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管理制度(精選16篇)
1. 資金管理制度 篇一
資金預算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環節,旨在規劃和控制企業的財務活動,確保資源的有效配置。它涵蓋了預測、計劃、分配和監控等多個層面,旨在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
內容概述:
1、預測與分析:對未來的收入和支出進行科學預測,分析可能的風險和機遇。
2、預算編制:設定詳細的收支計劃,包括固定成本、變動成本、投資支出等。
3、預算審批:高層管理者對預算方案的審查和批準。
4、預算執行:按照預算計劃進行資金運作。
5、預算監控:定期對比實際業績與預算,調整偏差,確保財務目標的實現。
6、預算評估:對預算執行結果的反饋和評價,為下一輪預算提供參考。
2. 資金管理制度 篇二
資金管理是對企業資金來源及資金使用進行計劃、控制、監督、考核等工作。合理的進行資金管理,能夠加強對企業系統內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規范資金使用及資金業務操作流程,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利潤率,控制資金風險,保證資金安全,為企業經營和建設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資金管理的原則主要是:劃清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專項資金的使用界限,一般不能相互流用;實行計劃管理,對各項資金的使用,既要適應國家計劃任務的要求,又要按照企業的經營決策有效地利用資金;統一集中與分口、分級管理相結合,建立使用資金的責任制,促使企業內部各單位合理、節約地使用資金;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財務會計部門與使用資金的有關部門分工協作,共同管好用好資金。包括了資金預算管理制度、資金預算收入管理條例、資金預算支出管理規定、資金集中管理制度、資金談判管理制度、資金控制管理規定、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信托資金管理制度、流動資金管理制度、營運資金管理制度、擔保資金管理方法、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資料。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資金控制與管理,完善內控制度體系,健全資金統一調控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控制財務風險,保障公司和全體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公司資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則:(一)資金集中統一管理原則;(二)資金收支預算管理原則;(三)資金收支"兩條線"原則;(四)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原則。第三條本制度所指資金,指公司所擁有或可支配的現金、銀行存款、金融票據、有價證券和其他貨幣資產。本制度所指資金管理范圍包括投資資金、融資資金、營運資金。日常費用按公司《關于財務審批權限的管理規定》執行。投資資金指對外風險和非風險投資、固定資產投資等資金支出;融資資金指公司為了彌補經營過程中的資金缺額,向金融機構或其他法律允許的主體借入資金或提供對外擔保等資金支出;營運資金指流動資產減去流動負債后的余額,管理重點為采購資金管理、應收預付管理、其他往來管理。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下屬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各分子公司")。
3. 資金管理制度 篇三
為規范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項目資金的申報制度
一)項目資金由單位相關部門及所屬企業組織申報。
二)項目資金申報文件必須真實、科學、完整,并裝訂成冊。
三)申報部門提出初審意見,經領導會議研究同意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四)申報部門隨時跟蹤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情況。
二、項目資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會計核算制度,嚴禁套取項目資金,公款私存,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
二)實行政府采購制度,進行公開招標和集中采購。三)建立健全項目資金審查審批程序和財務制度。
三、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和驗收審計制度一)對專項資金項目,在項目實施前,主動公示項目建設內容和資金等情況。
二)各項目實施部門或單位定期向項目單位報送項目實施進展情況。
三)項目完工后,申請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質量、財務等情況進行驗收工作。
四)上級補助資金建設的工程,竣工后應由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四、項目實施績效考評制度
一)對實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資金整合、各項資金使用和管理、項目實施效益和是否有違規違紀行為等進行績效考評。
二)績效考評采用百分制打分辦法,根據得分的具體情況排定名次。
4. 資金管理制度 篇四
集團資金管理制度流程旨在規范企業資金運作,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風險。它涵蓋了資金的籌集、使用、監控、分析和控制等多個環節,旨在實現集團資金的有序管理和有效配置。
內容概述:
1、資金籌集:定義資金來源,包括內部積累、借款、發行股票或其他證券,以及合作伙伴投資等。
2、資金使用:規定資金如何投入到業務運營、投資項目、償債及日常開支等方面。
3、資金監控:建立財務報表系統,定期報告資金狀況,監控現金流、負債率等關鍵指標。
4、資金分析:通過財務分析,評估資金使用效果,為決策提供依據。
5、資金控制:設定審批權限,制定資金預算,實施資金風險防控措施。
5. 資金管理制度 篇五
資金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規范資金的籌集、使用、管理與監控,確保企業財務健康穩定,實現資產的有效配置。它涵蓋了預算管理、資金調度、成本控制、風險管理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預算管理:設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收入和支出計劃,為決策提供依據。
2、資金調度:合理調配內部資金,優化資金使用效率。
3、成本控制:通過預算和審計,監控各項費用,降低不必要的`開支。
4、風險管理:識別和評估財務風險,制定應對策略,保障企業財務安全。
5、投融資決策:對企業投資和融資活動進行規劃和審批,確保投資回報與風險平衡。
6、財務報告:定期編制和審核財務報表,反映企業經營狀況。
7、內部控制: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防止財務欺詐和違規行為。
6. 資金管理制度 篇六
為嚴肅財經紀律,進一步規范盱眙縣水務局水利專項資金管理,為提高專項資金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財務管理,統一報銷程序及規定,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局具體狀況,特制定本局水利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水利專項資金的申報制度
。ㄒ唬┧麑m椯Y金由水務局業務部門負責申報。
(二)水利專項資金申報文件務必真實、科學和完整,項目申報單位應提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局有關部門提出初審意見,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再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ㄋ模┥陥蟛块T以正式文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隨時跟蹤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狀況。
第二條水利專項資金的使用制度
。ㄒ唬┙嫼怂阒贫。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嚴禁套取項目資金,嚴禁公款私存,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
。ǘ⿲嵭姓少徶贫取椖抗こ碳八璧闹饕镔|和設備,嚴格按照政府采購規定,進行公開招標和集中采購。
。ㄈ┙⒔∪椖抠Y金審查審批程序和財務制度,資金的使用務必貼合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
第三條水利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制度
。ㄒ唬┕局贫。對于水利工程項目專項資金,工程實施前項目單位主動向社會公示項目建設資料、資金狀況。
(二)定期報告制度。各項目實施部門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項目實施進展狀況。
。ㄈz查驗收制度。杜絕在項目執行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的現象,隨時理解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檢查;項目完工后,主動理解上級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質量、財務等狀況進行驗收工作。
。ㄋ模⿲徲嬛贫。為防止發生違反資金管理使用規定的行為,上級補助5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竣工后需由有資質的審計單位對工程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第四條水利專項資金財務支出制度
。ㄒ唬╉椖砍袚块T或個人和財務人員應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保證項目資金的及時到位,項目資金需要執行縣級報賬制的,務必及時進行報賬。
。ǘ┕こ藤Y金應按工程進度進行拔付,對沒有開工或進度緩慢的項目將適當調整取消補助款。
。ㄈ╉椖抠Y金使用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嚴格控制項目資金的支出范圍,杜絕不貼合規定支出,隨時理解項目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及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和審計,做到專款專用。
。ㄋ模﹫箐N用的發票必是合法的票據。不貼合規定要求的票據,一概不予報銷。
購買各種物品、材料的發票,務必有購貨單位全稱、品名、數量、單價和金額,有收款單位財務章。否則財務有權拒絕報銷。有詳見清單字樣的發票應附清單。
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務必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務必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后,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并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簽章外,務必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并在憑證上簽章。
。ㄎ澹┲Ц犊铐椀脑紤{證,務必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并有付款的依據。報銷用的發票務必按局財務規定辦理:經手人簽字,證明人簽字證明,財務審核后報審批。
7. 資金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條為了切實加強對惠農補貼資金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支付效率,確保惠農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根據《儲蓄管理條例》和惠農補貼資金發放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各鎮、各單位要實行嚴格的公示制度,將農戶享受的惠農補貼資金數額和標準由鎮、村分級公示到村和農戶。要將惠農補貼資金打卡發放時間和項目公告到村民組,告知廣大農戶可隨時領取補貼資金,確;蒉r補貼資金發放公開透明、及時準確。
第三條縣直有關部門、農村信用社和鎮村要共同做好惠農補貼資金“一卡通”發放有關政策和知識的宣傳工作,要利用有線電視、廣播、公告、宣傳單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切實增強政策透明度,消除政策宣傳死角,防止農民群眾在政策理解上產生偏差。
第四條凡財政直接補貼給農戶或農民個人的資金,必須采取“一卡通”的方式發放,確保惠農補貼資金及時準確發放到農民手中。
第五條“一卡通”存折由鎮財政所直接發放,不得委托村組干部代領代發。由農戶憑身份證和戶口簿領取補貼存折,并由農戶簽字確認。未經本人書面授權,不得發放給任何人,確!耙豢ㄍā贝嬲壑苯影l放到農戶手中。
對舉家外出務工的.農戶,由鎮財政所妥善保管“一卡通”存折,并建立“一卡通”存折聯系發放登記制度,通過電話、書信、到外出民工集中地發送等形式,想方設法與外出農戶取得聯系,切實減低未發率。
對偏遠山區、行動不便的農戶,鎮財政所人員要服務上門,直接將“一卡通”存折送達農戶。
第六條農民領取“一卡通”存折后,應當及時修改初始密碼。初始密碼經修改后,農戶憑密碼和“一卡通”存折(卡)到農村信用社營業網點領取惠農補貼資金。
農戶修改“一卡通”存折初始密碼,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農戶本人修改密碼,須憑本人身份證到農村信用社開戶營業網點修改即可。
(二)若農戶本人長期在外,可由農戶嫡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憑身份證、戶口簿和“一卡通”存折,到農村信用社開戶營業網點辦理密碼修改手續。
(三)對享受補貼資金的老弱病殘農戶,確實難以親自辦理,經本人書面委托授權,所在村委會證明、所在鎮財政部門蓋章后,由委托代理人憑書面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件和被代理人身份證件(戶口簿)到農村信用社開戶營業網點辦理密碼修改手續。
(四)對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憑身份證、經所在鎮財政部門加蓋公章的村委會證明、以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到農村信用社開戶營業網點辦理密碼修改手續。
第七條農村信用社不得為鎮、村從“一卡通”存折資金中抵扣稅費和其他任何款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從“一卡通”資金中截留、挪用和抵扣任何費用。
嚴禁村干部收取存折集中支取惠農補貼資金,嚴禁村組干部代領補貼資金,嚴禁拖延發放時間,確保補貼資金直接兌付到農戶手中。
第八條縣紀檢(監察)、農民負擔監督、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各項惠農補貼資金發放的監督管理,并適時組織執法檢查。
第九條各級各單位“一把手”要對支農惠農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發放工作負總責。對違反項目、資金管理規定,弄虛作假,侵占和損害農民利益的,依紀依法從嚴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條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實施。
8. 資金管理制度 篇八
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制度
一、辦公用品是指與辦公直接聯系的消耗性物品,如:筆、墨、紙張及微機、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照相機等的'耗材。局機關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購置、管理、發放。
二、辦公用品實行按季購買制,各科(室)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在每個季度最后一個月將下一季度所需要辦公用品清單送辦公室,辦公室審定并報分管的局領導審批后,統一采購發放。
三、辦公用品實行限額管理辦法。局有關科(室)每人每年限額100元,特殊情況超過限額的,須寫出書面報告說明情況,并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四、辦公用品購買實行兩人以上共同負責制,采購大宗辦公用品,按《市政府采購制度》規定執行。
五、辦公用品實行專人管理。入庫時,保管人員要對其質量和數量進行核對和驗收,并進行登記(品名、數量、單價、進貨單位等),購物人和保管發放人對所購物品清點無誤,分別在清單上簽字。
六、辦公用品驗收入庫后,經辦公室主任簽字,財務人員按清單和發票進行審核報銷。
七、局領導所需辦公用品隨用隨送,但仍需請局領導本人簽字。 各科(室)所需的一般辦公用品,原則上按季度根據實際需要發放;打印紙、復印紙等貴重辦公用品,原則上按實際需要從嚴發放。發放辦公用品,一般情況由科(室)負責人領取,也可委托科(室)內其他同志領取,經手人要簽字。
9. 資金管理制度 篇九
資金賬戶管理制度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環節,旨在規范企業資金的流入、流出和存儲行為,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主要內容包括賬戶設立、資金審批流程、賬戶監控、資金報告與審計、風險控制和應急處理機制。
內容概述:
1、賬戶設立:規定企業開設銀行賬戶的數量、類型和目的`,明確每個賬戶的職能和使用范圍。
2、資金審批流程:設定資金使用的審批權限,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審批職責和程序。
3、賬戶監控:建立日常監控機制,對賬戶余額、收支情況進行實時跟蹤,防止資金濫用或挪用。
4、資金報告與審計:定期編制資金流動報告,進行內部審計,確保資金管理的透明度和合規性。
5、風險控制:識別和評估資金管理的風險點,制定預防措施,降低資金風險。
6、應急處理機制:預先設定資金危機的應對策略,確保在特殊情況下的資金流動性。
10. 資金管理制度 篇十
內部資金管理制度對于企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通過科學的.資金規劃,避免資金閑置或過度使用,提高資金周轉率。
2. 控制財務風險:規范資金運作,防止資金鏈斷裂,降低財務風險。
3. 保障經營穩定:確保企業有足夠的現金流應對突發狀況,維護正常運營。
4. 促進決策科學化:為管理層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支持戰略決策。
11. 資金管理制度 篇十一
1、 目的
為嚴格控制公司費用支出,加強費用管理,提高公司效益,本著合理、節約的原則,根據公司財務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 定義
本制度中所稱費用是指公司生產、行政、營銷等管理費用。
3、 范圍人員。
5、1、請款流程(其它廣告、參展等費用請款于5、3審批權限條款另加說明)
5、1、1請款:請款人根據專項費用事務需要填寫《請款單》,按5、3審批權限條款規定報上級簽核。
5、1、2審核:請款人將經上級簽核后的《請款單》按5、3審批權限條款規定送交財務專員。 5、1、3支出:財務專員按權限審批后,由出納根據復核后的《請款單》,向請款人支付款項,同時請款人須在《請款單》上簽字。
5、1、4請款5000元以上的大額備用金須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
5、1、5管理部門公務較多的人員可實行定額備用金,既可按規定預支保證公務合理工作
需要的一定限額備用金,報銷時可不抵借支,直接支取現金,詳見表1。
5、1、6備用金借支人須在公務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結清備用金,實行定額備用金的借支人須每3個月結清一次。原則上借支人必須按規定時限及時結清備用金,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如情況特殊,必須報請廠長或主管副總以至總經理批復,依批復意見處理。
5、1、7每年12月31日前,除12月下旬借支外其余所有個人借支的備用金都必須結清歸還,逾期不還的,一次或分次從工資中扣回。
5、1、8《請款單》是財務賬務處理的依據之一,除當日借支當日歸還的以外,報銷費用時《請款單》不予退還;歸還多借備用金時,由往來帳會計開具收據給報銷者本人,請款單也不予歸還,收據須妥善保管備查。
5、1、9備用金是為保證公務需要而設,因私不得借支備用金。
5、2費用報銷程序
5、2、1報銷流程
5、2、1、1報銷:報銷人自行粘貼票據并填制費用《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按5、3審批權限條款規定報上級簽核。
5、2、1、2審核:報銷人將經上級簽核后的《報銷單》按5、3審批權限規定送交財務部門。
5、2、1、3支出:財務部門按5、3審批權限條款權限審批后,由出納根據復核后的報銷憑證,向報銷人支付報銷款或收取歸還的備用金余款;出納收取歸還的備用金余款往來帳會計須向報銷人開具收據,《請款單》不予退回;報銷人領取報銷款項須在《報銷單》上簽字。
5、2、2對原始票據的要求
5、2、2、1所有票據:必須是合法的正式發票。
5、2、2、2特殊情況:收據(財政票據除外)及白條必須有廠長、總監或副總于相應票據注明簽字方予報銷。
5、2、2、3撕票:當事人必須于票面注明車號車牌、起止時間和地點(市內短途除外),并經廠長、總監或副總核準簽字方予報銷。
5、2、2、4罰款單據:公務中因個人原因違章的罰款單據不予報銷。
5、2、2、5發生的住宿、采購物料等費用必須注明金口公司名稱,如發生填報有誤,因此造成公司損失當事人需承擔50%的責任。
5、2、2、6原始票據的粘貼:交通票據等小票據的粘貼范圍以粘貼單大小為界,須緊靠粘貼單頂界和右界從右往左橫向粘貼,覆蓋粘貼的相鄰票據間須留出一定間隔距離,票據較多時,可分行粘貼,不得豎向粘貼。
5、2、2、7原始票據必須按交通票據、住宿票、招待票、通信票等不同類別和不同金額,分門別類進行粘貼,不能混合粘貼。
5、2、2、8除交通票據外的其他票據,報銷人須在每張票據正面空白處注明票據金額開支的用途并簽名。
5、2、2、9不符合上述規定要求的報銷單據,財務部有權退回,要求報銷人重新整理。
5、2、3費用報銷后,由財務部記入相關費用明細科目, 按月上報總經理審核。業務人員
的費用列入個人銷售費用進行成本考核。所有票據涉及二次簽字的每月匯總報表
交總經理。二次簽字情況主要有:撕票、安裝工材料消耗發票、安裝工運費發票等。 5、3審批權限
5、3、1備用金借支和費用的報銷金額在20xx元(含本數)以下的,由部門經理確認,廠長、總監或主管副總審核,財務專員簽字批準借支、主辦會計審核報銷憑證,可直接辦理,事后集中報總經理補簽。
5、3、2備用金借支和費用的報銷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由部門經理確認,廠長、總監或主管副總審核,財務專員簽字批準借支、主辦會計審核報銷憑證后,報總經理審批后辦理。
5、3、3部門經理的備用金借支和費用報銷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由廠長、總監或主管副總審核確認,財務專員簽字批準借支、主辦會計審核報銷憑證后,報總經理審批。
5、3、4廠長、總監或副總的費用報銷由主辦會計簽字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5、3、5駐外安裝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費用憑證的審核由財務專員代為辦理,其它同上。
5、3、6其它廣告、參展或專項等費用由總經理委托授權經辦人,提請財務專員審核,直接提交總經理審批辦理執行。
5、3、7相關人員出差或外出時,由其部門職務代理人電話請示代為簽字。
5、4出差補貼標準
5、4、1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受公司主管負責人派遣在公司辦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區履行公務,并根據本制度的規定享受相應標準的出差補貼、伙食補貼和交通補貼。
5、4、2公司員工出差應嚴格履行報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出差所發生的旅差費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5、4、3公司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并考慮其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應向上一級主管負責人報告,對因公出差人員,按相應標準報銷出差費用。
5、4、4有關標準
5、4、4、1長途出差交通工具乘坐標準
2、兼職人員補貼歸口在相應專職公司領取,不重復享受補貼。
5、4、5相關事項說明
5、4、5、1在途期間以正午12點為界,出發起程在12點以前、返程到達在12點以后(以正常交通時間為準)按一天計算,其他按半天計算。
5、4、5、2出差乘坐火車從晚上8點到次日早晨7點之間超過6小時,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報銷火車硬座或硬臥票(如乘坐火車硬座或長途汽車可安火車硬座或長途汽車票價的30%享受硬座補貼)火車乘坐輪船可報銷三等或四等艙位票;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乘坐軟臥或飛機,確需乘坐時必須經公司副總經領導批準。
5、4、5、3出差人員當日有招待費發票的,當日不計算伙食補貼;當日有出
租車票的,當日不計算交通補貼。招待費發票日期欄必須填寫清楚并說明招待事由及相關人員,招待費發票未注明日期的,一張招待費發票視同一天發生招待費并不予計算伙食補貼;需要乘坐出租車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請示批準,報銷時出租車票必須注明往返地點及用車事由,并經部門負責人二次簽字,乘坐出租車的不予計算交通補貼。 5、4、5、4 出差人員交通費用報銷原則上起、返程必須有電腦票;住宿費用報銷需注明日期與時間,當日正午12點遞延6小時內需起程的必須退房。
5、4、5、5出差人員的交通住宿費用在標準內據實報銷,超支部分自理。但參加包括住宿、市內交通與生活費用在內的會議和由邀請方承擔費用的會議,不享受任何補助。
5、4、5、6公司員工隨同主管及以上級人員一同出差,其住宿標準可按主管及以上級人員相應標準執行;公司員工隨同總經理一同出差,原則上不予發放伙食補貼和交通補貼;兩人同住只能一人報銷。
5、4、5、8考慮到全國各地實際情況的不同,為避免因住宿標準局限性給出差帶來困難,不利于工作開展,給公司形象帶來負面影響及增加個人負擔,若因情況特殊,須報請廠長、總監或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方可允許按實報銷。
5、4、5、9司機帶車出差且當天不能返回的,實行每天住宿、生活補貼,不享受交通補貼,標準參見一般員工包干標準。
5、4、5、10公司員工非因公需要繞行的,只能報銷直達票價,差額自負,期間不享受伙食補貼、住宿補貼和交通補貼。
6、相關表單
6、1請款單
6、2費用報銷單
6、3差旅費報銷單
12. 資金管理制度 篇十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掌控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提高貨幣資金的使用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訂立本方法。
第二條本資金計劃僅指資金使用計劃,它是依據公司將來確定時期的投資、采購、開發、基本建設等,估量這一時期內貨幣資金的使用情形,并進行貨幣資金綜合平衡的計劃。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各部門。
第二章各部門職責
第五條為了加強公司現金流管理,公司各部門都應樹立資金使用事前有計劃、事中有掌控的管理思想,各部門依據各自分管工作計劃編制資金使用計劃,財務部負責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核、匯總。
第三章資金計劃內容
第六條資金支出
。ㄒ唬┩顿Y活動資金支出
1、土地:建筑項目部依據購地支出計劃及相關協議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2、房屋建筑物:建筑項目部依據土建工程進度及相關工程合同,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3、機器設備:商務部依據公司設備采購計劃和進度,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4、運輸設備:綜合部依據行政車輛購置計劃,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ǘ┗I資活動資金支出
互聯網金融項目組依據公司長期借款、短期借款合同的還款期限、利息支出方式等,估量歸還的本金和利息,編制籌資活動資金使用計劃。
(三)經營活動資金支出
1、商品采購:商務部依據公司商品采購計劃和進度,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2、薪酬支出:綜合部負責編制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等薪酬類資金使用計劃。
3、管理費用支出:綜合部負責車輛費用、水費、電費、取暖費、物業費等費用類資金使用計劃,業務接待費、辦公費、郵寄電話費、車輛費用(除修理費)等資金支出計劃由辦公室負責編制;車輛修理費資金支出計劃由供應處負責編制;環保費(排污費)資金支出計劃由生產安全處負責編制;試驗檢驗費、監磅費等資金支出計劃由質量掌控處負責編制。
4、稅金:財務部負責編制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稅金類資金使用計劃。
5、銷售費用:營銷部負責編制廣告費、宣揚費等費用類資金使用計劃,線下運營部負責編制辦公修理費、差旅費、業務接待費、郵寄電話費、促銷費等費用類資金使用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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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不屬于上列各項的支出都屬于“其它支出”,由歸口資金支出部門依據實際情況增補編制,一并上報。
第四章資金計劃編制程序
第七條為了加強公司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實施資金預算制度,資金預算的編制和審批嚴格遵奉并服從資金預算流程的規定。
第八條公司各部門每月23日前依據月度工作計劃編制本部門次月資金使用計劃并報公司財務部。
第九條財務處每月25日前匯總編制各部門資金使用計劃,報公司緊要負責人審批,并依據資金使用計劃合理布置資金,保證資金收支平衡。
第十條批準后的'月度資金預算是公司次月資金使用的準則,財務處下達經審批的月度資金收支計劃至各部門,各部門要嚴格依照此計劃執行,除發生突發性緊急付款外,對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超計劃付款原則上不予支出。預算外資金的使用由業務部門申請,公司分管領導、緊要負責人共同批準后,財務處方可辦理。
第五章資金計劃掌控
第十一條財務部每月編制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表,并與資金使
用計劃對比分析,檢查各部門資金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偏離計劃的原因。
第十二條財務處依據每月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對各單位資金收支計劃兌現率進行檢查、通報,對計劃兌現率顯現重點偏差,嚴重影響公司現金流的,予以確定的考核。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20xx年4月10日起發布執行。
13. 資金管理制度 篇十三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資金內部控制和管理,加強對公司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加快資金的循環和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資金流向,保證資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資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資金流入、流出等全過程的控制。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資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條 公司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資金管理制度。
第五條 本制度所稱資金包括投資資金、融資資金和運營資金。日常費用由總經理辦公會授權財務部另行制定管理辦法及報銷制度。
(一) 投資資金指對外風險投資和非風險投資、固定資產投資等資金支出。
(二) 融資資金指公司為了彌補經營過程中的資金缺額,向金融機構或其他法律允許的主體借入的資金。
(三) 營運資金指流動資產減去流動負債后的余額,主要表現為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應收款項、存貨等。
第二章 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六條 公司實行總經理及總經理辦公會領導下的分級授權管理體系,各部門按照制度規定的授權及職責,履行資金管理權責。
第七條 財務部是公司資金核算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三章 預算的管理
第八條根據公司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和下年度經營計劃做好公司下年度整體的資金預算,公司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做好本單位資金預算,公司的資金預算應與公司的整體資金預算保持一致。
第九條 為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公司除應按年度編制資金預算外,還應逐月編列資金預算表上報總經理,由公司統籌計劃使用。
第十條 資金預算的編制及審批
(一)每年末,各部門須根據資金預算和生產經營狀況,編制下年度的《年度資金預算計劃》,并于每個財務年度的最后一月報送財務部由總經理審批。
(二)每月末,財務部須根據資金預算和生產經營狀況,編制下個月的《月度資金預算計劃》,并于月末一天報送總經理審批;
(三)財務部根據生產經營計劃及財務預算,本著“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結合實際回款情況,根據資金支出的用途,審批各部門年度及月度可使用資金的額度。
(四)對于投資類或生產經營類的資金支出,先審核業務的內容是否在投資計劃或生產經營計劃的范圍內,再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資金狀況審批可使用資金額度。
(五)在實際對外付款時,將參照本月的實際資金狀況,批復用款。
第四章 資金收入的管理
第十一條 資金收入分為經營活動的資金收入、投資活動產生的資金收入,以及籌資活動產生的資金收入三類。
第十二條 經營活動資金收入的管理
(一) 各單位所有經營活動的資金收入都應足額存入銀行賬戶。
(二) 各單位財務部門負責監督本單位經營活動資金收入的入賬情況。
(三) 營運資金的使用,經業務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報總經理和黨委書記審核簽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四) 財務部對公司單位設立的銀行賬戶開設網上銀行查詢功能,對銀行賬戶資金收入、支出情況進行監控,財務部門每月必須上報資金收支月報。
(五) 關聯公司之間的內部資金劃撥,由財務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報總經理和黨委書記簽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第十三條 融資活動的資金收入的管理
(一) 公司融資事項,由財務部編制財務資金計劃需求,董事會審核同意后執行。
(二) 總經理辦公會在授權范圍內,對公司資產抵押、流動資金貸款等事項做出決議。
(三) 公司決議通過的總體授信范圍內的流動資金貸款,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四) 由董事會授權總經理簽署在年度流動資金計劃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協議。
第十四條 投資活動的資金收入的管理
(一) 公司在一年內購買重大資產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以上的事項需由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報股東會審批。
(二) 公司占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20%(含)至總資產30%(含)之間的投資事項,由總經理辦公會通過,然后報股東會審批。
(三) 公司董事會審議決定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20%以下的投資事項。
(四) 建立投資項目責任制,對于投資失誤或資金無法收回的項目投資責任人要承擔相關的責任。
(五) 財務部負責公司對外投資項目資金收入管理,要根據投資合同及年終決算情況,準確計算投資收益,督促投資收益按時收回。
(六) 財務部負責監督投資活動。要合理安排、監督資金及時入賬,確保資金流動不影響各單位正常生產經營。
第五章 資金支出的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資金支出審批權限分為:
(一) 審批:主管領導、資金使用部門負責人及財務部門負責人對該資金開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進行審批。
(二) 審核:財務人員對已審批的支付款項從單據和數量上加以核準并備案,審核經濟事項的審批是否符合流程的規定,各級審批人是否符合審批權限,經辦人員是否在授權范圍內辦理業務。
(三) 批準: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結合公司實際,根據該資金開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予以簽字同意或拒簽。
第十六條 資金支付審批的基本程序:
見附件1。
第十七條 財務部負責調控整公司的資金收支情況,指導資金調撥計劃。 第十八條 公司資金調撥計劃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 第十九條資金支出采取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層次的管理體系:事前控制主要通過年度資金計劃的審批程序控制,事中控制主要通過財務人員對企業經營活動進行評價和審批,事后監督主要通過定期的財務分析和各種內外部審計完成。 第二十條 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一) 支付申請:公司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二) 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三) 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四) 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付款時,應當要求收款人提供與該款項相關的手續,主要包括下列材料:
(一) 已經簽署的合同;
(二) 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應當提供監理公司認可的進度證明,工程管理公司對監理公司認可的工程進度及工程量進行現場審核的書面材料;
(三) 經濟合同中對結算有明確規定的,按合同的相應條款執行。工程進度款累計支付已達到合同金額80%的,再付款時應當提供工程竣工結算書;
(四) 竣工一次性付款的,應當辦理結算手續后才能支付工程款;
(五) 付款三次以上的,應當要求對方單位提供對賬單;
(六) 設備、材料、辦公用品等采購類付款,應當提供驗收單和入庫單;
(七) 在付款審批表中有權簽字人已簽字;
(八) 收款單位應當提供相應行業的正規發票;
(九) 收款單位與合同單位不一致時,應當要求合同單位向我單位提供付款授權委托書;
(十) 特殊情況的,還應當要求對方單位提供完稅證明;
(十一) 合同執行過程中存在爭議事項的,應當有同對方單位達成的補充協議;
(十二) 其他能夠證明該項付款真實、準確或債權債務關系明晰的原始證明或者法律文件。
第二十二條 公司關聯方的資金往來定期匯報制度。
第二十三條財務部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明確的資金支付審批權限和程序,各項資金的支付必須嚴格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審批。對于未經規定程序審批或超越權限審批的款項,出納人員不得支付資金,其他財務人員不得辦理有關財務事項。付款申請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第二十四條 資金支出審批的其他特殊要求
(一) 資金支出( )萬元或以上,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支付;
(二) 資金支出( )萬元或以上重大資金,上報集團公司審批;
(三) 設計費用付款,應當要求提供相關部門設計會審認可的書面材料;
(四) 工程進度付款,應當要求提供工程管理公司簽署的工程進度證明,進度款付到80%時應當進行結算。同時提供工程管理公司進度款審核意見、施工單位進度報告、質量認證書、監理單位審核意見。結算付款應當提供結算書;
(五) 甲方供料付款,應當提供驗收單、合同、以及定標意見等材料;
(六) 采購部采購物資的付款,應當提供通過招投標程序簽訂的合同和工作成果驗收報告;
(七) 辦公用品的付款,應當提供總經理批準的辦公用品計劃;
(八) 其他特殊費用付款,應當提供總經理批準的一次性購買計劃。
第六章 資金監控管理
第二十五條 財務部以資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為中心,定期開展以下資金檢查和管理工作。
(一) 通過網上銀行查詢系統,監控下屬單位資金收支情況。
(二) 定期(月度)檢查下屬單位的現金庫存狀況。
(三) 定期(月度)檢查下屬單位的結算情況。
(四) 檢查下屬單位銀行存款的對賬工作。
(五) 定期對下屬單位匯出的大額款項進行跟蹤檢查或抽查。
(六) 各單位財務部門應嚴格財務印章管理,嚴格按照上述資金支出審批權限與程序監督各項資金支出的執行。
(七) 不得坐支、套取現金,做到?顚S。
(八) 員工借款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報銷還款,須繳納滯納金或直接從工資中進行扣除。
第二十六條 財務部報送資現金流入、流出情況,銀行存款、結算業務統計表。
第二十七條 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
第二十八條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
第二十九條空白票據由專人保管,保管票據的人員不得同時保管銀行的全部印鑒章。設備查簿,連續記載票據的購買、使用和結存情況,票據領用要有領用人簽章。凡因填寫錯誤而作廢的票據,要全部聯次保存,不得撕毀,丟棄。 第三十條 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F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三十一條設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三十二條 每月將票據的使用情況與銀行對賬單有關記錄一一核對,做到賬證相符,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第三十三條 按月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
第三十四條加強貨幣資金收支業務的內部審計。貨幣資金的管理納入公司內部審計的重要內容。定期審計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審計貨幣資金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合理性,審計貨幣資金保管的安全性。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后實施。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14. 資金管理制度 篇十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貨幣資金是學校的重要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為了加強貨幣資金管理,保證學校貨幣資產安全,維護結算紀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結算制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 現金管理
第二條 現金使用范圍
1、職工工資、個人津貼
2、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3、根據國家和學校的規定發給個人的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按規定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8、其他必須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第三條 使用現金要在限定的范圍內,嚴格審批程序。
1、日常報銷過程中,如差旅費、零星辦公用品購置、電話費等需要支付現金的仍通過現金結算。
2、向機關、團體、部隊、企業采購商品、勞務結算、繳納稅費在結算起點以上的應采取轉帳結算。
3、在本地購買設備、家具等固定資產,必須通過銀行轉帳不得支付現金。
4、去外地采購,在同一單位采購商品支付現金限額為20xx元。因采購地點不能確定的現金借款一般不大于10000元,確有特殊原因超過10000元小于50000元的,須預先經財務處領導審批,超過50000元的,須預先經分管校領導審批。
5、職工因公出差攜帶現金數額應根據出差地點和任務確定,一般不大于10000元,確有特殊原因超過10000元小于 50000元的,須財務處領導審批,超過50000元的,須經分管校領導審批。
6、現金的收付、結算、審核、登記等工作,不得由出納一人擔任,會計和出納要分開,出納管錢不管帳。
第四條 財務部門應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出納人員應于當日業務終了后對庫存現金盤點,保證帳實相符。各科科長應組織人員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認真如實填制庫存現金盤點表報財務處綜合科備案。
第五條 現金當日庫存量應控制在核定的庫存限額內,超過限額部分應于當日送存銀行。由于特殊原因,當日無法送存的,必須報告財務處領導,采取安全措施。
第六條 未經財務處同意或授權,學校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以學校或個人名義收取現金。所收現金應及時送交財務處入賬,不準自收自支,私設“小金庫”。
第七條 學校不得為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不得將現金借給與本校無業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
第八條 嚴禁坐支現金,嚴禁白條抵庫。
第九條 商業匯票及銀行存兌匯票視同現金管理,由財務部門出納負責保管。
第十條 嚴禁將公款以私人名義在銀行辦理存儲。
第三章 銀行存款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業務需要和有關開戶規定在銀行開設銀行帳戶,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結算。
1、學校財務部門負責管理銀行帳號,其他部門一律不得擅自開設銀行帳號。
2、二級核算單位需開設銀行帳戶的,必須報學校財務處審批并備案。
3、學校的業務結算除必須通過現金結算的業務外鼓勵通過銀行結算,減少現金流通量。
4、重要的銀行票據(如支票、匯票、本票等)的領購、簽發使用要嚴格辦理領用簽發手續,并登記造冊。
5、銀行印鑒和結算票據應兩人分工保管,不得將結算票據與全部印鑒存放同一處同一人保管,簽發結算票據應分別由二位印鑒保管人審核無誤后加蓋印鑒。
第十二條 財務部門應建立健全銀行帳目,逐筆記載銀行存款收付,及時結出存款余額。出納人員應及時了解和掌握存款情況,不得開具空頭支票。當存款余額可能不能滿足日常支付需要時,應及時報告,提議調度資金。調度資金的手續按《江蘇科技大學資金調度管理辦法》辦理。
第十三條 學校的銀行帳號只能用于學校的對外業務結算,嚴禁出租出借銀行帳號。未經財務部門同意,不得將單位銀行帳號告知其他單位或個人。
第十四條 嚴格執行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空白現金支票,嚴格控制簽發空白轉帳支票。簽發轉帳支票應事先填寫簽發時間、收款單位、用途和金額。對確因暫時無法確定金額的,應注明最高限額,確定金額后,領用人應及時通知財務部門。支票領用人對支票的安全負責。
第十五條 財務部門應由按排非出納人員定期與銀行對帳單對帳,每月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查明未達帳項原因。確保銀行存款的安全完整。每月編制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按規定須經財務處領導和審計處領導簽字。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凡以前有貨幣資金管理規定的,從公布之日起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在學校財務處。
15. 資金管理制度 篇十五
集體資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資金安全:通過嚴格的審批和監管,防止資金流失或被非法挪用。
2. 提升資金效率:明確的資金使用規則能指導合理投資,提高資金回報率。
3. 增強組織公信力:公開透明的財務流程可以增強成員信任,提升組織形象。
4. 規避法律風險:遵守法規,避免因財務管理不善引發的法律糾紛。
16. 資金管理制度 篇十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安全,提高貨幣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風險,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司法》、《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貨幣資金管理范圍包括投資性資金、籌資性資金、經營性資金。
1、投資性資金指對外投資及投資收益、固定資產投資、無形資產及其他長期資產投資等資金的收入與支出;
2、融資性資金指公司為了彌補經營過程中的資金缺額,向金融機構或其他 法律主體借入或歸還的資金等;
3、經營資金指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稅負,以及其他和經營活動相關的資金收入與支出,主要表現為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應收應付款項、存貨等。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的貨幣資金,其表現形式主要包括:
1、現金,是指公司庫存的現金,不包括公司各部門借用的、尚未報銷的備用金。
2、銀行存款,是指公司存入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
3、其他貨幣資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等形式的貨幣資金,以及其他包括人民幣和按國家有關法規允許公司保管或存放的外幣。
第四條 貨幣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公司負責人根據董事會批準的年度經營計劃,要求各職能部門編制本部門的資金預算,經財務部門審核、綜合平衡后編制年度現金流量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執行。
第二章 授權與批準
第五條 為提高內部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成本,對公司實際控制,并納入合并范圍內的母子公司之間,以及所屬子公司之間的資金往來,授權給財務總監進行審批。
第六條 審批權限 對外支付資金的申請,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本規定所設權限的金額為同一筆業務發生費用總額,嚴禁將同一筆業務分次報銷。
第七條 財務審核。財務部門按照相關制度要求,對資金支付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進行審核。
第八條 資金支付須嚴格按照支出性質逐級上級審核或審批,嚴禁越級審核或審批。
第十條 在預算內的支出,可以根據授權范圍,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使用;超過預算的支出,應由業務部門提出追加預算,按預算批準程序批準后執行。 對外投資按公司投資管理辦法執行,經審核批準后納入預算管理。
第三章 股東單位資金往來管理
第十一條 加強對股東單位的資金往來管理。由公司財務負責人負責,建立對公司日常資金收支行為的監控機制,防止發生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損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第十二條 公司在與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發生經營性業務和資金往來時,應嚴格監控資金流向,防止資金被占用。公司不得為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墊付工資、福利、保險、廣告等期間費用,也不得互相代為承擔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地提供給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使用:
1、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使用;
2、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提供委托貸款;
3、委托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
4、為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
5、代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償還債務;
6、其他方式。
第十四條 如發現公司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提供資金或發現有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關聯方占用的情形,有可能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董事會將通過司法程序及時凍結或限制控股股東所持公司的相應股份,及時通過司法程序對控股股東有效資產采取司法保全等措施,避免或減少公司的損失。
第四章 資金調度管理
第十五條 股份公司在財務部設立虛擬的資金調度中心,按照市場化的原則承辦股份公司調度資金的具體管理工作,檢查、監督、指導成員公司資金調度管理工作。資金調度中心是股份公司財務部的內設機構,在財務總監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資金調度中心按照相應的負責股份公司整體內部資金頭寸的監控和管理,及時反饋各成員公司資金狀況,并根據資金安排和成員公司的資金余缺狀況,在股份公司總部和成員公司內合理調度資金。
第十六條 股份公司及下屬公司可以將暫不使用的資金,以季度為單位,存放在資金調度中心,資金調度中心和成員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每年協商一次存款、借款的利率。資金調度中心負責利用銀行平臺歸集內部資金并統一安排使用,隨時監控內部調度執行情況,并依此編制統計表。協助完成資金狀況專項分析,提供分析所需的報表和資料。 股份公司財務部行使本部及各成員公司間的資金調度職能。其它任何成員公司都沒有相互拆借行為或資金調度的權利。
第十七條 下屬成員公司資金調度管理職責
1、負責本公司資金頭寸的管理,如實反映本公司的資金頭寸情況。
2、負責按時編制本公司資金支付申請。
3、依據融資、投資計劃與公司內部資金情況測算本公司現金缺口,提出資金需求計劃。
4、負責協助完成本企業資金狀況專項分析,提供分析所需的報表和資料。
第十八條 資金調度管理的主要內容。為滿足股份公司資金平衡和其它使用需求,調度資金的范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融資資金
2、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性富裕資金
3、為完成股份公司統一結算而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生產經營性資金
4、為配合股份公司與金融機構的合作,而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生產經營性資金
5、為配合股份公司重大項目運作,而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資金
6、經股份公司領導批準,而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資金
7、為應對非常規使用的儲備資金,而需調用各成員公司的資金
8、 根據股份公司資金平衡需調用的其它用途資金。
第五章 內部控制
第十九條 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貨幣資金收支與記帳的崗位分離;貨幣資金收支的經辦人員與貨幣資金收支的審核人員分離。
第二十條 貨幣資金的管理遵循國家主管部門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銀行結算辦法和外匯管理辦法等各種法規和規章,正確使用各種銀行結算工具,按照規定核定庫存現金限額,按現金收付范圍使用現金。
第二十一條 按照內部控制的原則,出納員負責保管銀行支票等有編號的銀行結算憑證、庫存現金,具體辦理銀行結算和現金收付。出納員不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核算、記帳工作。銀行結算憑證上使用的印章由支票專用章和私章組成,支票專用章可由財務負責人保管,私章由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的其他人保管。
第二十二條 貨幣資金的收支必須有合法、合規、合理的原始憑證為依據。經辦人員根據原始憑證填列必要的內部憑證,在預算范圍內根據授權原則由各級負責人對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收入和支出手續。
第二十三條 財務負責人或財務主管對各部門收入、支出的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合理性進行復核。對于非法的支出,會計人員應拒絕辦理;對于合法但明顯不合理的支出應報告公司總經理處理。會計人員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作為出納員辦理收付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控制現金坐支,當日收入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出納員每日盤點現金,并與現金日記帳余額核對相符。每月月末,會計人員必須將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總帳余額與出納員的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日記帳、其他貨幣資金日記帳核對相符。
第二十五條 財務部經理應對庫存現金不定期地進行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應每月檢查銀行存款帳單核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未達帳項組織清理,并及時處理。
第二十六條 加強貨幣資金收支業務的內部審計。貨幣資金的管理應納入公司內部審計的重要內容。定期審計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審計貨幣資金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合理性,審計貨幣資金保管的安全性。
第六章 獎懲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份公司及各成員公司的財務工作人員,須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履行其相應的職責。如因人為原因影響工作質量或造成股份公司利益受損的,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應追究具體責任人的相關責任;如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可給予獎勵。
第二十八 條各成員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在執行本辦法有關規定時的盡職情況適用股份公司對財務負責人的考核條款;股份公司對不適用考核條款的其他財務人員有獎懲的建議權。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于公司董事會。
第三十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后實施。公司經營和管理層可在本制度下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在董事會批準該制度之前,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制定的管理辦法,和本制度沖突的,應予調整。 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如與日后頒布或修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觸,則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董事會將及時對本辦法進行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