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通用17篇)
1.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一
一、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以實驗室負責人為主體的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二、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對進入實驗室的師生開展安全教育,切實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三、嚴格遵守環境保護的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廢氣、廢液、廢物,不得隨意排放。
四、實驗室要保持文明整潔,儀器設備、材料、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布局合理。不準存放與實驗工作無關的一切物品,保障安全通道暢通。
五、實驗員、科研人員、學生做實驗時,根據需要,正確穿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六、實驗室應制定防火、防爆、防盜、防放射性污染、防事故等方面安全預案,落實安全措施,并定期檢查。用電必須保證安全,嚴禁亂接亂拉電線。
七、對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危險品,必須指定專人管理,做到“四無一保”(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和“五雙”(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危險品管理人和使用人必須掌握有關安全知識,嚴格履行領用手續,剩余物品及時交還,對廢棄物妥善處理。
八、實驗開始前,指導教師要講清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操作過程中,指導教師不得擅離現場。具有危險性的實驗,須有兩人以上在場方可操作。
九、實驗結束后,必須關閉實驗室電源(確因特殊需要不能關閉的.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水源、氣源、門窗等。
十、對于違反安全規定造成事故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2.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二
一、實驗室是教師與學生進行教學實驗的場所,一般不作它用。
二、進入實驗室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物,保持室內安靜,嚴禁吸煙、吃東西、亂扔紙屑雜物,隨地吐痰、做飯、住宿,嚴禁大聲喧嘩、打鬧。
三、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器材,應由專人保管,登記建帳、卡,實行管理責任制,做到帳、卡、物相符。嚴禁隨意搬動,拆卸改裝。對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責任,儀器設備需要報廢時,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實驗室儀器的存放,必須合乎放置要求,整潔有序,便于檢查使用。必須注意防塵、防潮、防震、防凍等,不準存放任何與實驗無關的物質,更不能存放個人物品。
五、實驗室的工作人員,要落實崗位責任制,儀器設備做到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出現故障及時維修,確保儀器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六、實驗儀器設備(包括主機、附件、說明書),工具一般不外借,如實驗室之間相互調劑使用,經學校培訓處批準,管理人員辦好手續,方可外借,用完后要及時歸還。
七、實驗儀器設備應按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學生實驗未經教師批準,不得連接電源以免接錯線路,損壞儀器,如出現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同時上報,填寫報單(包括丟失或其它事故),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賠償。
八、有毒、易燃、易爆藥品,使用時要嚴格審批手續,限制使用數量。有毒或有腐蝕性氣體的實驗要在通風廚內進行,室院的'廢渣、廢液,要倒在廢渣箱和廢液缸中,不隨便傾倒和倒入水池中。
九、學生實驗結束后,有輔導教師檢查儀器設備有物損壞等有關情況,教師簽字后,方科清理桌面,整理好儀器。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應認真如實填寫使用記錄。
十、實驗室要有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明確責任人,做好防盜工作。必備防火器材。最后離開實驗室者,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以及室內存放的高壓容器等,杜絕不安全隱患,確保實驗安全。
3.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三
學校實驗教師職責
一、執行學校有關實驗室工作計劃,遵守、執行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實驗室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二、努力學習專業知識,不斷總結經驗,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和教學儀器研制,改進管理方法,提高實驗室管理水平。
三、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采購、驗收、保管、使用、維修以及廢物回收、處理工作,保持實驗室整齊清潔,教育學生保持良好習慣。
四、做好實驗器材的準備工作,協助任課教師輔導學生實驗,切實保證完成實驗教學任務,并積極創造條件開放實驗室,組織學生開展課外科技活動。
五、采取措施,確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護好國家財物,按規定處理好三廢。
教學儀器領用借還制度
一、教學儀器專供實驗教學、研究和課外科技活動等使用。禁止擅自挪用教學儀器用于非教學活動,更不允許個人占用。
二、校內師生開展教學活動時借用教學儀器,應先填寫“實驗通知單”,演示實驗提前三天,學生實驗提前一周交實驗教師準備,然后簽字借出。
三、外單位借用教學儀器,需持單位證明,在不影響本校教學的情況下經學校主要領導批準簽字后方可借出。
四、教學儀器使用完畢要及時歸還,實驗教師對借用時間到期而未歸還者有責任督促歸還,學期末要將借出器材全部收回入庫。對歸還、收回的教學儀器要當面清點,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按有關規定處理。
教學儀器損壞賠償報廢制度
一、教學儀器若有損壞或丟失,應由當事人填寫“儀器損壞、丟失報告單”,實驗教師應及時查明原因,根據有關制度和損失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報學校領導批準簽字后實施。
二、本校師生實驗教學過程中正常損壞的儀器一般免于賠償,但若屬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或粗心大意、玩忽職守等原因造成的損失,應視情節輕重,賠償部分或全部損失,并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情節嚴重的加倍賠償。
三、外單位借用或本校教師非教學借用造成損失的,應視影響教學的程度,賠償全部損失或加倍賠償。
四、對于損壞或丟失的教學儀器,確已無法修復或追回的,學期末統一填寫“教學儀器報廢申請單”,學校要組織有關技術人員逐件進行技術鑒定并填寫鑒定意見,需報廢的低值易耗品直接報學校主要領導審批,需報廢的固定資產經學校主要領導同意,報縣教學儀器站,縣教學儀器站依據有關規定組織鑒定審批。批準后方可辦理銷帳手續。
五、批準報廢的儀器設備要注明報廢標志裝箱單獨存放備用或清除,報廢情況年末報縣儀器站備案。
教學儀器保養維修制度
一、管理和使用人員都要自覺愛護儀器設備,遵守操作規程,及時保養維護,努力延長儀器設備使用年限,提高完好率。
二、儀器存放要科學,要根據儀器特點定期進行烘烤、通電、上油、擦洗、涼曬、密封等保養維護工作,保證儀器性能良好。每次用完儀器,應做好清潔保養工作后方可放回原位存放。
三、對有故障的`儀器,要及時修理并要將故障現象及原因,維修方法,檢驗結果等記錄存檔。自己不能修的要及時送專業部門維修,不耽誤教學使用。
四、拆修精密儀器設備要經學校領導批準,嚴禁擅自亂拆亂裝儀器設備,違者追究其責任,賠償損失。
儀器室規則
一、儀器室是存放儀器的場所,不得堆放公私雜物,一切閑雜人員禁止入內。
二、室內要保持清潔、干燥、通風,要根據各種儀器的保管要求,做好保養維護工作,切實保證儀器設備處于完好狀態。
三、儀器設備的存放,要做到入櫥上架,科類分明,擺放科學合理、整齊有序。
四、化學藥品要單室存放,切實防止揮發和變質,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藥品要專庫或專柜存放,并嚴格管理和領用手續。
五、學校領導每學期末應組織有關人員對儀器設備進行清查,檢查帳、物、卡是否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加強防盜、防火措施,保障安全。
4.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四
實驗室是高等學校培養高科技人才和具有創新精神的重要場所,是進行科研和教學的重要基地。實驗室管理的好壞,可以直接影響到實驗工作的進程和質量,實驗室在高校的建設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明顯,正如中國科學院院士、著名物理學家錢偉長教授所說“實驗室是高校教育的心臟,它直接關系到高校的發展與存亡”。因此完善地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地實驗室管理體制,從而提高實踐教學質量,是實驗室管理人員值得探討的問題。
加強高校實驗室的建設與管理,為老師們的實驗教學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這是專業的實驗人員在工作中是必須要做到的。實驗室工作人員的首要任務就是要把實驗室管理好并使用好實驗室的各種儀器設備,充分發揮好實驗室的整體作用。實驗室能夠正常開展的關鍵就是在有效地管理之下。管理工作是實驗室工作的核心內容,是做好實驗教學的根本保證,是順利開展實驗的重要前提。實驗室管理能力的好壞,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反映出一所學校的管理、教學水平以及組織能力,也能看出實驗人員的責任心、事業心與所掌握的業務水平的多少。總結多年來的實驗室工作經驗,談一談我對實驗室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體會。
一、完善并建立規范化管理機制
管理制度是實驗室管理的依據,是必須要遵守的規章制度,是實驗工作能夠順利有序開展的重要保證。要使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并且科學化,必須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如《實驗室管理人員規章制度》、《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借用設備登記制度》等等,同時要嚴格按照制度的要求,定期檢查遵守的情況,以此來對實驗人員進行考核評定。工作中要明確實驗員的職責,規章制度應分門別類地掛在實驗室的每個分室,使人一目了然。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要不斷在進行健全和完善,發現問題要及時修改。規范的制度對實驗室的管理者和所有使用者都可以起到很好的制約作用,并且有利于實驗教學的順利進行。
針對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管理是比較繁瑣的,但越是繁瑣越是要認真對待,越是要制定出好的管理方式。所以實驗人員要在學校所建立的儀器檔案的基礎上,對自己部門的儀器設備還要再建立完整的儀器檔案。建立完整的檔案,能夠使管理人員對自己所管理的實驗器材的數目做到心中有數。做好對實驗室的儀器的維護、保管、使用的管理,才能夠確保實驗工作的正常開展。
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實驗室使用比較頻繁,學生來往的多,大量貴重儀器和一些重要的資料存放在實驗室里,這就需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實驗室儀器設備在平時的存放和使用過程中,非常要重視安全防護,避免發生事故。實驗工作人員要把平時的管理工作情況以及處理的結果詳細的記錄下來,比如儀器設備的購置、實驗開出記錄、儀器使用及維護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實驗員崗位日志等等,以備日后檢查,這是為實驗室向正規化管理創造有利的條件。
二、有效地進行資源優化整合,形成良好的管理模式
把一些功能相似的實驗室有機地結合起來,開展一些實驗教學的研究工作,加強各個學科之間的科研合作,實現實驗室之間資源共享。很多學校實驗室都是按各自的專業進行劃分的,相互之間協作少,而各個實驗室的儀器配置都很齊全,導致每個部門的設備經費投入都較多,重復投入的設備也很多,有些設備在某一部門的使用率也并不高,造成極大的資源浪費。而有效地整合資源,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設備。一個好的管理隊伍的建立,一套科學有效地管理模式,可以充分發揮有限的經費所購置的儀器設備被各個部門之間一起使用,達到資源共享的目的,這對提高各個方面的水平和工作效率都有著非常重大的意義。首先科學的管理模式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多處實驗室進行資源整合后,可以節省人力,節省空間,可以充分地發揮每個工作人員的作用,提高實驗教學隊伍的整體水平和質量。實驗室的資源共享模式,還可以使大家在工作中進行經驗的`交流,利于實驗技術隊伍的建設,提高實驗教學水平。
把實驗室的管理工作落實到實處,是提高實驗質量的一項重要工作。作為管理者要認真對待實驗室它本身特有的作用,做到相互結合,轉變一些陳舊的觀念,順應時代的發展。總之,實驗室管理工作看似簡單,卻非常復雜,要進行大膽地創新,建立適合本單位的管理模式,創造良好的學習工作環境,培養更多適用型人才。
三、加強管理,提高實驗技術人員的職業素養
實驗工作人員的日常工作首先是配合老師做好學生實驗的準備工作,然后是實驗儀器的維護保養和實驗場地的衛生、安全管理,確保實驗課能夠順利進行、有效地完成。提高實驗技術人員的素質,提高其管理水平,這才能提高實驗教學的質量。
首先實驗人員自己必須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明確自己的工作范圍和職責,以嚴謹的工作作風全身心地投入到實驗室的建設、使用與管理中,保質保量地完成實驗任務。實驗工作人員在實驗快要進行的前期,就要充分了解實驗所定的內容和老師所給的要求以便及時準確地準備好前期的工作,實驗過程中要把實驗中出現的問題記錄下來,及時改正,在實驗結束之后,要及時維護所做實驗使用的儀器設備和環境衛生工作,利于下次實驗的正常進行。其次實驗工作人員要注重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平時虛心向前輩請教,多看專業書籍,不斷豐富、提高自己。當然實驗工作人員在積極提高自身能力的同時,學校如果能積極創造條件,把實驗技術人員送出去學習,使他們能夠熟練掌握業務技能,提高他們的工作能力、工作方法以及管理水平,這也是有利于實驗教學發展的。同時實驗人員要加強自己的職業道德、思想政治方面的素質,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有一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是內在必須的。工作中不能一意孤行,要有團隊合作意識。作為一名實驗工作管理人員,應本著為了一切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一切為了學生,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不斷探索、學習,提高自己的綜合素養。
總之,實驗教學是教學工作密不可分的有機體,是新課標所倡導的。一套好的實驗教學管理體制的建立,能夠為實驗教學課程體系和實驗教學內容的改革提供一個探索平臺。高校實驗室的建設與管理也要適應時代的需要,積極大膽地進行科學管理方法的探索與創新。
5.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五
1、實驗室是實驗教學專用教室,不得任意挪作他用,要確保實驗教學的順利進行。
2、在實驗室短缺的情況下,實驗教師要根據各年級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實驗室的`使用。
3、在學生第一次上實驗課前,老師要向學生提出具體的實驗要求,并向學生進行愛護公物、儀器的教育,同時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4、學生持實驗報告冊進入實驗室,按座次表入座,保持室內安靜,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情,每個實驗小組要選出一名負責人。
5、學生要在任課教師的要求指導下,按操作規則,認真細致地完成實驗,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洗、整理儀器,由小組負責人檢查,征得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6、學生在實驗中要愛護儀器、設備,如有損壞,要及時向任課教師說明情況,按規定賠償。
7、要自覺保持實驗室的衛生,不要隨意往實驗桌內或地面亂扔雜物。
8、實驗室要保證實驗教學使用,隨時向教師和學生開放,創造條件支持教師多開學生實驗,以提高學生親自動手的能力。
9、學生要在有組織的情況下,隨時可以到實驗室進行實驗,并向一切科技小組活動提供方便。
10、實驗教師要樹立一切為實驗教學服務的思想,要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實驗教學的順利完成。
6.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六
實驗室是學院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安全是保證實驗室正常運行的基石。為進一步加強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明確落實安全責任,保證實驗室教學和科研的有效和有序發展,創造良好的實驗室工作與學習環境,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實驗室安全管理應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分級負責制。
一、組織體系
1、成立學院安全領導小組,學院分委是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成員由系、所、實驗室等負責人組成。學院安全工作是由領導下的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工作由分委副組織落實。
2、各系、所及中心向院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各系所長(主任)為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所在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各系所設置安全管理員,簽署年度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對本單位的安全負有檢查、監督和管理的責任,負責對在本實驗室工作的師生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二、安全管理
3、各單位實驗室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各類實驗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員崗位職責、緊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安全責任書等。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范、要求等均應懸掛在實驗室的醒目位置。
4、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對進入實驗室的師生應建立出入許可制度,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所有進入實驗室工作和學習的師生必須經過實驗室安全知識的學習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實驗室。
5、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所有人員均對實驗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負有責任,必須遵循實驗室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實驗安全操作規程或實驗指導書開展實驗,配合各級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6、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重大事故時各系、所及中心安全員要第一時間上報學院,并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的惡劣影響降至最低。
7、危險化學品、藥品安全管理。危險化學品、藥品的購置、使用、儲存等由各實驗室負責,應加強管理,分類存放,建立出入庫使用登記。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的相關規定,加強對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藥品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場所及其活動環節的安全監督與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8、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易制毒化學品的購置應向學校實驗室處申請,由實驗室處與保衛處聯合審批后,向所在地的公安申領到《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方可購置。在使用劇毒化學品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和保管,有專人、專箱(櫥)保存,實行兩人同時加鎖開、關的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不準私自收藏、保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生的事故則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詳細記錄,并接受學校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9、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實驗室使用的壓力氣瓶要有安全責任人,要有防止傾倒的措施,并避免碰撞、烘烤和曝曬。要嚴格按照氣體性質正確擺放和操作氣瓶,定期對氣瓶進行安全檢查。氣瓶充裝單位全面負責所提供氣瓶的安全,定期檢驗。使用人員要嚴格檢查氣瓶檢驗時間、使用壽命、壓力,并向氣體提供單位提出安全要求,明確安全責任。
10、儀器設備安全管理。須對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所有儀器設備均應有完整詳實的使用記錄。各實驗室要加強儀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維護保養各種儀器設備及安全設施,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檢修,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修等要有記錄。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開展實驗教學和科研工作。
11、實驗危險廢棄物安全管理。危險廢棄物包括液體廢物、固體廢物、利器等,其處置工作實施“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專人管理、轉移處置”的工作原則。嚴禁將實驗危險廢棄物倒入下水道或普通垃圾桶,要分類用專用容器收集存放,由實驗室處委托有資質的回收公司定期處置。
12、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實驗室用水用電應嚴格按照規范執行,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氣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實驗室應定期檢查電路,發現老化等隱患要及時保修更換,新增用電容量應經物業處審批。
13、安全警示標識管理。各實驗室應根據本實驗室技術安全的性質(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輻射、高壓、強磁、壓力容器等),在實驗室房門、房間內相應位置張貼醒目標識,指向明確到位。實驗室的各區域均應張貼逃生指向標識和逃生路線圖,實驗室區域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14、消防設施管理。各實驗室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合適的滅火設備(煙霧報警器、滅火器、消防沙桶、消防噴淋等),正常有效,方便取用。定期檢查、維護滅火設施,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15、實驗室環境管理。實驗室應建立衛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實驗室公共走廊整潔暢通,緊急通道暢通。實驗室的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在實驗室堆放雜物。實驗過程中嚴禁在實驗臺上放置與實驗無關的物品,實驗結束后及時清理現場。離開實驗室前,務必進行安全檢查,包括切斷電源、關閉水源、氣源和門窗等。
16、各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中毒、防創傷等工作,要配備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藥品等防護用品。學院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師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17、對因無視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檢查與安全教育
18、嚴格安全檢查制度,堅持定期對學院所屬區域進行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節假日前重點檢查,力爭把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檢查記錄存檔,以備查考。檢查中一旦發現安全隱患即責令整改,不能馬上解決的,要確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負責人;對整改不力者令其關停,直至整改合格。
19、安全檢查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明確每次檢查的內容和方法,促進各種防范措施的落實。檢查要以“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防投毒、防自然災害”為主要內容,重點對危化品使用管理、用水用電安全進行檢查。
20、學院及各實驗室針對新生和新進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包括人身安全、防火、防盜、用電安全以及實驗室安全教育等,學習實驗室安全教育手冊,并與每位入學新生簽訂個人安全責任書。組織新生參加學校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實驗室安全在線學習考試系統”的自主學習,并參加統一考試。
21、學院及各實驗室定期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活動,開展必要的安全急救和逃生演練,時刻敲響安全警鐘,并督促安全員將安全防范意識傳遞給學院的每一位師生員工,杜絕一切安全隱患。
2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未盡事項,按國家和學校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7.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七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防為主,杜絕事故隱患。
2、實驗室管理員是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對進入實驗室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本室的安全規定、實驗中的注意事項及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保管室。
3、實驗室全體人員應您正確使用滅火機,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置,發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
4、實驗樓禁止使用一切電爐取暖、燒水做飯。
5、實驗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車和其他生活用品。
6、每天上班應檢查門、窗、鎖有無異常,如有異常,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系辦并通知保衛部門。離開實驗室應關好門、窗,注明去向;下班應斷開電源、鎖好門窗;關閉水龍頭。
7、實驗室如發生火災、盜竊等責任事故,將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8.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八
一、試驗工作按照國家標準及交通部頒布的標準進行。
二、試驗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服從試驗室負責人的統一安排。
三、愛護儀器、設備,保持器具的完好精確。
四、維護試驗場地的整潔,試驗每告一段落,必須清理場地。
五、定時對貴重的儀器設備進行保養、檢查。
六、化驗試劑、有毒物品、易燃品、放射性試驗儀器應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由專人負責保管。
七、末經計量部門認可的及超期限的儀器具不得使用。
八、在試驗操作過程中,應集中注意力,不允許吸煙,應禁止無關人員隨意靠近機器,以免發生意外。
九、每天下班前,應做到關緊門窗,關好水、電開關。對需要晝夜運行的機器,應檢查其運行狀態及保險裝置。特殊情況應留有專人值班。
十、試驗人員應實事求是,嚴禁修改偽造試驗數據。
9.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九
1、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機構和職能
(1)學校成立放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教務處、基建后勤處、保衛處、生物制藥學院是放射防護管理的職能部門,生物制藥學院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和綜合門診部放射科是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使用單位。放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職責及分工見《關于調整中國藥科大學放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的通知》。
(2)放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和檢查督促全校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防護及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各種規章制度,并對學校和有關部門負責。設備供應科負責代理、代辦同位素訂貨、運輸、收發等工作。
2、放射性同位素的申購與訂貨
(1)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單位,必須向省(市)衛生部門、公安、防疫站申請登記,領取《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記證》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許可證》,方可辦理訂貨手續。
(2)在放射性同位素訂購前,申購人應明確所需的規格、品名、數量,并妥善考慮到半衰期、使用日期。嚴格控制訂購數量,避免造成浪費。
(3)放射性同位素原則上實行集中購買,訂貨人必須填寫請購單,經室主任簽字,報學校同位素管理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由設備供應科專人負責落實訂貨事宜。
3、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與保管
(1)放射性同位素的提運要按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嚴禁隨身攜帶,不得與易燃易爆等物品混裝。嚴防丟失,要安全及時提運并交倉庫妥善保管。
(2)倉庫管理員和同位素訂貨人在收貨時,要認真檢查和核對,并做好登記工作,如發現差錯、包裝破碎、溶液泄漏等情況,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以便妥善處理,驗收合格后,倉庫管理員應及時通知訂貨單位提貨。
4、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與管理
(1)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裝置的實驗室必須持有《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記證》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許可證》。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省放射工作人員證》才能上崗操作。
(2)各單位對放射性同位素必須建立嚴格的貯藏、保管、領用登記制度,建立使用管理檔案,做到內容清楚,領用有主,確保安全,責任到人。
(3)操作人員應重視對射線的防護,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在實驗中應盡量減少放射性物質的用量。選擇放射性同位素時,在滿足實驗要求的前提下,盡量選用危險性小的。
(4)學生(含研究生)領用放射性同位素,必須經指導教師批準,同時要在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正確操作,安全使用。
(5)實驗操作時應力求迅速,熟練,盡量減少輻射的時間,并盡可能利用各種夾具、機械手來操作,以便遠離放射源,減少被輻射劑量。同時應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一些隔離屏障,以達到防護目的。
(6)操作時必須戴好專用的防護手套、口罩、工作服。工作完畢應立即洗手洗澡。禁止在實驗室內吃、喝或吸煙。
(7)實驗室應保持高度清潔,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實驗過程中煮沸、燒干、蒸發等均應在通風框內進行。粉末物應在手套箱中進行處理,必要時應戴過濾型呼吸器。
(8)實驗室應有超劑量檢測儀器,以保護實驗工作人員不受超劑量射線侵害。
(9)未經同位素領導小組同意,各單位不準私自租借、轉賣放射性同位素。校內互相借用應辦理移交手續;
10.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十
1、實驗室是師生進行實驗教學的場所,實驗室內一切設備,必須經常保持良狀態。儀器設備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據為已有。
2、實驗室儀器室由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和提出處理意見。
3、儀器裝備應及時補充,及時驗收、登記。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儀器室、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帳冊相符和帳冊實物相符。
4、儀器設備按分類編號,定位存放、布局規范、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儀器設備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并檢查儀器完好情況。教師領用必須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便于準備,使用完畢,及時歸還、注銷。外單位借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6、經常維護,及時保養,做好防銹、防腐、防蟲、防毒等工作,盡量減少儀器損耗。
7、愛護儀器設備,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損壞儀器要及時查明,并根據情節及時處理。嚴格報廢審批手續。開展自制教具、學具和課外科技活動。
8、建立和健全儀器設備和實驗教學檔案制度,妥善保存好儀器帳冊、產品說明書、使用登記冊、實驗情況記載表等有關資料。
9、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柜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設備安全。
10、一般藥品與腐蝕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要定廚、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帳清、資料清、標志清”。并囑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實驗中違反操作規則而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應照價賠償,遵守實驗操作規則發生損壞的,酌情處理。每次實驗課結束后,實驗教師要認真核對儀器設備數量與完好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12、學期初,實驗教師要根據課程標準擬定學期實驗計劃,完成大綱規定的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實驗室要對全體師生開放,充分發揮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
13、定期對在教學過程中損壞的儀器設備進行維修,無修復價值的應辦理報損登記注銷手續,并注明損耗程度及原因。學期末,實驗教師要對實驗儀器設備進行整理清點,擬報填補計劃。
11.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十一
1、室內應保持整潔、安靜、嚴肅、嚴禁吸煙,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帶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
2、首次進入實驗室的實驗人員,應接受實驗室安全教育。所有實驗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凡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在實驗室主任(或教師)的監護下進行,不得隨意操作。實驗中實驗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對正在使用的電爐、酒精燈等明火應嚴加看管,電爐不得私用。
3、實驗室應認真貫徹執行發布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教委;關于加強化學危險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實驗室化學危險品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制度》、《實驗室氣體鋼瓶管理制度》、《實驗室防菌規則》、《實驗室實驗動物管理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
4、實驗室應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由專人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備用狀態,發現短缺或失效應立即報告保衛部門,予以補充或更換。實驗室工作人員應掌握基本的滅火方法,會使用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能根據不同原因引發的火情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
5、實驗室內所有儀器、藥品、水電、門鎖、氣體等要執行安全管理負責制。做好防火、防爆、防塵、防腐蝕和防盜工作。對器材、藥品的領、耗、回收、貯存、借用、報廢等均需辦理手續,建帳立卡。任何儀器不準私自拿出實驗室,外單位借用需經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并辦理借用手續。
6、實驗室必須做到門窗完好嚴實,門鎖有效。任何人不得私配實驗室鑰匙。未經領導批準,實驗室鑰匙不得轉交他人。
7、實驗室供電線路應由專業電工布設,切實執行安全用電規定,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負載不得擅自放大或超載。供電、照明、通風等設施應經常檢修,保持完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走道上不得堆放雜物,以保持其暢通。
8、進行危險性較大的實驗、夜間或節日加班做實驗、接受外單位課題和人員來實驗室做實驗均需提前報告,待批準后方可進行。
9、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事故案件時,實驗室人員均有義務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發展,盡量避免或減少損失,需保護現場,并協助組織調查處理。同時應及時向室主任或上級部門如實匯報、不得隱瞞。
10、實驗室必須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下班時,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必須關閉電源、水源、氣源和門窗,熄滅火源,鎖好門。
12.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十二
學校實驗室管理員安全工作職責
1、實驗室安全第一責任人,在學校相關部門及教研組長的指導下,認真制定實驗室的安全規章制度,并貫徹落實。
2、定期不定期檢查儀器,及時保養、維修,做到實驗室內儀器、藥品放置整齊,使用安全。
3、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購、登記、儲存、使用和處置工作,及時上報需處置的過期物品,加強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4、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及時檢查、維護、更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5、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指導學生安全使用實驗用具和藥品,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
6、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掌握各類事故發生時的處置方法。
7、每天嚴格檢查實驗室及藥品存放安全,并作記錄。下班時關好水電門窗,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13.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十三
一、實驗室是教師與學生進行教學實驗的場所,一般不作它用。
二、進入實驗室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物,保持室內安靜,嚴禁吸煙、吃東西、亂扔紙屑雜物,隨地吐痰、做飯、住宿,嚴禁大聲喧嘩、打鬧。
三、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器材,應由專人保管,登記建帳、卡,實行管理責任制,做到帳、卡、物相符。嚴禁隨意搬動,拆卸改裝。對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責任,儀器設備需要報廢時,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實驗室儀器的`存放,必須合乎放置要求,整潔有序,便于檢查使用。必須注意防塵、防潮、防震、防凍等,不準存放任何與實驗無關的物質,更不能存放個人物品。
五、實驗室的工作人員,要落實崗位責任制,儀器設備做到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出現故障及時維修,確保儀器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六、實驗儀器設備(包括主機、附件、說明書),工具一般不外借,如實驗室之間相互調劑使用,經學校培訓處批準,管理人員辦好手續,方可外借,用完后要及時歸還。
七、實驗儀器設備應按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學生實驗未經教師批準,不得連接電源以免接錯線路,損壞儀器,如出現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同時上報,填寫報單(包括丟失或其它事故),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賠償。
八、有毒、易燃、易爆藥品,使用時要嚴格審批手續,限制使用數量。有毒或有腐蝕性氣體的實驗要在通風廚內進行,室院的廢渣、廢液,要倒在廢渣箱和廢液缸中,不隨便傾倒和倒入水池中。
九、學生實驗結束后,有輔導教師檢查儀器設備有物損壞等有關情況,教師簽字后,方科清理桌面,整理好儀器。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應認真如實填寫使用記錄。
十、實驗室要有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明確責任人,做好防盜
14.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十四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監督管理,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實驗室”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工作的場所。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校園綜合治理和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安全教育培訓、實驗室準入制度、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輻射安全管理、實驗廢棄物安全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電安全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實驗室內務管理以及環境保護等多方面的工作。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校、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院屬實驗室(課題組)三級管理。各級單位的行政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分級負責制。
第五條資產管理處(以下簡稱“資產處”)作為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及學校的要求,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并檢查落實做好全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落實上級有關政策;負責制定、完善全校性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指導、督查、協調各相關單位做好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組織實驗室安全工作考核評比。
第六條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行政是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其職責為:組織成立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實驗室安全分管領導、實驗室安全管理員等人員,建立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精神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制定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七條院屬實驗室(課題組)負責人是部門安全責任人。其職責為:負責本所(室)安全責任體系的建立和規章制度(包括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實驗室準入制度、值班制度等)的建設;組織、督促相關人員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查,并組織落實安全隱患的整改;根據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通知,做好安全信息的匯總、上報等工作。
第八條每位實驗用房使用者是本房間的直接安全責任人。其職責為:負責本實驗用房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結合教學、科研實驗項目的安全要求,負責健全實驗用房相關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值班制度;建立本實驗用房內的物品管理臺賬(包括設備、試劑藥品、劇毒品、氣體鋼瓶、病原微生物臺賬等);根據實驗危險等級情況,負責對本實驗用房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教育和培訓,對臨時來訪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定期、不定期搞好衛生和檢查,并組織落實安全隱患整改;結合教學、科研實驗項目的安全要求,做好本實驗用房安全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第九條在研究所(實驗室)學習、工作的所有人員均對實驗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負有責任,須遵循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實驗項目安全狀況自我申報工作,嚴格按照實驗操作規程或實驗指導書開展實驗,配合各級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十條學校實驗室安全三級管理部門都應負起安全教育責任,分級建立學校、學院、部門的安全教育制度,通過建立安全知識網站、安全知識手冊、宣傳板等多種形式定期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建立、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各單位對新進入實驗室學習與工作的教師、研究人員和學生,應進行系統全面的教育與培訓,學習安全管理制度,學習學校有關實驗室規章制度及本崗位的安全操作知識和安全應急程序,通過學校的實驗室安全教育網上考試并獲得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的人員,方可進入實驗室學習與工作。
第十二條從事特種作業(電線電纜鋪架、電氣焊、特種設備操作、危險品管理等)的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持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取得證書者,按要求年限進行復審。
第十三條技術安全管理是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核心任務,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必須嚴格執行下列有關規定:《華北電力大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華北電力大學輻射安全管理規定》、《華北電力大學實驗室危險廢物處置暫行規定》、《華北電力大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院屬實驗室(課題組)應根據以上規定制定相應的管理細則。
第十四條實驗室內應安裝空氣開關及漏電保護器。電氣設備應配備足夠的用電功率和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設備和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須按安裝要求接地線。
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氣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實驗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
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空調、電熱器、計算機、飲水機等不得在無人情況下開機過夜,化學類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電爐。下班離開實驗室之前,應先切斷或關閉電源。
實驗室要杜絕自來水龍頭打開而無人監管的現象,要定期檢查上下水管路、化學冷卻冷凝系統的橡膠管等,避免發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況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十五條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實驗室,須根據潛在危險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防火門、防火閘等)、煙霧報警、監控系統、應急噴淋、洗眼裝置、危險氣體報警、通風系統(必要時需加裝吸收系統)、防護罩、警戒隔離等安全設施,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并加強實驗室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切實做好更新、維護保養和檢修工作,做好相關記錄,確保其完好性。
第十六條每個實驗用房必須落實安全責任人,各單位必須將實驗室名稱、責任人、有效聯系電話等信息統一制牌,并放置在明顯位置,便于督查和聯系。
實驗室應建立衛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要處理好實驗材料、實驗剩余物和廢棄物,及時清除室內外垃圾,不得在實驗室堆放雜物。
實驗室必須妥善管理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和防盜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圍禁止堆放雜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各單位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實驗室鑰匙的配發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鑰匙或借給他人使用;使用電子門禁的大樓和實驗室,必須對各類人員設置相應的權限,對門禁卡丟失、人員調動或離校等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辦理報失或移交手續;各單位或各實驗大樓必須保留一套所有房間的備用鑰匙,由單位辦公室或大樓值班室保管,以備緊急之需。
嚴禁在實驗室區域吸煙、烹飪、用膳,不得讓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內留宿和進行娛樂活動等;
按照學科性質的不同需要,要給實驗人員配備必需的勞保、防護用品,以保證實驗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實驗結束或離開實驗室時,必須按規定采取結束或暫離實驗的措施,并查看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關閉等情況。
第十七條對以上條款未涵蓋的實驗室安全工作按國家有關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加強管理。
第十八條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要針對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實驗室意外事故緊急處置制度,防患于未然。
第十九條各學院(部、中心)應設立實驗室技術安全應急救援專項資金,用于本單位實驗室技術安全應急救援物資的購置,以及實驗室技術安全隱患的整改等。
第二十條建立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的報告體系,一旦發生技術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照事故報告體系逐級上報。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第一發現人為首報人,首報人應立即向本單位技術安全第一責任人報告,事故單位技術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向保衛處及資產處報告,由主管單位向主管校領導報告。
第二十一條學校、學院(系)、研究所(實驗室)須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生檢查制度。資產處每學期組織一次全面的技術安全檢查,此外還不定期組織專項抽查。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實驗室將予以網上通報或發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對于不整改或出現嚴重問題的實驗室,將進行封門,直至整改完成。
第二十二條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要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生管理檢查臺賬,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梳理,分清責任并積極整改。
第二十三條實驗室的日常檢查由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定期組織對各分室的檢查。
第二十四條發現實驗室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發現嚴重安全隱患或一時無法解決的安全隱患,須向所在學院(系)、保衛處、資產處報告,并采取措施積極進行整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
第二十五條實驗室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所在單位應寫出事故報告,分別交保衛處和資產處備案,并配合學校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教師、實驗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評聘、晉職晉級、年度考核、評獎評優的重要指標之一,與學生評獎評優掛鉤,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二十七條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各級責任人要認真履行實驗室安全工作職責,凡違反本制度的有關規定,要根據情節輕重和所造成的后果,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罰款,情節和后果特別嚴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各有關單位應根據本制度,并結合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或管理規定。本制度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制度由資產處負責解釋。
15.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十五
一、有毒、易制毒化學品
1、教師根據實驗需要提出采購計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采購,交專管人員上帳,放危化品庫保險柜中保存。
2、使用人到專管人員處按計劃量領取、登記,當天用剩的藥當天送回專管人員處保管。
二、易燃、易爆、腐蝕性藥品
1.教師根據實驗需要提出采購計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采購,交專管人員上帳,放危化品庫保險柜中保存。由有關人員登記、分類保存,易燃品要遠離火源,易爆品要防止碰撞。
2、使用人到專管人員處按計劃量領取、登記,當天用剩的.藥當天送回專管人員處保管。
三、一般化學藥品
1、教師根據各實驗課提出藥品采購計劃,領導簽字后由實驗室管理員按程序購進,登記入藥品庫;
2、使用人到專管人員處按計劃量領取、登記,用剩的藥品可存放相應實驗室保存。
四、菌種
教師根據需要提出領取計劃,領導簽字后由有關人員領取,領回后交實驗員登記保管。使用菌種要登記,用后要做滅菌處理,菌種不可帶出實驗室。
各種化學藥品都要節約使用,能用定性試劑就不用定量試劑,能用低純度化學試劑就不用高純度的。任何人不得將化學試劑占為 己有或送人。
16.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十六
一、實驗教學管理制度
(一)實驗教學計劃制度
(1)各年級備課組對實驗教學須制訂教學計劃。計劃應于本學期初交實驗室一份。計劃應分年級列出實驗課題、實驗類型、實驗時間等。
(2)實驗室應根據教學大綱、教材和備課組的實驗教學計劃,制訂本學期實驗室工作計劃。計劃應包括實驗室使用安排,儀器和實驗材料的購進、置備,儀器的檢查和維護等。
(二)實驗教學的組織與實施管理制度
(1)教師要按照實驗要求填寫《實驗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交實驗室并檢查所用儀器和器材的準備情況,試作實驗,做到“胸中有數”。
(2)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課前預習,明確實驗目的,掌握實驗原理,并劃分實驗小組,強調實驗紀律,重視安全操作教育。
(3)實驗室按照《實驗通知單》積極準備實驗,使需要的儀器處于完好狀態,備足儀器和易耗材料,檢查電源、水源及其它設施。
(4)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應巡回檢查、耐心指導學生進行實驗,發現問題應及時給予啟發引導,并及時進行解決。
二、儀器室管理制度
(1)儀器要分類存放,定室、定櫥、定位。經常檢查防盜、防火、防毒等安全設施。做好通風、防塵和保潔工作。
(2)做好儀器明細賬、清冊和報表,定期核對,做到帳、冊、物相符,人事調動要辦好交接手續。
(3)儀器外借、報損要及時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外借儀器要按時收回,并做好交接驗收。
(4)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應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以便準備。實驗后記錄實驗情況,以便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實驗完畢及時將儀器完好的歸還儀器室。如有損壞或失少應及時登記、查找并報告,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5)儀器用后應進行保養歸位,并根據儀器特點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工作。
(6)每學年清點一次儀器,核對帳物。統計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等教學活動的開出情況。
三、實驗室儀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學用途的儀器借用,個人因私借用應嚴格限制。不允許個人占用教學用的儀器。
(2)實驗室原則上不外借,如有考試、競賽輔導等特殊需要,須經教務處批準才可使用。借用者負責開關水電、門窗,打掃衛生等工作。
(3)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原則上不外借。如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研究性學習等確有需要,須經教務處批準,并及時歸還。
(4)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的鑰匙一律不準對外借用。
(5)學期結束,應清理借條,收回借出的儀器。
四、實驗室開放制度
為便于開展實驗教學,全面完成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任務,培養學生實驗能力,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全面提高教學質量,使實驗室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實驗室工作必須為實驗教學服務,要充分發揮儀器設備在實驗教學中的積極作用。
(2)實驗室的開放時間:每周研究性學習活動時間、興趣小組活動時間及師生預約時間對師生開放。
(3)學生進入實驗室實驗時,要嚴格遵守學生實驗守則和實驗室規則,聽從老師的指揮。發生儀器故障,應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妥善處理,不得擅自處理。儀器設備丟失、損壞,按實驗室的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4)進入實驗室活動時,要有專人(組長)負責,不得在室內搞與本活動無關的任何事。活動結束要整理和清潔儀器設備,經老師允許后才能離開實驗室。
五、實驗室儀器賠償報損制度
(1)本校學生在實驗過程中,因違反操作規程而致儀器、公物損失的,按實物的價格照價賠償并予以批評。
(2)在學生實驗中,對于不遵守實驗室規則,不聽從教師指導,擅自動手損壞或有意動手損壞的,按損壞情況照價賠償,并予以點名批評或通報。
(3)在實驗中,確因實驗儀器質量較差或設備老化,在正確操作中,造成損壞的,可不予賠償。
(4)在分組實驗中,因教師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的,酌情賠償或免予賠償。
(5)在演示實驗中,教師對儀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損壞的,應由教師負責自檢,總結經驗教訓,以利改進實驗教學工作。
(6)本校教師借用儀器造成損壞或遺失的,要照價賠償。
(7)儀器設備損壞應做好登記、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處理,并努力修復。
(8)對于廢舊、老化的儀器,經維修后不能使用的要進行報損。
(9)報損儀器應填寫“學校儀器減少憑證”做好銷帳工作。
(10)低值易損儀器由總務主任審批,其它儀器報損由學校領導審批。
六、學生實驗規則
(1)學生在上實驗課前須按教師要求進行預習。
(2)進入實驗室后保持安靜,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師許可不得動用實驗用品
(3)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儀器性能、實驗步驟、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實驗時嚴格按操作規范進行實驗,注意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規定操作而損壞儀器,則應酌情賠償。
(4)實驗時細心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地完成實驗報告。操作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教師。
(5)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并清點實驗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齊,做好儀器與環境的清潔工作,經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實驗室物品不得攜帶出室外,丟失和損壞儀器應如實報告教師。
17.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十七
小學(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7、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8、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9、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0、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11、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2、實驗室內不準吸煙和吃食物。
13、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14、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
15、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