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簽租房合同(通用2篇)
1. 中介簽租房合同 篇一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
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坐落于XX市的合計面積為平方米的建筑物間租予乙方作為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為年另個月,甲方從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積達個月的;
租賃期屆滿時,租賃關系自然終止,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若雙方均有意續租,可在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租意向,并議定合理租金和續租合同。
第三條:租金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付。
第四條:協議事項
1、房屋內外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至均由方負擔。
2、甲方應承擔所出租房屋的修繕義務,乙方應對修繕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應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內外設備,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變更,損壞房屋結構和設備。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4、租賃期滿之日,在不續租情況下,乙方應無條件退租,并將房屋設備清點后歸還甲方,不得向甲方請求退還租金,移轉費及一切權利金。乙方應將自用家具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據,如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拋棄其所有權,由甲方自行處理。對逾期不遷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5、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退房時,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須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乙方搬遷的補償,并退還乙方未滿租期的租金。
6、甲方需對上述房產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產產權等問題影響乙方在租期內對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若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賣房屋,須在三個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應對此向乙方予以賠償。
2、甲方未按時按要求對房屋進行必要的修繕的,對乙方造成財務損失和人員傷害,應承但賠償義務。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如遇特殊情況暫時未交租金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5、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權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權將乙方交付的期滿前租金扣留作為乙方的違約金賠償甲方。如因此對出租房屋造成損壞的,乙方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壞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均可:
1)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2. 中介簽租房合同 篇二
甲方(出租人):——————住址:——————身份證:——————
乙方(承租人):——————住址:——————身份證:——————
丙方(中介方):
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等價有償原則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本市——————區——————房屋,使用面積——————平方米,房產證號——————,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該房屋。
二、該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該房屋每月租金總額(大寫)——————,¥——————元。
四、該房屋租金——————年內不變。自第——————年起,月租金為——————。杭州租房合同范文節選!
五、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付款的時間及方式——————。
六、乙方保證所租賃的房屋權作為——————房使用。
七、租賃期內,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八、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定期檢查,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九、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時履行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阻撓甲方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十、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辦理申報手續后,方可進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二、租賃期內,甲方如需轉讓或抵押該房屋,應提前——————個月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受讓權。
十三、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甲方: 乙方: 居間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經辦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