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災害應急預案(通用2篇)
1. 學校災害應急預案 篇一
一、總則
(一)制定目的
為了有效防范、處置因災害性天氣帶來的各種自然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各類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及學校財產的安全,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確保教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省、市關于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精神,結合我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氣象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師生生命安全放在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氣象災害的預防放在突出環節,密切監視災害性天氣,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落實責任,加強監督。各校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氣象災害的防范和處置工作,學校主要領導負總責。區教育局對各校應急處置工作給予積極支持和指導,并開展督查。
3、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一旦發生險情,應迅速響應,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
二、應急救援指揮組織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
區教育局設立防御氣象災害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為防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組織全區學校的防汛防臺及災害性天氣險情處置工作,組長由區教育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教育局副局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組成;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成員由區教育局各科室負責人組成;各校建立相應的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和搶險隊伍。
(二)主要職責
1、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制訂完善學校防災預案;組織開展學校防災檢查,督促各校及時處理影響防災安全的有關問題;貫徹執行上級防災指揮命令;遇重大災情時統一下達停課、師生轉移等命令;指導學校搶險自救和災后處置工作;組織開展學校災情調查統計,并向上級部門報告;指導并開展學校災后救助;決定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項決策和措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
2、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專業工作小組)職責
(1)協調組:會同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建議,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依據;制定和協調落實應急救援工作的各項決策和措施,檢查督促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協調全區學校災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與有關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及處理有關重大問題,協調和參與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有關專業工作小組涉及防災的相關工作;承辦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做好相關會議材料和會議紀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報告及發布事態發展的各類相關信息;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巡查組: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防災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總結;指導災區學校衛生防疫工作,預防疾病流行;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搶險組:組織維持事故現場秩序、穩定事故現場事態;組織現場傷患人員的救助工作,隨時掌握傷患人員治療情況等;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4)后勤組:指導和監督學校危破舊校舍的維修管理;指導和監督學校各類災害隱患點的觀測和處置;指導開展災情統計上報和災后救助工作,負責全區學校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5)調查組:進入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經過;查清事故責任及責任人,提出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處理辦法等;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決辦法;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處理日常防災的指導、協調、聯系等工作。負責防災期間會議召集,文件、傳真的擬訂和轉發;通知、督促、檢查各校防災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預警和信息記錄,與防汛、氣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做好防災信息通報、宣傳總結等工作。
4、學校防災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日常工作職責
①制訂切合本校實際的防御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準備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氣象部門的災害性天氣通告。
②加強對學校師生防災知識的宣傳,通過短信、出校刊、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把防災基本知識宣傳到每位師生,在災害性天氣特別提醒師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廣大師生防范災害的意識和能力。
③加強檢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經常保持校園道路、排水設施暢通,對校園內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點檢查,確保地下水道疏通。對學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墻體、屋面、門窗、電氣、室外天線、空調室外機、外懸掛物、廣告牌、旗桿,以及圍墻、自行車棚、宣傳欄等定期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對出現的險情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堅決查封學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④加強學校的圖書、電教、儀器設備的防護工作,對圖書館、電腦房、實驗室、鍋爐房進行嚴格管理,特別注意化學藥品的安全存放,切實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應急救援職責
在上級防災指揮機構和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規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組織開展本校的防災和搶險救災工作。
三、災害分級和預警機制及應急響應
(一)災害分級
氣象災害是指:暴雨、高溫、寒潮、大霧、雷雨大風、大風、冰雹、雪災、道路積冰等災害性天氣。
按照氣象災害的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分為特別重大災害(ⅰ級)、重大災害(ⅱ級)、較大災害(ⅲ級)、一般災害(ⅳ級)四級。氣象災害等級根據防汛和氣象部門的預報為準。
(二)預防和預警機制
1、有危破舊校舍或地處易發生山體滑坡等災害隱患點的學校,應當確定預警員,落實預警職責。
2、各校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在災害性天氣前組織力量開展防災檢查,發現有安全問題的,及時處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災等惡劣氣候影響的,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和校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均應加強值班,與氣象、水利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系,了解災害情況,針對可能出現的災害,研究防御對策,明確防御重點,及時向學校和師生及社會發布信息。加強對災害隱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時采取預警、轉移師生和財產等措施。
(三)應急響應
1、一般氣象災害(ⅳ級)
(1)接到災情消息時,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研究防御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防災工作。加強值班,及時了解天氣變化,并向學校傳達預報、預警信息。
(2)學校防災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災情的觀察,專門進行有關預防知識教育,提高教師和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并做好應急抗災準備。
2、較大氣象災害(ⅲ級)
(1)接到災情警報時,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部署防災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組織指揮學校搶險救災工作。加強值班,及時了解天氣變化,并向學校傳達預報、預警信息,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師生轉移的準備工作,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及時將防災情況報上級防災領導結構。
(2)學校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汛情、雪災等情況,及時制訂預防措施,并進行校舍、設施安全檢查,落實相關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學校落實抗災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氣象災害(ⅰ、ⅱ級)
(1)接到緊急警報時,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啟動相應的等級響應,根據上級要求,動員部署防災工作。區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向學校傳達災害的預報、預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師生,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及時將防災情況報上級防災領導結構。
(2)學校防災工作領導小組要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災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手機和學校值班電話全天候開機,確保通信暢通,若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區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匯報,出現重大災情時,立即將災情上報當地政府防災指揮部,請求支援;學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腳手架、塔吊、升降機及建筑模板,確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積極與施工單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減少損失,避免學校工地事故發生;按照上級要求,組織搶險小組待命搶險救災,做好學校停課、師生撤離、貴重設備轉移安置等工作,以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
四、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區教育局和學校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值班,主要負責人和值班人員的手機、值班電話全天候開機,保障防災現場通訊暢通,確保防災信息的獲取和傳遞。
(二)應急隊伍保障
組織必要的教師員工應急搶險隊伍,落實學校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強與當地公安部門的聯系,做好學校的治安工作。
(四)醫療衛生保障
加強與衛生部門的聯絡,做好學校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師生疾病免疫和學校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五)加強防御氣象災害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師生的防災減災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各級各類學校密切注意災情動向,災情解除后,及早向區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報告災情損失情況,區教育局一方面及時派人分片到各地各校檢查了解受災情況,另一方面將在第一時間匯總、整理全區教育系統的災情,并及時向上級報告全系統受災損失情況。
(二)各校抓緊組織人員對災后的學校進行大清理。對被淹的校園,及時請當地防疫部門進行防疫消毒處理,對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緊急措施,防止疫情的傳播和蔓延。對受損較嚴重的校舍門窗、屋面,以及圍墻、宣傳欄、自行車棚等,及時提出整改方案上報,并抓緊落實維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三)各校及時向全校師生了解師生家庭的受災情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多種有效的措施對受災師生家庭進行適當慰問和救助,確保不使一名學生因家庭受災而失學。
(四)抗災救災后,區教育局及各級各類學校針對防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及時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和評估。總結經驗,查清災情損失的原因,找出問題,吸取教訓,修改預案,并為以后抗災工作做好各項準備。
六、附則
(一)預案制定與完善
本預案由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各校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防御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災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或報區給予表彰;對抗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 學校災害應急預案 篇二
按照20xx年4月國家防總全體會議精神,現就做好今年工業領域防汛抗旱應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防汛抗旱應急管理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國家氣象部門根據今年夏季(6月~8月)氣象預測,建議加強海河南部、黃淮東部、江淮北部、長江上游等地的暴雨洪澇以及局地性、突發性氣象及次生、衍生災害的防御工作;加強防御熱材料氣旋給沿海地區造成的危害,并警惕北上熱材料氣旋造成的雨澇災害;加強防范長江中游等地可能出現的干旱及江淮南部等地可能出現的高溫熱浪材料來的不利影響;受降雨影響,黃河下游、珠江流域可能發生大洪水;其他流域也不排除發生大洪水的可能。
今年國家防汛抗旱工作的目標是:確保大江大河、大型和重點中型水庫、大中城市的防洪安全,努力保證中小河流和一般中小型水庫安全度汛,全力保障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計滿足生產和生態用水需求,最大程度減輕水旱災害損失。按照國家防汛抗旱工作確定的.目標,今年工業領域防汛抗旱應急管理的主要任務:
一是在現有防汛抗旱應急工業品管理體制下,密切配合防汛抗旱部門做好相關應急工業品保障協調;
二是防范和應對上述地區的洪澇干旱災害在工業領域引發的次生和衍生突發事件。
二、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應急工業品保障工作
各地工業管理部門要加強與本地防汛抗旱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掌握防汛抗旱急需的救援與運輸裝備、應急能源與動力裝置、應急通信與指揮設備、醫藥和防護用品、應急材料等工業品需求。根據需求,盡快摸清本地區相關工業品的生產和庫存情況,加大日常監測力度。對于本地區無法解決的,應立即向上級工業管理部門報告并做好協調。加強流域間或災區間工業管理部門的相互合作,按照就近、就急的原則,建立防汛抗旱應急工業品區域聯動機制,加快救援進度,促進信息共享。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在應急工業品保障中的作用。
洪澇干旱災害發生后,各單位要按照防汛抗旱指揮部門的要求,全力做好應急工業品保障供給。遇有重大防汛抗旱應急工業品保障任務,在國家防總統一部署下,工業和信息化部針對不同應急工業品實際,采取調用政府儲備、市場對接等形式,做好重要應急工業品生產調度,優先保證重點區域、重點災情的應急工業品急需。鼓勵企業發揮自身優勢,在防汛抗旱中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三、認真防范和應對洪澇干旱災害引發的工業突發事件
各單位要抓緊汛前有限時間,結合今年汛情,組織力量,加大本地區工業領域,特別是關系國計民生企業風險隱患普查力度。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實行動態監控,組織力量限期治理,盡快消除隱患。
要督促企業完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必要時可開展預案演練,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有關中央企業要加大成員單位防汛抗旱應急管理督促力度,與地方政府建立應急狀態下的溝通協調機制。 由洪澇干旱災害引發的工業次生或衍生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當地工業管理部門要及時、準確地向當地政府和上級管理部門報告,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向可能受到影響的地區、單位和個人發出預警信息;同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處置突發事件各項工作。
四、加強防汛抗旱應急管理的組織領導
地方工業管理部門要克服當前機構改革材料來的困難,以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面對今年嚴峻的汛情和旱情,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應急管理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和配合意識,狠抓措施落實,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防汛抗旱信息報送,災情發生后要及時將災區工業品需求、災區發生的工業突發事件、災區工業損失情況等重要信息報送我部。請各單位6月5日前按附表要求將相關人員信息報送我部。
國家國防科工局和國家煙草局根據本通知要求,加強對本行業防汛抗旱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重要情況及時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