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賃合同(精選12篇)
1. 塔吊租賃合同 篇一
塔吊租賃合同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后,簽訂很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塔吊產權確定:
本臺塔吊起重機的產權甲方所有,雙方均已確定。未經甲方認可,嚴禁將塔吊位移或轉租。
二.標高部分:
甲方出租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自升式)塔吊壹臺,標準高度__________米,_____節。收押金__________元/臺(簽訂合同時收取,以開收據為準),塔機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以每月30日計算。塔機租金的`計算從安裝完畢之日起至報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臺班收取不因現場停電,停水,停工,節假日等各種原因終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機時如無損壞,如數退還,如有損壞,則照價賠償(注:合同簽訂后根據甲方適時安裝塔吊,安裝完畢進算租金)。必須保證從塔吊標節中到49.2米位置能吊600升混凝土一灌。
三.維修及維護:
塔機安裝時,塔機經甲,乙雙方驗收交付使用后,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材料費單件一次性在人民幣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違約責任:
此合同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塔機租用期滿,結清一切費用及辦理完相關的手續后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凡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則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違約方并賠償對方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整,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塔吊租賃合同 篇二
承租單位:湖南華盛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甲方 ) 湖南華盛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宏聚〃地中海酒店項目部 (以下簡稱項目部)
出租單位:湖南展鵬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乙方 )
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決定租賃乙方塔吊 壹 臺,為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 壹 臺及操作人員。
三、租賃費用及計算方法
1、租 金:每月按 16500 元計算(含 個操作人員工資),不足一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3、工資標準:司機 2 人,工資 3000 元/月/人。指揮 3 人,工資 2200 元/月/人。
4、計算時間:從塔吊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并辦理使用登記備案之日起至甲方完工正式報停之日止。
四、付款方式
租賃費按月結算,付款日為每月 15 日。設備出場前,甲方必須一次性付清全部費用。
五、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督促項目部審查乙方出租的塔吊是否具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有效證件。
2、督促項目部審核乙方塔吊出租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及按規定應配備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
3、督促項目部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塔吊基礎按設備要求做好,不得違章指揮或超負荷工作,確保設備在工地的安全。
4、督促項目部負責主電源接至塔吊基礎,并按臨時用電要求配好配電箱,確保用電量,預備功率每臺 50 KW。
5、督促項目部按時向乙方支付租賃費用并負責為乙方需住工地人員提供住宿。
6、在乙方塔吊安裝完畢自檢合格后,由項目部督促乙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安裝驗收合格,由項目部持塔吊安裝資料、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資料到有關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領取使用登記標志。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符合出租條件的塔吊,應具備甲方需審核的原始有效的各類證明材料,提供基礎施工圖。
2、乙方負責該塔吊的維修保養、配件及維修費用。
3、乙方負責派技術熟練、有操作證的操作人員。如操作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進行人事調整,乙方應支持配合。
4、乙方應按甲方指定的時間進行加節工作,甲方密切配合。
5、乙方應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確保設備在施工過程中正常運行,如因設備自身原因及操作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6、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7、密切配合需方對該設備的備案工作;
8、所有操作(司機)及指揮人員必須執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
9、塔吊升節必須嚴格按該設備的說明書的控制高度進行升節;
10、該設備的所有附著必須是原廠配套的原裝附著;
11、保證項目部24小時施工時有操作及指揮人員在工作崗位待命作業;
12、乙方提供的操作及指揮人員必須服從需方施工人員的統一指揮,接受主管部門檢查,配合項目部的工作。
13、由于乙方提供的塔吊發生機械故障和指揮及操作不當等原因所造成的人身安全和設備事故,由乙方負責一切經濟賠償及承擔法律責任。如項目部對乙方提供的機械強行進行違章起吊及強行要求供方進行不合理的施工,所引起的事故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14、乙方保證無償提供對塔吊的維修保養,每周必須派專人對塔吊檢修保養一次,保證塔吊正常使用,如在施工中供方沒有按要求做檢查保養,項目部有權另派專人維修,其費用由供方承擔。
15、乙方需為設備以及操作人員購買相關的工程設備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將該復印件交給需方;
16、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每天做好施工日志以及檢查維修記錄;
17、項目部的安全員對該設備例行檢查時,如發現有標準節、附著螺栓松動等處供方500元∕次的處罰。
18、乙方必須接受項目部的管理,嚴格遵守項目部的各項管理制度,接受項目部的獎懲。
19、乙方必須根據項目部的工程需要而增減相關操作人員。
20、項目部放假或停工連續時間超過(含)七天時,供方不予收取此期間的租賃費及人工工資。
六、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履行責任和義務,確保塔吊正常運行,確保人員安全。
2、出租方在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及時修復,如每個月累計修復時間超過48小時,由甲方提供書面材料按 1100 元/天的標準扣除本設備誤工租賃費。
3、甲方必須按合同支付租賃費給乙方。如甲方在所租用設備退場后一個月內未能付清租賃費,一個月后每天按未付租賃費總額的1‰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4、設備出場時,由于道路不暢和其它甲方原因造成塔吊不能安全出場,停滯在施工現場期間,塔吊租賃費由甲方項目部承擔。
5、爭議和解決方式: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者,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甲方項目部雙方各持一份,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本合同在業務終止并結清全部合同款后自動失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單位蓋公章): (單位蓋公章):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賬 號: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甲方項目部代表簽字:
(項目部蓋公章)
聯 系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塔吊租賃合同 篇三
承租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為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 工程的塔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現場代表
甲方指派 ,乙方指派 為駐現場代表,負責租賃機械設備進出場相關文件的簽收,結算等資料的最終確認。
第二條 租賃機械設備的品名、規格、數量、設備狀況:序號: 機械設備名稱: 生產廠家: 生產年份: 規格: 數量: 高度: 臂長:
第三條 乙方資質要求和租賃機械設備資料:
1、乙方應具有相應的國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賃資質、安裝資質。
2、租賃機械設備應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市場準入要求,并出示相應的證明文件。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根據工程情況,租賃期限暫定為 個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從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移交全部資料之日至工程完工甲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10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續租請求,乙方應同意按本合同條件簽訂續租合同。未續簽的合同屆滿日為租期終止日。如合同屆滿前甲方提前通知乙方拆除的,合同終止日為通知之日。
第五條 合同價款及計價方式:
1、設備進出場費 元/臺(含進出場費、安裝拆除費,零星材料費、報驗備案費、檢測費、裝拆及運輸事故保險費等費用),
2、租金 元/臺/月(含設備及附屬材料的使用費用、塔吊爬升及安裝附墻、設備維護維修費及保養費用、稅金,塔機司機工資及獎金、乙方為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發生的一切費用)。
3、甲方根據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續租時,租金按原合同約定的計算標準按實結算。
4、本合同暫定金額為人民幣: ,以實際租用天數計算總價款。
第六條 租賃價款支付方式
1、進出場費支付:甲方憑乙方開具的正式稅務發票后,在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進場費 元,在設備退場完畢 日內支付出場費 元。
2、租金支付:每月10日對上月租賃費情況進行結算,甲方當月底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賃費的 %,依次類推,余款在設備退場后 月內付清。
3、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設備停用的,費用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支付設備停滯費。
4、春節報停:根據項目部實際放假情況,雙方確認春節報停天數 天,或冬季不能施工而報停,報停時間不超過 天。超過時間按月租費的 %收取。
第七條 租賃機械設備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1、開始租賃:租賃設備進場后,乙方將設備安裝調試至正常運轉并報地方安監部門驗收通過后,以書面形式向甲方進行交接,并作為租賃日期的.開始。
2、結束租賃:甲方不再使用此設備時,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并將設備清掃干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作為租賃日期的結束,如乙方經通知未來辦理移交手續的,租賃終止時間為通知日。
第八條 乙方義務
1、配備足夠的有操作證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積極配合施工,保證24小時服務,隨叫隨到,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在設備性能允許的范圍內盡量滿足施工要求,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甲方認為乙方派駐現場工作人員不合格的,有權通知乙方更換不合格人員,乙方應在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派合格人員到場工作。
2、按照甲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賃機械設備的進場,安裝,調試,使用,拆除出場等工作,因乙方上述工作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3、保證設備按設計參數正常運轉,并根據甲方要求保證機械設備的運轉滿足工程需要、非設備自身故障原因,乙方不得擅自停機。設備若出現故障,應積極進行搶修,凡因故障停機連續超過 小時以上,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租賃費,超過 小時以上,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租賃費用外,乙方應向甲方承擔每小時 的損失。
4、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合格的維修,操作人員,保證持證上崗、操作和維修人員的薪酬由乙方自行支付。
5、負責租賃期間租賃機械設備的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及時反饋給甲方、
6、與甲方共同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租賃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任務交底、
7、向甲方提供相關的租賃資質證明文件,安裝資質證明文件和特種作業操作人員的操作證、
8、負責租賃機械設備在現場的財產保管和辦理人員意外傷害及財產保險,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租賃機械設備損毀,滅失的,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甲方的義務
1、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清理現場、道路,準備專用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
2、負責確定基礎的位置、類型及方位,進行基礎勘探,并根據乙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及安全技術安裝,編寫基礎施工方案,負責基礎施工。
3、負責砼基礎的實驗,并將實驗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基礎的驗收和設備安裝。
4、甲方配備足夠的專職指揮人員、信號工、掛鉤人員,且必須持證上崗,配戴明顯標志服飾,以便于安全工作,若無法指揮、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如若機械設備需要頂升、錨固、加高,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以便工作安排。
6、向乙方司機提供住處,生活費用由乙方自理。
7、甲方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項目人員、乙方及安裝單位共同對機械設備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啟用。啟用時甲方項目負責人須向乙方機長出具啟用通知書,報停時出具報停通知書。
8、為保證乙方更好的施工服務,甲方項目負責人應積極反饋現場司機的工作情況。
9、甲方現場指揮人員,信號工不得違章指揮,不得野蠻施工,因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若未能按約提供租賃的,除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外,每耽誤一天應按合同總價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配備的操作人員,不能按約履行義務無故停機、故意刁難的,除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外,每耽誤一天應按合同總價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提供的租賃設備存在著質量瑕疵,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未按約履行合同義務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5、甲方若未能按約支付租賃費用,逾期每日按應付租金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但若乙方未開具正式稅務發票的,不視為甲方逾期支付。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4. 塔吊租賃合同 篇四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茲由乙方承建了南昌二期____區工程,需臨時租用甲方的5013塔吊貳臺,安裝高度40米,80(5710)塔吊貳臺,安裝高度75米,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出租。為明確租賃原則及雙方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特訂立下列租賃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圓滿順利完成雙方的共同職責。
一、租用期限:
根據乙方工程總體施工進度計劃,需租用甲方的塔吊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實際租用進出場日期為準)。如需延期租用,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繼續租用。
二、租費計價方法:
根據乙方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計價方法計算租費:塔吊進場安裝調試完畢,塔機檢測合格(出具證書)至乙方向甲方報停之日止計算租賃費,按月計價,塔吊租費基價:
1、5013每臺玖仟伍佰元月(包括附墻、維護費、保養費及資料費)。
2、80(5710)每臺壹萬壹仟元月(包括附墻、維護費、保養費及資料費)。
3、塔吊預埋底架每臺伍仟元。
4、塔機檢測合格并出具證書即日開始算租費,實際使用不足一個月的按日計算。
5、以上租賃費不含稅。租費不含塔吊司機工資。春節放假期間租賃費雙方平攤,但免收租賃費時間不超過十五天。
三、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
1、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合計為每臺每次貳萬伍仟元(此價不含稅),由甲方包干使用。
2、乙方補貼甲方塔機監控系統(黑匣子)費用壹萬元整。
3、塔吊停機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拆卸的,租費按實際耽誤天數向乙方結算。
四、塔吊司機工資:
塔吊司機由乙方自行安排,工資不在租費內。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簽訂后塔機進場安裝完畢,初次安裝費、檢測費等塔機檢測合格后,乙方暫付塔吊進出場費伍萬元,塔吊基礎腳標準件貳萬元,及塔機監控系統費用壹萬元。地下室頂板施工完成后一個月內,再支付塔吊進出場費伍萬元,及前幾個月的塔吊租賃費。
2、租費在次月____日支付塔機租費,塔機拆塔退場后在15內一次性付清租賃、拆卸等費用。
3、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月租費,超過二十天收取滯納金,每延遲壹天收取滯納金5,并有權停機,租費照算。
六、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的共同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行政部門頒布的有關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的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
2、安裝和使用單位的安裝操作人員,設備操作人員均須相關機構培訓且持有效證件上崗。
3、設備安裝完畢后,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參加驗收。驗收合格由雙方簽字后方可使用,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甲乙雙方均有維護設備完好的義務。各自應制定相應的設備管理制度,對設備進行定期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并做好與設備相關的安全技術資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合同簽訂生效后,認真安排塔吊進場計劃,保證乙方按時使用,負責提供塔吊基礎圖及預埋件圖紙。
2、及時完成塔吊的安裝工作,以利塔吊的檢驗及驗收工作。
3、負責塔吊的檢測,并做好使用備案。
4、每月定期派出保養維修人員對塔吊進行檢查、檢修、維護、保養及填報資料,便于塔吊的`正常使用。
5、塔吊如發生故障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修理,盡可能利用空閑時間積極修復,修復時間________區2小時趕到現場,____區或異地按路線而定。________區在8小時不能修復的,免收壹天租費。____區及異地按____區修復時間中另增加路途時間。對無故不修的甲方責任,加倍扣除租費,提高服務質量,樹立為施工現場服務思想,積極配合完成施工任務。
(三)乙方責任:
1、塔吊基礎必須保證有足夠的承載力,本塔吊基礎承載力應滿足為20噸平方,以乙方工地工程師簽字為依據。
2、確定塔吊進場日期,日期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并于兩天前做好場地準備,保證電通、路通基實。電源接至塔吊底部,按要求設置電箱,電源開關及防護接地裝置、電壓應保證380伏35千瓦要求,排除塔吊安裝或拆卸過程中的一切障礙物及腳手架,保證塔吊降之高度8米,保證塔機拆除時25汽吊到塔機基礎的路基扎實,如因工程原因無法達到的超出費用由乙方承擔。
3、按甲方要求保質完成塔吊的設備基礎及附墻預埋件的預埋,并保證尺寸準確性。
4、合理布置吊運構件和材料堆放位置,吊裝物綁扎牢固,由于綁扎不慎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以甲方吊鉤為界)。
5、提供甲方在設備的安裝、拆卸過程中所需的電源、氣割、電焊機等設備。
6、塔吊在乙方使用期間,乙方必須按照塔吊安全使用規范執行,并由專人負責指揮及調度,以免發生班組糾紛及事故。
7、塔吊設備基礎及塔身附著點預埋鐵件等(附墻超過8米均由乙方負責)。
8、配合甲方做好塔吊的使用備案。
七、合同簽訂后,如乙方原因無法履行或中途停工需要塔吊提前退場,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付補償損失費 萬元。
八、租用期間乙方或第三者原因造成塔吊損壞,或由于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并負其它責任。
九、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分清責任,甲乙雙方各負其責。
十、本合同未詳之處或因違約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通過訴訟解決。合同修改處需雙方蓋章,否則修改內容無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各執兩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有效,貨款兩訖后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
5. 塔吊租賃合同 篇五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每月租金進出場費及拆裝費租憑物塔吊價值(元)
塔吊QTE-5513臺3每臺每月25000元 55萬元/每臺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租金執行,每月1日—5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生的租金不含稅費和發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為 12 節,超出高度加節另附租賃費,每節每天 30 元,每套附墻每天 30 元,加節加附墻以甲方通知單為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為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 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根據租用財產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 元,(所租財產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 3 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人員將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標準,如發生松散落物發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保證作業時間,出現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 12 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設備產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并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此合同履行地為 銀川市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如需安裝監控設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后發生業務不另簽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為準,否則視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場、并負責安裝調試,退還撤離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 開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材料員: 材料員:
6. 塔吊租賃合同 篇六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名: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名稱:QTZ20xxx。25米塔吊一臺,獨立高度。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標準,每天元)不含稅費。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押金_____元,塔吊租金按每月支付 陸千元 ,預計用 叁個 月
4.預訂日期如果完不成,需提前半個月來續簽合同,如果不來續簽合同出租人要承租人負法律責任。
三、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1、承租人對租賃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賃物返還經雙方檢查驗收,必須能正常運行使用,如造成租賃物人為損壞、丟失,由承租人照價向出租人賠償。
2、在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費、材料費、配件費均由出租人承擔。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變更:
1、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轉移第三人,應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賃新物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2、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隨意將租賃物資轉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物,如有發生,承租人應向出租人賠償所有的損失。
五、其他約定:
1、進場的拉運費、安裝費由承租人承擔。
2、退場裝卸費、拆卸費、拉運費由承租方承擔。安裝費、維修費、電動機損壞、人工工資等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3、計費時間:
1)、租金計算按安裝調試合格之日開始計算,截止日期按退單日期計算。起止時間雙方簽訂協議為合同附件。
2)、如冬季不退還,按南疆供暖日期計算。
4、由承租人人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擔。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運行時,申報出租方,辦理退還塔吊建筑機械的協議手續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賃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7. 塔吊租賃合同 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充分協商,達成并簽定機械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型挖掘機_____臺,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程名稱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
挖裝土方、石方,(土方應在挖掘機能挖動的范圍,如挖掘機挖不動的土方,則由___方打眼放炮或松動后再挖裝。)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挖掘機完好率平均每月達_____%____________天,如甲方完好率達不到___天,則當______月租金按平均日租金乘以缺勤天數進行減扣(需要有甲方簽字認可為憑證)。
四、合同期為兩______年,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______年租金不少于________月。
五、租金與支付:_____
經協商確定,挖掘機租賃費每月為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此費不含稅金),租賃費由乙方每月月底一次性付清當______月租金。如當月不能按時付清租金,造成甲方停機或其他后果,責任由乙方承擔,停機期間不得減扣甲方租賃費。
六、甲方給乙方提供韓國全新破碎器一套,價值__________元,______年租金為__________元,GB鎬釬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租賃給乙方的___機,配備___名機手,服從乙方的管理及按排,機手食宿由___方負擔。
八、經協商確定,機械租賃期內,___方負責柴油供應及費用。其余副油耗材等由______方負擔。
九、甲方機械在租賃期間如發生故障,乙方應協助甲方盡快修復(因工地遠離城鎮,乙方主要提供車輛)。服務車輛不另收費用。修理費、材料費甲方負擔。
十、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拒的氣候原因造成甲方設備不能正常作業,則按正常出勤計算。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停機的則也按正常出勤計算。不得減扣租賃費。
十一、調遷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壹趟,___方承擔退場費。__方承擔進場費。
十二、安全生產:
1、甲方在施工時應注意安全,嚴格按安全生產規程和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因甲方原因操作不當,造成自身、他人人身傷害和損壞機械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所有費用甲方。
2、乙方在安排機械時就嚴格按安全生產規程和操作規程安排、指揮、使用機械。如違章指揮、安排使用機械造成的人身、機械損害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如:修理費、材料費、機械誤工費、人身傷害醫療費等)。
3、工地現場每次進場作業時,乙方應提前處理好現場安全,如機械操作的上方有不安全物體。如因施工現場塌、落物造成機械和人員傷害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在施工現場挖掘時,乙方應在地下管、線處或空中線纜處放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并派專人指揮施工。否則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如甲方不聽乙方指揮造成的事故由甲方。
十三、違約責任:
違約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一切違約費用全部由違約方承擔。有下列情形之一,將視為違約。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調離或更換機械的。
2、乙方在租賃期間,無正當原因退換甲方機械的。
3、合同中有關雙方必須執行的權力與義務未執行的。違反了合同條款中其中一條,將視為違約。
十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租賃費全部結清后自行終止。
十五、本合同在屜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確實無法解決,可提請___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中未明確的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原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8. 塔吊租賃合同 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以及建設方節點要求,建設方要求我項目部將45#—56#樓的.二臺塔吊轉讓(出租)給乙方使用,經甲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塔吊作業地點:太湖論壇城6#地塊二標段東側別墅區。
二、租費:每月壹萬伍仟元(不含駕駛員工資)租用期自20xx年x月
三、塔吊在使用過程中乙方要負責定期正常保養,在正常操作使用過程中機械發生故障由甲方負責維修,如使用不當造成機械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四、乙方未按操作規程、違章指揮或其它人為因素,造成人員、機械損壞的,應有乙方負責。
五、塔吊在使過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雙方必須配合協調。駕駛員正常操作時間為10小時/天,雨天及節日休息工資工資不扣除,工資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時屬駕駛員加班工資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以乙方為主,乙方也應積極配合甲方塔吊使用,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為32000元兩臺。塔吊基礎雙方各承擔一臺基礎費用計人民幣49000元。共計81000元。電費另外計算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結算及付款辦法
1、每月30日甲、乙方預結一次,作為付款依據,乙方應于次月25日支付前一月租賃費。(不開稅務發票)
2、從20xx年5月1日開始56#樓下的塔吊租賃費由乙方直接支付給租賃公司。
3、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和塔吊基礎費用共計塔吊期間分批分次付給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給甲方。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以上條款,雙方簽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9. 塔吊租賃合同 篇九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使用單位:(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機特簽訂本合同。
一、 塔吊基本參數
1、塔式起重機型號生產廠家:中聯重工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廠編號:1502TC01300359
出廠時間: 20xx.5
2、塔式起重機的起重力矩 。 最大起重量 起重臂有效長度 二、塔吊使用地點及工程項目
本租賃塔吊僅限于 市,用于 工程。
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該塔機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擁有該塔機的使用權。
四、甲乙雙方安全責任與義務
1、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機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機,不得提供國家明文淘汰和報廢的產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機必須具有在產權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手續。
3)、甲方負責辦理渭南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的報裝手續和渭南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有檢測手續。
4)、甲方負責塔機的安裝,附墻與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和批準,并報乙方和監理審核同意后,并辦理白水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的安裝告知手續后方可進行施工。其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甲方負責該施工升降機的安裝、頂升、附墻和維修保養全部工作內容,其附墻預埋件和附墻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5)、如果甲方無安裝資質,則由乙方委托有裝拆資質的單位進行以上工作,并簽訂裝拆、頂升、附墻的公司。
6)、甲方負責吊鉤以上和混凝土基礎以上的塔機性能完好。
7)、塔機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后,甲方司機應服從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并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8)、甲方為該塔吊配備司機(持有證件)6人,應按操作規程施工。由乙方負責食宿,甲方負責工資,勞資關系與乙方無關。甲方為司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9)、甲方在塔機進場前10天向乙方提供塔機基礎圖,制作塔機基礎。
10)、甲方司機應每日嚴格填寫機械設備檢查、運轉、維修和保養記錄。
11)、甲方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機管理手冊,渭南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的合格報告。司機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和塔機出廠合格證,塔機生產許可證,自檢資料運轉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等相應資料復印件,便于乙方進行安全管理和檢查、退場時回收。
12)、甲方應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定期檢查和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在工作工程中,甲方若不能對塔機故障進行及時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扣除甲方相應天數租賃費;若連續3天未能恢復正常運轉,則2倍扣除天數租賃費。
13)、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甲方承擔分包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二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塔機進行看護并保證設備及甲方工作人員安全的義務,如若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的損壞、丟失,其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負責塔基砼基礎和預埋件的預埋技術質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若乙方原因塔機未能通過渭南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造成塔機停用仍需付租賃費。
3)、乙方負責提供塔機專用電箱和符合要求的電源及容量。
4)、乙方配備相應人數的司索和指揮(持證上崗)。并不得強迫甲方司機違章作業或超負荷作業。
5)、乙方對塔吊進場、退場、拆除等工作現場周圍環境、設施狀況進行勘察并做周詳安排,確保塔機運轉、安裝、檢測、維修、保養、進、出場順利進行。
6)、在塔機租賃期間,乙方應賠償非積分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機停機損失(如甲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停機時間的日租金。
7)、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設備的驗收資料交給甲方。
8)、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9)、塔機退場時將塔機的相關資料退還給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負總包單位的法律義務與責任,并對甲方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及時支付塔機租賃費用。
五、費用支付
1;設備的租賃費按月結算
2; 每月25日前支付租賃費用。
3;若設備租賃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結算。
4;因天雨關系照常計費。
5;安拆費、進出場費。
6;塔機檢測費。(甲方負責承擔)
7;電費由乙方承擔。
8;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的塔機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設備,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繳納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根據有關程序進行裁決。訴訟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各執壹分,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預付定金后生效。
出租單位:(甲方蓋章) 使用單位:(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簽字:電話:地址:年 月 日委托代理簽字: 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10. 塔吊租賃合同 篇十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方向乙方租用塔式起重機壹臺,由乙方協助甲方完成施工任務,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簽定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中煤物探高科園生活區1、3#樓,
施工地點:涿州市自強街
建筑面積:約64000平方米,
結構形式:現澆剪力墻
預計工期:7個月(按實際發生的工作日為準)
二、租賃設備概況和費用的組成序號12塔吊型號QTZ5515QTZ-100自由高度44米41米臂長55米50米租賃費/月_元/月_元/月進出場費_元_元備注所用費用乙方只向甲方提供收據注:
1、進出場費含(塔吊運輸、頂升、錨固及拆裝)。
2、塔吊基礎與預埋地腳由甲方負責提供,預埋地腳委托乙方購買,雙方商定甲支付給乙方陸仟_元/臺,同進出場費在塔吊安裝完畢后使用一個月后一次性付給乙方。
3、在安、拆塔吊過程中,因甲方原因施工現場不能滿足乙方使用的50噸汽車吊時,乙方租用的大型吊車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差價。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平整或拆除現場障礙物,確保塔吊進出場順利進行,如條件不具備造成車輛放空或影響拆轉,甲方應付運輸塔吊的車輛、汽車吊的放空費及安裝塔吊的人工費。
(2)甲方負責完成塔吊基礎的制作工作,由乙方的技術人員現場指導,根據塔吊基礎說明書安裝塔吊地腳,甲方配合安裝,基礎承載力必須符合塔吊的技術要求。
(3)為確保塔吊的安全使用,甲方應準確提供施工現場的地下情況,按乙方要求處理(如:管溝、防空洞等),并填寫地下障礙說明登記表,如甲方交底不清,出現事故,應付全部責任。
(4)乙方塔吊在施工當中,發生機件修理更換,甲方負責在修理部位完成架子的搭拆工作,并負責架子的安全使用。
(5)甲方負責塔吊進場后機械設備及附屬材料的安全保衛工作。
(6)根據施工進度,甲方應提前7天向乙方通知塔吊頂升錨固的工作要求,包括塔吊的頂升高度,并完成塔吊錨固的架子的搭設及拆除工作。
(7)負責乙方塔吊機組人員的食宿(生活費自付)。
三、乙方責任:
(1)負責勘察現場并對塔吊路基基礎進行技術交底。
(2)負責塔吊的拆、運、立、調試及驗收工作。
(3)負責機械操作、維修、保養及配件供應。
(4)根據工地的實際工作,安排好司機的班次,施工中全心全意的為施工單位服務。
(5)塔吊機組人員要服從甲方的安排,保證工作時間。及時完成塔吊的故障修理工作。
(6)合同期塔吊為24小時全天運轉,機械出現故障時,乙方必須保證在6小時內排除故障,保證生產使用,如一次維修超出8小時扣除一個臺班,一次維修超出36小時應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損失含現場周轉材料租賃費及管理費用)。
(7)節假日加班可提前通知機組人員,司機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提高服務質量,做到隨叫隨到。
四、費用的計取及其他:
(1)塔吊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按雙方確認的`日期開始計收租賃費。塔吊運轉滿一個月,甲方應給予確認并對簽認單做出簽認,月簽認單作為租賃費結算依據,塔吊租期不滿一個月時,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以(月租金÷30天)×實際租賃天數記取租金。(2)塔吊安裝完畢后甲方在第一次租賃費付款時同時支付給乙方進出場費和預埋地腳費,甲方于每月的30日前向乙方支付已發生的租賃費的80%,如甲方資金緊張可到第二個月的30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已發生的所有租賃費的80%,塔吊拆除前付清此塔吊在此工地發生的所有費用。(3)遇有風、雨、雪等自然災害及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乙方正常收取租賃費。遇有春節放假停工,停滯工期不超出30天,按實際天數免收租賃費,超出30天,乙方免收30天的停滯費,其他按月租費的50%收取停滯費,直至正式復工。
五、施工安全(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雙方的上級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2)雙方在塔吊出租、操作、檢查、使用管理過程中,均應按《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標準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負責吊鉤以下的吊索具及吊索繩,和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和檢查工作。
(4)塔吊在投入使用后,甲方有權不定期或定期對塔吊本身的安全進行檢查,由乙方負責塔吊本身的安全檢查。
(5)凡因在安裝、拆卸或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設備本身的缺陷、安全保護不齊全,或失效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6)在操作過程中,司機不服從信號指揮,違反操作規程,私自將塔吊交給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司機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內容,因甲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8)甲方須配備專業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按規范負責指揮塔吊工作。乙方司機按甲方信號指揮人員的指揮操作機械。甲方在施工中如隔樓吊裝,須配備接力信號。甲方夜間施工要配有足夠的照明。
(9)甲方對散件、吊裝要綁扎牢固方可指揮起吊(小鋼模板、磚等零散物品必須加容器)。
(10)乙方應保證機械設備,在甲方施工現場使用的全過程中,不影響其安全文明現場和達標活動的實施。
(11)塔吊的所有產權屬于乙方,甲方不得將塔吊轉讓、抵押和遷移地方,在沒有經過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債權轉讓第三方,否則按經濟合同詐騙執行
(12)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六、合同一經簽定,雙方應共同遵守。單方違約,須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作出補充規定,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主管:主管: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電話:
簽約時間:_年_月_日簽約時間:_年_月_日
11. 塔吊租賃合同 篇十一
承包方(甲方):_________
租賃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塔機事宜,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議定本租賃合同事項條款如下:
一、租賃塔機名稱(型號、規格):QTZ63(SLP5013)
二、租賃時間:乙方設備進場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拆除當天為止。
三、預計工期:12個月(如果甲方原因使用不滿三個月按三個月收費)
四、收費標準
1、塔機月租金___元/月。
2、塔機操作費:前期2人操作,每月工資3500.00元,增加到四人操作每月工資4500.00元(兩個操作人員,兩個指揮人員)。
3、最后不足一月使用時,按日租金計算。
五、付款方式:(本條款按第四條收費標準逐臺核算);
1、塔機進出場費共貳萬捌仟元整,乙方設備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壹萬伍仟(15000.00)元,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后支付進出場費余款13000.00元。
2、塔機安裝完畢并經甲方監理和乙方驗收合格之日一個星期之后第一天起算租金。
3、塔機租金從正式起動計算之日90天支付一次,拖欠時間超過5天,乙方將按租金20%天收取滯納金,拖欠時間超過7天,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操作人員工資當月發放,超過十天,操作人員有權停機,
六、甲方權利及責任:
1、甲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該塔機在合同期限內使用權屬甲方。
2、塔機安裝期間,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需要制作塔機基礎,基礎應達到《塔要使用說明書》及有關技術要求,并對制作塔機基礎負責,同時提供安裝時間、電源,租賃過程中吊鉤以下(除料斗外)部件費用由甲方承擔。工地塔機日常保養所須的油料及配件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證塔機24小時正常工作。
4、甲方有保護塔機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吊運。
5、甲方在使用塔機計費結束前,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該塔機正常拆出的障礙物已清除,拆塔道路暢通,免費提供拆塔所用的鋼管及架子,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拆塔工作。租賃截止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截止時間(并付清租賃費時間)為準,該時間為計費結束時間。
6、租賃期間甲方應按照有關施工法規定及工地管理規章制度,以及塔機操作規程對塔機操作人員進行嚴格管理,并將操作人員的每月考勤及工作表現評述及時反饋乙方。
七、乙方權利及責任
1、該塔機產權屬乙方。
2、乙方負責塔機的安裝調試,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達到運行標準。
3、乙方應保障該塔機正常運行,若出現故障,應立即組織力量維修排除,一般故障必須在5小時內排除,較大的故障在48小時內排除,若超過48小時,按日租金3倍扣除租金。每月不得超過一次,乙方塔機每月有2天維護保養時間(保養時間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操作人員應與甲方簽訂有關上崗手續,認真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正確指揮及工作安排,乙方操作人員離開工地,必須征得甲方主管同意。
5、在租賃期間,如乙方塔吊因本身機械因素(含塔吊倒塌、塔身斷裂、大臂斷裂等),造成的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事故,應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
6、塔機使用的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保證甲方正常施工,如因乙方塔機證照不全,造成停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補充協議:
1、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塔機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因乙方操作員操作失誤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損壞甲方財產,造成的一切損壞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操作人員由甲方提供食宿,不另收費。
3、第一次安裝高度30米,增高費從增高之日起,每增高一節(2.0米),每節每月增加壹佰伍拾元計算,附墻按250元/道月租費(兩道)。
4、此塔機租賃價格乙方不開具發票。
九、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支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2. 塔吊租賃合同 篇十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租單位(甲方):____________承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平等、自愿前提下,本著配合、協作、互利的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出租人____________(甲方)與承租人____________(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租賃設備安全、有效地使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塔吊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二、租賃設備狀況:
設備名稱型號數量最小起臂長工地所需塔(臺)重量(T)(M)機高度(M)租金生產廠家備注備注:_________
三、租賃期間:
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該時間為預計開始時間,實際開始時間以安裝完畢日為準)至上述工程封頂。乙方保證塔吊在上述工地使用_________個月,不足_________個月按_________個月計算,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工程結束時項目部的報停日為準結算租賃費用。
四、租金內容:
1、租金收取:在塔機起租日起的每月對應日起三日內,乙方現金交足對應月份的月租費給甲方,甲方出據收款收據。最后一次租金,在甲方拆除完畢日起3日內,由乙方現金支付結清,甲方出據收款收據。如乙方需開發票,由乙方承擔全部稅金。
2、租金內容:
(1)每臺塔機配備持有合格上崗證的塔吊司機(司機的工資福利待遇由甲方負責)。(2)塔機使用費(不含電費)、塔機的維修保養費(包含配件)。
3、租金計算:
塔機安裝、調試合格可交付乙方使用日起計算租期(與檢測報告出示日期無關)。在上述工程結束時,乙方項目部報停日為止,按實際使用天數x月租金/30天計算。
五、租賃機械塔吊進出場費:
1、塔吊進出場費由乙方按每臺元(人民幣)在塔吊到場時一次性現金支付給甲方。
2、塔吊進出場費內容:
(1)塔機進退施工現場的運費、裝卸費;(2)塔機的安裝、拆卸及塔機的加高頂升費;
(3)塔機的驗收檢測費。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根據雙方確定的租賃塔吊的進退場時間,及時組織塔吊的進退場、安裝、拆除。
2、派出的塔吊司機應具有有效塔吊操作證,職業技能滿足要求,職業道德良好。如果派來的司機不能滿足乙方的工作時間和要求,乙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
3、塔吊司機應服從乙方工作安排及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違反乙方的各種管理制度的人員,乙方有權清退,甲方另派司機。
4、塔吊司機應嚴格按塔機安全規范操作,發現違章指揮必須拒絕執行。乙方對堅持安全規范操作的司機不能找借口報復或要求清退。
5、在塔吊使用前,應對其工作性能、安全進行全面檢查,以保證滿足工程安全使用要求;在塔吊安裝、拆卸、工作運行、維修等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操作規程進行,嚴禁違章操作。若因塔吊質量、安裝或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6、必須保證塔吊安全正常運轉,若發現故障應及時組織人員搶修;每月維修時間累計不得超過三天(不含檢修時間),超出后的時間,租金作相應扣減;每月例行檢修兩次,每次檢修時間4小時;做好塔吊維修、保養及各種檢查記錄。檢修及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7、負責提供塔吊基礎施工大樣圖(即標準塔吊設備基礎圖);負責根據塔機安裝使用說明書及乙方提供的基礎設計方案、附墻設計方案編制塔吊的《塔吊安拆方案》。
8、負責塔吊安裝、拆卸、運輸、加高頂升及檢測工作,并負責其費用。
9、負責租賃塔吊的產權備案,配合乙方做好塔機使用登記等相關手續。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提前天確定所租賃塔吊的.進場時間,待基礎預埋后,雙方協商確定塔機的確切到場及安裝時間。一旦確定具體到場及安裝時間,乙方負責在該時間內保證安裝現場達到塔機進場、安裝條件,否則塔機到場無法正常進場、安裝造成的吊車重復使用、貨車待車、人工怠工等損失、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塔吊延遲交付使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甲方租賃塔吊的報停日及其拆除,雙方以甲方實際收到報停通知日起的第十六日確定為實際報停日。
2、乙方保證塔吊安拆所用三相五線制380V(≥100KVA)的電源(25平方電纜以上)及25T以上吊車進出場路面的暢通,安拆、頂升塔吊所需工作面的安全、可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正常安拆、頂升造成的吊車重復使用費用、安拆人員誤工費等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保證提供電焊和氧氣等輔助設備,以保證塔機附墻等相關設施的安裝、拆卸;保證塔機為專用電箱和專用線,配電箱距離租賃設備中心距離不超過3米。塔機用電及配電箱以外的電纜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保證塔機所用施工電源的穩定。如因電源不穩或工地人員強制關電閘等造成塔機電機燒毀或安全事故等損失及費用,由乙方完全承擔,且乙方無償協助甲方修復。
3、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提供的《塔機基礎選址及制作技術交底》及標準塔吊設備基礎圖設計、制作塔機基礎,塔機基礎必須符合塔吊使用要求,如因基礎原因造成的塔吊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基礎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設計塔機基礎位置時,乙方應考慮安裝拆卸方便,如遇無法或難以安裝拆除等異常安拆情況,所增加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乙方負責租賃塔吊基礎的鋼筋混凝土制作,負責預埋件的安裝;負責將注明塔機安裝方向的《塔機安裝平面布置圖》一式兩份蓋章確認后交甲方技術人員,甲方技術人員根據該平面布置圖進行地腳螺桿的安裝、焊接。乙方派員協作焊接、固定地腳螺栓(協作工2名以上);
(2)地腳螺栓及耳板座由甲方提供,乙方按支付費用,并在支付進出場費時一次結清。安裝相應附墻時,乙方應按附墻設計方案及《塔機安拆方案》配合埋設附墻拉桿預埋件。甲方安排技術人員焊接附墻耳板座(耳板座由甲方提供)。乙方應提前壹周書面通知甲方安裝附墻及塔機的預升。附墻拉桿單根長度超過5M的增加費用由乙方承擔,具體增加金額以施工現場確認制作尺寸后廠家的實際報價與廠家標準附墻的差價為準。
(3)基礎制作完畢,乙方將所制作基礎的隱蔽工程資料一式兩份蓋章確認后交甲方。
4、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書面形式提供的附墻附著點的荷載設計附墻方案,該附墻方案在塔機基礎預埋時交付甲方一份蓋章件。附墻方案應采用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形式,滿足附著高度、垂直間距、水平間距、自由端高度等的規定。
5、乙方負責審定甲方編制的《塔吊安拆方案》、《塔吊基礎施工大樣圖(即標準塔吊設備基礎圖)》等有關涉及租賃塔吊安全、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資料、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執行。
6、乙方負責提供地面指揮人員及對講機。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其工資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保證指揮人員按安全規范指揮,如因指揮人員不按安全規范指揮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7、乙方應按時支付本合同規定的租金,若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有權停機,停機租金照計;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機,租金不減。
8、乙方負責塔吊能按安全規范使用,保證塔機的設備安全。在乙方工地發生的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塔機及其配件毀損、被盜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本塔吊在工地使用時,如因不符合相關安全規范使用要求而乙方和班組要求強制吊物、使用,而甲方人員又無法制止,造成事故或塔機損傷由乙方負全責。
9、乙方負責吊鉤以下所需要的材料;如甲方提供的是全新塔機,乙方免費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制作標準配重塊供塔機使用。在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要對租賃塔吊進行改革或增設它物,必須書面征得甲方的同意,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處理:
1、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可在當日停機,待乙方付款后繼續租(使)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它費用,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塔吊,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3、甲方應保證塔吊設備完好。如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4、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反本條規定的一方,應在本合同履行時間過期一周內支付對方違約金¥____________元/臺(人民幣:貳萬元/臺),同時支付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相關損失。
八、其他事項:
一、節假日計費約定:如乙方在春節期間繼續使用塔吊,應按國家規定另行單獨
計付加班費給塔吊司機。
二、設備進出場期間,乙方須提供良好的道路、場地、空間、電源等現場條件,為甲方設備安裝、拆卸提供必要的配合與協助。工程完工后,確保設備及時順利地退場,并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不能及時退場造成的損失。若設備進出場安裝、拆除時需占道、停電(高壓線障礙)時,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九、爭議解決:
本租賃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雙方代表簽字蓋法人公章后生效,在塔吊租賃相關費用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