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合同(通用12篇)
1. 礦山合同 篇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 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九條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應告知乙方以下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第十條甲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十一條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乙方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四條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六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七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九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從事井下作業的,每個工作日井下津貼為 元。
第二十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一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七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一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五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六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一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2. 礦山合同 篇二
甲 方: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現就甘肅省酒泉市xx縣生地灣穿山馴礦區花崗巖荒料開采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石材荒料開采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指定位于xx縣礦區一角平面面積約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開采。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開采、取料要求:
1、鋸切開采平面面積計算方式為:長度按每條鋸路走到的位置計算,寬度按鋸路第一條和最后一條之間的總距離量算,并畫出平面幾何圖形來計算面積。
2、乙方鋸切必須使用¢3.2米片體鋸切,在平臺位置鋸切深度必須達到1.40米以上。每條鋸路寬度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下單生產。
3、荒料開采質量:荒料的開采以四面切、兩面打為質量要求,按國家建材部頒發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圓盤鋸2部、3#立方空壓機2部、裝載機1部供乙方生產使用,乙方負責對其進行保管、養護、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若有損壞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如數歸還,并保證該設備未損壞。
2、甲方須提供適宜開采的施工平臺(即施工平臺前期的雜石沙及平臺以外的廢渣由甲方負責清理,施工平臺內產生的廢渣雜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運輸道路。
3、甲方負責供水供電設備安置,將電纜接至開采工作區附近并配備變壓器。生活、生產等所用水、電費應由乙方自行負責,變壓器正常損壞維修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一期開采工人的住宿問題及地方事務糾紛。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購置開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設備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線纜水管,以及相應的人員配備,并負責將荒料運送到指定堆場,由礦山到堆場之間的運輸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人員的現場管理及生產開采進度安排由乙方負責,但必須在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導下開展作業。
2、安全生產:礦山生產開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乙方應嚴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產規程操作,確保礦山開采安全。
3、合同期內,乙方第一年必須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開采任務。
第六條 費用的計算標準、付款方式、時間等。
1、開采荒料的承包價格按鋸切開采平面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為人民幣壹佰貳拾元(不含稅)銷售荒料時,若需要由乙方負責裝車(司機和柴油乙方負責),則裝車費按每立方10元計算。
2、按鋸切開采面積計價后,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荒料的開采、整形。
3、結算方式為按開采平臺每層結算一次,每層鋸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層上碎石后,于10天內給予結算該層的承包工程款,除開采第一層的柴油費、電費、水費由甲方墊付(該費用從第一層結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采中人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如市場對該礦山的荒料品種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擴大生產量。
第九條 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荒料開采轉讓、轉包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第十條 如乙方變更相關工程隊為合同主體,則甲乙雙方同意將合同下乙方的全部義務轉為變更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協議約定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自簽訂后雙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無故罷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后,甲乙雙方應在15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3. 礦山合同 篇三
甲 方: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現就甘肅省酒泉市xx縣生地灣穿山馴礦區花崗巖荒料開采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石材荒料開采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指定位于xx縣礦區一角平面面積約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開采。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開采、取料要求:
1、鋸切開采平面面積計算方式為:長度按每條鋸路走到的位置計算,寬度按鋸路第一條和最后一條之間的總距離量算,并畫出平面幾何圖形來計算面積。
2、乙方鋸切必須使用¢3.2米片體鋸切,在平臺位置鋸切深度必須達到1.40米以上。每條鋸路寬度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下單生產。
3、荒料開采質量:荒料的開采以四面切、兩面打為質量要求,按國家建材部頒發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圓盤鋸2部、3#立方空壓機2部、裝載機1部供乙方生產使用,乙方負責對其進行保管、養護、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若有損壞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如數歸還,并保證該設備未損壞。
2、甲方須提供適宜開采的施工平臺(即施工平臺前期的雜石沙及平臺以外的廢渣由甲方負責清理,施工平臺內產生的廢渣雜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運輸道路。
3、甲方負責供水供電設備安置,將電纜接至開采工作區附近并配備變壓器。生活、生產等所用水、電費應由乙方自行負責,變壓器正常損壞維修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一期開采工人的住宿問題及地方事務糾紛。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購置開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設備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線纜水管,以及相應的人員配備,并負責將荒料運送到指定堆場,由礦山到堆場之間的運輸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人員的現場管理及生產開采進度安排由乙方負責,但必須在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導下開展作業。
2、安全生產:礦山生產開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乙方應嚴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產規程操作,確保礦山開采安全。
3、合同期內,乙方第一年必須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開采任務。
第六條 費用的計算標準、付款方式、時間等。
1、開采荒料的承包價格按鋸切開采平面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為人民幣壹佰貳拾元(不含稅)銷售荒料時,若需要由乙方負責裝車(司機和柴油乙方負責),則裝車費按每立方10元計算。
2、按鋸切開采面積計價后,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荒料的開采、整形。
3、結算方式為按開采平臺每層結算一次,每層鋸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層上碎石后,于10天內給予結算該層的承包工程款,除開采第一層的柴油費、電費、水費由甲方墊付(該費用從第一層結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采中人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如市場對該礦山的荒料品種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擴大生產量。
第九條 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荒料開采轉讓、轉包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第十條 如乙方變更相關工程隊為合同主體,則甲乙雙方同意將合同下乙方的全部義務轉為變更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協議約定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自簽訂后雙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無故罷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后,甲乙雙方應在15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簽訂時間:
4. 礦山合同 篇四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茲就平江縣福壽山鎮大和村脈石英礦開采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愿、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標的物:平江縣福壽山鎮大和村脈石英礦(證號:岳預采()009號)。
第二條 承包范圍:礦體覆蓋層剝離、脈石英礦開采工程。
第三條 承包期限:一年(xx年6月~xx年6月)。
第四條 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一月內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后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并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 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于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采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設備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 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設備、安全等項)。
第七條 承包綜合單價:合格礦石36元/噸(包括出渣運距85%,采礦貧化率<10%。
(5)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設計方案、技術要求、時間要求進行施工。
(6)有關出礦量按甲方計劃執行(出礦量按計劃可上浮20%),甲方應及時安排車輛將礦石拉往選礦廠。
三、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定對乙方的采掘施工、勞動組織、生產、計劃、質量、安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對不符合勞動用工要求和不適應安全生產要求的問題,乙方必須按要求予以糾正。如不改正,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停工、罰款、中止合同等處罰措施。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公司有關規定加強隊伍管理,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行為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3、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施工進度、生產安全和施工質量,如發現乙方存在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或施工質量不合格的現象,有責令停工、停崗、整改或按合同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的權力。如不改正甲方可立即停止乙方施工直至中止合同。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解決好礦石、毛石混雜的問題,一旦發現未經分檢或分檢不徹底,甲方有權處罰。
5、如果乙方不聽從甲方合理指揮、出現乙方人員與甲方人員鬧事或到甲方住所鬧事等,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6、如乙方一個月完不成生產任務,乙方應向甲方主動書面說明情況,連續兩個月完不成計劃任務或分期計劃任務,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加強對各類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及生活設施的維護和保養,發現損壞由乙方及時修復或照價賠償,問題嚴重的甲方有權作出進一步處罰。
8、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住房、生活用水。但乙方必須對生產、生活設施維護好,杜絕浪費。如果發現乙方人員損壞、浪費甲方資源,甲方有權利進行處罰。
9、甲方為乙方處理好生產周邊環境、確保生產人員不受人為干擾。
10、負責編制單體采掘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在施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并下達施工通知。
11、甲方在單體采礦工程設計中必須明確回采量、回采率、貧化率等各項技術指標。
12、負責對乙方工程施工、生產進度和質量的檢查、驗收。
13、協助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并有權督促、檢查乙方進行安全整改。
14、負責按月結算合格工程款項。
15、負責保障乙方能夠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16、甲方礦山管理人員的調整,應及時向乙方書面通知。
四、乙方責任、權力和義務
1、負責礦山施工、生產、生活的內部管理,自行解決生產生活所需設備、設施、物資材料、人員、運輸等,并對生產、生活區職工、財產的安全負責。
2、乙方接到甲方的單體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后,2天內給予提出異議或簽收。否則,對影響施工生產負責。
3、負責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生產質量以及生產、施工計劃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現場檢查、指導。
4、對井口堆礦質量及掘進中的副產礦石質量負責,礦石和渣石要求分類堆放。
5、負責礦房房壁的加固、支護處理、防止圍巖廢石塌落混入(經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特殊地質因素除外)。
6、乙方對甲方所下達的各項通知書須簽字簽收,并負責保障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7、乙方協助甲方搞好、處理生產周邊環境。
7、對甲方違章和不合理的施工通知書,乙方有權拒簽,并及時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見。
8、乙方必須配備安全生產所需要的管理人員、采礦、地質、測量技術員,并經過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乙方礦山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的調整,主要設備的更換,應及時向甲方書面通知。
9、乙方必須配備不少于2人的取得資質的專職安全管理員,負責整個礦山的生產安全工作。
10、乙方必須配備現場值班管理員。
11、乙方必須將己方施工人員登記造冊(含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戶口所在地等信息),并將其名單報送甲方留存。乙方如有人員變動必須及時更新名冊并報甲方。
五、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責任
1、甲方負責督促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負責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安全設施、礦山救護等礦山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并建立健全礦山安全保障機構、設備、設施、人員。
2、乙方在礦山必須配備齊全并持有資格證的`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整的細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做到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班組到個人。
3、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對新工人進行崗前培訓,定期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保證所有特種工持證上崗,每天召開班前安全生產會。
4、對甲方下達的符合安全生產規定的有關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無條件簽收,并付諸于行動。
5、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產事故、設備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可以協助處理。
6、甲方人員下井前須通知乙方,并服從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合理安排。
7、甲方人員下井檢查過程中,乙方管理人員必須陪同。
8、乙方必須及時為井下所有工人辦理工傷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9、乙方必須交納甲方安全風險抵押金20萬元。簽定合同時交10萬元,其余10萬元在結算時分期扣除。待工程結束后,如乙方未出現安全、拖欠工人工資等未解決問題,甲方將押金全部返還乙方。
六、每月工程驗收、生產驗收、安全檢查辦法
1、每月甲方財務結算前(每月25-28日)由甲方組織并會同乙方人員(乙方驗收人員不超過3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出礦量、出礦質量進行驗收,同時對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系統檢查。驗收前甲乙雙方確定參加驗收人員名單,驗收后所有參加驗收人員均須在驗收單上簽字。嚴禁非驗收組成員參與驗收現場。
2、對不合格的工程項目當月不予驗收、結算。乙方負責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驗收,返工費用自負。
3、沒有施工通知書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書的工程不予驗收。
4、存窿礦量的驗收:實地測量計算礦量數為準,礦石松散系數1.6。
5、采出礦量的驗收:以實際過磅計量數為準。
6、凡安全檢查不合格,乙方必須按期整改,否則甲方有權對當月所有工程量、生產量暫不予結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結算。
7、副產礦石量,從當月出礦量中扣除(礦石實方比重為3噸/立方)。
7、工程驗收單、安全檢查表一式三份,甲方乙雙方簽字后,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作為結算依據。
七、結算、付款辦法
1、工程量以驗收單為據結算工程費用。
2、采礦工程的驗收以礦石過磅單(重量)為依據進行結算。
3、月結算日為當月28日驗收(特殊情況除外),15天內付工程款的90%,余下10%留存甲方作為乙方風險抵押金(風險抵押金留足20萬元后不再留存),雙方合同終止時一次全部付清。
4、乙方符合甲方技術要求和現場指導下開采的運至地表的生產礦石,甲方予以認可,并按合同單價和結算辦法給予預結算。
5、工程施工、出礦生產等費用按結算額支付。
6、結算時乙方須出具正式發票和甲方礦山主管部門的驗收單、結算單。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5. 礦山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茲就四采場承包的有關事宜,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自愿、平等、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程項目
1. 開采礦種:建筑石料
2. 開采方式:露天開采
3. 開采地點:
4. 礦山名稱:第四采場
一、 合同期限:三年(20xx年2月 日-20xx年2月 日)
二、 承包方式及內容
1. 以內部總承包方式(人工、材料、設備、安全等項);
2. 合同簽訂:
1)向甲方交安全風險保證金貳佰萬元整人民幣(合同期滿全額無息返還),(注:乙方特別情況,甲方逐月以市場價從乙方拉運石料抵扣,抵夠為止);
2)向甲方交年承包費金貳佰萬元整人民幣(注:乙方特別情況,甲方以市場價逐月從乙方拉運石料抵扣,抵夠為止);承包費原則逐年上漲;
3. 其他合同價款:甲方所屬公司使用石料乙方應以低于市場價格優先保障;甲方抵賬石料按拉運時的市場價格和乙方計算;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管轄權、處置權;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有權提出整改、停工;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力;
2.甲方的義務:
1)提供礦山生產、生活用電;
2)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避免停工;
3.乙方的權力:
1)乙方有權對生產、經營、銷售、管理等自行安排;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力;
4.乙方的義務: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自行購置的設備,合同期滿后乙方可自行處置;
2)做好安全生產管理,承擔生產中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3)礦山開采過程中嚴格遵守《礦山資源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采礦權人和礦山開采人(企業)的義務;
4)乙方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礦山安全條例》、《建材礦山安全規程》、《爆破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和其它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切實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承擔工作區域、爆破警戒范圍一切安全、保衛工作,生產中若發生安全事故及財產丟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5)嚴格遵守爆破審批制度,加強爆破安全監測,確保爆破安全。
6)負責辦理施工中爆破手續及特種人員的培訓等有關工作。
7)爆破器材儲存必須符合當地公安部門的要求,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專人負責、保管、發放。
8)安全防護:負責所屬職工的安全防護工作。
9)事故處理: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0)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五、其它:
1.乙方承包所接收的甲方設備(含車輛等)應在承包到期后完好(仍能使用)歸還乙方;
2.乙方自行安裝電表,并將電費于月底三日前交入集團財務部,同時承擔合理的線路損耗;
六、爭議解決:
1.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合同或解釋有關規定時產生爭議或分歧時協商解決,如爭議過大可經過補充協議重新明確,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構成: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與本合同有關的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的組成部分。
甲方: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6. 礦山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用工工程項目
1.1探煤上山掘進工作面
2、用工方式
臨時用工
3、工期
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4.1 本工程項目的勞務費用詳見《安全責任書》。其單價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項目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
4.2 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標準。
5.1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5.2 乙方的施工作業,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本項目執行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見附表。
6、甲方責任
6.1 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 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措施貫徹。
6.3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待遇等的實施。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7.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
7.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進行工傷保險備案,培訓、體檢手續,體檢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施工作業的檢查
8.1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2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甲方將根據煤礦《安全獎罰制度》398條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9、安全責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應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甲方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嚴禁違章指揮,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違章作業。
9.2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規。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杜絕違章操作、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的違章指揮、安全隱患,有權暫緩實施,并提出改進意見。由于甲方的疏忽,發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和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的責任。
9.3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作業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救治、鑒定、賠付等,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無理要求。
10、勞務費的結算
每月25日前由甲方根據是工程進度量,以及預算人員核準的作業量及單價結算勞務費。
11、違約責任
11.1甲方無故未按合同要求撥付勞務費的,乙方科解除勞務關系。
11.2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進行組織施工作業,并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任務,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的在24小時內讓出工作面與臨設,否則視為違約。
11.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對已完工作量進行盤點,并據此進行末次結算勞務報酬。
11.4 因乙方違反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煤礦相關管理制度,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煤礦有權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三違”的,按規定解除勞務合同關系,必要時移交煤礦安監部門處理。
12、爭議解決
12.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裁定或約定通過訴訟解決。
13、合本合同一式二頁,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印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7. 礦山合同 篇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雙方就礦山企業承包經營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赤峰金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承包給乙方經營,具體經營項目為礦山開采和礦石銷售。
二、開采范圍:以甲方持有的C57120xx2279號、C87120xx3466號采礦許可證確定的范圍。
三、承包期限:從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至采礦許可證范圍內的礦石開采完畢止。
四、承包費的數額和給付方式:承包費以乙方開采的礦石量多少計算,每日開采量在 噸以內,按每噸20元給付甲方承包費,每日開采量超出 噸的部分,按每噸15元給付甲方承包費。甲乙雙方每一周結算一次,并將承包費支付給甲方。
五、 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一)合同生效后 日內,甲方將赤峰金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構信用代碼證、企業公章、財務專用章交予乙方。
(二)甲方負責修建從礦山至初頭朗鎮 村的柏油公路,路
(三)企業的一切證照的年檢、審核、延續、擴采事宜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乙方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五)甲方派遣工作人員與乙方共同對開采礦石的數量進行統計并結算,甲方派遣的工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要保證其發包的企業所有證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證沒有將該礦山企業用做抵押擔保。
(七)在乙方承包前該企業的債權歸甲方享有,債務由甲方承擔。
六、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一)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在 日內向甲方交納承包礦山保證金200萬元,該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后由甲方退給乙方,如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需賠償時,可從該保證金中扣除。
(二)乙方須在每次結算后 日內將承包費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遲延給付按日千分之 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經營期間所雇用工人的工資、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均由乙方負責支付和交納。如未給所用工人交納工傷保險,發生工傷事故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需設備均由乙方自己購置,承包期滿后均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應在甲方發包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和越界開采。
(六)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歸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七、 違約責任:
(一)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間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該礦山企業,不得將該礦山企業抵押,也不得另行發包給他人,如違約須賠償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二)乙方在承包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承包的企業轉包他人,也不得將該企業抵押。
(三)甲乙雙方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八、 本合同經公證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存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 礦山合同 篇八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鑒于乙方承包甲方礦山開采一事,根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甲方將位于長嶺重晶石礦山1礦區的開采權承包給乙方開采經營。
2、承包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3、承包費:乙方的開采量在4000噸以下時,甲方每月收取40萬元的承包費,若乙方每月開采的產量超過4000噸至8000噸的部分,除每月支付40萬元以外,超過4000噸的部分,甲方按照每月的實際產量(超過4000噸的部分)收取每噸100元承包費,8000噸以上的部分,按照每噸80元據實計收承包費。
4、稱量方式:由甲乙雙方各自派遣一人參與稱量,稱量結果由甲乙雙方的工作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5、付款方式:每個月16號之前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肆拾萬元整,超過部分按照合同第3條的約定結算,乙方應將承包費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湖北路儲蓄所,賬戶:,乙方每月16號之前將上述款項打入該賬戶即視為甲方收到承包款,超過肆拾萬元的.部分也應當一并打入甲方指定
6、保證金:為保障本合同的切實履行,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壹佰貳拾萬元整,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將保證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戶。
7、若出現乙方不按期支付每月的承包費或者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受到相關的行政處罰時,甲方所收取的壹佰貳拾萬元保證金不予退還;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乙方自動退場,甲方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若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由甲方退還收取的保證金,不支付利息。
8、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礦山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在乙方承包期間,乙方應當根據主管部門的規定完善安全生產設施,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在承包期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若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墊付相關的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9、若因乙方的安全生產不合格或者乙方受到相關的行政部門的處罰導致停工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的行政處罰費用,同時,乙方不得因停工拒付甲方的承包費,停工期間仍然按照每月40萬元支付甲方的承包費,直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
10、采礦許可證延期由甲方自行辦理,其余證件包括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炸藥許可等均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在乙方承包期間,稅費、保險費、復墾費、環保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乙方偷稅漏稅或者甲方未交納相關的保險費用,導致甲方受到行政處罰,甲方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所欠的稅費由乙方承擔,若甲方進行稅費的墊付,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若因乙方偷稅漏稅導致甲方的采礦許可證被吊銷,由乙方負責賠償。
12、開采權范圍內的征地(甲方現在已經征用的土地由甲方無償交給乙方)、道路改建、擴建、礦石運輸、銷售、采礦所用的生產設備、水電費、工人工資等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由第三方鑒定確認。
14、甲方現有的生產設備提供給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應當自行保護和維修好甲方所提供的生產設備,具體設備由甲乙雙方列出交接清單予以確認,在合同承包期限屆滿或者乙方退場時歸還甲方,并保證甲方所提供的生產設備能夠正常運行。
15、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16、本合同一式兩份,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 礦山合同 篇九
甲 方: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現就甘肅省XX市xx縣生地灣穿山馴礦區花崗巖荒料開采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石材荒料開采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指定位于xx縣礦區一角平面面積約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開采。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開采、取料要求:
1、鋸切開采平面面積計算方式為:長度按每條鋸路走到的位置計算,寬度按鋸路第一條和最后一條之間的總距離量算,并畫出平面幾何圖形來計算面積。
2、乙方鋸切必須使用¢3.2米片體鋸切,在平臺位置鋸切深度必須達到1.40米以上。每條鋸路寬度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下單生產。
3、荒料開采質量:荒料的開采以四面切、兩面打為質量要求,按國家建材部頒發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圓盤鋸2部、3#立方空壓機2部、裝載機1部供乙方生產使用,乙方負責對其進行保管、養護、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若有損壞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如數歸還,并保證該設備未損壞。
2、甲方須提供適宜開采的施工平臺(即施工平臺前期的雜石沙及平臺以外的廢渣由甲方負責清理,施工平臺內產生的廢渣雜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運輸道路。
3、甲方負責供水供電設備安置,將電纜接至開采工作區附近并配備變壓器。生活、生產等所用水、電費應由乙方自行負責,變壓器正常損壞維修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一期開采工人的住宿問題及地方事務糾紛。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購置開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設備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線纜水管,以及相應的人員配備,并負責將荒料運送到指定堆場,由礦山到堆場之間的運輸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人員的現場管理及生產開采進度安排由乙方負責,但必須在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導下開展作業。
2、安全生產:礦山生產開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乙方應嚴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產規程操作,確保礦山開采安全。
3、合同期內,乙方第一年必須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開采任務。
第六條 費用的計算標準、付款方式、時間等。
1、開采荒料的承包價格按鋸切開采平面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為人民幣壹佰貳拾元(不含稅)。銷售荒料時,若需要由乙方負責裝車(司機和柴油乙方負責),則裝車費按每立方10元計算。
2、按鋸切開采面積計價后,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荒料的開采、整形。
3、結算方式為按開采平臺每層結算一次,每層鋸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層上碎石后,于10天內給予結算該層的承包工程款,除開采第一層的'柴油費、電費、水費由甲方墊付(該費用從第一層結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采中人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如市場對該礦山的荒料品種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擴大生產量。
第九條 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荒料開采轉讓、轉包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第十條 如乙方變更相關工程隊為合同主體,則甲乙雙方同意將合同下乙方的全部義務轉為變更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協議約定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自簽訂后雙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無故罷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后,甲乙雙方應在15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部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并結合安徽省XX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水電安裝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以下簡稱:本工程);
工程地點:
施工現場條件:以現場實際情況為準;
施工部位:本合同約定乙方施工部位為: 中所有的水電安裝工程包含的全部內容。
二、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圍及承包內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機具、包工期、包質量、包進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
2、承包范圍:室內所有一切給排水和強弱電預留預埋與安裝工作。
3、承包的主要內容:包施工圖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內水電安裝工程,包括室內給排水、弱電的全部安裝工程,消防、電信、電視、智能化系統、三表抄送等專業配套工程的預留孔洞、管道預埋,臨時用電用水設備電器,日常安全巡查。具體如下:
a、 給排水部分:給水部分:自水泵房外墻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給水工程安裝及系統試壓。排水部分:自室內排水起端起至小區排水管網第一個排水檢查井處所有排水工程安裝及排水試驗。
b、 電氣部分:從低壓配電柜至室內的所有橋架、配管、電纜、配線等按圖施工及電器元件的安裝(包括弱電的預埋、預留),以及從弱電井總箱出口后到燈具(含戶箱、開關、插座、電線、弱電井、和強電井的線槽)安裝結束,避雷帶,避雷網的施工;施工圖中從低壓配電柜至配電強電井、總箱等所有的鋼管、電線、電纜的預埋安裝,包括從進入第一個配電箱后的電纜敷設;弱電(包括電視電話、智能化、寬頻三表抄送等)依設計圖紙將線管敷設到位,穿好鐵絲,消防工程預埋套管、線管接口、線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組自帶工具及小型施工機具和所有檢驗試驗設備和輔助材料。
4、甲方直接分包的專業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 合同工期:
1、乙方應嚴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組織施工,確保工期目標順利實現。本合同約定本工程總工期為 日;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須服從和執行甲方項目部下達的施工生產計劃,根據甲方的進度要求,隨時調度作業人數和其它資源(具體詳見合同附件一)。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誤,經甲方簽證后,工期可適當順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規定的形象進度或節點工期無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諾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00元)的違約金;若累計延誤天數超過7天或連續延誤天數超過5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損失(含間接損失)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選擇解除合同時,具體操作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第九條第4、5款”執行。
四、 質量標準:
1、適應于本合同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范名稱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設強制性條文;
② 《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1—88;
③ 《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
④ 《建筑給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
⑤ 《采暖與衛生施工驗收規范》(gbj242-82);
⑥ 《電氣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42-82)
⑦ 《建筑電氣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3-88);
⑧ 省、市相關部門的各種規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質量驗收實施細則。
2、本合同約定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按國家相關標準進行驗收評定。若工程質量驗收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諾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仟元(¥:1000.00元)的違約金,并負責返工直至達到本合同約定“合格”質量標準方可予以結算,結算單價按本合同約定綜合單價執行,工程量按實際完成工作量計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返工導致甲方工期延誤,按本合同協議書第三條第4款處理。
3、工程質量等級驗收程序:分項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組組織自檢并報項目部,項目部根據班組自檢結果組織班組進行實測驗收評定后報監理公司,監理公司根據項目部初評結果組織工程部、項目部、和施工班組進行現場實測測量,核定該分項工程質量。工程部在每次結算單上簽注工程質量核定結果。
五、 合同價款、工程量的計量及結算方式:
1、本工程約定單價為不含稅綜合單價,此綜合單價已包含趕工、停工費補償和臨時停水停電引起的誤工、窩工、雨季、夜間施工補償費、施工機具進退場費(甲供設備以外的施工機具費已隱含在清單各子目單價中,不另行計價)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費、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配合費、超高費、措施費、保管費等費用,且在現場均不再計取二次運輸費用;在本合同簽署期間,甲方提供了乙方承包范圍內詳細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乙方作為專業施工隊伍,完全明了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內容和所包含的單價范圍,并完全自愿以上述綜合單價簽署本合同。本合同執行期間,無論材料市場價格浮動、人工費變動或政府政策變動,本合同所約定綜合單價均不予調整,工程總造價以實際結算為準。
2、工程量的計量:
(1)結算工程量以建筑面積為準(本合同約定建筑面積計算規則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單位估價表》1999版執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為單位進行計算。
(3)工程量的確認及申報按甲方相關制度進行。
3、結算方式:按實際完成整層工程量作為每次結算單位(“整層”包括:本層樓板、梁和下層柱、墻,其中①±0.000及以下的承臺、地梁等作為一次結算單位;②屋面板及以上的機房、花架、女兒墻等作為一次結算單位,下同)。每次申報工程進度款額度按如下比率劃分施工各階段所占本合同約定綜合單價比例,具體每次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結合工程量結算方式綜合確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細為:
①結構預埋部分占本合同約定綜合單價的35%;
②墻體預埋部分占本合同約定綜合單價的25%;
③安裝部分占本合同約定綜合單價的40%(其中給水、排水、穿線及三箱安裝、橋架安裝各占比率為10%);
六、 違約保證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為加強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間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資發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別約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1萬元違約保證金,此違約保證金在所約定期限內到甲方帳戶,本合同方為有效,否則此合同無效。
2、按實際完成“整層”工程量即工程節點為單位支付工程款:每完成“整層”工程量之日作為“結算開始日”,次日為工程量開始申報及審批日,甲方于“結算開始日”之日起15日內(國家法定節假日和金融機構原因順延,下同)支付乙方本節點(即“整層”)進度款。付款比例為:按照實際完成本節點(即“整層”)工程量結算的工程款的80%(所有工程款必須經過甲方相關部門和領導全部審定方為有效)。
3、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資料(包括結算資料),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甲方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開始辦理決算手續,甲乙雙方在決算書上簽字值日起20日內,甲方付至本合同結算總價款的95%,剩余5%作為質保金在兩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計)20日內甲方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維修費用后,將余款一次性無息按實支付給乙方。
4、若乙方工程質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達到本合同約定標準,甲方有權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畢為止。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對此無異議。
七、 施工管理規范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地方以及甲方相關管理法規,適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規和辦法: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
2、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4、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5、XX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6、公司施工班組管理辦法及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獎罰辦法(條例)
7、XX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八、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訂立地點: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并且乙方按時繳納違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為提高外來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加強我公司的安全管理,保證雙方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凡來我公司施工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負責本單位承擔的施工任務范圍內全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施工無事故。
第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對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考核的制度,并嚴格組織實施;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接受過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員上崗作業;施工單位應針對重大危險因素建立安全預案,并組織職工進行演練。
第三條:從事電工、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當由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關特殊工種考核合格證明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第四條: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的項目負責人為所在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開始前,根據工程的性質、規模和特點,至少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員,并明確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和范圍,每天進行安全檢查。
第五條: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根據工程的施工進度、季節或天氣特點,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的事故易發區域,設置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并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
(二)現場各類危險警示標志齊全、整潔、設置合理。對深槽、基坑和高空等危險施工現場,夜間要懸掛警示燈。
第六條:施工單位安裝、使用施工機械、機具和電氣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設施安裝前,應當由施工方專業技術人員向綜合部提供有關設施數據的資料,并辦理相關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安裝;
(二)在設施使用前,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性能試驗,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在設施使用期間,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保證其完好、安全。
第七條: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施工現場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變配電設施和輸配電線路和處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狀態;
(二)來公司施工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
(三)確保施工作業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施工現場必須備齊足夠的消防器材,擺設位置合理,并對其定期維護保養,確保靈敏有效;
(四)來公司施工單位動用明火前,到綜合部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帶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印件1份和滅火器材抵押金200元,動火證辦理后,方可動火施工,否則公司有權停止一切施工;
(五)施工單位動火前應清理現場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隱患,待確認安全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后及時清理火源及其它危險品;
(六)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前要制定防火應急措施,備好滅火器或其他防范設施,并指定專人監護;
(七)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動火;
(八)高處焊割作業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九)禁止焊割有壓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處理過的各類油桶油罐;
(十)施工現場搭建的臨時房屋,應符合防火規定。消防通道經常保持通暢,寬度不少于3.5米;
(十一)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要專人保管,專庫存放;有相應的安全措施;有嚴格的領退料手續和審批制度;
(十二)氧氣瓶、乙炔瓶和液化氣瓶等壓力容器要專人保管,單獨存放,氣瓶上有橡膠保護圈等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附件;氣瓶要定期檢驗,并向檢查人員提供相關檢驗合格證明。
第八條:勞動防護用品
施工單位應當及時向施工人員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手套、防塵面具等。
第九條: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達到下列安全作業的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二)按照國家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著裝符合有關施工規定,女職工長發要盤入工作帽內;特殊作業要按國家有關要求著裝;在機械轉動環境中作業的著裝要防止纏繞;進入現場戴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
(三) 發現施工現場有異常情況,應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向安全管理員或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報告。施工人員對管理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安全操作規程的作業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或安全管理員報告。
第十條: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管理
施工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巡視和檢查,施工管理人員應每天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本公司的有關規定,發現安全事故隱患、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或者糾正。
第十一條:安全監督檢查
公司安保科對施工單位進行定期檢查或者抽查。發現安全隱患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作業,可以責令施工單位或施工人員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十二條:施工人員生活設施的管理
(一)現場禁止設置宿舍,現場生活管理措施、衛生管理制度,要分解責任到人;
(二)臨時設施必須符合企業有關要求,搭設整齊,內外整潔;
(三)現場配備急救藥箱,能夠緊急處置突發性急癥和意外人身傷害事故;
(四)施工現場禁止做飯。飲水用具定人管理,做好防病、防疫工作,確保無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第十三條:施工方須向本公司提供以下六項附件:
(一)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二)提供施工方項目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三)提供施工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四)提供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六)雙方的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十四條:施工方簽訂合同前按合同額大小需向x有限公司繳納安全抵押金—5000元。
第十五條:對違反以上規定和標準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糾正,以后每發現一人次扣罰安全押金100—500元,連續三次受到處罰者責令停工整頓,停工期間的經濟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本公司概不負責。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罰安全押金1000—5000元,并由肇事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對嚴重違反規定,屢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權取消施工資格。凡安全施工無違章者施工結束后押金予以退回。
第十六條:施工方自行負責安全生產工作,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施工方全部承擔責任,x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七條:此安全協議書一式三份,外來施工單位一份,公司施工主管部門和安全主管部門各一份;解釋權屬于公司安全主管部門。
第十八條:此安全協議書自蓋章之日起生效。
x有限公司:(蓋章) 外來施工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10. 礦山合同 篇十
發包方:
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位于 礦山發包給乙方開采經營,具體協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為十年,從 至 止。
二、承包范圍:
三、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第一年 元,以后每年在前一年承包金的基礎上增加 元,礦山承包加工合同簽訂時支付第一年承包金,以后每年 月 日支付當年承包金。
四、甲方的責權利:
1、礦山承包加工合同簽訂后,將礦山交付于乙方開采,保證承包范圍內的'礦山不受他人干涉。
2、提供通往礦山的車輛通行道路,保證乙方運輸車輛正常通行。
3、按規定收取承包金。
4、乙方經營過程中,需要依法辦理相關證照時,及時提供有關資料配合乙方辦理。
5、負責期滿后收回的礦山的復墾治理。
五、乙方的責權利:
1、依照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在承包范圍內開采、經營。
2、獨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受非法干預。
3、保證生產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4、在承包期內若轉包他人的應報甲方備案。
5、礦山承包加工合同期滿未開采的礦山交付于甲方。
六、礦山承包加工合同期滿,甲方繼續發包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終止礦山承包加工合同的,除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外,另按礦山承包加工合同總額的20%賠償對方違約金。
2、乙方不按期交納承包金的按日萬分之五賠償對方違約金。
八、未盡事宜,依照《礦山承包加工合同法》、《礦產資源法》的有關 執行,并可簽訂補充協議,效力同等。
九、本礦山承包加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 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 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11. 礦山合同 篇十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雙方就礦山企業承包經營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赤峰金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承包給乙方經營,具體經營項目為礦山開采和礦石銷售。
二、開采范圍:以甲方持有的C57120xx2279號、C87120xx3466號采礦許可證確定的范圍。
三、承包期限:從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至采礦許可證范圍內的礦石開采完畢止。
四、承包費的數額和給付方式:承包費以乙方開采的礦石量多少計算,每日開采量在噸以內,按每噸20元給付甲方承包費,每日開采量超出噸的部分,按每噸15元給付甲方承包費。甲乙雙方每一周結算一次,并將承包費支付給甲方。
五、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一)合同生效后日內,甲方將赤峰金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構信用代碼證、企業公章、財務專用章交予乙方。
(二)甲方負責修建從礦山至初頭朗鎮村的柏油公路,路
(三)企業的`一切證照的年檢、審核、延續、擴采事宜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乙方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五)甲方派遣工作人員與乙方共同對開采礦石的數量進行統計并結算,甲方派遣的工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要保證其發包的企業所有證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證沒有將該礦山企業用做抵押擔保。
(七)在乙方承包前該企業的債權歸甲方享有,債務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一)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在日內向甲方交納承包礦山保證金200萬元,該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后由甲方退給乙方,如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需賠償時,可從該保證金中扣除。
(二)乙方須在每次結算后日內將承包費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遲延給付按日千分之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經營期間所雇用工人的工資、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均由乙方負責支付和交納。如未給所用工人交納工傷保險,發生工傷事故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需設備均由乙方自己購置,承包期滿后均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應在甲方發包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和越界開采。
(六)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歸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間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該礦山企業,不得將該礦山企業抵押,也不得另行發包給他人,如違約須賠償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二)乙方在承包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承包的企業轉包他人,也不得將該企業抵押。
(三)甲乙雙方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八、本合同經公證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存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2. 礦山合同 篇十二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經甲乙雙方多次協議后雙方共同認可,達成本合同內所有語言及文字,礦山勞務合同范本_礦山勞務合同格式。
4、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法、勞動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5、承包煤礦工程范圍及單價。
乙方清理煤礦山頭(土方與風化石,含挖、推運1公里)甲方按照山頭所施工的,已挖出的土石方,每立方按自然方補給乙方單價人民幣20元(貳拾元整)。
6、煤礦按照每噸,含挖運30元(叁拾元)承包給乙方施工。
7、土石方工程量計款方式,甲方給乙方一月結算100%。
8、煤礦工程量暫定為500萬噸,含挖裝運每噸21元人民幣(貳拾元整)煤礦承包工程價示為1.25億元人民幣(壹億貳仟伍佰元整)甲方負責代墊乙方施工隊油費,從進度款中結算時結回乙方。
9、承包施工工期為15個月正常施工天,從正式開工日算起,除扣雨大外與其他特殊原因,工期可以順推。
10、甲方責任:同價款內于清理山頭土石方的所有工程量專款專用,按照簽約本合同內的結算工程進度款注明付款時間為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來違約乙方與拖欠乙方工程進度款,如有此現象發生,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所有設備來回調遷費,并且負責乙方所有的設備挖機與雙橋車的誤工費,按照臺班實際賠償給乙方至以上所挖、裝、運的所有煤礦工程款。
11、在乙方施工過程中,甲方必須負責本施工段內的周邊政府有關部門至施工通道中施工運輸,提供給乙方正常方便施工,并且負責乙方所有人員住宿至水電方便及乙方所有人員的人身安全保險費用。
以上第11條款所有費用不含在甲方承包給乙方的承包煤礦合同價款內的單價。
12、乙方責任
甲、乙雙方在正式簽訂勞務合同當天算起,乙方必須時間7天內調到8臺三六零型號挖機、25臺雙橋車,并且所有證件齊全后為甲方驗收合格為準。
13、甲乙雙方責任
甲乙雙方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法,以及雙方共同誠信共同遵守,互不違約、如有違約,由違約方負責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14、甲方付款結算方式
在乙方施工中,挖、裝、運煤礦從出煤當天算起,甲方必須給乙方每十天結算付款一次90%。只押乙方一次10%,以后以此類推,至本合同簽訂所有工程量為止。
1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雙各執兩份。
16、以上甲乙雙方以本合同內的所有語言、文字。至打字內的文字甲乙雙方簽字與蓋章受同等法律保護,合同《礦山勞務合同范本_礦山勞務合同格式》。
甲乙雙方不得出現哪一方私自更改本合同內文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