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設備管理制度(精選17篇)
1.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一
(一)總則
為規范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管理,確保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管理范圍內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職責
生產運行部負責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采辦、定期檢驗,使用保管和維護管理的檢查、監督。
(四)管理內容與要求
1.公司管理范圍內使用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主要有:
1.1移動電氣設備包括:電焊機、套絲機、切割機等。
1.2手持式電動工具包括:手電鉆、沖擊鉆、角磨機、手持式切割機等。
2.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采辦
2.1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購買,未列入設備資產管理的,由生產線提出申請,公司經理簽署審批,交采辦管理崗購買;列入設備資產管理的,由車間向生產運行部提出申請。
2.2生產運行部接到申請后應核實是否需要,報公司經理批準后交采辦崗位購買。
2.3購置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要求,選擇具有資質且信譽度高的企業產品。
2.4購置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隨機攜帶相應的合格證、安全技術說明書等有關技術和安全資料。
2.5采辦、庫房均對購買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建立登記臺帳和技術檔案。
3.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出入庫登記和保管
3.1正常情況下,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由車間庫房負責管理。
3.2生產線需要臨時借出使用時,庫管員應建立出、入庫登記本,記錄所有借出和還回情況。
3.3生產線對部分經常使用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需要長期借用時,征得庫管員同意可以借出。庫管員對借出情況應進行簽字登記,并定期檢查借出設備或工具的使用和維護情況。
3.4長期借用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由借出生產線指定人員負責維護和保管,并建立臨時登記。
4.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日常使用和維護管理。
4.1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在使用前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無故障和問題后再使用。
4.2禁止使用外觀破損、電線老化、明顯存在隱患和沒有經過定期檢驗的'不合格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
4.3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4使用后應及時收回庫房或放置在合適的場所,并進行日常的簡單維護和整理。
4.5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檢修應委托具有維修資格的單位進行,禁止私自拆解和修理。
4.6每年定期由生產運行部安全管理崗負責聯系對有關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進行檢驗。
5.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前的檢查內容應包括:
5.1外殼、連接部位是否良好,有無松動和破損。
5.2電氣線路是否有嚴重老化、破損、斷裂現象。
5.3電氣線路各處連接是否牢固、插頭是否完好。
5.4有無定期檢驗標志或確認經過定期檢驗。
5.5轉動部位固定是否正常,有無變形、裂紋現象。
5.6帶有防護罩的工具,其防護罩是否牢固、,有無缺失、變形和破損現象等。
(五)附則
1.本制度由生產運行部負責起草并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用電戶電氣設備安全管理,防止人身觸電傷亡、設備損壞以及影響電網安全運行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用電檢查管理辦法》和《供電營業規則》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清遠電網供電范圍內經專用變壓器供電的用戶(以下簡稱用戶)。
第三條供電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用戶進行用電檢查、督促和幫助用戶搞好安全用電管理,用戶應當自覺接受檢查并為用電檢查提供方便。
第二章安全用電管理
第四條用戶配電房應建立以下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一)配電房值班和定期巡視檢查制度。
(二)配電房設備運行日記制度。
(三)配電房設備檔案管理及設備缺陷處理記錄制度。
(四)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五)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制度。第五條用戶配電房應懸掛高低壓電氣設備一次系統結線圖,結線圖設備技術參數標注與編號應與實際相一致。
第六條用戶配電房高低壓開關柜應實行雙重稱號,除有開關名稱外,還須有開關編號,并做到標志清晰、字跡工整。
第七條用戶配電房應配備必要的器具,包括:絕緣棒、驗電筆、絕緣靴、絕緣手套、絕緣墊、消防滅火器、應急燈等。并按規定進行定期試驗,試驗合格方可使用。
第八條用戶在高低壓電氣設備上進行檢修、試驗、倒閘操作應嚴格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做好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嚴格執行倒閘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第九條雙(多)電源用戶與電網系統聯絡的開關操作,必須向當地供電運行單位申請并經當地電力調度部門同意后方可操作。
第十條用戶使用的自備發電機,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備案手續。
第十一條用戶應建立工作票簽發、許可制度。工作票簽發人可由熟悉電氣設備和電氣技術的主管擔任,許可人可由當值持證電工擔任。
第十二條外請施工檢修單位到用戶電氣設備上工作,工作票必須執行雙簽發制度。并按以下流程執行:
外請施工檢修單位簽發———用戶相關主管雙簽發———用戶當值持證電工許可(并負責監護)———開始工作。
第三章電工配備及管理
第十三條用戶配電房管理人員必須經過電工專業技能的培訓,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許可證》(電工專業),并持有由電力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工進網作業證》方準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配電房管理電工人數一般用戶不得少于2人,雙(多)電源用戶不得少于4人,裝變容量在5000kva及以上、雙電源供電、專線供電的用戶應配備電氣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供電企業對由電力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工進網作業證》人員從事進網電工作業,或從事電工作業與證件規定作業范圍不符的,應責令當事人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可不給予查驗接電或暫停供電。
第十六條《電工進網作業證》每年應送供電部門核查,并參加《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進行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考核。
第四章電氣設備安全管理
第十七條電氣設備安全責任按產權劃分,用戶應對所屬產權的電氣設備的安全負責。
第十八條對新裝、增容用戶必須委托具有由國家電監委頒發的《承裝(修)電力設施許可證》資質的并經當地供電部門備案的企業進行安裝,竣工后用戶負責對所屬產權的電氣設備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的由承裝企業出具驗收合格證明書,并承擔安全責任。
第十九條用戶的電氣設備在投運前應通知供電企業進行竣工檢查,隱蔽工程還應通知供電企業進行中間查驗,并做好中間查驗記錄。供電企業查驗范圍為10kv線路(環網柜)t接點或變電站的10kv出線柜起至專用變配電房0。4kv配電屏(包括配電屏)止,必要時可延伸至用電末端。
第二十條電氣設備驗收合格具備送電條件的,用戶應向供電部門提交送電申請并附電氣設備驗收(試驗)報告和竣工圖紙等有關資料,由供電部門審驗合格后按規定程序送電。
第二十一條用戶電氣設備投運后應按有關電氣技術規程規定的周期進行預防性試驗。對試驗不合格的設備必須進行及時維修或更換。未按規定進行預防性定期試驗的,供電部門可向用戶發出限期試驗通知書。對設備運行異常,危及電網安全的,供電部門可按規定暫停供電。
第二十二條用戶應確保用電功率因數符合電網要求,保證無功補償裝置的正常運行,對于損壞的電容裝置或開關裝置應及時更換和維修。
第二十三條用戶配電房應符合通風、防火、防鼠害、防小動物及防潮要求,夏季變壓器應有通風和降溫措施。并保持通道暢通,嚴禁在配電房四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無關物品。
第二十四條用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電氣設備代管代維的,應與代管代維單位簽訂有關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并報送供電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供電部門用電檢查人員應定期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用戶電氣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向用戶發出整改通知書,并督促用戶進行整改。電氣設備缺陷嚴重危及電網安全的,供電部門可按規定程序暫停供電,直至缺陷消除。
第五章事故處理
第二十六條用戶電氣設備火災,電氣設備損壞以及發生人身觸電等事故時,應馬上斷開相關電源開關,確保事故點與供電電網隔離和保護好事故現場并及時向供電部門報告。供電部門用電檢查人員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趕到現場協助有關部門參加對事故的調查分析。
第二十七條電氣事故要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的原因沒查清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及有關人員沒有受過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對事故進行分析、處理,提出反事故措施,并按有關規定填寫事故報告。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3.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設備更新費的使用管理,使設備更新費的使用具有科學性、合理性、計劃性、經濟性,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部設備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涉及的設備更新是指用于恢復、維持已有生產能力或功能為目的的而對無修復價值、國家已明令淘汰和已不能滿足目前使用要求的現有設備進行的更新,即采用新設備替代技術性能落后、安全狀況和經濟效益差的原有設備。不包括為提高裝置生產能力或其它原因而進行的技術改造。
第三條在設備更新改造過程中應增加技術含量,貫徹“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的精神,經過更新的設備應當比原設備有高的安全可靠度、便于操作、便于維修,有較高的技術經濟性能,能耗低,效益高,有更好的適應生產需要的性能,維修費用低,污染少。
第四條設備更新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和與公司實際情況緊密結合的原則。根據公司的財力、物力、技術能力和生產安排等狀況合理安排設備更新,不能盲目追求高、大、精、新。凡能夠通過局部改造達到提高安全可靠度和技術經濟性能而在費用上又合理的應進行局部改造,不安排更新。即使設備整體更新,也應盡量利用原有廠房、吊車、基礎、配套設施等,以節約費用。
第五條設備更新必須嚴格執行計劃管理,即公司按照總部設備更新投資安排確定設備更新項目,各二級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公司批復項目組織設備更新項目實施。設備更新費必須專用,不準挪做它用和隨意變更項目。
第六條本制度不完善之處,以公司有關投資管理制度及規定為準。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七條公司設備管理部是設備更新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審核并向公司發展規劃部提出年度設備更新計劃建議,同時上報總部相關事業部設備管理部門;按照總部批復的年度設備更新投資計劃統一安排,組織落實公司各單位的設備更新項目實施,并檢查考核。
第八條公司發展規劃部負責匯總、上報公司年度設備更新投資計劃建議,并上報投資計劃進度完成情況。
第九條公司財務部依據總部批準的公司年度設備更新投資計劃,負責籌措資金,確保及時到位,專款專用,按照財務及固定資產管理程序做好相關工作,并及時反饋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條公司物資裝備部負責設備更新項目的采購,并協助設備管理部門做好資金使用控制工作。
第十一條各二級單位負責編制本單位的設備更新計劃編制與上報工作,嚴格按照公司批復計劃負責具體項目實施,做好質量、進度、投資控制。
第三章 設備更新原則
第十二條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設備可進行更新:
(一)使用年限已滿,喪失使用效能,無修復價值的;
(二)因生產條件改變,已喪失原有使用價值的;
(三)使用年限未滿,但缺乏配件無法修復使用的;
(四)固定資產毀損,無修復使用價值的;
(五)經論證,大修理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生產要求的;
(六)大修理后,雖能恢復精度和技術性能,但更新更經濟合理的;
(七)因技術落后淘汰的;
(八)經國家技術質量監督部門、環保部門鑒定,不符合安全環保要求且修復后也無法達到要求的;
(九)機動車輛符合國家有關報廢規定的;
(十)其它符合更新要求的。
第四章 設備更新管理
第十三條除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更新外,各二級單位要以設備運行、缺陷、故障、檢修記錄和設備檔案為依據,建立設備更新項目儲備庫,及時根據設備運行狀況進行調整。
第十四條按照投資管理有關規定和程序,各單位要在每年7月底前組織編制完成本單位下一年度設備更新計劃。
第十五條在上報本單位設備更新計劃前,各二級單位必須組織項目論證,必要時可組織本單位各相關部門專家參加,要做好設備初步選型和詢價工作,并按照輕重緩急排序,
第十六條2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更新項目計劃,在上報的同時應附設備更新項目建議書。對于技術復雜、項目前期準備時間長的項目,各單位可在項目批復前組織完成技術談判、項目設計工作,一并上報。對于準備在公司首次應用的新技術、新設備,各單位應充分組織調研和論證,確保安全可靠。
第十七條公司設備管理部依據各單位上報的年度設備更新計劃,逐項組織系統內專家論證和審核,并在8月底前形成公司下一年度的設備更新計劃,按照要求上報總部。
第十八條公司設備管理部按照總部批復的設備更新投資計劃批復,下達公司年度設備更新計劃,各相關單位負責實施,確保按計劃完成。
第十九條物資裝備部按照公司下達的設備更新計劃,按照有關物資采購管理程序的要求,組織設備采購,設備更新選型方案必須征得設備管理部門同意,并嚴格按照計劃投資安排,超計劃投資采購項目必須經公司設備管理部同意。財務部門按照公司設備更新計劃,做好更新資產的入賬和資產交付工作,并做好統計,在入賬前應由設備管理部門確認。
第二十條各項目單位和物資
4.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四
一、電氣試驗制度
二、設備運行、維修、保養制度
為提高機電設備的維護檢修質量,保證設備安全進行,特制定本制定。
一、設備的使用
(一)所有設備必須固定專人使用和操作,逐步實行包機制,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方可獨立操作。
(二)機電設備除配備司機外,還要配有專職的機電維護人員負責日維護人員負責日維護檢查工作。
(三)固定設備在運行中要有運行記錄、檢查記錄和并交接班記錄。
(四)固定設備在運行中要有運行記錄、檢查記錄和并接記錄。
(五)司機要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司機職責是:
1、愛護設備,經常保持設備和工作場地的整潔;
2、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二、各種設備維修工的職責
(一)熟悉設備性能,按規定的時間路線內容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與維護。
(二)嚴格執行檢修計劃,熟悉檢修工藝和技術要求,保證檢修質量。
(三)對所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做好記錄。
(四)負責本班維護所需材料配件的領取和保管。
三、設備的檢修
(一)檢修計劃的編制:
機電工要按具體情況組織編制全礦年、季、月的設備檢修計劃。
(二)檢修的分類:
設備的檢修按不同檢修內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分為大、中、小檢三類,小型移動設備可只分大、小修兩類。
小修—對機器的個別零件進行檢修,基本上不拆卸設備的復雜部分。
1、更換已磨損的個別零件和材料;
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個別部件;
3、更換部份油和油脂;
4、調整串動和間隙;
5、對電機進行清掃和干燥。
固定設備的小修由負責檢修工在設備安裝地點進行,移動設備可在指定地點進行。
中修一個機器的主要部件解體檢修,包括除小修內容還包括以下內容:(1)更換成套部件;
(2)清洗復雜部位的機器零件;(3)更換部份磨損超限的軸承。
大修一為使設備安全恢復正常狀態和額定能力而進行的徹底的解體檢修,包括中修內容外還包括以下內容:
(1)更換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或機件;(2)調整整個機械和電氣操作系統;(3)檢查主要底座基礎架子和外殼。
四、司機的管理
(一)大型固定設備的司機必須由經過訓練、身體健康、工作負責取得安全技術合格證的固定工作來擔任。
(二)司機必須固定,主要設備的司機改做其它工種時,必須經礦領導批準。
(三)各種設備的司機、除輪休人員外,還要有一定比例的后備司機,平時可以維護工作。
(四)對不稱職的司機,礦領導應負責給以調整。
五、司機及電鉗工的培訓考核
(一)司機每年要培訓考核一次。
(二)考試內容應包括專業基本知識、規程制度和實際操作,考試合格后,由主管部門一發給合格證。
三、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四、機電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五、設備管理制度
一、電氣設備安裝
(一)有工作面、新采區、變電所及提升絞車,電氣設備安裝前,必須進行設計(有供電系統圖、有短路電流計算及過流速整定值)。
(二)安裝單位應按設計要求及設備完好標準進行施工。
(三)安裝完畢,由礦機電組、安裝單位、使用隊(班)聯合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四)機電工應嚴格掌握本單位每臺變壓器,每條電纜負荷,嚴禁超載運行。
二、電氣設備檢修
(一)檢修電氣設備必須按《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進行檢修,檢修后的設備必須達到完好標準。
(二)機電工應利用倒班日、節假日、交接班時間對所管轄的電氣設備按計劃檢修,日常做好巡回檢查工作。
(三)電氣防爆
(一)井下供電要切實做到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四有(有過電流和漏電保護、有螺絲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二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三堅持(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堅持使用煤電鉆綜合保護、堅持使用局部扇風機風電閉鎖和瓦斯電閉鎖)。
(二)井下電氣設備應使用防爆型號、安全火花型(包括照明、信號、電話)。
(三)井下禁止使用電爐、電烙鐵、若在井下使用電焊時應事先制定安全措施,報礦長批準后方可施工。
(四)掘進工作面中的電氣設備和局部風機必須設風閉鎖和瓦斯電閉鎖裝置,只有當局部扇風機運轉瓦斯深度降至1%以下,工作面中的電氣設備才能通電。
(五)對失去防爆性能的電氣設備不得在井下繼續使用。
(六)機電工應嚴格加強對127伏小型電氣設備的管理,煤電鉆須裝綜合保護器,煤電鉆停運后應切斷電源,放在通風干燥處。
(七)電氣設備移動、檢修、處理故障等必須在斷電情況下進行,嚴禁帶電作業。
(八)電氣設備使用的絕緣油,每年在雨季到來之前進行一次耐壓試驗,不合格者要迅速處理哎呀更換。
(九)機電工每月對全礦井下電氣設備防爆性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匯報到礦領導。
四、檢漏保護
(一)井下所有供電的低壓(700伏以下)母線上必須設有自動切斷漏電母線的檢漏繼電器,否則不能投入運行。
(二)機電工必須做維護、檢修、檢查和整定檢漏繼電器工作,保證正常運行。
(三)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每天應對檢漏繼電器進行一次試驗,檢測其當敏可靠性能,每月至少一次試驗。專職維護人員應根據漏電繼電器所運行的電網總長度的變化,隨時改變零序電抗器的電感值,使電網的電容電流補償到最小。
(四)運行中的漏電繼電器,嚴禁甩掉不用。
(五)機電工每天必須對檢漏繼電器的運行情況進行1-2次檢查,內容如下:
1、觀察歐姆表的指示數值是否正常。當網路絕緣低于15-20千歐時,應及時采取措施,設法提高網路絕緣,預防跳閘。
2、安裝位置是否平穩可靠,周圍是否清潔,有無淋水現象。
3、局部攔極和輔助接地極安裝是否良好。
4、外觀檢查設備的防爆性能。
(六)網路在運行中發生漏電故障時,機電人員應立即尋找和處理,并向礦領導匯報,對發生故障的設備或電纜在未消除故障以前禁止投入運行。
(七)當網路發生分散性接地故障時,如在短時間內無法排除,必須由礦長批準后方能停止檢漏繼電器運行,進行尋找處理故障,但停運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停運期間應采取相應安全措施,以保證礦井安全。
五、過流保護
(一)每條饋出線的電源端均需加裝短路保護裝置。
(二)井下一定使用合格的熔斷片作短路保護,禁止用熔絲或其它作短路保護。
(三)每一個采區應備有準確的供電系統圖,圖上注明電氣設備型號、電纜規格、長度,短路電流值和各種保護設備的整定值,實際整定值必須與供電圖符合。
(四)井下過流保護裝置整定工作,由機電組負責。其他人員不得隨便調整。過電流繼電器的整定和熔斷器熔體的選擇,應按煤炭監察局頒布的`有關礦井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執行。
六、接地保護
(一)安裝局部接地極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二)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不準兼作他用或切斷不用。
七、機電硐室管理與維護
(一)機電硐室要設防火門,應完整良好,要備有足夠的滅火器材。
(二)硐室內不準堆放可燃性材料和其它雜物。
(三)硐室內和硐室外5米內要用不燃性支架,保持室內清潔,對有淋水處要設防水設施。
(四)硐室內外要暢通,應有專人看守或管理。
(五)硐室內設備排列要整齊,電纜吊掛要整齊。
八、電纜管理辦法
(一)井下嚴禁使用鋁包電纜,采區低壓電纜嚴禁采用鋁蕊電纜。
(二)煤電鉆的電纜一律使用6平方毫米橡套電纜,不得使用橡套軟線。
(三)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除用作監測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其它用途。
(四)井下閑置電纜必須及時運到地面保存,在用的多余電纜要按規定排放,不得亂堆和盤圈存放。
(五)電纜如有破損應采用熱補或冷補新工藝。
(六)新進的橡套電纜,必須有試驗合格證,不準把延燃性電纜下井使用。
(七)電纜的使用,不得隨意截斷和剝取芯線,否則嚴肅追查,照價賠償。
(八)每條電纜必須有明顯的標志,注明電纜規格、長度、用途。
(九)電纜的敷設、連接和選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六、安全活動制度
七、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凡因機電設備故障而影響生產兩小時以上或因機電人員失職造成設備損壞、人身傷亡,均按機電事故追查處理。
二、機電事故發生后,必須立即向機電組長和礦領導匯報(必要時要保留現場),并于事故發生后三天內,由朵電組長和礦領導追查事故原因及處理意見。
三、機電組長對全礦機電事故行使管理、監督、檢查、處理等權利。
四、凡因機電事故影響生產在四小時或損失在五百元以下或單人重傷事故,由機電組長負責組織追查;凡影響生產四小時以上,或損失在五百元以上,或多人受傷的事故,由礦負責組織追查,機電組長、技術人員參加,寫出事故報告;對重大機電事故或有人傷亡的,由全礦管理人員共同負責追查,寫出事故 報告和處理意見。
五、凡因司機和其它機電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錯誤操作,造成設備零部件損壞,應在追查后對事故責任者給予處罰,并按損壞零部件價值的50%~100%。
六、凡因責任事故使設備嚴重損壞,人身傷亡除對責任者處罰外,按設備原值的5%-20%賠款,直至送交司法機關。
七、因違章指揮,亂調司機,亂改工種和無證操作而造成的機電事故,一定要追查直接領導和責任者的責任。
八、運行中的機電設備,必須固定專人操作,嚴禁無證操作,司機要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不得擅離職守,違者按機電事故追查,司機對違章指揮或對直接威脅安全的現象在未處理前有權拒絕操作。
九、對違章作業或對機電設備和人身安全有威脅時,機電人員(包括電鉗工和機電工)有權令其停機處理,操作者不得拒絕。
十、如發生事故后,當天不向礦管理人員匯報,為隱瞞事故,對隱瞞事故不追不報,除追查責任者外,給予重罰。工業
八、設備包機制度
九、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一、凡需入井設備必須經機修工、電工進行檢查;
二、通過外觀檢查確定設備的型號與名牌的標志相符;
三、是否有設備管理編號、入井許可證上蓋有試驗人員印章;
四、零部件齊全完整;
五、聯銷裝置若能完整;
六、電纜引入裝置處有規定的封堵用金屬片;
七、內外接地螺栓符合規定,有標志;
八、對隔爆型電氣設備。必須檢查隔爆接合面的寬度,表面粗糙度是否符合規定,對圓筒式結構還必須查徑向間隙是否符合規定;
九、做耐壓和整定位的試驗;
十、防爆設備安裝使用后,由使用單位進行日常維護;
十一、入井設備必須具備防爆型、安全火花型新產品,缺一不得入井使用。
十、電纜管理制度
一、井下嚴禁使用鋁包電纜,采區低壓電纜嚴禁采用鋁蕊電纜。
二、煤電鉆的電纜一律使用6平方毫米橡套電纜,不得使用橡套軟線。
三、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除用作監測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其它用途。
四、井下閑置電纜必須及時運到地面保存,在用的多余電纜要按規定排放,不得亂堆和盤圈存放。
五、電纜如有破損應采用熱補或冷補新工藝。
六、新進的橡套電纜,必須有試驗合格證,不準把延燃性電纜下井使用。
七、電纜的使用,不得隨意截斷和剝取芯線,否則嚴肅追查,照價賠償。
八、每條電纜必須有明顯的標志,注明電纜規格、長度、用途。
九、電纜的敷設、連接和選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5.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五
1、向總經理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負責本公司范圍內各種機械、電氣和動力設備的管理,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定期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狀態。
3、組織制定有關設備維修、保養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監督執行。
4、對自制和改造設備的安全性能負責。
5、確保機器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凡安裝、修理、搬遷機器設備竣工時,須重新檢驗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整有效,方可移交運行。
6、負責安全技術措施所需設備的安裝和維修。
7、負責有關電氣、設備安全的國家標準的收集和存檔。
8、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對事故的起因是否屬電氣、設備缺陷或故障造成作出鑒定意見。
9、對本部門的二、三級安全教育效果的好差及記錄的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10、 對本部門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或電氣、設備維護不當所引起的重大傷亡事故負責直接領導責任。
6.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六
1.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聽從指揮,做一個有理想、講文明、懂技術、守紀律的新型工人。
2、堅守崗位,各負其責,科學操作,當班時,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工作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遇有特殊情況,須事先請假,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
3、司爐工當班時,嚴禁飲酒、睡覺,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鍋爐房。有急事需要處理時,應在停爐后或帶班人來后方可離開鍋爐房。
4、嚴格遵守鍋爐操作規程和巡回檢查制度,保持各種設備的完好,清潔無污,消除跑、帽、滴、漏。
5、認真做好鍋爐和輔助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
6、根據環境溫度的變化,在保證供暖溫度的前提下,盡量節省燃料。
7、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技術、業務水平,熟悉鍋爐各部位的性能和主要結構。
8、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9、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和設備維修記錄,故障未處理不得交班,待處理后方可交班。
10、保持好鍋爐房內外環境衛生,做到隨時清掃,文明值班。
7.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為加強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防爆性環境用防爆電器設備國家標準匯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防爆(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 技術設備部負責公司防爆(電氣)設備設施的歸口管理。
3.2 各加油站、經營部及油庫負責防爆(電氣)設備的日常使用管理、維護保養等工作。
4、管理內容
4.1 非防爆設備是指新到貨的防爆設備,沒有防爆標志、生產許可證號、檢驗合格證和防爆設備到貨驗收單等。防爆設備失去防爆性能,沒有防爆標志,經修復而不能達到防爆性能者。
4.2 防爆設備在安裝前必須進行下列檢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壞的設備禁止安裝:
1)電器設備銘牌規定數據是否與接線電壓和使用機器設備的'容量相適應。
2)設備的外形結構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設備內部是否損壞。
4)檢修記錄和驗收手續是否齊全完整。
4.3 防爆設備安裝地點,不應有積水和滴水,特別在淋水很大的地點安裝設備時,禁止亂放與防爆設備安全運行和驗修無關的雜物,設備的安裝要穩固可靠,符合產品說明書上的規定安裝要求,不準有傾斜或震動現象。
1) 低壓開關在安裝后應平正牢固,磁力開關的最大傾角不提超過15°設備與設備之間或與墻壁之間,要留有足夠的距離,以便檢修。
2) 高壓防爆開關的安裝位置必須平整,電纜與開關連接時,必須通過進線裝置,進線裝置必須灌注絕緣膠、封堵嚴密。
4.4 防爆設備安裝后應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處螺絲和彈墊必須齊全完整擰緊,防爆接合面的間隙應符合相關規定,防爆面不得銹蝕,如銹蝕應作以處理。
2)接線工藝符合“完好標準”要求。
3)閉鎖裝置應牢固可靠。
4.5 防爆電氣設備日常檢查、維護、保養由生產部負責
1) 防爆設備及周圍環境是否保持清潔,有無淋水積水和妨礙設備安全運行、檢修的雜物。
2) 防爆設備是否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外殼是否遭受外力損壞。
3) 設備安裝是否牢固可靠,有無傾斜,歪倒及震動現象。
4) 防爆設備的外形結構,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 設備的接地裝置是否完整牢固。
6) 設備各部聲音和溫度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音。
7) 電纜吊掛是否牢固、整齊,有無破損和被擠埋的現象,工作面電纜有無被炮崩的危險。
8) 電纜接頭是否松動、過熱,是否符合要求。
9) 檢漏繼電器指示的絕緣電阻是否正常,低于規定應及時處理。
8.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電氣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及時發現和排除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的隱患、異常及故障,保證設備安全穩定運轉,提高設備運轉率,真正做到“預防為主”,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設備巡檢維護基本原則及要求
(一)、三級聯檢:工段級巡檢、班組級巡檢、崗位級巡檢;
(二)、巡檢分為日常點檢及專項點檢;
(三)、各責任人須按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無法處理及時上報;
(四)、各管理責任人接到隱患上報,應及時拿出合理方案,組織整改,無法處理的及時匯報給上一級管理人員;
(五)、各管理責任人同時須對所屬區域員工的巡檢維護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
第三條 利用定期檢查和檢測手段,對設備進行維護,使設備達到完好。主要完好標準有:設備運轉正常、零部件齊全、完好,控制系統靈敏可靠,無超溫、超壓、超電流、異味、異常響聲等現象,設備整潔,技術資料齊全,無不安全因素,無潛在隱患,符合相關行業標準。
第四條 巡檢維護工作應按車間下發的考核細則進行獎懲考核。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泰盛公司所有電氣、儀表設備的點檢、巡檢、專業檢查、現場管理等設備維護工作。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六條 電儀主管為各區域班長及員工的歸口管理人員,各區域班長為各區域員工的歸口管理人員。各歸口管理人員應對所屬人員日常的巡檢維護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指導、監督、管理。
第七條 各區域責任人應對本人管轄區域的電氣儀表相關設備每天進行巡檢,并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無法處理或需要協助的,及時上報班長,并根據班長的指導完成后續工作。
第八條 各區域班長應對本班管轄區域的電氣儀表相關設備每月至少巡檢兩次,將檢查出的隱患以書面形式上報給主管,并以整改通報的方式下發給班組員工進行整改。無法處理或需要協助的及時上報給主管,并根據主管的指導完成后續工作。且負責擬定所屬區域相關電器設備的備品備件計劃。根據需要制定相關的.維修和保養計劃,并做好相關的記錄。
第九條 電儀主管應對所屬區域的電氣儀表相關設備每月至少巡檢一次,將所巡檢出的隱患以整改通報的方式下發給各班組員工進行整改。無法處理的,及時上報給車間,根據車間的指導完成后續工作。并對各班組擬定的備品備件計劃及時匯總上報。
第十條 整改工作應定任務、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由歸口管理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并根據考核細則進行獎懲考核。
第十一條 各歸口管理人員應定期組織所屬人員對電氣儀表設備進行專項檢查并整改相應隱患。無法整改的及時上報。
第三章 電儀工日常巡檢內容
第十二條、電纜、電纜橋架、電纜溝
(一)、電纜自身有無高溫現象、接線處是否有氧化、燒蝕、高溫發熱現象。
(二)、電纜橋架有無塌陷、支架、蓋板是否缺失、內部電纜是否破損、散亂。
(三)、電纜溝蓋板是否齊全、有無進水現象、溝內溫度是否正常、有無塌陷現象。
第十三條、配電室
(一)、配電室溫度是否正常,門窗是否關好,有無異響、異味,擋鼠板、滅火器材是否完好,空調運行及設定是否正常,室內衛生是否良好,照明燈是否關閉。
(二)、配電柜內有無異響、異味,指示儀表是否正常顯示,電排接點、元件接線處有無氧化、燒蝕、高溫發熱現象,柜內器件及線纜是否正常,柜體附件是否完整。
(三)、相關安全標識及設備標識是否齊全、清晰、正確。該懸掛的標識牌是否懸掛到位。
第十四條、電動機
(一)、電機是否有振動、有無異響。
(二)、前后軸承有無異響、溫度是否過高。
(三)、電機散熱是否良好、溫度是否過高。
(四)、地腳螺絲是否松動、電機附件是否齊全、接電線和接地線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五)、各處螺絲是否緊固、齊全,能否達到防爆和防護要求。
(六)、大型電機電流是否正常、三相是否平衡。第十五條、各用電設備現場
(一)、各處設備有無異響、異味、超溫、異常振動。
(二)、設備螺絲是否緊固、齊全,能否達到防爆要求。
(三)、支架、線管有無腐蝕、松動,接地線是否良好。
(四)、各處防靜電措施是否有效。
(五)、各用電設備及臨時用電是否符合技術規范和安全規范。
(六)、各處設備有無功能性隱患和安全隱患。
(七)、相關安全標識及設備標識是否齊全、清晰、正確。
(八)、現場儀表、聯鎖裝置、監測裝置工作是否正常,線路是否規范。
第十六條、變壓器的巡檢
(一)、有無異常聲音及振動。
(二)、有無局部過熱。有害氣體腐蝕等使絕緣表面爬電痕跡和碳化現象等造成的變色。
(三)、變壓器的風冷裝置運轉是否正常。
(四)、高、低壓接頭應無過熱。電纜頭應無漏電、爬電現象。
(五)、繞組的溫升應根據變壓器采用的絕緣材料等級,監視溫升不得超過規定值。
(六)、支持瓷瓶、套管應無裂紋、放電痕跡。
(七)、油變的油位、油色、油溫是否正常,有無滲漏油現象。
(八)、檢查繞組壓件是否松動。
(九)、室內通風、鐵芯風道應無灰塵及雜物堵塞,鐵芯無生銹或腐蝕現象等。
第十七條、中控室
(一)、儀表柜內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異響、異味。柜內柜外有無雜物,是否干凈整潔。有無老鼠等虐咬痕跡。非檢修期間柜門封條是否完好。
(二)、中控電腦控制柜上是否放有水杯等生活用品及雜物。柜門封條是否完好。車間操作人員有無私自利用中控電腦數據接口給手機充電,連接U盤讀寫數據,安裝軟件及玩游戲等。如發現應立即交相關車間處理。
(三)、中控室巡檢時應經常詢問中控操作人員電腦運行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解決。對電腦硬件應定期維護,軟件做好備份,確保電腦系統運行正常。
(四)、中控室內不得放置各種與工作無關物品,靜電地板應完好,無塌陷,室內干燥清潔,靜電地板下線路擺放有序。
第四章 考核制度
第十八條 因未及時巡檢維護造成設備損壞影響生產或發生安全事故
(一)、引起工段長及以上管理人員關注的,處罰款50-100元;
(二)、引起車間主任及以上管理人員關注的,處罰款100-200元;
(三)、引起部門領導及以上管理人員關注的,處罰款200-300元;
(四)、引起公司及以上領導關注的,處罰款300-500元。
第十九條 班組及成員在車間組織的評比中受到好評,以及受到公司領導及生產車間領導好評的,給予班組300-500元或成員50-150元的獎勵;反之,則給予相對應的處罰。
第二十條 其余未盡獎懲事宜,按車間考核細則進行。
機電維修車間泰盛片區
20xx年11月15日
9.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九
(一)各部門使用電氣(燃氣)的個人要每日檢査設備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和監測。
(二)安保部要對公司的電氣(燃氣)設備進行巡查,并作書面記錄,每日下班時要匯同使用部門共同檢查設備是否已關閉或處于正常狀態。
(三)定期對電氣(燃氣)設備進行測試,確保探測功能,防爆功能,泄壓裝置等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四)在進行對電氣(燃氣)進行測試或點檢時,必須采用規范的程序,杜絕違章、簡化的方式測試設備。
(五)對設備出現故障時,要及時采取斷電、關氣等措施切斷相關設施,防止情況惡化。
(六)要隨時教育和培訓各部門使用電氣(燃氣)的員工正確操作和使用各種設備,杜絕違章、違規現象發生。
(七)電器設備的使用、安裝應符合規范要求,操作人員須持證上崗。
(八)對防雷、防靜電設施應定期檢査,并做好檢査記錄
(九)電器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接頭要牢固,絕緣性能好,保險裝置要合格,并具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十)各類電氣線路都應套pvc管或采取其他絕緣措施,排除因絕緣損壞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十一)未經批準嚴禁私自增加電器設備
(十二)電氣開關箱、電器設備、配電箱等附近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檢查,杜絕隱患。
(十三)電器設備用畢要及時切斷電源,下班后應對所有用電設備進行檢查。
(十四)在使用明火作業時,應遵守操作規程,并采取防火措施。
(十五)在使用燃氣的場所應設立禁煙標志。
10.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十
為加強電氣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電氣接地裝置完好有效,防止發生觸電事故,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線。
2、接地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2.1接地電阻值應符合電氣裝置保護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長期有效。
2.2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對地泄漏電流無危險。
2.3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有附加的保護,以防外界影響而造成損壞。
2.4變配電所的接地裝置應盡量降低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
2.5嚴禁用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氣的金屬管道做接地線;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溫用的金屬網或外皮做接地線。
2.6每臺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應與接地干線可靠連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線中串接幾個需要接地的部分。
2.7在進行檢修、試驗工作需掛臨時接地線的地點,接地干線上應有接地螺栓。
2.8設備與接地干線之間的連接,應采用抗腐蝕有鍍鋅層的鋼制件,其露出地面的部分應采用漆涂成黑色或黃綠相間的斑馬紋。
2.9在接地線引入建筑物內的入口和備用接地螺栓處,應標以接地符。
2.10保護用接地、接零線上不能裝設開關、熔斷器及其它斷開點。
3、不同用途和不同電壓的電氣設備,除另有規定外,可使用一個總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4、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接零保護。在中性點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接地保護。由同一臺變壓器或同一段母線供電的低壓電力網上的用電設備只能采用一種接地方式。
5、下列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均應接地或接零。
5.1變壓器、開關設備、電機、電焊機及手持式電動工器具的底座和外殼、其他電氣設備的底座或外殼。
5.2電器設備及其相連的傳動裝置。
5.3配電柜與控制屏的框架。
5.4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5.5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構架,鋼筋混凝土構架的鋼筋,以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5.6電纜的金屬外皮,電力電纜的接線盒與終端盒的外殼,電氣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線的鋼索及電動起重機不帶電的軌道。
5.7裝有避雷線的電力線路桿塔。
5.8在非瀝青地面的廠區,無避雷的架空電力線路的金屬桿塔。
5.9安裝在電力線路桿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及支架。
5.10鎧裝控制電纜的外皮,非鎧裝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的1~2根屏蔽芯線。
6、接地裝置的各連接點應采用搭接焊,必須牢固無虛焊。
7、通用電器設備的保護接地(零)線必須采用多股裸銅線,并符合截面和機械強度的需要。
8、有色金屬接地線不能采用焊接時,可用螺栓連接,但應注意防止松動或銹蝕。
10、利用串接的金屬構件、管道做為接地線時,應在其串接部位焊接金屬跨接線,使其成為一個完好的電氣通路。
11、電氣設備的外殼與接地母線或局部接地極的連接,電纜連接裝置兩頭的鎧裝、鉛皮的連接,應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銅線,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鋼。
12、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列規定:
12.1大接地短路電流系統的電力設備,接地電阻不應超過0.5歐。
12.2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的電力設備,接地電阻不應超過10歐。
12.3低壓電力設備的接地電阻不應超過4歐。總容量在100 kva以下的變壓器、低壓電力網接地電阻不應超過10歐。
12.4低壓線路零線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歐;在電力設備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允許達到10歐的電力網中,所有重復接地裝置的并聯電阻等值不應大于10歐。
12.5防靜電的接地裝置可與防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共同設置,其接地電阻值,應符合防感應雷和電氣設備接地的規定;只作防靜電的接地裝置,每一處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0歐。
12.6室外高壓配電裝置應裝設直擊雷保護裝置,一般采用避雷針或避雷線。獨立避雷針(線)宜設立獨立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
13、裝有避雷針(線)的照明燈塔上的電源線,必須采用直接埋入地下的帶金屬外皮的電纜或穿入金屬管中的導線。電纜或金屬管埋在地下的長度在10米以下時,不得與35kv及以下配電裝置的接地網及低壓配電裝置相連接。獨立避雷針不應設在行人經常通過的地方。避雷針及其接地裝置與道路或出入口的距離不應小于3米,否則應采取均壓措施。
14、班組每班對所轄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進行巡視檢查并記錄到交接班記錄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及時匯報上級處理。
15、工段每周對接地裝置進行一次檢查,車間每月對接地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1.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十一
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制度(中石化)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公司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經濟運行,為生產裝置創造良好的供電環境,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部設備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經濟運行,為生產裝置創造良好的供電環境,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部設備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電氣設備是指發電、供電及用電設備。
第四條在國家有關政策指導下,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從技術、經濟、組織等方面采取措施,對電氣設備從規劃、設計、制造、選型、購置、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全過程進行科學的綜合管理,做到產權清晰,權責明確,優化資產配置,經濟有效地使用固定資產,保證資產的保值,為公司生產經營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第五條電氣設備管理應當貫徹以下原則:
(一)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把確保電氣設備安全可靠運行作為設備管理的首要任務。
(二)堅持設計、制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
(三)堅持可持續發展,努力保護環境和節能降耗。
(四)堅持依靠技術進步、科學創新作為發展動力,推廣應用現代電氣設備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學技術成果,實現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的科學、規范、高效、經濟。
第六條電氣設備是生產力的重要組成要素,是企業生產的物質技術基礎,電氣設備及運行的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單位要將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的主要經濟指標納入單位的經濟責任制指標體系,列入經理(廠長)任期責任目標,制訂年度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工作計劃,納入單位的經濟責任制體系,定期檢查和考核。
第七條電氣管理,必須以安全發、供、用電為中心,經濟運行為重點,建立健全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網絡,統一調度,分級管理,嚴格執行“三三二五制”,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電氣設備的技術、裝備水平,滿足電力系統安全、可靠、經濟運行。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范圍
第八條公司設備管理部及有關部門按照集團公司及公司的設備管理制度和規定,依據其職責,指導、監督和綜合協調各單位的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公司電氣設備及運行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職責如下:
(一)負責貫徹上級部門有關電氣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度,制定公司電氣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細則,并監督貫徹執行。
(二)組織或參加制定公司電力系統中長期發展規劃。
(三)審查公司電氣設備的更新、報廢計劃。負責審核公司主要電氣設備選型。
(四)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做好電力系統綜合自動化建設、電氣設備信息化建設、狀態監測及故障診斷,并結合生產中技術難題,開展技術攻關。
(五)組織開展公司電氣設備創完好檢查,并在此基礎上抓好系統及主要設備的技術分析及技術鑒定工作。
(六)組織公司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電氣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九條各單位應建立健全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體系,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的職責。各單位分管設備管理工作副經理(副廠長)在經理(廠長)的領導下,依據公司《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和職責,全面負責本單位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工作。
第十條各單位電氣設備主管部門的職責
(一)負責貫徹上級部門電氣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度、細則,制定本單位電氣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細則,組織編制本單位電氣設備運行、維護、檢修等技術規程和標準,并檢查執行情況。
(二)對本單位電氣設備管理工作負責,確保主要電氣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協調生產與檢維修、電氣設備主管部門與有關部門的關系。
(三)組織編制本單位電氣設備的“三定”計劃,審核檢修及技術改造方案,并組織實施。
(四)負責組織對本單位電氣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組織編制電氣設備故障應急預案,不斷提高事故處理能力。
(五)編制電氣設備的更新、報廢計劃。
(六)推廣應用四新技術(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做好電氣設備的狀態監測及故障診斷,并結合生產中技術難題,開展技術攻關。
(七)組織開展電氣設備定期檢查和評比,并抓好電力系統及主要電氣設備的技術分析及技術鑒定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單位電氣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三章 設備的前期管理
第十一條設備的前期管理是設備全過程管理中規劃、設計、制造、選型、購置、安裝、投運階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設備綜合管理的重要內容,為使壽命周期費用最經濟,綜合效率最高,必須重視設備的前期管理。
第十二條 電廠(變電所)的廠(所)址選擇總平面及系統設計,應經過技術經濟論證,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規范執行。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主管部門要參與新建、改擴建、更新等重大項目的設計審查,負責組織主要電氣設備的選型,參與簽訂技術協議及設備購置、主要設備進廠驗收等。
第十四條 電氣設備購置要堅持
12.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相關部門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三、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負責人、維修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科室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十、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13.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十三
近年來,隨著石化工業的發展以及國家原油戰略儲備庫項目的實施,油罐的大型化將成為發展的必然趨勢, 10萬m的儲罐已經屢見不鮮。油庫火災、事爆炸故已成為石油化工行業的主要危害。油庫中用于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防爆電氣設備運行管理過程中如果出現問題,可能會導致防爆電氣設備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使防爆性能喪失。一旦發生故障,產生火花、電弧或其他熱效應,極易引起火災和爆炸事故。下面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中比較具代表性的石油化工生產企業為例,具體探討油庫防爆電氣設備存在的問題和如何加強油庫防爆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
油庫防爆電氣設備存在的問題
一、電氣設備選型不對,防爆等級低,不適合油庫使用。
油庫各危險場所應選擇相應防爆級別的防爆電氣設備,最低為“d1iat3”型(據gb50058— 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但是,目前油庫還有使用煤礦用的“kb ”型防爆電氣設備,有的甚至還使用普通非防爆電氣設備,有的油庫雖然選用了防爆等級較高的“d1ibt4 型電氣設備,但由于整體防爆性處理欠完善,每一個危險場所總有一 兩種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不夠,或者安裝工藝不符合防爆要求,使整個場所仍然具有危險性。
二、危險場所的建筑物結構 。
平面布局不合理,使部分非防爆電氣設備工作在危險場所。例如:泵房動力配電閫與裝車棧橋距離小(應大于1 5m,《石油庫設計規范》gbj74— 84)、與泵房的隔墻不密封、門窗位置不當等,使動力配電間成為爆炸危險場所。有的輕油洞庫設置配電間而使用非防爆電氣設備。所有這些,都增加了油庫的不安全因素。
三、安裝不合格 ,使用維修不當,損壞嚴重。
由于缺乏防爆知識、對防爆電氣設備使用維修不當,造成大量防爆電氣設備損壞。例如:當電機軸承發熱,使用人員不去尋找發熱原因,從根本上排除故障,而是用冷水冷卻,結果使電機進水,端蓋嚴重銹蝕;沒有建立健全的維護保養制度,電機安裝后沒有維護檢查,平時只是進行表面除塵,使一部分電機的防爆面嚴重銹蝕;庫存的防爆電氣設備沒有保養,有的電機由于潤滑油變質而使軸承生銹,電機轉不動;有的不按規定修理防爆電氣設備,結果在修理時將設備損壞。
加強油庫防爆電氣設備安全管理
油庫防爆電氣設備事關油庫的安全大計,一次小小的疏忽很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對于油庫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嚴格進行安全管理,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防止油庫爆炸事故的發生。
一、合理選擇油庫防爆電氣設備。
應根據具體場所的.危險等級及工作環境,選擇合適的防爆電氣設備類型。同時根據設計要求和技術要求選用參數相匹配的設備,既要避免大馬拉小車造成資源浪費,也要避免容量過小引起發熱燒毀設備等惡性事故。在選擇購買防爆電氣設備時,還應注意防爆電氣設備的質量問題。個別商家為了謀利,其產品的各項參數并未全部達到規定要求,甚至市場還出現了銘牌上無防爆合格證號、無生產廠家以及假冒其他廠家的偽劣產品。因此,在購買時應選擇正規廠家以及信譽好的廠家的產品。
二、嚴格按油庫防爆電氣設備規程操作。
嚴格按規程操作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的基礎。油庫收、儲、發油場所眾多,防爆電氣設備很多。由于結構、工作原理、用途及工作環境、工作條件各不相同,每1臺設備的操作方法也不盡相同,但它們的操作都具有一定的規律。如果操作人員不掌握這些規律,盲目操作,會使防爆電氣設備在非正常條件下運行,易引發事故。
因此,油庫針對每臺防爆電氣設備的特點制定了相應的操作規程,并要求操作人員工作時嚴格按規程操作。為保證操作人員能夠嚴格按規程操作,油庫業務部門要把好“三關”:一是把好宣傳教育關。通過開展安全規程知識競賽、操作技能比武、安全月等活動進行宣傳教育,使操作人員充分認識嚴格按規程操作的重要性;二是把好考核關。通過業務考核及相關的獎懲措施,促使操作員不斷學習,提高專業技能;三是把好檢查關。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及時糾正違規、違章現象,促使其嚴格按規程操作。
三、提高油庫防爆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素質。
采取措施提高操作人員素質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的關鍵。操作員在上崗前一定要經過嚴格的專業技能培訓,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通過培訓,使操作人員牢記電氣設備操作規程,熟悉電氣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掌握電氣設備使用時的注意事項及應急處理方法。除此之外,操作人員應通過自身努力,不斷積累設備的運行經驗,在電氣設備運行管理中逐漸培養“望、聞、聽、記” 能力。望,即能夠通過觀察設備震動、溫度及各項參數變化判斷設備運行是否正常;聞,即能夠聞氣味判斷設備是否發生故障;聽,即能夠通過聽設備運轉時發出的聲音判斷設備是否正常;記,即記錄設備運轉情況、故障情況、保養及維修情況等,并將其定期歸檔,留做以后參考。通過這些能力的培養,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另外,還要在思想上加以重視,杜絕設備運行中的不安全隱患。
四、定期維護保養油庫防爆電氣設備。
定期維護保養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的手段。受到防爆電氣設備制造工藝、使用年限、使用環境和條件等內在、外在因素的影響,在使用過程中,防爆電氣設備不可避免地會出現部件磨損、老化、電氣絕緣變差、防爆性能降低等現象。為了使防爆電氣設備保持良好的電氣性能及保證各種保護裝置的可靠性,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保證油庫的安全,油庫對防爆電氣設備要按規定檢修和維護保養。
設備檢修分為二種:一是故障檢修,尋找并修復故障部位,這是有針對性的,也是必須的;二是定期檢修,即對電氣設備進行預防性的檢查修復,目的是在設備發生故障前發現設備缺陷,及時進行修復。設備檢修應該在設備正常運行達到檢修周期時進行,不能等設備出現故障后才進行檢修。因為那樣的話,設備勢必已經帶病運行了一段時間,這對于設備的磨損程度是比較嚴重的,還加速了其他損壞。設備維護保養可隨時進行。每次關機后對設備進行必要的擦拭或吹掃,使設備保持清潔。每次運行前要認真檢查設備外殼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性能的變形,各部件是否齊全,保護裝置是否完整。
五、保證良好的工作環境。
良好的工作環境是設備安全運行的保證。防爆電氣設備工作在易燃、易爆場所中,對周圍環境的要求非常嚴格。工作環境的好壞對防爆電氣設備能否安全運行影響很大。良好的工作環境能保證設備正常安全運行,但如果設備的工作環境條件太差,會導致設備防爆性能下降,甚至喪失。
例如:如果環境中濕度太大,容易造成設備金屬部件銹蝕,絕緣性能迅速下降,會降低防爆性能;如果環境溫度太高或太低,會引起機構比較劇烈的熱脹冷縮變化,也會降低設備的防爆性能;如果環境中灰塵密度較大,則容易在設備的內、外部堆積,也會降低設備的防爆性能。因此,需要采取增高設備離地距離或局部降濕、局部降溫或升溫、加防塵罩等措施,使環境滿足設備使用和保管的要求,使防爆電氣設備安全地運行。
加強油庫防爆電氣設備安檢和維護,防范爆炸事故發生。
14.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十四
第一條防爆電氣設備的選用與驗收:
1、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電纜等)的選用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執行,必須選用有“防爆設備生產許可證”的廠商提供的產品,由機電科具體負責。
2、防爆電氣設備的到貨和入庫,必須附有《產品質量合格》,《防爆合格證》和《煤安標志證書》,并有“ma”標志。
3、新到貨和檢修后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按照《防爆電氣設備檢查標準》和《電氣設備完好標準》進行驗收,由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簽發《防爆合格證》方可入庫。大修后的防爆電氣設備及電纜,必須由檢修單位出具《檢修質量合格證》。
第二條防爆電氣設備入庫后,必須采取防淋雨,防潮濕措施,嚴禁非專業人員隨意開蓋,更不準拆卸和其零部件。
第三條防爆電氣設備的發放、入井、運輸及安裝:
1、防爆電氣設備發放時,必須由防爆檢查員對設備進行防爆性能檢查,簽“防爆合格證”和“入井證”后,方可入井。不符合防爆標準要求的嚴禁發放。
2、無“防爆合格證”禁止發放,由保管員把關。
3、運料隊要嚴把機電設備的入井關,無“入井證”禁止裝車下井。
4、使用單位在安裝防爆電氣設備前,要仔細檢查設備完好狀況,確保設備完好無失爆,否則不得安裝使用。
5、安裝質量要符合《防爆電氣設備檢查標準》相關要求。
6、設備管理人員發放各隊組所領取設備時,需要經機電礦長、機電科科長或機電科副科長批示,才能發放。
7、各單位不準隨意拆卸備用設備上的零部件,若遇到特殊情況必須經機電礦長和機電科有關領導批準后拆取。
第四條防爆電氣設備使用過程的檢查與維護:
1、防爆電氣設備的檢查:
(1)對防爆電氣設備外觀防爆性能的檢查,使用單位每班至少檢查一次,覆蓋率100%,機電科防爆檢查組每周至少全面檢查一次,各使用單位對查出的問題,要落實到位,責任到人,機電科檢查人員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與責任隊組三定,嚴格執行“專人檢查,專人落實”制度,對隊組隱患處理情況進行復查。
(2)對防爆電氣設備內部防爆性能的檢查,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機電科對全礦防爆電氣設備開蓋檢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檢查覆蓋率100%。
15.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十五
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消防法》和《鐵路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燃氣、電氣設備”主要指本單位現有的下列設備:氧氣、乙炔融接設備,電焊機,電動起重機,裝卸車機,皮帶輸送機,充電機,電氣動力機床,管內電氣線路及照明設備等。
二、燃氣、電氣設備的檢查檢測
第三條氧氣、乙炔瓶的減壓閥、壓力表由使用者在每次使用前進行檢查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不準使用。
第四條氧氣、乙炔瓶的減壓閥、壓力表的技術檢測每年一次,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在檢測時提供“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表格,要求檢測單位在檢測后另外提供此檢測記錄,并將此檢測記錄復印后報公司消防管理員備案。
第五條電動起重機的日常及定期檢查、保養、檢修由分公司定人定責執行。技術檢測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在檢測時提供“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表格,要求檢測單位在檢測后另外提供此檢測記錄,并將此檢測記錄復印后報公司消防管理員備案。
第六條其他設備及電力、照明線路的日常及定期檢查、保養、檢修由分公司按規定執行,但電力、照明線路分公司每年要組織專業人員在夏季雷雨來臨之前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測試,并填寫“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表格,復印后報公司消防管理員備案。
三、燃氣、電氣設備的防火、防雷電管理
第七條電氣線路防短路措施:
1、新建或改造電氣線路,必須嚴格按照國家一系列的《電氣設計規范》的規定,設計、安裝、調試、使用和維修。
2、防止電氣線路絕緣老化,除考慮環境(環境溫度、潮濕和化學腐蝕)條件的影響外,還應定期對線路的絕緣情況進行檢查。對500v以下的絕緣導線線路檢查,使用500v或1000v兆歐表測定,線路的絕緣電阻不應低于0.5兆歐。
3、不同工作環境(爆炸危險場所、高溫、高濕和有化學腐蝕的場所)情況下,電氣線路中導線和電纜的選擇和敷設,嚴格按照國家相應的《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規定進行。
4、按規定安裝斷路器或熔斷器,安裝閥型避雷器進行線路保護;
5、加強電器線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為操作事故和未經允許情況下亂拉亂接線路。
第八條電氣線路防過載措施:
1、合理選用導線截面,安裝線路時由專業人員負責,并嚴格執行國家設計規范,不準許亂拉電線和隨意增加負載。
2、定期測量和檢查線路負荷情況,安裝合適的熔斷器和過負荷保護裝置。
3、隨著線路負荷的增加,及時更換適應于相應容量的`導線截面,或者根據生產程序和要求,對用電負荷進行合理的調節,避開用電高峰或將時間相互錯開達到防止過負荷的目的,為避免以外過載,還可在線路上安裝自動過負荷保護開關。
第九條電氣線路防漏電措施:
1、在設計和安裝電氣線路時,導線絕緣強度不應低于線路額定電壓,支持導線的絕緣子也要根據線路和電源電壓而進行選配。
2、在特別潮濕的或有酸堿腐蝕性氣體的場所,嚴禁絕緣導線明敷,采用聚氯乙烯套管或鋼管布線。
3、在安裝電路時,導線接頭處要包扎牢固,同時要防止刀鉗等物劃傷導線絕緣層。
4、平時加強檢查維護,發現導線絕緣破損及時維修和更換。
第十條電氣線路防接觸電阻過大措施:
1、導線與導線、導線與電氣設備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
2、經常對運行的線路進行巡視檢查,發現接頭松動或發熱現象及時處理。
3、對大截面積的導線之間的連接焊接或壓接。
4、銅、鋁導線相時,采用銅鋁過渡接頭(在銅鋁導線間墊上錫箔或在銅線鼻子上搪錫)。
5、定期進行電氣安全檢測,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更換。
第十一條電氣線路防電弧、電火花、雷擊措施:
1、裸導線間或導線與接地體之間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保持導線的絕緣支持物完好無損,防止導線敷設過松、垂弧過大。
2、絕緣導線絕緣層無損傷;
3、熔斷器或開關裝在非燃材料基礎上,并用非燃材料的箱盒保護。
4、不帶電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
5、安裝避雷裝置和線路過電壓保護裝置進行保護。
第十二條電動機防護措施:
1、根據工作環境的安全要求,正確選擇電動機的容量和機型。
2、根據電動機的起動特性,正確選擇起動方式。
3、根據電動機的運行特性,正確采取短路保護、失壓保護、過載保護、斷相保護、接地保護。
4、加強維護保養。對電動機經常進行保養,對轉軸等勤加潤滑油,軸承磨損及時更換,保證運行靈活。暫時不用的,存放在干燥清潔處所,重新使用前測量絕緣電阻低于標準的不投入使用。
16.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十六
1、為了保證井下電器設備的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設專職管理員1人。
2、凡井下電器設備,除電器性能必須符合要求外,其它防爆性能也必須符合要求。
3、防爆管理員必須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凡是經過檢修的設備,必須嚴格認真的檢查其防爆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電器設備一律不準入井。
4、建立檢查登記制度,凡是井下防爆電器設備一律登記造冊以備檢查。
5、定期對井下使用中的'電器設備的防爆性能進行普查或抽查,凡查出不合格的必須及時進行處理或更換。
17.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十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電氣設備的點檢管理,保證設備的穩定運行,減緩設備劣化,防止發生突發性設備事故,將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煉鋼廠在線生產電氣設備的點檢管理。
第三條設備點檢是一種科學的設備管理方法。它是在“五定”基礎上,利用人的五官或儀器工具,對設備進行定點、定期的檢查。
第四條點檢定義
1、日常點檢是在設備運行中或運行前后,由生產崗位操作工根據點檢標準,用人的五官(視、聽、嗅、摸、觸)和簡單的工具、儀器對設備運行狀態進行的檢查。
2、定期點檢由專業人員憑感官和專用檢測工具,定期對設備的技術狀態和安全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和測定。
第五條點檢“五定”:定點即確定設備的檢測點,確定檢測點就是科學地分析設備,找準可能發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定標即凡是點檢的設備都必須對每個維護點逐個制定標準,如間隙、溫度、壓力、流量等。定標是衡量或判別點檢部位是否正常的依據,也是判別該部位是否劣化的尺度;定期即根據點檢標準對故障易發部位、項目和內容應預先設定點檢時間、周期;定人即點檢作業要確定點檢人員所負責的點檢區域和設備;定法即規定檢查的方法是人工觀察、工具測量、普通儀器還是精密儀器。
第二章職責
第六條各生產車間負責所轄區域電氣設備的日常點檢,對點檢中發現的設備故障或隱患及時報電修車間處理。
第七條電修車間負責處理生產車間在點檢中發現的設備隱患或故障。
第八條崗位操作工職責
1、根據各車間制定的相關標準對所使用電氣設備進行點檢并做相關記錄。
2、當發現電氣設備有異常時,需緊急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盡快通知檢修人員進行處理,并記錄情況。
3、參加設備故障(事故)的分析與處理。
4、進行設備的清掃、緊固、調整、給油(脂)、防腐及生產工藝消耗零部件的更換等日常維護工作。
第九條電修車間職責
1、制訂電氣設備點檢標準。
2、編制各類電氣設備點檢計劃。
3、按計劃進行點檢作業并做相關記錄,對崗位操作工進行點檢維修業務指導、督促和檢查。
4、根據備件預期使用計劃和檢修計劃的需要,編制維修備件需用計劃及維修備件的領用等準備工作。
6、搜集設備狀態信息,進行設備劣化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時掌握設備的劣化程度。當發現設備異常時將情況記入點檢表中,并及時進行處理;在設備運轉時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報生產科,由生產科安排時間停機處理。
第三章點檢周期及區域劃分
第十條電修車間應將所轄區域電氣設備分區域承包給各班,各班按規定的區域和周期進行點檢。
1、定期點檢周期規定為一周。
2、具體區域和點檢時間劃分如下:
周一,天車系統
周二,轉爐系統
周三,連鑄系統
周四,運行系統,包括汽化,除塵,水處理系統
周五,上料系統
周六,地面設備
周日,高低壓配電系統
以上系統的點檢內容包括系統所屬所有電氣設備和儀表、PLC系統、計算機等。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的附件有:
煉鋼廠電氣設備點檢表
第十二條本辦法需貫徹到電修及各生產車間。
第十三條本辦法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電修車間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