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決定記敘文(通用2篇)
重要的決定記敘文 篇1
一二年級的時候,我學鋼琴。可到了后來,我找借口說什么學業太重,老師不好等等原因,就沒有再去上課,直接不學了。既然沒了老師的督促,我也不愿意再去練琴了。這架價值一萬五的鋼琴,就這樣成了擺設品,于是媽媽把它賣了。
現在到了六年級,已經幾年沒碰過鋼琴的我卻準備再要一架鋼琴。為什么呢?原因很簡單。唱歌是我的拿手好戲,那么唱歌時,再順手按一排琴鍵,這簡直酷“死”了啊!而且,最近我手癢癢的,總是想體驗手接觸琴鍵的感覺。于是我一臉鄭重地對媽媽說:“媽媽,我想再買架鋼琴!”
我媽以為我開玩笑呢,敷衍地笑著回答我:“好呀!”我興奮了兩個星期,最終沒有等到我夢寐以求的鋼琴。
我開始猶豫了:媽媽認為我在開玩笑,一定有什么理由。一架鋼琴很貴很貴,之前那架已經賣了,我既然都半途而廢了,萬一我彈了兩天,又放棄了豈不是又浪費了幾千塊錢?錢哪里是那么好賺的嘛,即使再有錢,也不能這樣去浪費啊!
我陷入了沉思。
想了好久,我的出了三種可能:如果不買一架鋼琴,我可能就會錯過重新拾起鋼琴的機會;如果要,可能我又會半途而廢;還有一種可能,我學會彈鋼琴這門技藝。
我最希望的結局當然是第三者:學會彈鋼琴!
我再一次一臉鄭重地對媽媽說:我提議用我的壓歲錢再去買一架鋼琴。我媽想了想說:“行,這次就由你來決定!”所以這次決定,我擔起了很大的風險:無論如何,我一定得堅持下去!
現在,鋼琴已經到我們家了,并且我憑著幾年前的記憶和手感,我已經成功地彈出了一曲我會唱的歌曲,可以做到邊彈邊唱啦!這一切,都是我做出重要決定的結果。
以前,我半途而廢,使我與鋼琴失之交臂;現在,我做了一個重要的決定,使我與彈琴這門藝術重新相遇,而且促使自己有了新的成長與進步!
重要的決定記敘文 篇2
我是香港戶口的,對此,我很難理解,也讓我很難受,因為天天被其他人叫“香港腳”肯定不好受。于是我問了老媽,老媽聽后說:“你還挑呢,如果不是在香港生,連你都沒有!”于是她為我細細道來了其中原由。
不知道從什么時候起,中國開始實施獨生子女政策。對于這個國家做出的重要決定,在咱們家鬧翻了天。為什么呢?因為老媽肚子日益變大,沒錯,把我懷上了。對此,老哥反對國家的這個獨生子女政策,因為他說他都要被“淹死”在知識的海洋中了,如果不生出我,給他解解壓,他一定會溺水(知識海洋的水)的。老媽也反對,不想讓一條即將成活的生命逝去,就連身為退休黨員的老爸也反對。我問過他,雖然他說不出原因,可他說他當時就是想將我留下,一股莫名的暖意沖上心中。可是,一家人發表了一凡言論后便沉默了,對啊,政策不允許啊!良久,老哥突然說:“國內不行,咱去香港啊!”這句話話音未落,全家仿佛機器似的,突然一起轉過頭,老哥被盯了一會,心里發毛了,說:“不同意,說呀,一起盯著我算個啥事?”于是,咱家也做了個重要的決定——去香港生我,然后就轟轟烈烈地朝香港進發了。
原來如此,可得好好感謝老哥,要不是他的建議,我就不會出現在這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