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聘用合同(精選15篇)
1. 人事聘用合同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于部門從事工作。
二、合同期限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性質,采用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為個________月。
三、工作時間
以公司銷售人員工作時間制度為準
四、工資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約定乙方轉正后,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低于元;乙方試用期工資為。甲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在公司工作不滿3個、月的不給予余下工資
(二)聘方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工作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秘密,乙方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甲方利益有沖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甲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甲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乙方的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后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六)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系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法律責任
甲方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5%的經濟補償金。
(二)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九、爭議處理
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認為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一、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人事聘用合同 篇二
甲方:公司名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然人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需要雇用人事代理人員協助公司處理人事相關事宜,乙方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和能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聘用崗位:
1.1乙方聘用為人事代理人員。
二、工作內容:
2.1協助甲方處理人事管理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招聘、考核、培訓、福利等工作內容。
2.2配合甲方完成各項人事管理相關事宜。
2.3完成公司委派的其他相關工作。
三、聘用期限:
3.1聘用期限為半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期滿后,經甲方同意,聘用期限可延長。
四、工作時間和地點:
4.1工作時間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時。
4.2工作地點為公司所在地。
五、待遇和獎勵:
5.1乙方每月薪資為人民幣(以下簡稱“元”)。
5.2乙方根據工作表現,有機會獲得績效獎金和加薪機會。
六、工作規定:
6.1乙方應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形象和聲譽。
6.2乙方應保持工作認真負責態度,勤奮工作,不得違反公司相關規定。
6.3乙方不能向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和組織透露公司商業機密。
七、違約責任:
7.1乙方如無故不到崗或曠工,甲方有權取消其聘用資格。
7.2乙方向公司泄露商業機密或者其他違反公司規定行為,一經核實,甲方有權隨時解除與乙方的'聘用合同,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7.3合同期間,如履行不力,甲方可以酌情考慮發放激勵或解除合同。
八、協議效力:
8.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2本合同效力與解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3本合同未盡之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司名稱)
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自然人姓名)
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3. 人事聘用合同 篇三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茲因甲方工作需要,決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月。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
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工作崗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責及要求: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勞動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采取(月,周,日,定額)工資制,(月,周,日,定額)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險方面):按照市人才交流中心規定。
3.甲方支付乙方必需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聘期管理
1.甲、乙雙方執行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_____號》。
2.聘用期間,乙方人事檔案,人事關系由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聘,續聘合同另行簽訂。
4.在聘期內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聘用關系,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征得對方同意后,方可根據規定解除聘用關系。
五、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消崗位,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4. 人事聘用合同 篇四
代理合同書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人力_________________資源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__單位(個人)(簡稱乙方)個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浙江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為乙方人事代理計人(人事代理人員名冊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為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所形成的.檔案材料,乙方要及時轉交甲方歸檔。
四、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項目
1、人事檔案管理;
2、聘用或勞動合同鑒證;
3、戶籍黨籍管理;
4、身份管理;
5、職稱評定;
6、社會保險;
7、出國出境、考研政審;
8、檔案工資調整;
9、人事關系接轉;
10、人事政策咨詢;
11、人才素質測評;
12、協調流動爭議;
五、乙方認定,甲方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條中所列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甲方有如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為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礎上的具體義務。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盡可能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托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根據委托代理內容,及時交付有關費用;
3、乙方如工作單位變動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報甲方。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責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委托人事代理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續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人事檔案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5. 人事聘用合同 篇五
甲方:(雇主單位)
名稱: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街道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雇員代理人)
名稱:______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街道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雙方自愿,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經簽署(雇主單位)與(雇員代理人)合同,就委托(雇員代理人)作為(雇主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中介服務商,在(雇主單位)招聘、導入、培養等方面提供相應的服務所達成的協議如下:
第一條任務內容
(雇主單位)委托(雇員代理人)對招聘、人事代理、培訓等進行必要的中介服務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介紹、篩選和推薦適合職位需求的人員,并出具相應的人才評估報告;
2、完成面試安排、入職安排、試用期管理等事項;
3、對員工資格、歸檔、薪金、保險及福利等相應事項進行處理,處理財務、稅務等相關事宜;
4、對員工定期進行檔案查閱,完善人事制度、規章制度等管理工作;
5、對需要培訓的員工,提供相關的培訓服務,實現對員工的專業化培養。
第二條任務期限
本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為(起始日期)至(結束日期),期間可按照需要進行續簽或終止。
第三條服務費用
(雇主單位)每次提出委托要求,在(雇員代理人)完成相關職責后,應在(30)天內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服務費用包括以下費用因素:
1、人才篩選、評估、推薦等服務所產生的相關成本;
2、員工檔案、薪資、保險、福利等服務所產生的.相關成本;
3、培訓相關服務所產生的相應成本,包括培訓技術支出及人員出差、住宿等費用。
第四條服務質量
(雇員代理人)應力爭為(雇主單位)提供優質有效的服務,并配有實際應用經驗的專業人員,保證工作得到正常推進行。如有正常情況下聘用員工無法成功在試用期內達到工作標準和職業素養評價要求,(雇員代理人)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條保密
(雇員代理人)應保持商業機密,不得泄露(雇主單位)的商業機密和機密信息。如有違反,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并在(雇主單位)所需的服務期限內維持有效狀態。服務期限滿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七條爭議解決
若本合同任何條款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則可向合同約定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雇主單位)乙方:(雇員代理人)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6. 人事聘用合同 篇六
甲方(用人單位):
所住: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月日至年月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月年月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湖南 省(自治區、直轄市) 長沙 市(縣)。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 (大寫)年(大寫)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7. 人事聘用合同 篇七
甲方:(單位名稱)地址:(單位地址)
乙方:(自然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乙方身份證號碼)
鑒于甲方需要招聘一名人事代理人員負責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并且,乙方具備相關的人事管理經驗和技能,甲、乙雙方就乙方成為甲方人事代理人員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正式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職務及職責
乙方被聘用為甲方人事代理人員。主要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公司內部招聘及培訓工作,擬定崗位、編制績效考核標準等;
2、監控企業組織架構,根據經營需求,調整人員安排;
3、協調并解決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問題,提供財務福利咨詢服務等;
4、配合管理團隊完成各部門的'人事管理任務。
二、工作時間及工資待遇
1、乙方每周勞動時間為40個小時,根據公司工作安排,具體時間可以有所調整;
2、乙方工資待遇按公司制定的薪資方案進行核算,工資以月薪形式支付,不得低于市場水平標準。
三、隱私保護
1、乙方在從事工作過程中知曉公司機密信息,應當保守公司的商業機密以及員工的個人隱私,不得擅自泄露。若因乙方的過失造成公司經濟損失,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2、公司對乙方的個人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四、合同期限和解除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日)起生效,到(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30天甲方和乙方應當進行續約或者解除合同的協商。
2、一方需要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解約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且進行協商。若是另一方不同意,應當按照約定完成一定的賠償和補償工作。
五、其他事項
1、乙方在從事工作中應當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2、本合同如有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3、甲方和乙方雙方都應當在合同簽訂時,簽署重要條款,并且留存有效證明文件。
六、附件
(1)甲方和乙方簽訂的人事代理人員聘用合同正文
(2)乙方的身份證和其他有效證件復印件
(3)甲方和乙方簽署的協議證明文件
本合同正式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在發生爭議時,本合同自始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當尊重合同約定并予以履行。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乙方自然人簽名: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日
8. 人事聘用合同 篇八
聘用方:
受聘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 部門從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據受聘人工作崗位的性質,采用第 種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采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于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 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為人民幣 元,并依業務考核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核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方對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受聘人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七)受聘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聘方必須為受聘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人對聘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二)受聘人因工致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秘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沖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后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受聘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受聘人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產;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系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聘方的法律責任
1、聘方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受聘人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資報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于標準部分,同時,對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聘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沒有為受聘人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給受聘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應一次性發給受聘人經濟補償金:
1)由聘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1、2、3、4項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項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受聘人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3、4項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平均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責任
受聘人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聘方造成損失的,受聘人應賠償聘方下列損失:
1、聘方招收錄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費用;
2、聘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
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蓋章) 受聘人:(簽字)
主要負責人/日期 日期
9. 人事聘用合同 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于部門從事工作。
二、合同期限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性質,采用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為個________月。
三、工作時間
以公司銷售人員工作時間制度為準
四、工資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約定乙方轉正后,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低于元;乙方試用期工資為。甲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在公司工作不滿3個、月的不給予余下工資
(二)聘方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工作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秘密,乙方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甲方利益有沖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甲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甲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乙方的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后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六)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系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法律責任
甲方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5%的經濟補償金。
(二)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九、爭議處理
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認為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一、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
10. 人事聘用合同 篇十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 部門從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據受聘人工作崗位的性質,采用第 種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采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于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 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為人民幣 元,并依業務考核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核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方對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受聘人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七)受聘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聘方必須為受聘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人對聘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二)受聘人因工致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秘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沖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后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受聘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受聘人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產;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系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聘方的法律責任
1、聘方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受聘人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資報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于標準部分,同時,對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聘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沒有為受聘人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給受聘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應一次性發給受聘人經濟補償金:
1)由聘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1、2、3、4項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項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受聘人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3、4項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平均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責任
受聘人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聘方造成損失的,受聘人應賠償聘方下列損失:
1、聘方招收錄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費用;
2、聘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1. 人事聘用合同 篇十一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1)負責公司的行政后勤工作,安全保衛和消防管理工作,創造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生活環境;
2)負責公司資產管理、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的管理工作,避免公司資產流失和浪費;
3)全面負責公司守衛管理工作,包括守衛值班、公司治安狀況、消防安全及公司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公司人員、財產的安全;
4)負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推行,執行與追綜,維護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權威;
5)負責公司辦公樓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綜合服務工作,確保后勤保障到位,工作順暢和環境優雅;
6)負責對公司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協助公司處理各項突發事件;
7)負責做好各種自然災害的預防和處理工作,確保安全;
8)負責公司各部門的辦公秩序和紀律狀況,確保工作正常有序無違紀現象;
9)配合設備組進行內部維修的管理,保障各部門正常開展各項工作;
10)完成上級交辦行政主管的各項工作。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安排乙方每周的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進行加班。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甲方每月15—20日以貨幣形式將上個月的公司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基本工資為 元。
2、甲方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乙方個人承擔的部份由甲方從乙方收入中依法代扣代繳。
第五條 競業禁止及保密條款
1、聘用乙方期間及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在兩年內(包括兩年)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從事同類的業務。
2、乙方應遵守甲方保密方面的制度規定,對在工作中有可能接觸到甲方信息和資料負有保密的職責,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私自復印、摘抄甲方相關文件,并保證不利用這些信息與甲方競爭。
3、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與甲方有關聯的經營實體的管理方法、生產技術、市場推廣或財務的信息和資料;甲方及與甲方有關聯的經營實體的客戶、產品、業務、服務或其他商務的有關信息和資料。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私自占有、挪用任何公司財產,如有違反甲方有權立即向公安機關保安。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一個月內被客戶投訴服務態度問題三次以上者。
5、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因乙方違反第五條、第六條之規定或出現第七條第4款最后4項之情形或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并向甲方賠付已經收到所有薪資及補助總額的10%的違約金。
7、合同期屆滿,勞動合同既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簽意見,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合同。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12. 人事聘用合同 篇十二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
乙方(代理人員):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員工”)
一、服務內容
1.1員工承諾向公司提供人事代理服務,并遵守國家及公司相關規定;
1.2具體服務內容詳見雙方另行簽署的人事代理協議。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時間
2.1員工的工作地點為公司所在地;
2.2員工的工作時間為公司制定的'工作時間,如需加班或出差需要事先與公司協商。
三、聘用期限
3.1員工的服務期限為一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2若服務期限屆滿后員工繼續提供服務,雙方應再次簽署合同。
四、工資待遇
4.1員工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4.2具體工資待遇另行約定。
五、商業機密和保密義務
5.1員工應嚴守公司商業機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2員工應對所有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業務秘密保持嚴格的保密義務。
六、解雇和辭職
6.1若員工未能履行工作職責或違反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則公司有權在通知員工后解雇員工;
6.2員工如需辭職應在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公司,并履行手續。
七、違約責任
7.1若員工未能履行聘用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則員工應賠償公司因員工違約而遭受的全部損失;
7.2若公司未能履行聘用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則公司應賠償員工因公司違約而遭受的全部損失。
八、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8.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
九、其他約定事項
9.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由雙方協商決定并簽署書面協議;
9.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
簽字:簽字:
日期:日期:
13. 人事聘用合同 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于部門從事工作。
二、合同期限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性質,采用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為個________月。
三、工作時間
以公司銷售人員工作時間制度為準
四、工資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約定乙方轉正后,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低于元;乙方試用期工資為。甲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在公司工作不滿3個、月的不給予余下工資
(二)聘方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工作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秘密,乙方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甲方利益有沖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甲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甲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乙方的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后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六)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系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法律責任
甲方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5%的經濟補償金。
(二)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九、爭議處理
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認為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一、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簽字)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14. 人事聘用合同 篇十四
一、甲方:
(以下簡稱“公司”)
二、乙方:
(以下簡稱“人事代理人員”或“代理人員”或“員工”)
鑒于:
1、公司在企業發展過程中需借助人事代理人員的專業能力進行配合和協作;
2、人事代理人員具備所需的專業素質和工作經驗,能勝任相應職務,有意愿并同意根據約定條件為公司提供勞務;
3、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平等互信、公平合法的原則達成協議,特簽訂此合同。
一、聘用規定:
1、公司應保證人事代理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勞動保護;
2、人事代理人員應認真、規范、高效地完成聘用合同所規定的工作任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工作風險;
3、聘用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止。雙方如需變更聘用期限,則必須經互相協商后,簽訂書面協議予以確認;
4、人事代理人員在聘用期限屆滿前提出續聘書面意愿的,應在離職前兩個月向公司提出申請,公司應在同意的.情況下安排面試。
二、聘用性質:
1、公司聘用人事代理人員,以他為獨立的就業單位,不會擁有對其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的直接控制權和指揮權;
2、人事代理人員已確認并同意,該聘用合同屬于勞務派遣合同,其聘用性質與正式員工的聘用性質不同;
3、人事代理人員對其工作所接受的派遣公司承擔勞務派遣關系,派遣公司對其所派遣的人事代理人員實行全面的勞動保護制度,并承擔勞動爭議的全部責任。
三、工作內容:
1、人事代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認真執行工作任務,確保工作質量和效率;
2、人事代理人員應維護公司的商業機密和技術秘密,不得擅自泄露公司機密信息;
3、人事代理人員接受公司的安排,如工作需要,應配合公司進行出差、培訓等相關工作;
4、人事代理人員應積極了解公司的業務知識,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質,為公司的發展和成長做出貢獻。
四、工作時間與薪酬待遇:
1、工作時間:人事代理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周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公司和人事代理人員商定;
2、薪酬待遇:人事代理人員應按月獲得薪酬,具體薪酬待遇由公司和人事代理人員共同商定并在聘用合同中規定。
五、保險及福利待遇:
1、公司為人事代理人員購買工傷保險和快遞配送保險,保險合同履行責任時,人事代理人員應及時報告事故,并協助公司進行理賠;
2、人事代理人員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如節假日福利及年底獎金等,具體待遇由公司和人事代理人員協商決定。
六、保密條款
1、人事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公司的保密法規,對公司的所有機密信息和技術資料保守秘密,不得在未經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向外界透露;
2、人事代理人員在聘用期內和聘用期間結束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公司進行破壞、盜竊、泄密、侵吞等違法行為,如有違反行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聘用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屆滿自動終止,雙方未提出續聘意向的,應及時進行離職手續。
2、本合同期間,人事代理人員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偷盜公司資產或機密信息;
(2)對公司信譽、利益造成嚴重損害;
(3)違反合同規定,拒絕執行合同任務。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應交由有關部門或仲裁機構處理。
雙方確認:本合同的正本為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乙方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人事聘用合同 篇十五
教職工全員聘用合同制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進一步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調動充滿教職工教書育人工作的積極性,激勵教師提高政治思想素質及文化業務素質,造就素質優良、結構優化,面向新世紀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創新型的實小教師隊伍,根據《小學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全員聘用合同制實施方案。
全校教職工將通過簽定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簽定崗位合同確定工作崗位。進一步明確學校與教職工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從而充分調動教職工辦一流實驗小學的積極性,全面提高辦學效益。
二、實施原則:
依據實小目前辦學規模和學校人員編制標準和市教育局對我校崗位設置方案審核意見,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員聘用、條件公開、雙向選擇優化組合、擇優聘任,分期分批與教職工簽定全員聘用合同及崗位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的簽定:
(一)聘用范圍和對象
實驗小學在編在職教職工
(二)聘用條件
受聘人員必須取得《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或者具備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規定的條件。
(聘用方法)
1、學校在首次簽定聘用合同時,除國家規定的辭退對外,對全體在編教職工均應該尊重本人意愿與他們簽定聘用合同。
2、校長的聘用合同按干部管理權限,有主管部門與其簽定。其他人員的聘用合同經校務會議集體審核同意后,由校長代表學校去個人簽定。聘用合同簽定后,不因校長變更而終止或解除;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照原簽定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新進師范畢業生均應試聘一年,試聘期間,畢業生的人事關系和檔案,由市人才市場中心實行代理。試聘期滿經學校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聘不合格或本人不接受聘用的,通過人才市場另行擇業。
4、聘用合同正式簽定和,填寫《全員聘用合同制人員花名冊》,并按要求辦理簽證手續。
(四)聘用期限
聘用合同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兩種。固定期限暫定為三年,對在本校連續共作十年以上或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十年的教師,竟雙方同意,可簽定無固定期限合同,但
聘期不超過被聘人員法定的退休年齡。
(五)聘后待遇
1、受聘人員的工資,根據國家規定的工資制度和工資標準,按照所在崗位職務確定,并按照工作責任大小和崗位目標達成情況,確定活工資部分,合理拉開校內工資檔次。
2、受聘人員在聘期內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解聘、辭聘后,原待遇取消。
3、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員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承擔應當支付的費用。
4、受聘人員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公負傷和患病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未聘用教師的安排
教職工不員與學校簽定聘用合同的,應在每年暑假前三個月內申請流動。在規定期限內,學校按排其臨時的工作,如個人不再要求流動而愿意簽定聘用合同的,學校應與其簽定聘用合同,逾期拒絕簽定聘用合同且又未調離本校的,學校可予以辭退。
學校對拒簽聘用合同的教師,從次月起停止發放津貼(即活工資)和校內各種津貼、福利。滿三個月仍不能自行流動且繼續拒聘的,從第四個月起停發工資,停止享受一切福利待遇。
(七)聘用和聽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按《鎮江市中小學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八條執行。
(八)聘用合同內容
(1)聘用期限;
(2)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
(3)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4)工作紀律;
(5)變更、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
(6) 違反聘用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四、崗位合同的簽定
崗位合同是學校月教師按照受聘崗職責要求,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是聘用合同的附件。
(一)依據和條件
學校按省、市有關規定和學校現有規模,在核定的編制數內,結合學校管理、教育、教學的實際情況設置崗位、科學定員。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和穩定的原則,在已簽定聘用合同的教職工中,按系列條件實行雙向選擇和競爭上崗:
1、必須具備教育工作者應具備的職業道德要求
2、必須具備崗位所規定的學歷、資歷和達到職后培訓規定的要求。
3、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保證工作質量。
4、必須滿工作量,堅持正常工作,個別學校認為要減輕工作量的除外。
5、必須自覺接受學校的年度考核和崗位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可以上崗,教育教學崗位考核稱職以上者才能聘任教育教學崗位。
6、必須能夠完成學校交給的其他工作。
7、身體健康,能堅持完成一學年的正常工作。
(二)崗位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學校中層干部競爭上崗。
〈1〉公布中層干部崗位及崗位任職的條件。
〈2〉組織競爭上崗
a、公開報名。個人根據擬任崗位資格條件和本人意愿填寫《學校中層領導崗位自薦表》。每個人可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b、資格審查。對自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去頂競爭上崗人員名單。
c、公開述職。在一定范圍內有競聘人員進行個人述職,競聘人員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任職優勢和任職和的工作設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