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管理制度(精選13篇)
1. 小區管理制度 篇一
高檔小區智能停車場管理制度
1、停車場停車位均在多層、架空層、高層地下車庫,業主、住戶車輛依就近原則停放。
2、停車場使用智能系統控制車輛出入口,入口使用住戶ic卡和臨時卡,出口由安全管理員依卡中記錄,核對后合理收費。
3、車輛安全管理員必須熟悉車場智能系統的性能、使用方法。
4、車輛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執行停車場管理規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維護車場良好的停車秩序。
5、車輛進場后,必須按指定位置停車,排列整齊,不得阻塞通道,車管員認真核查車型、車牌號,避免出現差錯。
6、了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車牌號、姓名、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居住樓層、房號等等,以便于識別。
7、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場存放,以免發生意外。如有車輛違反此規定進場時,應立即令其開出車場,并立即報告管理處或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8、車輛安全管理員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報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態發展,交接班時叮囑接班人注意,并記錄在交接登記薄上,同時將其它需注意的事項記錄在登記薄上以備查。
9、車輛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執行收卡制度、收費制度、堅持原則,不得徇私舞弊,如:不開票停車,亂收費或不收費等等。
2. 小區管理制度 篇二
財務管理由公司財務部指導,在客戶服務中心設專人負責收費和會計工作。按國家規定執行《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設立帳目?蛻舴⻊罩行挠诿磕昴瓿鯇Ξ斈甑呢攧帐罩闆r作預算,預算內容包括:
收入:
1、物業管理費按當年管理合同約定及相應空房率作出預算
2、停車費依場地實際情況,按物價局審批的標準收費
支出:
1、人員工資按相應管理規模配備人員預算工資總額
2、人員相關福利費用按國家規定三金標準計提,工作人員工作制服、勞保費用核算
3、日常工程維保費用按公共機電、設施、設備日常維保以及維護、更換工程易耗品費用核算
4、保潔費用按日常保潔消耗品、定期消殺費用、日常垃圾清運、化糞池清運費
5、保安費用對講機、巡更機以及日常工作消耗費用
6、綠化費用按盆擺、綠地養護費用核算
7、辦公費用辦公用品、通訊費用、交通費用等
8、固定資產折舊對投入管理的固定資產按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9、稅費以預算收入按**市相關規定計提
10、保險費用為物業共享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管理公眾責任投保費用
●決算:
次年一月份對上年度實際管理收支情況計算,并與預算作總結對比,作出決算,同時再提出新的一年的財務預算。
3.11.2物業管理費、代收、代繳費用收取方式與方法
物業管理費可按業主的意愿采取每半年或三個月一期收費,代收代繳的水、電費用按自來水公司、供電局同期抄表收費時間收取。每期收費一周前,由財務人員填寫繳費通知單告知每戶業主本期應繳管理費、水費、電費、公攤水電費明細。為方便業主繳費,客戶服務中心采取周一至周六有專人負責收費(可電話預約上門收費),以及征得業戶同意后還可為業戶辦理委托銀行代扣費用等多種收費方法。
3.11.3專項資金管理及使用
專項資金管理及使用:我司將嚴格按照建設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加以執行。該規定中維修基金的使用,執行《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財政部基字[1998]7號)的規定,專項用于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改造。此項資金在物業管理的最初幾年因房屋、設備在保修期內,故較少使用。在此后的管理年度,我司每年會結合房屋年度維修計劃作出預算,報開發商或業委會認可使用。如有突發的較大維修事項,我司將在一周內向開發商或業委會提交維修方案,報批后組織實施。
3.11.4針對**市場能源費單獨收取現狀的說明
收繳辦法及收費依據,根據《福建省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的第二條規定:
a、公共水電費是小區、樓宇的消防和對講系統、公共場所照明、清洗和綠化、電梯、空調、水泵等機電設備運行所發生的電費和其它公共用電、用水的費用開支。
b、多層、小高層商住樓、別墅的綜合管理服務費中不含公共水電費,物業管理單位應每月向所有業主(住戶)公布上月使用公共水電的度數、單價和總額及分攤辦法。公共水電費可由物業管理單位會同業主委員會確定具體分攤辦法,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公共水電費分攤辦法應按以下規定進行:
對公共場所照明、消防和對講系統、衛生保潔和綠化等用水、用電費用,按戶合理分攤。
電梯電費由物業產權人,按房屋的樓層分段按戶合理分攤。
水泵用電按用水量為系數合理分攤。
變壓器損耗按業主用電量為系數合理分攤。
物業管理單位在物業管理過程中發生的水電供應、機電、消防設備、公共供排水系統以及其它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保養費用在公共維修金中開支;大額維修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 小區管理制度 篇三
1.0目的
通過對小區車輛的管理,確保小區業主利益。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居小區車輛管理
3.0職責
3.1護管班長負責對車輛管理工作的檢查、督導;
3.2門崗隊員負責對小區車輛出入的檢查、管理;
3.3巡邏隊員負責對小區停車車輛的檢查、管理;
4.0內容
4.1發現有車輛需進入小區時,門崗應首先辨別是小區業主的車輛或外來車輛。
4.2如是由業主駕駛的車輛,應立正行舉手禮,至車輛從前方駛過后禮畢。
4.3如是外來為業主送貨的貨車,應詢問其所去的單元,并與業主聯系,征得業主同意后由駕駛員出示有效證件更換《臨時出入證》。
4.4如是探訪業主的私家車,應要求其說明所去的單元、業主姓名,并與業主聯系,征得業主同意后放行。
4.5如公安、警察、政府部門執行公務的車輛要進入小區,應要求出示證件,并檢查核實。
4.6對所有進入小區的車輛進行登記。
4.7登記后的車輛予以放行。但所有貨車、摩托車在非規定時間內一律不準進入小區。
4.8車輛離開小區時,應詳細記錄車輛離開的時間及相關事宜。
5.0車輛管理流程圖
(略)
4. 小區管理制度 篇四
園區電梯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園區內電梯的安全運行,提高電梯使用的效率,保障園區員工及訪客的.人身安全,同時維護電梯設備的良好狀態。制度主要包括電梯的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應急處理、使用規定以及責任分工等內容。
內容概述:
1.電梯使用:規定電梯的正常運營時間,使用者的行為規范,如禁止超載、禁止亂按按鈕等。
2.維護保養:設定定期保養計劃,明確保養單位的責任和工作內容,確保電梯設備的正常運行。
3.應急處理:設立應急預案,包括電梯故障時的報警程序、被困人員的救援措施等。
4.安全檢查:定期進行電梯安全檢查,排查安全隱患,確保電梯安全運行。
5.責任分工:明確物業管理部門、電梯維保單位、使用者各自的角色和職責。
5. 小區管理制度 篇五
為了規范x小區電動車輛管理,給業主電動車充電提供方便,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望共同遵守執行。
1、充電站僅x小區業主電動車充電使用,外單位及其他人員不得使用;
2、本設備可以同時提供 10輛電動車充電,充電時需自帶充電器,在機子上按下某一路的控制按鍵,刷卡(或投幣)后,系統就會給對應通道的插座供電,同時屏幕會顯示工作狀態及時間,找到對應的插座后可充電;
3、充電站實行刷卡(或投幣)充電管理,刷卡或投幣1元可以充電3個小時,以此類推;
4、本設備上對應的一個插座充一輛電動車,嚴禁一座多充現象;
5、電動車需按秩序停放充電,充電時長不得超過6小時,不充電或充電完畢的車輛不得停于此處,應停放到指定的位置,以方便下一輛電動車充電;
6、充電站的供電時間為早8:00至當日晚上10:00,請業主提前計劃好充電時間;
7、因充電時間過長,充電器、電瓶、線路陳舊老化、電動車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災及其他傷害,造成損失的由車輛所有人負責;
8、電動車內嚴禁擺放貴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違者后果自負;
9、充電站發生故障時,請及時告知物業管理處,不得自行處理;
10、請自覺愛護充電設備,損壞照價賠償;
11、需要購買充值卡的業主,請到物業管理處辦理。
聯系電話:
物業管理處
20xx年xx月xx日
6. 小區管理制度 篇六
一、電梯機房的日常管理二、設備維護與檢查三、安全操作規程四、應急處理措施五、人員培訓與責任分工六、記錄與報告制度
內容概述:
1. 設備運行監控:確保電梯機房設備正常運轉,預防故障發生。
2. 定期維護:執行定期保養計劃,保證設備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3. 安全規定:制定并執行嚴格的安全操作流程,防止意外事故。
4. 應急預案:建立應對突發情況的快速響應機制。
5. 員工培訓:提升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和安全意識。
6. 文件管理:記錄設備狀態、維護歷史及異常情況,以便追蹤和改進。
7. 小區管理制度 篇七
一、目的
加強停車場管理,確保業主車輛停放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小區車庫、露天停車場及其車輛的管理。
三、職責
1、車管員負責車庫及其停放車輛的安全。
2、安保部主管負責對車庫管理進行監督,發現問題立即指正處理,并對車管員工作質量進行考核。
3、安保部主管負責車庫管理工作的日常檢查,對查出的違紀現象、安全隱患等及時進行處理、報告。
4、安保部主管負責組織本規定的實施和車庫管理的全面監控。
四、管理規定
1、對車管員的要求
。1)車管員必須認真執行本規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維護車庫良好行車秩序。
。2)車輛入庫時,應認真檢查,掌握車主的姓名、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居住樓層、車型、車牌號、座號等,并作好記錄。車輛進庫后,應引導車主在指定位置停車。確保車輛在車庫內排列整齊,不阻塞通道。發現可疑情況或安全隱患,應立即處理。不能處理時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3)在車庫內停車為有償服務,車管員嚴格執行收費標準,遵守財經紀律,堅持原則,不得徇私舞弊。做到錢/票相符,日清日結。
。4)如發現擬入庫車輛載存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時應堅決阻止,令其離開,以免發生意外。否則,應立即報告保衛部,情節嚴重,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5)車管員交接必須認真交接,并詳細填寫車輛交接班記錄表。
2、車庫標識標牌管理
(1)車庫安全標識標牌由所在管理處經理、保衛部經理負責監管、維護,每周對車庫(道)標識標牌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標識標牌完好無損。
(2)車庫進出口的停車庫標識、行車路線指示、柱網警示線及車位號、禁鳴、減速標識,由車管員每日檢查一次,保持標識清潔完好。如有被其他物體遮擋或埋壓的標識、已壞、已脫落的標識,應作好登記,及時向管理處報告。
3、車庫消防設施管理
。1)車管員每日對車庫內的滅火器材、自動噴淋等設備設施進行檢查,如發現消防設備設施被損壞、遮擋、埋壓或有不合格時,應立即與管理處、保衛部聯系處理。
。2)當工程維修人員對車庫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時,樓盤保衛隊應予以配合。
。3)管理處每周、保衛部每月應對車庫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發現不合格應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4、車輛入庫操作程序
。1)車庫入口值班人員對進入車庫的車輛應嚴格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讓該車輛進入車庫:
a、車輛有明顯損傷,未通知駕駛員或車主簽字認可或車主拒絕簽字;
b、無牌照,漏油、漏水、帶泥;
c、載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等危險或不明物品;
d、裝有貨物,未逐一登記或無法清點清楚。
e、汽車超高超寬。
f、三輪車
。2)經確認可以入庫的車輛,入口值班人員應詳細填寫《停車登記表》。
。3)車管員針對不同車輛,按照公司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向駕駛員發放《停車庫車輛停車證》或停車票據,同時開啟擋車器。
。4)車管員每天核對票據與金額是否相符。并于17:00時前將當天收取的停車費交給管理處。
(5)車輛通過入口后,值班人員應立即放下擋車器。
(6)車庫不準乘客進入,并謝絕參觀。
5、車輛停放、管理
。1)車庫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2)入庫停好后,應請車主關好車窗、調好警備狀態,并將車內貴重物品必須帶走,不得在車上過夜。
。3)嚴禁在場加放燃油、保養或清洗車輛,如必要時,須經車管員同意,并加強安全措施。
。4)車管員應每小時巡查一次,密切注意庫內車輛的安全和停車、行車秩序,防止其亂停亂放、超速行駛或撞壞公司財物。對不按指定車位停放的車輛應勸其立即改正。并在《車庫值班記錄表》上作好巡邏記錄。
(5)禁止在車庫內學車、修車、洗車。
。6)車管員遇車主不配合時經過耐心勸解無效或因不予配合造成責任事故,可采取適當措施對車輛駕駛員進行控制,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上級報告,等待來人處理。
6、車輛出庫操作程序
(1)車庫出口值班人員檢查出庫車輛駕駛員或車主交回的停車證,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放行,并立即通知所在保衛部。
a、無停車證;
b、交回的停車證與停車證存根號碼不一致;
c、交回的停車證與該車輛不相符;
d、駕車入庫的駕駛員出庫時,如換開另一輛車出庫,無正當理由;
e、載貨車輛所載貨物與該車輛的進場登記情況不致;
f、車庫內車輛原駕駛員另派他人前來取車時,無車輛行車證和原停車證,或拒不出示取車人《身份證》進行詳細登記者;
g、不按收費標準交納停車費。
。2)檢查核對無誤后,開啟擋車器放行。
(3)車管員等發現有偷車嫌疑時,對嫌疑人可采取以下措施;
a、立即通知所在人安保部主管,情節嚴懲時應通知警方。
b、記下被盜車輛車牌號、顏色及車型。
c、記下偷車嫌疑人人數、相貌、服飾及是否持有兇器、車輛行駛方向。
d、安保人員趕到現場后,應立即控制局面,采取相應措施進行阻止,經初步確認后將嫌疑人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e、安保部作好相應治安案件記錄。
。4)車輛駛出后,車庫出口值班人員慶立即放下擋車器,并將駛出車輛車號和駛出時間記載于《停車登記表》上。
7、車輛被盜、被損事件的處理
(1)當車管員發現訓內的車輛被盜或損壞時,應立即通知車主或其駕駛員,并報告保衛部經理。
(2)如停車、出車時發生車損事故,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并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受損車主或其駕駛員。
。3)如因車庫內建筑物或施工方拋物砸壞車輛,車管員應立即制止,保護好現場。并通知責任方及相關人員,對造成的車輛被損情況進行確認、賠償。
。4)車庫內各種車車無論何種原因造成實效或損壞時,車管員均應認真填寫《車庫值班記錄表》,如實寫明車輛進入時間,車位號,發生事故的經過、時間、責任人及其聯系電話等。
。5)車輛被盜
,經保衛部確認后,協同車主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6)車輛被盜被損事故發生后,應提醒被保險人立即通知保險公司。
。7)保衛隊配合所在管理處撰寫事故報告。組織事故原因分析、調查,擬定處理方案和糾正預防措施。并組織實施。操作程序:
a、收集事故記錄,通知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到場處理。對車輛事故、糾紛的原因進行調查。
b、根據職責權限對發生的車輛事故糾紛進行妥善處理、調解,并撰寫《事故報告》。
8. 小區管理制度 篇八
為了維護小區環境的整潔美觀,保障業主的人身安全,促進小區和諧而制定。
一、養寵登記制度
1.業主在攜帶寵物入住小區前,需向物業公司辦理養寵登記手續。
2.登記時,業主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寵物的品種、年齡、健康狀況、疫苗接種記錄等信息。
3.物業公司應對業主提供的信息進行核實,符合規定后,發放養寵許可證。
4.業主需對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取消養寵資格。
二、寵物行為規范
1.寵物主人應遵守小區各項管理規定,不得影響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
2.寵物主人應妥善照顧寵物,確保寵物的健康和衛生,定期為寵物注射疫苗。
3.寵物主人應文明養寵,保持寵物整潔,避免寵物吠叫影響他人休息。
4.寵物主人應尊重其他業主的權利,避免寵物攻擊、傷害他人。
5.寵物主人應妥善處理寵物的排泄物,保持小區環境衛生。
三、寵物活動規范
1.寵物主人應盡量避免在清晨、傍晚等休息時間外出遛寵,以免影響其他業主的休息。
2.寵物主人在遛寵時,應拴好寵物繩,防止寵物亂跑、傷人。
3.寵物主人應避開人群密集的區域,如小區廣場、兒童游樂場等地方遛寵。
4.寵物主人應注意保持寵物的活動范圍,避免寵物破壞小區公共設施、綠化等。
5.寵物主人應尊重其他業主的權利,避免寵物踐踏、破壞他人財產。
四、寵物乘坐電梯規定
1.寵物主人攜帶寵物乘坐電梯時,應避開高峰時段,以免影響其他業主的使用。
2.寵物主人攜帶寵物乘坐電梯時,應拴好寵物繩,防止寵物亂跑、傷人。
3.寵物主人攜帶寵物乘坐電梯時,應確保寵物不隨地排泄、破壞電梯設施。
4.寵物主人攜帶寵物乘坐電梯時,如有其他業主共同乘坐,應征得他人同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五、違規處理
1.物業公司發現業主違反寵物管理制度的情況,應予以勸阻、制止。
2.對于多次違反規定或情節嚴重的,物業公司有權取消其養寵資格,并對寵物進行強制處置。
3.業主有權對違反寵物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投訴,物業公司應及時處理,給予投訴人滿意的答復。
4.物業公司應定期對寵物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小區寵物管理有序進行。
9. 小區管理制度 篇九
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XX小區物業服務質量,提升服務品質,規范保潔課內部各項家政保潔服務管理制度,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從而提高辦事效率,增加家政服務管理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內容所包括:保潔員酬勞制度、服務工培訓考核制度及業戶投拆處理制度、家政保潔服務注意事項及準則、服務工作制度流程圖。
第三條:本制度僅適用于XX小區。
◆保潔員酬勞制度
第四條:從事當天家政保潔工作員工視為正常工作出勤,并且保潔員還將會提取房間清潔總費用的20%為額外酬勞。
◆員工培訓考核制度
第五條:員工上崗前,由課內主管進行思想品德、禮儀禮節、安全常識、保潔技能等規范化培訓,一般采取實踐和理論相結合,由專人負責培訓。
第六條:員工培訓期一般為7—10天,培訓結束后,由課內主管或指定專人對服務工進行考核,考核成績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七條:凡未經培訓合格者無資格參加部門內相關家政保潔服務工作。
◆業戶投拆處理制度
第八條:工作期間業主如提出更換保潔員,工作人員應詳細了解原因,采取先調解,如調解不成應即時給予調換,如屬員工本人過錯應加強教育,犯有嚴重過錯應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并及時解釋處理。
第九條:工作人員如接到業戶對服務工工作質量(不含責任事故)投拆,工作人員應在24小時內給于調解或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如實記錄備案。
第十條:業主如對工作人員的正式(書面)投拆,當事人必須回避并如實報課內主管,由部門負責人協調處理。
第十一條:對家政保潔服務員工進行月評、年評、記扣分考核制度。凡員工工作人員違反部門相關制度規定的,根據部門制定的相關考核制處理;對于屢教不改或給公司造成不良后果或較大經濟損失的,處相應以上罰款并作辭退處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未盡事宜,由部門負責修改,隨時以“通知”形式公布實行。
◆家政保潔服務注意事項及準則
1、遵紀守法,遵守員工手冊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工作期間穿工裝、佩戴工牌、儀表整潔、精神飽滿。
3、文明服務,禮貌待人,服務態度要端正。
4、不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嚴禁偷、拿、索要業戶財物,一經發現立即辭退。
5、絕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團結同事,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6、愛護清潔工具,損壞、遺失工具照價賠償。
7、愛護業戶家所有物品,物品損壞相關保潔員照價賠償。
8、愛崗敬業,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9、家政保潔所使用的工具必須與日常保潔工作所使用的工具獨立分開。
10、家政保潔所使用的物耗,由課內主管單獨做好申領、使用的記錄,定期盤點、補充。
1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安全操作。例如:清潔作業時不得用濕手接觸電源插座。
第十三條: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執行,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本部門所有。
10. 小區管理制度 篇十
1. 目的
為規范小區物業標識標牌的管理,提高小區形象和服務質量,方便業主和使用人,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小區內所有物業標識標牌的規劃、設計、制作、安裝、使用和維護。
3. 管理部門及職責
3.1 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小區物業標識標牌的'統一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標識標牌管理制度、確定標識標牌的內容和形式、監督標識標牌的安裝和維護等。
3.2 工程部負責標識標牌的設計、制作、安裝和定期檢查,確保標識標牌符合規定要求。
3.3 客服部負責收集業主和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配合工程部進行標識標牌的調整和完善。
4. 標識標牌分類及設置要求
4.1 建筑物本體標識標牌
4.1.1 建筑物名稱標牌:設置在小區主出入口及各樓棟出入口處,標明樓棟名稱。
4.1.2 樓層標識牌:設置在樓內首層、電梯廳、樓梯間等地,標明樓層數。
4.1.3 戶號標識牌:設置在每戶門口,標明戶號。
4.1.4 設備標識牌:設置在配電室、水泵房、鍋爐房等設備房處,標明設備名稱、主要技術參數及管理責任人。
4.2 公共設施標識標牌
4.2.1 停車場標識標牌:設置在停車場入口處和內部,標明車位情況、收費標準、通行方向等。
4.2.2 道路交通標識標牌:設置在小區內道路邊,標明道路名稱、行駛方向、限速等信息。
4.2.3 安全警示標識標牌:設置在水池、假山、樓梯等有安全隱患的區域,標明注意事項及緊急聯系電話。
4.2.4 公共衛生標識標牌:設置在公共衛生間、垃圾桶等處,標明公共衛生注意事項及管理制度。
4.3 公共信息標識標牌
4.3.1 公告欄:設置在小區出入口、大堂等明顯位置,用于發布公共信息、通知等。
4.3.2 宣傳欄:設置在小區公共場所,用于展示小區活動、物業服務等信息。
4.3.3 樓棟示意圖:設置在大堂、電梯廳等處,標明樓棟結構、戶型分布等信息。
4.4 服務中心標識標牌
4.4.1 服務中心標識牌:設置在服務中心門口,標明服務中心名稱、服務時間、聯系電話等信息。
4.4.2 崗位職責牌:設置在服務中心各崗位職責處,標明崗位職責及人員姓名。
4.4.3 投訴建議箱:設置在服務中心內,便于業主和使用人提出意見和建議。
5. 標識標牌設計、制作及安裝要求
5.1 標識標牌應采用統一設計風格,色彩、材質、字體等應保持一致。
5.2 標識標牌內容應簡潔明了,文字應使用標準簡體中文,可根據需要同時使用英文。
5.3 標識標牌應選擇耐久、耐磨、耐腐蝕的材料制作,安裝應牢固可靠,不得有歪斜、破損現象。
5.4 標識標牌應安裝在便于觀察、不易被遮擋的位置,高度應符合人體工程學要求。
6. 標識標牌檢查與維護
6.1 工程部應定期對標識標牌進行檢查,發現破損、缺失、歪斜等情況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6.2 客服部應定期收集業主和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對于標識標牌設置不合理或不完善的情況,及時反饋給工程部進行調整。
6.3 物業服務中心應制定標識標牌維護保養計劃,確保標識標牌長期保持良好狀態。
7. 附則
7.1 本制度由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制定、修改和解釋。
7.2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11. 小區管理制度 篇十一
為了保障大廈安全,全面細致的對大廈各角落進行檢查,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確保大廈及其內部業主、租戶財產不受侵害,特制定如下職責、規范:
A、巡邏崗崗位職責
1、按規定的路線巡邏,認真做好《保安部巡視記錄》及《保安部消防巡視記錄》。
2、對巡邏區內的可疑人員和物品,進行監視、盤問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3、熟悉巡邏區內的設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管理處。
4、制止巡邏區內的打架、滋事等事件。
5、清理乞討、亂擺賣、發廣告等閑雜人員、清理無證裝修人員。
6、配合各崗位值班人員,共同維護本轄區的秩序。
7、發現水浸入室、火警、天然氣泄漏等情況,或發現盜竊、搶劫等刑事案件,按規定辦法處理。
8、檢查車場內停放的車輛,防止丟失和損壞。
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當班記錄,交待清楚本班應注意的'事項。
10、任何情況下不準與租戶發生沖突,處理問題先敬禮。
B、巡邏崗操作規程
1、巡樓
從地面乘電梯上頂樓,出電梯后上樓頂(包括機房)巡視,之后逐層向下步行巡視,并在每個巡更點上錄入巡更信息。巡邏過程中糾正違章或盤查他人時要使用文明用語。 2、巡樓工作內容
看:電梯機房、風機房、公共照明情況、電梯按鈕、消防設施、火險隱患、防火門、消防通道,可疑人及物品、裝修、公共設施、衛生、租戶單元門、租戶是否有水溢出門外等。嗅:燃氣味、各種特殊(可疑)氣味等。
聽:超時裝修聲、租戶屋內的異常響聲、求助聲等。問:盤問可疑人員。
做:發現問題及時做出相應的處理。如:發現火警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行動,發現公共設施損壞,記錄下來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看到地面上的煙頭、紙屑等順手拾起來等。
3、巡外圍
按規定的巡邏路線巡視。
巡邏工作內容,除參照“巡樓工作內容”執行外,還要注意看大廈的外觀情況,發現情況立即向管理處領導報告。
4、巡車場
按規定的巡邏路線巡視。
巡邏工作內容,除參照“巡樓工作內容”執行外,要協助車場保安員維護場內的秩序,疏導交通。
12. 小區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小區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小區機動車輛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車資源,確保車輛遵章行駛、有序停放,制造一個美麗、安靜的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小區設定專職車輛管理員,對小區業主(使用人)的車輛實施全面管理,建立具體的車輛管理檔案(含:業主或使用人姓名、房號、車輛型號、車牌號、車輛顏色、聯系電話等),對登記備案的業主(使用人)車輛,由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發給出入大門通行證,通行證每年度換發一次。
2、小區機動車輛泊位分為地下車庫、地面車庫、地下車位和地面車位。對已出售給業主(使用人)的車庫或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費;對無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車位,實行有償租用,地下車庫或車位的月租費,依據市場價核定,不另收管理費;地面停車位的收費標準參照《杭州市區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方法執行,即: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貨車包月費每輛100元整、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車包月費每輛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費;對在小區臨時停車不超過1小時的,免收停車服務費。超過1小時的,每輛每4小時2元整,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每天(連續24小時)停車服務費,每輛超過6元的,按6元收取。對長期租用車位的業主(使用人),小區管理處應每年與其簽訂一次租用合同。
3、對已出租的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做出已出租的標識,并設有專人管理,阻擋和勸解其它車輛占用此車位。地面可出租的車位,優先出租給就近居住的業主,如就近業主不租,可租賃給其他業主。
4、已購置車庫的業主,應自覺將車輛停入庫內;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應按車管員指定的地點停放;全部車輛均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便停放;尤其禁止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對外來臨時進入小區的車輛,執勤門崗應做好詢問登記工作,發放臨時出入證,必要時還應準時與業主取得聯系,在征得業主同意后方可進入。
5、擁有車庫的業主(使用人)在車輛入庫后,應準時關閉車庫門;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業主(使用人)離開后,須準時關閉車門、車窗,不要將珍貴物品遺留在車內。車管員和保安員如發覺車輛門、窗未關好,應準時通知車主,以防止車內物品失竊。停車場僅供應停車場地,并要求車管員和保安員加強巡察檢查,如消失車輛丟失或車內物品被竊,應樂觀協作車主查找并供應其它關心,但不負賠償責任。
6、對業主(使用人)的車輛,車輛管理員應堅持對其車輛的門、窗及外表狀況實行日常檢查和每月大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實施,并做好必要的記錄,發覺問題應準時告知業主(使用人)。
7、小區道路和停車場嚴禁學習駕駛、試車,不得無故使用車載報警器,嚴禁隨便鳴喇叭。
8、對進入小區載有業主的出租車須換證通行,對載有外來人員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夜間22:00后,謝絕出租車進入小區。
9、對從小區駛出并攜帶較珍貴或大量物品的非業主車輛,執勤門崗有權進行檢查或要求做出說明。
10、大型貨車、客車原則上不容許隨便進入小區,如遇特別狀況需進入,因提前申請并征得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同意。
11、小區應設立機動車輛行駛標識,包括:行駛方向、行駛路線、限速、限高、禁鳴、禁煙火等,業主(使用人)須遵章執行,出入大門應各行其道或先出后進。
12、車輛管理員和保安巡察員應確保行駛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要做到管理有序,無亂停、亂放車輛的現象。對隨便亂;蚯终家奄(租)車庫、車位業主利益的車輛,實行廣闊業主輿論監督、保安管制和社區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進行。
13、對全部進出小區的非業主車輛和出租車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執勤門崗必需在卡上注明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所訪業主姓名、執勤門崗姓名,并應妥當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丟失。
二、摩托車和非機動車的管理。
1、小區如設有停車棚,應作好明顯標記。存放車輛的業主(住戶)必需按規定有序地停放車輛。
2、自行車出入小區大門時須下車推行。
3、外來人員的摩托車和自行車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
4、小區治安巡邏員要仔細履行職責,發覺車輛停放不整齊要準時整理。
5、業主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單元樓道內。
三、地下車庫(位)管理規定。
為確保地下車庫交通安全、道路暢通,車輛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規定:
1、嚴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規定,遵守各項車輛管理制度,確保“平安第一”的原則。
2、車庫通道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車庫通道、消防通道內禁止堆放任何雜物,確保車庫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4、車庫內必需配備各種平安設施和標志、配備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急物品帶入地下車庫。
6、禁止任何外來車輛、閑雜人員進入地下車庫。
7、嚴禁任何貨車、卡車、大型車輛進入地下車庫。
8、車輛出入地下車庫時,必需按規定的指示標識行使。
9、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后,必需停放到自己的車庫(位)內,嚴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車庫(位),嚴禁壓線停放。
10、車庫內禁止鳴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車庫停車標識,禁止涂改或掩蓋車庫內原有停車的標識和號碼。
11、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停放后,必需關好車輛和車庫門窗。
12、嚴禁在車庫內清掃、清洗車輛及進行車輛修理、保養工作。
13、定時對車庫進行清掃,定時打開車庫內風機進行通風換氣。
14、定時對車庫進行巡邏檢查,對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車輛進行訂正。
15、因過失損壞他人車輛、公共設施等行為的,責任人應照價賠償。
13. 小區管理制度 篇十三
為保證小區內車輛的安全,各車主單位和個人應自覺遵守停車場的管理規定。
一、一切車輛進出住宅小區的崗亭、門衛室,應自覺停車,接受檢查和登記。違者不予進出小區。
二、凡機動車必須整齊地停放在停車場指定的位置。
三、居民住戶的單車不得停放在樓梯口、走廊,必須整齊地排放在各棟門口統一單車棚里。
四、任何車輛不得停放在小區的消防通道上。
五、車輛進出小區必須憑出入卡,方可放行。晚上12時后駛出小區的`車輛,一定要憑出入卡和該車的《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及居民身份證,經查驗后方可放行。
凡違反以上規定,一律不予進出本小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