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廠管理制度(精選12篇)
1. 食品廠管理制度 篇一
依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我單位就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度
1、負責人崗位職責:對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2、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平安、無害、無污染;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每年負責支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負責監督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在規定的范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發覺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馬上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
3、購銷人員崗位職責:嚴禁選購法律法規禁止上市銷售的食品;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選購食品;進貨時仔細查驗供貨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和《檢驗合格證》等;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覺問題馬上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需經崗前衛生學問方能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需取得健康證明,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留意個人清潔衛生,做到個人儀表干凈。上崗時必需穿戴統一干凈的工作服,并應常常換洗,保持清潔。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必需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行放置在工作區內。
三、銷售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距離非水沖式廁所、開放式糞池、垃圾堆(場)等場所的直線距離25米以上,并設置密閉的垃圾容器,準時清除垃圾,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確保環境干凈。
2、《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設有食品衛生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3、食品陳設設施布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無”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覺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要準時處理。
4、散裝食品銷售必需按“生熟分別”原則,分類設置散裝食品銷售區。按銷售品種配備足量的容器,并符合衛生條件。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塵材料遮蓋。應在盛放食品容器的顯著位置或隔離設施上設置“散裝食品標識牌”,標識出食品的名稱、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做到“一貨一牌、貨牌對應”。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必需由專人負責,為消費者供應分揀和包裝服務,供應給消費者符合衛生要求的小包裝。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專用工具取貨。
5、生鮮食品應納入“項城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系統”,銷售應配備貨架、保溫柜、冷藏柜和冷凍柜等陳設設施,配備符合要求的檢測設備。
6、熟食制品銷售間入口處應設預進間,設更衣及洗手、消毒設施,采納非手動式的水龍頭。配備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食品冷藏設施和專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塵材料遮蓋。
四、倉庫管理制度
1、食品倉庫必需做到專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庫登記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庫時,庫管員應對其質量和數量進行驗收,并具體記錄入庫產品的名稱、數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狀況等,并按入庫時間的先后分類存放,感官檢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庫。設有擔心全食品暫存專柜,并有記錄本。
2、食品倉庫應有良好通風,保持庫房內所需溫度和濕度,防止食品霉變、生蟲。貯存生鮮食品應配置必要的低溫貯存設備,包括冷藏庫(柜)和冷凍庫(柜)。搞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對庫房四周進行衛生清掃,消退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蟻蠅孳生場所。
3、食品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離墻30厘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根據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分類貯存,并有明顯標識。
五、除蟲滅害制度
1、食品銷售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配備肯定數量的滅蠅燈,并保證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銷售間要配有充分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定期消毒。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根據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營業時間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愛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全部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六、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
1、衛生管理工作有領導分管和專人管理,制定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并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組織從業人員學習衛生學問和有關法規,并組織培訓考核,考核成果與獎懲掛鉤。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做到每天在營業前后有檢查,檢查記錄完備。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檢查中發覺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2. 食品廠管理制度 篇二
一、總則
為了加強對食品質量的監管,規范食品廠的管理行為,保障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權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本廠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各個環節,包括原料采購、存儲、加工、包裝、運輸等。
三、食品生產許可證
1. 本廠必須具有有效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并定期更新。
2. 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并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四、原料采購及入庫管理
1. 原料采購必須從正規渠道購買,嚴格按照供貨商出具的合格證明要求進貨。
2. 采購過程中,必須檢查檢驗各項質量指標,并備案入庫單據。
3. 必須對入庫原料進行分類儲存,防止不同品種的材料混淆在一起,嚴格禁止對外出售。
五、加工管理
1. 計劃生產必須事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食品配方、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等。
2. 加工過程中,必須遵守相關的衛生標準,包括人員衛生、器具衛生、車間環境衛生等。
3. 各種食品在加工過程中必須按照相應的標準進行調味,不得添加不合法的添加劑或色素等。
4. 加工過程中,必須進行各項檢驗,保證產品質量,并備案相關資料。
六、包裝管理
1. 包裝材料必須符合相關標準,并具有相應的檢驗證明。
2. 包裝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衛生標準,包括人員衛生、包裝器具衛生等。
3. 所有包裝后的產品必須進行外觀檢驗,并備案相關資料。
七、銷售管理
1. 銷售產品必須設定售價,并保證與市場價格一致。
2. 銷售過程中,必須按照商品銷售的標準進行操作,并備案相關資料。
八、質量保證
1. 展開質量保證工作前應該先擬定質量保證計劃書。質量保證計劃應包括加工過程各環節和產成品質量的檢查和控制規程。
2. 產品銷售前,必須按照相關標準檢測并確保合格,確保不得影響人體健康。
3. 如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必須及時召回,并向相關部門報告,并參加相關部門的'調查。
九、責任追究
如有員工違反管理制度,將根據相應規定,嚴格追究相關責任,包括罰款、扣除工資、責令停產整頓等。
十、管理制度的執行
1. 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并由專門制定人員進行管理與監督。
2. 對員工進行相關宣傳教育,增強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
3. 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確保管理制度的完善與執行。
4. 每年對管理制度進行修訂,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
十一、附則
1.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并于每年年底進行審核和修訂。
2. 本管理制度涉及的具體細節,可根據需要進行進一步完善。
3. 食品廠管理制度 篇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為保證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
一、配備與經營相適應,并能確保食品安全的經營設備或設施。
寫清楚經營范圍、經營方式以及配備的經營設備或設施。
確保配備的經營設備或設施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反腐、防塵、防鼠、防蟲、洗滌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
2、設備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運輸、裝卸、陳列和貯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安全、無害,并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食品應與有害物品分開運輸、存放。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
同時設置標牌,標明食品的名稱、配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
銷售人員應當穿著隔離衣,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二、配備與經營相適應,并符合下列要求的經營場所和倉儲場所。
經營場所所在位置適合從事食品經營,與有毒、有害場所(物品)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
經營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或隔斷,并保持衛生整潔;
三、明確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我單位從事 經營,整個經營過程分個環節。
分別是:(例子)食品采購、食品儲存、食品運輸、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采購(責任人: )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
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
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
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
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生產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按照政府食品監管要求,將相應資料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5、對食品進行查驗。
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
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7、按照政府食品監管要求,將每一批次的進貨資料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二)食品儲存(責任人: )
1、設立食品儲存倉庫。
專門用于存放查驗合格的食品。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
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
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
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
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
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
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
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
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責任人: )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
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責任人: )
1、每天對上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
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食用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要集中擺放,并作出明確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相應資料應當及時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責任人: )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3、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6、不合格食品的處置。
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7、政府部門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8、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四、明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我單位由張 、李 、趙 等個人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張 負責食品采購環節和食品儲存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其具體職責是: 李 負責食品運輸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其具體職責是:趙 負責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退市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其具體職責是:
五、落實相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進貨與供貨商檔案相對應制度
1、執行食品業戶“一戶多檔“制度。
將重要食品的生產廠家營業執照、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和每次進貨食品的名稱、來源、數量、時間、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時登記建檔備案,做到“一戶一檔”、項目清楚、手續完備、材料規范,妥善保存。
2、執行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制度。
經營者購進食品時須向生產廠家和供貨商索取票證。
證明供貨企業和生產加工企業的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商標注冊證等)。
證明食品質量符合相關標準或者規定的證明(包括食品質量合格證、質量認證證明等)。
證明食品來源的票據、證明,如稅務發票、收據、商品信譽卡、出貨單據、購銷合同等。
依據發票或收據等記入食品進(銷)貨臺帳。
以上材料規范存入“一戶多檔“檔案內。
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執行食品質量進貨查驗登記制度。
在進貨時,索取并認真檢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許可證、食品質量合格證、檢驗檢疫證明、銷售發票等經營性證明文件。
2、經營者查驗食品質量、核對食品標識的主要內容: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商標、品牌、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食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3、根據食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
4、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清晰標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失效日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食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進行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6、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或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從業人員健康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經營者應當對了解和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食品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4、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儲存運輸制度
1、 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儲藏食品應隔墻離地20公分,存放食品的倉庫通風良好,門窗、地面、貨架清潔整齊,庫內無老鼠、蟑螂及其他昆蟲,不存放過期、變質食品;
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雜物。
食品儲存過程中采取保質措施,做好質量檢查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征兆的食品。
2、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3、儲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裝卸食品不得接觸地面,裝車后除能加鎖的運輸車輛外,人不離車,運輸食品的車輛必須有防塵、防蠅、防曬、防雨設施。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執行質量承諾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經營者對經營的食品向消費者作出質量承諾。
2、對經檢查、檢測發現的有質量問題的食品,采取拒絕上市、撤下柜臺、強制退市、追溯召回等措施,防止有質量問題的食品上市。
對庫存食品進行清理查驗,自覺抵制不合格食品。
發現有可能或已確認為不合格的食品,主動采取中止進貨、停止銷售、召回、退貨、就地封存等適當措施,并將退市食品、退市情況報管轄地工商所處理和備案;3、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將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處置,并做好退市記錄和處置記錄;
同時將退市情況報告轄區工商所;
對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所,并在新聞媒體或者在經營場所入口處等顯著位置設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批號、上市時間等內容。
4、凡上市的散(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
確保經營食品質量安全。
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5、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6、經營者進貨時應當與經銷商或生產商簽訂合同,在合同中訂立供貨方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貨賠償條款。
4. 食品廠管理制度 篇四
一、車間辦公室工作人員,應做事公道,作風正派,說話和氣,待人禮貌。
二、因事到小組做事,不得在生產區域閑逛,不得閑談,不給職工散布消極的東西。
三、每周召開一次車間整治人員,班組長參加的車間生產會議: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情況,調度是否得當,有無窩工現象設備安全與衛生情況。
四、支持班組統計員工作,不絕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幫忙他們妥當保管小組的各種原始記錄,以備存查。
車間會議學習制度
一、全車間職工每周必需按所布置的學習時間、學習內容,認真參加政治、生產、技術的學習,學習中做到思想集中,刻苦學習,討論時積極發言。
二、學習定時參加,不準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有事做到先請假。作好學習考勤記錄和學習記錄,把它作為獎金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車間召開小組長會(或組織學習),事先半小時通知各小組長,主持會議人要先做開好會的一切準備工作。到會者不得無假不到,遲到五分鐘以上者,罰款貳角,主持會議者遲到罰款伍角。
車間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
為加強勞動紀律,保持正常勞動生產秩序,按工人參加整治與專業整治相結合執行考勤制度,車間統計員負責全車間考勤工作,各班組長或考勤員堅持嚴格考核。職工自發遵守、幫忙整治。
一、考勤員應以負責精神每天精準考勤,以上班鈴聲響后為準,考勤不在時,一律按缺勤處理,下班也以打鈴為準。(中午不準提前就餐,違者按早退處理,整治人員加重懲罰)。作好記載,按月將考勤表送車間審核,并交車間統計員作計算工資和出勤率的依據。
二、遲到、早退、中途離崗的累計時間超過半小時者,按曠工處理,曠工除不發工資外,依據情節輕重予以批判教育或處分。
三、生產、工作時間不準看小說、睡覺、打牌、下棋、洗衣裳、織毛線、擦腳踏車等,有以上行為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上班時間打架斗毆、吵架哭鬧不工,不計出勤,所造成的工時或其他損丟由鬧人負責。班前或上班時間不得飲酒,凡酒后不許上班,作曠工處理。
四、職工不服從調度指揮而不上班、不工,作曠工處理,除停發工資外,情節嚴重的,予以行政處理。
五、職工有違犯勞動紀律、賭博、私拿產品、有意損壞產品和公物者,除予以經濟罰款處,還依據情節輕重予以行政處理,如有被公安機關拘留審查期間停發工資。
六、因斗毆負傷、休息期間,停發工資,負傷者的工效和醫療費用由責任者負擔,因家庭糾紛而引起的病傷假,按事假處理。
七、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竄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消極怠工,不攬私活,不做私活。
八、遵守操作規程,重視安全生產,珍惜工具設備,節省原輔材料,提高技術業務本領,努力實現優質高產、低消耗。
5. 食品廠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對原料、輔料、成品及半成品進行檢驗,為生產出合格優質的產品提供保證。
2.范圍
適用于原、輔料的入廠檢驗,半成品的過程檢驗,成品的出廠檢驗。
3.檢驗內容
3.1原輔材料:主要檢查查看外包裝、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必要時,由化驗室采樣進行指標的檢驗。
3.2過程質量檢驗
3.3出廠檢驗:凈含量、感官、菌落總數、
4.依據標準
GB19295-20xx速凍面米制品標準。
凈含量按JJF1070《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執行。
感官按速凍面米制品標準B19295-20xx執行。
菌落總數按GB/T4789.2 檢驗法執行。
5.檢驗周期、頻次
5.1每批原輔料入廠前必須進行經檢驗、驗收,合格后許可進廠。 每批次投料前至少檢查/檢驗兩次
5.2產品的過程檢驗由各工序的質量安全員負責,按照工藝標準及要求對生產過程進行檢驗和監控,各種狀態分隔清楚(待檢、合格、不合格、待處理)。
5.3產品的成品檢驗(出廠檢驗),由專職檢驗員負責,成品檢驗員必須對產品過程檢驗和控制全面了解,確定無誤再進行成品檢驗。每(班)批次至少化驗一次,不合格產品禁止出廠。
6、檢驗記錄及保存
原、輔材料進廠檢驗,過程質量檢驗,出廠檢驗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及與檢驗活動相關的記錄,要按月編目成冊,歸檔保管,保存期限為2年。
7、檢驗結果處理
執行《產品糾錯和預防措施》和《不合格產品管理制度》。
①貫徹執行化驗室管理制度、化驗規程和標準,確保產品的出廠檢驗項目在受控狀態下進行,保證出廠檢驗項目的真實有效,并及時將信息反饋車間,確保生產的有序進行。
②負責化驗設備、設施的維護管理,按照設備管理制度和使用規程,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工作。
③貫徹實施規范的衛生要求,保證化驗室設備、環境及個人的.清潔衛生
9、檢驗員的能力要求:檢驗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方可上崗.
9.1檢驗員應具備的工作技能
9.1.1化驗測試儀器的調試、校正和操作技能; 9.1.2測試樣品的采樣能力;
9.1.3測試結果的判斷能力;
9.1.4對化驗儀器設備的維護和保養能力;
9.1.5對化驗樣品的分類保管能力.
10.化驗室管理
10.1原始記錄填寫制度
10.1.1數據要保持其完整性。
10.1.2要用專用的記錄表格填寫檢驗全過程,按此記錄出具檢驗結果,字跡清晰、工整。
10.1.3填寫記錄要按計量法規單位填寫。
10.1.4操作者必須在檢驗記錄單和檢驗結果單上簽字,由部門主管審核,并對記錄結果負責。
10.2化驗室藥品玻璃儀器、儀器管理制度
10.2.1對常用藥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齊,標簽要清晰。
10.2.2各種藥品及試劑要分類保管。
10.2.3儀器設備要由使用人員和管理人員一起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儀器登記。
10.2.4儀器發生故障或損壞等事故立即報告管理人員。
10.2.5每年一次對儀器設備的使用情況及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對不能使用的儀器設備提出報廢報告,經廠領導同意后處理。對法定的強制檢定的器具要定期檢定,取得檢定證書后,方可使用。
10.3檢驗制度
10.3.1樣品按標準方法取樣,取樣后立即做樣,防止樣品發生變化。
10.3.2在檢驗過程中,樣品由檢驗人員保管,保持樣品不被污染直至檢驗結束。
10.3.3發現異常數據后要進行儀器裝置、試劑盒方法步驟的檢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予以正確處理。
10.3.4每次檢驗結果均須報告工廠質量負責人,若有細菌超標,通知車間隔離產品,加樣抽檢查明原因由工廠質量負責人決定產品的去向。
10.4化驗室安全衛生制度
10.4.1化驗室每天要清掃,保持整潔衛生,儀器設備要布局合理,保持干凈。
10.4.2檢驗用的樣品要存放整齊,不可亂堆亂放。 10.4.3一切不容物質或濃酸、濃堿,嚴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蝕水管, 濃酸濃堿應稀釋到適應濃度后才能倒入下水道。
10.4.4對細菌污染的地面、臺面要先用藥品消毒,擦拭干凈,各種廢物要丟到指定的污桶中。
10.4.5消毒時要認真仔細,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注意安全使用。
10.4.6化驗室工作完畢后,詳細檢查化驗室的門、窗、水、電安全后方可鎖門。
11.“*”檢驗項目檢驗計劃
11.1目的:加強質量管理,確保產品質量,完善生產工藝。
11.2適用范圍:本公司生產的“產品”食品 11.3檢驗項目:、按標準規定檢驗項目執行。
11.4時間安排:第一次:3月下旬,第二次:8月下旬 11.5負責部門:質檢科
11.6送檢單位:趙縣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所 11.7要求:①嚴格按計劃時間進行送檢; ②嚴格按規定進行樣品抽取;
③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抽查結果,可做為本季度的檢驗依據,計劃時間順延。
6. 食品廠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識別和掌握,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或交付。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產品發生的不合格的掌握。
3.職責
3.1質檢人員負責不合格品的識別,并跟蹤不合格品的處理結果。
3.2生產主管、質檢負責人負責在各自職范圍內,對不合格品作處理打算。
3.3生產主管負責對不合格品實行訂正措施.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類嚴峻不合格
a)經檢驗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直接影響產品質量、主要功能、性能技術指標等的不合格;
b)一般不合格:個別或少量不影響產品質量的不合格。
4.2進貨不合格品的識別和處理
處理方式可采納揀用、讓步接收、降級處理、退貨等。
4.2.1檢驗員在物料上貼'不合格'標簽,倉庫將期放置于不合格品區,檢驗員將進貨的檢驗結果報選購人員處理。對嚴峻不合格應填寫不合格品報告,報生產主管作出退貨打算,然后質檢員將進貨的檢驗發給選購負責人,由選購人員辦理退貨手續。
a)對一般不合格品中揀用時,由質檢人員在“不合格”標簽上加注“揀用”標識,由檢驗員依據質檢人員供應的樣品進行全檢并記錄,揀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貨處理;
b)一般不合格品作讓步接收時,由質檢人員批準在原不合格標簽上加注“讓步接收”,直接發給生產線使用。對于進貨的重要物源,不允許讓步接收。
4.2.2生產過程中發覺的不合格物料,經質檢人員重檢后,按上述條款執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識別和處理
處理方式有讓步接收、返工、返修、降級、報廢等。
4.3.1對于檢驗員能判定馬上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示、求加工者馬上返工或返修,并記錄半成品和成品的檢驗狀況。返工、返修后的產品必需重新檢驗,仍不合格或不適用者由質檢主管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和出處理打算(讓步接收、收工、返修、報廢等),由質檢員將記錄發至生產線和倉庫進行相應處理。
a)讓步接收時,檢驗員在不合格標簽上注明“讓步接收”,轉至下道工序或入倉庫。只有產品雖不符合要求,但不影響顧客使用時,不能用辦理讓步接收,讓步接收應取得顧客同意;
b)返工、返修由生產車間執行,返工返修后的產品必需重新檢驗,并填寫相應的檢驗記錄。重檢不合格時,生產主管可在檢驗記錄上作出處理打算;
c)報廢產品由生產車間放置于廢品區,由組織統一處理。
4.3.2檢驗員判定的`嚴峻不合格,需貼上“不合格”標簽放置于不合格品區,由質檢主管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簽字確認,并填寫不合格品報告交至生產主管作出報廢、降級改作它用的打算。
4.4交付或開頭使用后發覺的不合格品,應按的重大質量問題對待,除執行4.3條款有關規定外,質檢員應組織實行相應的訂正或預防措施有關規定;供銷人員應準時與顧客協商處理的方法,以滿意顧客的正值要求。
5.相關文
《檢驗記錄》
7. 食品廠管理制度 篇七
庫房保管員認真履行收、存、管、發、查等職責。庫房管理的好壞,不僅直接影響經營活動,而且關系到庫有物資的安全完整,所以庫房管理至關重要。現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認真檢查庫房周圍有無污染源。
2、庫房內保持清潔干燥,定時通風保持一定的溫度和控制相對濕度。物品避免陽光直射。
3、庫房應作好防蠅、防塵、防鼠工作,保證庫內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等。
4、食品應分類存放,隔墻離地,防水、防盜、防潮、防霉、防污染,食品的擺放應利于通風和檢查。
5、嚴禁在庫房內存放殺蟲劑、農藥、藥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食品廠倉庫出入庫管理制度一、操作加工間要保持環境衛生整潔,并設有密閉的'垃圾容器,垃圾、雜物隨時清理。
二、排煙、排氣設施齊全有效,經常開窗通風。
三、保持下水道通暢,地面、溝內無積水、無污物。
四、注意防塵、防蠅、防鼠、防腐等設施正常。
五、所用工具、容器要生熟分開,按照標識使用器具,防止交叉污染,并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
六、不使用腐爛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或“三無”食品原料、調味品及食品添加劑加工食品。
七、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顯標記,分類存放,不得混放,防止交叉污染。
八、食品加工應保持其應有的色、香、味等及其應有的營養成分。
九、食品加工溫度不宜過高,加工不宜燒烤,但燒煮時間必須充分,保證燒熟煮透,大塊肉食品中心溫度要達到80度以上。
十、盛放熟食的器具應和其他用具分開,加工好的食品應按照標識,盛在消過毒的熟食器具中。
8. 食品廠管理制度 篇八
一、總則
1.1 本制度的制訂目的是為了維護食品廠生產的食品質量和安全、保障員工安全、規范管理行為,提升企業競爭力。
1.2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的所有員工和管理人員,并嚴格遵守。
1.3 違反本制度的員工或管理人員將被按照公司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二、廠區管理規定
2.1 廠區內一切垃圾、雜物,應及時清掃并妥善處理,保證廠區整潔干凈。
2.2 嚴格禁止在廠區內吸煙,飲酒和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2.3 嚴禁私自占用公共設施,如機器、設備、倉庫等。
2.4 廠區內一切工藝流程、設備、倉庫等均應有清晰的標識、標牌及使用操作手冊。
三、員工行為規定
3.1 禁止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玩手機、聽音樂、看電視等影響工作效率的行為。
3.2 員工應保證自身清潔衛生,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并在工作過程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避免影響產品的`品質。
3.3 嚴禁私自帶任何食品和飲料進入生產車間,嚴禁在生產車間吃零食。
3.4 工作中不得有和生產無關的物品,如金屬制品、工具等。
四、設備維護管理規定
4.1 定期對生產車間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清潔,達到設備使用能耐、品質穩定。
4.2 嚴格按照設備操作手冊進行操作。
4.3 發現設備故障,應及時停機維修,避免造成嚴重后果。
五、產品檢驗規定
5.1 對每批次生產的產品進行檢測,如出現次品必須立即停產,并進行后續處理措施。
5.2 對每批次生產的產品進行隨機抽檢,確保出廠產品的質量。
5.3 對生產企業外購的各種原材料進行嚴格把關和檢測,確保原材料的安全和品質符合要求。
六、員工安全管理規定
6.1 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
6.2 加強對員工的安全培訓和技能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技能,防止事故的發生。
6.3 嚴格執行安全措施,加強各項安全設施的維護和管理。
七、質量投訴處理規定
7.1 各類質量問題應經過進一步調查和分析。
7.2 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進行整改和處理,并對質量問題進行記錄和分析,對作出的整改措施進行跟蹤和反饋。
7.3 針對質量問題進行進一步的培訓和檢查,確保問題不再出現。
八、違章懲罰規定
8.1 對員工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應進行嚴肅處理,并將其納入記錄。
8.2 嚴重違反本制度的員工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甚至引發法律訴訟。
9、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9. 食品廠管理制度 篇九
為保證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
一、配備與經營相適應,并能確保食品安全的經營設備或設施。
寫清楚經營范圍、經營方式以及配備的經營設備或設施。
確保配備的經營設備或設施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反腐、防塵、防鼠、防蟲、洗滌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
2、設備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運輸、裝卸、陳列和貯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安全、無害,并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食品應與有害物品分開運輸、存放。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同時設置標牌,標明食品的名稱、配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銷售人員應當穿著隔離衣,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二、配備與經營相適應,并符合下列要求的經營場所和倉儲場所。
經營場所所在位置適合從事食品經營,與有毒、有害場所(物品)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
經營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或隔斷,并保持衛生整潔;
三、明確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
我單位從事x x經營,整個經營過程分個環節。
分別是:(例子)食品采購、食品儲存、食品運輸、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采購(責任人: )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
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
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
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
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生產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按照政府食品監管要求,將相應資料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5、對食品進行查驗。
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
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7、按照政府食品監管要求,將每一批次的進貨資料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二)食品儲存(責任人: )
1、設立食品儲存倉庫。
專門用于存放查驗合格的食品。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
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
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
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
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
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
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
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
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責任人: )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
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責任人: )
1、每天對上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
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食用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要集中擺放,并作出明確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相應資料應當及時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責任人: )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3、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6、不合格食品的處置。
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7、政府部門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8、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四、明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我單位由張x x、李x x、趙x x等個人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張x x負責食品采購環節和食品儲存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李x x負責食品運輸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趙x x負責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退市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五、落實相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進貨與供貨商檔案相對應制度
1、執行食品業戶“一戶多檔“制度。
將重要食品的'生產廠家營業執照、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和每次進貨食品的名稱、來源、數量、時間、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時登記建檔備案,做到“一戶一檔”、項目清楚、手續完備、材料規范,妥善保存。
2、執行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制度。
經營者購進食品時須向生產廠家和供貨商索取票證。
證明供貨企業和生產加工企業的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商標注冊證等)。
證明食品質量符合相關標準或者規定的證明(包括食品質量合格證、質量認證證明等)。
證明食品來源的票據、證明,如稅務發票、收據、商品信譽卡、出貨單據、購銷合同等。
依據發票或收據等記入食品進(銷)貨臺帳。
以上材料規范存入“一戶多檔“檔案內。
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執行食品質量進貨查驗登記制度。
在進貨時,索取并認真檢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許可證、食品質量合格證、檢驗檢疫證明、銷售發票等經營性證明文件。
2、經營者查驗食品質量、核對食品標識的主要內容: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商標、品牌、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食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3、根據食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
4、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清晰標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失效日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食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進行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6、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或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從業人員健康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經營者應當對了解和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食品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4、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儲存運輸制度
1、 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儲藏食品應隔墻離地20公分,存放食品的倉庫通風良好,門窗、地面、貨架清潔整齊,庫內無老鼠、蟑螂及其他昆蟲,不存放過期、變質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雜物。
食品儲存過程中采取保質措施,做好質量檢查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征兆的食品。
2、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3、儲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裝卸食品不得接觸地面,裝車后除能加鎖的運輸車輛外,人不離車,運輸食品的車輛必須有防塵、防蠅、防曬、防雨設施。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執行質量承諾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經營者對經營的食品向消費者作出質量承諾。
2、對經檢查、檢測發現的有質量問題的食品,采取拒絕上市、撤下柜臺、強制退市、追溯召回等措施,防止有質量問題的食品上市。
對庫存食品進行清理查驗,自覺抵制不合格食品。
發現有可能或已確認為不合格的食品,主動采取中止進貨、停止銷售、召回、退貨、就地封存等適當措施,并將退市食品、退市情況報管轄地工商所處理和備案;
3、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將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處置,并做好退市記錄和處置記錄;同時將退市情況報告轄區工商所;對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所,并在新聞媒體或者在經營場所入口處等顯著位置設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批號、上市時間等內容。
4、凡上市的散(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
確保經營食品質量安全。
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5、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6、經營者進貨時應當與經銷商或生產商簽訂合同,在合同中訂立供貨方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貨賠償條款。
10. 食品廠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及維護公司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食品有限公司各項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過程的管理。
第三條 食品添加劑及各種原輔料、包裝物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第四條 食品安全科主管公司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食品生產經營要求
第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反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六)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飲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等;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售貨工具和設備。
(九)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產經營者從事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的,應當符合前款第六項的規定。
第六條 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三)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四)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五)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六)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八)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九)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十一)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
(十二)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第三章 食品安全科職責
第七條 食品安全科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防護計劃、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建立公司食品安全haccp體系。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生產許可證,無食品生產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生產。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生產。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和修改公司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和內控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第四章 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第八條 公司采購部門必須嚴格執行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檢驗報告應當每年提供一份有效的第三方全檢報告。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或有交由質量部門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第五章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九條 公司質量部門及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采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11. 食品廠管理制度 篇十一
1.目的
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識別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或交付。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產品發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職責
3.1質檢人員負責不合格品的識別,并跟蹤不合格品的處理結果。
3.2生產主管、質檢負責人負責在各自職范圍內,對不合格品作處理決定。
3.3生產主管負責對不合格品采取糾正措施.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類嚴重不合格
a)經檢驗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直接影響產品質量、主要功能、性能技術指標等的不合格;
b)一般不合格:個別或少量不影響產品質量的不合格。
4.2進貨不合格品的識別和處理
處理方式可采用揀用、讓步接收、降級處理、退貨等。
4.2.1檢驗員在物料上貼'不合格'標簽,倉庫將期放置于不合格品區,檢驗員將進貨的檢驗結果報采購人員處理。對嚴重不合格應填寫不合格品報告,報生產主管作出退貨決定,然后質檢員將進貨的檢驗發給采購負責人,由采購人員辦理退貨手續。
a)對一般不合格品中揀用時,由質檢人員在“不合格”標簽上加注“揀用”標識,由檢驗員依據質檢人員提供的樣品進行全檢并記錄,揀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貨處理;
b)一般不合格品作讓步接收時,由質檢人員批準在原不合格標簽上加注“讓步接收”,直接發給生產線使用。對于進貨的重要物源,不允許讓步接收。
4.2.2生產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物料,經質檢人員重檢后,按上述條款執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識別和處理
處理方式有讓步接收、返工、返修、降級、報廢等。
4.3.1對于檢驗員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示、求加工者立即返工或返修,并記錄半成品和成品的檢驗情況。返工、返修后的產品必須重新檢驗,仍不合格或不適用者由質檢主管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和出處理決定(讓步接收、收工、返修、報廢等),由質檢員將記錄發至生產線和倉庫進行相應處理。
a)讓步接收時,檢驗員在不合格標簽上注明“讓步接收”,轉至下道工序或入倉庫。只有產品雖不符合要求,但不影響顧客使用時,不能用辦理讓步接收,讓步接收應取得顧客同意;
b)返工、返修由生產車間執行,返工返修后的產品必須重新檢驗,并填寫相應的檢驗記錄。重檢不合格時,生產主管可在檢驗記錄上作出處理決定;
c)報廢產品由生產車間放置于廢品區,由組織統一處理。
4.3.2檢驗員判定的嚴重不合格,需貼上“不合格”標簽放置于不合格品區,由質檢主管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簽字確認,并填寫不合格品報告交至生產主管作出報廢、降級改作它用的決定。
4.4交付或開始使用后發現的不合格品,應按的重大質量問題對待,除執行4.3條款有關規定外,質檢員應組織采取相應的糾正或預防措施有關規定;供銷人員應及時與顧客協商處理的辦法,以滿足顧客的正當要求。
5.0相關文
《檢驗記錄》
12. 食品廠管理制度 篇十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愛護消費者身體健康及維護公司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食品有限公司各項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過程的管理。
第三條 食品添加劑及各種原輔料、包裝物必需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第四條 食品安全科主管公司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食品生產經營要求
第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干凈,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反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開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六)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平安、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別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飲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等;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售貨工具和設備。
(九)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平安、無害。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產經營者從事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的,應當符合前款第六項的規定。
第六條 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三)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四)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五)養分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六)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特別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八)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九)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十一)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
(十二)國家為防病等特別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第三章 食品安全科職責
第七條 食品安全科必需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防護方案、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建立公司食品安全haccp體系。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方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生產許可證,無食品生產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生產。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學問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生產。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閱歷,批判和嘉獎,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和修改公司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和內控標準。
(八)幫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第四章 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第八條 公司選購部門必需嚴格執行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并認真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檢驗報告應當每年供應一份有效的第三方全檢報告。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或有交由質量部門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當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第五章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九條 公司質量部門及倉庫管理人員必需嚴格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照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實行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當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設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馬上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狀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照實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