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機管理制度(精選3篇)
1. 打印機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生產經營工作程序,確保工廠生產經營任務的完成,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廠實際情況,制定制度。
第二條:本廠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政策和本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員工的基本職責。
第三條:每位員工必須忠于職守、全心全意地為廠服務。保守工廠的技術、財務和商業秘密,維護工廠的合法權益。不準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尤其是采購、銷售,對外貿易業務中營私舞弊,利用職權接受下屬和客戶賄賂,拿回扣和其他非法手段損工肥私,侵害工廠利益。
第四條:每個員工必須遵守:個人服從工廠,下級服從上級的工作原則;服從指導、調動和工作安排。對領導安排的工作有意見,可以提出或反映,但不準拒絕執行、消極怠工、耽誤工作,否則視情節和對工作的影響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扣發工資、獎金、直至行政處分。
第五條:員工在制度工作日內,因故不能出勤時,必須請假,不請假視為礦工,發生礦工時,按以下規定處理:
1扣發一天工資外,每礦工1天罰款15元;
2連續礦工兩天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3季度累計礦工滿三天者給予辭退或除名;
第六條:每個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提前十分鐘到廠,按工廠制定地點存放車輛。
第七條:上崗后,堅持工作崗位,充分利用工作時間,集中精力工作。不準脫崗、串崗、睡崗、打鬧(包括電話聊天)、吹口哨、吵架、打架、罵人。在生產場地、辦公場所吃零食、看小說、上網聊天和工作無相關的活動等。違反本規定者按以下規定處置:
1、當月達到3次者,扣1.5天工資,吃生產用的材料(梨),一次扣50元工資。當月達到5次者給予辭退或解雇(因公出售者或因公陪客戶都除外)。
2、在工作時間打架斗毆、罵人屬嚴重違犯行為,扣發1天工資,并處60—100元罰款,同時,視情節給予批評,停職或其他紀律處分,造成人身傷害的,由負責者承擔全部賠償損失,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條: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工藝技術規程,不準違章作業、不準酒后上班(因公陪酒后者除外)違者給予以下處罰: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罰款10元至50元,造成事故的要加重處罰,給予留用或留用期限處分。
酒后上班、班中喝酒的,當天按礦工處理,情節嚴重的,要加重處罰,并給予行政處分。
第九條:對所使用的設備、工具、原材料,必須認真維護、保養和保管、不得人為得損失、丟失和浪費。違反者要酌情,對于破壞得要加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打印機管理制度 篇二
房地產經紀公司電腦及打印機使用管理規定
為保證銷售業務的順利進行,使電腦設備安全、正常運行,充分發揮效用,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由辦公室指定使用者專人負責,辦公室統一管理。
二、服務器職能部門指定專人進行管理。
三、嚴禁在電腦上玩游戲,一經發現將予以行政處分交處罰款100元/次,如因此發生病毒感染當事人應賠償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四、電腦、打印機如出現故障應立即通知辦公室進行檢修。
五、禁止擅自使用外來軟盤,如確屬工作需要,須事先向辦公室申請經辦公室專人檢毒后方可使用。否則罰款50元/次。
六、軟盤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各部門領用,軟盤由領取部門妥善保管,嚴禁亂放,軟盤要有編號,內部文件不準私自拷貝外借,否則一經發現視情節給予處理。
七、電腦、打印機使用場所和設備本身要保持清潔,電腦、打印機不使用時須確保關機后離開并切斷電源,否則罰款50元/次。
八、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3. 打印機管理制度 篇三
一、電腦和打印機為學生會辦公用品,由學生會辦公室負責管理。
二、嚴禁編輯或打印私人材料,除極各別情況得到主席團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不得在電腦桌面上存儲文件,重要文件自行備份,工作人員須定期清理。
四、要愛護機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的系統配置。
五、不得隨意刪除計算機中已安裝的程序,不得在計算機上安裝與工作、學習無關的軟件。
六、值班人員在使用自帶光盤、U盤、軟盤等存儲設備時應確保無病毒或進行相應地處理。
七、杜絕浪費紙張,打印前應做好使用登記。
八、有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操作使用電腦和打印機。重要數據必須及時備份。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刪除文件或修改設置,不得擅自拆卸任何硬件設備,不得擅自瀏覽、備份或安裝外來碟片或互聯網上的內容。
九、計算機和打印機管理維護人員定期對計算機進行檢查維護;如出現故障,應及時上報并找專業人士修理,切勿私自維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