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簡單的勞動合同(通用16篇)
1.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篇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略)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斑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略)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第七條
1、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________年(滿半年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的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_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2、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特業保險待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期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略)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年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頻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略)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九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_;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元;
第十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篇二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無固定期限: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覆行。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愿意服從甲方安排,并認真執行和完成生產任務。
三﹑工作時間
每天12小時,半月輪班,無固定休息日.
四﹑勞動報酬
1 乙方在試用期內工資,經雙方商定為每月___元。
2甲方應執行國家有關工資支付的規定。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乙方完 成(工作)任務情況,與乙方約定每月工資___元(已含加班費).伙食補貼__元. 甲方于次月_25_日發放工資。
五﹑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1 經甲﹑乙雙方協商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本單位制訂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本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工作的;
3 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約,應承擔的責任: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應依法賠償乙方未覆行完的合同期限內的經濟損失(賠償損失一個月工資);
2乙方違約,應承擔的責任:對乙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或乙方違反保守商業機密的約定,應按國家法律,法規或雙方約定,依法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或造成其它嚴重后果的,還應承擔其它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篇三
甲方單位名稱:
乙 方 姓 名:
編 號:
合 同 (固定期限) 書
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經濟類型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 :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市 縣(區) 街道 居
委會 街 號 單元 室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 , 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可根據崗位要求及工作持久穩定性確定合同時間長短)試用期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屆滿,乙方提出轉正申請,經甲方考核合格后,本合同繼續履行;若乙方在試用期屆滿之時未提出轉正申請,亦未明確表示解除本勞動合同,則試用期滿后視為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第二條 甲方錄用條件為(錄用條件不同于招聘條件,是對試用期內勞動者的身體健康狀況、道德品質、文化水平、工作技能、績效等方面的規定,是決定試用期屆滿是否繼續錄用的一個重要考評指標。如此次空白,則不能適用本合同書第十九條第一款內容。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符合甲方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如因政府行為或甲方經營需要變更工作地點的,乙方應服從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乙方周一至周五工作,每日工作時間為 8小時,周六、周日休息,具體作息時間見附件《公司管理規定》。
2、 班制。甲方安排乙方 班 運轉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第七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生育假、年休假、婚喪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薪酬管理規定,甲方應于每月 30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元/月。(不低于當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 試用期間,乙方試用工資為 元/月。(不低于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且不低于當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時足額為乙方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應繳的社會保險費及其他應扣費用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在法定節假日正常上班、值班的,按日平均工資標準參照相關規定給予發放加班補貼。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五條 乙方入職后,甲方應給予必要的崗前培訓,幫助其熟悉工作內容、工作場所,提醒注意事項,避免因操作不當引發危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可在第二次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與乙方協商變更勞動期限,以規避第三次續簽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潛在風險)
第十七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甲方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制度規章,損害乙方權益的;
4、甲方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非上述情形下,乙方如需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試用期后合同履行期內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要求甲方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如甲方存在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且不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手段提供虛假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明、學歷證書、離職證明、職業資格證、隱瞞競業限制義務等,致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的無效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辦理續簽勞動合同手續。
七、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僅限本合同約定的工資部分),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經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四、第五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
本合同或由于對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服務期條款和保密競業限制約定
第二十五條因工作需要,并經乙方同意,由甲方付費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專指較長時間脫產學習,如學歷培訓,職業資格培訓等),雙方可以約定一定期限的服務期,約定的服務期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外的,視為勞動合同期限的合理變更。雙方就服務期約定達成如下承諾:第二十六條乙方(僅限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在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競業限制的范圍為,地域為 ,期限為 月,從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不得超過兩年)。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甲方按 元/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規定的,應當向甲方支付元/月違約金。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八條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律、法規規定的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的條款如與國家和當地政府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悖的,按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附件 《公司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鑒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鑒證機關留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為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鑒證機關(蓋章) 年 月鑒證日期:日年 月
4.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據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期限:
有固定期限:從 20xx 年 03 月 18 日起,到 20xx 年 03 月 17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工作地點: 彭州市濛陽鎮濛東路甲方廠內
2、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印刷車間管理 工作崗位;
2、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1、工作期內,乙方的月工資報酬為 3200.00 元;
2、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后,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發放;
3、甲方為乙方在合同期內按照相關規定繳納保險。
四、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有義務遵守;
2、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工作操作規程;
3、乙方應按時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曠工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
1、雙方協商一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法律法規已修改,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4、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拒、不可預見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篇五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制造業簡易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本制造業簡易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_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勞動合同其他事項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篇六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乙方(勞動者)名 稱:地址:家 庭 住址:身份 證 號 碼:
長沙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年。 2年月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試用期,自日止,期限為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部門承擔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
2、因工作需要并與乙方協商后,甲方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 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 小時。每周工作時間 小時,因生
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 勞動報酬
1、甲方按《湖南省工資支付規定》和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資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
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3、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政策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4、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經企業與工會(職代會)集體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并向本單位勞動者公布。
六、 勞動紀律
1、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
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
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② ③
八、 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至三十二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后,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2、其他違約責任:
十、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項,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7.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篇七
甲 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科爾沁區百花新城芙蓉園小區聯系電話: 乙 方:(勞動者)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址:聯系電話:
為進一步提高公司整體管理水平、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保證送貨及時,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本著長遠真誠合作的共同愿望,就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具體相關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形成勞動用工關系,乙方作為勞動者接受甲方的用工管理。
二、乙方的工作職責及工作范圍:
甲方聘用乙方為公司送貨員,負責以下工作:
1.保質保量及時地把藥品送到客戶手中。
2.貨款按次結算并及時上交,如有特殊情形不能上交者必須上報部門經理。如出現短缺、偽鈔等現象均由本人負責。
3.及時收取經銷商有關的資質材料。
4.收集客戶信息、意見,建議并及時向公司反饋。
協議期限:協議期限共年。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為一個月,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四、勞動報酬:
1.工資標準:甲方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資。試用期元人民幣,試用期為一個月(可以縮短試用時間,試用期內無休息日,試用期內無請假申請,重大特殊情況可協商并經甲方批準同意,否則按《通遼市連成藥業有限公司員工試用期協議》執行)。
2.試用期過后經考試合格填寫轉正審批表,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按簽訂時的日期雙方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甲方負責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工作滿兩年的從第三年開始增加交納住房公積金(個人應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20%,乙方8%,以上五險一金的繳納均按通遼市社保局最低工資標準基數)。
3.工資結構: 元
工資結構=基本工資±(考核工資)±(獎勵、或扣罰款) 考核工資=崗位工資±職稱工資±績效工資±(獎勵、或扣罰款)
績效工資=滿勤工資±效率工資±獎勵工資±保密工資±提成獎勵±(獎勵、或扣罰款)
(1).基本工資:元,指已進行績效工資核算時
(2).崗位工資: (采購部經理按10條,每條10分,滿分發放全額崗位工資,未做或遺漏扣該項全部分數,否則按實際分數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4).績效工資:
<1>滿勤工資:100元(每周休息時間為一天,休息時間選在周六或周日,漏崗或本人應工作時間內請假均無此獎勵)。
<2>.獎勵工資2:100元(對公司的相關管理費用合理控制,提出合理化建議并采納,簡化了工作程序和節約了相關費用,否則無此工資)。
<3>.保密工資:100元(堅守職業道德,對企業的相關管理制度、細則,對本部門的相關資料嚴格監控,做到不外泄漏)
<4>.提成獎勵:(按企業每月制定指標,完成或超額完成的相關提成)。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薪資,逾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2%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工作崗位的相關制度。
(三)在乙方沒有提出改進和合理化建議,雙方未為協商更改原工作方案和相關內容的,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及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相關工作。
(四)乙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工作質量提出合理建議,甲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出相應調整。
(五)試用期滿后,雙方應立即簽訂勞動合同及崗位聘用協議。因乙方原因未簽訂的按試用期的工資標準執行(不簽訂勞動合同和崗位聘用協議的可填寫聲明(公司根據其工作情況按試用期工資發放薪資或酌情),公司對該員工按試用期員工對待。
(六):如因工作需要和客觀情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的工作崗位工資按新崗位同工同酬。
七:違約責任
1、試用期間或轉正后工作未滿一個月離崗,甲方只為乙方提供基本工資(按通遼市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必須保證按時正常的工作,若乙方私自造成空崗影響本職工作的扣100元/天,若甲方未能夠按期支付工資,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2%滯納金 。
3、本協議委托內容確定、委托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支付違約金5000.00元(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執行,以培訓協議約定的內容為準)。
八: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留存一份,檔案留存一份(備注:為保證甲方的商業機密的安全性,乙方可隨時到檔案管理處查閱,如發生爭議糾紛,乙方可執原件解決,甲方無權干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的訴訟請求必須在科爾沁區內的人民法院 (備注:本協議共五頁,為保證協議的真實有效性、每頁的下角標注出甲乙雙方均簽字按指紋)
甲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按指紋):
乙 方(簽字、按指紋):
年月年月日 日
8.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篇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聯系電話
第二條 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現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在 崗位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
第五條 勞動者在該崗位的職責要求是:
第六條 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執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周期內總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用人單位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基礎上,應采取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時的,由用人單位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執行。
第八條 用人單位依法保證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用人單位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勞動者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條 用人單位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 元或按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 》執行。
(二)計時工資。勞動者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日),績效工資(獎金)根據勞動者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三)計件工資。勞動者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第十一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按15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補休的按200%標準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的按300%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按國家和青海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四條 勞動者在合同期內,患病、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培訓和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勞動者應當嚴格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繼承其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條 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三十八條、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四十二條、四十三條、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用人單位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 勞動者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青海省有關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公 章) 勞 動者(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公 章) 鑒證員(簽字或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9.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篇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精神及公司相關制度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于20__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方根據國家《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補償標準為:,補償金額為:元整(元)。
三、甲方為乙方補齊20__年9月份以前所欠養老保險金,個人部分從乙方補償金中扣回,以后養老金續交事宜由新用人單位續交或乙方自行辦理。
四、到目前為止,乙方無職業病史,其以后健康狀況與甲方無關。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后,乙方即成為社會自然人、自由從業者。以后個人涉及法律的、經濟的、生活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年月日
10.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篇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書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試用期個月,失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達到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達到離休、退休、退職條件。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后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延勞動合同關系的;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法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及其他
第三十九條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11.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篇十一
甲方(用人單位):
注冊地址: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原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并簽訂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一、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于期滿,本次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第種形式。
①固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②無固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等按照原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三、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除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的內容一致并持續有效,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若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現行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
五、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私自涂改無效,若要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六、本勞動合同(續訂書)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乙方檔案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12.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遵守勞動紀律履行教師職責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
2、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要服從分配。
3、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并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4、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5、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園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一)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占甲方公款或者財務的;
(二)私自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三)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四)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6、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工作計劃,并認真執行。
7、服從園長和教研主任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本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工作。
8、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注意個體差異因材施教。
9、做好家長工作,了解幼兒與家長的需求,指導家長科學育兒。
10、認真學習,努力鉆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11、服從領導安排。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保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加班、招生宣傳、業務學習等各項活動任務。
1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13、甲方組織安排受聘人員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進修等活動,甲方保證受聘人員享有同類人員同等的學習、民主管理等權利。
14、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三、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工資組成詳見工資附表)。每月20日發上月工資及獎金。
2、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執行。并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的工資報酬。
3、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一年后,獎勵1000元。
4、在聘期內終止合同扣除當押金。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不服從園所安排,與同事不能和睦相處,教學質量等不利于幼兒園發展的教師,園所有權中途解除勞動合同。
(七)乙方在工作期間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園事故的根據事情原因,園所和當事教師分別承擔50%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八)乙方在本園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勝任教育教學或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五、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調節機構申請調節;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終止后如工作需要,本人也能勝任工作的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合同。
3、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涂改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篇十三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試用期
試用期為一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試用期間如乙方不符合甲方的錄用標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如乙方需解除本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和要求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暫時安排的從事工作。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鑒于甲方生產經營的特殊性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甲方可以適時、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區域,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正常人事管理和工作調動安排。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服從甲方對其工作成果的監督、考核等處理,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依據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律法規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二)因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為綜合計算工時制。
(三)在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將根據考勤記錄安排乙方補休同等時間或計發加班工資。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政府有關薪資管理規定和乙方所擔任的職務確定其相應的勞動報酬。具體的薪資標準為:
(1)乙方在試用期內工資為元/月。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按照甲方考核轉正后,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加班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3)乙方同意遵照甲方《員工手冊》和《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乙方如果連續兩個月績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權對其做出再培訓或調崗安排。如經培訓或調崗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則甲方有權對乙方做出降薪、降職和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做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
(二)甲方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工資并按月發放,發薪日期定為每月15日,逢節假日時將順延。
(三)甲方有權按照公司的薪資標準和考核制度合理調整乙方工資。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動時,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適時、合理地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五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根據我國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已閱知并理解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乙方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的約束。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按時優質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如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離職時應按照甲方的規定辦理相關離職交接手續,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足額賠償。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終止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30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簽新的勞動合同。協商未成的,本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
(五)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提出解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向乙方承擔任何補償或者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勞動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法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期間,甲方不得有惡意處分、懲罰乙方的行為,乙方不得有故意損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行為。
第十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簽名: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14.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日 小時、每周 天工作制。
第四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 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 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 經雙方協議,同意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三條 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5.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月。
2、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月。
備注: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崗位工作,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度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3、乙方的工作任務為: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為:正式月:采用計件制,實行多勞多得的方式,如按甲方規定的時間而未能達到基本工資的,按國家標準支付乙方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薪資由:法定當地最低底薪+特別加給+崗位津貼+職務加給+計件金額+全勤獎+工齡獎+住房補貼)
備注: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可以按本企業的工資制度適時調整乙方工資水平,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3、乙方試用期工資每月為___________元,試用期為_______月;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五、工作時間和休假:
1、正常工作時間:早上7:30~11:00下午13:00~17:30
2、甲方有權在生產忙碌時,要求乙方晚上或公司指定的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資按計件計算(或依法定1、5倍/小時計算)。
3、公司每月1號,16號為休息日
4、公司所有正式員工均享有國家法定假日
六、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七、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準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定辦理。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4、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支付對方違約賠償金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16.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篇十六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個月的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路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乙方(簽):
簽約代表(簽):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