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精選2篇)
1.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篇一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為了加強和規范項目消防安全管理,更好地貫徹《消防法》,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1、項目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項目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消防情況,杜絕一切消防隱患的發生。
2、施工現場和生活區要配備齊全常用的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經常處于完好狀態,狠抓防火、防盜、防電、防煤氣中毒的“四防”工作。
3、加強對重點部位的防火檢查和管理,重點是電纜、炸藥庫、材料存放處,布設足夠的防火設備和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4、現場各類壓力容器,應防止曝曬和碰撞。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等裝置應齊全完好,氧氣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石油氣容器等,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各單位電氣焊作業時,嚴禁有明火,要采取隔離,不得混在一起作業。
5、對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運輸和使用要嚴格按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執行。在非用火區設置明顯的禁火標志,嚴禁在非用火區內吸煙及違章使用明火。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現場使用明火,進行電焊、氣焊等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6、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排除,做到以預防為主,切實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施工管理之中。
7、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項目建立義務消防隊:
隊長:
成員:
8、在職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的內容包括:
①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
②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③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④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9、項目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檢查一次,并填寫《檢查記錄》,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檢查內容包括:
①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②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③消防重點部門的人員在崗情況;
④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⑤其它需檢查的內容。
10、項目部將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隊將給予獎勵,對未依法執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將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罰款。
11、其它有關規定參照《消防法》執行。
2.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依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章程的相關條款制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組織機構,以確保公司的正常運作,提高辦事效率,促進公司的成熟與發展。
第二章機構設置
第二條本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下設五部:生產部、銷售部、行政部、品質部、財務部。
第三條公司的組織結構形式為直線—職能制:生產部、銷售部、品質部、財務部以直線型管理為主;財務部及行政部以職能型管理為主。
第三章職位設置
第四條本公司的人員編制依公司的業務和發展需要設置職位,堅持精簡、效能、滿負荷工作的原則,實行和鼓勵一職數兼。
第五條公司與董事會之下設總經理1人,總經理助理2人,必要時經董事長批準可聘請顧問及特約人員。
第六條公司所屬各部(室)設部門經理一名,必要時可設副經理。
第七條公司各部以下根據業務、生產需要配置辦事員(業務員)若干職位;生產車間根據工藝劃分配置若干主管、班組長職位;生產操作人員、設備修人員按設備開動規模及工藝要求配置,并配置若干
特勤人員(如司機、保安、勤雜人員等)。公司以下人員配置額度由部門經理按實際需要簽請總經理核定。
第八條本公司所有員工一律實行聘用合同制。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簽聘;部門經理以下管理人員由行政人事部門招選,報總經理決定聘用或由總經理授權部門聘用;生產工人由行政人事部門招用。
第九條總經理在董事會和董事長的監督下全權負責本公司全盤業務及公司發展事務,向董事會與董事長負責。
第十條總經理助理協助總經理處理本公司一切事務,按照總經理的分工和授權范圍履行職責、行使權力,向總經理負責。總經理公出或請假時應指定一名總經理助理代行其職務。
第十一條各部門經理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處理本部門業務,并考核屬員的勤惰能劣,呈報其升遷獎懲意見。部門經理向總經理負責。
第十二條各業務人員、車間主管、班組長等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工作,向部門經理負責。
第十三條顧問及特約人員依其專門知識、技術、向公司提供治理、發展意見,接受董事長、總經理和各部門的業務咨詢,協助總經理處理專門業務或特別業務。
第四章總經理
第十四條總經理在董事會和董事長的監督下全權負責本公司全盤業務和發展事務,為本公司內部的執行首長。
第十五條總經理的職責規定:
1.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董事會的決議決定;
2.主持制定公司的經營方針、發展規劃、經營目標及實施措施;
3.指揮、督導全體員工按期保質完成生產、銷售任務和年度經營目標;
4.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及時決策和處理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和緊急事件;
5.協調各部門關系,仲裁和防止部門間沖突;
6.決定公司組織機構和人員編制,負責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發布、實施、修訂與廢止;
7.按財務管理規定負責審批公司費用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原則;
8.重視職工教育,提高職工素質,關心職工福利;
9.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工作,及時向下屬傳達董事會議決事項,并認真貫徹執行;
10.完成董事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條總經理的職權規定:
1.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品開發、技術更新、市場開發有決策指揮權;
2.在規定的范圍內對公司的人、財、物力等資源有調度權:對緊急重大問題有臨機處置權,并于事后及時向董事會報告;
3.對總經理助理人選有提名報審權,(來自:小龍文檔網:公司組織管理制度)對中層管理人員有任免權,
對員工有獎懲權;
4.有權簽發公司內部各種文件和工作報告,有權代表公司對外簽訂經濟合同或協議;
5.有權調整公司組織機構,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具體政策。
第十七條總經理的責任規定:
1.向董事長負責,對違背董事會決議和董事長決定造成的后果負責;
2.對公司資產負保全增值責任,對因決策失誤、瀆職失職導致公司資產損失負責;
3.對因管理無方、工作不力造成管理失控、紀律松弛、效益下滑、完不成經營目標或嚴重虧損負責;
4.對發生重大的質量、設備、人身安全及交通、消防事故負責;
5.對未認真調研論證盲目進行項目開發或未經評審草率簽署經濟、技術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負責。
第五章行政部
第十八條行政部負責本公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總務管理及公共關系等事項。
第十九條行政部的行政管理職責是:
1.負責對各部門執行總經理決定的督促、檢查和催辦;
2.收集、分析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及時向總經理請示匯報;協助總經理協調部門關系;
3.負責公司文秘工作和文書檔案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印信管理、
文書起草、審核及印制工作;負責各類文電函件的收發呈轉工作;4負責公司會議的會晤安排,做好會議紀錄。
第二十條行政部的人事管理職責是:
1.負責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執行和修訂;
2.辦理員工的招聘、錄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等事項;
3.負責員工的考勤、請銷假、工資審核發放等事項;
4.負責員工的勞動合同管理和勞保事務,受理勞動糾紛;
5.負責人事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行政部的總務管理職責是:
1.負責生產、辦公場所、員工宿舍的分配與調整;
2.負責房產修繕、員工食堂、員工宿舍管理等事項;
3.負責辦公設施的購置和管理,負責辦公用品、用具的發放;
4.負責交通、通訊設施的管理;
5.負責公共環境衛生、保安、消防管理等事項。
第二十二條行政部的公共關系職責是;
1.辦理公司各項登記、年檢事務;
2.負責來賓、來訪的接待工作;
3.會同銷售部處理客戶投訴;
4.辦理總經理交辦的對外聯絡事務。
第六章生產部
第二十三條生產部負責本公司產品生產的組織和管理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