、不服從主管領導指揮,不服從工作分配者
7、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
8、有偷竊、貪污、腐化、損公利已行為者
9、嚴重瀆職或言行給公司利益帶來直接損失者
(七)駕駛員辭職應事先做到如下事項
1、應提前3 0天書面提出。
2、駕駛員辭職必須與相關科室辦理手續,結清一切經濟往來,辦理好一切相關手續。
(八)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標準,以勞動合同簽訂時約定的月工資標準為準,如合同期內駕駛員單方自愿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公司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駕駛員培訓考核規定
1、為強化駕駛員安全意識,落實駕駛員安全責任,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制定駕駛員培訓考核制度。
2、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公司安全學習教育和培訓制度,自覺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和技能培訓。
3、安全科每月1 5日(回馬片區1 8日)晚組織一次駕駛員安全學習,學時不低于2小時,學習內容:安全法律法規、崗位操作技能、應急處置能力,工作規范、安全救援措施和方法、職業道德和優質服務、事故案例分析,特殊氣候條件下的安全行車、總結近期安全行車、安排下月工作等。
4、每年開展一次職業駕駛員警示教育培訓,安全科聯系運管部門,對全公司業務駕駛員進行職業教育培訓并考試、經培訓合格,由運管部門在從業資格證上簽培訓章。
5、公司安全科應急負責定期對駕駛員進行綜合性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執行規定制度情況,安全行車情況、安全學習情況,違規違章記錄情況、行車事故記錄情況。
6、公司駕駛員凡學習和培訓達不到規定次數或時間要求,要及時進行補課和考試。
7、駕駛員經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停運進行整改,經整改還是不合格的一律解聘。
8、對考核合格,表現好且無責任事故的可評為先進行表彰。
八、駕駛員勞動保險
1、凡與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的駕駛員均應參加社會保險,實行統一勞動保險。
2、社會保險由公司按月扣代繳,統一到大英縣社保局辦理。
3、社會保險繳納比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駕駛員工資發放
1、駕駛員的工資包括:固定工資,趟次工資、通話費等組成。
2、駕駛員的福利包括:烤火費、防暑降溫費和節日費等。
3、駕駛員工資計算同期為前月2 5日至2 4日,由公司經營科負責駕駛員出勤考核,月底報財務科核發工資。
4、駕駛員于每月2 5日后到公司財務科領取工資。
十、駕駛員考核分為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獎勵
1、駕駛員遵章守紀,按時參加各種安全學習和活動,全年無大小責任事故。
2、在行車中如遇意外緊急情況,危及全車安全,能臨危冷前處理,避免了群死群傷的重大特大事故,經調查屬實,給予表彰,根據情況給予物質獎勵。
3、對安全生產成績突出的駕駛員,按以下標準獎勵。
本年無事故者獎1 0 0元
連續兩年無事故者獎200元
連續三年無事故者獎5 0 0元
連續四年以上無事故者獎1 0 0 0元
(二)處罰
1、凡酒后開車,無論是否造成事故,扣除駕駛員5 0 0元安全風險金或移交交警部門處理,酒后發生事故,責任人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相關責任。
2、凡無證開車或駕員證、照不符,無論是否發生事故扣除5 0 0元安全風險金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如因此造成事故或損失,由其承擔全部損失。
3、發生責任事故,駕駛員根據其責任大小,按比例承擔賠付保險公司賠償后的差額部分,全責8 0%,主責6 0%,同責30%,次責2 0%,公司有權向拒賠者提起訴訟索賠,并申請有關部門吊銷駕駛證、準駕證。
4、駕駛員嚴重違反有關安全制度或無故不參加各類學習,培訓、職業道德低下,服務質量差,企業給予停工學習直至解聘。
5、駕駛員有以下違章行為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
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違章積分達12分,一年內發生三起無人員傷亡的一般責任事故,發生兩次以上運輸質量投訴或被新聞媒體暴光。
8.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八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汽車駕駛員管理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2)參與制定有關汽車駕駛員培訓及汽車駕駛員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
(3)參與制定汽車駕駛員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建立汽車駕駛員培訓學校檔案、臺帳;
(4)對汽車駕駛員培訓學校的設立、合并、分立、遷移或者變更經營范圍、歇業等提出審核意見;
(5)監督檢查汽車駕駛員培訓質量;
(6)負責汽車駕駛員培訓教材、教學大綱、生源招收辦法及管理制度、考試發證辦法等管理工作;
(7)對違反駕駛員培訓的行為,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可當場作出處理決定;對適用一般程序的案件,負責立案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
(8)負責駕駛員培訓數據統計及上報工作;
(9)參與聽證、行政復議及應訴;
(10)其他職責。
9.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九
為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管理,維護道路交通運輸市場秩序穩定,增強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減少違法違章行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xx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xx省安全生產條例》、《xx市客運企業及客運駕駛員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從業駕駛員招聘錄用
一、駕駛員準入條件
第一條 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良好職業道德和生活習慣,具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優質服務意識,熟悉客運市場。駕駛技術優良,無劣跡行為。持有與準駕車型相對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和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書。
第二條 年齡在25歲至60歲以下的男性(女性50歲以下),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聽力、視力、無色盲、肢體運動能力正常,身體健康、心里狀況良好,符合客運汽車駕駛的條件,符合駕駛營運車輛的體檢規定。
第三條 出示屬地公安交警機關對駕駛證持有人證明三年內未發生較大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有3年以上駕駛客運車輛的駕駛經歷,同時安全行車30萬公里以上。
第四條 通過新入職駕駛員培訓考試合格,審核后符合要求。
第五條 愛崗敬業,工作責任心強,愛護車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良好品行。
二、 駕駛員聘用條件及程序
第六條 駕駛員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職業資格證正本交安全科審查,經審理驗證后交正副本復印件,并提供屬地公安交警機關對駕駛證持有人證明三年內未發生較大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張。
第七條 公司組建有由安全、車輛技術和營運管理方面的專業人員參加的營運駕駛員綜合技能考核小組,對駕駛員進行崗前培訓和考核合格后,填寫《駕駛員資格審查表》,作為公司駕駛員檔案資料,同時建立駕駛員檔案和臺帳,待公司在中心將其進入平臺后上崗。
第八條 公司必須對駕駛員進行實習試用,應安排安全意識強、駕駛技術好、經驗豐富的駕駛員,帶領試用駕駛員到擬駕駛車輛或營運線路上實習試用2-3個月,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和安全責任書。
第九條 經綜合考試合格正式聘用后,在公司辦公室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實行統一招聘、培訓、考試,統一勞動保險,統一工資發放、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五統一”管理。
第二章 從業駕駛員管理
公司駕駛員的管理首先要建立完善管理檔案,駕駛員檔案主要內容包括:(1)本人身份證、從業證、駕駛證、駕駛證基本信息、身體條件證明;(2)駕駛員本人一寸照片二張和駕駛員招聘錄用表一份;(3)安全承諾書一份;(4)上崗承諾書
一、違規違紀違反管理制度行為的處理:
駕駛員在從業過程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按照相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其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第十條 私自倒客、轉客、改變運行線路行程,不按合同規定行程的線路、時間運行的。
第十一條 遇旅客投訴不耐心解釋(態度粗暴、服務質量差),而又不及時與乘務員(導游)一起溝通、協調處理,造成嚴重影響和事態惡化的。
第十二條 與乘務員(導游)串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擅自提高客運票價、擅自收取行李托運費、不按實際金額報銷油票或過路費欺騙公司的。
第十三條 與乘務員(導游)一起合伙宰客、甩客、攬客,誘導旅客購物、私受回扣的。
第十四條 在日常經營過程中發生與旅客吵架、打架等營運糾紛,被行管部門通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對企業信譽、形象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五條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違背行業《服務質量承諾》的。私自承攬包車業務和不辦理出團手續或出團手續不完整而又屢教不改的。
第十六條 駕駛員發生行車安全事故不報告或隱瞞事故真相,一經調查核實,駕駛員自行承擔事故損失費用,當年取消駕駛員先進個人評選,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分、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第十七條 駕駛員違章劣跡分考核扣滿分的、不接受公司內部檢查的、因違反其他規章制度不接受相關處理、學習的。
第十八條 凡發生一次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財產損失3萬元-6萬元的安全責任事故,駕駛員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處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10-15%;負同等責任或次要責任的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5-10%。同時,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申請行業管理部門注銷其從業資格證。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 凡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除交警部門處理外,按責任大小,駕駛員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10-20%。發生一次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申請行業管理部門注銷其從業資格證。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條 一年內發生兩次安全事故而負全部責任的,一次損失超過2萬元人民幣的,處扣罰安全違約金x0元并解除勞動合同。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一條 虛報修車費用、油料費用、過路費和盜賣油料、配件、輪胎、工具的,除如數退賠賬款以外,對責任人處扣罰安全違約金1000-3000元。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二條 駕駛員的辭退或解聘及重大處理決定均由公司安委會作出裁定,報請總經理審查批準后施行。
第三章 駕駛員考核細則
第二十三條 駕駛員目標任務績效考核由公司安全科、經營科、服務質量監督辦公室組成考核組。對駕駛員實行記分考核。
第二十四條 考核內容:
1、駕駛員聘用考核:駕駛員申請從事公司營運車駕駛員工作的,必須進行統一的審查、崗前培訓、考試和綜合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2、駕駛員優秀評比考核:考核評比先進、優秀、明星駕駛員,考核評比后,進行表彰、獎勵,并按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3、駕駛員適應性考核:考核安全行駛里程、考核違法違規行為、不遵守規章制度的駕駛員,按公司相關規章制度進行嚴肅處理,責令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不得繼續從事營運車輛駕駛工作。
4、考核時間分為:準入、月、季、半年、年度、專項活動和特殊要求的考核活動。
5、行車安全、服務質量、職業道德、勞動紀律、安全學習、培訓考試、遵章守紀、營收任務等。
第二十五條 評比條件:
1、認真學習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自覺性、責任感強。
2、模范遵守行業管理部門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在公司起到了帶頭表率作用。
3、工作認真負責,敬業精神強,能高質量完成本職工作。當年內無違章處罰記錄,無旅客投訴記錄、無責任交通事故的。
4、從事營運客車駕駛員,具備10年以上駕齡和安全行車50萬公里以上及現仍然在我公司從事營運客車駕駛工作。
5、嚴格遵守駕駛員操作規程和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過硬的駕駛技術做到文明行車、禮貌服務,為樹立公司形象卓有貢獻。
6、有典型先進事跡的優先。
第二十六條 獎勵
1、一等獎:精神或物質獎勵,授予榮譽證書和獎金人民幣x0元。
2、二等獎:精神或物質獎勵,授予榮譽證書和獎勵人民幣1000元。
3、三等獎:精神或物質獎勵,授予榮譽證書和獎金人民幣500元。
2、凡被評為明星駕駛員,公司將直接向省、市推薦,如被省市級評為明星駕駛員的,將享受其相應級別明星駕駛員待遇。
第四章 駕駛員安全行車里程考核
第二十七條 公司安全科應建立駕駛員安全行駛里程臺帳,根據簽單表規定行程逐單逐月統計安全“行駛里程”和“累計安全里程”。
第二十八條 若駕駛員發生行車事故后,應根據百萬車公里事故頻率考核細則在累計里程中扣減或截斷安全行駛累計里程,重新開始累計新的安全行駛里程。
第二十九條 對駕駛員的交通違法規章行為實行記分管理,記分周期為一年度(從每年的1月1日至xx月31日),總分為分。一個記分周期滿后,因違法違章等行為扣除所余分值,不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第三十條 駕駛員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積分被扣除8分以上11分以下(含11分)的,由公司安全科負責組織為期3-7天的停崗學習,期滿考試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三十一條 一個記分周期內積分值扣滿分時,公司將終止其勞動合同關系。收回其從業資格證交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注銷;5年內公司不得聘用其從事營運客車駕駛工作。
第三十二條 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分;
(一)、凡發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或重傷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責任事故的。
(二)駕駛員在服務過程中嚴重違反服務質量承諾,不尊重乘客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引發事端,與乘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為造成嚴重影響或后果的。
(三)、旅游車駕駛員不按照旅行社規定的行程行駛,不配合導游做好旅客的活動安排。任意改變行程,增加購物點購物,誘騙游客消費、強行游客消費的。
(四)、車輛在營運中,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不報警、不求援,不及時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不保護好現場,不協助有關部門處理事故善后事宜的或肇事逃逸的。
(五)、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或公司安全行車管理規定,開“湊合車、英雄車、霸王車、賭氣車”,疲勞駕駛、野蠻駕駛和酒后或醉酒駕車,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而造成極壞惡劣影響的。
(六)、不服從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和公司統一指揮和管理,停運罷運、堵路或組織群體上訪擾亂道路運輸秩序的;
(七)、涂改、偽造、倒賣和非法轉讓道路運輸證、路牌或一次超載20%以上的營運車輛駕駛員;
(八)、使用檢測不合格的車輛從事客運。故意損壞車輛GPS監控設備的;夜間10時至次日凌晨6時在山區三級(含三級)以下公路上行駛的客運車輛駕駛員;
(九)、拒絕完成各級人民政府下達的搶險、救災、戰備等經濟運輸任務,擅自將營運客車駛入明文禁止運行的線路和景點區域的。
(十)、不按時投入車輛保險或拒絕投入車輛保險的駕駛員;
(十一)其它行為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損失的。
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6分;
(一)、由于服務質量差,導致與乘客發生營運糾紛,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害的。
(二)、旅客物品在車上丟失、被盜未按乘客要求協助查找或報警。運輸任務結束后,不及時清理車廂,發現有遺失的物品未及時送還或交有關部門處理的。
(三)、在營運途中如發生車輛故障不能行駛時,沒有向乘客說明原因,沒及時檢修排除故障,不及時聯系其他客車轉運客人的。
(四)、旅游車駕駛員不根據旅行社行程的用車需求、出車、收車具體時間和不服從旅行社(導游)合理安排。索要小費,不主動征求旅客和導游的意見,對填寫服務質量信譽卡,不簽名確認的。
(五)、拒絕接受交通行業管理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的;
(六)、營運客車未按時進行二級維護或未按規定上線檢測的;
(七)、運行途中擅自無故更換車輛、停止運行、途中甩客、宰客、毆打旅客或無故將旅客移交他人車輛運送的;
(八)、發生負同等責任以上交通事故,致使人員重傷或車輛嚴重受損的一般責任事故的;
(九)、不合理按排作息時間,高速公路客運車輛運行2小時不到停車休息點休息,或因打移動電話、戴耳塞聽音樂、吸煙、吃零食導致事故發生的;
(十)、不按規定超會車輛或掉頭,導致事故發生的;
(十一)、其它行為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損失的。
第三十四條 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3分;
(一)、駕駛員出車時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營運證、線路牌、二級維護合格證、車輛購置稅、派車單、旅游運輸客車安檢單、駕駛員資格簽單表,旅游運輸客車趟次安全行車責任書等相關有效證件不全影響發班出團的;
(二)、未按時按照安全管理規定對車輛趟次安檢、不能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和安全性能良好或GPS設備監控失控的;
(三)、駕駛員未保證車輛配齊:滅火器、應急錘、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鏈(冬天)、暈車藥、礦泉水、清潔袋、書報、川內主要景區宣傳光碟、規定的相關地圖等。
(四)、駕駛員不遵守《駕駛員操作規程標準》提前到指定地點,打開空調等候旅客。旅客上下車時,不主動打開車門,不熱情扶老攜幼,主動協助擺放行李。等候游客時不耐心,用喇叭鳴號催促旅客的。
(五)、超速或超時疲勞駕駛營運客車的;
(六)、擅自改變合同規定運行線路,不按規定景區線路營運;
(七)、違反景區上下游客的規定或無故不按規定時間發車的;
(八)、旅游包車客運沿途招攬客人或采取欺騙手段招攬旅客和強攬旅客的;
(九)、駕駛轉向、制動、燈光裝置等機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或不按照規定安裝懸掛線路標志牌的;
(十)、車輛門未關好起步,車未停穩開門上下乘客導致發生乘客輕微傷以上事故的;
第三十五條 駕駛員有下列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的,一次扣2分:
(一)、不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隨意變道、違反交通標志標線和信號或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停車、減速讓行人優先通行的;
(二)、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防炫目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防霧燈的;
(三)、發生人員受傷事故負次要責任以上的;
(四)、駛入或者駛出非機動車道,不避讓非機動車的;
第三十六條 駕駛員有下列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的,一次扣1分:
(一)、駕駛員一月內有一次未參加安全學習或教育培訓的。
(二)、在檢查中車容車貌整潔、側窗窗簾、座椅座套、頭套、腳墊、座位清潔袋其中一項不齊全、整潔的或車內衛生清潔差、有異味、有浮土、有雜物;車門窗開閉不自如的;
(三)、駕駛員未保證空調制冷(人均制冷量不小于1880j/h),冬天保證采暖(人均采熱量不小于1670j/h)。通風換氣不暢,人均通風換氣量小于20m³/h的;
(四)、駕駛員著裝不整潔、不佩戴服務證、上崗證、不按規定解說、不微笑服務、違反恭迎恭送規定、簡化服務程序和服務用語的;
(五)、駕駛員行車時穿拖鞋或高跟鞋、腳放在駕駛臺或方向盤上、穿短褲、背心、赤腳赤膊、吸煙、飲食、閑談、接打手機的;
(六)、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混行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不按規定超會車和倒車的,不按規定使用和放置警示標志牌的
(七)、運行途中向車外拋擲物品、隨意吐痰、影響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形象及市容市貌的;
第五章 駕駛員行車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條 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交通管理部門頒布的各項交通安全法規和條例,增強法制觀念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服從交警、運政管理人員和公司的檢查及指揮。
第三十八條 駕駛員必須具有駕駛客車3年以上的駕駛經歷,同時安全行車30萬公里以上,持有效與準駕車型相對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和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
第三十九條 駕駛員行車前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營運證、線路牌、二級維護合格證、簽單表、安檢單、服務質量意見卡等相關有效證件,填寫行車路單、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文明行車、確保安全。
第四十條 駕駛員應按規定對所駕車輛日常的安全技術狀況做好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三檢”制自檢自查工作,重點檢查車輛的制動、轉向、傳動及燈光信號裝置,車輛進場(點)站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禁止在加油(氣)站內修車。
第四十一條 駕駛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實時動態行駛記錄儀安裝使用管理制度》,愛護GPS車載終端監控設備,確保GPS設備監控有效。嚴禁人為破壞、遮蔽,擅自拆卸、改裝并自覺接受公司和乘客的監督。
第四十二條 駕駛員必須保證車輛配齊滅火器、應急錘、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鏈(冬天)、暈車藥、礦泉水、清潔袋等應急救援設備。
第四十三條 駕駛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嚴禁超時、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和酒后開車。嚴禁使用經涂改、偽造、倒賣和非法轉讓的道路運輸證、牌或其它證件。
第四十四條 駕駛員必須保證空調制冷(人均制冷量不小于1880j/h),冬天保證采暖(人均采熱量不小于1670j/h)。要保證通風換氣良好,人均通風換氣量不小于20m³/h。
第四十五條 駕駛員不開冒險車,路遇漫水橋、塌方等危險路段時段時不準強行通過,在查明路況后,在確保安全情況下,要組織旅客下車,等車輛通過后再讓旅客上車。
第四十六條 駕駛員增強行駛途中的自我控制能力和應變能力,路遇能見度小于30米的大霧天氣時,必須果斷停車休息、路遇水、雪、雨等險路,要低速行駛,謹慎駕車。駕駛員必須保證足夠的睡眠,合理安排作息時間。
第四十七條 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客車不超過4小時,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夜間10時至次日凌晨6時不得在山區三級(含三級)以下公路行駛。
第四十八條 嚴格遵守日行程400km(高速公路600km)以上的必須配雙駕的管理規定。
第四十九條 駕駛員應自覺做好高溫、雷雨、涉水及冬季冰雪、霧霜天氣的安全行車工作,主動避讓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在通過鐵路平交道口時不搶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第五十條 嚴禁“三超”和“三違”。切實做到“三勤、四慢、五掌握、六預防、七做到、八不開、十不準”。
第五十一條 駕駛員應自覺遵守以下行車安全措施:
一、車輛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0公里,遇有分段標志和其它限速時,應當遵守標志的規定,行駛中各行其道。
二、車輛在行駛中,嚴禁旅客站立,不準向車外拋灑物品,按指定的線路、時間、行程,安全行車、圓滿完成運營任務。
三、行駛同一車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行駛時速/公里與保持行車距離相等和大余。遇上雨、霧、風、雪或者路面結冰,應減速行駛;超車或變更車道時,必須提前開啟轉向燈、夜間還需更換遠、近光燈,確認與要進入的車道。超車時只允許相鄰的車道。
四、駛入超車道的車輛在超車后,應當立即駛回行車道。嚴禁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轉彎。不準在匝道、加速車道或減速車道上超車、停車。不準跨壓車道分界線行駛和超車道上連續行駛和右側超車。
五、如遇故障必須立即停車外,不準隨意停車和停車上下游客。車輛除因停車駛入或者駛出緊急停車帶和路肩外,不準在緊急停車帶和路肩上行車。
六、因故障需要臨時停車檢修時,必須提前開啟右轉向燈,駛離行車道,停在緊急停車帶內或者右側路肩,禁止行車道上修車。車輛修復需要返還行車道時,應當先在緊急停車帶或路肩上提高車速,并開啟左轉向燈,進入車道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
七、車輛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離開行車道路或者在路肩上停車時,駕駛員必須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停駛方向后150米外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夜間還需同時開啟寬示燈和尾燈。駕駛員和本車人員必須迅速移到路肩上或緊急停車帶內,并立即報告交通警察。報告公司求援。
第五十二條 駕駛員發生交通責任事故應當做到:
1、立即撥打xx0指揮中心向醫院求救,爭取第一時間搶救傷員。
2、向110、xx2、交警指揮中心報告事故基本情況。
3、向公司028-87665xx9報告事故概況便于公司報告保險公司。
4、在事發地請求過路車輛和路人幫助展開傷員施救和財產保護。
5、保護好現場和旅客的財物,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6、保持電話暢通,及時反饋信息。
第五十三條 駕駛員應當遵循以下行車安全規定
一、平日行車安全“三檢制”工作落實:
1、出車前的安全檢查
(1)、檢查所需人、車證件和隨車工具是否齊全、有效。
(2)、對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車輛發動機、底盤有無異響、異氣味、異溫;檢查制動、轉向、輪胎、懸掛及其它各部等連接螺栓、螺母有無松動;檢查各傳動皮帶的磨損及松緊度;
(3)、檢查各部有無油、液、氣、電泄漏,各種油、液是否充足,無有變質;
(4)、檢查車輛外表,車內外裝飾是否整潔,保持車內外、發動機、電瓶等各部清潔;
(5)、檢查車輛隨車配備的消防器材、防滑鏈應急錘等各種裝備、附件、工具是否齊全有效;
(6)、檢查燈光、信號、喇叭、儀表和雨刮器的工作情況;
(7)、車輛啟動時,檢查各種儀表、氣壓顯示是否正常。
2、行駛中的安全防范及檢視:
(1)、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
(2)、做到起步平穩、方向不晃、換檔不響,嚴禁不踏離合器換擋和空擋滑行。
(3)、做到汽車換檔的順序、腳輕手快、加油均勻。
(4)、不猛打方向和臨近障礙物急剎車。做到雙手不脫離方向盤,嚴禁接打手機或吃零食。
(5)、因轉向、制動、傳動、燈光、雨刮、輪胎等發生故障影響行車安全時,應立即停車檢查。油路故障時,嚴禁直流供油。
(7)、在超車、會車前,應觀察前方車輛動態后,鳴號示意對方來車(夜間用燈光)。遇大雨、大霧、視線不清、交叉路、彎道、狹路、橋梁、繁華路段、隧道等嚴禁超車。
(8)、按交通法規規定正確使用燈光信號、停車需開小燈,起步前應開大燈,看清路面動態及障礙。
(9)、在有路燈地段時,嚴禁閉燈行駛,在無路燈照明又遇大燈突然不亮應立即判斷右邊障礙情況,靠右邊停車,嚴禁摸黑行駛。。
(10)、會車時如遇到對方車輛不關大燈可閃燈示意,必要時靠右邊避讓,不可斗氣開燈,冒險行駛。
(11)、夜間行駛速度應比白天適當降低,超車時應在安全的原則下從右方超越。嚴禁讓速不讓路或加油速賽,禁止強行超車。
()、下雨天行車雨刮器必須保持靈敏有效,要降低車速、轉彎要慢,防止側滑。處理障礙要比晴天提前,避免急剎車和打方向而造成剎車單邊和溜滑,并注意初雨乍晴后路滑,停車避讓用點剎的操作方法。
(13)、行進山區遇暴雨,應立即選擇安全地帶停車,防止塌陷和山洪爆發。視線不清,道路不明,不準冒險行駛和強行超車。行駛中留有余地,預防車、行人突然橫穿
(14)、雨霧天行車,檢查燈光是否完好有效,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時速不超過30公里。途中停車上、下乘客時,不準關閉霧燈和小燈。
(15)、在通過涉水路段時,要仔細探視涉水路面詳細情況,服從現場指揮,不得載客通過,涉水前,必須探明水情及路況,不得冒險盲目通過。涉水完畢,用低速行駛并輕踏剎車,待蹄片磨干、剎車有效時方可正常行駛。
(16)、遇冬季惡劣氣候冰凍路面時,駕駛員必須采取應急有效措施,找干沙土利用鐵鏟裝袋備用。立即安裝防滑鏈,低速行車。按照冰雪路搶險應急措施運行
(17)、機動車行駛中,阻止乘車人不準站立、不準向車外拋灑物品,按指定的路線、時間、車道、分段限速的速度行駛。進入高速公路正常行駛的車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0公里,遇有分段限速交通標志時,應當遵守分段限速的規定,行駛中不得隨意變道。
(18)、同一車道行駛必須保持安全距離,高速公路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0公里,遇雨、霧、風、雪或者路面結冰,應減速行駛;超車或變更車道時,必須提前開啟轉向燈、夜間還需更換遠、近光燈。
(19)嚴禁在高速公路倒車、逆行、穿行、穿越中央隔離帶掉頭或者轉彎。不準在匝道、加速車道或減速車道上超車、停車。不準跨壓車道分界線行駛和超車道上連續行駛和右側超車。
(20)、高速路行駛除遇故障必須停車外,不準隨意停車和停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貨物。車輛除因停車駛入或者駛出緊急停車帶和路肩外,不準在緊急停車帶和路肩上行車。
(21)、高速路行駛因故障需要臨時停車檢修時,必須提前開啟右轉向燈,駛離行車道,停在緊急停車帶內或者右側路肩,禁止行車道上修車。車輛修復需要返還行車道時,應當先在緊急停車帶或路肩上提高車速,并開啟左轉向燈進入車道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
(22)、高速路行駛車輛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離開行車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車時,駕駛員必須立即開啟危險報警燈,并在停駛方向后150米外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夜間還需同時開啟寬示燈和尾燈。駕駛員和本車人員必須迅速移到路肩上或緊急停車帶內,并立即報告交通警察。
(23)、車輛在運行途中發生故障或事故時,應停靠在寬闊的路段或緊急停車道,車后按規定距離設置警示標志牌,同時立即疏散乘客下車至安全地帶,并鎮靜妥善處理,防止發生次生事故。
(24)、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車,迅速觀察事故現場。先檢查有無人員傷亡,第一時間搶救傷員。注意保護現場,撥打施救電話xx2、xx0、119等,同時向交警部門、公司安全科、保險公司。報案,講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號、傷亡程度和損失情況等,以便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25)、做好事故現場證人和證據收集,駕駛員及時做好人證物證相關記錄。可將其姓名、住址和聯系方式記下。駕駛員要注意不得讓事故現場的物件移動和損毀。
3、收車后駕駛員對車輛的安全檢查:
(26)、做好車輛清潔衛生。關閉電源,推進空擋位置(有坡度的地方推進排擋,打好三角木),拉緊手剎。
(27)、車輛有故障應立即保修,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和安全性能完好。為次日出車提供安全保障。
(28)、車輛停放后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洪等預防工作。將隨團簽單表乘客意見卡和安檢單交回安全科存檔。
第五十四條 駕駛員對車輛日常檢查、應當建立檢查表并認真填寫檢查結果,對需要特別說明的,應填在備注欄內,填寫完畢,駕駛員應在表上簽名。
第五十五條 車輛運行中突發事件應急應對措施:
一、車輛行經鐵路交叉處突然熄火,發動不著而又無外援時: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迅速掛入低速檔,用起動機作動力,使車輛迅速駛離軌道;
3、根據在軌道中的位置,掛入低速檔或倒檔,以人力使車輛離開軌道;
4、可在傳動軸的萬向節用撬胎棍撬動傳動軸,使車輛轉動迅速駛離軌道;
二、車輪駛出路肩,懸空停放路沿時: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選擇安全又不使車輛失去平衡一側離開駕駛室;
3、車輛有墜崖危險,應用繩系住車身拴在公路上的自然物或木樁上;
4、路肩處坡度較緩,挖低路肩使懸空車輪著地;
5、懸空車輪下方向很陡,再其下方支撐一木棍,使懸空車輛駛出。
三、車輛半側翻或側翻公路上時: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及時卸下蓄電池,放出油箱內的燃油,防止引起火災;
3、用木杠撬抬和繩牽拉,或用千斤頂,直端正車身。
四、運行中出現爆胎時:
1、全力控制方向盤,保持車身正直向前。
2、迅速搶掛低速檔,利用發動機制動方向盤。
五、下坡時腳制動突然失靈時:
最有效辦法是先搶檔,通過機械控制,達到減速后同時使用手制動至使安全停車。
六、車輛加速踏板突然卡住不能回位時:
應立即踏下離合器踏板,將變速桿撥入空檔,關掉點火開關。車輛在上坡時遇陡坡、冰雪、泥濘路,車輛失控向下滑行,盡力使用手制動和腳制動停車。
七、車輛行經漫水路、漫水橋中突然熄火: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停車察看情況,借人力將車輛推出;
3、打開客車的行李艙蓋,使車輛減少裙邊阻力。
八、車輛發生火災時: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立即切斷電源、油源;
3、關閉油箱開關或取走車上的燃油;
4、關閉點火開關后立即提取滅火器滅火。
九、車輛轉向失靈時:
采取制動應用間斷制動法,使車輛慢慢停下來。然后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十、雨霧、雷電、冰雪或冰雹等惡劣天氣:
大霧天應低速行駛,能見度不足于30米,車輛停止運行。突遇暴風雪、雷電或冰雪冰雹等惡劣天氣、應當立即停車,采取措施安撫照顧乘客和保護乘客財產安全。
第五十六條 春、夏、秋、冬行車安全保障措施:
一、春季行車安全注意事項:
1、春季來臨,萬物復蘇,駕駛員容易感覺疲勞和困倦,應適當通風或停車休息,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旺盛的體力,決不能疲勞行使。
2.在風、雨天氣行車,因路面較滑視線不清、視距較短,應適當降低車速,增加安全行車距離,必要時開燈行駛,尤其要警惕為躲避風雨,只顧埋頭行走或橫穿公路的行人。
3.春暖花開,外出旅行的人比較多,駕駛員應謹慎駕駛,禮讓三先,消除僥幸心理。
4.夜間在雨天路面上行駛,因燈光反射,易造成目眩,應集中精力,保持平穩的車速,謹慎駕駛。
5.在行駛中,認真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嚴禁強超強會、酒后駕駛、疲勞行車,不開冒險車、不開英雄車、不開嘔氣車。
6.高速公路嚴禁疲勞、超速行駛,雨天能見度下降,可視距離縮短,不開近光燈、示寬燈、尾燈,應保持車距,減速慢性。必要時,到服務區停車休息,待消除疲勞后,方可駕車繼續行駛。
二、夏季行車安全注意事項:
1.夏季行車,由于氣溫較高,駕駛員容易感覺疲勞和困倦,應適當通風或停車休息,決不能疲勞行駛。
2.在風、雨天氣行車,因路面較滑視線不清、視距較短,應適當降低車速,增加安全行車距離,必要時開燈行駛,尤其要警惕為躲避風雨,只顧埋頭行走或橫穿公路的行人。
3.夜間在雨天路面上行駛,因燈光反射,易造成目眩,應集中精力,保持平穩的車速,謹慎駕駛。
4.在雨天道路上行車,嚴禁超車搶行,會車應提前減速讓行,不得違章行車;同時要合理使用制動,掌握車速,不得猛抬油門和緊急制動,切勿猛打方向,以防意外。
5.夏季氣溫高輪胎氣壓增大,輪胎軟化,行駛中容易爆胎。應勤檢查輪胎,保持前輪、后輪氣壓、輪胎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6.高速公路嚴禁疲勞、超速行駛,雨天能見度下降,可視距離縮短,開啟近光燈、示寬燈、尾燈,應保持車距,減速慢行,防止“水滑”現象的發生。
7.做好自燃防范工作。不要在車內亂扔未熄滅的煙頭,禁止在汽車內吸煙,以防“引火上身”。不要將易燃物品如氣體打火機、空氣清新劑、香水、摩絲等放在車內容易被太陽光線照射的部位,如儀表盤上;更不要將汽油、柴油等危險油品放在車內。
8.在夏季,汽車長時間行駛在高溫下時,應該在中途多作休息,不要讓車子長途暴曬。按規定在車上配備滅火器,并且記住要定期更換。一旦發生車輛自燃,駕駛員千萬不要驚慌,及時報警,只要方法得當處理及時,就會把危險和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9.隨著旅游旺季的到來,車輛在景區內行駛時務必要謹慎慢行,在盤山道路行駛時要密切注意山體、道路狀況,慎防塌方、落石,遇有難以避免的突發事件,要保持高度冷靜,合理運用緊急避險。避免群死群傷的事故發生。
三、秋季行車安全注意事項:
1.在“三秋”大忙季節,農民有在公路上打場曬糧的壞習慣,應減速慢行,注意觀察路面、車馬、行人的動態,隨時做好剎車準備。
2.秋季會出現霧多天氣,在行駛中,路面較滑、視線不清、視距較短、能見度在30米以內時,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應開啟防霧燈,必要時開啟大光燈或小燈,并勤按喇叭,以示提醒注意;遇有濃霧時,應選擇安全地點,打開警示燈或小燈靠邊停車,待霧消散再繼續行駛。
3.遇有冰霜路面上行駛,應減速慢行。在會車時應主動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嚴禁強超搶會。遵守交通規則,按規定行駛,不準脫檔滑行,猛打方向,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應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停車距離。
4.“春困秋乏”,駕駛員易于疲勞,應讓駕駛室窗口適當通風,如感困倦時,可采取停車休息,檢查車輛。決不能疲勞勉強繼續行駛,以保證安全。
5.秋季的風特別大,小雨又多,在風雨天氣行車,因路面較滑,視線不清,應降低車速,在下雨的柏油路面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
6.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應嚴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車規定,不得超速行駛,遇有雨霧天氣時,因視線不清,應減速慢行。下雨高速公路易發生側滑。大雨大霧天氣能見度不足30米時,應就近選擇服務區停車,以防車輛連續追尾,待雨霧消散后再繼續行駛。
四、冬季安全行車注意事項
1. 冬季行車,駕駛室門窗關閉,駕駛室溫度較高,容易感覺疲勞和困倦,應適當通風或停車休息,決不能疲勞行駛。
2. 在風、雨、雪、霧天氣行車,因路面較滑視線不清、視距較短,應適當降低車速,增加安全行車距離,必要時開燈行駛,尤其要警惕為躲避風雨,只顧埋頭行走或橫穿公路的行人。
3. 在雨、雪路面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二十公里,不準脫檔滑行,發現情況要提前處理;在冰雪路面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必要時應安裝防滑鏈條行駛。
4. 夜間在冰雪路面上行駛,因燈光反射,易造成目眩,應集中精力,保持平穩的車速,謹慎駕駛。
5. 在雨、雪道路上行車,嚴禁超車搶行,會車應提前減速讓行,不得違章行車;同時要合理使用制動,掌握車速,不得猛抬油門和緊急制動,切勿猛打方向,已防意外。
6. 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遇有低能見度的氣象情況時,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① 能見度小于500米大于x米時,必須開啟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和尾燈;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② 能見度小于x米大于10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尾燈;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③ 能見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尾燈;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第五十七條 本《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委會負責修訂和解釋并監督執行。于20xx年1月1日起實施。凡之前與本制度相悖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10.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十
1、司機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服從領導,聽從分配。
2、司機在入職時必須交一定的風險擔保金或有當地人員擔保,如果沒有能力交風險擔保金,必須扣押前兩個月50%的工資作為交予公司的風險擔保金。風險保證金在年底給予退還。
3、司機隨車輛出入必須在行政部有關負責人處領取車輛放行單,并按規定填好車輛放行單,然后保安根據出車原因進行檢查,檢查無誤給予放行。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必須在門衛室或辦公室待命,以便聽從公司的出車安排。
5、必須熟知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指揮,接受交通檢查,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否則因違章行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機個人負責。
6、司機應熟知所駕使車輛的性能,對車輛應按月進行兩次檢查和一級保養,確保車輛安全運行,因檢查失誤,出現事故,后果由司機負責。
7、車輛需要維修時,要先和領導打好招呼,經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實行零件拆舊換新,應在指定點維修站修理,簽單時應寫清配件名稱、價格、功用、修理工簽字,再帶回憑證單到財務掛帳,無特殊情況,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修車。
8、未經領導同意,不準私自出車或外借他人,不許拉私活、帶客,不許酒后駕車,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司機本人負責。
9、開車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許超速行駛,不許強行超車,野蠻行車,盡量減少損耗,減少油耗。
10、出車要填好行車記錄,節約用油,如有發現虛報油票、燃油外漏現象,扣發當月工資。
11、妥善保管好隨車工具和各種證件,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如有丟失由司機照價賠償和補辦,因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12、 司機應每周兩次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檢修;下班后,將車輛開進廠區保管,鎖好開車和貨廂的門;車輛停駛后,有空閑時間,司機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要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
13、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映。
14、司機每月電話費用補貼(100)元,根據開機率和出車率來處罰和獎勵,為此司機應每天24小時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呼叫,應盡快回復。如不開機者一次扣罰20元;如果在每月上班時間內不開機五次不補貼電話費。如果經公司多次聯系不接電話者每次扣罰30元;多次不接電話者不發年終獎勵。
15、司機如果不服從相關領導管理,每次罰款20元,如果三次不服從相關領導管理除扣發60元外并給予辭退。
16、如果司機在送貨物期間丟失貨物、開回的單據數量不對、沒有注明付款方式、發生送錯現象等;損失應由自己承擔 ,而且還要給予相應的處罰或辭退。
17、如果司機在出車期間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①未有人員傷亡,只造成車輛損壞的,司機應負責一切損失和責任(包括公司車輛維修費用)。
②有人員傷亡的,應根據相關法律裁定來劃分責任和承擔相關費用。
⑵由于客觀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承擔責任。
18、如果司機利用自己出車之便偷盜公司物品、弄虛作假、欺騙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公司的損失,并扣發一個月工作給予辭退。
19、司機晚上必須服從加班,晚上10點前下班第二天早上照常8:00上班;晚上22:00以后班的,第二天上午10:00鐘上班。
20、車輛加油必須提出申請,經公司同意派專人和司機一起加油;嚴止私自加油。
21、司機出車在外必須以工作為重,不得在外面辦自己的私事或消極怠工,經發現給予嚴肅處理,如果一個月內有三次怠工現象給予辭退。
22、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送貨未出差錯的,年終給予獎勵(3000)元。
11.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十一
為了加強和規范機動車駕駛員的日常管理,確保行車安全,進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節約車輛費用,制定本管理制度,嚴格遵照執行。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應全所有公務車輛駕駛人員。
二、安全行車
2.加強交通安全法規的學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管理,不違章行駛。
3.日常行車要文明駕駛,安全禮讓,不爭道搶行,不開斗氣車,不亂鳴笛,過人行橫道減速讓行,注意避讓特種車輛,不亂停亂放。
4.駕駛車輛時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準吃東西、打電話、吸煙,嚴禁酒后開車、超速行駛和疲勞駕駛,停車時注意防盜。
5.按規定周期定期做好車輛維修保養,不破壞性使用車輛,做到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對車輛例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車輛狀況良好。
6.駕駛員在行駛途中發現車輛故障,必須停車檢查,排除故障,不準帶隱患行駛。確實不能自修時,應馬上與辦公室或分管領導聯系修理。
7.發生事故后要迅速通知辦公室,以便及時處理。
三、日常管理
8.小車駕駛員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安排調度。駕駛員根據辦公室的安排按時出車,不論哪位x領導安排出車,駕駛員都應提前主動向辦公室告知,完成出車任務后及時返回,向辦公室匯報。發現不告知行蹤行為的,第1次處罰50元、第2次處罰100元、第3次處罰x元,依此類推加倍處罰。
9.實行專人專車的管理原則,駕駛員對本人使用的車輛負全責,行車前必須辦理好一切手續,因自帶手續不全造成的罰款和損失由個人自負,不予報銷。駕駛員應在行駛證、保險等手續到期前10天,及時告知辦公室,提前辦理相關手續。未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10.未經批準,不準隨意調換車輛,不準私自出車,不準私自外借車輛。公車私用發現1次處罰1000元、第2次處罰x0元、第3次處罰9000元,并停職檢查。
11.軍用車輛、防雹及其它公務車輛,維修保養按照機關公務用車程序辦理,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安排。管理與調度由相關部門及分管業務的領導負責。
12.未經批準,禁止駕駛員利用出車機會辦理私事。
13.嚴禁酒后駕車,酒后駕車發現1次處罰x0元,并停職檢查。全年酒后駕車2次的處罰6000元,并予以開除。
14.駕駛員無故不參加早操,發現1次處罰50元、第2次處罰x元、第3次處罰800元,并在機關大會上作檢查;駕駛員保證隨叫隨到,對無故不接聽電話或不能及時出車的,發現第1次處罰100元、第2次處罰400元、第3次處罰800元,并予以停職。
15.公務車輛一律停放在車庫。不按規定將車停放在車庫的,發現第1次處罰50元、第2次處罰x元、第3次處罰800元,并予以停職。
16.駕駛員要保持自身形象,注意修飾,儀態衣著要大方整潔,并保持車輛衛生整潔,對不注意自身形象或車輛不整潔的現象及時整改,對整改不力的發現1次處罰x元、第2次處罰800元、第3次3x元,并予以停職。
17.駕駛員要端正服務態度,提高個人素質,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風,生活作風,注意維護場及個人形象,提高保密意識,嚴禁有粗魯、欺負、辱罵、打架等不文明行為。發現或經人舉報,經查證屬實的,處1000—9000元的經濟處罰。打架1次處罰1000元、打架2次處罰3000元、打架3次處罰9000元,并予以停職。
18.除固定車輛外,臨時派駕駛員開其它公務車輛外出,出現違章駕駛及其它事故的,由當時開車駕駛員負全責,根據違章和事故的情節追究駕駛員的責任。
四、加油、維修及費用報銷
19.駕駛員持加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油票號應與車牌號相符。
20.所有公車維修納入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需要維修或更換零部件時,駕駛員填寫維修單,注明維修部件,經辦公室審查,報分管領導審批、主管領導同意后,持維修單到指定維修點維修,修車后駕駛員應對修車費用簽字確認。駕駛員私自到指定點以外的修理廠維修車輛,維修費用由駕駛員承擔。小車駕駛員本著節約的原則,嚴格執行xx辦發〔x3〕23號《關于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的通知》文件中車輛預算要求,節約經費。
21.費用結算:油料在每月的20日前后結算一次,車輛維修費用每季度結算一次。由加油站、維修站點持正式發票,經xx辦公室、分管領導、主管領導簽字后報銷。
22.駕駛員應本著公正、誠信的原則進行加油和維修,嚴禁給私人車輛加油或空加維修費,違者一經發現按偷盜處理,按所得利益10倍罰款并予以停職。
23.對油耗、維修等車輛費用實行定額包干管理,由辦公室制定費用標準,結余獎勵,超支自負。
五、違章處理
24.駕駛員因違章被交通部門罰款,由當事人自負。若發生交通事故,視責任大小和損失情況每次處以1000-3000元的罰款。一年內發生兩次交通事故,予以開除。
25.交通違章被扣滿分者,一律自費參加培訓后再上崗培訓,培訓學習及考試期間不記出勤,按事假處理。
26.未經辦公室同意私自用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本人負責,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罰。
六、附則
27.若辦公室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不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同等處罰。
28.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十二
第一節 駕駛員準入條件
第一條 凡是在本公司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取得相應資格《機動車駕駛證》和相應準駕資質《從業資格證》,且證件須在審驗有效期內,能熟練掌握駕駛機動車技能,擁有5年以上專職旅客運輸駕駛經驗;
(二)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三)年齡在22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體健康,無影響安全行車的各種疾病;
(四)熟悉業務技能,對所駕車輛機械構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認識,懂得機動車維護保養;
(五)熟悉掌握道路運輸法規和旅客急救知識;
(六)三年內無同等責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內無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八)交通違法記分未滿6分的;
(九)未納入行業管理部門黑名單的;
第二節 駕駛員準入程序
第二條 由駕駛員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請駕駛我公司客運車輛,從事道路旅客運輸,并申請辦理公司上崗證的申請書;
第三條 駕駛員本人提交以下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一)《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年審身體體檢證明回執,工作簡歷表;
(二)工傷、醫療、養老、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交納憑證;
(三)公安交警部門或原服務單位出具三年內無同等(含同等)以上重大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證明;
(四)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五)無服務單位或無法提供公安交警部門安全證明,以重慶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網查詢駕駛人的違法計分情況、交通違法情況、安全事故情況。
第五條 由經營安全科對駕駛人進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旅客運輸服務規范、職業道德、駕駛技能操作、公司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考核,并對駕駛人進行理論和路面考試。 培訓、考核內容:
(一)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培訓;
(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培訓;
(三)職業道德、安全意識、駕駛操作技能、道路標志、標線培訓;
(四)是否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五)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識和職業道德;
(六)駕駛車輛是否具有識別信號和謹慎駕駛的能力;
(七)是否具備相應的車輛維護保養基本常識;
(八)是否掌握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理措施,并迅速作出處置反應;
(九)是否通過理論考試。
第六條 駕駛員經審查、培訓、考試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科填寫駕 駛員資格審查表報送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與公司簽訂《安全穩定目標責任書》,并交納20__元安全風險抵押金和1200元安全學習考核金(不計息);經營安全科為其辦理公司內部上崗證,并報運管部門進行執業備案。凡使用偽造證件的駕駛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上崗資格,所交安全風險抵押金和安全學習考核金不予退還。
第三節 駕駛員安全行為規范
第七條 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交警、運政部門和公司的管理,安全、優質完成運輸任務。
第八條 樹立安全行車意識,提高職業道德修養,增強安全駕駛責任感,養成良好駕駛習慣。
第九條 愛護車輛,認真學習和掌握車輛的例行保養和修理技能,確保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和各項安全設施設備齊全有效。
第十條 以人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務,熱情待客。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見義勇為,弘揚正氣。
第十一條 出車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駕駛車輛:
(一)飲酒、服用了國家管制的精神的藥品或者麻醉的藥品;
(二)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時間,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
(四)思想情緒受到影響的;
第十二條 認真檢查車輛各安全部位,確保車輛的轉向、制動、輪胎、燈光等綜合安全技術狀況良好。檢查車輛燃(潤)油、冷卻水是否加足,檢查安全監控設施設備(GPS或行駛記錄儀)、空調、視聽等設施是否完好,確保安全設施設備完好有效。不得駕駛安全設施設備不全或者技術狀況不符合安全運行要求和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第十三條 攜帶好各種證件,嚴格按照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規定的準駕車型駕駛車輛,并按規定的線路、站點、班次、時間運行,不得擅自將車輛交給無公司上崗證或無駕駛資質的人駕駛。
第十四條 服從交警、運管和相關行業部門及公司的監督和管理,自覺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提醒和客運始發站“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安全檢查,并自覺接受旅客監督。
第十五條 行車前檢查行包(箱)、貨物是否捆綁牢固,并注意裝載物品的安全,嚴禁旅客攜帶危險品上車。
第十六條 嚴格遵守裝載規定和行駛規定,不超載行駛、不超速行駛、不疲勞駕駛、不帶情緒駕駛、不冒險駕駛,駕駛車輛時不使用手機、不抽煙、不飲食、不與他人閑談,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七條 連續駕駛車輛4小時必須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24小時之內連續駕車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防止疲勞駕駛。在中途休息時,駕駛員應檢查方向、制動、輪胎、輪轂、儀表、燈光等是否正常,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第十八條 車輛在任何情況下起步必須先關好車門,在車輛始發站內起步運行必須服從站務人員的指揮,無站點起步前須仔細觀察車輛周圍情況確認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況下,車未停穩嚴禁上下乘客。
第十九條 車輛通過漫水橋(路)、便橋(道)、沉陷、塌方等危險路段時,應嚴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規定停車觀察,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必要時讓旅客下車步行通過,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條 在山區、停車視距不良或道路狀況不良的路段行駛時,應 嚴格遵守“減速、鳴號、靠右行”、“寧停勿繞”、“寧停三分不搶 一秒”安全行車的規定,不得在彎道上、下陡坡時強行超車。
第二十一條 通過施工作業路段時,應注意警示標志,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減速行駛,嚴禁強行闖關、超速、搶(占)道行駛。如遇塌方、水毀、飛石等路段,危及行車安全或道路情況不明時應果斷停車,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門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報告,不得擅自繞行。在不能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不得冒險行駛。
第二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時,應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和保護財產。按規定放置安全警告標志,并迅速向當交警、公司安全部門和保險公司報告,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三條 收車后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和清潔工作,認真檢查車內安全設施設備和車輛技術狀況,如實向單車經營者反映行車途中的安全問題,必要時報告公司安全部門。
第二十四條 按時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
第四節 駕駛員經營行為規范
第二十五條 道路旅客駕駛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保持車容車貌整潔,儀表整潔、禮貌待客,以人為本,旅客至上,使用文明用語和普通話;
(二)攜帶從業資格證、車輛營運證以及其他證件從事營運,不得轉借、轉讓、出租、涂改或者偽造上述證件;
(三)不得駕駛非本公司的車輛從事營運;不得將車輛交由無相應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
(四)遇有危急病人和傷員,應救死扶傷,全力相助;當乘客遭遇違法行為侵害時,應當積極給予合理救助、協助;為保護旅客的合法權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見義勇為,弘揚正氣;
(五)緊急危險情況時,應當積極采取措施,妥善安置或者有序疏散乘客。
(六)不得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速駕駛;
(七)按照核定線路、站點營運,不得甩客、倒客,
(八)不得在沿途、站外、旅游景區停車場內攬客;
第二十六條 公共汽車客運駕駛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普通話,準確播報停靠站名稱;
(二)保持車容車貌整潔,維護乘車秩序;
(三)按照核準的線路和站點營運,不得跨線營運或者在規定站點外上下客;
(四)按照核定的票價收費,出具有效車票憑證,不得拒絕或者歧視按照規定免費或者優惠乘車的乘客;
(五)遵守站點停靠秩序,不得滯站攬客;
(六)不得拒載、甩客和倒客;
(七)行駛高速公路路段,不得超過實際座位數載客;
(八)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事故中途停駛時,組織乘客換乘同線路其他車輛;
(九)為老、弱、病、殘、孕和帶嬰幼兒的乘客提供必要的幫助;
(十)空調車在車廂內溫度高于28℃時,應當開啟車輛空調設施。
第五節 駕駛員學習培訓
第二十七條 駕駛員必須按時參加公司定期組織的安全教育學習和相關培訓,內容包括:
(一)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行業管理部門規章、規程、法令、文件、決定;
(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四)安全生產知識、行車知識、安全操作規程;
(五)重大節日、特殊時期、季節性安全生產活動的宣講;
(六)安全事故報告、事故現場保護,應急處理措施;
(七)安全生產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八)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八條 安全教育學習時間:每月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6:00;晚上18:00至19:00。
第二十九條 駕駛員不得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學習,如無法參加學習的,需提前向公司經營安全科說明請假事由,并在7天之內到公司補學。
第六節 駕駛員安全考評記分及處罰標準
第三十條 公司經營安全科對駕駛員每月的安全經營行為、服務質量行為進行整體考核評比,每年底進行一次年度綜合考評,年度安全考評結果,于次年1月30日前進行公布。
第三十一條 駕駛員月度安全考評分值在90分及以上的為合格,月度安全考評分值低于90分的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評分值在1000分及以上的為合格,年度安全考評分值低于1000分的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評分值在1100分及以上的為優良。
第三十二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5分,處以20元-50元經濟處罰:
(一)駕駛車輛未隨身攜帶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行駛證、營運證、公司上崗證的;
(二)駕駛轉向燈、剎車燈、后視鏡、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
(三)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機、吸煙、飲食、閑談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四)擅自在客運車輛內擺放凳子,加設座位的;
(五)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六)人工直接供油、供氣或加氣時裝載旅客的;
(七)未按時參加安全學習或安全活動的;
(八)駕駛車輛時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負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責任的;
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10分,處以50元-100元經濟處罰,并承擔因下列行為造成事故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
(一)駕駛未按時進行二級維護和強制保養車輛上路的;
(二)駕駛未按時進行車輛CNG氣瓶附屬設施維護保養車輛上路的;
(三)駕駛未按時參加公司月檢、臨檢車輛上路的;
(四)駕駛車輛時,穿拖鞋的;
(五)車未停穩上下乘客或未關好車門移動車輛的;
(六)車輛行李箱上座人的;
(七)擅自關閉、拆裝或故意破壞車用GPS定位系統裝置的;
(八)隨車安全設備、設施不齊或設備、設施失效的;
(九)無故不按時參加安全學習或安全活動的;
(十)駕駛車輛時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負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責任的;
第三十四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20分,處以100元-200元經濟處罰,并承擔因下列行為造成事故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
(一)不聽從上級部門指揮和公司現場人員的安排,冒險駕車的;
(二)駕駛車輛未進入車輛始發站進行車輛例行安全檢查的;
(三)明知車輛存在安全隱患,還駕駛隱患車輛上路的;
(四)未與公司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保證書的;
(五)不服從車站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擅自變更經營線路或運行走向的;
(七)駕駛車輛時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經濟損失在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負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30分,處以200元-500元經濟處罰,取消年終安全考評資格,并承擔因下列行為造成事故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
(一)將車輛交給無公司上崗證的人駕駛的;
(二)駕駛員連續駕駛車輛超過4個小時未停車休息,24小時以內累計駕駛時間超過8個小時的;
(三)駕駛客運車輛裝載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下的;
(四)駕駛客運車輛行駛速度超過規定速度50%以下的;
(五)駕駛未年審合格的車輛行駛上路的;
(六)駕駛未保險車輛或脫保車輛上路行駛的;
(七)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滿12分,未參加交通管理部門重新學習考試或考試不合格,未消除扣分記錄且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
(八)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未按期年審,且駕駛車輛的;
(九)駕駛客運車輛違法裝載危險品的;
(十)拒不接受公司安全檢查,對抗公司安全管理的;
(十一)駕駛車輛時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負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責任的; 第三十六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50分,處以500元-20__元經濟處罰,取消公司年度考評資格和上崗資格,并承擔因下列行為造成事故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
(一)私自帶學徒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
(二)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三)飲酒后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
(四)駕駛轉向、制動、輪胎等有嚴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車輛的;
(五)駕駛客運車輛裝載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含20%)的;
(六)駕駛客運車輛行駛速度超過規定速度50%以上(含50%)的;
(七)擅自對所駕客運車輛改型的;
(八)駕駛車輛時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0元以上,負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責任的。
第三十七條 凡發生安全事故的駕駛員,除處以經濟處罰外,另根據經濟損失的大小和事故責任的劃分,視情況停運學習整改1至7天,同時作出書面經過和檢討;凡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員,除處以經濟處罰外,一律停崗整改7天,同時作出書面經過和檢查。
第七節 駕駛員經營服務考評記分及處罰標準
第三十八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經營考評扣5分,處以200元-300元經濟處罰:
(一)未按照核準的線路、路號、站點、班次、首末班時間運營,且擅自變更或停止運營的;
(二)隨意上下客、到站不停、滯站攬客、中途甩客、拒載和倒客的;
(三)未按照核定的票價收費,未出具有效車票憑證的,拒絕或者歧視按照規定免票、優惠乘車的乘客的;
(四)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事故中途停駛時,未組織乘客乘坐同線其他車輛的;
(五)未取得相應從業資質從事運營的。
第三十九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經營考評扣3分,處以100元-200元經濟處罰:
(一)未按規定攜帶有關證件的;
(二)車容車貌不衛生、整潔的;
(三)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機、吸煙、飲食、與人閑談,影響車輛安全行駛的;
(四)空調車廂內高于28℃時,未按規定開啟車輛空調設備的;
(五)未配備語音報站器或沒有使用語音報站器的;
(六)駕駛員衣著不整潔、未文明語言、禮貌待客的。
第四十條 對同時違反安全行為和經營行為的,按照罰款金額最高的單項條款進行處罰。
第八節 駕駛員的辭退及“黑名單”管理
第四十一條 駕駛員在聘用期間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取消其在本公司上崗資格,并予以辭退:
(一)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被依法注銷的;
(二)年滿60周歲的;
(三)發現有重大疾病,影響安全行車,不能勝任駕駛工作的;
(四)不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不服從公司日常管理,且安全意識不牢,屢教不改的;
(五)無故不參加公司每月組織的安全教育學習連續3次以上的;
(六)連續2年公司安全考評不合格的;
(七)一個月內發生一般交通事故2次或輕微事故6次,負同等責任 (含同責)以上的;半年內發生一般交通事故3次或輕微事故10次,負同等責任(含同責)以上的;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 第四十二條 駕駛員在聘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其納入客運駕駛員戶籍管理系統“黑名單”:
(一)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被行業管理部門處罰,給公司帶來嚴重后 果的,一年內嚴重交通違法達2次以上(含2次)。注:嚴重交通違法是指:①飲酒后駕駛客運車輛的;②超過核定載客20%以上(含20% )的;③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含50%)的。
(二)因嚴重經營行為被新聞媒體曝光,嚴重影響公司形象或服務態度不端正,職業道德較差,在行業內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連續三個考核周期誠信考核等級均為B級的;誠信考核在一個考核周期內累計違規計分有三次以上達到20分的。
第九節 獎勵措施
第四十三條 駕駛員年度安全考評達到優良,且在公司駕駛車輛一年以上的,公司按當年度安全處罰金總額比例予以獎勵。
第四十四條
駕駛員經營行為量化考核加分標準以萬州區人民政府萬州府辦[20__]17號文件《萬州區客運行業量化考核辦法》加分分值為準,獎勵標準按照《萬州區客運行業量化考核辦法》每分100元的標準進行獎勵。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在接受運輸管理機構表彰獎勵后,公司給予同等值獎勵:
(一)連續五年考核等級為AAA級的;
(二)參與重大社會活動,表現突出的;
(三)有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拾金不昧等重大事跡的;
(四)經市、區縣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重大立功行為。
第四十五條 公司經營安全科是駕駛員日常安全行為和經營行為監督管理部門,對駕駛員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行使監督權力和處罰權力,對存在重大安全行為的駕駛員有權下達停崗決定。
第四十六條 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屬實,但不按時繳納處罰金的駕駛員,經營安全科負責人有權停止違法、違規駕駛員及所駕車輛交警部門和運管部門的各項業務。對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屬實,但拒不接受公司整改、教育及處罰的,科室負責人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提交申請,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同意后,將駕駛員逐入黑名單。 第四十七條 駕駛員對受到的扣分行為和處罰有爭議的,可以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出重新調查。
第四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中第七章和第十七章制度同時廢止。
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13.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十三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辦法、規章和培訓標準,并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使對本轄區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管理職能。
2、按照管理權限受理和審查轄區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戶的立項、開(歇)業申請的初審及審批培訓計劃,對其辦學條件和培訓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監督檢查培訓業戶使用國家統一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及統編教材、教學準教資格情況。
4、負責駕駛學員的結業考試和核發結業證書工作。
5、負責全州營運車駕駛員和維修技術人員從業資格證的培訓、考試、辦證、審驗和檔案管理工作。
6、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車輛技術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
7、負責做好全州國有、集體、個體(私營)汽車維修業的管理指導工作。
8、嚴格按有關規定、標準做好全州汽車一類、二類維修企業的開(歇)業報批和許可手續。
9、建立健全維修業(戶)的臺帳、檔案資料,做好基礎工作。
10、負責所轄范圍的維修企業的年度審驗工作。
11、積極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4.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十四
駕駛員培訓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駕駛員具備安全駕駛技能和良好的.職業素養,以降低交通事故風險,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
內容概述:
1. 培訓資格:規定駕駛員入職前需具備的基本駕駛資格,如合法駕駛證、無嚴重交通違法記錄等。
2. 培訓內容:涵蓋交通安全法規、應急處理、車輛維護知識、駕駛技能提升等方面。
3. 培訓方式:包括理論學習、模擬駕駛、實地操作等多元化教學方法。
4. 培訓周期:設定定期復訓制度,如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更新培訓。
5. 考核評估:設立嚴格的考核標準,包括理論測試和實際駕駛考核,不合格者需進行補訓。
6. 行為規范:明確駕駛員的行為準則,如禁止酒駕、疲勞駕駛等。
7. 獎懲機制:對于遵守規章制度和表現優秀的駕駛員給予獎勵,違反規定者則進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