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的規章制度范本(精選2篇)
1. 小公司的規章制度范本 篇一
一、總則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為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定: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2、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3、員工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4、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環境和車間環境的安靜有序。
5、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6、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機密。
7、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8、員工服務態度:使用標準的專業文明用語,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
二、服務規范
1、儀表: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大方。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
2、微笑服務: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釋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用語: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現場接待: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電話接聽: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電話。
三、業務管理制度
1、業務文件由業務本人擬稿,由經理審核、簽發。屬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秘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2、已審核、簽發的文件由業務員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歸檔。
3、外來的文件由接件人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報送經理;屬急件的,由公司其他員工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4、外發的文件經經理審核、簽發后再安排發送,傳真等文件在審核后可立即發送,并由業務本人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歸檔。
5、所有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6、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除業務以外的文本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7、各業務所用的專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業務按統一格式使用表格。
8、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2. 小公司的規章制度范本 篇二
一、基本素質
(一)熱愛公司,對公司的基本情況以及發展規劃有深刻的認識,愿意為公司的發展壯大貢獻自己的力量和智慧。
(二)愛崗敬業,準確定位自己所處的崗位,要有神圣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滿懷熱情的投身于工作中。
(三)職業操守,積極維護公司的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
(四)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工作中應該有團隊紀律性和榮辱觀,相互協作,一切從大局出發,團結同事,不搞小團體。
二、考勤制度
(一)公司實行每周六、日單休制(部門內部員工輪休)。休息天數不可疊加,如因其他原因沒有休息不再另行安排休息。
(二)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否則除進行績效考核扣分外,每次處以一定的經濟處罰。如有:
1、遲到10分鐘內第一次警告處理,第二次起扣除1小時工資;
遲到10—30分鐘,扣除2小時工資;
遲到30—6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
遲到60分鐘以上,扣除當天工資。
2、早退10分鐘內,起扣除2小時工資;
早退10—30分鐘,扣除4小時工資;
早退30—60分鐘,扣除當天工資;
早退60分鐘以上者,視曠工1天處理。
(三)除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外,員工因個人原因需要請假,則按照一定的比例扣除離崗期間的工資。
短期病假——1.0(須出具醫院就醫證明且請假天數不超過7天)
長期病假——1.0(停薪留職)
特殊事假——1.0(直系親屬的婚、喪、嫁、娶、孕育)
普通事假——1.5
(四)員工因事請假必須向行政部領取請假條并如實填寫,經領導審批后交回行政部備案,方可離開崗位。請假不超過1天者由部門領導簽字生效,超過1天者由公司總經理簽字生效。
(五)禁止電話請假或代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六)員工若因病及特殊情況未來得及請假,需電話通知相關負責人并在進入崗位時填寫請假條,如超過3天未通知者則按自動離廠及無薪處理。
(七)公司考勤以最終的書面字據為依據,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八)考勤記錄每周公布一次,如對考勤記錄有疑問者可以在公布后第二天向行政部查詢,逾期者公司可以不予受理。
(九)特殊崗位考勤制度另行規定(施工期間駐工地人員、食堂、門房)。
三、工資待遇
(一)員工進入公司簽訂上崗合同,擬定基本工資。
(二)公司工資發放方式為現金,員工核對無誤后,在工資表上簽字。離崗補發工資方式為現金當面發放。
(三)每月15號公司統一發放上月工資,如遇周末,則延后至下個周一進行工資發放。
(四)工資發放標準按照各部門既定的薪酬制度執行。
(五)如果因為特殊情況,需要駐外辦公或者出差辦公,公司應該按照當地日常生活標準進行補助。
(六)員工若對工資發放額有疑問的,應在工資發放后二天內向財務部查詢,逾期者公司可以不予受理。
四、考核制度
(一)所有員工進入公司必須簽訂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工資按崗位薪酬制度擬定。
(二)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后,所屬部門應組織內部員工對該員工試用期的表現進行評核。合格者上報總經理,經總經理審核通過后,簽訂正式上崗合同交由行政部備案,正式發放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不合格者雙方協商是否延長試用期或解除合同。
(三)如員工在試用期內出現以下情況,公司有權無薪辭退。
1、消極對待工作,不執行公司任務,不服從公司安排
2、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損害公司利益
3、缺乏集體觀念,強調個人利益,搞小團體,影響公司團結
4、不按時出勤,遲到早退三次或者無故曠工
五、辭職規定
(一)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需要提前一周將辭職報告提交行政部門,由行政部組織離職手續,開會交流工作經驗、總結工作疏漏,以便公司日后更好的開展工作。
(二)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經所屬領導、行政主管簽名,總經理審批方可生效。
(三)若已得到批準辭職的員工,公司在半個月內招聘替補人員,所欠工資一律下一次發工資時,統一結算。
(四)所有員工離職必須履行相應的手續,如不履行手續,公司有權扣發剩余工資。
(五)涉密崗位員工辭職必須按照公司保密協議辦理離職手續。
六、日常行為規范
(一)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任何人不能凌駕于制度之上。
(二)各部門之間不存在隸屬關系,嚴格執行辦事程序,一般不能越級、跨部門管理和反映情況(特殊情況除外)。
(三)各部門領導要以身作則,員工必須服從部門領導的安排。
(四)各部門領導采用考核上崗制,考核評價不合格者自動離崗,另擇他人擔當。
(五)各部門領導如在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或者玩忽職守者,公司隨時有權剝奪其權力,另指定替代者。行政部必須在下月對其進行考核評價,考核結果經總經理審核后成為正式的.部門負責人。
(六)公司為員工提供三餐和宿舍(按需要),如果員工不需要視為自動放棄,公司不另行補助。
(七)在宿員工必須保證宿舍的清潔整齊,每日一小掃,每周一大掃。如有破壞宿舍財物者,公司有權勒令其賠償并搬離宿舍。
(八)餐廳工作人員必須做到按時開飯并且保證餐廳干凈整潔。
早上:7:30—7:50
中午:12:10—13:00
晚上:7:10—7:50
(九)餐廳供餐種類為公司統一安排,任何人不得以各種理由要求餐廳更改配餐。
(十)餐廳供餐采用簽到制,工作人員應及時統計就餐人數,駐外人員或者外出人員必須在開飯前一個半小時通知他人代簽,否則不為其準備工作餐。
七、處罰條例
(一)甲類過失(屬于重大過失,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罰款)
1、未經允許將公司重要資料外泄者(按保密協議);
2、酗酒后回公司上班,有粗暴語言及侮辱其他員工;
3、威脅或散布謠言損害他人或公司聲譽的;
4、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及領導安排;
5、辱罵管理人員及威脅管理人員的;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機械設備,消防設備的(除罰款外還需照價賠償);
7、管理人員濫用職權或私泄報復者;
8、在公司內聚眾賭博;
9、在公司內部打架斗毆;
(二)乙類過失(屬于輕微過失,每次至少處10元以上罰款)
1、不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辦其他事情的;
3、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輕微損失的;
4、挑撥是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秩序的。
注:本處罰條例,如一旦有人被處罰,所有處罰金將在上月發工資時一并扣除,包括曠工處罰及觸犯廠規條例的各項處罰。
八、獎勵條件
(凡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50—1000元獎金)
1、對改進企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工作態度好,為企業創造良好聲譽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評選);
3、如有重大事故發生,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議提出,經采納實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節約,有明顯成績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風,事跡突出者。
注:獎勵審批權限,如一旦有人夠獎勵條件,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經總經理審核、批準方可獲得獎勵。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釋和修正權由公司所有,總經理審批方可獲得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