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4篇)
1.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中醫科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需要醫療機構制定一系列規范、標準和流程,對醫療過程進行全的管理和控制。具體來說,中醫科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包括以幾方:
1、制定中醫藥診療規范,規范醫療流程,確保中醫藥的診療質量和安全性;
2、提高醫療服務水平,加強患者溝通和交流,提高患者的滿度和信任度;
3、規范醫療設備和醫療技術,確保醫療設備和醫療技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加強醫療安全管理,建健全醫療故報告和處理機制,防止醫療糾紛和故的發生;
5、加強醫療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提高醫療機構的整體競爭力卓、越、管、理、網。
2.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醫療設備質量控制與安全管理,確保醫療設備在其生命周期中安全可靠工作,保障患者和醫護人員健康和安全,保證醫療活動準確有效,根據衛生部《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試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設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委員會《質量管理體系標準》、《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醫療設備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的范圍,包括醫療設備采購管理、資產管理、醫療設備使用管理、維修質量管理、計量質量管理、醫療設備不良事件管理以及基于上述過程中的改進活動。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第三條設備科成立醫療設備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團隊,成員由設備科具有相應資質
的管理和工程技術人員組成。團隊名單:
組長:副組長:
成員:
第四條醫療設備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團隊職責:
(1)在主管院領導的直接領導下工作。
(2)按照質量控制目標負責醫療設備質量控制工作。
(3)督導相關部門完成年度、季度、月指控目標計劃。
(4)督導相關部門修改、完善、補充質控檢查標準。
(5)定期檢查如下內容:設備使用率,設備完好率,采購執行率;
檔案管理達標率;驗收差錯率;調撥差錯率;帳物相符率;配送差錯率及勞動紀律。
(6)檢查質控匯總結果并提出改進意見。
(7)參加質控指導工作,定期聽取匯報。
第五條根據醫療設備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的要求,分別制定專業技術人員負責醫療設備采購質量管理以及醫療設備維修質量和安全管理。
三、工作細則
第六條設備科對醫療設備供應商的資質進行審核,對采購計劃及采購流程進行監督,對購入的醫療設備進行驗證,對醫療設備進行計量檢測及功能評估。
第七條對在用醫療設備與計量器具庫存等進行管理,定期盤存,檢查有無失效和淘汰產品,并進行處理;對醫療設備的入庫、出庫及報廢進行管理。
第八條醫療設備投入使用前,應對相關使用人員進行操作培訓,對維護工程師進行基本原理和維護技術的培訓,并進行考核;對于在臨床使用中出現的涉及設備器械的操作、技術和質量問題,應及時組織討論,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屬于不良事件的應按規定主動及時上報。
第九條設備維修及預防性維護中出現的故障及故障隱患應進行記錄分析,并追查故障原因,徹底檢查問題根源,經維修的設備,應進行性能檢測和電氣安全檢查。
第十條設備科制定年度醫療設備預防性維護計劃,對在用醫療設備的狀態進行檢測,包括驗收檢測、狀態檢測和穩定性檢測,必要時需要進行校正和修復;對急救類的設備要重點巡視,保證急救設備完好,建立計量監管體系,根據計量法規相關規定對醫用計量設備進行定期檢測并保存記錄。
第十一條醫療設備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應建立臨床應用風險評估體系,根據《醫療設備綜合風險評估表》將醫療設備進行風險分級,根據風險等級制定設備管理計劃;對重點設備實施重點監控,根據風險評估等級進行安全監測,分析數據并總結評估報告,根據評估報告內容持續改進。
第十二條醫療設備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應建立醫療設備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對醫療設備不良事件進行監測、報告、管理。
第十三條醫療設備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所有活動,均須以規定的.格式進行記錄存檔,以便于在必要時進行追溯。
第十四條定期通報醫療設備臨床使用安全與風險管理監測的結果,并定期將結果上報院領導。
四、管理目標
第十五條醫療設備管理總體質量目標如下:
(1)嚴格采購制度、采購流程的執行率≥99%;
(2)檔案管理、資質管理達標率≥95%;
(3)物品驗收差錯率嚴格控制在1%以內;
(4)醫療設備調撥差錯率嚴格控制在1%以內;
(5)庫房醫療設備賬物相符率100%;
(6)大型醫療設備的開機保證率93%以上。
(7)中小型醫療設備完好率達96%以上。
(8)醫療設備強檢完成率100%。
(9)醫療設備預防性維護計劃完成率100%。
(10)醫學工程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相關繼續教育和培訓不低于2次。
(11)醫療設備安全(不良)事件數目10例/年。
(12)醫學工程人員崗位考核完成率100%。
(13)臨床醫技科室醫療設備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完成率98%;
(14)急救類、生命支持類設備完好率100%。
(15)急救、生命支持類設備和50萬元以上醫療設備,使用登記完成率≥95%、一級保養完成率≥95%。(每日1次)
(16)50萬元以內普通設備一級保養每周1次。
(17)臨床醫技科室醫療設備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合格。
五、設備維修后的質控
六、質量檢測設備的使用、保管和維護
使用質量檢測設備及配套設備的人員,僅限于本實驗室內熟悉該裝置性能并能熟練操作的人員;質量檢測設備應制定操作規程,并嚴格按操作規程開啟、運行和關閉儀器;質量檢測設備及配套設備應安置在固定位置上,不得隨意移動,與之有關的質量檢測設備一律不外借,更不能擅自改作它用。
3.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一、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定義及范圍
是指臨床診療活動中以及醫院運行過程中,任何可能影響病人的診療結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負擔并可能引發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以及影響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行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具體分為下述八大事件:
(一)醫療事件主要是指:醫療診斷或治療失誤導致患者出現嚴重并發癥、非正常死亡、嚴重功能障礙、住院時間延長或住院費用增加等事件,包括:誤診誤治、麻醉、手術、導管/介入意外、其他。
(二)藥品事件主要是指:在管理及調劑藥品時出現的不良事件及嚴重藥物不良反應等事件,包括:藥品管理應用、藥品調劑分發、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其他。
(三)護理事件主要是指:病人在住院期間發生的與病人安全相關的護理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墜床、燒燙傷、壓瘡、誤吸、誤咽、導管意外、約束意外、轉運意外、輸液不良反應、其他。
(四)醫學技術檢查事件主要是指:在輔助檢查過程當中因操作失誤或儀器故障等發生的事件,包括:標本采集、功能檢查、醫學影像、放射安全、其他。
(五)輸血事件主要是指:在輸血過程中因操作或記錄及嚴重輸血不良反應等事件。
(六)醫院感染事件主要是指:在院內發生的嚴重感染等事件。
(七)醫療器械事件主要是指:因醫療器械或醫療設備的原因給患者或醫務人員帶來的損害等事件。
(八)綜合事件主要是指:在臨床診療活動中以及醫院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不良事件,包括:查對/識別、信息傳遞、知情同意、診療記錄、飲食與營養事件、物品運送、安全管理及意外傷害事件、其他。
二、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分級
(一)警告事件(Ⅰ類)——非預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進展過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喪失。
(二)不良事件(Ⅱ類)——在疾病醫療過程中是因診療活動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機體與功能損害
(三)未造成后果事件(Ⅲ類)——雖然發生的錯誤事實,但未給患者與功能造成任何損害,或有輕微后果而不需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
(四)隱患事件(Ⅳ類)——由于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未形成事實。
三、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及處理程序
(一)各科室、部門將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屬性分別上報至相應職能部門,醫療相關不良事件上報醫務部;護理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護理部;感染相關安全不良事件上報感染管理科;藥品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藥劑科;器械相關不良事件上報器械科;設備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設備科;設施相關不良事件上報總務科;治安相關不良事件上報保衛科。然后按照管理部門意見進行處理及網絡上報,各科室、部門做好上報記錄登記。
(二)發生或者發現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時,醫務人員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害擴大外,應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報告,同時按上述規定程序上報相關職能部門。
(三)各職能部門接報告進行調查核實,按事件性質提出處理意見并將處理意見反饋至各相關科室,重大事件上報分管領導。
(四)各相應職能管理部門每季度將上報到本部門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統計分析,并于次月10號前報質管辦統計分析。醫院質管辦應針對全院上報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季度分析,并召開一次評估總結會議,分析結果及時反饋各職能部門,保證醫療質量持續改進。
(五)如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涉及2個或2個以上部門,由各科室將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分別報告相關的職能部門,由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協調解決,必要時上報分管領導組織召開部門間聯席會議。
四、上報方式及時限
(一)書面報告
警告事件(Ⅰ類)、不良事件(Ⅱ類)發生后立即報告相關職能部門,且24小時內完成分析報告表交相關的職能部門;未造成后果事件(Ⅲ類)、隱患事件(Ⅳ類)發生后立即報告科室負責人,并48小時內完成分析報告表交相關的職能部門。
(二)網絡直報
各科室利用我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上報系統進行網絡直報。
(三)緊急電話報告
在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發嚴重后果的緊急情況時使用,并隨后履行書面補報,夜間及節假日應統一上報醫院總值班人員,電話號碼:48621000。
五、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的自愿性、保密性、非懲罰性
(一)自愿性:醫院各科室、部門和個人有自愿參與(或退出)的權利,提供信息報告是報告人(部門)的自愿行為。
(二)保密性:報告人可通過各種形式具名或匿名報告,相關職能部門將嚴格保密。
(三)非懲罰性:報告內容不作為報告人或他人違章處罰的依據,也不作為對所涉及人員和部門處罰的依據。
六、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獎懲
每月由質管辦對不良事件和安全隱患報告例數進行匯總,并對科室進行獎勵。
(一)所有獎懲意見,經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討論,形成建議,并報院長辦公會通過。
(二)醫院鼓勵職工主動上報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每上報一例,獎勵30元。
(三)定期對收集到的不良事件報告和安全隱患進行分析,公示有關好的建議和金點子,給予表揚與獎勵。
(四)凡發現漏報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情況,每漏報一例,視其情節輕重給予100-500元處罰;凡故意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500-20xx元處罰,科室負責人負連帶責任,由此引發糾紛或事故的按《醫院醫療糾紛處理暫行規定》進行處罰。
(五)已經構成醫療事故和差錯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警告事件(Ⅰ類)、不良事件(Ⅱ類)由醫院職能部門根據醫院《獎懲辦法》進行處罰,未造成后果事件(Ⅲ類)、隱患事件(Ⅳ類)由科室負責人根據科室考評細則進行處罰。
七、監管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實行質管辦、各職能部門、各臨床醫技科室三級管理體系。
八、本制度由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實施。
4.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為加強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試行)》規定制定本規范。
一·建立組織機構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委員會(fms),全面管控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與風險。加強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監管,保障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
二·研究制定全院醫療器械配置、規劃、購置、使用維護、安全管理、分析醫療設備應用風險來源。
三·指導各科室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設備使用前科室進行相關操作安全培訓,制定出設備操作規程與安全注意事項。
四·設備科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巡查及預防性維護(pm)。
五·臨床科室健全完善監測體系。設專人監測設備使用安全情況,發生安全事件及時上報。
六·設備科根據調查情況及時向院內各相關科室通報,以避免同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七·獎懲措施。醫院對成功提交一起安全事件的職工給予20元獎勵;對隱瞞安全事件的科室一經查實后根據情節輕重進行進追究責任。
5.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醫療質量是醫院發展之本,優質的醫療質量必然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為保證我院在醫療市場競爭中保持優勢、不斷發展,根據我院具體情況,特制定我院醫療質量,以求正確有效地實施標準化醫療質量管理,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
一、指導思想
(一)、實行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程質量控制。建立從患者就醫到離院,包括門診醫療、病房醫療和部分院外醫療活動的全程質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質量管理體系。明確管控內容并將其納入醫療管理部門的日常工作,實施動態監控并與科室目標責任制結合,保證質控措施的落實。
(二)、以規章制度和醫療常規為依據,本制度將在運行中不斷修訂完善。
(三)、強化各項醫療技術細節控制,認真落實各項醫療核心制度,將醫務人員的醫療行為最大限地引導到醫療規范中來。
(四)、質量控制部門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干預,對多因素影響或多項診療活動協同作用的質量問題,進行專門調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預措施。
二、醫療質量管理體系
全程醫療質量控制系統由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科室醫療質量控制小組的院、科兩級管理組織組成。
(一)、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由院領導、專家教授、醫教科、護理部負責人組成,院長任主任,院長是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者。醫療質量控制辦公室(醫務部)作為常設的辦事機構。其職責分述如下:
1、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職責
(1)、教育各級醫務人員樹立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思想,改進醫療作風,改善服務態度,增強質量意識。保證醫療安全,嚴防差錯事故。
(2)、審校醫院內醫療、護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并制定各項質量評審要求和獎懲制度。
(3)、掌握各科室診斷、治療、護理等醫療質量情況.及時制定措施,不斷提高醫療護理質量。
(4)、對重大醫療、護理質量問題進行鑒定,對醫療護理質量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報重大醫療、護理質量情況和處理決定。
(6)、對院內有關醫療管理的體制變動,質量標準的修定進行討論,提出建議,提交院長辦公會審議。
2、醫療質量控制辦公室職責
(1)、醫療質量控制辦公室接受主管院長和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對醫院全程醫療質量進行監控。
(2)、定期組織會議收集科室主任和質控小組反映的醫療質量問題,協調各科室質量控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住院環節質量,提出干預措施并向主管院長或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匯報。
(4)、收集門診和病案質控組反饋的各科室終未醫療質量統計結果,分析、確認后,通報相應科室人員并提出整改意見。
(5)、每季度向醫院提出全程醫療質量量化結果,以便與工資掛鉤。
(6)、定期編輯醫療質量簡報和不良醫療文件在院內部網上公布。
(二)、科室醫療質量控制小組職責
科室是醫療質量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醫療質量的第一責任者。科室質控小組職責如下:
(1)、各科室醫療質量控制小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護士長和其他相關人員3-5人組成。
(2)、結合本專業特點及發展趨勢,制定及修訂本科室疾病診療常規、藥物使用規范并組織實施,責任落實到個人,與績效工資掛鉤。
(3)、定期組織各級人員學習醫療、護理常規,強化質量意識。
(4)、參加醫療質控辦公室的會議,反映問題。收集與本科室有關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三、醫療質量控制指標
(一)過程控制指標如下:
1.門診醫師
(1)嚴格執行首診醫師負責制。
(2)詢問病史詳細、物理檢查認真,要有初步診斷。
(3)門診病歷書寫完整、規范、準確。
(4)合理檢查,申請單書寫規范。
(5)具體用藥在病歷中記載。
(6)藥物用法、用量、療程和配伍合理。
(7)處方書寫合格。
(8)第二次就診診斷未明確者,接診醫師應:
a.建議專科就診;
b.請上級醫師診視;
c.收住院。
(9)第三次就診診斷仍未明確者,接診醫師應:
a.收住院;
b.患者拒絕住院需履行簽字手續。
(10)按專科收治病人。
(11)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車送或陪護。
2.病房住院醫師
(1)病人入院30分鐘內進行檢查并作出初步處理。
(2)急、危、重病人應即刻處理并向上級醫師報告。
(3)按規定時間完成病歷書寫(普通病人24小時、危重病人6小時內完成;首次病程記錄當班完成,急診病人術前完成)。
(4)病歷書寫完整、規范,不得缺項。
(5)24小時內完成血、尿、便化驗,并根據病情盡快完成肝、腎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專科檢查。
(6)按專科診療常規制定初步診療方案。
(7)對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診一次。
(8)按規定時間及要求完成病程記錄(會診、術前討論、術前小節、轉出和轉入、特殊治療、病人家屬談話和簽字、出院小節和死亡討論等一切醫療活動均應有詳細的記錄)。
(9)對所管病人的病情變化應及時向上級醫師匯報。
(10)診療過程應遵守消毒隔離規定,嚴格無菌操作,防止醫院感染病例發生。若有醫院感染病例,及時填表報告。
(11)病人出院時須經上級醫師批準,應注明出院醫囑并交代注意事項。
3.病房主治醫師
(1)及時對下級醫師開出的醫囑進行審核,對下級醫師的操作進行必要的.指導。
(2)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24小時內進行首次查房。除對病史和查體的補充外,查房內容要求有:
①診斷及診斷依據;
②必要的鑒別診斷;
③治療原則;
④診治中的注意事項。
(3)新入院的急、危、重病人隨時檢查、處理,并向上級醫師匯報病情。
(4)及時檢查、修改下級醫師書寫的病歷,把好出院病歷質量關,并在病歷首頁簽名。
(5)入院3天未能確診或有跨專業病種的病例時應及時舉行科內或科間會診。
(6)待診病人在入院1周內仍診斷不明時,向主任請示病例討論或院內會診。
(7)按科室規定正確分級使用抗生素和專科用藥。
(8)手術和介入治療前親自檢查病人,做好術前準備,按手術分級管理標準擬訂嚴密的手術方案并實施。術后即刻完成術后記錄,24小時完成手術記錄。
(9)術后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并做好術后工作。
(10)負責治愈患者出院的審批手續,并向上級醫師匯報。
4.病房主任(副主任)醫師
(1)組織或參與制定本科質量管理方案、各項規章制度、診療和操作常規。
(2)指導下級醫師做好醫療工作,督促檢查下級醫師執行各項制度和診療常規。
(3)對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求72小時內進行首次查房;
危重病人至少每日查房1次;病人病情變化應隨時查房;每周組織全科查房2次。
(4)查房內容除對病史和查體的補充外,普通病人應有:
①診斷及其診斷依據;
②鑒別診斷;
③治療原則;
④有關方面的新進展。未確診病人應有:
①鑒別診斷;
②明確的診斷思路和方法;
③擬定相應的治療措施。危重病人應有:
①當前的主要問題;
②解決主要問題的方法。
(5)疑難病例及入院1周未確診病例,組織科內討論或院內會診,必要時向醫務處申請院外會診或遠程會診。
(6)指導和監督下級醫師正確分級使用抗生素和專科用藥。
(7)組織術前和重要治療前病例討論,指導下級醫師做好術中、術后醫療工作。重大手術和重要治療要親自參加。
(8)審批未愈患者出院,并指導病人出院后的繼續治療。
(9)審簽主治醫師審查的轉科、出院病歷。
5、其他:
(1)、急診搶救病人院后開始處置時間≤5分鐘。
(2)、院內急會診到位時間≤10分鐘。
(3)、急診檢查一般項目報告出結果時間≤2小時。平診檢查一般項目報告時間≤24小時。
(二)終末控制指標如下:
1、出入院診斷符合率≥90%
2、急重癥搶救成功率≥84%
3、無菌甲級愈合率≥97%,無菌切口感染率≤0.5%
4、病床使用率≥85%
5、院內感染率≤7%,漏報率為0
6、傳染病漏報率為0
7、合理使用抗生素
8、平均住院天數,平均門診人次。
9、平均門診人次醫療費用。
10、單病種人均住院費用。
11、病歷質量甲級率≥90%,不能出現丙級病歷。
12、臨床與放射診斷符合率≥90%
13、臨床診斷與病理診斷符合率≥90%
14、三日確認率≥95%
15、X片甲級率≥30%,不能出現丙級
16、麻醉死亡率<0.02%
17、化驗室質控VIS<150
18、門診病歷合格率≥90%
四、檢查考核辦法:
1、科主任每周組織質管小組進行自查。制度不落實的,每次扣2分;執行不完整的,每項扣1分。各項扣分均到個人,并與個人獎金掛鉤。
2、醫務部每周對各科室抽查1-2次。診療環節中的質量問題,每項指標扣個人2分,扣主任1分;統計指標,每項不達標扣個人1分,科主任0.5分。
3、每分分值按醫院手冊之規定執行。
6.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為了加強醫療裝備的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臨床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試行)》規定制定本規范。
1、建立組織機構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委員會(fmp),全面控制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與風險。加強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監管,保障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
2、研究制定全院醫療器械配置、規劃、購置、使用維護、安全管理、分析醫療設備應用風險來源。
3 、指導各科室醫療器械監管,設備使用前科室進行相關操作安全培訓,制定出設備操作規程與安全注意事項。
4、設備科根據設備使用年限,及維修頻率、及完好情況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巡查及預防性維護(pm)
5、臨床科室健全完善檢查檢測體系,設專人監測設備使用安全情況,發生安全事件及時上報。
6、達到以下條件者為高風險狀態,需更新設備避免風險。
(1)、出現設備的外保護或絕緣層損壞,有短路、漏電危險、控制開關失靈等情況。
(2)使用壽命:電子儀器及光學儀器類為8年,醫用電氣及機械類為10年,放射性設備及其他耐用設備為15年,纖維內窺鏡為5000人次。
7、設備科維護員負責對大型醫療設備、特種設備進行一次風險評估檢測。
7.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一、醫務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
二、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范。
三、對急危患者,應當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四、對毒、麻、等藥品嚴加管理,按制度用藥。
五、對醫療設備、電源、氧氣要定期檢查維修,嚴格按照規程操作。
六、消防設備定期檢查。
七、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八、各級各類醫務人員恪守職責,嚴防醫療事故發生。
8.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為及時發現醫療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降低醫療風險,防范醫療事故,持續改進醫療質量,保障患者安全,更好地落實患者安全目標,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規范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動報告,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及時發現醫療不良事件和安全隱患,將獲取的醫療安全信息進行分析、反饋,并從醫院管理體系,運行機制與規章制度上進行有針對性的持續改進。
(二)適用范圍
全院各科室及所有員工。
(三)依據
依據國家衛健委《醫療質量管理辦法》、《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xx年版)》、《20xx年國家醫療質量十大安全改進目標》以及中國醫院協會《患者十大安全目標(20xx年版)》的相關規定,結合國家級評審專家的指導意見制定。
(四)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定義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臨床診療活動中以及醫院運行過程中,任何可能影響患者的診療結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負擔并可能引發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以及影響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行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五)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等級劃分1.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嚴重程度分4個等級I級事件(警告事件)--非預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進展過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喪失。 II級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醫療過程中,因診療活動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機體與功能損害;或在工作中造成醫務人員機體與功能損害。 III級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雖然發生了錯誤事實,但未給患者機體與功能造成任何損害,或有輕微后果而不需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或對醫務人員有輕微后果而不需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
IV級事件(隱患事件)--及時發現錯誤,未形成事實;有不良事件發生的隱患。
2.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嚴重度評估本方法采用國際SAC分級統計法則,按照發生頻率和嚴重程度將不良事件分為4級:1=Extreme Risk(Ⅰ級);2=High Risk(Ⅱ級);3=Medium Risk(Ⅲ級);4=Low Risk事件的嚴重程度,可從以下兩張表的結果中查出:以臨床結果判斷的嚴重程度
A級:客觀環境或條件可能引發不良事件隱患(Ⅳ級事件)
B級:不良事件發生但未累及患者(Ⅲ級事件)
C級:不良事件累及到患者但沒有造成傷害(Ⅲ級事件)
D級:不良事件累及到患者需要進行監測以確保患者不被傷害,或需通過干預阻止傷害發生(Ⅲ級事件)
E級: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暫時性傷害并需要進行治療或干預(Ⅱ級事件)
F級: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暫時性傷害并需要住院或延長住院時間(Ⅱ級事件)
G級: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永久性傷害(Ⅱ級事件)H級:不良事件發生并導致患者需要持續治療挽救生命(Ⅱ級事件)
I級:不良事件發生導致患者死亡(Ⅰ級事件)
(七)不良事件類別與主要內容1.醫療相關不良事件
1)醫療處置事件:診斷、治療、技術操作不當等引起的醫療不良事件和醫療隱患;
2)病歷與其他診療記錄文件書寫與使用錯誤(診療記錄丟失,應記錄而未記錄,記錄內容失實或涂改,無資質人員書寫記錄等;知情告知不準確,未行知情告知,未告知先簽字同意,告知與書面記錄不一致,未行簽字同意等);
3)非預期事件:非預期重返手術室、住院、ICU或者超長住院(住院天數超過平均住院日三倍);
4)手術相關不良事件:術前診斷和術后診斷之間的存在重大差異(疾病部位、性質、病理)、各類手術并發癥、手術部位錯誤、手術患者錯誤、手術類型錯誤、異物遺留在患者體內等事件;
5)麻醉鎮靜相關事件:麻醉和中深度鎮靜過程中的不良事件(麻醉方式、部位、藥品劑量錯誤,麻醉機回路故障,靜脈通路連接異常脫落,氧合不當,喉痙攣等);
6)燒燙傷事件:治療或者手術后發生燒燙傷;
2.護理相關不良事件各種護理缺陷及其他護理相關不良事件(護理基礎操作錯誤、管路滑脫、自拔、液體外滲、墜床、跌倒、壓瘡,住院患者未經同意擅自外出、失蹤、住院患者自殺、新生兒抱錯等);
3.醫技檢查不良事件檢查部位錯誤、檢查患者錯誤、標本丟失或弄錯標本,配錯血;結果漏報、錯報、遲報等引起的醫療糾紛;
4.用血不良事件
輸血不良反應;輸血相關事件(因醫囑開立、備血、儲存、傳輸不當引起的輸血相關事件、輸血錯誤等);
5.藥品不良事件
1)醫囑、處方、調劑、給藥、藥物不良反應、藥物過敏等相關的.不良事件
2)用藥差錯和臨界差錯:指藥品在臨床使用及管理全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藥疏失,這些疏失可導致患者發生潛在的或直接的損害。
3)藥品質量問題:如藥品破損、包裝標識模糊不清、內有異物等;
6.院內感染不良事件
1)院內感染事件:可疑感染性爆發;醫源性感染(如皮膚感染、破潰、壓瘡;肺部感染、顱內感染、腸道感染、術后切口感染、器械感染相關等不良事件和醫療隱患);
2)職業暴露事件:醫務人員銳器傷事件;感染風險高醫務人員接觸傳染源等;
7.行政后勤總務事件
1)治安事件:患者和工作人員遭到外來人騷擾、襲擊;患者和醫院財產被偷竊和被損壞;工作人員、患者、家屬及來訪者等之間產生矛盾導致言語沖突、身體攻擊、自傷;交通事故等。
2)自然災害與技術性事件:臺風、洪水、強雷暴事故;電力故障、供水故障、信息系統故障、電梯故障、內部火災、食品中毒、危險物品泄漏事件、輻射源泄漏、醫用氣體事故、壓力容器事故等;
3)物品運送事件:如延遲、遺忘、丟失、破損、未按急需急送、品種規格錯誤等。
4)設施異常事件:醫院建筑、通道、水電暖等異常事件;
8.醫療設備、器械、信息系統不良事件醫療器械、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的導致或可能導致人體傷害的任何與醫療器械預期效果無關的有害事件;設備及信息系統故障,設置或使用不當導致的不良事件和醫療隱患缺陷;
9.其他不良事件:其他未歸類事件。
(八)報告的原則
1.I級和II級事件屬于強制性報告范疇,報告原則應遵照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衛生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執行。
2.III、IV級事件報告體現自愿性、保密性、非處罰性和公開性的原則進行上報和處理。
⑴自愿性:醫院倡導各科室、部門和個人自愿參與,鼓勵主動上報不良事件。
⑵保密性:該制度對報告人以及報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門的信息完全保密。報告人可通過網絡、信件等多種形式具名或匿名報告,相關職能部門將嚴格保密。
⑶非處罰性:報告內容不作為對報告人或他人違章處罰的依據,也不作為對所涉及人員和部門處罰的依據。
⑷公開性:醫療安全信息在院內通過相關職能部門公開和公示,分享醫療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結果,用于醫院和科室的質量持續改進。公開的內容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報告人和被報告人的個人信息。
(九)職責
1.全院人員和相關科室
1)任何科室或個人:
(1)發生或發現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時,皆有權利和義務通過不良事件系統主動上報。
(2)發生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急需相關主管部門進行處置的,同時上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應急處置。如:發現火災同時報告保衛科,停電同時報告總務科,設備故障同時報告設備科,職業暴露事件同時上報杏林院感實時監測系統等。
2)當事科室:
(1)發生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時,按照事件屬性分別上報至相應職能部門,不得瞞報、漏報、遲報。
(2)在上報至相應職能部門的同時,積極采取補救措施,特別是Ⅰ、Ⅱ級事件,要及時報告科室領導處理,盡量減少損失。
(3)若發生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急需相關主管部門進行處置的,同時上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應急處置。當主管領導或專業人員進入現場時,要服從指揮,積極配合。 (4)當事科室負責落實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持續質量改進措施的實施。Ⅰ、Ⅱ級事件要組織開展RCA。對頻發、重要的III 、IV級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組織開展PDCA改進。
2.醫務部
1)指派專人負責收集醫療方面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對事件進行匯總,統計和分析。
2)對有關診療的醫療(不良)事件進行了解和溝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相關科室,提出改進建議。
3)每個季度將發生頻率較高(每月或數月發生一次)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匯總,組織相關部門或科室討論并提出改進建議,必要時上報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或醫院辦公會)討論。
4)負責對全院醫務人員進行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知識培訓。
3.護理部
1)指派專人負責收集護理方面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對事件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每季度對所有護理安全(不良)事件匯總分析后報質控科。
2)對全院上報的護理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了解和溝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相關科室,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對全院護理人員進行護理不良事件報告知識培訓。
4.藥學部
1)指派專人負責收集藥劑方面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對事件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每季度對所有藥劑方面安全(不良)事件匯總分析后交質控科。
2)對全院上報的藥劑方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了解和溝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相關科室,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對全院醫療護理人員進行藥劑方面不良事件報告知識培訓。
5.感控科
1)指派專人負責收集醫院感染方面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對事件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每季度匯總分析所有院感方面安全(不良)事件匯總后交質控科。
2)對全院上報的院感方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了解和溝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相關科室,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對全院醫療護理人員進行院感方面不良事件報告知識培訓。
6.設備科
1)指派專人負責收集醫療設備器械方面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對事件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每季度對所有設備,器械方面安全(不良)事件匯總分析后交質控科。
2)對全院上報的設備,器械方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了解和溝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相關科室,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對全院醫療護理人員進行設備器械方面不良事件報告知識培訓。
7.輸血科
1)指派專人負責收集臨床用血方面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對事件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每季度對所有臨床用血方面安全(不良)事件匯總后交質控科。
2)對全院上報的臨床用血方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了解和溝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相關科室,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對全院醫療護理人員進行臨床用血方面不良事件報告知識培訓。
8.后勤部
1)指派專人負責收集行政后勤總務方面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對事件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每季度對行政后勤總務方面安全(不良)事件匯總分析后交質控科。
2)對全院上報的行政后勤總務方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了解和溝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相關科室,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對全院工作人員進行行政后勤總務方面不良事件報告知識培訓。
9.后勤部保衛科
1)指派專人負責收集治安管理方面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對事件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每季度對所有治安管理方面安全(不良)事件匯總分析后交質控科。
2)對全院上報的治安管理方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了解和溝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相關科室,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對全院工作人員進行行政后勤總務方面不良事件報告知識培訓。
10.質控科
1)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由質控科歸口統一管理,各職能部門每季度將上報到本部門的醫療不良事件進行統計分析,并于次月10號前報質控科匯總。
2)質控科針對全院上報的醫療不良事件進行統計分析,定期組織相關質量管理委員會專家討論,制定相關事件的質量持續改進措施或建議,并上報院領導提供決定實施意見。
3)醫院根據事件的性質,是否主動報告,報告的先后順序以及是否得到持續質量改進等方面,給予報告的個人或科室一定的獎懲建議。
(十)上報流程:
1.發生或發現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時,醫務人員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害擴大外,應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報告。同時利用我院OA平臺“醫院不良事件系統”進行網絡直報。
警告事件(Ⅰ級)、不良后果事件(Ⅱ級)發生后24小時內完成事件上報,未造成不良后果事件(Ⅲ級)、隱患事件(Ⅳ級)發生后72小時內完成事件上報。重大事件、情況緊急者應在處理的同時口頭和電話上報相關部門。
2.接受報告部門: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按照事件屬性分別上報至相應職能部門。醫療相關不良事件上報醫務部;護理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護理部;藥品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藥學部;輸血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輸血科;感染相關不良事件上報感染管理科;后勤相關不良事件上報后勤部;治安相關不良事件上報保衛科;設備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設備科;食品安全相關不良事件上報營養科;職能科室歸屬不明的事件上報質控科。
(十一)獎懲
1.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個人,由分管部門根據事件促進質量改進價值進行審核,報質控科制作獎勵報表。
經審核合格,每起不良事件獎勵上報人10元。
2.醫療安全不良事件上報率,納入科室質管員評價及年底科室質量評分范疇。
3.每年度以科室為單元,運用PDCA管理工具對不良事件實現流程再造,經評定有效,參照海醫二院[20xx]95號文給予獎勵。
4.科室定期對收集到的不良事件報告進行總結分析,認真落實醫療不良事件的改進措施,納入科室質管員評價加分范疇。
5.Ⅰ、Ⅱ級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屬于必報事件,如發現漏報、瞞報,按照醫院《獎懲管理辦法》對責任人及責任科室做相應處罰。
6.已構醫療事故和差錯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按《醫療糾紛(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9.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1.目的:
制定醫療差錯、事故的防范措施,熟悉差錯、事故發生后的處理流程,旨在杜絕或減少檢驗差錯的發生,保證醫療安全。
2.范圍:
適用于檢驗科務實驗室從事檢驗技術工作的全體人員。
3.職責:
(1)科主任對檢驗科醫療安全管理負總責。對醫療安全定期檢查、督促并負責處理差錯事故。
(2)實驗室組長負責落實具體措施。
(3)各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對本崗位檢驗報告負責。
4.醫療差錯、事故防范:
(1)加強對職工的醫療安全意識教育,緊緊繃牢醫療安全這根弦。科主任要及時發現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并提出防范措施。一旦發生差錯或糾紛,科主任要及時組織討論,分析原因,對差錯定性,必要時在全科會議上通報,組織全科人員討論分析,使其它同志引以為鑒,防止再發生類似差錯或糾紛。
(2)進一步改善職工的服務意識,加強醫患溝通,特別是服務窗口,是最容易與病人發生口角的地方,因此,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及與病人溝通的技巧都很重要。
(3)進一步落實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規范,如檢驗結果審核制度、急診管理及危急值報告制度、檢驗標本管理制度、異常結果復檢規定、血球儀復檢和鏡檢要求等,科主任經常性檢查和督促落實情況。
(4)嚴把檢驗質量關,加強檢驗報告審核工作。報告單發出前必須認真、仔細核對,對檢驗結果與臨床診斷明顯不符、陰性與陽性臨界值結果、自相矛盾不能解釋的、離譜的結果均要給予復查,并在報告單上注明“已復查”。對血清外觀異常者也要注明,必要時與病區溝通。
(5)堅守工作崗位,急診標本及時檢測,及時報告。屬“危急值”結果必須立即復查確認,并按“檢驗結果危急值質量管理及報告制度”流程及時報告給臨床。
(6)做好實習生帶教工作。實習生必須在老師指導下從事操作,檢驗結果必須由帶教老師審核后簽發。實習生發生的差錯由帶教老師承擔責任。
(7)加強標本的管理,認真采集和驗收檢驗標本,仔細核對條形碼上的信息,防止標本錯采、錯收、張冠李戴。不合格標本須及時退回并電話通知重新采集送檢,以保證檢驗質量。已測標本和未測標本分開放置,標本存人冰箱前必須檢查是否已檢測過(即是否有未測標本混入其中);下班前也要檢查操作臺上、水浴箱及離心機內是否有未測標本,確保檢驗標本不遺失并保證及時報告。同時,作好記錄,以備查詢。為便于標本復查及查找差錯原因,檢測后的標本必須冰箱保存一周,骨髓片、染色體制片則要長期存檔保存,征兵標本需保存三個月以上。
(8)加強對職工的業務培訓,除每月開展一次業務學習外,還要結合本科的工作實際,對職工進行技術考核,提高職工的業務水平。
(9)工作期間嚴肅、認真、細致,不閑聊,不脫崗。
嚴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標本必須到人到位,交接雙方須在交接班本上簽字。
(10)加強法制觀念,不使用三證不全的試劑(無論質量多好),以防不必要的糾紛發生。
(11)科主任二線值班,及時處理值班期間的意外事項(如儀器故障、急診標本太多需臨時加人等),保證值班期間人員、儀器正常。
5.差錯、事故處理及報告程序:
(1)科室職工收到臨床對檢驗質量的反饋(口頭或書面),均統一轉交給科主任,科主任應及時查實情況,作出相應整改措施,并給臨床答復。如反饋內容屬于差錯性質,應按差錯標準定性及時記錄、上報。
(2)發生一般差錯。當事人應主動向分管科主任匯報,分管科主任及時登記并處理,每月全科匯總一次,月底填表上報醫務處。
(3)發生嚴重差錯或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向科主任匯報,科主任應交待相應的應急措施,同時親臨現場與當事人一起進行應急處理,避免事態擴大,將差錯降低到最低水平。
(4)發生差錯的標本及有關記錄等均須妥善保存,以備查對。
(5)發生嚴重差錯及事故,其匯報路線:當事人→科主任→醫務處。
(6)發生一般差錯,科主任應在科室會議上通報。發生嚴重差錯及事故,應在三天內組織全科討論分析,當事人須在會上作深刻檢查,由科主任向醫務處作出書面匯報。
(7)發生差錯的責任人除通報教育外,根據相關獎懲條例,給予恰當的獎金處罰。
10.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
一、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確保醫療工作的正常進行,醫院必須定期檢查考核。
二、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堅持醫囑班班查對,每天總查對,每周總查對一次并登記、簽名。
三、毒、麻、限、劇藥品做到安全使用,專人管理,專柜保管并加鎖。保持固定基數,用后督促醫師及時開處方補齊,每班交接并登記。
四、內服、外用藥品分開放置,瓶簽清晰。
五、各種搶救器材保持清潔、性能良好;急救藥品符合規定,用后及時補充,專人管理,每周清點兩次并登記;無菌物品標識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確保在有效期內。
六、供應室供應的各種無菌物品經檢驗合格后方可發放。
七、對于所發生的醫療差錯,科室應及時組織討論,并上報醫務科。
八、對于有異常心理狀況的患者要加強監護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九、工作場所及病房內嚴禁患者使用非醫院配置的各種電爐、電磁爐、電飯鍋等電器,確保安全用電。
十、制定并落實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和危重患者搶救護理預案。
11.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一
1、堅持晝夜接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不能出診,不得脫崗,也不得隨便找人頂替。
2、醫院實行輪流值班,值班人員不但負責病人的接診工作,還要負責醫院的安全和室內清潔衛生,誰值班誰負責。
3、值班人員如有急診危重病人需要搶救時,須向科主任及時匯報,及時搶救,如不向科主任匯報私自處理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員負責。如遇有疑難問題時,應請上級醫師處理。
4、值班醫師應提前半小時到崗,接受各級醫師交班,并應巡視病房,危重病員應于床前交接。
5、值班人員下班前,應將危重病員情況和處理事項記錄于交班簿,值班醫師亦應將值班期間的病情變化處理情況記于病程記錄,并同時重點扼要記入交班簿。交接班內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術病人及手術后三天之內的病人。
6、每天晚18:00-20:00,值班醫師應與值班護士共同查房,包括對陪伴人員、病房衛生及安全等全面檢查一次。每天早晨值班醫師須將病員病情及處理情況向責任醫師報告,并須交待清楚危重病員情況和尚需要處理情況。
12.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二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置的規范。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范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抵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特定范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范圍,在這個范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置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管理制度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1、醫務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
2、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范。
3、對急危患者,應到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3.電力設備、醫療設備、辦公電器、生活電器管理和使用部門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4.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情況;
5.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日常管理情況;
6.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廚房煙道等定期檢查情況;
7.病理科、檢驗科及各種實驗室內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管理情況;
8.火災隱患整改和動火管理、臨時用電等日常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9.裝修、改造、施工單位向醫療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和簽訂安全責任書情況。
(三)消除安全隱患。建立消防安全隱患信息檔案和臺賬,形成隱患目錄,并在單位內部公示。隱患治理要實行報告、登記、整改、銷號的一系列閉環管理,確保整改責任、資金、措施、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五、劃定紅線,嚴禁違規行為
(一)嚴禁使用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建筑物及場所,嚴禁違規新建、擴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構筑物(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等)。
(二)嚴禁采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于A級的彩鋼板作為建筑材料。
(三)嚴禁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備設施以及埋壓圈占消火栓,嚴禁設置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嚴禁鎖閉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撲救場地。
(四)嚴禁違反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使用管理規范,嚴禁違規儲存、使用危險品,嚴禁在病房樓等人員密集場所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嚴禁違規使用明火,嚴禁在非吸煙區吸煙。
(五)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非醫療需要的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
(六)嚴禁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在室內和樓道內存放、充電。
六、群防群治,狠抓培訓演練
(一)醫療機構要加強對全體員工(包括在編人員、學生、實習生、進修生、規培生、合同制人員、工勤人員等)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職工受訓率必須達到100%,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二)應當對新職工和轉崗職工進行崗前消防知識培訓,對住院患者和陪護人員及時開展消防安全提示。
(三)監督第三方服務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做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工作,受訓率必須達到100%。
(四)人人掌握消防常識,會查找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會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掌握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五)結合老、弱、病、殘、孕、幼的認知和行動特點,制定針對性強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和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并每半年至少演練1次。配備相應的輪椅、擔架等疏散工具,對無自理能力和行動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確疏散救護人員。
(六)醫療機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根據需要設立微型消防站,配備必要的人員和消防器材,并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七、加大投入,改善設備設施
(一)醫療機構要確保消防投入,保障消防所需經費,持續加強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設。
(二)持續加大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靈敏、可靠,有效運行。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當張貼維護保養、檢測情況記錄卡。
(三)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療機構,每年應當至少檢測1次。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應當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
(四)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點部位應當設置警示提示標識。
(五)確保報警系統和應急照明的齊全、靈敏、有效。
(六)推進“智慧消防”建設,促進信息化與消防業務融合,提高醫療機構火災預警和防控能力。
八、建章立制,加強隊伍建設
(一)醫療機構黨政領導班子每年專題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領導班子成員每人每年帶隊檢查消防安全不少于1次。
(二)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及時總結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提煉固化為規章制度和操作標準。
(三)對消防工作人員和消防安全員進行經常性的業務培訓、崗位培訓、法規培訓,切實增強消防技能,提高工作水平。
(四)關心愛護消防工作一線人員,不斷改善工作環境,依法依規保障和提高薪酬等方面待遇,加大考核培養及交流使用力度。
九、強化管理,嚴格考核獎懲
(一)醫療機構要認真遵守本規定,自覺接受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的檢查指導,持續加強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要如實、及時上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以及消防救援機構,不得遲報、瞞報和漏報。
(三)建立風險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主動研究分析各地各類典型火災事故案例,深刻汲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嚴防類似事故發生。
(四)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家衛生健康委消防工作相關考核辦法,將消防工作情況納入單位年度考評內容。
(五)科學制訂和實施獎勵制度,每年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約談機制,對未依法履行職責或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并造成損失的責任人員和部門負責人嚴肅處理。
一、二級以上醫院和婦幼保健院,應當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兒復蘇技術的醫護人員在分娩現場。分娩室應當配備新生兒復蘇搶救的設備和藥品。
二、產科醫護人員應當接受定期培訓,具備新生兒疾病早期癥狀的識別能力。
三、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嚴格按照護理級別落實巡視要求,無陪護病房實行全天巡視。
四、產科實行母嬰同室,加強母嬰同室陪護和探視管理。住院期間,產婦或家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抱嬰兒離開母嬰同室區。因醫療或護理工作需要,嬰兒須與其母親分離時,醫護人員必須和產婦或家屬做好嬰兒的交接工作,嚴防意外。
五、嚴格執行母乳喂養有關規定。
六、新生兒住院期間需佩戴身份識別腕帶,如有損壞、丟失,應當及時補辦,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
七、新生兒出入病房(室)時,工作人員應當對接送人員和出入時間進行登記,并對接收人身份進行有效識別。
八、規范新生兒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兒出入院應當由醫護人員對其陪護家屬身份進行驗證后,由醫護人員和家屬簽字確認,并記錄新生兒出入院時間。
九、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加強醫院感染管理,降低醫院感染發生風險。
十、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應急演練。
十一、對于無監護人的新生兒,要按照有關規定報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門妥善安置,并記錄安置結果。
十二、對于死胎和死嬰,醫療機構應當與產婦或其他監護人溝通確認,并加強管理;嚴禁按醫療廢物處理死胎、死嬰。
對于有傳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嬰,經醫療機構征得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同意后,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應當在醫療文書上簽字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妥善處理,不得交由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自行處理。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醫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報告與管理是發現安全隱患、防范醫療事故、保障患者安全、保護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為實現衛健委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標,落實醫療安全(不良)事件主動報告機制的建立與完善,依據《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10號)》、《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衛醫管發〔20xx)4號)》、《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01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xx)5號)》、中國醫院協會團體標準《中國醫院質量安全管理(T/CHAS 10-4-6-20xx)>的相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建立健全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和預警制度,完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動報告機制,及時發現醫療不良事件、安全隱患,對醫療安全信息、不良事件進行分析、反饋,促進醫院管理體系、運行機制與規章制度的集成創新,以推動我院醫院管理質量持續改進,切實保障醫療安全。
二、定義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是指臨床診療活動和醫療機構運行過程中,任何可能影響患者的診療結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負擔并可能引發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以及影響醫療工作正常運行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三、等級劃分
根據中國醫院協會發布的團體標準《中國醫院質量安全管理第4-6部分:醫療管理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要求,結合我院質量與安全工作實際,將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分為以下四個等級。
I級事件(警訊/警告事件):非預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進展過程中造成的永久性功能喪失。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界定的一、二級醫療事故,原衛生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中規定的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以及醫院內部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事件。
II級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差錯事件):在醫療過程中因診療活動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集體與功能損害。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界定的三、四級醫療事故,原衛生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中規定的一般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以及醫院內部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事件。
III級事件(無后果事件、臨界差錯):雖然發生了錯誤事實,但未給機體與功能造成任何損害,或有輕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的事件。
IV級事件(隱患事件、未遂事件):由于及時發現,錯誤在實施之前被發現并得到糾正,未造成危害的事件。
四、事件分類
共分為11類(詳見附件1),包括醫療管理類事件、護理管理類事件、藥品管理類事件、醫技管理類事件、輸血管理類事件、器械管理類事件、院內感染管理類事件、職業防護管理類事件、信息管理類事件、后勤管理類事件、治安管理類事件。
五、報告原則
(一)強制性:I、II級不良事件屬于強制性報告范疇,報告原則應遵照國務院《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01號)》、衛健委《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衛醫發〔20xx)206號)執行。
(二)自愿性:IILIV級不良事件屬鼓勵報告的范疇,醫院各科室、部門和個人有自愿參與(或退出)的權利,提供信息和報告是報告人(部門)的自愿行為。
(三)保密性:本制度對報告人以及報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門的信息完全保密,報告人(部門)可通過系統選擇匿名上報,相關科室與職能部門將嚴格保密。
(四)非處罰性:報告內容不作為對報告人、被報告人(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的違規處罰依據。
(五)公開性:對事件信息及其結果在醫院內定期通過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分析、討論、共享,用于醫院和科室質量持續改進。但對報告人、被報告人及其單位信息保密。
六、報告方式
電話報告、面對面報告、信息網絡報告。
七、報告時限
應遵循早發現、早報告的原則,ITI級事件應立即電話報告,24小時內通過不良事件管理系統報告;III-IV級事件應在發生后48小時內通過不良事件管理系統報告。
八、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醫院發生的與患者、職工安全相關的不良事件與隱患,含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事件、醫療器械不良反應、輸血不良反應、院內感染個案報告及非計劃再次手術等。凡醫院內與患者、職工安全相關的部門、科室、人員均適用,醫院鼓勵全院職工主動、自愿報告院內發生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
九、獎懲措施
(一)鼓勵自愿報告,對及時阻止I、II級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發生的報告者,經調查核實后給予報告人500元現金獎勵。
(二)主動報告I、II級不良事件者給予報告人40元/例的獎勵,主動報告III、IV級不良事件者給予報告人20元/例的獎勵;雖主動報告但仍引起糾紛造成賠償者,視情節輕重在醫院相關規定要求當事人賠償比例的基礎上減少其賠償比例。
(三)對于I、II級不良事件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300-500元/例的處罰,若因此造成醫療糾紛引起賠償,視情節輕重在醫院相關規定要求當事人賠償比例的基礎上增加其賠償比例。
(四)科室不良事件年上報例數每百張床位不低于20例,年不良事件上報例數排名前三的科室給予1000元/科的獎勵,年上報例數不足每百張床位20例的科室分別扣除科主任、護士長安全獎500元/人。
十、組織管理
(一)醫院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醫院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與監督工作。下設辦公室在質量控制辦公室,質量控制辦公室除負責不良事件管理系統的維護工作外,應定期對全院職工進行不良事件相關知識培訓,監督全院各臨床科室、職能科室對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落實情況,每季度對發生率高或情節嚴重的不良事件,組織相關部門或科室討論并提出改進建議,必要時提交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或院辦公會討論。
(二)職能科室應設專人負責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工作,每月對不良事件上報的質量及內容進行審核并將不良事件上報人員獎勵的名單上報至質量控制辦公室。運用質量管理工具對已上報不良事件的成因進行分析討論、制定整改措施并對事件的結果及整改情況進行追蹤評價。
(三)各科室應按要求上報不良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結果并記錄發生原因、處理情況、改進措施等。每月組織科室人員召開醫院安全(不良)事件討論會(格式見附件2),針對嚴重的不良事件(I、II級不良事件)進行討論,分析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嚴格落實,科主任為科室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四)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既往相關制度作廢,質量控制辦公室負責對本制度解釋。
13.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三
通過對醫療器械的安全控制和風險分析,采取相應措施從而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
適用范圍:
通過正常招采程序進入我院的醫療設備(含科研、教學)、配件。
醫療器械使用安全風險管理是對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環節可能發生的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價、控制和檢測工作的管理方針、程序及其實踐發系統運用。
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0號,自20xx年6月1日實施;
2、《國務院關于修改〈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0號,自20xx年5月4日實施;
3、《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8號,自20xx年2月1日實施;
1、《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xx版),第六章醫院管理6、9、4、1“有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相關工作制度與流程”。
2、《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xx版),第六章醫院管理6、9、4、1“有生命支持類、急救類、植入類、輻射類、滅菌類和大型醫用設備等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監測與報告制度”。
1、病人和操作人員不能覺察的危險因素,如放射線、電離輻射、磁場。
2、昏迷、麻醉狀態或臥床病人,尤其老人、兒童、殘疾人,對危害無法采取正常反應。
3、作為生命支持和功能替代的醫療器械,其安全性、可靠性能直接影響人體生命安全。
4、使用中的醫療器械絕緣程度下降,保護接地措施不當等因素造成的電氣安全隱患。
5、多種醫療器械連接使用,可能產生更大的安全隱患。
6、不同醫療器械之間相互干擾,如電磁干擾產生的安全隱患。
7、有源醫療器械通過皮膚或直接插入體內時,電氣安全性能造成的危害。
8、特定環境如濕度、溫度、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易爆物質,使醫療器械在應用中可能造成安全性、可靠性下降。
10、年久失修或大修理后未按常規進行設備有關數據檢測,使電氣、機械等部件安全性能下降未被發現。
11、使用人員操作失誤或無關人員在無意或無知情況下變動醫療器械的工作狀態和預設置,造成的安全風險。
12、未重視生產廠家提示的適應證、禁忌證及風險因素或可能產生的副作用。
1、為防止醫療器械在使用中對病人和工作人員造成傷害,必須設置警示標志。
(1)危險標示:對放射線、電離輻射、高磁場等區域的通道與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警告標志。
(2)狀態標示:對X線機房、CT機房、直線加速器和SPECT等機房,當設備處于工作狀態時,通常設置紅燈以示警告。
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標準IEC60601-1-1988〔《醫用電氣設備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第一版〕及其第一號修訂標準0991-10制定了醫用電氣設備安全的國家標準GB9706、1-1995《醫用電氣設備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該標準是醫療設備在整個使用壽命周期中必須達到的安全基本要求。
醫療器械必須采用保護接地,配電方式為三相五線制、保護接地母線接地電阻應小于4Ω。大型醫療設備如CT機、MRI、DSA、直線加速器、SPECT等,應按設備安裝說明書中接地電阻要求,設置專用接地保護。對有特殊要求的供電系統如心胸外科手術室,應采用1:1隔離變壓器與專用接地線,隔離變壓器的二次回路不接地。
國家對放射診斷、治療設備,包括X線機、CT、DSA、核醫學設備如SPECT、PET、PET-CT、γ計數儀,醫用直線加速器、鉆機,模擬定位機、x-刀和γ刀等,國家己有成熟的防護標準和安全規范,主要的防護規范有兩項,《GBW-3-80醫用遠距離γ射線治療衛生防護規定》和《GBW-2-80醫用治療X線衛生防護規定》。
在采購醫療設備時,應選擇通過電磁兼容性安全認證的醫療設備。在設備的安裝布局中,應考慮醫療設備之間的.相互干擾與影響、在使用前應分析各種醫療設備的電磁兼容性問題,制定操作規程時應充分強調電磁輻射的防護措施。
設備使用前對醫護人員、操作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可采取現場培訓和工廠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大型醫療設備培訓可分多次完成。
(2)了解使用說明書、維修手冊及與該設備有關的國際、國家標準。
(3)科室所購置設備應具備說明書,并隨機器放置。醫學裝備部按使用說明書,協助臨床科室制定設備操作規程,內容如下:
①有關醫療設備適用的對象、設備保管人員、應用范圍、開機前檢查、注意事項及標準程序。
④操作中的注意事項、安全風險、禁忌、操作人員要求等。
(5)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具備操作人員上崗證。
(2)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應指定專人操作與專人負責管理。
(4)使用人員應與工程技術人員合作,共同開發醫療設備的全部功能,做到物盡其用。
(5)為確保醫療設備始終處于最佳的性能狀態,并及時發現設備性能的變化,對大型醫療設備日常的質量控制,由使用科室醫技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對設備作穩定性檢測,并進行評價。
(6)操作使用人員應按設備使用說明書及操作規程要求對設備定期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
(7)根據《醫療設備三級質量控制具體要求規范》及設備技術要求,醫學裝備部制定設備維保周期及內容,并定期對維護報告進行分析。
(8)醫學裝備部按照《急救生命支持類設備管理制度》,《大型醫療設備管理制度》等對全院醫學裝備進行定期巡檢及預防性維護,并對巡檢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并做好記錄。
(9)設備維修人員在維修醫學裝備后應進行相關的性能檢測和電氣安全檢查,并對檢測內容進行登記,經檢修仍不能達到使用安全標準的醫療器械,不得繼續使用。
(1)科室應將設備日常維護及使用情況定期報告醫學裝備部。
(2)醫療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該醫療設備,懸掛設備停用標識,并立即通知醫學裝備部,可撥打63910296(外線)、2296(內線)或與設備責任人直接聯系。
對培訓記錄、預防性維修、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計量管理及維修數據進行分析評估,評估數據作為下周期管理依據。針對數據分析原因,持續改進。
14.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四
1、對住院病人每天上班組織醫生查房,對危重病人由責任醫生隨時查房。
2、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統巡視,檢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況,對危重患者隨時視察處理,及時報告上級醫師。對新入院、手術后、疑難、待診斷的患者都要重點巡視,根據各項檢查結果進行分析,提出進一步檢查、治療意見。檢查當天醫囑執行情況,必要時給予臨時醫囑。
3、查房時不但要全面掌握病人病情變化情況,還要主動征求患者對醫療、護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服務質量。
4、每次查房后應及時詳細將查房情況、病人的生命體征和陽性體征及其變化,以及有意義的陰性體征和分析處理意見,記錄在病程記錄之內。
5、對危重癥病人和疑難病例,要在院長的組織領導下及時進行會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