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管理制度(精選15篇)
1. 叉車管理制度 篇一
1、叉車能有效減輕員工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是公司內緊要裝卸用具。為讓叉車得到適時維護與保養,保障機器使用的機動性、快捷性與應用性。現叉車維護與保養由叉車司機每周一進行維護。
2、日常維護內容:清洗叉車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點部位是:貨叉架及門架滑道、發電機及起動器、蓄電池電極叉柱、水箱、空氣濾清器。
(1)檢查各部位的緊固情況,重點是:貨叉架支承、起重鏈拉緊螺絲、車輪螺釘、車輪固定銷、制動器、轉向器螺釘。
2.2檢查腳制動器、轉向器的牢靠性、快捷性。
2.3檢查滲漏情況,重點是:各管接頭、柴油箱、機油箱、制動泵、升降油缸、傾斜油缸、水箱、水泵、發動機油底殼、變矩器、變速器、驅動橋、主減速器、液壓轉向器、轉向油缸。
2.4放去機油濾清器沉淀物。
3、保養
(1)保養由叉車使用者實施,維護和修理班搭配。
(2)依照“日常維護內容”進行,并加添下列工作。
①檢查氣缸壓力或真空度。
②檢查與調整氣門間隙。
③檢查節溫器工作是否正常。
④檢查多路換向閥、升降油缸、傾斜油缸、轉向油缸及齒輪泵工作是否正常。
⑤檢查變速器的換檔工作是否正常。
⑥檢查與調整手、腳制動器的`制動片與制動鼓的間隙。
⑦更換油底殼內機油,檢查曲軸箱通風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機油濾清器和柴油濾清器濾芯。
⑧檢查發電機及起動電機安裝是否堅固,與接線頭是否清潔堅固,檢查碳刷和整流子有無磨損。
⑨檢查風扇皮帶松緊程度。
⑩檢查車輪安裝是否堅固,輪胎氣壓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雜物。
(3)由于進行保養工作而拆散零部件,當重新裝配后要進行叉車路試。
(4)測試不同程度下的制動性能,應無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動拉緊后,能牢靠停車。
(5)傾聽發動機在加速、減速、重載或空載等情況下運轉,有無不正常聲響。
(6)路試一段里程后,應檢查制動器、變速器、前橋殼、齒輪泵處有無過熱。
(7)貨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無顫抖。
(8)檢查柴油箱油進口過濾網有否堵塞破損,并清洗或更換濾網。
2. 叉車管理制度 篇二
1、叉車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2、叉車停用一年重新啟用,或發生重點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禍害(火災、地震、大風、雷擊等)后也應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3、叉車經長時間停用,超過一年時間的,起重機安全管理人員認為有必需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4、申請叉車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機動部負責保管,作為叉車管理檔案保管。
5、凡有一下情況之一的.叉車,必需經檢驗檢測機構依照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實施監督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啟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的。
(2)經大修、改造的;
(3)發生事故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
(4)自然禍害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
(5)轉場安裝和移位安裝的。
(6)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要求的。
3. 叉車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內部機動叉車安全管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杜絕公司內部機動車輛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機動工業車輛安全規定》等規定,特制定本規定,即日開始執行。
二、適用范圍
貨物的轉移搬運、原材料的裝卸、在制品的安裝調試、半成品、成品的堆放。
三、使用要求
在手動叉車無正常法搬運、轉移貨物的情況下,可以向物流部相關人員申請;然后填寫《叉車使用申請單》,得到上級領導的審批,方可安排叉車作業。
可以使用叉車的情況下,分為以下幾點(特殊情況除外):
3.1當物料體積、重量、高度等原因,人工手動叉車無法正常搬運、轉移物品的情況下;
3.2裝貨、卸貨的時候,物品較為笨重人工無法裝卸的時候;
3.3在安裝調試的時候,需要調動大型物件的情況下;
3.4生產車間需要挪動大型機械的時候
3.5在維修車間機械設備的時候。
四、注意事項
4.1經培訓并持有駕駛執照的司機方可開車;
4.2在開車前檢查各控制和警報裝置,如發現損壞或有缺陷時,應在修理后操作;
4.3搬運時不應超過規定負荷,貨叉須全部插入貨物下面,并使貨物均勻放在貨叉上,不許用單個貨叉尖挑貨物;
4.4平穩地進行起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濕的`或光滑的路面,轉向時須減
速;
4.5裝物行駛應把貨物放低,門架后傾;
4.6坡道行駛應小心行駛,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是行駛時,上坡應向前行駛,下坡應
后退行駛,上、下坡忌轉向,叉車在行駛時,請勿進行裝卸作業;
4.7行駛時應注意行人、障礙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車上方的空隙;
4.8不準人站在貨叉上,車上不準載人;
4.9不準人站在貨叉下,或在貨叉下行走;
4.10不準從司機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縱車輛和屬具;
4.11不要搬運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貨物,小心搬運尺寸較大的貨物;
4.12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門架叉車應注意上方貨物掉下,必要時須采取防護措施;工
作時應盡量使門架后傾,并在最小范圍內作前后傾;
4.13加燃油時,司機不要在車上,并使發動機熄火,在檢查電瓶或油箱液位時,
4. 叉車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制定廠內叉車操作的安全規定,確保廠內機動叉車的安全管理。
2.適用范圍
適用所有機動電瓶、柴油、手動液壓叉車。
3.定義
3.1叉車的種類按輸出的動力分電瓶式、柴油式、手動液壓叉車。
3.2廠內道路是指在公司管轄區域內允許車輛通行的地方。
4.職責
4.1人力資源部負責特種作業駕駛培訓和考核,辦理特種車上崗合格證。
4.2使用部門負責叉車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
5.工作程序
5.1駕駛人員的培訓和資格認證
5.1.1叉車駕駛員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的基本要求。
5.1.2必須通過特種作業駕駛技術、操作的安全規則、操作原理、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合格,并獲得特種作業證書的員工才可操作機動叉車。其他任何人不得操作和使用叉車。
5.1.3培訓合格的叉車工每兩年應復審,合格后方可上崗。
5.2叉車安全管理
5.2.1駕駛叉車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上崗的駕駛員。
5.3叉車的檢查及維護
5.3.1日常檢查
a)各班使用叉車前,駕駛員必須進行日常檢查,做好記錄,填寫《叉車日常點檢表》。
b)若發現叉車的安全裝置失靈或其他部件故障造成安全隱患時應停止使用叉車,填寫《設備維修單》,通知主管人員,待叉車修好后使用。
c)各班在交接班時,需在主管處填寫《叉車鑰匙管理記錄表》,方可下班或上班。
d)各班在使用電瓶叉車,更換電瓶時需填寫《叉車電瓶更換記錄表》。
5.3.2日常維護
a)操作過程中的撞、擦均應報告,以找出原因,避免再次發生。
b)叉車外觀應保持完好,有損傷應立即修復,包括油漆,為保證叉車的整潔,應避免在叉車上存放雜物,叉車司機負責對叉車外表的日常清潔。 5.3.3定期維護
a)叉車的維修應由專業人員完成。
b)實心輪胎橡膠厚度小于2.5厘米時,應更換輪胎。
c)運行時間超過200小時的叉車應由專業人員進行維護保養,包括安全裝置、剎車系統、液壓系統和發動機油路等。叉車使用部門填寫設備維修單,由專業廠家進行保養。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及時提出計劃,便于公司職能部門及時作出大、中、小維護方案。
5.4叉車安全審核
5.4.1公司職能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公司的所有叉車應作性能檢查,以發現任何不安全行為以及不安全狀況,并采取改正措施。審核可以通過查看叉車檢查記錄、現場安全檢查、與叉車司機面對面 溝通等多種形式完成。
5.4.2公司職能部門每年需組織一次叉車年審。
5.5叉車操作、駕駛規則
5.5.1廠區內叉車嚴禁搭人,一經發現重罰當事人,并扣除當月全部績效。
5.5.2日常檢驗即三檢制,在出車前,收車后和利用行駛中間的停歇時間檢視車輛。
5.5.3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5.5.4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5.5.5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5.6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5.5.7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5.5.8制動液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指數并系緊安全帶后再行駛再起步。
5.5.9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平穩可靠。
5.5.10廠內駕駛叉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40cm,門架須后傾。
5.5.11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載物行駛時,貨叉不能升得太高,以免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5.5.12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轉彎或倒車時,必須先鳴笛。
5.5.13叉車在行駛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其他車輛、物體保持安全距離。
5.5.14通過廠區內道路口時,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5.5.15倒車時,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倒車。
5.5.16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
5.5.17停車時必須觀察發動機是否熄火、斷電,拉緊制動手柄,并及時拔下叉車鑰匙。
5.5.18將叉車沖洗擦拭干凈,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后,停放車庫或指定地點。
5.5.19嚴禁在貨叉下面進行檢修或其他長時間停留作業。
5.5.20叉載物品時,應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5.5.21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品或設備;嚴禁叉車超負荷作業。
5.5.22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5.5.23叉車裝卸作業時,禁止人員停留在貨叉周圍;必要時應在作業區域設置警戒線。
5.5.24禁止用貨叉或托盤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5.5.25叉車裝卸物品時,必須將物品平穩、緩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適位置,嚴禁長時間用貨叉使物品停留在高處。
5. 叉車管理制度 篇五
為加強公司內(以下簡稱廠內)叉車的安全管理,提高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公司特種車輛管理制度相關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技術要求
1、車輛應車容整潔、車身周正。
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及 應齊全有效。
2、全車各部位在發動機運轉及停車時應無漏油、漏水、漏電、漏氣現象。
3、車輛照明及指示燈具應安裝牢固、齊全有效。
燈泡要有保護裝置,不得因車輛震動而松脫、損壞、失效或改變光照方向。
所有燈光開關應安裝牢固,開關自如,不得因車輛振動而自行開關。
4、車輛均應設置喇叭,其性能應可靠。
5、車輛的各種儀表應齊全且靈敏有效。
二、安全管理
各廠應加強對叉車的安全管理,保證廠內叉車的安全運行:
1、廠內叉車駕駛人員應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培訓,考核、發證后上崗。
2、廠內叉車由各單位廠委會直接調度,其他人不得隨意安排。
3、叉車由專人駕駛并由專人嚴格按車輛說明書進行維護保養。
車輛鑰匙由專人(廠辦主任和駕駛員)保管,不得交廠外或無證人員使用。
4、廠內叉車應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
①叉車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②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③叉車事故記錄。
5、叉車原則上不允許出廠,如因特殊情況(外部支援或修車等)需要出廠時,必須辦理出門證(或派車單),經分廠廠長批準,由車間主任以上干部全程監護,直至車輛回廠。
若廠與廠之間需要借用叉車,除辦理出門證(或派車單)經被借用廠廠長批準外,必須由借用廠車間主任以上干部對廠與廠之間的路程(包括來與回)全程監護。
6、廠內外行駛時,需嚴格注意操作安全和交通規則,必須注意信號燈、欄桿、警鈴及各種警告標志。
不得酒后駕車,不得超載,不得違規帶人,不得在廠外進行任何物資轉運作業。
7、駕駛人員身體過分疲勞或患病有礙安全行車時,不準駕駛車輛。
駕駛前先檢查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后視鏡、油箱等部件是否完好有效,確認正常后才可進行工作;
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
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鳴響喇叭;
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或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8、行駛時,叉車貨叉應距地面200-300毫米,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
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載有物料下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嚴禁空檔滑行;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應減速慢行,并鳴響喇叭;
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時,要減速慢行,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9、叉車行駛時,應按指定道路限速行駛,并與道路邊緣保持一定距離,嚴禁超速、搶道、占道。
運輸中途需要停車且駕駛員需要離開時,必須將貨叉平放地面并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后方可。
10、叉車進入硫磺庫、氨站、編織袋庫等,必須帶阻火器。
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化學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車輛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1、叉車裝卸時必須做到:
①裝運貨物嚴禁超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
②運送松散的貨物、不易穩定之物件前(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等)應將其固定牢固,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和轉運;
③原則上不允許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確實需要時,必須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④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嚴禁有人停留。
12、在檢查叉車水箱、油箱等液位、溫度時,要采取相應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燙傷或機械傷。
三、罰則
1、叉車駕駛人員無證上崗者一律開除,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的,處責任人20-200元/次的罰款;
如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6. 叉車管理制度 篇六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叉車管理,保證各項工作有序、安全運行,特制訂本辦法。
二、試用范圍
公司范圍內所有叉車及叉車駕駛人員。
三、各部職責
1、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按管理規定進行交通安全檢查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2、行政部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及特種證件的審核、保管工作。
3、叉車組長/班長負責公司所有叉車調度、日常保養、安全使用、叉車人員培訓及考核工作。
4、制造廠各部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5、工務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二、三級維護保養及維修,并負責對叉車人員進行叉車保養知識培訓。
6、成本課負責叉車所需物資的計劃提報,及物資管理、以及公司所有叉車的調配工作。
7. 叉車管理制度 篇七
一、目的
本制度訂立了公司叉車運行需遵守的細則,以確保叉車安全運行。
二、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全公司的叉車工及相關人員。
三、緊要內容及要求
1、車輛和司機資格要求。
⑴車輛必需經過檢測,取得車輛使用證并在國家相關部門備案。
⑵車輛駕駛員必需經國家相關部門培訓并取得駕駛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駕駛車輛。
2、駕駛前后檢查
⑴上車前,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后大燈、反光鏡和插腳是否完好。
⑵檢查燃料系統全部管道、接頭是否完好,保證無泄漏。
⑶檢查燃油、齒輪油、發動機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是否符合標準,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加添后方可使用。
⑷車輛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嚴禁超溫、超壓行駛
⑸車輛使用完畢后應將車輛停穩并進行安全檢查。
2.2.6每天車輛使用完畢后,司機必需對當天車輛的運行、修理情形記錄到特種設備運行臺賬,并做好車輛交接班記錄。
3、駕駛規定
⑴嚴禁司機酒后駕車,嚴禁車輛帶病運行。
⑵嚴禁車輛超載,嚴禁車輛載人,嚴禁車輛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⑶車輛要使用專用鑰匙,不準司機使用其他非車輛鑰匙或其他方式啟動車輛;車輛不能啟動時,應適時通知維護和修理人員進行處理。
⑷車輛進入防火區域應按規定配帶阻火器材。
⑸起步前察看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運行速度不能超過場內限速標準。
⑹車輛在載物起步時,必需緩慢平穩啟動,駕駛員應首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穩固。
⑺轉彎時假如相近有人或車輛,應先發出信號,放慢速度,禁止高速急轉彎。
⑻車輛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
⑼嚴禁司機將所屬車輛借給無證人員駕駛。
4、車輛的'管理
⑴車輛必需經過檢測,取得車輛使用證,并在國家相關部門備案。
⑵依據車輛運行的需要,部門要配備確定的車輛配件,有設備部申報給采購部購買,部門設立單獨存放場所,而且有專人管理。
⑶叉車司機要對本身所開的車輛進行日常保養維護,在日常的巡檢中發覺有異常情況適時向叉車班長反饋,并在設備運行記錄上進行登記,叉車班長在平常的工作中要對部門內部的叉車進行定期全面檢查。
⑷車輛在日常的運行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需要維護和修理,部門有配件的情況下,本身進行更換,假如內部處理不了,聯系外。
8. 叉車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采購
第一條叉車安全管理部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和原有叉車安全狀況制定叉車采購計劃,報經公司主要領導批準后進行采購。
第二條必須從取得許可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資質的單位采購,叉車必須經檢驗合格。
第三條禁止采購超過設計使用年限或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叉車。
第四條采購時必須索取叉車的隨機文件(包括主要設計圖樣、產品質量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等)、制造廠家資質(包括: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營業執照等)。
第二章修理
第五條車輛出現故障,管理人員及時報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負責指定或聯系維修單位。
第六條車輛維修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第七條如實作好車輛維修記錄,并存入車輛安全技術檔案。
第三章報廢
第八條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的叉車,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報廢期限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第九條安全管理部門根據叉車使用情況制定報廢計劃,報經公司領導審批后執行。
第十條去功能化處理:由安全管理部門應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該叉車的使用功能。
第十一條履行報廢手續: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報廢手續,填寫《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表》,向登記機關辦理報廢手續,并且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
9. 叉車管理制度 篇九
叉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安全保障:通過規范操作,降低事故風險,保護員工生命安全,減少工傷事故。
2. 提升效率:合理使用和維護叉車,減少設備故障,確保物流運作順暢,提升生產效率。
3. 法規合規:遵守國家和行業的'安全法規,避免因違規操作導致的法律糾紛。
4. 資源節約:通過有效的保養計劃,延長叉車使用壽命,降低設備更換成本。
10. 叉車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條駕駛人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并經有關部門考核批準,發給合格證件,方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駕駛。實習司機除持有實習證外,必須有正式司機隨車帶教。
第二條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第三條車輛發動前,應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液壓系統等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嚴禁帶病出車。
第四條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行駛中如遇不良條件,應減速慢行。在廠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出入廠門、車間、庫房門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第五條車輛不準超載使用。叉工件時,叉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叉車規定的最高高度的2/3,運行時叉件離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第六條車輛在運行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車和扒車、跳車。除司機室外,車輛的其它部位嚴禁乘人。
第七條工作完畢后,必須將車輛剎穩并摘檔熄火,叉車的.叉腳應放落地面。
第八條叉車必須隨車備有1211滅火機1臺。
11. 叉車管理制度 篇十一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照現場主管和理貨員的安排,積極完成裝卸任務。
3.保證車輛使用性能的良好,要愛護車輛,要定期維護保養,節能增效。
4.安全駕駛,廠區內限速10km/h,廠房內限速5km/h,禁止開飛車快車,禁止大油門急剎車等現象。保證人、貨、車的安全。
5.裝卸大件貨物時,確保重心平穩,避免貨物落地傷人。
6.努力提高駕駛技能,裝卸貨物時要避免叉壞貨物和碰撞被裝卸的車輛。
7.現場貨物擺放要合理,入庫擺放要整齊美觀,用完備品要歸位,確保道路暢通。
8.保管好隨車工具,嚴禁外人駕駛操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2. 叉車管理制度 篇十二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管理,確保操作人員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第二條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第三條公司內叉車作業人員培訓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新進作業人員取證培訓實行外委培訓,黨規業務知識實行內部培訓。
第四條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建立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第五條安全管理部門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六條單位內部培訓由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1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及技術標準的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叉車使用、維護、保養知識;叉車事故的案例分析;叉車安全事故及防范和應急措施、自救知識;叉車有關安全管理知識、技術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
第七條參加外委培訓(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叉車操作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
13. 叉車管理制度 篇十三
1、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2、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3、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滑行。
4、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5、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10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6、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7、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8、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9、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1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1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1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15、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16、叉車不經過銷售公司領導同意,不得外出作業,后果自負。
14. 叉車管理制度 篇十四
一、叉車安全使用規定
(一)檢查車輛
叉車作業前、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液,潤滑油、防凍液。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性能。
(1)檢查燈光、音響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2)叉車運行過程中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3)叉車運行前還應檢查檢查啟動、運轉及制動性能。
(二)起步
(1)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2)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確認所載物平穩可靠。
(3)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三)行駛
(1)行駛時貨叉底端距離地面高度應保持300-400mm,
(2)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碰。載物行駛時,如貨叉升得太高,還會增加叉車整體重心高度,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3)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發出信號,并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5)內燃叉車在下坡時禁止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7)叉車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8)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在不妨礙行駛的最底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在搬運龐大物件時,物件檔住駕駛員的視線,此時應開倒車。
(9)禁止在坡道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四)裝卸
(1)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應貼靠檔貨架;叉載的重量應符合載荷中心曲線標志牌的規定。
(2)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的視線。
(3)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4)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輛不要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崩起傷人。
(5)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他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6)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7)叉車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
(8)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9)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1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物品。
(11)禁止使用單叉作業。
(12)禁止超載作業。
(13)禁止載人運行。
(五)使用人電負責公司內叉車的日常檢查和定期維護保養工作。
(六)機動部負責公司內叉車的定期報檢和監督使用工作,并將檢測結果告知安全環保部。
(七)機動部負責公司叉車的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叉車維修安全操作規程儲運部負責
1、工作前應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工作時工具必須擺放整齊,不得隨地亂放,工作后應將工具清點檢查并擦干凈,按要求放入工具車或工具箱內。
2、拆裝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合適工具或專用工具,不得大力蠻干,不得用硬物手錘直接敲擊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地堆放。
3、廢油應倒入指定廢油桶收集,不得隨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溝內,防止廢油污染。
4、修理作業時應注意保護汽車漆面光澤、裝飾、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車輛的整潔。維修作業時不準吸煙。
5、用千斤頂進行底盤作業時,必須選擇平坦、堅實場地并用角木將前后輪塞穩,然后用安全凳按車型規定支撐點將車輛支撐穩固。嚴禁單純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在車底作業。
6、修配過程中應認真檢查原件或更換件是否符合技術要求,并嚴格按修理技術規范精心進行作業和檢查調試。
7、修理發動機起動前,應先檢查各部件裝配是否正確,是否按規定加足潤滑油、防凍液,置變速器于空檔,輕點起動馬達試運轉。嚴禁車底有人時發動車輛。
8、發動機過熱時,不得打開水箱蓋,謹防沸水燙傷。
9、地面指揮車輛行駛,移位時,不得站在車輛正前方與后方,并注意周圍障礙物。
叉車維護保養制度
1、叉車能有效減輕員工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是公司內重要裝卸用具。為讓叉車得到及時維護與保養,保障機器使用的機動性、靈活性與實用性。現叉車維護與保養由叉車司機每周一進行維護。
2、日常維護內容:清洗叉車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點部位是:貨叉架及門架滑道、發電機及起動器、蓄電池電極叉柱、水箱、空氣濾清器。
(1)檢查各部位的緊固情況,重點是:貨叉架支承、起重鏈拉緊螺絲、車輪螺釘、車輪固定銷、制動器、轉向器螺釘。
2.2檢查腳制動器、轉向器的可靠性、靈活性。
2.3檢查滲漏情況,重點是:各管接頭、柴油箱、機油箱、制動泵、升降油缸、傾斜油缸、水箱、水泵、發動機油底殼、變矩器、變速器、驅動橋、主減速器、液壓轉向器、轉向油缸。
2.4放去機油濾清器沉淀物。
3、保養
(1)保養由叉車使用者實施,維修班配合。
(2)按照“日常維護內容”進行,并增添下列工作。
①檢查氣缸壓力或真空度。 ②檢查與調整氣門間隙。 ③檢查節溫器工作是否正常。
④檢查多路換向閥、升降油缸、傾斜油缸、轉向油缸及齒輪泵工作是否正常。
⑤檢查變速器的換檔工作是否正常。
⑥檢查與調整手、腳制動器的制動片與制動鼓的間隙。
⑦更換油底殼內機油,檢查曲軸箱通風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機油濾清器和柴油濾清器濾芯。
⑧檢查發電機及起動電機安裝是否牢固,與接線頭是否清潔牢固,檢查碳刷和整流子有無磨損。
⑨檢查風扇皮帶松緊程度。
⑩檢查車輪安裝是否牢固,輪胎氣壓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雜物。
(3)由于進行保養工作而拆散零部件,當重新裝配后要進行叉車路試。
(4)測試不同程度下的制動性能,應無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動拉緊后,能可靠停車。
(5)傾聽發動機在加速、減速、重載或空載等情況下運轉,有無不正常聲響。
(6)路試一段里程后,應檢查制動器、變速器、前橋殼、齒輪泵處有無過熱。
(7)貨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無顫抖。
(8)檢查柴油箱油進口過濾網有否堵塞破損,并清洗或更換濾網。
定期報檢制度機動部負責
1、叉車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2、叉車停用一年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火災、地震、大風、雷擊等)后也應該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3、叉車經長時間停用,超過一年時間的,起重機安全管理人員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4、申請叉車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機動部負責保管,作為叉車管理檔案保存。
5、凡有一下情況之一的叉車,必須經檢驗檢測機構按照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實施監督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啟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的。
(2)經大修、改造的;
(3)發生事故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
(4)自然災害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
(5)轉場安裝和移位安裝的。
(6)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要求的。
叉車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2、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公司安全環保部應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特種作業證的有效性。
4、公司安環部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5、單位內部培訓由安環部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特種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知識;特種設備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防范和應急措施、自救知識;特種設備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技術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
6、參加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7、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罰。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叉車安全檔案至少包括叉車臺帳、叉車作業人員臺帳、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為了確保本單位橋式起重機安全檔案齊全完好,特制定起重機械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一、叉車臺帳
叉車臺賬由機動部負責建立保管,內容至少包括叉車名稱、型號、種類、主要技術參數、制造單位、購置時間、檢驗情況、使用狀態、重大維修情況及其它變更情況。
二、叉車作業人員臺帳
叉車作業人員臺賬叉車作業人員臺帳由綜合管理部建立保管,內容至少包括姓名、作業類別、作業證號、取證時間、換證情況,事故記錄。
三、叉車安全技術檔案機動部負責
1、叉車安全技術檔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見證的重要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
2)叉車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和維護、保養手冊、電氣原理圖等隨機技術文件和資料;
3)叉車、車輛驗收檢驗、定期檢驗報告和使用單位自行檢查記錄;
4)叉車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5)叉車的運行故障與事故的記錄和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6)叉車訂購、改造情況記錄。
7)叉車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維修情況記錄。
2、檔案資料均應分類、注冊登記、編制索引,不得遺失和混裝,每年進行一次普查。每臺叉車均應進行統一編號,以便日常管理。
3、使用單位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檔案。
4、相關人員應及時填寫有關記錄,并存入相應的技術檔案。
5、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由叉車機動部負責保管,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為永久保存,只有當該叉車報廢后技術檔案方可銷毀。
6、叉車安全技術檔案一般不外借、外傳。如需借用,應辦理借用登記手續,用完后及時歸還。
7、常用資料如有需要復印,可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檔案管理人員復印分發,并記錄在案。
8、叉車安全技術檔案資料如有遺失、損壞,應及時上報,設法補救,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15. 叉車管理制度 篇十五
1.目的
為了更安全、正確的使用柴油叉車,確保貨物的安全運輸,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范圍
公司所有柴油叉車。
3.權責
3.1執行操作員:須指定經過培訓的人員,并有合格叉車駕駛證,負責柴油叉車的安全使用;
3.2審核主管:負責對駕駛員名勝叉車的安全性進行監督與指導。
3.3保養
3.3.1叉車的一級保養及維修由叉車司機負責;
3.3.2叉車的二級保養及維修由設備部或聯系廠家負責;
4.定義:
4.1一級保養:即日常保養
4.2二級保養:由專業人員對使用到一定時限的叉車進行系統的保養;
5.作業內容
5.1使用前檢查
5.1.1燃油、潤滑油、電解液水箱的儲量是否合乎要求,并保持清潔;
5.1.2起重裝置和門架的升、降、仰、傾工作情況是否正常。嚴格檢查轉向、液壓、特別是制動系統(剎車功能是否正常和剎車油量,前后燈、剎車燈、倒車警鳴器、喇叭等);
5.1.3各系統的管路和接頭有無損壞或松動;
5.1.4車輪有無異常;
5.2裝貨
5.2.1啟動:駕駛員不得用濕手或油手操作,每天第一次啟動時要預熱,且啟動速度不宜過快;
5.2.2裝載
5.2.2.1貨叉距離適合于載荷的寬度,貨物重量應均勻分布在兩叉之間;叉車單叉使用;
5.2.2.2叉重心高的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升起。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5.2.2.3確定貨物的重心位置。對于穩固情況不好和重心位置高的貨物,要用松緊帶捆好,防止貨物崩塌和傾倒;
5.2.2.4有準裝載超過允許載重的貨物,且所載貨物不能過高、過寬;(料件高度不行超過2.8米,寬度不行超于掛車的'寬度)
5.2.2.5每部叉車限掛6部(含)以下的掛車,每部掛車不得超過4噸;
5.2.2.6叉車司機在裝載貨物后應立即將防護網拉起;避免行駛過程中貨物倒塌;
5.3行駛
5.3.1使門架處于垂直位置時將貨物升起;
5.3.2行駛時貨物的底部離地面應在300~400mm左右,嚴禁過高提升貨物行駛;
5.3.3靠右行駛,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貨車算起3公尺以上);
5.3.4行至交叉路口或愛阻地段時,應減速鳴號,不允許超車;
5.3.5運行中駕駛員的身體不得超出車外;
5.3.6行駛速度:在廠內道路行駛不得超過10千米/小時;在轉彎、車間門口、房角、十字路口處、跨越狹窄的道路時,不得超過3千米/小時,盡有跨駛行人行道。員工用餐或上、下班時間盡量避免作業,若必要時要特別注意安全;
5.3.7在機床、管道、爐子、設備旁邊行駛時,其距離不得少于0.5米;
5.3.8坡道行駛:不得在較大坡度路面上長期停車,也不許快速下行,必要時應倒退下行;上下坡進應緩慢行駛;
5.3.9搬運大體積貨物時,如果貨物擋住駕駛員的視線,應低速倒退行駛,后掛平板車時正面行駛前叉貨物不行高于前視線;
5.3.10非緊急情況下,嚴禁實然制動;中途停車時,應后傾收回門架;
5.4卸貨
5.4.1用手剎制動,緩慢停下并保持貨叉穩定;
5.4.2一般應在門架處于平衡位置時,貨物升降;貨叉前后傾至極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時,必須迅速地將操縱手柄置于中間靜止位置;
5.4.3門架少量前傾,把貨叉下降到最低時,抽出貨叉;
5.4.4卸貨完畢后,停止發動機并使滑架下落,前傾使貨叉著地;
5.5停止作業
5.5.1平板拖斗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擺放整齊;
5.5.2叉車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擺放整齊;
5.5.3關閉所有控制器,切斷動力,撥下制動閥,并把貨叉放低于并置于非作業位置后取出鑰匙;
5.5.4收好各自所配置的工具;
5.6保養與維護
5.6.1電解液的正常液面應該在上下橫線之間,或液面低于下線時請立即補充電瓶水,為防止電瓶水外溢,應在充電之后補充電瓶水;
5.6.2確保鏈條清潔;車輪螺母堅固好,車內無灰塵,空氣濾芯干凈;
5.6.3正常情況下叉車由第一使用者(各單位主管批準專人)操作,第一使用人請假或離職時,方可由第二使用者代理;違反條例者罰款,保管人各罰100元/次加記大過一次,臨時須該部門主管或廠長批準除處;
5.6.4操作時需佩帶一操作許可證、駕駛證,各部門主管隨時檢查和校對,如發現未佩帶或佩帶他人許可證者,罰款50元/次;
5.6.5隨車佩帶保養記錄卡,經發現未佩帶者每次罰款30元/次;
5.6.6車輛外借需叉車司機隨車,私自對換使用,需使用非他專用車,查到兩人各記過一次;
5.6.7車輛不得載人,如有發現,將對叉車司機和被載人各罰款100元加記大過一次;
5.6.8車輛如果是在非正常情況下損壞,一切后果由叉車司機承擔;
5.6.9如不按正常操作規范操作者,一經發現將給予處罰,罰款50元/次;
5.6.10車輛按各單位指定地點停放整齊,不可隨處停放,并保持環境衛生,否則將罰款30元/次,叉車作業周邊2m內嚴禁站人閑聊,因而引起事故,將給當事人記大過一次;
5.6.11叉車未保持清潔者,罰款30元/次;
5.6.12叉車司機未將防護網拉起的給予罰款50元/次的處罰;
5.7注意事項
5.7.1對柴油叉車進行檢查/保養時應注意安全;
5.7.2檢查進發現叉車有異常應及時排除,剎車故障即時停用,等修復正常后再使用,如現場不能自行解決的應呈報設備部處理;
5.7.3如需送設備部維修的須及時填寫《設備維修單》;
5.7.4不得私自聯系廠商進行維修,否則,發生費用自行負責;
5.7.5各單位車輛維修記錄及費用在設備部均有存檔,處終將據次對叉車司機的工作做出評估考核;
5.8其他規定:
5.8.1車輛停靠管制:叉車司機下班前應將掛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將叉車停放于指定位置;
5.8.2鑰匙管制:所有叉車司機下班前,應將所屬叉車鑰匙交于指定保管人,并在登記本上登記。
6.本制度自20xx年1月13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