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合同(精選15篇)
1. 派遣合同 篇一
立合同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泰興市誠安物業物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物 業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及崗位安排
合同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限內,受甲方 委托,乙方派遣4名保安人員和甲方3名內保共同做好甲方物流中心的守護巡邏工作。安保人員實行部 定時工作制,乙方每天16:00——22:00時保持1名保安人員,22:00——次日凌晨7:00時保持2名安保人員在崗執勤。
二、勞務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安保勞務費 元/人/月(含乙方代發的安保人員工資、社會勞動保險、考核工資、等級工資、管理費、)安保勞務費半年共計人名幣:肆萬五千一百貳拾元整,在 乙方進駐后,有甲方一次性預付給乙方。安保勞務費包含以下費用:
1、 安保人員工資含基礎、考核、等級、工齡、超時工資等工資。
2、 社會保險金含養老、醫療、工傷等工資
3、 管理費含稅金、培訓費、服裝費,勞動合同解除備付金等其他辦公費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指派人員對安保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 權要求調換不適應在甲方的安保人員。
2、 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采取必要的改進措施。
3、 負責處理安排安保人員在 執勤中與甲方人員發生的爭議,與乙方共同處 理進入執勤區域的外來人員的爭議。
4、 免費提供當班安保人員工作餐和 必要的 執勤用品(如手電筒、筆、雨 具及各類登記簿)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加強安保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及督查,及時處理違紀安保人員和調換 不適合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員,提高保安服務質量。
2、
3、 對服務范圍的 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本合同約定的安保職責以外的工作,有權拒絕非甲方指定負責人的直接 指揮。
4、 遇安保人員學習培訓或重大活動時,可提前與甲方聯系,甲方應予支持, 但乙方應保證人員在崗執勤
5、 與安保人員建立合理的勞動關系,及時發放安保人員工資,提供執勤所 需的制式服裝。
五、 乙方安保 人員的職責
遵守甲方門衛管理制度,推行乙方質量管理體系中門衛服務的相關文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所規定的安保服務要求。
1、 對出入人員實行嚴格驗證,并依據甲方相關的 制度嚴格詢問、聯系、登 記、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2、 對出入人員和車輛所攜帶、裝載的物品、物資進行嚴格檢查、核查,嚴禁 物資流失;禁止私自將危險品和違禁物品帶入。
3、 疏導出入車輛和行人,清理責任區無關人員,保證進出車輛暢通,人員出入有序。
4、 加強夜間的巡邏檢查,做好盜竊、火災的防范工作,在崗期間保證每90 分鐘巡邏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與甲方內保共同做好服務區域內的 安全。
5、 協助做好疏導工作,維護正常生產秩序。
6、 上崗執勤文明禮貌,著裝規范統一。甲方員工上下班前后15分鐘保持單 人立崗,重大活動時,需立雙崗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六、合同的 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雙方嚴格履行合同約定。若遇國家或地方重大政策變化,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履約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2、 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如一方要求續簽,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確定續簽的相關事宜。
七、違約責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除本合同允許的情形外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合理可預期的損失。
2、 如甲方拖欠勞務費,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一次性付清欠款,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人民幣8000元。
3、 安保人員書面向甲方提出安全隱患改進意見和建議,甲方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或甲方財務人員不遵守財經紀律,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附則: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2. 派遣合同 篇二
勞 動 合 同
(勞務派遣)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三、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四、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確需涂改的,雙方應在涂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應簽字或蓋章;被派遣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不得代為保管。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 (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注冊地 ,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派遣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 崗位工作,屬于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
。
第四條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
方 2.依法實行以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于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于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九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
或 元。
第十條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并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 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并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并采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并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系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合同一式( )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派遣合同 篇三
乳制品企業生產部勞動派遣合同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于每月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三)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五)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并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二)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三)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四)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必要情況下,經雙方協商,乙方可向甲方派遣固定管理人員,以加強對勞務人員的管理;
六、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二)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將(二)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七、工傷事故處理
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八、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派遣合同 篇四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
2、無固定期限:從年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月日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工作地點: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雙方簽字按變更合同辦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過40小時,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執行法定的及用工單位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喪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雙方協商乙方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按轉正工資80%計算)。
(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全部報酬包括: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乙方的各種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以及甲方為乙方直接向政府和保險部門支付的失業、養老、人身、醫療等保險金。甲方依法承擔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等應依法應由個人繳納的各項稅費任務,并在乙方當月個人工資中扣還。
(三)乙方工作地點、崗位或職務發生變動時,甲方按企業的“人事薪資制度”隨時調整乙方的薪資、津貼和獎勵額度。
(四)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經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對乙方進行勞動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招用乙方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乙方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執業證件,執行特種作業符合相關規定。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乙方有權對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行為拒絕執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五)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
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甲乙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乙方被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在30日前未能提供入職規定應提交的相關資料的;
3、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要求的;
4、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5、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生毆斗行為或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
7、其它損害公司及派遣公司利益的行為;
(三)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的企業規章制度,絕不將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經營情況和業務情況向第三方泄露;不將業務檔案、業務憑證等資料復制、泄露或轉借給第三方。
(四)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①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②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無償解除(終止)勞動關系:
①泄露甲方及用工單位商業秘密,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 ;
②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符合按照甲方及用工單位內部理制度應當予以辭退情形的或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一的或違反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符合解除勞動關系的
③乙方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其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④乙方無故連續曠工3天,年累計曠工5 天或未辦理任何交接手續擅自離職的,將按自動離職處理;給甲方或乙方所服務的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3、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的范圍包括:競業限制損失、專項培訓費用。
4、無論因何種原因致使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均應按甲方要求及時與甲方所服務的公司辦理離職手續,按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且不限于工作報告、客戶資料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用工單位指定人員并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5、凡涉及到甲方或有關聯公司的人事、財務、技術、戰略、軟件、藍圖、軟件構思、開發策略和方法等方面的信息均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無論乙方在職或離職,如乙方泄露了與甲方建立合作關系的用工單位商業秘密或者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并造成損失時,乙方需賠償相關損失,并同時向甲方支付同等違約金和賠償金。
6、除特別規定的情況外,工資(含獎金)將由用工單位直接匯入員工指定的銀行帳號或以現金形式發放。發薪后的3個工作日內員工如對工資無疑議,則視為支付完成。
7、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計劃生育證件、提供虛假證明或受其他部門追究法律責任時甲方有權與乙方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8、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前十五天甲方應向乙方發出《續、終止合同通知書》,若雙方均未提異議,可簽訂續約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 派遣合同 篇五
甲 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 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___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____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___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___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 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 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___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6. 派遣合同 篇六
國際勞務派遣合同范本
中外勞務合同(1)
以____公司,總部設于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雇主")和以中國_ ___公司,總部設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公司")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本合同.
鑒于雇主希望為其在____(國)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 ___(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公司愿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 總則
一,雇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
一,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雇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如雇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公司,而中國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雇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雇傭,雇主應在終止雇傭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雇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三,中國公司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公司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二,雇主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雇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公司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中國公司不負責任.
三,如雇主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雇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公司沒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雇主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公司負擔.
四,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項目所在國的受權代表.雇主應在接到中國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中國公司.同時雇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對中國公司人員的要求
人員應:____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雇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雇主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對雇主的要求
雇主應: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受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 工作時間
一,人員每周工作6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雇主與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三,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四,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天有薪休息.
第七條 合同工資
一,人員的月合同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內按以下標準(美元)支付:
1.半熟練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級工程師,
8.副受權代表
9.受權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人員應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資遞增%.
第八條 夜班及加班
一,根據工程的需要,雇主要求人員在夜班工作和加班,應商得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小時.
二,夜班時間系指從當日晚上九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雇主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三,人員平日加班(指八小時之外的工作小時,非屬于夜間),雇主應按合同
工資150%支付加班費.人員在節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時不論是否屬于夜間),雇主均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四,小時的合同工資,按下式計算:
月合同工資
-----
25×8
第九條 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一,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國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為月合同工資的1/25.
二,中國公司在工地的受權代表應按雇主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日后×天內即____日前提前雇主在工地的受權代表審核批準.
三,工資單審批后,雇主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后×天即____日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中國公司.其中:%電匯至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號;%支付給中國公司工地受權代表.如雇主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支付所欠付款總額的 ‰(千分之幾)以美元向中國公司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北京的中國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 稅金
中國公司應負責為人員交納中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雇主應負責為人員交納項目所在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
第十一條 節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項目所在國的政府規定,每周的休息日為星期____.
二,人員應享受項目所在國政府頒布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春節2天,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____天.
三,人員每工作期滿1年,享受為期天的回國年度休假.雇主應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__間的返往旅費.人員工作不滿一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
實際工作月數×--=休假天數
12
四,人員在項目所在國的節,假日和中國上述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五,因本工程需要并應雇主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北京間的往返旅費雇主照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 預付工資
一,雇主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后,即應向中國公司受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于美元的預付工資.
二,中國公司對上述預付工資從人員抵達工地后第×個月開始償還,分×個月還清,每月償還幾分之一.
第十三條 動員費
一,雇主應向人員每人支付____美元的動員費.
二,上述動員費應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后由雇主隨同人員的機票費以美元一并電匯至中國銀行中國公司帳號.
第十四條 保險
一,中國公司為人員自其離開中國__之日起至返抵中國__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隨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并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每月美元保險費.
二,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雇主對于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工傷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殘廢或死亡均不再承擔賠償費.
三,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如經雇主要求,中國公司可向雇主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以免雇主為人員在項目所在國重復投保.
第十五條 醫療和病假
一,雇主應為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免費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中國公司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雇主承擔.
二,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雇主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雇主應支付%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愈需送回中國繼續治療,雇主不再支付第四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雇主要求中國公司派人替換該傷或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費亦由雇主承擔.
三,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雇方應負責其遺體處理并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 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一,雇主應負擔人員中國__至工地間的往返旅費及每人往隨身攜帶公斤超重行李費.雇主應于人員合同期滿后回中國前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中國公司受權代表.
二,雇主應免費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三,雇主應免費向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采購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人,雇主應增加一輛小型貨車.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雇主免費提供,并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免費使用雇主的交通工具,用于正當的目的,諸如游覽,購物等.
四,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和人員可以免費使用雇主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五,人員如經雇主批準出差,其差旅費應由雇主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雇主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一,雇主應為人員免費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為:工人為-××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為-××平方米;受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為-××平方米;雇主還應免費提供水,電,臥具,空調,淋浴,衛生,洗衣設備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備品(臥具和家具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和四)
二,雇主應向人員免費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制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炊具,餐具,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和六).
三,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國公司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和包裝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在收到中國公司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后×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戶.
四,中國公司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中國公司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和每周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五,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項目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后,有關報關,提貨,運輸等工作,雇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一,雇主應為人員免費提供一般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和專用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八)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七中所列的一般勞保用品可由公司在中國包干代購,雇主應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中國公司代購,由雇主據實支付貨款,并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二,雇主應免費向人員提供各工種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國公司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在收到中國公司代購手工用小工具的帳單后×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戶.
三,本合同未列的,但為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應經雙方工地受權代表協商同意后,由雇主免費提供.
第十九條 保密
一,中國公司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二,雇主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它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條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出面處理并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二,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協助中國公司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中國公司負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于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被訴方所在國名稱),由(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補充或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受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中國____公司代表 ____公司代表
(簽字) (簽字)
7. 派遣合同 篇七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方派遣員工到乙方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二)甲方的工作地點: 。
(三)甲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甲方的工作崗位。
(四)甲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 條款,甲方員工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員工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
(二)乙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月工資 元。
(三)合同期內乙方未能安排工作,應按照不低于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甲方報酬。
五、社會保險
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員工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在員工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8. 派遣合同 篇八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9. 派遣合同 篇九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
經營地: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
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注冊地,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派遣期限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崗位工作,屬于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
第四條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實行以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于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于每月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元。
2.計件工資。
計件單價為。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4.約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元。
第十條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
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
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并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等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等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并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
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并采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并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系方式、送達地址。
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10. 派遣合同 篇十
海外勞務派遣合同范本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選派乙方赴新加坡從事建筑工程施工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總則:_________________
1-1甲方選派乙方赴新加坡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工作準證為1+1準證。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履行完合同應視為乙方違約。
乙方在新加坡期間應無條件地接受甲方代表及雇主的領導和指揮,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和新加坡的法律、法令和風俗習慣,如因違法、違紀而遭受罰款或被驅逐出境等發生的一切費用將由個人承擔。
乙方如果不服從工作分配、聚眾鬧事、不能完成雇主安排的工作,而被雇主辭退者,
其所交一切費用將作為罰款甲方不再退還;若乙方不能通過新加坡政府的體檢者及安全考試,其往返機票及相關費用由本人負責。
1-4乙方到達新加坡后應根據雇主的要求投入工作。乙方不論在哪個工地,其薪金發放按該工地當時的定額標準執行。未經業主驗收的工程量,當月不予結算。乙方工資在扣除各種扣款后雇主于次月支付,支付貨幣為新加坡元。正常情況下,乙方平均月收入不低于1300新加坡元。
計件單價
1、模板(包括支撐)5.20--7.00新元/m2(視不同工程而定);
2、鋼筋綁扎60.00--120.00新元/T(視不同工程而定);
3、混凝土3.00—4.00新元/m3
4、半磚3.80新元/m2
5、一磚5.80新元/m2
6、內粉4.00新元/m2
7、地面沙漿2.50新元/m2
乙方到達新加坡后,其護照、工作準證、安全合格證及技術鑒定考試合格證書均交
由雇主保管。因看醫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護照可借用,用完后應及時歸還雇主保管。
乙方在新加坡期間,因工傷的醫療費由新加坡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法規定支付,除此
以外的醫療費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因病需要住院治療時,最多不能超過60天。經醫生證明乙方身體狀況不適合繼續工作、乙方在工傷后無法恢復正常工作,雇主有權終止解聘并安排乙方回國。詐取工傷者根據新加坡法律要坐牢、打鞭。
在新加坡期間因沒有任務或因工傷(經指定醫院的醫生證明)無法繼續工作或死亡,
經甲方同意提前回國者,勞務管理費按國家相關規定退還。乙方如果不服從分配,表現不好、鬧事、不能完成雇主安排的工作,在雇主告誡后仍無改進而被雇主辭退者,甲方將不予退還此款。
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2-1負責為乙方辦理赴新加坡入境手續和工作準證,并承擔相應費用。
2-2甲方收取乙方的勞務管理費不得超過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
2-3在工作期滿后,確保雇主向乙方提供由新加坡至中國的機票。由于某種原因機票沒有使用,屬雇主原因的,乙方應立即將機票退還雇主;屬乙方原因的,乙方退還機票款給雇主,機票由乙方處理。
2-4乙方到達新加坡后,雇主的安排下到指定的當地政府醫院進行體檢,費用將由雇主承擔。如乙方不能通過體檢或三個月內發現身體不能適合工作,雇主將立即把乙方送回國,返程機票由乙方負責。三個月以后如發現乙方身體有異(在國內隱瞞病情者除外),不能再勝任工作,雇主將安排把乙方送回國,并提供回程機票。
2-5新加坡準證公司將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費用由雇主承擔。如乙方因工傷致殘、重傷或死亡,雇主將根據當地勞工法和保險條例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索賠得到的賠款按新加坡規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給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甲方不再做其它賠償。如乙方發生死亡事故,甲方已被授權按新加坡當地的習俗辦理喪葬事宜(包括遺體火化),然后將死者骨灰送回國,費用由甲方負擔(僅限于新加坡勞工法所規定的保險范圍之內的事故,因非工作性質而造成的死亡除外)。乙方家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到新加坡處理后事,甲方也無義務安排乙方家屬奔喪。
2-6雇主向乙方提供在工地或其它地方與當地勞工相應的居住條件,如需要,將負責住處至工地的正常上下班交通。
2-7乙方的個人所得稅在每月工資中扣除,如果支付乙方個人所得稅后,實際稅款與所扣數字有出入,將采取多退少補但不退利息的辦法處理。需補部分,雇主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3-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盡快提供各種個人資料給甲方,以便甲甲方為乙方申辦出入境手續。
3-2乙方的護照費、出國體檢費、外派勞務培訓費及自其居住地至新加坡的路費和食宿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保證服從雇主的安排和調動,努力工作、聽從指揮、遵紀守法,如果乙方懶散、
不守紀律或挑釁鬧事將被辭退遣送回國,其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所交費用一概不退。
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間保證不私自外出留宿或打工、不變更雇主、不參與任何形式的
罷工、不與新加坡公民同居,一經發現將被辭退遣送回國,并接受處罰。所交費用一概不退,同時承擔相關法律、經濟責任。
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去新加坡工作或在合同期內要求回國,應視為乙方違約或乙方不
能通過新加坡安全教育考試,所交費用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3-6乙方應嚴格按雇主的進度計劃完成施工任務,保證質量,確保業主驗收通過。對于操作不當造成的返工修補、損失,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處罰。未經業主驗收的工程量,當月不予結算。
3-7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及生活設施,節約材料,無故丟失或非正常操作造成損失的要予以賠償。
四、乙方在新加坡一切活動必須維護甲方及雇主的聲譽及利益,不允許以另外的名義對外活動,更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及雇主有競爭性質的業務。若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間,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乙方所交費用一概不退,同時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通過司法程序進行追索。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私自改動,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直到雙方完成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乙方回國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家屬: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11. 派遣合同 篇十一
雇用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用工工程項目,
2、用工方式為全日制。
3、工期為一年
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4.1本工程項目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項目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4.2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標準
5.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5.2乙方的施工作業,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本項目執行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見附表。
5.3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后。
6、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6.3及時組織測量和交樁
6.4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
6.5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質量、安全、技術、物資采購、作業進度進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負責需要安裝設備和所有材料的采購供應。
6.7負責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機具。
6.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計價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6.9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待遇等的實施。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7.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
7.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7.6乙方的施工作業人員按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7.7乙方負責為施工作業人員交納國家規定的應交的各種稅金,并及時支付勞務人員費用。
8、施工作業的檢查
8.1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隱蔽工程的作業未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檢查簽認,不得自行隱蔽而轉入下道工序作業。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甲方將根據企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9、安全責任
9.1在施工中,甲方應貫徹執行59-99標準及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嚴禁違章指揮,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違章作業。
9.2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規。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杜絕違章操作、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的違章指揮、安全隱患,有權暫緩實施,并提出改進意見。由于甲方
的疏忽,發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和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的責任。
9.3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作業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調查,乙方自理并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額消耗量,根據施工組織和進度情況,供給乙方材料,材料經雙方驗收簽單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專人對材料的使用進行旁站監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實際消耗量超出定額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場價在乙方勞務工費中扣除。(其中鋼材按定額量節余5%以上,水泥按定額節余7%以上,未達到者視同超耗。
11、勞務費的結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設計要求組織現場質檢人員、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員簽認完成的合格作業量。
11.2按項目預算人員核準的作業量及附表單價結算勞務費。
12、勞務費的結算和撥付
勞務費按月結算,根據本工程資金情況及時撥付。甲方根據施工任務書(代結方單)進行勞務費結算,結方單應由項目有關人員核定簽認,項目經理簽批后,于當月28日報送財務處審核,作為甲方撥款的依據。現場臨設完成后可結算付款,基礎施工期間不付款,基礎工程完成,驗收后結帳,付款80%。主體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證金外,二個月不付款,從第三個月開始,結帳后付當月款項的70%~80%。工資中的優質價在工程質量評定后再付給。
13、環境和文物保護
13.1乙方應在施工作業中保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由于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環境污染和破壞。如有違反甲方及上級下發的有關環保條例的行為,甲方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罰。
13.2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應及時與建設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
14、違約責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應及時撥付勞務費。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進行組織施工作業,并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任務,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的在24小時內讓出工作面與臨設,否則視為違約。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對已完工作量進行盤點,并據此進行末次結算。
15、爭議解決
15.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裁定或約定通過訴訟解決。
16、合同生效與終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后自動失效。
17、補充協議
17.1在合同執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項目部一份,乙方二份;報送公司人力資源處、財務處、工程管理處三份備案。
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負責人:法人代表:
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工程管理處:
人力資源處:經辦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12. 派遣合同 篇十二
紡紗廠普工勞動派遣合同書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 (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注冊地 ,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派遣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 崗位工作,屬于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
第四條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實行以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于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于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九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或 元。
第十條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并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 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并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并采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并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系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合同一式( )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3. 派遣合同 篇十三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為了滿足乙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將本單位所需的安保人員交由甲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派遣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8 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2 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
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1、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15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2、具體辦法按照已規定執行。
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勞動,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
4、派遣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個人所得稅;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
3、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
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3、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4、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
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RMB 元標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務人數 人(共計 元)
(4)、乙方每月 10 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5)、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 6)、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合同期為 一年,自20xx 年6 月 13日起,至20xx 年6 月13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14. 派遣合同 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
性別____
出生____年____月
文化程度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月工資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名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派遣合同 篇十五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研修人員)
甲方與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經友好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派遣國家、地區、企業名稱
一、派遣國家:日本
二、派遣地區:
三、接收企業名稱:
第二條 研修內容 (從事工作工種)
第三條 派遣時間 合同期為 年,自乙方離開大連之日起。
第四條 乙方待遇
一、在日本期間,乙方每月應得研修津貼 萬日元,其中 萬日元 由日方企業直接付給乙方,余額和加班費則由日方企業存入乙方銀行帳戶,歸國前一次性發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業的國際間旅費由甲方承擔,圓滿完成合同后回國旅費由 承擔。如因乙方個人原因提前回國,回國路費由乙方負擔。
三、由日方企業按照其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向乙方無償提供勞動保護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條件。
四、由日方企業依其本國政府的規定為乙方辦理研修生綜合保險(慢性病、牙病治療費、妊娠治療費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負擔,休息期間無工資),稅金、上下班交通費均由日方或甲方負擔。 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作致病、殘、亡所發生的醫療費、補償費、回國的國際旅費、喪葬費及撫恤金由日方企業依保險合同的規定及日本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辦理,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但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交涉救治傷者并負責將因工死亡者的遺物運回國內,連同賠償金或撫恤金一并付給乙方家屬。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殘、亡,如在承保范圍內,由保險公司依保險科目賠付醫療費、賠償金;如不在承保范圍內,其醫療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但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交涉救治傷者并負責將死亡者的遺物運回國內交付乙方家屬,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其家屬支付。如因個人原因致病、殘,乙方需提前回國,其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在合同期內,若發生自傷、自殺,保險公司(含日方企業)不予賠付時,由此發生的醫療費、提前回國旅費、喪葬費、運費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屬自行負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如甲方為協助乙方和外國有關方面先行墊付了上述有關費用,甲方有權通過日方從乙方的研修津貼中直接抵扣。)
第五條 各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對外簽訂勞務合同,并向乙方如實介紹勞務項目的有關情況。
2、辦理乙方出國前的培訓和各項出國手續。
3、落實日方接收企業,在乙方抵達日本時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負責乙方在國外期間的管理工作,隨時與日方企業聯系,保障乙方的 合法權益。
5、處理乙方在國外期間傷亡的善后事宜。
6、負責乙方行為擔保交付的房屋產權證或繳納的行為保證金的管理和返還。如乙方圓滿完成研修任務,甲方應在一周內將行為保證金本息全額返還 給乙方。
二、乙方責任
1、出國前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個人簡歷、政審材料及與所在工作單位簽署 的合同。
(2)到指定部門進行出國前體檢,費用自負。
(3)向甲方交付辦理出國護照、簽證手續費、培訓費及其它甲方為乙方 出國先行墊付的費用,此費包含在25%的管理費中。
(4)向甲方繳納行為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或提供履約抵押保證有效的房屋 產權證。
(5)負擔出入境的行李某重費。
2、出國后
(1)遵守外事紀律,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領導和管理,嚴格遵守外派人員守則,維護國家聲譽。
(2)遵守日本國的法律、法令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服從日方企業對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導,按日方企業的要求認真完成自己承擔的工作,遵守日方企業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對個別人員因勞動態度惡劣、違法違紀,日方有權做好記錄,終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國,乙方需 向甲方和日方企業賠償經濟損失。
(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為任何目的聚眾鬧事、參加罷工等政治活動、工人運動及宗教活動。
(5)合同期滿或需提前回國時,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準時回國,不得前往第三國或在當地滯留不歸。回國后 日內將護照交還甲方,甲方返還護照押金,否則超期一天,罰扣押金金額的10%(按市外辦和財政局的要求辦理)。
第六條 違約與索賠 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將視為乙方違約。根據甲方與日方所簽合同規定, 除乙方須負擔其往返國際旅費外,甲方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向乙方索賠損失。
一、故意隱瞞或虛報自己的勞動技能及健康狀況,導致不能勝任工作而在 工作期滿前回國者。
二、不遵守所在國的法律,嚴重侵犯當地的風俗和宗教習慣者;不遵守外事紀律,造成嚴重后果者;打架斗毆,酗酒鬧事,盜竊企業或他人財物者;參與、組織、煽動罷工、示威等政治活動或宗教活動者。
三、不服從日方企業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不聽從日方企業的工作安排和指導者;擅自在業余時間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內私自出走, 或合同期滿不按時回國者。
四、拒不服從甲方的管理,威脅、恐嚇、騷擾甲方管理人員者。
五、因個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懷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損失。
一、甲方與日方所簽合同有損于研修人員合法權益。
二、甲方向乙方變相超標準收取費用。
三、甲方未履行本合同書中第五條第一款所列的相關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和我國與派駐國家關系惡化及兩國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派駐國家治安及經濟情況嚴重惡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 的,甲乙雙方同意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仲裁 如在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產生異議或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將未能協商解決的異議或糾紛提交合同履行地大連市的有關司法機關裁決,適應法律為中國法律。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