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會調查報告(精選17篇)
1.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一
調查時間:20xx年8月12日至20xx年8月15日
調查地點:江蘇省灌南縣長茂鎮
調查方法:實地走訪
調查目的:大力發展縣域經濟是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關鍵,只有發展縣域經濟
才能從根本上提高農民各方面的生活水平,才能使廣大農民群眾走
上富裕之路,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才能成為現實。
為了了解掌握新時期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狀,20__年的暑假期間,我進行了暑期
回鄉實踐調查,調查的對象是我的家鄉—江蘇省灌南縣長茂鎮,我就我的家所在的村—西盤村,進行了為時四天的調查走訪,走訪時得到了廣大村民的信賴與支持。調查時也針對村里開展的一些工作,對部分村民進行了實地調查走訪,以取得更好的調研效果。
新農村建設的目標,要求和內容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按照新時代的要求,對農村進行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建設,最終實現把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是最終要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以促進農村的發展,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高教育和文化水平,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支持。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主要是在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法制建設五個方面進行,以達到經濟發展、管理民主、文化水平提高、農村公共事業發展和人們法制觀念增強的目標。
以下是我的調查經過及內容:
(一)村莊基本概況
我村坐落于文明的沂河大堤之南。沿著經過長茂的204國道直往北大約半小時的車程,便可以到達我村。暑期回家不久,我找到了村長,得到了村長的熱情款待,當我說明了此行的目的時,村長很是贊賞,并對我此次的調查和實踐表示大力支持,從而也增加了我對調研的信心。
通過與村長的談話,我首先大致的了解了我村的基本狀況,我村距鎮大約5公里,全村總面積2500畝,共有十個村民小組,全村總人口2593人,其中勞動人口有1000人左右。經濟發達程度居灌南縣的中等以上水平,村名的生活總體水平還可以,但近幾年,村里的勞動力越來越多的向城里轉移,許多村民都
有在外地買房的思想,還有部分村民有在鎮上買房的打算。
由于我村地形比較平坦,土地臨河而依,村里耕地類型主要有水田和旱田兩種,屬于亞熱帶地區,主要糧食作物有稻谷,小麥,玉米等,經濟作物有西瓜,香瓜,葡萄,辣椒,蔬菜等,這些經濟作物大多以大棚種植為主,成熟后向外市出售,增加了村民們的經濟收入。
近幾年,我村的農業生產也有了很大的科學性。我村前幾年建了一個小的農業站,聘請了幾個專業大學生。從此,這個小小的農業站成了村民們的咨詢會所,村民們在施肥,播種,除害方面有什么疑問都會去咨詢,而且專業大學生們也會給予耐心的指導。這次回來做這次調查研究,我從學校圖書館收集了許多有關農業方面的書籍資料,看村里發展的這么好,都不好意思拿出來了,但當我把資料拿出來的時候,村長十分激動,他說:“放心!我們這些村干部一定不會辜負你們的期望,很感謝你帶來的資料,也謝謝你們學校領導這么關心我們農村的發展,相信有國家政策的支持和你們的關心,我村的的發展一定會越來越好。”
(二)村莊建設情況
農村基礎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是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點。通過對我村概貌分析,村民住房沒有進行統一規劃,主要類型為磚,石,木材型房屋,較過去的'土坯房有很大的改善,少數村民的房屋傾向于洋房化,尤以道路兩旁人家為主。而且村里許多主干路都鋪上了水泥路,日常助行工具多以電瓶車,摩托車為主部分家庭擁有私人小轎車。
我村的基本設施建設也比較完善,村委會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小學,醫務室,診所等保障村民生活的設施也很健全,到目前為止,村里幾乎所有人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國家政策給村民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還有今年回家讓我值得一贊的是,我們村配置了專線公交車,方便了出行。
我村近幾年的廠房建設也在不斷的擴大。典型的以輕工業為主,有服裝廠,紡紗廠,繡花廠等,這為村里的婦女提供了很好的就業機會,聽村長的話里,我村有望在未來的幾年里擴建一個食品廠,還有每逢豐收過后,田里總會有許多秸稈,燒了污染環境,于是村長積極鼓動村民,建議建一個養豬場,田里的秸稈就可以加工出來喂豬。
(三)農村文明程度
我村文明程度得到較大提高,努力培養新農民,形成文明鄉風,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本質要求和突出特征。著力推動城市文明向農村輻射,實施了農村科技服務體系、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文化服務網絡建設工程以及農村黨支部活動中心、鄉鎮文化活動中心、鄉鎮農村書社、村農家書屋、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建設,廣泛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深入推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多渠道開展新型農民的培訓。農民的素質不斷提高,愛國主義、集體主義觀念和法制意識逐步增強,愛國守法、勤勉自強、團結合作、孝悌和睦的文明風尚在農村進一步樹立,城鄉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得到協調發展
隨著農村經濟的穩步發展和農民收入的不斷提高,逐年加大了對教育和科技的投入,中小學校舍、農業信息網絡、電化教育設施建設發展較快。目前,全鎮共有2所中學、10所小學,實現了區級標準化學校。不斷加大對農民科技培訓力度,組織實施了跨世紀青年農民培訓、科技入戶、陽光工程等科教工程,每年培訓農民達x萬人次以上,培養一大批農村科技能人。廣大農民積極學用新型科技,農用新科技在農村得到廣泛普及。
(四)民主法制不斷健全,基層組織進一步加強
在國家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的大環境下,我村廣大干部群眾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普遍增強,以憲法為核心,農業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為重點的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廣泛普及,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20xx年在全鎮12個村實行了村干部直選制度,全面推進了村黨支部“兩推一選”,一批懂科技、會經營、善管理、講奉獻、有知識的農村能人、致富能手進入“兩委”班子,村黨支部書記與村委會主任實現“一肩挑”,兩委成員交叉任職,農村干部隊伍整體素質有了較大的提高。在全鎮“兩委” 30名干部平均年齡為25-45歲,大專以上文化10名,高中、中專17名,全面建立和推行了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機制。先后出臺了《長茂鎮鎮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規范化建設標準》,在指導全鎮村務公開活動中,實行“五統一”(統一內容、形式、程序、時間、建檔),做到“三為主”(村務公開以村“兩委”、監督小組、鎮農經中心為主),突出“一個重點”(以財務公開為重點),把群眾關心的事情全部公開,村中重大問題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征詢意見,將財務公開延伸到村民小組,使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經過村長介紹,我對村里的基本概況有了更多的了解,但是實地走訪時必不可少的,我找了孩童時玩的較好的朋友,說明來意后,他們都很愿意幫我,他們把村里現做的大爺大嬸們叫到一起,因為他們是村子發展全過程的見證人。我和他們圍在一起親切的聊了起來,從他們的話語里我聽出了幸福的聲音。
綜上所述,可見我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取得了可喜成績,大多數村與過去相比有了很大變化。
通過這次實踐活動,我認為進一步對農村發展的了解是一條在實踐中鍛煉成才的好途徑,是支持農村改革,發展和維護穩定的好辦法,也是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社會精神文明建設的好形式。
2.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二
基本概貌。定黎村位于南寧市武鳴縣甘圩鎮西部,距甘圩鎮政府所在地5公里,與南寧市西鄉塘區雙定鎮接壤,本村為巖石山村,石材豐富。自XX年貫穿村子而過的017號縣道修繕后,到鎮及縣城的道路已擴建為5米寬的水泥路。本村XX年被自治區列為扶貧村。
人口民俗情況。全村包括兩個自然屯,即定黎屯和板蒙屯,分13個村民小組,共782戶,總人口2797人(截止XX年3月)。本村無住茅草房、樹皮房農戶,90/%以上的農戶均住上磚混結構的樓房或平房。全村有困難黨員戶4戶、困難家庭學生15戶、困難群眾10人、五保戶口10人。村民的居住較為集中,全村共有三姓:即姓陸、姓何、姓林,三姓村民均為壯族民族,共具壯族的風俗習慣,鄉風民俗較好,村民熱情好客,幾年來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教育活動,使村民道德水平,精神文明上了一個新臺階。全村村民和睦共處、團結共進。
農業生產情況。本村耕地面積4780畝,其中水田面積1600畝,旱地面積3180畝。主要種植水稻、玉米、木薯、甘蔗、密本南瓜、指天椒、花生、香蕉等經濟農作物,基本上達到多元化農業。其中密本南瓜是本村農產品特色產業,全村年種植面積達1800畝,年產量2160000公斤。
畜牧生產情況。本村畜牧生產方面以養雞業較具規模,全村有15戶以公司+農戶為模式的.養雞基地,每戶養雞數量在5000~8000只不等。養豬主要以家庭散養為主,不具發展壯大規模。
水產養殖情況。全村有3個魚塘,水產養殖90畝,品種主要以羅非魚、草魚等為主。
基礎設施建設情況。本村環村道路的硬化率達90%,屯道、巷道尚有3.5公里還未能硬化,爭取以后逐年完善;全村水利渠道9.6公里,XX年以前均未進行硬化處理,年久失修,XX年在政府落實新農村建設政策后,通過全村兩個自然屯的群眾自籌部分和政府補貼部分的方式已對2.2公里的水利渠道進行硬化維修,目前尚有7.4公里還沒有得到維修解決;人飲工程方面,XX年,隨著新農村建設工作的開展,村委在相關部門的關照下,通過專項資金(材料)下撥和村民自籌資金進行投入實施,已經解決了本村定黎屯的自來水環屯入戶工程,但板蒙屯的人飲改造還未能得到解決。板蒙屯人飲工程始建于1994年,由于當時規劃設計落后,水管管道多處經過牛欄、豬圈地面下,衛生得不到保證。加上經過近16年的運行,目前管道已多處老化銹蝕,到處爆裂滲漏,在管道經過牛欄、豬圈的地方,水管爆裂后易回吸臟水,從而導致用水不衛生、不安全;通訊方面,全村移動電話和有線電話的總擁有率已達80%,每家每戶都安裝有衛星電視接收機,100%的家庭都能看到信號清晰的電視節目,電腦網絡的運用正在申請安裝。
公共設施建設情況。定黎村村委辦公樓1棟二層樓,建筑面積180平方米,該辦公樓于XX年建成使用,建樓資金由村民自籌,政府補貼的方式募集。樓房建成至今,墻體無大裂縫,房頂無漏水,安裝了鋁合金窗。上下共有8室,包括會議室、計生服務室、用水者協會、調解委員會、文化活動室等辦公場所。村中心小學1所,教學樓1棟二層樓,建筑面積500平方米。全校教職工14名(含3名幼兒園教師),11個班;學生306名,教室和教師辦公場所嚴重不足。我村文體活動場所較少,部分教師、群眾建議修建一個戲臺供學校、群眾逢年過節開展文體活動所用。
3.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三
地點:南陽鎮
時間:-7-01到-7-24
調查程序:總體觀察——實地考察——調查問卷——整理總結
主要內容:關于環境、人文、經濟的發展情況
經實地考察,我得知:早在改革開放前,南陽地處山溝,沒有絕對的地理優勢,人們的生活十分貧窮,基本只能滿足三餐而沒有剩余的費用。人們的衣著也十分單調,并且款式單一,基本談不上好看。
由于生活貧困,只能解決溫飽問題,生產水平較低,當時只求飽,根本顧不上營養。有時甚至要吃樹根。
居住條件也不理想,一般都是多戶一家四合院,住房相對較緊張。房子都由土木建造而成,安全系數低,不美觀。
出行基本都是步行,要到縣城看病,極其不便。
然而今非昔比,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上升,基本過上了小康生活,在物質條件滿足的同時精神文化也不斷上攀。
現今人們告別了單調時代,穿上了豐富多彩的衣服,趕上了時尚的潮流。在食用方面,人們注重的是營養,各餐均衡搭配,基本過上了衣食無憂的生活。更有雙湖二級公路的建設,打通了與外界交流的動脈,迅速帶動南陽經濟的發展。不少企業都選擇在南陽投資建設,工廠多了,人們不再失業,做到有勞有得。
如今,在南陽的建筑面積不斷擴大,一片新氣象,不再是以前的老房子。高高的磚瓦房拔地而起,既美觀又安全。
在物質得到滿足的同時,人們開始追求精神上的滿足,每年春節都會舉行一系列當地具有特色的文化活動。還開了書店,在業余時間人們都會去看看書。與此同時,互聯網的開通,使人們獲得信息的速度加快,同時也滿足了精神需求,無論是在學習、娛樂、做生意都改不少,過上了快節奏的生活。當地人基本都裝上了電腦,跨上了信息時代。
在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少的負面影響,環境質量下降。產生的垃圾處理不當、污水未經處理排到河流中、大量的森林被砍伐。為此,我希望政府做一些努力,不斷提高人們的環保意識。與此同時,我們也要帶頭先行,從小事做起,從自我做起。在享受生活的同時還要保護環境,繼而不斷提高生活質量。
4.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四
在學校的統一安排和布置下,我利用暑假時間在xx省x縣進行了一次以陜西貧困農村致貧原因為主題的社會實踐。這次活動從7月15日至8月15日,歷時1個月。在這次為期1個月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中,通過調查走訪的形式,對自己所居住的農村基本情況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增強了自己對社會生活的認識,鍛煉了自己的交流能力和實踐能力,增強了自身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現將此次社會實踐與調查活動的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調查背景
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發展和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獲得了空前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但是,在社會發展進步的同時,我們同樣不能忽視貧富差距擴大,農村發展相對緩慢的現狀。我國城鄉差距拉大,二元經濟特征明顯,嚴重影響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穩定。現在農村發展地區之間存在差異,至今仍存在貧困縣及貧困家庭。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始終是關系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處理好農村的發展問題,促進農村發展,提高農民年生活水平,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二、調查目的
通過開展這次對關于貧困農村致貧原因調查的社會實踐,了解農村發展現狀和農民生活現狀,增強對社會現狀的認識,增強自身的憂患意識和使命感,鍛煉自己的交流能力和實踐能力。同時在調查中總結農村致貧原因,探求農村脫貧致富的方法與對策。
三、調查時間與方式
此次關于貧困農村致貧原因的社會實踐從7月15日至8月15日,歷時一個月。采取入戶調查的形式,向調查對象發放調查問卷,并以座談的形式向調查對象詢問家庭基本情況及對農村脫貧致富的看法和建議。
四、農村致貧原因調查結果
(一)文化素質偏低
由于種種原因,在農村,很多農民沒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文化水平較低,許多貧困人口因貧困而失學,又因失學而成為新一代貧困人口。勞動力文化素質低,既是貧困的結果,又是造成貧困的原因。貧困農戶的勞動力文化素質狀況較差,觀念保守,由于勞動力文化素質低,發展家庭經濟缺計劃,缺技術,缺管理能力,接受先進知識的能力和水平較差,不能及時有效的接受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知識,缺乏脫貧致富的信心和決心。
(二)疾病
對貧困農戶來說,生病以后,常常是小病扛,大病托,對不能在扛,不能再拖的病,治療費用就成了這些農戶的沉重負擔。首先是這個家庭的負擔加重,生活質量不同程度的下降;其次是家庭成員的心理受到嚴重沖擊,要抽出人手專門伺候。這類貧困戶因為長期積累的醫療費用和長期生病壓得他們喘不過氣來,自身無精力和信心擺脫貧困。
(三)缺乏勞動力
現在農村年輕人大多選擇在外打工,很少在家,家庭中壯年勞動力缺乏,加之老人年老體弱,無法從事生產勞動,沒有經濟收入,造成老人生活來源無保障,生活非常困難。對農戶而言,如果家庭中有殘疾人,體弱或年老喪失勞動力的人,不僅對家庭收入沒有貢獻,反而還會增大家庭支出,帶來更大的負擔,導致家庭長期陷入貧困之中,難以脫貧。
(四)供養子女讀書
在農村,許多家庭認為只有讀書才是出路,供養子女上學,接受良好的教育。因供養子女讀書而致貧的,家中往往收入結構單一,以種植業為主為主。子女上學時的各項高額費用增加了家庭支出,給這類家庭帶來了沉重的生活負擔。這類貧困戶隨著子女的成長,讀書畢業和就業后,一般都能擺脫貧困。
(五)缺少資金和項目
農村經濟結構單一,以種植和養殖為主。有些貧困家庭有開展養殖或其他脫貧致富的想法與計劃,但由于家庭貧困,缺乏資金支持,想法或計劃難以實施。另外信息不暢導致農民缺乏科技信息和致富信息,缺乏脫貧致富的項目。缺少脫貧的項目和資金,導致農戶生產生活停留在原來的水平,難以提高。
(六)缺乏科學技術
當前,部分農村地區網絡等先進,快捷,信息量大的傳媒方式幾乎沒有,報刊等平面媒體也不普及和發達,僅有電視等相對傳統的傳播媒體,這就造成了媒體傳播的方式和手段先天不足的問題。信息不暢,農民嚴重缺乏科技信息,加上政府對農民生產技術指導不到位,農民種植,養殖缺乏科學技術的指導,導致難以增產增收。信息的不暢使農民難以把握市場的發展動態和需要,在選擇農作物品種,種植方法以及調整產品結構等環節出現盲目性,出現扎堆現象,導致農產品價格大起大落,出現豐年不豐收的現象。
(七)自然災害
藍田縣屬于季風性大陸氣候,季風氣候顯著,時常會發生旱災和洪澇災害。藍田縣部分地區農田水利建設不配套,排澇和灌溉功能不全,部分地區農業生產處在一種“靠天養”“聽天命”的狀態。旱災及洪澇災害給農作物帶來了巨大損失。有的家庭經濟狀況較差的農戶,若遇天災,如種植業減產減收,養殖業遇動物疾病等,就可能造成導致收入減少,造成生活困難。
(八)扶貧資金不足
現在,多數縣鄉把經濟發展放在了首要位置上,專注于那些經濟效益好,見效快,能夠給財政帶來收入的項目上。扶貧項目見效較慢,所以投入到扶貧上的資金很少,所占比重不大。有些縣鄉兩級財政比較困難,由于財力不足,扶貧資金投入甚微,甚至根本沒有投入,使脫貧工作進展緩慢,使貧困人口脫貧難度進一步加大。
(九)物價上漲
隨著經濟的發展,商品生產和銷售的成本上升,加上一些企業的不法行為,導致物價不斷上漲。不斷上漲的物價增加了家庭生活支出,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時也增加了貧困人口的生活成本,帶來了生活的負擔和壓力。
(十)貧困戶主觀脫貧意識差
貧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擺脫貧困的信心和決心。部分貧困人口文化素質低,思想消極保守,沒有發展動力,安于現狀。在國家相關政策的幫扶,黨員干部捐物捐資的情況下,認為政府的幫扶是應該的,在這種情況下便產生了嚴重的懶惰依賴的思想,有困難找政府變成了他們的理所當然,因此,缺乏自力更生的動力和決心。
五、意見及建議
(一)通過發展產業項目拓寬農民增收渠道
以發展農業產業化為主要途徑,發展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支撐,以農產品為原料,以加工或銷售企業為為龍頭具有地方特色的支柱產業,通過拳頭產品帶動基地建設,通過基地建設聯系千家萬戶。根據地方特色和優勢發展以種養林果為主的特色農業。依靠科技發展優質,高產高效農業。鄉鎮應根據本地實際需要,通過招商引資,不斷引進新項目,推進地方經濟的發展,為貧困戶脫貧致富搭建平臺。
(二)提高貧困人口素質
加大教育投入,提高農民文化水平,教育從小孩子抓起,減少新一代文盲。政府應加大對農業科技培訓的投入,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使大多數貧困人口掌握一至兩項實用技術及操作技能。農村的信息來源簡單缺乏,在這個方面各個對口部門應主動進入農村農戶進行面對面,手把手理論指導,傳授技巧方法。建立扶貧培訓基地,狠抓勞務輸出培訓,為貧困農民外出務工和尋求就業門路創造條件,通過培訓基地源源不斷的將他們推薦到省內外企業務工,增加貧困農民的收入。同時加快農業實用科技推廣應用步伐,積極發展多種經營,努力提高糧食產量,有效增加農民收入。
(三)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加大基礎設施的投入,不斷改善農業基礎設施條件,加強水利設施建設,提高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提高防范洪澇及干旱災害的能力。俗話說“要致富先修路”,應加強道路水利等涉及民生的基礎設施建設,便利與外界的交流和發展,加強與外界的經濟交流,使農產品產的出,同時能運的出,也能夠將本地區缺少的資源運進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為農民脫貧致富創造條件。
(四)建立長效的社會農村保障體制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面向農村貧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是要提高和擴大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和保障范圍,增加農村公共衛生支出,建立農村醫療救助制度。三是建立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學生輟學救助機制,切實解決貧困適齡兒童的輟學問題。如:認真落實農村貧困家庭學生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兩免一補”政策;免收在城鎮務工的貧困農民工子女的借讀費;在籌集的扶貧發展基金中拿出部分資金資助輟學的貧困生復學,幫助貧困家庭子女完成學業。四是要盡快建立農民養老保險金制度,使外出務工的農民能在為家庭和當地創造財富的同時,解除自己的后顧之憂。
(五)建立扶貧信貸制度
當前農村貧困農戶的資金短缺現象十分嚴重,農戶貸款難和信用社放貸難同時存在。對于有勞動力有項目但缺資金的貧困農戶來說,如果能得到政府提供的小額貸款,然后用在養殖或其他項目上,就有可能通過這些經營盡快擺脫貧困,走上致富的道路。所以政府及信貸部門應該制定相關優惠便利的政策對部分有發展能力的貧困戶實施小額信貸,幫助貧困戶解決發展種植業養殖業無資金的問題,為其自力更生脫貧致富創造條件。
(六)增加扶貧專用資金一是建議縣委,人大,政府在審定財政分配方案時,從財政中劃出適當份額作為全縣扶貧基金使用,建立扶貧發展基金專戶幫助重點貧困人口脫貧。二是每年從預算外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存入扶貧發展基金專戶,作為扶貧資金使用。三是實行非農經濟反哺農業經濟的辦法,可按非農企業營業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扶貧專項資金使用。
(七)加強衛生防預宣傳及建設工作加強鄉鎮衛生院,衛生所的設立和管理。充分發揮鄉鎮農村診所作用,向農民加強宣傳,使農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就醫習慣,宣傳農村合作醫療的方針和政策,讓積極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國家相關部門應擴大病種救助范圍,提高救助標準,也可根據醫療費用的多少進行救助,減少農民看病的費用,減輕負擔。
(八)控制物價根據市場經濟的發展狀況,政府應采取有效地宏觀調控政策,穩定市場,依法打擊查處哄抬物價,私自漲價等違法行為,控制物價過快上漲及不合理上漲,維護市場經濟的穩定發展,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和合法權利。使農民不因物價的過快上漲而增加家庭負擔,影響生活水平的提高。
六、感悟與收獲
通過這次社會實踐,我收獲很多,一方面通過這次實踐,我走入了社會,走進了農村,了解了社會現實和農村現在的發展以及農村家庭的生活狀況。貼近了生活,開拓了視野,將在學校所學的知識與社會實踐相結合。鍛煉了自己的表達能力和交往能力,在實踐中成長學習,充實了自我。培養鍛煉了自己的才干,同時提高并樹立了服務社會的思想。增強了自身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通過這次社會實踐,我意識到了自己的不足,與人交流溝通的能力還有待提高,有些東西以前沒有嘗試過,有些知識還很匱乏,生活經驗不足,這些都是我以后需要加強學習和改進的地方。
雖然這次社會實踐活動時間很短,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自身的社會實踐能力。使自己接觸了解社會,增強了自身的社會責任感和社會適應能力。同時讓我明白了學會適應社會的重要性。在競爭如此激烈的今天,對于現在的我們,越早接觸這個日新月異的社會,經歷在社會上生存的困難,就越能增強自身的危機意識,促使自己不斷學習,促使自己不斷學習,提高自己生存能力,有利于自身今后的發展。
5.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五
今年七月,XX省司法廳和XX省法學會組織開展了農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社會調查。XX省是個農業大省,農業人口占全省人口的80%以上。開展農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專題研究,將有助于總結我省“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成果,為“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規劃的實施提供可資借鑒的經驗。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農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客觀現實,調查中運用了比較的方法,分別在城鄉各選擇了一個具有典型意義的調查地區(桐城市新安渡鎮和安慶市大觀區)進行深入調查。通過實地調研,結合我省“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已經取得的經驗,我們提出如下研究報告。
一、農村的法治環境與農民的法律意識問題
隨著三個五年普法規劃推進式的實施,我省農村法治化水平有了較大的提高,農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有所增強。在全社會依法治國的大環境下,農村依法治理的法治環境大有改觀。
農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的培育和形成,不能脫離他們賴以生存的鄉村的法治環境。筆者認為,農村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在微觀上是進行法治宣傳教育,在宏觀上就是要造就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讓農民在良好地法治環境中形成法制觀念、培養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從“一五”普法到目前正在實施的“四五”普法正是有條不紊地實踐著這個目標。只有形成一個全社會崇尚法治的社會環境,法治國家的目標才能實現。在我國目前以政府推進為主要方式的法治進程中,這樣的“法治環境”需要各級政府去營造。“三五”規劃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是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四五”規劃的目標是實現由提高公民法律意識向提高法律素質的轉變。可見,法律觀念、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相互之間具有緊密的聯系。因此,農村的基層政權和組織應當對法制觀念、法律意識、法律素質有明確的認識,才能夠使其職責有明確的定位、行動有明確的方向。
通過調查和資料分析,我們發現,農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著一些現象:
1、在職責上缺乏明確的定位。普法和依法治理是各級政府的法定職責,還是具有政策性和臨時性的工作?作為推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層政權機關和組織,應當充分認識到普法和依法治理是政府的職責。
2、在方法上往往以法律條文的宣講作為硬性指標。由于對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存在模糊認識,灌輸法律條文幾乎成為培養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的主要方法。
3、在實施過程中未能形成基層組織與農民之間的雙向互動關系。“普法”似乎也在向農民“攤派”法律知識,“依法治理”則是以法律為“罰則”治理鄉村。
4、在評價機制上,注重于形式的普及,有些經驗于文字總結與模仿復制。盡管這些問題是非主流的現象,但是在今后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不能不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存在這些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點則是認識問題和觀念問題。為此,必須明確什么是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如何“增強公民法律意識”和“提高法律素質”?
法律意識是人們關于法律和法律現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總稱。法律意識包括法律思想(理論)、法律觀念(法制觀念)和法律心理。法律意識有個體法律意識、群體法律意識和社會法律意識之分,個體(公民)法律意識的形成取決于公民的法律心理,以及法治環境的影響。群體法律意識具有團體性和多樣性的特點,在我國農村不應忽視傳統性和地域性的沖擊和扭曲。社會法律意識是全體公民普遍的法律心理和觀念,它與傳統的法律文化、主流法律觀念的傳播有著密切關系。社會法律意識和群體法律意識是公民的個體法律意識形成的重要環境因素。個體法律意識和群體法律意識對社會法律意識內容與發展有較大的作用。在通常情況下三者是協調一致的,但在特定的情況下也可能發生沖突。
筆者認為,“一五”普法在于喚醒公民的法律意識;“二五”普法在于培養積極向上的群體法律意識;“三五”普法著眼于營造全體公民共同的社會法律意識。“四五”規劃就是在三個五年普法的基礎上,為鞏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成果,提出了由法律意識的培養轉變為法律素質的提高,因為法律素質是法律意識的內在本質。由于傳統法律文化和法律觀念的影響,農民的法律意識與依法治國、依法治省提出的目標還存在著差距,今后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應當主要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培養農民對法律價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識的追求。法治國家的社會基礎則是公民對法律的尊重和敬仰,因為法律的價值代表著公平、正義和秩序。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目的是建設一個法治社會,這是各級政府的職責,但是不能因此認為普法和依法治理就是政府的單方行為。作為以行政指導為主要特征的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動中,各級組織特別是政府部門,不僅應當將法律知識告之于民,而且還要讓農民知道法律的價值是什么?法律是人們安居樂業的行為規則,法律是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武器,懲罰不是法律的全部。只有讓農民真正認識到法律的功能和價值,法律才能讓農民所接受,對法律的認知和運用才能從自發到自覺。我省農村基層人民政府推行的“送法下鄉”、“送書到戶”的活動,有其積極的因素,應當予以肯定。但是我們也應當看到,人手一冊法律書,不等于人人都知法和懂法了。
2、讓農民通過生產和生活實踐,全面、正確地理解法律。長期以來,傳統法制觀念中,“法即是刑”、法就是“懲罰”的觀念影響著人們對法律的正確理解。誠然,對違法者的懲戒是法律的重要功能之一,但是不是法的全部。在普法的法制宣傳中要力戒這種片面的傾向。農村的社會生活受到法律調整的領域十分廣泛,普法和依法治理中應當結合農村的特點,在農業生產和日常生活中給農民予以法律幫助和法律引導。例如,農民負擔問題;打白條問題;糧食收購問題;計劃生育問題等等。讓農民通過法律幫助和指導,認識到保護老百姓也是法律的重要功能。只有這樣,作為農村中主要社會主體的農民才能形成法律觀念、培育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
3、充分尊重用法律途徑解決糾紛的方式。在農村存在著一種較為普遍的法律觀念和法律心理:解決矛盾和糾紛,總是謀求法律訴訟之外的方式來解決,無論正當與否,一般都把訴訟看作不光彩之事。作為普法推進者的基層組織往往遷就這種現實,解決糾紛與矛盾以息事寧人為原則,有時甚至不惜犧牲法律原則。今后在普法中,首先應當樹立法律的權威,以法律為原則作為解決爭端的依據和方法。各級政府應當正確地引導和評價公民的訴訟活動,尤其是農民訴政府的行政訴訟案件,更應當端正認識。
二、我省農村普法與依法治理的法律實踐問題
我省農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存在著許多認識問題、觀念問題以及法律實踐中急待解決的現實問題。現在將這些問題有重點的提出來,針對性地解決這些問題或制定相應的對策,將會大大推動今后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農村基層組織的法律定位與作用。
在農村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中,實際承擔具體工作的基層政權組織(鄉、鎮人民政府)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它們的工作直接關系到農村實施普法和依法治理規劃的實際效果。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長遠性目標是實現法治國家,階段性目標是實現各個時期普法“規劃”提出的具體任務,基本出發點和歸宿則是建設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肩負著如此重任和職責的基層組織對其法律地位應有正確的定位。
普法和依法治理是全社會的工作,應當動員社會各階層參與。鄉、鎮人民政府是我國基層行政機關,其行政事務千頭萬緒,各項行政工作如計劃生育,農業稅費、農業生產等等,很難說哪項工作為主,哪項為次。如果將普法和依法治理僅僅理解為某項工作職責(并且有專人負責貫徹落實),這可能有悖于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本意。筆者認為,普法和依法治理并不是一項單列的工作,它是貫穿于各項工作中的原則精神,在政府工作的各項職責中都要體現與貫徹普及法律和依法治理的原則。換言之,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主體(推進者)是任何部門與任何人員。任何工作必須以普法和依法治理原則為指導,我們不能把普法與依法治理僅僅理解為是司法行政部門的職責。從這個意義上講,基層組織是普法與依法治理的參與者、倡導者、推廣者與服務者。
村民委員會是我國農村基層自治性群眾組織。它雖不具有國家機關的性質。但村民委員會的組織形式與法定職能,使其在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中應當發揮積極和重要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村民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
1、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對村民進行守法教育;
2、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3、調解民間糾紛,促進村民團結和家庭和睦;
4、協助政府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秩序、生產秩序、生活秩序;
5、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村民委員會的職責和任務與普法和依法治理所提出主要任務是相同的,基層群眾性組織組織的各項工作正是亦步亦趨地實踐著普法與依法治理的目標。目前,農村普法工作中,應當充分發揮村委會的功能和作用,使其從被動地完成工作任務轉向積極地開展普法宣傳。
(二)關于農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方法問題
調查發現,農村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在工作方法上存在許多有待改進的地方。
首先,在“普法”工作上,主要表現出的特點是放任性和無序性。農民往往把收看電視中的法制節目,作為自發的法治思想的啟蒙。誠然,法律的普及可通過多種渠道,在當今電視已作為簡便、快捷、普及的傳媒工具,其在普法工作的功能不可低估。有些工作開展比較好的地方,還利用農村廣播網進行宣傳,利用集市大會進行集中宣傳,利用村民大會請司法人員上法制課。還有的地方采取“知識帶動型”普法,即向在校的中小學生進行有意識的普法教育,再通過學生將法律知識傳播到廣大農戶等等,這些都不失為好方法。筆者認為,凡是有利于普法工作實施的經驗,都應當是值得肯定的好方法。但是針對當前農村普及法律的工作方法存在放任性和無序性的局面,我們應當著手做好以下工作:
1、在傳媒工具上,開展多渠道、多方式的普法工作。可以利用電視中現有法制節目,還可以利用農村有線廣播。在調查中農民普遍反映,了解法律知識的渠道主要于電視,如中央電視臺的“今日說法”,“法眼看天下”等都是農民十分喜愛的節目。因此,筆者建議,能否將現有的電視法制節目進行整合,開設電視節目的法律頻道,專門地、系統地、生動地宣傳法律。在依法治國和依法治省的大環境下,開設法律頻道電視節目作為推進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實施手段是很有必要的。這對于廣泛地宣傳與普及法律,拓寬普法渠道,改進工作方法都有積極的意義。我省的有關部門可以在這些方面進行嘗試。
2、在普法的工作方針上,農村普法不能只把農民當作普法的對象。根據普法規劃的精神,農村普及法律和依法治理是針對農村各級組織和公民。特別是“執法者”的法律觀念、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對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起著決定性的影響。因此,筆者認為,農村各級組織在普法和依法治理中首先應當從“自律”開始,將自己作為法律的學習者和接受者,模范地執行和遵守法律、法規,然而才是法律的推廣者。對于農民則應采取多種形式,結合生產,生活實際,切實地運用法律去幫助農民解決實際問題,讓法律的服務功能、保障功能、授益功能得到充分發揮,改變“法就是制裁”的觀念,讓農民從“要我學法律”到“我要學法律”。
其次,農村“依法治理”工作中化解矛盾的主要方法是民事調解。傳統法律文化與法律觀念,直接影響著人們的法制觀念和行為準則。在農村,調解成為“執法”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以息事寧人,止爭息訟為目標的調解,在法律上、在觀念上、在文化上都有很深的社會基礎。因此充分運用調解的方法,對建立我國農村安定的生產、生活、秩序和法律環境都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我們也應當看到,有些地方將調解的范圍已擴大到無所不及的領域,如果把調解作為解決一切矛盾糾紛的必經手段,則可能沖淡了法律的權威性。筆者認為,在肯定調解為行之有效的方法的同時,應當樹立法制觀念并且尊重當事人運用訴訟等法律手段的權利與選擇。必要時基層組織應當鼓勵與宣傳訴訟方式的積極意義。如果一味排斥、回避或阻礙“打官司”,甚至將訴訟本身附加許多非法律因素,那么我們通向法治的道路也不會是坦途。畢竟司法是法治的保障。
(三)關于農村普法與依法治理的經費問題。
實地調查中反映較集中是普法的經費問題(有關文字材料卻沒有提及),經費緊張制約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進行。誠然,普法工作都需要一定的財力支持,希望有關部門予以重視。但是,筆者認為,對普法經費也應當澄清一些誤區。普法和依法治理要求在各項工作中都應當普及法律知識,培養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這些內容是在日常工作中必須得到體現和實施。不能因為在工作職責中增加了“法治”的內涵,就應當相應地增加“經濟”成本。遵守法治規則和秩序是各級組織與人員應盡的義務,而且依法治理只會降低和減少耗損,提高執法水平。當然,我們應當在重視解決經費問題的同時,動員和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農村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動,如:法律援助、法律扶貧、法律志愿者等等都是解決資金問題的有效途徑。
(四)關于農民義務法治化(減輕農民負擔)問題。
在農村工作中,減輕農民負擔始終是一個重要話題,從中央到地方一般都把“農民負擔”作為專用術語并賦予特定內容予以關注。
我們在調查中發現“農民負擔”一詞越來越具有貶義、甚至有“違法”的意味。我們應當認真思考,農民應該不應該有“負擔”?應當負擔哪些義務?“減輕農民負擔”是減輕什么“負擔”?如何減輕農民負擔?這些問題都與法律有直接和間接的聯系。所謂負擔,主要是指社會主體所承擔的責任、任務或者費用。農民負擔是指農民作為生產者應當依法向國家交納的各種稅費。不可否認,當前我國農民負擔相對于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的收入而言是比較沉重的。這里有政策性問題,但更多是執法工作中存在違法、恣意地對農民增加的“負擔”。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三令五申,嚴禁增加農民負擔,大力減輕農民負擔,但是有些地方收效甚微。筆者認為,解決農民負擔的根本途徑是將農民負擔法治化。讓農民在依法履行法定義務的同時,能夠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各級政府以及有關部門也應當強化這樣的工作職責,就是要切實維護法律保障機制和保證行政救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途徑的暢通。只有將農民負擔問題納入法制軌道,喚醒農民的法律意識,制約行政權力的濫用,才能一勞永逸地解決農民負擔問題。在具體作法上,筆者建議:
1、用“農民負擔法治化”代替“減輕農民負擔”的提法。因為,農民負擔是農民依據法律規定應當承擔的稅費義務。承擔和履行法定義務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減輕”農民負擔是相對于“增加”農民負擔或者農民負擔過重而言的,這里除了政策性因素之外,農民對于不合理,不合法的增加的負擔,完全有權利依法行使法律“抵抗權”,予以拒絕。對此,司法機關應當正確發揮法制保障功能,成為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堅強后盾。長期以來使用的“減輕農民負擔”一詞,其內涵已經發生了變化。所減去的額外稅賦既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容易使農民造成負擔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錯覺,難以分清合法與違法的界限,從而形成強烈的對立情緒。使用“農民負擔法治化”用語,不僅明確了農民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關系,而且也寓意著法津同時依法保障農民們合法權益。這種提法的變換,其意義遠遠超過詞語本身的含義。
2、加強農村和農民的權利和義務的立法。將農民法定義務(負擔)及其承擔形式以法律規范的形式予以公布,通過地方立法,制定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明確權利和義務。對農民的權利和義務進行立法的意義,不僅僅在于有法可依,更重要地是強化農民乃至全社會的法律意識,這對于農民義務法治化和推進農村法治化的進程,其意義是十分重大的。我國是農業大國,我省是農業大省,在這個方面實行立法,不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可行性。關于農民法定權利義務的立法應當力求詳盡,防止執法中由于較大的自由裁量權,使得法律規范流于形式。
3、基層組織的執法人員應當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農民負擔問題的出現,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原因之一是基層組織及其執法人員違反法律和政策,任意增加農民負擔。“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規劃將執法人員作為重點教育對象,要求他們熟練掌握和運用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自身法律素質、秉公執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4、疏通農民尋求法律救濟的渠道。農民負擔問題納入法制軌道之后,法律的“雙刃之劍”的功能應當充分體現出來。法律要求農民依法履行法定義務,同時,法律對農民的合法權益予以依法保障。對于任何部門侵犯農民合法權益的行為,農民可以依法尋求法律救濟,對于行政機關的行政侵權行為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者獲得國家行政賠償。然而,現實的法律實踐并不樂觀。盡管最高人民法院曾經指示,對涉農案件各級人民法院應當提供快捷的法律通道。但是有些地方法院受到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對農民負擔案件仍然存在不立案或拖延審判的現象。農民在尋求法律救濟的道路上,出現了不會告、不敢告、不能告或者告不贏的不正常現象。法律救濟渠道的不暢,必然導致法律在農民心目中的公信力和權威性的下降。有些地方的農民對于“負擔”問題采取抵制、對立和越級上訪等手段,可見,暢通的法律救濟不僅僅是在保護個案中農民的合法權益,對于在我們農業大國和農業大省建設良好的法治環境,建立法治社會有著極其深遠的意義。
6.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六
調查背景:
據xx市夏季社會農村調查了解,雖然國家已經免除了九年義務教育的學費,但是仍然有很多貧困家庭的孩子因為負擔不起食宿而輟學在家工作,每個月只有40元錢可以幫助一個孩子實現上學的夢想。
今年夏天,我有幸參加了這個團隊14年來的教學和幫助學生的活動,通過這些活動我了解了我孩子的學習和家庭情況。
實際用途:
熟悉農村,體驗生活,通過教學和幫助學生了解學生的學習和家庭情況,在大學里實踐所學,豐富暑假生活。
練習內容:
暑假在x縣xx鄉xx小學教書,在周邊貧困村開展助學活動。我在那里度過了一個忙碌、充實、辛苦、快樂的暑假。我之所以努力,是因為我在工作中不斷從內心學習、理解、提高新的東西;幸福是因為克服困難是我不變的目標,成功的喜悅是我永恒的追求。
教學總結
在教學過程中,我發現孩子的心是純潔的像一片碧玉,像一池清泉,像一片綠蔭。
考慮到他們的心智發展,我選擇了游戲與教學相結合的方法;實踐證明,這種方法是正確的。我將教學內容安排如下:
第一課時:利用多種游戲讓孩子了解心理。畢竟,心理存在于生活的每個角落。
第二課時:講故事讓孩子總結道理,講自己的故事。
第三、四小時:教歌曲《感恩的心》,引導孩子感恩社會,感恩集體,感恩父母,感恩朋友,感恩兄弟姐妹。
第五和第六個小時:教授歌曲《年輕的'強者》,激勵孩子們尋找夢想,玩一個關于理想美麗的島嶼幫助孩子確定夢想并給予鼓勵。
第七和第八小時:談論有效的學習方法和如何高效地學習。
由于孩子們的合作,教學進行得很順利。孩子渴望學習,對未知的世界充滿好奇,聰明活潑可愛是形容他們的絕佳方式。
在教學過程中,我充分發揮了自己的專業優勢,將所學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鞏固了所學知識,也讓我認識到了自己知識儲備的不足,所以返校后要加強學習。
7.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七
按照縣政協關于“三農”問題調研課題的分工,縣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組織了部分政協委員和供銷社、農業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共14人組成調研組,在3月中下旬深入到三合鎮、青杠街道辦事處、福祿鎮實地調查,走訪了6個種養殖大戶或龍頭企業,聽取了縣農業局、供銷社等相關部門情況介紹,并組織部分委員到銅梁縣學習,調查中召開了各種座談會5次。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現狀
(一)社會化服務機構健全。目前,農技、畜牧、農機、水產等機構,承擔著對全縣的農村種養殖業的技術推廣、生產和生活資料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農技包括縣農技中心和13個街道(鎮鄉)農技中心。鄉鎮機構改革后,農經、農技、林業、水土保持并入農技中心。全縣有農技人員390人,其中街道(鎮鄉)在編人員364人,在崗人員259人。在崗人員在年齡結構上,35歲以下的占26,36歲至49歲的占67,50歲以上的占7,結構年輕化;在文化程度上,中專及其以上的占84,中專以下的占16;在技術職稱上,有專業職稱的僅占17。
畜牧設有縣畜牧中心和1個畜牧獸醫聯站,鄉鎮建制調整前的`26個鄉鎮畜牧獸醫站。有職工312人,其中在職251人,在年齡結構上,35歲以下的占31,35歲至45歲的占34,45歲以上的占35,結構趨于合理;在文化程度上,中專及其以上的占66,中專以下的占34;在技術職稱上,有專業職稱的達83。
農機體系,截止XX年6月底,鎮鄉農機站尚有在崗招聘干部24人,錄用干部2人,合同制工人5人,提前退休1人,共32人,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目前70的農機站成了“牌子站”、“空殼站”,余下的也主要經營油料和承攬零星金加工業務,承擔新機具推廣、提蓄水灌溉和農業機械維護工作的很少。
水產只有縣水產站,在崗人員9人,大專以上學歷的8人,有職稱的8人,但鎮鄉無1名專職水產員。
(二)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較快。初步建立了縣、街道(鎮鄉)、村、社四級農業科技推廣網絡,成立了農村專業技術協會36個,其中縣級8個,鎮鄉級19個,村級9個。組織和引導農民發展了以健龍藕協、獅子泰山果協等為代表的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延長和加粗了產業化鏈條,促進了農業板塊經濟帶的建設。建立了城北蔬菜示范基地、丁家花卉繁育示范基地等13個科普示范基地,培育了一大批科技帶頭人和示范戶,帶動了農民依靠科技致富增收。供銷合作社開展農業生產資料經營服務,建立農資超市10個。積極參與“兩社兩化”建設,發展綜合服務社33個,興辦正興薯業、大路蜜柚和璧城養殖等專業合作社5個,創辦鄉鎮聯佳超市16個,滿足了當地農民的生產生活資料的需要。
(三)社會化服務領域不斷延伸。農業社會化服務領域由產中服務向產前和產后服務兩頭不斷延伸。建立了璧山農業信息網,并與相關農業網站實現了鏈接,全縣各鎮鄉和龍頭企業也設有信息網點;成立了中國農函大璧山分校,舉辦了蔬菜、果樹、畜禽、種植等14個專業,各鎮鄉也相應建立了輔導站,對農村黨員、干部、專業戶、示范戶進行了培訓,為農業提供了產前服務。在產后服務上,支持和鼓勵農民,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發展”的原則,發展了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或者按照“公司+農戶或生產基地+農戶”的形式,形成了一批如原野食用菌產銷合作社、新堰蔬菜營銷合作社、三業茶葉有限公司、溫氏集團等實體。全縣現有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12個,會員1818人,帶動了5176農戶,經營總收入達2639萬元,農戶增加純收入達314萬元。
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一)資金投入不足。縣級社會化服務機構人員經費仍按工改時人員編制核算,以后按照增人不增資進行預算,經費嚴重不足,造成了由工作經費來支付人員工資現象。調查中了解到,畜牧在從事春秋防疫、疫病普查、仔豬防疫等公益性工作時經費未納入財政預算。鎮鄉(街道)社會化服務機構經費預算標準不統一,有全額、差額撥款或自收自支,經費緊張,工作正常運轉困難,只有安排部分人員進行經營創收,三合、福祿農技中心有近40的人員從事經營創收,削弱了對農業生產的技術指導和服務。經費的不足,職工待遇低,致使個別中心負責人頻繁更換,調查中了解,在這次鄉鎮建制調整中,二級機構負責人竟爭上崗,有鎮鄉竟無一人參與農技中心主任報名。
(二)服務隊伍龐大,人才斷層與知識老化嚴重。在鎮鄉農技中心反映尤為突出。一是人員臃腫、混崗現象突出。調查中統計,全縣鎮鄉農技中心有在編人員364人,被安置到其他部門的有105人,占總數的29。二是非專業技術人員過多。非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高達47%,學農業技術專業的僅占14,其余39學農經管理的,其中有一部分是黨校經濟管理函授生。三是知識斷層。在職函授進修的119人中,進修農業專業的僅1人,進修非農專業的達99.16,導致了農技推廣隊伍知識斷層及知識老化現象。據統計,全縣有3個鎮鄉農技中心找不出1名專業農技人員,他們根本無法有效向農民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和推廣最新的農業技術。
(三)服務機制不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一是服務體制是計劃經濟時期沿襲下來的體制,帶有一定的行政命令,往往以“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方式進行。服務的層面只停留在鎮鄉級上,服務指導的形式絕大多數是以會代訓的方式進行。在調查中發現,鎮鄉農技人員因經費緊張未駐村下社,真正到田間地頭與農民接觸的很少,農民得不到專業培訓和技術指導。二是管理體制不規范。如鎮鄉農技中心與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關系不明確,農業局、林業局、水利農機局都是主管部門,都可管,但都不便管。加之,服務體系(除畜牧外)“三權”下放到鎮鄉,鎮鄉管理模式不統一,縣、鄉兩級業務出現斷鏈,如鎮鄉水產、農機業務無法開展。
(四)服務市場不規范。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從事肥料、農藥、種子、獸藥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經營戶增加,無照個體經營比較嚴重。經營戶進貨渠道混亂,有假貨充斥市場,加上監管市場力度不夠,造成體系技物結合收入低,損害了農民的利益。如畜牧游醫現象突出,三合鎮就有游醫30余人,游醫因缺乏專業培訓,濫用藥物,使畜牧診治得不到保障,肉品質量下降。
(五)社會化服務質量不高。政府行為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存在公益性與經營性職能不分,公益性服務較少,有償經營成為主業,服務功能弱化,服務機構有名無實。加之農民主動接受服務的積極性不高,大多依賴傳統經驗和習慣,致使農業社會化服務效果不明顯。民辦的各類經濟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數量太少,XX年底全縣434個村民委員會中僅有12個,約占3,遠遠不能滿足農業發展的需要。專業合作組織在發展中普遍存在會員綜合素質不高,周轉資金困難,信息來源和傳遞渠道單一,主要依賴當地政府和農業部門提供,組織化程度較低,帶動力也不強等問題。
三、加強我縣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議意見
(一)改革農業社會化服務機構,強化服務功能。各級農業部門是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的主力軍,必須有正確的定位,要理順行政、事業和社會服務組織職能,對服務體系實行“一穩一放兩分離”,穩定公益性、放開經營性,實現公益性機構與經營性組織徹底分離。根據我縣農業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發展實際,合理設置公益性機構,所需經費(包括工資、工作、項目等)由財政全額撥付,服務人員不再從事任何經營創收活動,只對農技推廣、指導等進行無償服務。經營性服務組織實行企業化管理,通過創辦科技示范場、開展農資連鎖經營、實行多形式的技術承包等方式,全面推向市場。現有鎮鄉農技推廣機構的經營門市、物資等資產,可以通過變賣、配送分流人員等方式改制成私人經營,保留其為農技推廣服務的性質。農業主管部門對公益性和經營性組織進行業務指導,重點對公益性機構實施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對經營性組織實行行業管理,確保經營市場有序竟爭。
(二)強化服務隊伍建設,提高服務能力。社會化服務組織轉變觀念,找準位置,積極主動加強自身機構和隊伍建設。公益性服務人員實行竟爭上崗,雙向選擇,實行職業資格準入制度,新進人員實行考試聘用制度,保證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推行全員聘用合同制度,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公益性機構專業技術人員與職員可按85和15比例配置,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建立服務人員績效掛鉤的考核制度,使收入與實際工作成績掛鉤,做到責、權、利相結合,并適時對從業人員施行繼續教育和職業培訓,實行辭聘、解聘制度,形成以崗定酬、獎優罰劣的分配激勵機制,切實為農業服務。
(三)更新服務理念,創新服務方式。一是樹立以人為本的農技推廣理念,將服務重點由生產過程中的技術指導逐步轉移到提高農民素質上,運用教育、交流、咨詢、提供信息等形式,幫助農民做出農業生產、經營等方面的科學決策;加強與農業科研、教育的協作,引導農民經濟組織健康發展。二是利用農業信息技術改造傳統農技推廣方式,整合現有的信息網絡資源,開通農技110工程,利用廣播電視等通訊系統,向廣大農村傳遞生產、技術、管理及市場等信息。三是服務中注重點面結合,突出面上咨詢培訓,點上示范指導,建立新技術、新品種試驗示范點,推行“一人一村”農技推廣制度。
(四)發展各類經濟組織,實現服務主體多元化。
一是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在擔負管理集體經濟資產的同時,應努力開展村級公共服務工作,如組織農民統一購買良種、化肥、農藥、農膜等生產資料,統一組織澆水、滅蟲和戶間互助,統一銷售農副產品等等,充分發揮“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中的統一經營職能。另外,還可通過信息服務、科技服務、設立營銷協會、農副品代辦及深加工、貨物中轉等形式,興辦社會化服務產業,以突出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合作功能,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發展。
二是大力發展各類農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揮資源優勢,圍繞支柱產業和主導產品組建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要堅持多樣化發展,合作類型上可以是農民專業合作社也可以是農業產業協會,可提供技術、農資、信息、產品收購等一項或多項服務,也可提供產前、產中、產后系列化服務,可分村、鄉鎮、縣三級興辦,可圍繞一、二、三產業辦,同類型的專業合作組織還可組建聯合組織等,擴大合作領域。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作為新生事物,要堅持邊發展、邊規范的原則,重點對組織內部管理和運行機制規范,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的議事規則。
三是實行農業產業化經營,擴大服務領域。采取“公司+農戶”、“生產基地+農戶”或“公司+基地+農戶”的模式,解決農民生產經營中的“一進一出”問題。龍頭企業通過產業化經營帶給農民技術信息,這是“一進”。“一出”就是農產品通過龍頭企業進入了市場,勞動力走出了傳統的農業生產領域。同時引導和壯大龍頭企業,鼓勵工商企業投資農業,發展農產品加工、運輸、銷售、儲存、保鮮等產業,引導龍頭企業主要抓產前和產后服務,把一般的種養環節讓給農民,使農民在產業化進程中得到實惠。
(五)加大對體系的投資力度,為社會化服務提供保障。政府應繼續加大投入,但必須調整投資方向,轉變對農業的投入機制。投資主要用于農業的公共服務項目建設,實行普惠制,重點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信息工程、農業新技術和新品種引進和推廣、成人教育與培訓、環保工程和自然資源保護等公共服務事業,建立起以職業培訓、農函大為主體的農業教育培訓體系,提供先進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暢通縣、鄉鎮、村、社四級信息網絡支持體系,建立起財政支持信貸體系、農產品品牌扶持體系、農資供銷加工出口體系。
(六)營造服務外部環境,提高服務效能。要配套理順財政、計劃、稅務、金融等部門對農業的服務機制,形成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合力。財政部門要保證農業技術研究、技術和品種推廣項目的資金投入。計劃部門要對農業社會化服務建設項目優先立項,指導和制定服務發展規劃。金融部門特別是農村信用社和農行要面向農業農村,貸款上給予優先照顧,為社會化服務組織提供信貸服務。稅務部門要對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按農業企業和龍頭企業的稅收優惠規定給予扶持。工商、土地和規劃等部門也要提供相應的優質服務,如登記上給予便利,興辦服務設施、對外開展服務等審批環節簡化手續,為其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供銷合作社也應按有關規定,深入挖掘潛力,發揮應有的合作服務作用。
8.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八
調查時間:
20xx年7月15日到20xx年8月10日
調查地點:
河南省新鄭市
調查的內容:
利用暑假在家里待的周時近一個月的時間里,我和同學一起調查了各自村里現行的養老保險模式,并通過網絡查看了河南省各地現行的養老保險模式。
調查目的:
通過調查農村養老保險的現狀,了解我國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情況,并希望能夠通過自己的調查研究提出一些稍微合理的建議和改善辦法。
經調查發現,農村現行的主要養老模式還是傳統的家庭養老,同時出現了集體養老、土地養老和社會養老的養老模式,現在河南各地80%以上的符合投保條件的農村村民都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90%以上的符合養老金領取條件的農村老人每月都能領取到一定數額的保險金,養老保險金的數額各地因經濟水平和消費水平不同而不同,我們新鄭市農村村民每月養老金是60元。
近年來“三農”問題始終是社會問題的熱點,為了解決“三農”問題,根據20xx年9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務院決定,從20xx年起開展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在新農保試點工作開始不久,河南省也開始了新農保的實施工作。自20xx年1月1日起,凡河南省農村村民年滿60周歲,只要其符合新農保投保條件的子女投保新農保,即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由各地政府的財政及中央財政共同撥款,根據各地生活水平及經濟水平給予不同數額的養老保險金。
家庭養老以血緣為紐帶,由子女及其他親友向年老的長輩提供經濟支持、日常生活照顧。受幾千年來儒家“孝”文化的影響,贍養老人已經成為中華兒女的一種道德責任和意識,再加上在農村盛行的“養兒防老”思想的影響,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較低不具備建立其他養老模式的條件,家庭養老似乎必然會成為農村最主要的養老模式。但是,近年來由于計劃生育的影響,出現了大量的“四二一”家庭及無子女家庭,這更加重了農村養老的負擔,農村的家庭養老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現代社會的要求。社會養老保險模式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家庭養老保險的壓力。
眾所周知,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農業大國,中國的農業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60%,在老齡化沖擊著整個世界的今天,解決好農村的養老保險問題也成為解決我國老齡化問題的關鍵。面對日益嚴重的老齡化問題,建立和完善覆蓋我國全部農村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已成為社會各界的共識,也是解決我國老齡化的當務之急。自上世紀80年代起,我國部分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展開了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現行的社會養老保險及家庭養老都不能徹底解決我國廣大農村的.養老問題。
現行的農村家庭養老模式由于缺少經濟條件的支持,必然不能成為解決我國農村養老的主要方式。土地養老和集體養老模式的對象畢竟只是少數人,而且近年來由于城鎮化建設的擴大,不少農民的耕地都被征收征用,這也沖擊著土地養老模式的推行。相較于老農保而言,新農保更能滿足我國農村養老的客觀需求,更有利于解決農村的養老問題。但是任何一項制度不經過實踐的驗證都難以完善,由于制度本身的缺陷及其他社會因素的變動,新農保試點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不少問題。
新農保主要存在著以下問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立法體系不健全,與其他相關法律不能銜接;新農保制度設計不夠完善,新農保規定的起始參保年齡為16歲,年滿60歲后方可領取養老保險金,交保年限過長,對年輕人缺少吸引力;新農保沒有規定參保檔次,各地參保檔次落差很大,造成保險金的明顯差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難以實現保值增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的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仍以縣級統籌為主,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是通過存入銀行、購買國債來實現保值增值,而近年來,我國銀行的存款利率一直都比較低,債券的利率也不斷下調,再考慮到這些年以來的通貨膨脹因素,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利用銀行利息來獲得保險金的收益其實很低,甚至可以說已經出現了縮水貶值,這種情況嚴重影響了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目的的實現——保障農民年老喪失勞動能力以后生活需要上的資金供給,所以也就嚴重影響了農民的參保積極性。
由于新農保制度本身極為復雜,農村的情況又千差萬別,因此,新農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然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我們要在總結近年來開展新農保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從現有的體制本身去尋找新農保制度存在的問題,并采取相應的對策,使我國的新農保制度不斷完善。針對新農保現在存在的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建議來完善我國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一)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法律體系
我國近年來對新農保制度的探索研究表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必須以法律的形式保證其實施,而不僅僅是依靠社會政策的形式來實施。我國應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和做法,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結合財政、金融和稅收體制改革,盡快制定并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法律、法規,對資金來源、運用方向、增值渠道甚至保障標準、收支程序等作出明確的法律規定,規范其操作行為,以法制的形式將農民的這項合法權利確定起來,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的社會養老問題。
(二)完善新農保制度的不足
首先要拓寬新農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渠道,可以廣泛爭取社會的意見、借鑒國外的成功做法,比如發行新農保福利彩票、允許農民以農保基金作為擔保貸款用于農戶發展生產、子女教育、基本
醫療等生產生活中急需解決的重大事項。其次,做好新農保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之間的銜接工作,為農民工及失地農民的轉保問題做出明確規定,簡化轉保手續。最后,修改關于起始投保年齡的規定,加大政府的財政投資,減輕農民的壓力。
(三)堅持和完善家庭養老,建立家庭與社會養老為主其他養老方式為輔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家庭養老是我國農村幾千年來傳統的、最主要的養老模式,相對農村現行的其他幾種養老模式而言,家庭養老模式有著極其的優越性和無可替代性。而且家庭養老可以減輕社會的壓力,因此我國在建立和完善社會養老保險的同時必須堅持和完善家庭養老,加強對我國居民的道德宣傳,提倡敬老養老思想,并表彰和鼓勵在敬老養老方面有代表性的人物。同時,還應該提倡商業保險,在經濟發展水平比較高的地區可以推行商業養老和集體經濟組織養老保險模式,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模式,建立完善的養老保險體系。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一項宏大的關系到社會民生的社會系統工程,是一項艱巨復雜的任務,牽涉到很多方面,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我們要不斷的總結已有的經驗和不足,不斷完善我國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逐漸實現新農保的全覆蓋,確保農村老人和城鎮老人一樣“老有所養”。
9.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九
摘要:對某省30個樣本社區的調查發現,由于脫離了地區實際,一些地方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加劇了基層政府的債務風險,缺乏農民的有效參與導致農民不滿情緒,甚至助推“三無”農民的產生,影響了農民的生存與發展。對此,應從土地利益源頭斬斷地方政府強制推動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的不當激勵;及時調整不切實際的新型農村社區;確立農民自愿、資金充裕、產業支撐等基本建設前提;鼓勵但不強制農地規模化流轉,并促進欠發達農村的新型農村社區化試點與小城鎮建設的有效銜接。
從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和改善民生的角度看,農民集中居住確有其必要性,但在建設資金不足、試點政策不完善、失地農民利益補償與社會保障機制等尚未建立的情況下,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并不具備全面展開的可行性。但不少地方政府出于土地利益的需要,以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名義,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以地生財”,盲目推動拆村造城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調查顯示,全國平均每六個村就有一個村在經歷“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其中72.3%始于XX年及以后。從全國范圍看,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已經從試點走向全面鋪開階段,建設熱點已經從江蘇、浙江、山東等經濟發達的東部省份,轉向河南、安徽、陜西等中西部省份;建設重點已經從城郊結合部、非農產業發達的農村,轉向城市規劃區以外的不發達農村區域;已經有相當部分的縣市基本實現了農村全域社區化。但一些地方拆并村莊后,農民擴大就業問題沒解決,生產生活更不便利,不少地方村莊拆并不符合農民意愿。有的地方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現象,需要高度重視。因此,需要深入研究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并研究制定相應的解決對策。
一、調查樣本的選取
事實上,具備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條件的一般是城市規劃區、農村勞動力絕大多數已轉移到城鎮和非農產業就業的發達地區,且XX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不提倡、不鼓勵在城鎮規劃區外拆并村莊、建設大規模的農民集中居住區,不得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因此,在實踐中,地理上遠離城市規劃區、農民就業和收入以傳統農業為主的經濟欠發達農村大規模開展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中的問題尤為突出,應成為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調查研究的主要對象。因此,我們選擇具有代表性的某省進行實地調研。某省的代表性主要體現在:
第一,某省是典型的農業大省、人口大省和糧食主產區。
第二,某省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力度較大,尤其是欠發達農村開展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的數量較多,其所表現出的問題更全面和具體。具體到某省,我們將其劃分為東、西、南、北、中五大區域,每個區域按以下標準選取6個樣本社區:
一是社區至少部分建成且有人口入住。
二是社區地理位置上不在縣城規劃區內,無明確規劃區的需遠離當前縣城5公里以上(含5公里)。
三是社區所在鄉鎮經濟以傳統農業為主。
四是社區規劃搬遷范圍內的農民收入以農業為主。按以上標準選取的30個樣本的概況見表1所示。
二、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基層政府債務風險不容忽視
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面臨的首要問題是資金問題。資金已成為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的關鍵制約因素。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資金一般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公共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投資,簡稱公共投資,政府是其主要投資主體。二是社區住宅投資。由于社區住宅屬于私人物品,因此,從法理上說,社區住宅投資主要應由農民負擔。理論上看,各級政府尤其是基層政府只需考慮公共投資的承受能力。但現實情況并非如此,包括社區住宅在內的一切社區設施,事實上大多都由基層政府委托企業“統規統建”,且普遍采取bt模式進行建設。企業擔當的是墊資者兼建設者的角色,在債務關系中,企業面向基層政府追索建設成本和合理利潤,結果導致基層政府在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中的債務風險問題日益凸顯。主要表現在:
1.基層政府直接面臨公共投資債務風險。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的公共投資具有兩大特點:一是投資規模大。據某省省級部門測算,一個5000人規模的農村社區,其公共投資規模在2500萬元左右。30個樣本社區中,有10%的社區的公共投資規模在1800萬元到XX萬元之間,有80%的社區在XX萬元到2500萬元之間,有10%的社區在2600萬元到3300萬元之間。30個社區的實際投資狀況與某省省級部門測算的數字基本吻合,反映了某省的普遍狀況。二是公益性強。如某省的“五通六有兩集中”建設標準中,只有幼兒園、連鎖超市能夠通過投資形成直接利潤回報,所以社會資本參與的積極性不高。即使有社會資本參與,一般也以企業或個人捐贈、贊助的方式出現。30個社區中,非政府資金在公共投資中所占比例最高僅為27%,很多社區根本沒有社會資本參與。
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公共投資的兩大特點決定了各級政府必然是投資的主體。但由于某省新型農村社區化化建設規模較大,導致各級政府層層下沉投資壓力,普遍形成“鄉鎮自建,省市縣財政獎補,各級支農資金整合支持”的投資格局。在30個社區里,公共投資中鄉鎮投資超過50%的達到25個,說明鄉鎮政府是主要投資主體,但與主要投資主體地位不對應的是鄉鎮微薄的財政收入。30個社區所在的30個鄉鎮,XX年財政收入最低的僅為350萬元,最高的僅為1800萬元,有87%的鄉鎮XX年財政收入在1000萬元以下;30個鄉鎮在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方面的投資與財政收入比率最低的是0.27:1,最高的達到4:1,其余28個社區兩者比率均超過了0.3:1。公共投資數額巨大而自身財政收入微薄是某省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的突出問題,但30個鄉鎮的社區化建設不僅沒有停滯,反而在持續進行。其原因在于公共投資的bt模式容易使人忽視潛在的債務風險。這種“借來的發展”只是帶來了表面的繁榮,但埋下了巨大的債務風險,導致并不具備償債能力的地方政府只能通過不斷借債,來掩蓋債務責任和風險,并通過利息計入本金而不斷放大負債規模。 2.社區住宅墊資風險日益凸顯。基層政府在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住宅投資方面的墊資風險,在對30個樣本社區的實際調研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證。截至XX年底,只有2個社區的住宅售出率達到100%,5個社區的住宅售出率超過30%,其余23個社區均在30%以下。也就是說,樣本社區住宅普遍處于零星購買狀態,而因此形成的沉淀投資規模和債務隱患,較公共投資數額更為巨大。調研表明,截至XX年底,30個社區在住宅建設方面的投資最高達1.3億元,最低為0.8億元,平均為1.05億元。使基層政府難以回收社區住宅投資成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政府住房供給與農民住房需求相差較大。從表2可以看出,30個社區主導的住房形式是多層樓房,但大多數農民喜好的住房形式是單門獨院樓房。農民喜好單門獨院樓房的原因在于,與農戶舊宅相比并無本質區別,只是居住地點發生轉移、公共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并沒有改變農民的住房觀念和習慣,且便于農業機械存放和家畜養殖。事實上,基層政府并非不了解農民的住宅偏好,但某省在XX年出臺的相關政策影響了基層政府的住宅供給決策。XX年,某省出臺的《新型農村社區規劃建設標準》提出,“新型農村社區多層和高層住宅占總住宅的比例宜結合人均建設用地指標給予適當考慮。”這雖然是為了實現節約用地的目標,但在實際執行中推動了“原則上不建三層以下低層住宅”局面的形成,結果嚴重影響了農民購房和入住社區的積極性,給基層政府帶來的投資浪費和債務隱患問題日益凸顯。
第二,相對于農民購買力水平來說社區住宅價格偏高。30個鄉鎮全部宣稱,以“成本價”面向農民出售住宅。但普遍的事實是,多數鄉鎮出于緩和自身財政壓力的需要,將公共投資成本和開發商的合理利潤都攤入了住宅成本中,使其實質上成為商品房開發,導致住宅價格相對于農民購買力偏高的局面。在30個社區中,住宅均價最低的社區是900元/平方米,住宅均價最高的`社區是1700元/平方米,30個社區的住宅整體均價是1250元/平方米。按四口之家購買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均價1250元/平方米測算,毛坯房的總價基本在15萬元左右。而某省XX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為7524,94元,農村家庭平均人口4.08人,社區房價是農村家庭年均收入的5倍以上。且需要說明的是,30個樣本社區均屬欠發達農村,其農民人均純收入在某省平均水平以下,所以社區房價與農戶的購買力差距更大。同時,30個社區中能夠貸款的社區僅為6個,且這6個社區的貸款額度每戶均未超過3萬元;其余24個社區都規定在特定時問內分次繳清,時限一般為1年。這導致不僅大多數農民無力購買社區住宅,而且也無法借助金融杠桿來提高購買力。在購買力和購買意愿均不足的狀況下,社區住宅出售率低便是必然的結果,而這將給基層政府帶來巨大的債務風險。
(二)缺乏農民的有效參與
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的最大也是最終受益者應是農民,但不少地方卻呈現“政府熱、農民冷”的現象,甚至個別地方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現象。有媒體報道,個別地方甚至通過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手段,強制進行“株連式拆遷”和“突擊式拆遷”。這種不征求農民意見、不尊重農民意愿的強制行為,嚴重影響了農村的社會穩定。XX年國土資源部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專項檢查工作,重點查處借增減掛鉤試點強迫農民“上樓”等行為。XX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不得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中央和相關部門的政策與行動一方面說明國家對于“農民被上樓”問題非常關注,另一方面也說明該問題已較為嚴重。對于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缺乏農民的有效參與問題,結合對30個樣本社區的調研,可從兩個方面進行深入剖析。
第一,舊宅補償偏低引發農民不滿。在30個樣本社區中,僅有1個社區允許農民購買社區住房不需上繳舊有宅基地,該政策具體規定是“政府免費拆遷復墾舊宅;舊宅復耕后歸原有農戶永久使用”;其余29個社區均要求“買新繳舊”,即購買社區住房“需無條件上繳舊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舊房”,其中24個社區要求上繳給原有村集體,5個社區要求上繳給鄉鎮政府。在要求無償上繳舊宅基地的29個社區中,有23個社區規定可以在購買社區新房時享受補貼,補貼額度在1萬元到2.5萬元之間,這實質是對農民退出舊宅基地與拆除舊房的有條件補償,但其對農民舊宅補償明顯偏低且附加強制性條件,而另外6個社區甚至不予補償。這實質上造成了對農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導致農民對于人住社區普遍持消極甚至抵制態度。
第二,不征求農民意見,進行強制性“整村推進”。調查涉及的30個鄉鎮中,有29個鄉鎮要求“整村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這實際上是一種強制性推進。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民在經濟條件、收入、住房狀況、思想觀念、家庭發展規劃等方面呈現多樣化特征,對于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的認知、接受程度及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也存在差異。因此,不以征求全體農民意見為前提的整體推進顯然是不合理的。然而,多數地方政府不僅不正視農戶的意見和個體差異,反而通過行政手段強制設置整村搬遷時間表,這自然會引發農民普遍的不滿情緒。對30個樣本社區的300戶農戶進行的隨機問卷表明,100%的農戶確認鄉村干部在搬遷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中72%的農戶坦誠自已是“被動搬遷”,只有28%的農戶是“自愿搬遷”。
(三)農民生存與發展遭遇困境
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一般都伴隨著農地的規模化流轉。在30個樣本社區中,有28個社區實現了農地的規模化流轉。當農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轉之后,農民的生存與發展等民生問題便更加凸顯。調查表明,土地流轉未能有效促進農民就業和收入增加,農民的生存與發展遭遇困境。第一,多數土地集中流轉并沒有增加農民收入。實施土地規模化流轉的28個社區,其土地流轉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轉的時間最低為XX年,最高為20年,一般為XX年;農民獲取一般狀況下農作物(某省普遍以小麥作為參照物)種植的固定收益,即約定的畝產小麥斤數乘以當年國家小麥保護性收購價,標準最低的社區按每年每畝600斤計算,標準最高的社區按每年每畝1000斤計算。以XX年國家小麥保護性收購價格1.12元/斤計算,這28個社區的農民每畝土地年流轉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間。但小麥等主要糧食作物是涉及國計民生的戰略性商品,糧食價格基本保持穩定,再刨除物價上漲因素,這意味著以此計算的土地流轉收益并不合理。微薄而且相對固定的土地流轉收益與不斷攀升的物價水平相比,農民的實際凈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說明多數土地集中流轉未能有效增加農民收入。第二,多數土地集中流轉并未給農民帶來更多的就業機會。地方政府大多宣稱通過農地規模化流轉可以解決農民的就業問題,使農民“既拿地租又拿工資”。但這其實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農業產業化與農地流轉的區別。農地規模化流轉只是作為催化劑,為農業產業化提供一個契機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農業產業化發展。事實上,這28個社區中有27個社區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給種糧大戶或者蔬菜、果樹種植大戶,而這些大戶進行的農業生產雖可算作家庭農場,但并沒有大量吸收農民就業,因為當前農業“從種到收”基本實現了機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勞動,依靠承包戶家庭成員或短期臨時雇工也可完成。種糧大戶或者蔬菜、果樹種植大戶的經營行為,只是生產規模的適當擴大,并不能稱之為嚴格意義上的農業產業化,所以并不能帶來穩定的就業崗位。調研中實現農業產業化發展并吸收大量人員就業的只有1個社區,該社區將土地規模化流轉給大型面粉加工企業,依靠該企業形成了小麥種植、加工、銷售一條龍的產業鏈條,從而帶動了大量社區居民就業。
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中最難解決的就是農民的就業問題即生存和發展問題。雖然農業產業化發展可以形成產業支撐,但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并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很多地區將帶動就業的主要著力點都放在吸引二、三產業投資方面。由于縣城普遍設立了經濟開發區、產業集聚區,依靠優越的區位和優惠政策承接了很多工業投資,所以新型農村社區依靠第二產業形成產業支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吸引第三產業帶動就業方面,由于人口規模小、消費能力弱,新型農村社區也并沒有足夠的優勢。但30個樣本社區幾乎全部宣稱“形成了產業支撐”。對此,我們把這些所謂的“產業支撐”歸為二類:
一是緊鄰鄉鎮街區的社區宣稱以“商貿物流業”為支撐,理由是鄉鎮街區商業相對發達。
二是完全不靠鄉鎮街區的社區宣稱以“現代農業”或“農業產業化”為支撐,理由是農地已經實現了規模化流轉。但深入調研發現,這兩個理由都不成立。農民搬入鎮區附近的社區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鎮區“商貿物流業”就業;農地規模化流轉也不代表農業產業化已經實現,更何談農民因此獲得了就業崗位。30個樣本社區中只有1個社區依靠現代面粉加工企業形成了農業產業化支撐,其他29個社區本質上都是基礎設施發生變化的農村居住區,農民并沒有實現市民化,就業機會并沒有增加,甚至很多農民喪失了從事傳統農業的生存手段,導致一個既有別于農民又不同于市民的邊緣群體的出現。如果政府不能及時解決穩定就業與社會保障問題,這些農民甚至將遭遇生存危機。
三、結論與政策建議
在欠發達農村強制推進新農村社區化建設,是超越其經濟承受能力和生產力發展階段,以犧牲農民利益降低建設成本,以高息借債或透支未來財政等方式來換得當前發展。冒進的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不僅加劇了基層政府的債務風險,而且導致“三無”農民的產生,增加了農村社會的不穩定因素。但值得慶幸的是,這種冒進的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尚處于個別地區的試點階段,尚未形成系統性風險。因此,應當對這些已出現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和及時糾正,避免問題的進一步擴散和激化。
由于問題產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脫離實際強制推動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所以糾正的關鍵在于約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為,并通過政策法規未解決。具體包括:
第一,優化和嚴格落實“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避免使之成為地方政府在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中謀求土地利益的工具,從利益源頭上斬斷地方政府強制推動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的不當激勵。
第二,嚴格落實XX年中央1號文件“不提倡、不鼓勵在城鎮規劃區外拆并村莊、建設大規模的農民集中居住區,不得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的規定。各地應及時調整不切實際的新型農村社區化規劃,嚴格限制乃至暫時停止欠發達農村的新型社區化建設。
第三,以農民自愿、資金充裕和產業支撐作為新型農村社區化試點啟動的前提。
第四,鼓勵但不強制農地規模化流轉。
第五,應加強欠發達農村的新型農村社區化試點與小城鎮建設的有效銜接,新型農村社區選址最好緊鄰鎮區,使之與小城鎮形成一種相生相長的關系。
10.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十
近年來,我縣農業農村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先后被評為省市農業產業化先進單位、省市勞務經濟開發先進縣、全市農辦系統先進單位、全市新農村建設先進縣。
一、統籌城鄉發展,穩步推進新農村建設
一是高標準高起點完成了規劃編制。二是產業發展勢頭良好,農民收入顯著提高。三是基礎設施逐步完善,農村各項公益事業蓬勃發展。四是村莊改造穩步推進,村容村貌明顯改觀。五是加強村級班子建設,民主管理成為主流。
二、發展現代農業,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
一是優化產業結構,壯大產業基地規模。穩步發展了優質稻板塊基地45萬畝、優質雙低油板塊基地40萬畝、優質棉板塊基地16萬畝、蔬菜板塊基地20萬畝。全縣已建成萬頭豬場11個,萬只以上的蛋雞養殖場478個,千頭奶牛場2個,規模肉牛場9個,規模養羊場18個,畜禽養殖大戶達到4000戶以上。建成水產板塊基地18萬畝,小龍蝦養殖基地7.6萬畝。
二是壯大龍頭企業,強化帶動效益。近年來,全縣已建成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37家,國家級1家,省級8家,市級17家,縣級11家,形成了糧食、油料、棉花、水產四大加工體系和畜禽養殖體系。
三是加大農產品加工園區建設,實行產業集群發展。著力推進了食品工業園和散花水產品加工園區建設,先后組建了中禾糧油集團和水產集團。
四是實施農產品品牌戰略,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全縣有286個農產品獲得國家“三品”認證,其中綠色食品28個,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證258個。牌水產品已打入等國際市場。牌水產品商標成為全市知名商標;7家企業生產的產品進入家樂福、中百倉儲、黃商集團等大中型超市。
五是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全縣已登記注冊合作社234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入會社員達到3.8萬人,帶動農戶11.8萬戶,涵蓋了種、養、加、產、供、銷等多個行業。
六是創新體制機制,強化龍頭企業與農民的利益聯結。中禾糧油公司積極探索土地流轉新模式、雙明糧棉油公司推行“公司+基地+農戶”模式,帶動農戶發展。
11.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十一
一、調查目的:
了解學生數學自主學習現狀。
二、 調查方法及時間:
本次調查采用問卷抽樣調查。調查時間是20__年7月。
三、調查對象及范圍:
我校四、五、六年級學生,收回有效問卷30份。
四、調查情況:
問卷共設置了十五個問題,從調查可以看出:
1、從問題2、3看出,80%的學生對數學興趣很高,80%學生偶爾有自主學習的習慣。
2、從問題4看出,55%的學生在學習新內容之前有主動預習的習慣,可以看出學生學習的主動性不是很理想。
3、從問題5可以看出,30%的學生在學習新知識時,能自發地對所要學的內容思考并提出問題,70%的學生偶爾能提出問題。 由此可見自主思考學習的同學很少。
4、 從問題6可以看出,20%的學生預習方法是弄懂新知,劃出不懂得問題,70%的學生是掌握有關的知識,10%的學生知識看一看書。
5、從問題8和9可以看出,80%的學生在學完新知識后習慣性的總結,有80%學生在上課時習慣于記錄筆記。學生上課認真聽講,做好筆記,
6、從問題10可以看出,60%能積極主動地找同學、老師加以解決。40%的學生是有時候能。遇到不懂得知識能主動詢問老師及同學,給人的感覺是學生多是在教師的指導下完成學習任務,學生還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學習的主人,學習要靠自己認真思考,多動腦筋,積極嘗試,才能真正成為學習的主人。
7、從問題11可以看出,有70%的學生對完成數學作業積極性很高,一般占30%。
8、從問題13可以看出,有70%的家庭作業都是在完成任務草草了事,自覺完成作業的只占30%,由此可見學生的自覺學習很不理想。
9、從問題14可以看出,極少的一部分學生都能掌握一些自主學習數學的能力,大部分同學在學習數學知識的過程依靠于老師的講授。
調查結論
從問卷可以看出通過調查認識到學生的自主學習的習慣還需進一步培養,要充分激發學生主人翁意識,在課堂教學中盡可能的讓學生認真思考,積極研究,循序漸進地養成自主學習習慣,為學生的終身學習奠定基礎。
12.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十二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得到迅速的發展。農村——中國的主體,所以要想得到真正的發展,改善農村的經濟結構是發展的必要前提,為此,今年暑假我進行社會實踐,了解農村的發展情況。我做了以下社會實踐調查:
地點:南陽鎮
時間:20xx-7-01到20xx-7-24
調查程序:總體觀察——實地考察——調查問卷——整理總結
主要內容:關于環境、人文、經濟的發展情況
經實地考察,我得知:早在改革開放前,南陽地處山溝,沒有絕對的地理優勢,人們的生活十分貧窮,基本只能滿足三餐而沒有剩余的費用。人們的衣著也十分單調,并且款式單一,基本談不上好看。
由于生活貧困,只能解決溫飽問題,生產水平較低,當時只求飽,根本顧不上營養。有時甚至要吃樹根。
居住條件也不理想,一般都是多戶一家四合院,住房相對較緊張。房子都由土木建造而成,安全系數低,不美觀。
出行基本都是步行,要到縣城看病,極其不便。
然而今非昔比,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上升,基本過上了小康生活,在物質條件滿足的同時精神文化也不斷上攀。
現今人們告別了單調時代,穿上了豐富多彩的衣服,趕上了時尚的潮流。在食用方面,人們注重的是營養,各餐均衡搭配,基本過上了衣食無憂的生活。
更有雙湖二級公路的建設,打通了與外界交流的動脈,迅速帶動南陽經濟的發展。不少企業都選擇在南陽投資建設,工廠多了,人們不再失業,做到有勞有得。
如今,在南陽的建筑面積不斷擴大,一片新氣象,不再是以前的老房子。高高的磚瓦房拔地而起,既美觀又安全。
在物質得到滿足的同時,人們開始追求精神上的滿足,每年春節都會舉行一系列當地具有特色的文化活動。還開了書店,在業余時間人們都會去看看書。與此同時,互聯網的開通,使人們獲得信息的速度加快,同時也滿足了精神需求,無論是在學習、娛樂、做生意都改不少,過上了快節奏的生活。當地人基本都裝上了電腦,跨上了信息時代。
在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少的負面影響,環境質量下降。產生的垃圾處理不當、污水未經處理排到河流中、大量的森林被砍伐。為此,我希望政府做一些努力,不斷提高人們的環保意識。與此同時,我們也要帶頭先行,從小事做起,從自我做起。在享受生活的同時還要保護環境,繼而不斷提高生活質量。
13.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十三
我簡單做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群眾調查問卷,查閱了關于新農合的知識,分析了農民對醫療保障的主要看法。總體了解如下:
一,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為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范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群眾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XX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預計到20xx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及省政府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有關精神,農民大病統籌工作改稱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籌資標準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縣財政補助10元,鄉鎮財政補助5元,農民籌資15元。歸納起來是籌資提高,政府補助多,農民受益面大,為患大病的農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給付額達到XX元。
二,建設新農合的意義
因此,農民的醫療衛生問題已經遠遠超出了問題本身,解決農民的看病難,不僅僅是尊重農民起碼的生存權的問題,更是建設公平、公正的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如何解決農民的看病難?回顧歷史,我們曾經解決過這一問題,而且是在非常困難的條件下。1993年世界銀行年度發展報告《投資與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國)一直是低收入國家的一個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紀70年代末期,醫療保險幾乎覆蓋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農村人口,這是低收入發展中國家舉世無雙的成就。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農村人口還占全國人口80%,但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36歲提高到了68歲。專家們承認,這種健康業績的基礎,是在將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去的資源配置大格局中,輔之縣鄉村三級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網絡、遍布每個農村社區的土生土長的赤腳醫生隊伍和合作醫療制度的三大法寶。因此,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發展農村合作醫療,是新時期建設新農村題中應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三,實施中的一些問題:
1、社會滿意度低
社會保險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點就在于,它強調的不是個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險金的社會滿意度[7]。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一種社會保險,受益的農民和政府補助資金來源的納稅人的滿意度對其成功與否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而調查中發現一些農民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是基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水平低,農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變,認為是把自己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等的考慮。而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不滿主要是因為保障水平低,參加和理賠程序繁瑣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社會滿意度低。
2、障水平低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兼顧小病理賠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這個定義顯示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救助農民的疾病醫療費用的而門診、跌打損傷等不在該保險范圍內,這項規定使得農民實際受益沒有預想的那么大。
14.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十四
棗陽市農村信用社位于棗陽市xx鎮朝陽路,現因業務發展需要,擬遷址于xx鎮漢孟路,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農村信用社現狀:
農村信用社現設有1個大社營業室、4個信用分社,干部職工39人。截止XX年6月底,信用社各項存款11064萬元,各項貸款8621萬元,總收入185萬元,實現利潤14萬元。信用社營業室始建于1998年,由于當時的業務規模較小,經濟條件有限,營業和辦公場所比較狹窄,設施落后,其中營業面積僅35平方米,辦公面積20平方米。特別是信貸業務難于實現前臺辦理,貸戶辦理有關貸款手續都在信用社院內二樓辦理,人員來往復雜,很不利于信用社安全管理。信用社現有辦公地點由于當時征地面積小,辦公區和職工生活區也無法隔開,不利于工作和生活管理。
信用社所在的xx鎮朝陽路原是xx鎮重要的商業區,近年來,隨著xx鎮大力發展國道經濟,民營經濟大戶和重要商業區都逐漸遷移到316國道(即漢孟路)兩邊,朝陽路已逐漸暮落成背街小巷,原在信用社開戶的民營經濟戶都感到辦理業務路程較遠,十分不便。
二、遷址的可行性報告:
經調查,農村信用社擬遷新址具備以下可行性條件。
1、交通便利。新址位于xx鎮漢孟路,緊臨316國道,交通十分便利,接觸面很廣,既有利于客戶辦理各項業務,也有利于信用社的宣傳和形象樹立。
2、經濟發達。xx鎮漢孟路是我鎮重要的工商業區,沿路設有鎮直部門5個、商店餐館60多家、糧油收購兌換門市部16家,磚瓦廠、手套廠、糧食加工企業都分布于此,同時,該路還擁有2個大型農貿市常xx鎮鎮區現有人口2.6萬人,其中漢孟路常住人口達到1.8萬人。經濟條件十分發達。
3、面積寬敞。擬遷新址征地面積5600平方米,建筑面積1200平方米,其中營業面積200平方米,辦公面積300平方米,能夠完全滿足信用社業務發展需求,同時,生活區與工作區相距50米以上,能夠嚴格的區分開,便于各項管理工作。
4、設施先進。新建營業場所完全按照農村信用社有關營業和安全標準建設,已通過公安部門檢查驗收。
綜上所述,根據xx鎮經濟變遷和信用社業務發展需要,經我社理事會研究,一致同意信用社遷移到漢孟路,特報請襄樊市銀監局核查批準。
15.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十五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國務院為切實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主要政策,對統籌城鄉、協調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解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情況,我對荊門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基本情況
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20xx1月1日起正式啟動,基本模式是 “區辦、區鄉(鎮、街道)共管”體制,以區為單位管理住院醫療基金和健康體檢基金,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管理門診醫療基金。基金來源:中央財政補助(人平20元)+省級財政補助(人平15元)+區財政補助(人平5元)+農民個人繳費部分(人平15元),合計55元。基金用途分配:門診基金(8元)+住院基金(41.5元)+大病補助(1元)+體檢基金(2.5元)+風險基金(2元)。
二、實施合作醫療制度取得的主要成效
黨委政府重視,宣傳發動深入,農民參合積極。一是領導重視。為切實解決我區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曾多次向中央、省、市爭取相關政策,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我區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方案,終于使這項惠農工程在我區得以實施。二是宣傳發動深入。各地成立了由黨政一把手牽頭的合作醫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合作醫療啟動的各項工作。各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通過會議集中宣講、廣播和有線電視滾動播出、短信群發、印發宣傳資料、制作專欄等廣泛進行宣傳活動。這些措施調動了農民參加的積極性。
三、在合作醫療帶來的經濟效益分配中呈明顯弱勢,其原因表現如下:
1、是基礎設施差,條件簡陋,設備落后。
2、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現象依然存在。
3、合作醫療工作機構力量薄弱,影響工作效率和監管力度。
四、完善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幾點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民對合作醫療政策的知曉程度。一是利用村衛生室這塊陣地,由村干部和鄉村醫生經常向群眾宣傳,盡快讓農民了解政策。
(二)加強鄉鎮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建設,方便群眾就醫。一是要加大鄉鎮衛生院的基礎設施建設。有計劃地改變鄉鎮衛生院的基礎條件和外部形象。
16.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十六
(一)認識不到位。部分領導干部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還未能把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資金投入不足,推動力度不大。部分基層干部缺乏積極性,有畏難情緒,有的認為要辦的大事急事很多,沒有時間、精力解決社會保障問題;有的認為社會保障工作投入太大,等有了經濟實力再去解決;還有一種是將適當的收費和減輕農民負擔簡單地對立起來,認為去向農民收取費用不合時宜。從保障對象農民來看,也存在種種模糊的認識。有的擔心政策多變,對參保后是否能拿到養老金心存疑慮;有的甚至認為繳納保費是政府的亂收費行為,存在抵觸情緒。反映在農村合作醫療上,農民對合作醫療制度信心不足,認為合作醫療統籌力度太小,解決不了看病的'大問題,參與的積極性不高;有的只注重溫飽,健康投入意識差;還有相當比例的農民存在投機心理,認為自己身體好,參加合作醫療的錢互助給他人,自己吃虧了,不愿參加等,這些問題都直接影響了合作醫療的參加率。
(二)進展不平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面:一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困難較大。按照現行參保辦法,農民20歲開始參保,若60歲時要領取養老金,必須每年繳納1800元左右,連續繳納40年。雖然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2363元,具備了建立農村養老保險的條件,但很多農民收入在平均數以下,如果扣除生活消費支出后,其可支配收入有限。尤其40歲以上的群體參保困難更大,他們的子女教育開支較大,而他們參保繳費時間短,繳費標準高,成為參保的弱勢群體。市、鄉兩級財政每年給每個參保農民的補貼較少,大部分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實力較弱,補助能力有限。調查發現,許多農民認為,由于政府補貼和集體補助較少,目前的繳費機制基本等同于“自己吃自己”,還不如自己存銀行,參保積極性不高。此外,農村養老保險沒有社會統籌基金,缺乏社會保險資金的共濟。二是鄉鎮企業養老保險擴面難度大。鄉鎮企業中勞動密集型企業和農副產品加工型企業多,中小型企業多,原始積累少,經濟實力差。目前企業普遍不景氣,職工收入比較低,要普遍建立鄉鎮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困難較大。鄉鎮企業有著靈活機制,企業職工有活就上班,沒活就回家種地。哪家企業效益好,工資高,職工就往哪流動,增加了保險的管理成本,也給鄉鎮企業職工參保帶來了較大困難。
農村合作醫療方面:由于籌資額度仍較低,加之我市經濟增幅不快,農民收入增幅趨緩,而藥品價格及醫療費用不斷增高,農民抵御大病風險的能力相對較低。由于大病醫療救助制度還沒很好地建立起來,救助基金沒有穩定的來源渠道,基金數量少,弱勢群體的醫療保障問題未能徹底得到解決。調查中一些群眾深有感觸地說:“不怕貧窮,只怕生病,窮可以致富,病特別是大病,足以傾家蕩產。”鄉鎮合作醫療機構管理體制不理順,工作人員從衛生院臨時抽調,無編制和預算經費,難以保證長期運轉。
農村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工作方面:一是低保戶“進來容易出去難”問題。一些有勞動能力的低保戶產生了“等、靠、要”的依賴思想,進來了就不想出去,容易產生“養懶漢”現象。加上審批過程中對低保戶家庭經常性收入核準難,隱性收入、金融性收入核查難,導致部分低保戶家庭實際收入雖然高于低保標準,但仍然被列入低保對象。二是低保工作機構不健全。鄉鎮無低保工作機構,由民政辦兼職,村(居)委會則由村(居)會計兼職,農村低保面廣、量大、要求高,又無專職人員,造成了低保工作被動,規范化程度不高。三是醫療救助費用報銷機制不合理。不管是合作醫療還是醫療救助費用報銷,目前實行的都是先墊再報的制度,即先由個人把醫療費用支付給醫療機構,再由個人向有關部門和組織進行申報,核實后補給個人。但部分困難家庭對墊資部分顯得力不從心,影響醫治效果,迫切要求個人在支付醫療費用時把報銷部分直接扣除。農村社會福利工作有待加強。特別是農村老年人的福利目前僅僅停留在對“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上,需進一步探索建立普惠式的老年人社會福利機制。
17.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十七
調查人:
xx大學x院系x專業x班李娟呂曉琳
調查時間:
調查地點:
蘇州市吳中區新豐村
調查方式:
走訪村民,問卷調查,拍照等
1、人口
勞動力
大量年輕勞動力流向城市,留守老人,婦女,兒童較多。在調查中我們還發現,該村人口結構也不太協調,人口老齡化趨勢日趨明顯。
2、土地
耕地
在以前該村經濟也主要是靠農業及跟農業相關的副業,但是后來農民的土地都被國家征去了,農民的土地沒了,有的也只是很少的農民的自留地。
荒地/其它土地
因為荒地一般都不歸他們私人所有,所以這部分土地的使用權不在村民手中。除了一部分被上面劃為墳墓的集中劃分地。
其他的一些土地,一般的都用來蓋集中型的商業廠房,現在的拆遷越來越多,就是這個原因、地理位置不錯的,也會被用來發展商業,以便提高經濟發展。
3、土地制度
網格化土地督察制度,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的土地是承包制度。
4、生計(農業/非農產業的生產經營狀況)
<1>農業
打工
打工一般多數是為了供孩子上學,來錢比較快一點、都是家里的頂梁柱,也就是男人出去的多一些,女人就在家找個能貼補家用的活干干、順便照顧家里。
經商
現在農村的經商途徑有:開個個體經營的店面(因為國際教育園建在了本地,學生很多,所以這些商店收益很好)或是招收幾個受手藝人,出外包攬活計,做個小老板。或是幾家一起合資承包一些小型公司。有些村民且本村有一些村辦企業,其中吸納了很多本村的村民,使得村里的農民都有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從而充分利用了當地的勞動力資源。使得本村村民收入提高,從而也促進了本村經濟不斷發展。
5、村莊的歷史
一般歷史
新豐村位于蘇州市吳中區中北部,坐落于風景秀麗的石湖之畔,該村的西面、北面被著名景點上方山所環繞;南臨蘇州市國際教育園,風景秀麗,人文氣息渾厚。村內有一村級公路通往外部。該村歷史現已無法考證。但據村里人介紹,他們的祖輩們一直就居住與此;又結合吳中區具有較長的歷史,故可推斷該村歷史也較為悠久。但具體情況不詳,還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