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核申請書(精選16篇)
1. 復核申請書 篇一
申請人:
性別:
年齡:xx歲
民族:
籍貫:xx鎮人
地址:現住。
被申請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事故處理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事故處理大隊對肇事人楊-錳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6月9日作出的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駕駛機動車在無交通信號道路上未確保安全,夜間行至危險路段未降低行駛速度,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二條之規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申請人某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事故處理大隊認定事實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實是:。根據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關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工作規定》第2條的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故意駕駛車輛或棄車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案件!疤右荨奔词翘与x事故現場的行為。第二種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的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和第2款第(1)至(5)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肇事人楊某在交通事故發生后,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棄車逃逸,未向公安機關報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為xx市拆遷工程鋪設電纜無證在維修的人民路面駕駛工程施工車輛,沒有違返“機動車通行”的相關準則的行為,在駕車行駛的'過程中沒有過錯,其無證駕駛行為與本起交通事故的發生之間并不具有直接或間接因果關系,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事故處理大隊已對其做出了行政處罰1000元。因此,《交通事故認定書》對責任的認定沒有法律依據存在著:事實認定與責任承擔之間的矛盾。既然在駕車行駛過程中沒有過錯,就不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因此,不應在此事故中承擔責任。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駕駛人員,故請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重新劃分交通事故責任,依法確定事故責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市公安支隊
申請人:
2. 復核申請書 篇二
申請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本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大廈_____號樓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院長對(_____)_______________民一初字第_____________號案的訴訟費進行復核,依法對本案訴訟費用重新計算,確認本案訴訟費為____元,并退還申請人已經超額繳納的訴訟費_______.
事實及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3. 復核申請書 篇三
申請人:張某某(死者之妻),女,漢族,身份證號:,住市區路號
委托代理人:江,河南策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魏,男,歲,住河南省市鎮村組申請人于20xxx年xx月xx日收到鄭州市交警大隊作出的鄭公交認字第410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現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提出復核申請。復核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鄭州市交警大隊作出的鄭公交認字第410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被申請人魏負事故的次要責任。事實與理由:
鄭公交認字第410號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責任認定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一、鄭州市交警大隊未查清事故車輛豫A重型自卸貨車事發時的駕駛人,在未查清其車輛事發時的駕駛人就作出事故認定責任書,嚴重影響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xxx年xx月xx日時許,駕駛的豫A號車與豫A號重型自卸貨車發生碰撞,當時所駕駛的車上就只有一人,而豫A重型自卸貨車上卻有兩人,至于該兩人哪一人是事發時的駕駛人,鄭州市交警大隊未查清。而查清豫A號車事發時的車輛駕駛人對事故責任的認定至關重要,因為該車上駕駛人存在酒駕、疲勞駕駛及無證駕駛等諸多違法情形,而由另一人冒牌頂替當時車輛的駕駛人。所以,鄭州市交警大隊在未查清事發時豫A的駕駛人,而作出事故認定,有失公允。
二、事故車輛豫A號重型自卸貨車未年審,也未購買交強險就違法上路行駛,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交通法規的規定,車輛都必須按時參加年檢,在上路行駛之前也必須購買交強險,這是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事故車輛豫A號車沒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及不夠買交強險的情形下就公然上路行駛,這種無視法律的規定、無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應當對發生嚴重損失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綜上,事故車輛豫A號重型自卸貨車有諸多違法違規情形,對造成死亡一人的嚴重交通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根據事故雙方的實際情況,事故車輛豫A號車最低也應當負事故的次要責任。鄭州市交警大隊在沒有查清事實的前提下,認定申請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是錯誤的,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起復核申請,望支持申請人的復核請求。
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x年xx月xx日
4. 復核申請書 篇四
申請人,男,漢族,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證號
被申請人: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復核請求
請求依法撤銷 公交認字(20xx)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本起交通事故重新作出事故責任認定。
事實和理由
被申請人的(20xx)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本起事故的經過為:“20xx年8月6日9時50分許,駕駛號重型半掛車牽引車牽引掛號重型集裝箱半掛車從龍山往海口方向行駛到事故路段,在超越前方同向同車道由當事人駕駛后載的電動三輪車時,牽引車的右后輪刮碰電動車的左手把,導致俞、段二人及電動車倒地,其中俞當場死亡,段受傷,發生交通事故!,繼而認定:申請人駕駛機動車在經過人行橫道路段超越同車道前車,未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情況下實施超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交通》第43條第1款第4項之規定,屬于過錯的'交通違法行為。是導致本事故的根本原因,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當事人俞雖有交通違法行為,但其行為與本起事故的發生沒有直接因果關系,不負本起事故責任,段未有交通違法行為,不負事故責任。
申請人認為,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導致責任認定錯誤。
1、事故發生時的路段并非人行橫道路段。
事故發生時雙方車輛早已越過人行橫道,事故的地點離人行橫道足有20米以上。從本復核申請所附的照片上顯示,在事故地點事故車輛的后方根本看不見人行橫道。
2、事故發生時,申請人的車輛不處在超車狀態。
根據事故認定書,發生刮碰的部位是申請人牽引車的右后輪,可見發生事故時,不存在超車情況。
3、沒有證據表明發生事故時,電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內。
從事發路段的監控錄像上無法顯示發生事故時,電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內。
4、當事人俞、段違反法律規定,違法載人和搭乘,應相應承擔本次事故 責任。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 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據此規定,俞載乘段是違法的。如果俞、段遵守了該規定,段就不會受傷,他們對此應承擔此事故相應責任。
5、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適用法律錯誤。
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為申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交通》第43條第一款第4項之規定,但本起事故發生時并非在人行橫道上,也不能證明申請人當時正超車,因此不能適用該規定。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違反客觀事實、適用法律錯誤,導致錯誤認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請求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事實與法律,依法撤銷 公交認字(20xx)第號《道路交通 事故認定書》,對本起交通事故重新作出事故責任認定。
此致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
年 月 日
5. 復核申請書 篇五
申請人: 男 46歲 浙江xx人
家庭地址:xx縣xx鎮平西路號
身份證編號:
聯系手機:
被申請人: 男 21歲 浙江xx人、
家庭住址:xx縣xx鎮xx村154號
身份證編號:
復核請求:請求依法撤消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公交認字[20xx]第00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月17日1時許,申請人駕駛浙號大型臥鋪車,從福建省開往方向,途徑104國道線xx縣xx鎮路段,在車輛臨近被申請人大約2米距離時遇被申請人突然自左向右橫穿公路,造成采取無法避及無法預見事故的緊急措施后,仍以致被申請人受傷送往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申請人認為:20xx年1月17日1時許,該起發生的交通事故全部責任在于被申請人突然加速橫穿公路的行為,被申請人它的違法之處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節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第七十五條:“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上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觀察來往車輛情況,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焙茱@然,本次事故是被申請人在有意識地在橫穿公路時,是在車輛臨近行人距離約2米時突然加速橫穿公路而導致申請人采取措施來不及,車頭碰撞到被申請人而發生的事故。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地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是發生本起事故的主要引起的原因。
。2).申請人在本起事故中沒有過錯,并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第二款“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應當避讓”。的規定,因為這條規定是在車輛車輛可控制的安全區行駛的情況下適用,而并不適用行人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的行為。被申請人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這是任何人是無法預見的,也是無法避讓和無法克服的,并不是申請人思想麻痹而導致的,所以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給申請人套上這一條法律是錯誤的。
。3).申請人沒有超速行駛,是在規定的正常的行駛速度,當時發生事故準確時間是20xx年1月17日1:05:07,這是當時車輛上gPS衛星定位系統測出的,當時行駛速度是65.95公里/小時。(附:提供原始當時在x集團信息中心測試的衛星定位數據庫資料作為證據)。申請人并沒有違反交通法律法規,而事實上車輛正常行駛即速度在65.95公里/小時,車輛可控制非安全區內應大于2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典型交通事故形態車輛行駛速度技術鑒定》的標準推算:車輛以8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時,停車距離(包括反應距離和制動距離)約為56米,車輛以6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時,停車距離(包括反應距離和制動距離)約為42米,而被申請人在車輛臨近時2米突然橫穿公路,根據計算行駛速度65.95公里/小時,(包括反應距離和制動距離)應是45米,顯然是無法躲避和采取任何措施能避免的。
綜上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定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申請人認為本起事故的過錯完全在于被申請人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公路,是具有嚴重的過錯,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完全沒有過錯,不應當認定為主要責任。這是完全顛倒黑白的事故認定,申請人請求上級公安機關本著事實求是,依法公正的執法理念,依法撤消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公交認字[20xx]第00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本起事故重新作出責任認定。
此致
x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申請人:
二0xx年二月五日
6. 復核申請書 篇六
申請人:,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本市xx區路號某大廈x號樓。電話:
請求事項:
x市x區人民法院院長對民一初字第號案的訴訟費進行復核,依法對本案訴訟費用重新計算,確認本案訴訟費為300元,并退還申請人已經超額繳納的訴訟費3500.事實及理由:
一、貴院在民一初字第號離婚糾紛一案中訴訟費的收取上計算有誤,不應向申請人收取訴訟費3800元,應當按照《訴訟費用繳納辦法》之規定收取申請人訴訟費300元。
x市x區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訴被告離婚糾紛一案【案號為:民一初字第號】,并收取申請人訴訟費3800元。該案中原告訴請為:1、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2、判令婚生子由被告撫養,原告每月支付撫養費500元;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________年____月x____日,貴院適用普通程序作出民一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判決駁回原告要求與被告離婚的訴訟請求。訴訟費3800元由負擔(已繳納)
本案系離婚糾紛,應適用《訴訟費繳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敝幎,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及案件的事實來看,原告訴請中涉及財產分割的部分并未超過20萬元,不應另行繳納費用,本案件應當根據該辦法收取原告50至300元的訴訟費,貴院收取申請人本案訴訟費3800元無事實及法律依據,應當依法予以更正。
二、同樣訴訟請求第一次訴訟費僅為300元,時隔半年,為何第二次高達11倍,法律的嚴肅性何在
同樣內容的訴請,申請人在起訴至貴院時收取訴訟費300元,然而僅隔一年時間,同樣的訴請,同樣的案由,同一個法院,卻收取原告訴訟費3800元,與起訴時收取的訴訟費相差11倍之多。此種情況的出現,使申請人感到萬分的迷茫,對法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均產生了懷疑。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四十三條“當事人單獨對人民法院關于訴訟費用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院長申請復核。復核決定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申請之日起____日內作出,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決定訴訟費用的計算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請求復核。計算確有錯誤的,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更正!钡囊幎,申請人認為,貴院在本案中收取其訴訟費3800元的作法,于法無據,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利,請求x市x人民法院院長對民一初字第號案的訴訟費進行復核,依法對本案訴訟費用重新計算,確認本案訴訟費為300元,并退還申請人已經超額繳納的訴訟費3500元。此致。
申請人:
20xx年____月x____日
7. 復核申請書 篇七
法律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ㄒ唬┪慈〉脵C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ㄈ┰斐山煌ㄊ鹿屎筇右荩胁粯嫵煞缸锏模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ㄎ澹⿵娖葯C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ㄆ撸┕室鈸p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ò耍┓欠〝r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8. 復核申請書 篇八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1、請求撤消“云公交事認字(20xx)第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2、請求對該事故形成的原因及當事人責任重新作出認定,依據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認定申請人無責任。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認為:“云公交事認字(20xx)第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此次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錯誤,劃分責任錯誤,應依法予以撤銷。理由如下:
一、此次交通事故的發生,完全是因為云Q車駕駛人員楊未按安全速度行駛,在無安全距離視線盲區內占用我方道路強行超車造成的。云龍縣交警大隊中隊經過調查后,于20xx年11月3日下發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楊(云Q)違反超車規定,負第一次事故主要責任,認定趙(云D-)負第一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申請人認為,此次事故責任完全在于楊(云Q-)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時,后車應當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應認定楊曉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二、申請人在事故發生時完全按照行車規定行駛,在自己的車道內按照安全車速正常行進,“云公交事認字(20xx)第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申請人超速行駛與事實不符。
三、該事故認定書認定申請人超速行駛證據不足。
該事故認定書裁明“該路段限速標志為40公里/小時”,并且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痹摲蓷l文明確規定的“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是界定超速與否的唯一依據,而該事故發生路段在事故發生前,道路右側邊緣或者上空、地面均未見設置有限速40公里/小時的交通標志。
1、事故發生后,申請人再次認真對該路段,省道二級路S-228(瓦貢)線、瓦窯鎮零公里開始至30公里處(0-K30+00米)事故路段進行核查,均未見設置有限速40公里/小時的“交通標志”。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通行條件”第二十五條
第一款: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
第二款: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第三款: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因此,由于該事故發生路段沒有明顯的限速標志,據以認定申請人超速的依據不明。
2、申請人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時的安全車速行駛,依據相關法規不能認定為超速行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霸跊]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1)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2)“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就此次交通事故而言,該事發路段應該屬于上述第(2)項之規定,限速為每小時70公里。據此申請人每小時58公里的車速應該屬于安全車速,不應該認定為超速。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在該次交通事故中,被申請人楊在道路路面潮濕的情況下,在無充足安全距離視線盲區內,超速(超過70公里)行駛,強行超車,并且超過該路段最高行駛速度70公里/小時,達到每小時78公里,是造成該次事故的唯一原因。申請人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時的安全車速行駛,不存在超速行駛的情形。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本人特向公安機關有關部門提出申請,請求上級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案件事實及法律規定,撤銷“云公交事認字(20xx)第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據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認定被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認定申請人無責任。
申請人:
20xx年03月25日
9. 復核申請書 篇九
申請人:徐X,男,土家族,1957年8月11日出生,住址:XX縣XX鎮太坪,聯系電話:
申請人:曹X,女,土家族,1959年7月18日出生 ,住址:XX縣XX鎮太坪
申請復核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XX縣交警大隊作出的X公交認字【20xx】第7013號《交通事故認定書》,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
2、依法認徐X對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不承擔責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8月14日,輝駕駛湘GC6501號普通兩輪摩托車從XX鎮開往Y市方向,7時50分,當車行至S306線519公里加327米永順縣青坪鎮龍關村路段,與相對方向行駛黃剛駕駛的湘G16905號中型普通客車相撞,造成輝搶救無效死亡,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20xx年8月25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XX縣交警大隊作出的永公交認字【20xx】第7013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駕駛人徐X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戴安全頭盔駕駛兩輪摩托車,違章超車,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認定應負此事故主要責任。申請人提出以下幾點異議:
1、徐X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戴安全頭盔駕駛兩輪摩托車與事故承擔負主要責任本起交通事故的發生之間并不具有直接或間接因果關系。
2、違章超車,存在疑點,沒有兩輪摩托車徐X所超的車輛基本情況記載(如所超車輛類型,牌號,車主等情況的證據)。僅憑對方當事人的陳述而確定輝違章超車,證據不足。
3、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本次事故兩車的碰撞點位置沒有確定,事故的形成原因也沒有充分的證據。應當根據交通事故車輛速度鑒定報告和交通事故車輛撞擊痕跡來判斷事故的形成,為何我方也沒有收到關于兩車痕跡鑒定報告書以及技術鑒定報告書。更沒有解釋兩車碰撞現場無大車剎車痕跡的'原因,現場大車無剎車痕跡,為什么還要定摩托車司機輝主要責任。
4、XX縣交警大隊在處理此次事故過程中,在程序上存在違規行為,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同時,第四十七條之規定,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的證據。但從事故發生起到該《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申請人至今未收到此次事故的鑒定結論及其他任何關于此次事故的證據材料,系違規行為。
綜上,申請人對此次X公交認字【20xx】第7013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而向貴支隊申請復核。請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重新劃分交通事故責任,依法確定事故責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
X年XX月XX日
10. 復核申請書 篇十
申請人:_____(死者之妻),女,漢族,身份證號_____,住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號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魏_____,男,_____歲,住河南省_____市_____鎮_____村_____組
申請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_____市交警_____大隊作出的鄭公交認字第_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現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提出復核申請。
復核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_____市交警_____大隊作出的鄭公交認字第_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被申請人魏_____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與理由:
鄭公交認字第_____號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責任認定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一、鄭州市交警_____大隊未查清事故車輛豫_____重型自卸貨車事發時的駕駛人,在未查清其車輛事發時的駕駛人就作出事故認定責任書,嚴重影響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時許,_____駕駛的豫_____號車與豫_____號重型自卸貨車發生碰撞,當時_____所駕駛的車上就只有_____一人,而豫_____重型自卸貨車上卻有兩人,至于該兩人哪一人是事發時的駕駛人,鄭州市交警_____大隊未查清。而查清豫_____號車事發時的車輛駕駛人對事故責任的認定至關重要,因為該車上駕駛人存在酒駕、疲勞駕駛及無證駕駛等諸多違法情形,而由另一人冒牌頂替當時車輛的駕駛人。所以,鄭州市交警_____大隊在未查清事發時豫_____的駕駛人,而作出事故認定,有失公允。
二、事故車輛豫_____號重型自卸貨車未年審,也未購買交強險就違法上路行駛,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交通法規的規定,車輛都必須按時參加年檢,在上路行駛之前也必須購買交強險,這是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事故車輛豫_____號車沒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及不夠買交強險的情形下就公然上路行駛,這種無視法律的規定、無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應當對發生嚴重損失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綜上,事故車輛豫_____號重型自卸貨車有諸多違法違規情形,對造成死亡一人的嚴重交通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根據事故雙方的實際情況,事故車輛豫_____號車最低也應當負事故的次要責任。_____市交警_____大隊在沒有查清事實的前提下,認定申請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是錯誤的,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起復核申請,望支持申請人的復核請求。
此致
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1. 復核申請書 篇十一
尊敬的招生辦公室:
我是xx高中的學生,今年參加了高考,但是在成績公布后,我發現我的成績與預期相差較大,因此我特此申請進行成績復核。
我認真核對了我的`答題卡和考試試卷,并請教了我的老師和同學,他們都認為我的成績與我的實際水平不相符合。因此,我希望能夠對我的成績進行復核,并希望能夠得到更加準確的考試成績。
我了解到,成績復核需要一定的費用,我已準備好支付相關費用。希望招生辦公室能夠盡快處理我的申請,并將復核結果及時通知我。謝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12. 復核申請書 篇十二
申請人:,男,42歲,住XX縣XX鎮先農街號樓號,身份證號:,川E號車駕駛員,電話:
復核請求:
撤銷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敘公交認字【】第號《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認定書》,責令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重新作出認定。
理由:
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敘公交認字【】第號《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認定書》認定該次事故中申請人負此事故的同等責任,其理由為申請人所駕駛的機動車超過了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申請人認為,該認定結論不正確。理由如下:
一、認定申請人超速缺乏依據。
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申請人所駕駛川E號超速行駛系依據《交通事故車速鑒定報告》作出的結論,但該作出鑒定報告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并不是符合全國人大常委和法律規定的鑒定機構及鑒定人,其作出的鑒定報告不具備法律效力,且該鑒定報告并沒有科學依據,僅能作為交通警察部門認定案件事實的參考材料,但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卻只依據該鑒定報告的結論,在沒有其它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就認定申請人所駕駛的川E號車超速行駛,明顯缺乏客觀的、科學的證據。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認定結論不符合規定。
根據《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規則(試行)》的規定: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應當全面分析當事人的行為與事故發生的因果關系、當事人的道路通行權利和義務等因素,權衡當事人的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綜合評判。本案中,即使申請人駕駛川E號超速,但根據《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規則(試行)》第八條、第十一條的規定,對方當事人轉彎未讓行直行車輛就已經侵犯了申請人通行權利,且轉彎時的`速度超過了30km/h,其行為與事故發生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故至少應承擔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而在無充分證據證實申請人超速的情況下,更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綜上所述,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的重新認定結論違反了相關規定,應當予以撤銷,重新作出認定。
XX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13. 復核申請書 篇十三
申請人:,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身份證號:。
被申請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不服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7月25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
請求事項:
1、依法撤銷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7月25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劉某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某賓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和理由:
一、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部分事實不清,最終導致責任認定錯誤。
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閆某賓駕駛偽造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行駛,違反右側行駛通行原則,且未戴頭安全頭盔!遍Z某賓所駕駛的豫DKE8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真實的,并有xx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可以證實,X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車定額保險單(正本)進一步證明xx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的真實性。不知道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是如何作出閆某賓所駕駛的豫DKE8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偽造的。
二、認定申請人和承擔同等責任是不當的,應改為劉某軍承擔主要責任,申請人承擔次要責任。
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劉某車駕駛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通過非機動車道時,對車道內車輛通行情況觀察不周,且未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某賓雖然未依法取得駕駛證,但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號牌并不是偽造而是真實的。閆某賓未戴安全頭盔,與事故的發生沒直接因果關系,未戴頭盔不會導致事故的發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钡囊幎ǎZ某賓未戴頭盔的行為對事故的發生沒有任何作用,不能成為申請人負同事等責任的理由。按照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的認定,導致事故發生原來閆某賓四項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有兩項是不能成立的,現在僅剩下兩項,所以根據上述規定,申請人應當承擔事故的次事責任,劉某軍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綜上所述,請求依法撤銷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7月25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法認定劉某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申請人閆某賓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此致
警察大隊
申請人:
二零xx年七月二十六日
14. 復核申請書 篇十四
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
我叫劉,身份證號碼:是XX省亞成駕校的一名學員,于20xx年2月11日和20xx年2月18日分別參加了兩次場地技能考試,均沒有通過。第一次考試的項目為坡道起步、側方停車、繞圓餅三項,其中側方停車時車身出線,壓了兩個圓餅而沒有通過;第二次為補考側方停車和繞圓餅,其中側方停車沒有問題,但又軋兩個圓餅而仍然沒有通過考試。
對于第一次考試沒有通過,我沒有理由,因為側方位停車本是沒有懸念的,只是看錯了桿,是本人疏忽大意而致,軋了兩個圓餅是因技術不佳造成的。
對于第二次考試沒有通過,我提出一點意見:
1、公安機關對駕駛證申請人提供考核是依法行使行政權,賦予申請人駕駛資格的行政行為,應當遵循行政行為的一般原則。
據我所知,在最近較長一段時間里,場地考試均沒有進行圓餅、單邊橋這兩項考試,至少2月4日和2月18日的這兩次場地考試沒有進行圓餅、單邊橋的抽考。為什么2月11日這天突然要進行圓餅的考試呢?并且是當天進了考場才知道要抽考的。這樣有違行政行為公平原則!
2、對于第二次考試軋兩個圓餅,我也有意見:
根據《科目二、科目三考試評判標準》“(八)通過連續障礙
1、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的,不合格;
2、車輪駛出邊緣線,不合格;
3、車輪軋路邊緣線,每次扣20分;
4、軋一個圓餅,扣20分;
5、碰、擦一個圓餅,扣10分。”之規定,本人前后輪都軋了第四個圓餅,并沒有碰擦其他圓餅,應當為“只軋了一個圓餅”,僅該扣20分,而考試員(沒有警號,沒穿警服)說只要是兩個輪子軋了就算是軋了兩個圓餅------本人當場向考試員說明了這種情況只算軋一個圓餅的,但他沒有聽取我的申辯,依然按他所講扣了40分。
綜上,肯請所領導對本人考試經過進行調查,對本人考試情況進入復核。給申請人一個公正的答復。
考生本人簽字: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15. 復核申請書 篇十五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由:申請人與(死者)交通事故,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2月15日作出的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依法申請復核,
申請請求:
一、依法撤銷被申請人20xx年2月15日作出的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二、依法認定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三、責令被申請人依法撤銷對申請人的刑事偵查立案并無罪釋放申請人。
事實和理由:
20xx年01月12日12時30分許,申請人駕駛贛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贛C5SM7重型集裝箱半掛車沿xx市大瑤鎮南川社區村道由西往東行駛至環城大道“T”型交叉路口左轉彎,在贛重型半掛牽引車車身已經全部進入環城大道且車頭已經到達道路中線,其它沿環城大道由北往南行駛的車輛已經停車避讓左轉的贛車輛時,駕駛的湘輕型廂式貨車沿環城大道由北往南嚴重超速(該路段最高限速為30Km/t,湘號車速在60Km/t以上)行駛,并在沒有任何制動的狀況下,直接與申請人駕駛的贛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的贛C5SM7重型集裝箱半掛車相撞,造成當場死亡及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顯然,本次事故的發生完全是由于嚴重超速,且明知前方有車輛轉向暫時不能通行的情況下,沒有采取任何制動措施導致的交通事故,但被申請人為了幫助家屬獲得民事賠償,在制作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時,對駕駛湘號車嚴重超速(超過最高限速100%以上),在同向其它車輛已經停車讓行的狀況下,沒有采取任何制動措施導致本次交通事故的發生,因此,應該對本次交通事故承擔全部責任,而贛號車按交規進入左轉彎,且車輛第一軸左右二輪已經超過中線,不能預見且無法避讓湘號車嚴重超速,并在發現前方不能通行時,沒有采取任何制動措施直接與贛C5SM7重型集裝箱半掛車相撞,因此,沒有違反交通法規,不應承擔本次事故的任何責任。下面,申請人就被申請人作出的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違法違規處簡要敘述如下:
一、被申請人作出的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沒有對湘號車車速進行確認,顯然是故意,應當依法予以撤銷。作為交警,應當知道導致交通事故的因素很多,但車速是導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特別是本次交通事故,如果駕駛的湘號車車速沒有超過該路段的最高限速30Km/t,是不會發生本次這樣嚴重的交通事故,因此,確定湘號車車速,是確認本次交通事故的重要指標,而被申請人故意回避湘號車車速,顯然不符合交通法規的規定,明顯有失公平,應當依法予以撤銷。
二、被申請人作出的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沒有對湘號車是否采取制動進行確認,僅輕描淡寫地認定湘輕型廂式貨車左前輪胎面磨損嚴重,不符合GB7258—20__《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第條之規定,應當依法予以撤銷。從本次交通事故來看,如果駕駛的湘號車沒有超過限速,且采取制動措施,是完全可以避免本次交通事故發生的,但從現場沒有剎車痕跡來看,在發生本次交通事故時,沒有對湘號車采取任何制動措施,是導致本次交通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而被申請人故意隱瞞沒有采取任何制動措施的事實,從而認定申請人承擔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顯然有失公平公正,應當依法予以撤銷。
三、被申請人沒有對與湘號車同向車輛司乘人員進行調查,從而隱瞞申請人駕駛贛車輛進入左轉,同向車輛已經避讓的情況下,駕駛湘號車嚴重超速且沒有采取任何制動措施與申請人的贛C5SM7重型集裝箱半掛車相撞,錯誤認定申請人的責任分擔,應當依法予以撤銷。
綜上,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責任認定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應當依法予以撤銷。為此,特依法申請復核,請復核機關在“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下,依申請人之申請請求作出復核決定。
申請人:
二0xx年二月十六日
16. 復核申請書 篇十六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x縣公安局對肇事人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xx年xx月xx日作出的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x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x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x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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