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通用9篇)
1. 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一
為全面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其工作用心性,健全義務教育校園教師激勵長效機制,規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全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校長績效考核方案(試行)》等文件精神以及縣教育局[20xx]35號文件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及轄區校點校園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實施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堅持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工作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科學、客觀、公正、全面地評價教職工的教育教學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用心性,提高校園教育教學工作管理效率與水平。
二、考核范圍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校園正式在編在崗教師,特崗教師按教育局指導精神辦理。
三、考核基本原則
1、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堅持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資料,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
3、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潛力。
4、堅持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堅持統籌兼顧,宏觀調控的原則。在總量范圍內,由中心校園根據校園類別、崗位性質、工作量和質進行宏觀調控。
四、績效考核的主要資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點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及教育教學質量、組織開展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校園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狀況。考核時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園和非寄宿制校園學生在校時間長短和初中、小學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級管理的難易程度和班級學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職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狀況、在校園管理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園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實狀況、有無重大工作失誤等。
(三)教職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師任課工作量(含早晚自習輔導、加班、公假代課、階段性臨時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教師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學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職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根據教育局的推薦標準,校園根據自身的實際狀況確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則控制在0.5以內。行政人員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實行行管津貼和班主任津貼考核后,不再執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對教職工“德、能、勤、績”的考核
1、對教職工“德”的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和扣分制。
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法定職責,以及完成校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實行一票否決。
經查實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①侮辱學生、體罰學生影響惡劣的;
②在招生、考試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的;
③私自辦班,私自外出兼職或進行有償家教,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學生、家長財物等以教謀私的;
⑤在學生中私自征訂、推銷教輔資料、學習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如采取罷教、非法集會、群訪等方式干擾正常工作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行為,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⑧受到黨內、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終止合同的;
⑩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
如經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查實有一般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的行為實行扣分制,每次在總分中減2—5分。
2、對教職工的“能”“勤”“績”的考核。
此項考核總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績”占60%。
(1)教師“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學生思想工作和結合所教學科資料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
②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鉆研課程標準和教材、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方面的潛力。
③教研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參加各層次的學科大講賽、上示范課(教研課),以及撰寫教育科研論文(即在有CN、ISSN、ISBN標志的刊物上發表)論著、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狀況。
(2)教師“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規:主要考核教職工“工作常規”落實狀況。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職工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
③校園臨時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校園臨時工作安排狀況;可實行扣分制,該項扣完為止。
(3)教師“績”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
②教學效果:應作為對教師“績”考核的重要資料,主要考核教師所教學科班級合格率、鞏固率、優秀率等,以及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狀況。教多學科、多班級的教師,對其教學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師平時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
如果教師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
行一票否決,該教師“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認定。
(4)、對工勤技能人員“能”“勤”“績”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規等。
2、工作潛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級,運用校園后勤設備的工作潛力。
3、工作業績:工勤技能人員完成校園安排工作的績效狀況。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執行安全操作規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如果職工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行一票否決,該職工“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認定。
五、考核辦法及程序
(一)制定考核實施方案
1、中心校園根據教育局制定的指導意見和上述考核資料,結合轄區內校園的工作實際制定出:
《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2、各類方案的制定要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和推薦,并根據縣教育局規定程序召開教職工大會,采用現場投票表決并計票公布。教職工大會參會人數不得低于應到會人數的90%,贊成人數不得低于到會人數的60%。方案討論透過后報縣教育局備案,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并落實專人負責檔案管理。
(二)考核辦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課教師、工勤人員的工作量與“德、能、勤、績”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園根據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考核指導意見要求開展具體考評。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職工填寫《義務教育校園教職工績效考核自評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校園績效考核工作組。
2、中心校園組織民主評議;
3、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對教職工進行量化評分考核;
4、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群眾審定考核結果;
5、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受理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教職工的復核申請;
6、中心校園將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三)績效考核爭議的處理
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需要書面向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考核領導小組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如果教職工對考核領導小組復核和再次確認的考核結果仍有異議,能夠向縣教育局提出再次復核的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最后確認。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以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與年度考核合并進行。上掛、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員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單位寫出評語,由編制單位確定考核結論。如“德、廉”被一票否決的,其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教職工“德、能、勤、績、廉”考核結果要作為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納入年度考核積分,只作為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的依據和評選優秀班主任和先進班群眾續聘班主任的依據。
3、行管人員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數折合計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為行管津貼發放的依據。
4、年度考核優秀結論分初中(小學)按縣局當年度下達我鄉當年度年度考核優秀指標,按教師編制和下達比例分別計算出初中、小學當年度推薦優秀結論指標,按績效考核分值從高到低確定初中(小學)當年度教師年度考核優秀結論人員,若在推薦序列中又要自動放棄推薦,則依次遞補直到指標用完為止。
附件1:《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關于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的通知》。
附件2:《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附件3:《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附件4:《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工作常規考核細則(試行)》。
附件5:《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2. 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二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責任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審核后,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匯總干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后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干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復議,對于考核組難以答復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后,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并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后,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20xx年xx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干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范后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主要體現干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干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干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后,剩余部分作為單位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兌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干部職工考核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況,并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x局、人社局。
經縣xx局、人社局審核后,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準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干部職工大會討論通過,考評細則一旦通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xx局認為符合規范程序的,予以審批,并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干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3. 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三
一、指導思想
依據績效工資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任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正、公正的激勵機制,規范學校內部支配方法,探究建立科學規范的支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杠桿作用,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支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主動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訓練教學工作又好又快進展。
二、實施對象
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支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正”的原則,津補貼發放以工作績效考評結果(老師量化積分)作為主要支配依據,適當拉開支配距離,向一線老師,骨干老師和成果突出的老師傾斜。無論什么緣由,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預嘉獎性績效。
2、依據崗位職責科學支配,實行相應職稱就近支配。
3、堅持“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支配方案經老師大會或教代會通過后實施。學校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業務力氣、履行職責、工作成果等,每月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績四部分,總分為100分(不包括加減分)考核后準時公示,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預權和監督權。
4、實行全鄉統籌,兼顧各校實際的原則,統籌部分適當向薄弱學校傾斜。各村小參照本方案就近考核老師。
四、考評程序
1、每月結束,由校行政組織訓練處、教研組相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按考評細則,對比過程進行檢查評估,綜合考評,實行量化積分,然后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后累計支配一學期績效工資。
2、中心學校組織考評小組對轄區內的村級中心副校長和各村小校長由中心校長考核,中心xx老師由教學副校長依據方案組織考核,各村小老師由各村小校長以學區為單位,參照本《績效考核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校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本校老師,然后把考核結果報中心學校審查。
五、績效工資支配方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70%分別按對應檔次按月打入工資帳戶。
2、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學校統籌整體支配,不屬于任何個人,學校按老師績效考核結果依照相應職稱職責對應量化支配。凡違反《老師法》、《中學校老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文件規定,受到主管部門通報批判、警告、記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機關刑事懲處的,不參預考評,不享受全部績效工資,70%部分列入學校30%部分總額一同考核。
3、績效工資的30%一學期發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結算,7—12月12月底結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果列入上年12月份和當年的6月份計算套發,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鄉統籌部非常按本人的績效津貼全部發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撥績效津貼足額發放。
4、凡是訓練局認可的借調人員,減除訓練局和鄉統籌部分后全額發放;
5、由縣以上醫院鑒定無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癥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減出統籌部非常全額發放,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公傷治療期間,績效工資全額發放,一學期病事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基礎績效工資照發,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礎績效的,累計超過兩個月的'(含兩個月),扣兩個月基礎績效的,累計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五個月以下(含五個月)扣;六個月及以上的,基礎性績效每月只發。連續請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嘉獎性績效工資均納入所在學校統籌,按績效工資支配方法執行。
6、班主任津貼按每生每月一元發放,不足xx人的按每月xx元發放,班主任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計算,依據班主任考核細則實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計結算。
7、教研組長每月發xx元崗位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結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8、正在立案審查或停職的人員,停發審查停職期間的嘉獎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按第款執行。
六、支配方式
1、從全體老師嘉獎績效總額中提留用作期末教學質量獎懲,每月從總津貼中扣除應當支付的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代課金等相關津貼外,以上合稱公共金。期末結算時按相應職級依照確定的方式分攤公共金,依據量化積分累計計算兌現老師每月績效工資。
2、依據我校實際,本年度老師工作量均按有關文件執行,沒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沒有涉及的內容在具體量化過程時由考核小組參照有關條款和文件會議準備。
4. 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四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透過考核而使每位教師發現自身工作與目標要求之間的差距,從而懂得如何改善自己的工作,促使教師專業素質的不斷提升
2、為浮動工資及獎金的發放帶給依據。透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借以確定浮動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3、透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原則
績效考核標準的制訂要本著“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原則。
三、績效考核周期
學期考核:每學期末進行考核
四、考核資料
從工作量、工作表現、工作成效方面考核
五、考核方法
360度績效考評法
360°績效反饋是一種較為全面的績效考評方法,它是指幫忙一個組織的員工(主要是管理人員)從與自己發生工作關系的所有主體那里獲得關于本人績效信息反饋的過程。
我們利用多渠道收集信息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反饋我們教師的工作。(可插圖。就是首先,自我評價的過程也是一個自我分析、自我提高的過程。其次,系主任熟悉教師的崗位職責,他提出的意見常常具有建設性和指導好處。第三,學生與教師持續著最經常、最直接的接觸,他們的具體推薦和意見有助于教師改善教學態度、組織管理等具體環節。第四,同行具有和評價對象相同或相近的知識和背景,從事相同或者相近的教學和科研活動,他們能夠提出中肯的意見。
六、考核基本程序
1.教師個人自評
2.組織民主測評
3.考核小組考核
4.公示考核結果
七、具體實施:
1.教師工作實績考核量表
2.平級互評
3.學生評價
部門:參評職工姓名:職位:日期:
八、分數計算方法及考核等級確定
1.自我評價、上級評定、平級互評與學生打分的權重分別為20%,30%,20%,30%
2.將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基本合格(70-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低于60分)五個等次。
九、考核結果的使用
1.在全校范圍內公布每年度本科教學業績考核成績優秀的教師名單。
2.凡申報校園教學科研崗位、專職教學崗位聘任的教師,聘前考核期本科教學業績須到達有關崗位聘任要求。
3.凡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教師,其教學業績成績須到達校園有關要求。破格晉升職稱者,近三年教學業績考核務必有一年為A,對于科研成果、社會貢獻個性突出者,教學工作業績考核也須連續為B以上;近五年來教學工作業績考核累計三年為A者,優先晉升高一級職稱;在最近三年中,其中二年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為D者,或最近一年教師教學業績考核為E者,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教授、副教授教學業績考核為E者,降低一級聘用,直至合格為止。
4.在省級各類針對教師開展的評先、評優項目中,在項目實施周期內教學業績考核成績務必有一年為A。
5.教學業績考核成績為D者,由學院與校園職能部門共同向教師本人發出通知,提出改善要求。
6.對教學業績考核結果連續兩年為E者,停止其教師資格,不得聘為教師。
5. 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五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促進教師工作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的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通過實施績效工資,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發教師隊伍的活力,促進教育教學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則
(一)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時間性、長期性特點。
(二)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三)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四)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核領導小組(略)
四、考核對象
本校全體教職員工
五、考核時限
以年度為單位,如有人員變動以學期為單位考核。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項目設置:津貼類、補助類、獎金類。
(一)津貼類
包括校干津貼、班主任津貼、課時津貼。
1.校干津貼:校級領導每人100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中層領導每人80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
2.班主任津貼:班級人數不足40人的,按照50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
班級人數超過40人的(含40人),按照80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另按照每個班平均300元的標準設置班級工作考核獎,每月評出各年級段文明班級。
3.課時津貼:按每課時100元計算(含早讀及午自習),如上級統一則按上級統一意見執行。
(二)補助類
(1)年級組長、備課組長、學科組長、社團(興趣小組)輔導教師、專用室管理員等崗位的補貼按每周2課時計算。
(2)加班補貼。加班指學校統一安排工作時間以外的工作,如粉刷校舍油漆門窗、迎驗材料準備等。每天補助100元。
(3)學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的其他補助。
(4)如果上級同意則按上級統一意見執行。
(三)獎金類(扣除各項津貼補助后的剩余總額) 包括師德獎、考勤獎、教學獎、教科研獎、教學質量獎等。
1.師德獎。無違反師德行為的每人獎勵1000元。教師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每次扣500元:
(1)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嚴重損害學 生利益,造成嚴重后果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因失職瀆職造成重大事故或嚴重社會影響
(4)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5)從事有償家教的。
(6)有亂訂資料、亂收費等行為的。
(7)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方面弄虛作假的。
(8)上班時間有聊天打游戲看電影、織毛衣等與教育教學無關行為的或上班時間醉酒的。
2、考勤獎。
(1)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以上課鈴聲及學生放學為依據),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的按事假扣款。
(2)短期事假:每學期事假累計在15天(120課時)以內的,每天扣50元。
(3)長期事假:每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5天在30天內的'每天扣80元,超過30天的每天扣100元。
(4)病假:按事假減半執行,但銷假時必須提供病假手續(醫院繳費發票)。患絕癥、重病人員在治療期間不扣款。
(5)曠工:在工作日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學校的視為曠工,曠工每天200元。
(6)婚假、產假、喪假按審批天數計算,超時按事假計算。公派 學習、出差等公司在安排好課務的前提下不扣款。
(7)不論遲到早退或病事假公假及曠工,出現空堂的每課時加扣50元,用于發放代課費。
3、教學獎。
(1)在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業務檢查通報及總評中受到表彰的教師,每表彰一次獎勵500元。
(2)在各級檢查中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00元。
4、教科研獎。
(1)考核期內課題研究結題后予以一次性獎勵500元。
(2)參加縣級及以上公開課、評優課、基本功大賽等教科研活動每次獎勵300元。
(3)由學校推薦上報的優秀案例獲獎的獎勵300元。
5、教學質量獎。以縣教育局學年總評為依據。
(1)市級統考、抽測:公布到班級和名次的第一名獎勵1000元,每名遞減200元。未公布班級或名次的按學校統考標準獎勵。
(2)縣級統考:總評第一名獎勵500元,依次每名遞減100元,倒數后三名的不發。
(3)教學成績進位獎:在上學年的基礎上,依照可比性原則,教師學年度總評每上升一個名次獎勵100元,此項獎勵與縣統考兼得。
七、相關政策規定
(一)凡符合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享受產假待遇的女性工作人員,產假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產假前同類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 工資平均水平執行;
產假期滿,經批準繼續請哺乳假者,按病假人員計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請假月數扣除。
(二)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抽調臨時性工作的教師三個月以內應視為正常出勤。
(三)因退休、調動、死亡等原因離開學校的教職工,按實際在崗時間計算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崗時間未滿一個月的,不計算在內)。
(四)因教師自身原因造成年度考核不合格及未參加年度考核的全額扣發本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的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
6. 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六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
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包括省派資教生)義務教育學校派出的支教教師,績效工資核定到受援學校,參與受援學校績效工資分配,由受援學校組織考核,考核依據及要求與受援學校教職工一樣,借調在非義務教育學校或其他單位的教職工不參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四、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區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后報區財政局,通過個人工資帳戶直接劃撥到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一)績效考核項目及計分標準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師德20分,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1、師德(20分)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為人師表、廉潔從教、積極參加學校開展的'各項活動、積極維護學校聲譽與形象共十項內容,每項2分。
2、考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礦工1天扣3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單位)考勤記載。
3、工作量(20分)。量化出學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學校(單位)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工作量,盡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態度、責任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情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情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平時,積極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實施素質教育。從事非教學工作的人員(如門衛)視其工作態度按教師的中等或中下等靠。
4、教育教學業績(3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專任教師兼有其它社會工作的,要根據兼職情況將本項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為教學分與兼職分,分項考核計算本項得分。非專任教師的教育教學實績考核,由學校(單位)依據崗位任務目標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務制定詳細的考核細則,認真嚴格搞好考核并量化為分數。
二)績效工資的分配
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三)績效工資發放要求
1、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或其他非教學工作的不享受省績效工資(退養人員照中下等靠)。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脫產學習的;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發工資的;
(5)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的。
2、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7. 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七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核定。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人力資源保障(人事)部門、財政部門實行總額管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以各單位每年1月份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基礎性績效工資為基礎核定,原則上當年不作調整。如年度內相關因素發生較大變化的,可申請重新核定。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范圍
1、分配范圍:學校全體在編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原則:
根據深紀發【20xx】33號及深人社發【20xx】23號的文件精神,學校制定如下分配原則:
1、定編、定崗、定責、定量原則。
2、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勞優酬原則。
3、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4、科學合理原則。
5、向教學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重點工作崗位傾斜的原則。
四、組織機構
為了穩健實施工資改革,學校特成立實施績效工資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勤津貼(30%)+崗位津貼(50%)+獎教獎學(20%)
1、考勤津貼(占獎勵性績效30%):
每人每月考勤津貼700元。每月全勤的全額發放。
(1)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教職工在正常工作日內,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相應扣除考勤津貼:時間在1小時內的,扣除30元;超過1小時的,扣除60元。
(2)嚴格實行事假審批制度。教職工請事假,必須按管理權限報批。當月請事假在1個工作日以內的,并把課調整好的,考勤津貼不予扣除;超過1個工作日的,按其超過的事假天數每天扣除考勤津貼60元。
(3)嚴格實行病假報批制度。教職工請病假,應按規定報批(出示病歷本或醫生證明)。當月請病假在1個工作日以內的,并把課調整好的,考勤津貼不予扣除,超過1個工作日的,按其超過的病假天數每天扣除考勤津貼30元。
(4)未經批準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扣除當月全部考勤津貼。
以上病假、事假天數,當月累計,跨月則重新計算。
2、崗位津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50%)
崗位津貼=課時工作量與社會工作量(約60%)+職位責任津貼(約30%)+安全責任津貼(約10%)+骨干教師補貼(1500元)
(1)課時工作量
①課時工作量=周工時數×4×崗位責任津貼基數+代課加班等補貼
②周工時數=周課時數×科目權重系數×職稱系數
③課時工作量基數=崗位責任津貼總額(即獎勵性績效工資50%)-職位責任津貼-骨干教師補貼-安全績效獎后÷總工時數
④總工時數=(注:51為在編在崗教師人數)
⑤職稱系數:
轉正及初級:1.00;
中級:0~8年1.02;9年以上1.04;高級:1.05;
⑥科目權重系數
(2)社會工作量(此項工作量可根據學校安排的崗位變化作適度調整)
A、體育訓練:200元/月
B.科組長:語文、數學、英語7節/周,綜合5節/周;
體育4節/周;其他學科(包括音樂、美術、電腦、科學、思品)4節/周;
年級組長:1節/周;
備課組長:語文、數學、英語1節/周;
其它科0.5節/周;
科室管理員、辦公室負責人0.2節/周副班主任2節/周
(班主任每月平均500元/人,另見分配方案)
校醫7節/周(兼課另計)計生3節/周(兼課另計)
會計6節(兼課另計)固定資產管理員3節/周(兼課另計)
教務員、學籍管理員、后勤干事6節/周(兼課另計)
師訓專干2節/周(兼課另計)報賬員14節/周(兼課另計)
網管及電教員6節/周(兼課另計)
辦公室干事6節/周(兼課另計)大隊輔導員8節/周(兼課另計)
主任正職10節/周,副職8節/周(兼課另計)
校級領導正職21節/周,副職19節/周(兼課不計)
D.說明:a、語、數、英跨年級或雙班教學均增加1節課時,三班教學增加2節課時;b、全體科任跨學科教學均增加1節課時;c、教師臨時代課不納入工作量,看課每節補貼6元,代上課一節補貼20元。
(3)職位責任津貼
(4)骨干教師津貼:按學校骨干教師方案每人每月補助100—200元。
(5)安全績效獎:校長250元;副校長(工會主席)200元;主任:160元;副主任(大隊輔導員):130元;教師100元。
3、獎教獎學(占獎勵性績效20%):
獎教獎學=按月發放(約79%)+學期末發放(約21%)。
(1)按月發放方法
學校考核小組根據教師月工作記實,并結合其平時實際表現,客觀公正地給出評價,評價結果為稱職以上的教師,全額發放。對月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的`教師,扣去(按月發放部分)獎金。
(2)學期末發放方法
學期末發放部分獎金參照本校制定的《獎教獎學方案》方法發放。另機動是當月頂課、看班和加班也由此項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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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八
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在實施規范公務員津補貼的同時,統籌解決中小學教師待遇問題,提高中小學教師工資津貼補貼。在這次增加的教師津補貼工資中,分為基礎性津補貼和獎勵性津補貼,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基礎性工資。獎勵性津補貼,作為教師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支配,以體現崗位責任和工作業績。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靖邊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及實施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優師優聘、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對教師工作量、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等進行考核,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充分體現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構建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及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等的考核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學區工作人員、教學點教師。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占績效工資中規范后的津補貼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規范后的津補貼的30%與上年12月所有教職工基本工資總額之和。
六、分配額度及辦法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及量化辦法
考核內容主要為崗位考勤,按月進行考核。
1、按規定職務離崗人員和大齡教職工(男57周歲、女52周歲以上)不上班的可全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2、經批準脫崗進修教師、本系統內借用教師、婚喪產假教師全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3、無故長期不在崗教師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4、每月曠工達5天以上的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的60%;
5、每月病事假10—20天的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的15%,病事假超出20天的扣除30%,危重病者學校內視情況酌情考慮;
6、待崗人員每月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的40%。
以上扣除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及量化辦法(滿分為100分)
1、出勤考核:(10分)實行每天考勤制,出滿勤者每月計10分。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節分別扣0.5分、1分,曠課每節扣2分;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業務學習,學校、教研組會議、教研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等),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一次分別扣0.5分、1分,缺席1次扣1分;安全監護遲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崗)一次扣2分,請假一次扣2分,缺崗一天扣2.5分,并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得分為止。
2、工作量考核:(35分)
A、教師正常工作量:
(1)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一年級:26節;二年級:26節:三、四、五、六年級:各30節。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以開學初學校課程表安排的周課時數為標準。上齊上足標準課時數,為滿工作量。
(2)現任職的中心小學校長每周任課時數不少于4節,副校長每周任課時數不少于6節,教導主任每周任課時數不少于8節,教導副主任每周任課時數不少于10節,教學點校長每周任課時數不少于10節,教導主任每周任課時數不少于12節,達標為滿工作量。
B、滿工作量量化:
滿工作量者每人每月計35分。超課時數和不足課時數,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量化考核,但每人每月計分不得超過(低于)10分。
C、超工作量量化:
(1)節假日值班:學校節假日值班人員每人每天計1分。
(2)節假日加班:節假日因公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計2分。
(3)替代課(班):替代每節(天)計0.5分,由教導處安排。
(4)跨年級(任語文、數學)或包班教學的教師每人每月計5分;
同年段(任語文或數學)兩個班級教學,每人每月計3分。英語教師享受跨年段教學補貼每人每月計3分。
3、教學過程考核:(25分)
(一)、備課(5分)
1、認真學習大綱,吃透教材,掌握知識結構和教材編排體系,明確本學期的教學目的、任務、重點、難點。否則,經查實,每少一點,扣0.5分,直止扣完次項占分為此。
2、安排好進度,制定好教學計劃,計劃中要有學生現狀分析,本學期的教學任務和目的要求,教材的重點、難點,提高教學質量的方法、措施,授課進度的課時安排。否則,少一環節扣0.5分。
3、備課要做到:備內容、備方法、備學生、備訓練、備教具和實驗。少備一項扣0.5分。
4、寫好教案:要按章節,按課時寫好教案,科科有教案,課課有教案,語文、數學、英語、要有詳案;音樂、體育、美術可寫略案,詳案要體現三維目標、要有重點、難點、教學過程、課堂練習、課堂小結、作業布置、板書設計、教學心得。復習課,小結課都要有教案,語文教師要有作文教案。教案按要求備齊寫好可計5分;否則,缺一科教案扣5分,缺一課時扣0.5分,少一環節扣0.5分。
(二)、上課(5分)
1、按時上下課,不隨便缺課,不坐著講課。
2、教態自然,服飾整潔大方,認真組織好課堂教學,貫徹啟發式教學原則。
3、課堂教學要有目的性、科學性、嚴密性、藝術性、實效性,做到因材施教。
4、講授知識要做到明白,有條理,語言表達要清晰、生動、精煉、克服語言羅嗦,防止語病出現。
5、書寫規范,板書工整,恰當使用教具。
6、教師因事、因病需要調課,需經教導處同意方可,不得擅自調課。
7、教師帶手機上課,不得開機。
8、上好實驗課,如實填寫實驗報告,并做好相關記錄。
9、上好多媒體課,充分利用遠教優質資源,做到優質資源共享,在研究中運用,在運用中研究。
10、加強英語課的教學管理。
以上10條,按要求做好了計5分,相反扣分,直到扣完5分為止。
(三)、作業布置及批改(5分)
1、科任教師根據教學要求,精心選擇和設計課堂學習、書面作業和章節、單元測試題。
2、書面作業要有針對性,講求科學性和實效性,量要適中,題型多樣化,全批全改。
3、每學期各科作業布置不少于以下規定次數:語文90次,作文10次,教師全批全改。數學90次,英語40次,美術16次,思想、社會、科學、各10次。各科練習教師要檢查,每單元要測試,要有成績單。作業達不到規定的次數、不及時全批全改、查實一次扣0.5分;練習有布置無檢查、不進行單元測試,查實一次,扣0.5分。
(四)、輔導(3分)
利用輔導課,課余時間,組織興趣小組,開辟第二課堂,拓寬學生視野,激發學習興趣,促進學生學業成績的提高。此項工作做好了計3分,否則扣分,扣完3分為止。
(五)、成績考核(3分)
1、學生的成績考核分教師自己組織的單元測試和學校統一組織的中期和期終兩次統考。
2、考試命題要抓住重點,注重“雙基”考查。
3、成績統計:平時20%,中期30%,期終50%,載入學籍檔案。此項考核若達標,計3分,不達標扣分。
(六)、聽、評課記錄、學習筆記(4分)
(1)、聽、評課及記錄:
每學期,學校領導聽、評多媒體課不少于30節;教師互聽互評多媒體課不少于15節。聽、評課要有記錄,否則,少一次扣1分,可以出現負分。
(2)、學習筆記:
學校領導:業務學習筆記不少15000字,政治學習筆記不少10000字;教師業務學習筆記不少10000字,政治學習筆記不少5000字。學習筆記不及時記錄、字數不夠都要扣分,最多扣4分。
4、管理崗位考核:(崗位不同,計分不同。)
(1)、班主任工作量化:班主任工作量計算可根據班額人數多少每日計0.5—1分。班主任津貼月定額補貼標準;51人以上,80—120元;41人—50人,70—110元;40人以下,60—100元。學校可視情況上浮或下調,但幅度不能太大。
(2)、中心小學校長每月計85分、副校長每月計80分、教導主任每月計75分、總務主任每月計分75分、教導副主任每月計65分、教學點校長每人每月計75分、教學點教導主任每人每月計60分。
(3)、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功能部室管理員、報賬員、安監員、保管、采購、電工每月計10分。
(4)、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可累計加分,但累計分數不得超過25分。
5、教育教學業績考核:(30分)
(1)、教育教學常規獎: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班主任工作手冊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占1/3、二等獎占1/3、三等獎占1/3,分別計20分、15分10分。(常規工作缺一項沒有完成的,該項目不計獎勵分。)
(2)、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期末學校語數質量檢測成績設一等獎2個、二等獎3個、三等獎4個,分別計5分、4分、3分。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計1分。英語科質量檢測按任教班級綜合評定(所有任教班級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級數,得分少者為優),設一等獎1個,二等獎1個,三等獎2個,計分同語數科。不設提高名次獎。
(3)、教科研成果獎:
A、參加“教壇新秀”評選活動獲獎: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5分、4分、3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10分、8分、6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20分、10分、8分;。
B、各類論文、課件、教學設計(經學校選送)獲縣、市、省級及以上一等獎分別計5分、10分、15分;獲二、三等分別計2分、3分、4分(以上獎勵以獲獎證書為準,進入匯編而沒有得獎不予獎勵。)在CN刊物上發表按市一等獎計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
(4)、班級管理獎:學期末學校評出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班級數的40%,班主任各計5分。
(5)、競賽指導獎:學生參加有組織的知識或技能競賽,縣級一等獎每人次計指導老師5分,二、三等獎各遞減1分;獲團體一、二、三等獎分別計指導老師5分、4分、3分;校級一等獎,每人次計指導老師3分,二、三等獎各遞減1分。
(6)、市級及以上的先進個人,可在期末個人總積分中直接計入40—50分;縣級以上的優秀(十佳)校長、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師德標兵、十佳班主任等,可在個人期末總積分中直接計入10—30分。鄉級、校級先進個人等,可在個人期末總積分中直接計入5分。
6、中心小學領導及教學點校長、教導主任績效工資原則上不超過規定的數額,但不包括節假日值班、加班補貼。
7、分娩假的績效工資原則上每學期發放1000元(按5個月計算,另兩個月按在編在崗教師寒暑假待遇發放)。
8、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當月公示,學期末累計發放。
七、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擅自離崗逾期不歸;失職,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后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
脫崗學習;解除聘用合同;停發工資;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未聘用待崗的人員等。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4、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不服從工作安排、滋生事端等,夠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10%。凡有家長告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25%、35%、45%、55%、65%、100%。
八、有關要求
1、除本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學校不再利用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
2、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積極穩妥地進行分配制度改革。
九、學區人員及教學點教師考核辦法
學區參評人員的考核辦法與中心小學教師的考核辦法一致,但因其工作性質差異,考核標準應適當降低;教學點參評人員的考核辦法與中心小學教師的考核辦法一致,但因教學點管理等方面的原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額應適當低于同一檔次的中心小學教師績效工資的總額。
十、本《方案》解釋權歸中心小學“績效工資分配及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十一、本《方案》自學校教代會通過并報上級審批之日起實施。
9. 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九
和教師實際出發,現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該方案已經XX年10月13日我校全體教師討論、表決通過(試行稿)現予執行。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
二、實施對象
我校在編在崗教師。
三、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但不宜過大),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確保教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發放形式
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每年分學期三次(2—6月、7—8月、9—元月)考核造冊,學校依照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評方案,每項獨立核算,提出考評結果報教育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劃入個人工資銀行帳戶。
五、實施細則
(一)考勤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胡宏忠、伏德州負責)
1、教師在校時間不少于8小時,全體教師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實行簽到坐班制,出滿勤、干滿點,每月公布考勤一次,月滿勤者學校發給月滿勤獎(考勤津貼的均值)。
2、教師因事因病需履行請假手續,中心校教導處和村校長可審批本校教師半天假。中心校及村校教師請假一天以上的(含一天)由中心校校長審批。七天以上由學校簽署意見報教育局審批,較長時間的病假需有醫院診斷證明。教師因病請假,半天扣5元;因事請假,半天扣10元。
3、未請假者無故不上班的,均視為曠課曠工,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半天扣50元,曠工超過三天的取消當月工作量津貼。
4、遲到、早退(各處室安排工作時無故不在崗一節課內即視為早退,遲到早退超過一節課的視為半天事假)每月3次折算半天事假,扣10元。
5、教師違規代簽到,每次扣代簽、被簽者各50元。
6、值日(含中午)不到崗,不履行職責(含人在校而不在崗)一次扣10元,并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公假除外)。
7、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活動、臨時性通知及其他集體活動)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以會議記錄為準)。
8、教師簽到由教導處負責監督,學校主要領導以及值班領導抽查,當天教導處人員監督不到位的扣20元。
9、上課遲到、中途離堂、提前離堂一次扣5元。
10、教師調課需要經教導處批準,私自調課視為曠課,曠課一節20元。
11、嚴禁在上班時間做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情,否則,一次扣5元。
12、公假代課每節3元,病事假代課每節2元。
13、對婚、喪、產等相關法律規定的假期,按照文件規定的執行。特殊的并事假經校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