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實施方案(精選12篇)
1. 審計實施方案 篇一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全國、全省審計工作會議精神,以緊密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牢固樹立科學審計理念,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審計工作方針,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全面監督我市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在更高層面為推動石首經濟、政治、法治、文化和社會建設發揮“免疫系統”功能。
二、工作目標
20xx年,總的工作目標是把握著力點,注重發揮審計監督效能;抓住要害點,集中力量搞好重大項目審計;穩緊基礎點,確保審計推進規范有序。重點關注政策措施落實、財政資金績效、政府投資項目、重點民生資金、領導干部履責情況;著重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發現違法違紀案件線索;側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分析問題,提出工作建議,強化整改落實,逐步推行審計結果適度公開,促進審計結果運用。
三、審計任務
(一)財政審計
1、開展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以促進規范預算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建立社會主義公共財政制度為目標,對年度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審計。通過審計,掌握年本級預算執行總體情況,重點檢查預算編制是否科學、合理,預算執行結果是否真實、合法,以及稅收政策執行、稅收征管等情況,檢查財政資金分配、撥付及管理情況。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加強管理、進一步深化財政管理改革的意見和建議,維護財政資金安全。
2、開展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以促進建立更加統一、完善的預算管理制度,加強預算的剛性約束,促進健全管理機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財政財務管理水平為目標,對市公安局、衛生局、國土資源局、住建局、發改局等部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審計,摸清上述5個部門年預算編制執行情況,預算與預算執行的差異,單位人員經費與公用經費支出狀況,專項經費使用與管理現狀,對單位部門預算執行作出總體評價,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與建議,促進部門預算編制科學,增強部門預算的執行剛性。
3、開展部門財政財務收支和專項資金審計。對市總工會、農業局、林業局、水利局、商務局等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情況以及我市血防專項資金、通村公路專項資金、就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審計,掌握部門財政財務收支運行情況,揭示專項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把好資金安全關口。
(二)金融審計以進一步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困難,促進我市中小企業快速健康發展為目標,開展支持中小企業融資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審計調查。對我市中小企業、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以及財政、稅務、經信等有關單位進行審計調查。通過審計,了解近兩年來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基本情況以及面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金融機構、地方政府金融辦、財政、稅務、中小企業管理部門等近兩年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措施效果以及存在的問題。將調查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揭示當前中小企業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促進我市中小企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三)行政事業審計
1、開展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審計。對全市年至20xx年6月底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資金籌集使用以及工程建設管理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審計,全面掌握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總體現狀,在全面摸清項目建設投資規模和資金管理情況的同時,重點檢查資金到位和使用、概算執行、工程質量管理以及招投標管理情況,嚴肅查處轉移、擠占挪用建設資金、違法轉包、高估冒算、損失浪費、招投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2、開展教育系統部分非教學單位財務收支審計。通過審計,了解部分非教學單位財務狀況,檢查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收費和超標準收費問題。
3、開展計生事業費及計生政策落實情況審計調查。對全市年度計生事業費和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以及計生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審計調查。通過調查,摸清各類計生事業費的.總體規模、運行及效益情況,重點調查各鄉鎮辦區、財政、人口計生部門對計生事業費、社會撫養費的投入、征收、管理、使用情況,檢查各地是否按規定落實計生政策。重點查處擠占挪用、截留克扣、以罰代管、隨意減免專項經費等違紀違規問題。
4、開展市人民醫院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審計。通過審計,全面了解人民醫院年度財政財務收支運行情況,揭示醫院藥物采購、藥品價格、儀器診斷等環節中存在的問題,保護患者利益。
5、開展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審計。對財政、衛生等部門和執行單位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包括—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資金和年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預算、分配、管理、使用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審計,檢查資金管理中是否存在財政配套資金不到位,有無擠占挪用專項資金、套取專項補助,以及資金核撥不及時、項目資金浪費損失等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經貿審計
1、開展地方糧儲備管理情況審計。對年度糧食主管部門及糧食儲備企業儲備管理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審計,全面了解地方糧食儲備管理的基本情況,重點檢查儲備糧食收購、輪換、銷售等關鍵環節以及糧食風險基金、糧食收購貸款使用等相關資金管理運行情況;重點關注糧食儲備計劃是否足額到位,糧食質量是否達到要求,糧食收購是否嚴格執行國家政策以及農發行糧食收購貸款使用情況等;重點查處截留、挪用等違紀違規問題,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和加強管理的建議。
2、開展企事業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對市路燈管理所、汽運公司、運管所、殯葬管理所等單位年度財政財務收支進行審計,了解企事業單位財務收支情況。
(五)農業審計開展三峽庫區外遷移民資金決算審計。對市外遷移民安置區的移民管理機構、鄉鎮辦區和村委會以及其他部門或單位管理和使用的外遷移民資金決算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審計,全面掌握外遷移民安置任務完成情況,重點審計外遷移民資金財務決算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分析移民資金分配使用、移民工程建設管理以及移民生產生活安置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困難,并提出進一步完善三峽庫區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措施的建議。
(六)社保審計根據審計署統一部署,省審計廳統一組織采取“上審下”方式開展社會保障資金審計,審計對象為各級財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稅、衛生、殘聯等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企業,必要時延伸到相關單位和個人。對基本養老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資金進行審計;對其他九類十項資金進行審計,具體為:社會保險基金中的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社會救助資金中的醫療救助資金(城市醫療救助資金、農村醫療救助資金)、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和農村五保供養資金;社會福利資金中的兒童福利資金、老人福利資金、殘疾人福利資金等。通過審計,全面摸清資金規模、使用、管理和效益情況,檢查政策落實情況和實施效果,全面掌握社會保障資金的收支規模、結余形態和參保率等總體情況,重點檢查資金不納入財政專戶、收支兩條線、內控制度不健全、降低條件申報審批、提高或降低發放標準以及虛列轉移財政專項補助資金等,重點查處有關單位截留轉移、擠占挪用、虛報冒領、審核不嚴、滯撥資金、違規收費等違紀違規問題。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提出針對性建議,推動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促進實現全民共享改革成果,維護社會穩定。
(七)投資審計
1、開展安居工程建設項目審計。對市安居工程建設項目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情況進行審計,在全面摸清工程建設和資金管理及使用情況的基礎上,跟蹤建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程設計和質量、住房分配和后續管理以及退出機制的建立等情況,重點查處轉移、挪用建設資金,轉包和違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質量低劣、損失浪費等重大違法違紀經濟案件。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建議。
2、開展竣工決算審計。對南岳山路刷黑工程、城北污水處理廠、二、三期排污工程、明珠大道拓寬改造工程、市民政局新建辦公樓、市物價局新建辦公樓、建寧大道砼路修補、市人社局辦公樓改擴建、工業綜合碼頭二期工程、科技館裝修項目等進行竣工決算審計。通過審計,檢查是否存在高估冒算、工程質量低劣現象,并提出建設性意見,促進政府投資結構由經濟領域向社會領域轉變,重點分析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八)經濟責任審計為貫徹落實《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對市政府辦、司法局、黨史辦、經信局、方志辦、團市委、住建局、人口計生局、檔案局、規劃局、農業局、林業局、衛生局、統計局、糧食局、新廠鎮、大垸鎮、天鵝洲經濟開發區、久合垸鄉等單位和部門原主要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離任)審計,對市文化局、市發改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任中審計。重點掌握任期內本單位財務收支情況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情況;遵守有關經濟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決策等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情況,全面評價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和盡責情況。
(九)按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審計任務。
四、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審計,提升審計質量。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相關配套措施,明確各環節質量管理的分工和責任。加強現場審計質量控制,嚴格落實審計組長和審計人員的崗位責任,督促加強現場管理。全面推行審理制,細化審理操作規范,確保審計結果準確。推進計算機審計,不斷提高審計效能。
(二)加強審計監督,促進問題整改。建立審計結果匯報制度,市政府將通過辦公會議形式專題聽取審計結果匯報,部署審計查出問題的處理整改工作。市審計部門要嚴格按市政府要求對審計查出的問題進行處理、督辦、整改,使查處問題與督辦整改并重。建立規范財政財務和專項資金管理的長效機制,做到整改到位、管理到位,充分發揮審計監督職能。
2. 審計實施方案 篇二
審計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編制的依據;
(二)被審計單位的名稱和基本情況;
(三)審計目標;
審計目標要明確
例如:某部委預算執行審計的審計目標為:
“摸清家底”,查清該部門本級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
選擇該部門的重點二級單位開展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揭露嚴重違規問題;
審計列入該部門預算的重點專項資金的合規和效益情況。
(四)重要性水平的確定和審計風險的評估;
(五)審計的范圍、內容、重點以及對審計目標有重要影響的審計事項的審計步驟和方法;
1、審計內容要具體
審計內容是指為實現審計目標所需實施的具體審計事項以及所要達到的具體審計目標。
審計事項一般可以按照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業務活動(環節)或者會計報表項目劃分。
例如:
預算執行審計主要審計事項:預算批復、預算收入、預算支出、補助地方支出、部門和企業決算批復、資金平衡、預算外資金收支等; 金融審計主要審計事項:存款業務、貸款業務、支付結算業務、銀行卡業務、其它中間業務、資金融通業務、聯行清算業務、籌資及投資業務等;
企業審計主要審計事項:貨幣資金、應收賬款、存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應付賬款、應交稅金、長期借款、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營業費用等。
細化審計內容還包括針對每一個具體審計事項應確定所要達到的具體審計目標。
例如:
貨幣資金審計事項的具體審計目標為:確定貨幣資金是否存在;確定貨幣資金收支記錄是否完整;確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以及其他貨幣資金的余額是否正確;確定貨幣資金在會計報表上的披露是否恰當。
2、審計重點要突出
審計重點是指對實現審計目標有重要影響的'審計事項。
例如:
為實現專項資金合規和效益審計的目標,應將預算支出作為重點審計事項,主要審計部門專項資金預算安排項目、單位,資金撥付、支出用途及使用效益。重點揭露部門因項目安排不當造成專項資金嚴重滯留或資金損失浪費;不按預算和項目進度撥付專項資金;轉移挪用專項資金;以及通過弄虛作假、虛列支出騙取、套取專項資金等問題,評價項目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33、審計的步驟和方法要明確
對實現審計目標有重要影響的審計事項應當確定審計的步驟和方法。
例如:
審計庫存現金時,應采取的審計步驟和方法主要包括:核對現金日記賬與總賬的余額是否相符;會同被審計單位主管會計人員盤點庫存現金,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關注賬外資金;抽查大額現金收支的原始憑證內容是否真實、完整,核對進賬情況;抽查資產負債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額現金收支憑證,調整跨期收支事項; 驗明包括現金在內的貨幣資金是否已在資產負債表上恰當披露。
(六)預定的審計工作起止時間;
(七)審計組組長、審計組成員及其分工;
確定審計組組長、審計組成員及其分工時,應當考慮其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審計組組長可以委托有資格的審計人員擔任主審,履行審計組組長授權范圍內的職責,但審計組組長應當對主審履行職責的結果承擔責任。
(八)編制的日期;
(九)其他有關內容。
3. 審計實施方案 篇三
為規范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提高投資審計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市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辦法》等規定以及《市審計局20xx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結合我市投資審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審計目標
以促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及資金規范管理、提高投資效益、防止損失浪費為目標,重點對項目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招標投標、工程實施管理、征地拆遷、建設資金來源及使用、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等方面進行審計,其中對關系民生項目還應對資源環境方面開展審計(調查)。通過審計,揭示和反映投資項目建設各環節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原因,及時提出意見、建議,對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處罰,督促建設單位和參建單位規范建設行為、加強項目管理,促進工程規范、有序開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審計對象和范圍
20xx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將對海濱大道新城段等9個項目開展審計。具體如下:
(一)竣工決算審計
20xx年對海濱大道新城段、海州高級中學2個建設項目開展竣工決算審計。審計范圍為自項目立項時起至項目竣工決算止的所有事項,包括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招標投標、工程實施管理、征地拆遷、建設資金來源及使用、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等6個方面,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對其他方面開展審計或審計調查。
(二)預算執行審計
對薔薇湖輸水泵站工程、市檔案館、城建檔案館遷建工程、環云臺山大道建設局承建段、徐圩新區實驗學校4個建設項目開展預算執行審計。審計范圍為自項目立項時起至20xx年3月止的所有事項,包括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招標投標、工程實施管理、征地拆遷、建設資金來源及使用、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等6個方面,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對其他方面開展審計或審計調查。
(三)跟蹤審計
對市應急水源地工程(薔薇湖水庫)、對口支援新疆發展資金及建設工程、云宿路征地拆遷工程3個項目開展跟蹤審計。其中前兩個項目審計范圍為自上一年度跟蹤審計截止時起至20xx年9月止,具體審計事項根據項目建設情況及省審計廳部署要求進行確定。其中應急水源地工程(薔薇湖水庫)作為關系民生的重點項目,應對資源環境情況開展審計(調查)。云宿路征地拆遷工程審計范圍為征地拆遷工程建設全過程。
各項目的具體審計內容、審計重點及審計事項,應根據項目計劃確定的審計方式、審前調查了解情況,結合本方案予以確定。
審計對象為上述9個工程項目所對應的建設主體,包括市建設局、交通局、區政府、金海集團、城建控股集團、交通控股集團、方洋集團、薔薇湖建設處、援疆指揮部等單位。同時,對與項目直接相關的施工、設計、材料供應等單位取得建設項目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如有必要,將對建設資金流向的相關單位進行延伸審計。
三、審計內容和重點
圍繞“審計質量鞏固年”年度工作主題,將規范審計程序、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遵守審計紀律貫穿于審計全過程。具體內容如下:
(一)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方面。重點對基本建設程序履行情況及概算執行情況進行審查。
1.基本程序履行情況。審查是否按國家規定建設程序執行,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是否按規定程序履行,內容是否規范,手續是否完善;項目施工許可(開工許可)、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等前期手續是否按規定報批;有無未經驗收投入使用情況。
2.概算執行情況。審查是否按批準的初步設計建設,有無概算外項目;是否存在擅自提高建設標準、擴大建設規模、增加建設內容等情況;重大設計變更是否按規定程序報批,有無超概算未按規定申請調整等。
(二)招標投標方面。重點關注招標、評標、定標程序及合同簽訂方面存在的問題。
1.招標投標情況。審查應當招標的工程是否按規定進行招標,有無存在規避招標、虛假招標的情況;招標投標程序是否規范;設備、材料等物資是否按規定進行采購;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代理是否符合規定。
2.合同簽訂情況。審查合同內容是否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相符,有無違規簽訂合同;中標人中標后有無轉包或違法分包。
(三)工程實施管理方面。重點對相關單位履職情況、工程建設管理情況、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執行情況、工程結算情況進行審計。
1.相關單位履職情況。審查項目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是否肢解發包;施工、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資質是否與項目相符,有無轉包或違法分包;是否按國家規定及合同內容嚴格執行;其他相關咨詢單位是否按規定履行。
2.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執行情況。審查是否在工程質量、安全、造價等方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管理程序是否健全,執行是否有效;招標時作為暫定價的材料、設備價格申報確認是否符合規定。
3.工程結算情況。審查工程價款結算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有無高估冒算多計工程款、虛報冒領工程款等問題;工程價款結算手續是否完善,有無超付工程款等問題。
(四)征地拆遷方面。重點對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標準、補償資金到位及發放情況進行審計。審查土地征用手續是否完備,有無違規批準土地,有無非法占用土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的標準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有無截留、侵占、挪用補償資金和侵害群眾利益以及虛報冒領補償資金等問題。
(五)建設資金來源及使用方面。重點對項目建設資金來源合規性、管理規范性進行審計。
1.建設資金來源情況。審查項目建設資金是否落實,來源是否合規,是否按投資計劃及時到位,能否滿足項目建設進度需要。
2.建設資金使用情況。審查建設資金使用是否合規,有無滯留、轉移、侵占、挪用建設資金等問題;是否按規定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尾工工程預留是否符合規定。
(六)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方面。重點對建設資金核算的準確性、工程竣工決算情況進行審計。
1.建設資金核算情況。審查建設資金是否按規定專戶儲存、單獨建賬核算;是否按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進行財務核算;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完整;工程價款結算和往來款項是否真實合法。
2.工程竣工決算情況。審查是否按規定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內容是否真實完整;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真實、完整,移交手續是否齊全、合規;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是否真實,核算是否準確;結余資金是否按規定進行處理。
(七)項目建設績效情況。重點對項目建成后效益情況進行審計。審查項目投入使用后是否充分發揮使用功能,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目標是否實現等。
(八)資源環境審計。對關系民生的應急水源地工程(薔薇湖水庫)除完成正常的跟蹤審計外,增加資源環境審計內容。重點對項目相關實施單位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進行審計。審查內容包括:
1.土地征用情況。審查土地資源征用手續是否完善,有無非法占用農耕地。
2.可行性研究情況。審查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是否包含了節能、環保方案,是否通過專家審查。
3.環評情況。審查是否按規定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或報表,報告(表)內容是否完整,是否報環保部門批準。
4.設計情況。審查初步設計是否包含節能篇、環保篇,其中環保內容是否與環評報告(表)一致,概算費用是否包含建設用地、節能、環保的費用,是否通過批準;施工圖設計是否包含環境保護措施相關內容,與環評報告是否一致。
5.施工情況。審查相關單位是否按批準的節能措施執行、是否按批準的環評報告(表)組織建設,有無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項目建成后有無經批準部門對節能、環保進行專項驗收,驗收是否合格;項目建成后臨時用地是否恢復原狀。
6、建成后效益情況。審查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薔薇湖水庫水質是否達到規定要求,是否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確定的目標,建成后的社會效益是否有效發揮。
其他項目根據項目建設特點,對節能、環保內容的編制、審批程序進行審計,在履行基本建設程序中予以反映,不單獨作為審計內容。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審計監督的其他事項。
四、審計工作組織安排
20xx年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由固投處、投審中心組織實施。為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避免多次進點,組織召開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統一進點會,向列入項目計劃的各被審計單位告知審計計劃、審計時間進度安排、審計重點內容、需要配合的事項等,并宣讀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具體時間另行安排。
固投處、投審中心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組成相應審計組,各審計組根據本方案及相關要求,研究制定各自項目的審計實施方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各審計組應于20xx年11月15日前完成現場審計工作,于12月31日前出具審計報告。對于市重大項目、重點工程及關系民生的項目,根據需要向市委、市政府報送審計專報。
五、審計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敢于爭先。各審計組應根據項目特點及調查了解情況,按照審計工作方案的要求編制項目審計實施方案,按時保質完成審計任務,確保審計項目重點突出、意見建議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20xx年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要努力打造“精品”項目,爭創優秀審計項目。
(二)提升質量,規范程序。各審計組應以“審計質量鞏固年”年度工作主題要求,嚴格遵照《國家審計準則》、《省審計廳審計現場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組織現場審計。審計中做到審前調查充分,實施方案有針對性可行性,審計證據準確完整,審計事項與實施方案確定的審計內容一致,審計程序規范有序,審計評價客觀準確,審計問題嚴格以省廳《違反財經法規行為審計定性和處理處罰向導》為指引,規范問題定性和處理處罰。確保審計報告和審計信息反映的問題事實清楚、定性準確、數據可靠。
(三)精心組織,確保實效。各審計組組長要對本組所承擔的項目負總責,強化落實,確保審計項目按時保質完成;項目主審應切實加強對項目進度、質量的控制,組織好審計工作的`開展。各審計組之間、審計組成員之間在實施審計過程中要加強聯系溝通,搞好協調配合,重大問題及時請示、匯報,確保按時完成審計任務。
(四)嚴格紀律,防范風險。各審計組要嚴格執行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和廉政紀律規定,自覺維護審計機關清正廉潔形象。審計組向有關單位了解情況、核對數據、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和洽談溝通,必須有2名及以上審計人員參加。聘用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組應加強對中介機構參審工作的指導與監督,中介機構實施審計前應對審計質量和審計紀律作出承諾;審計過程中嚴禁單獨與相關單位溝通、核對,審計后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審計組應對中介機構的審計結果嚴格復核,確保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
4. 審計實施方案 篇四
一、審計范圍
1、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17家(詳見附件1);
2、專項審計1項(詳見附件2);
3重點實事工程建設項目抽樣審計3項(詳見附件3);
4、審計回訪31家(詳見附件4)。
二、審計分工
1、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各單位分別按照《暫行規定》確定的管轄范圍組織實施審計。
2、專項審計由監察審計室、財政分局組織人員進行審計。
3、審計回訪工作,按照“誰審計、誰回訪”原則,由原負責審計的單位實施回訪。
三、時間安排
2月將方案報工委、管委會研究確定;3月初組織有關單位制定具體方案、落實審計人員,做好審計前準備工作;3月中旬至10月按照計劃開展審計;11月、12月完成審計報告,向工委、管委會匯報結果。
四、工作要求
緊緊圍繞全市作風建設的總體部署和開發區中心工作,依靠工委、管委會領導和各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堅持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法審計、突出重點”的指導思想開展工作,嚴格執行《審計法》和《暫行規定》的具體程序和步驟。通過審計,摸清被審計單位的資產、資金、財務收支、經濟合同執行等情況,明確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及任期內的工作業績,并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等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實事求是地進行審計評價;要歷史地、客觀地對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領導干部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及時督促整改。各個審計項目均要明確負責人,完成書面審計報告。
5. 審計實施方案 篇五
為確保項目審核質量,園滿完成審核任務,特制定以下審核實施方案:
一、審核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4、《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
5、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項目前期工程咨詢收費暫行規定》
6、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工程咨詢單位持證執業暫行辦法》
7、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
8、財政部《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
9、財政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核暫行辦法》
10、財政部《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投資項目預決算審查規程》
11、財政部《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
12、建設部《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
13、建設部《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
14、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
15、中價協《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業務操作指導規程》
16、委托方的具體要求和相關的法律、法規
二、審核程序
根據該工程竣工決算審核的具體特點及要求,本次審核工作為六個階段來實施。
(一)計劃階段
1、在充分了解委托方和該工程項目有關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委托業務合同書》的要求,編制工程決算的審核計劃。
2、以書面形式要求委托方提供下列資料:
(1)基建財務、材料、物資管理等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
(2)有關方面編制的工程概(預)書及歷次調整文件;
(3)工程量計算書,主要材料分析表,鋼材耗用明細表,調價部分材料消耗計算表;
(4)付款資料,包括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因工程需要預付的工程款、材料款清單及財務資料。
(5)涉及工程索賠的有關文件和資料;
(6)竣工驗收報告、竣工結算書
(7)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8)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編制依據和辦法;
(9)歷年工程財務投資計劃;
(10)歷年財務決算報表、賬冊、憑證;
(11)其他與工程造價有關的資料
2、組成包括項目經理和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在內的審核工作小組,并進行合理分工。
3、建議委托方召集有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審核小組成員參加的審前會商,通報和溝通情況,達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必要時可做審計驗證前的會商紀要。
4、項目經理應指派審核小組成員做好委托方所提供的資料的交接和登記工作,并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5、項目經理應組織審核小組成員學習、分析委托方提供的資料,組織審核人員進行重點培訓,統一審核思路,明確審核重點,把握審核方法;
6、在全程審核期間,主審人員應根據審核過程中的變化及時修改和補充審核計劃。
(二)實施階段
1、竣工決算的基本原則
竣工決算審核應在客觀、公正、嚴謹、細致、準確的原則下進行,以保證竣工決算的`合理性、合規性和真實性。
2、竣工決算審核的重點
采用全面審核法和復核法,對工程竣工決算的合理性、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查,具體包括:
(1)竣工決算編制依據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資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對遺留問題的處理是否合規;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報表是否齊全(“竣工工程概況表”、“竣工財務決算表”、“交付使用資產總表”、“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表中各項目的內容填列是否完整、正確、真實、各表之間的勾稽關系是否相符;竣工情況說明書所列項目內容是否全面、真實;
(2)工程竣工決算的合理性、合規性、真實性:
(3)審查工程概算執行情況,包括建設規模和建設范圍,建安工程、設備、其他費用的實際完成情況;
(4)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真實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條件,移交手續是否齊全;在建工程是否真實;
(5)工程建設成本的合理性、合規性、真實性;
(6)財務成本核算是否完整、真實、準確;基建賬薄是否健全、財務處理是否合規;各項支出的是否合規、財務信息反映的工程情況是否真實和完整;關注是否嚴格區分生產期與建設期的界限,確保銀行借款利息分攤的真實性,工程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的借款利息計入項目建設成本,除此之外,計入財務費用。
(7)基建收入的核算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真實、完整。
(8)審查結余資金:主要審核銀行存款、現金和其他貨幣資金;庫存物資存量的真實性,有無積壓、隱瞞、挪用等問題或壓低庫存物資單價,虛列往來欠款,隱匿結余資金的現象;往來款項,核實結果實債權債務,有無轉移、挪用建設資金和債權債務清理不及時等問題;查明器材積壓,債權債務未能及時清理的原因。
另外,我們將依據國家財稅法的有關規定,關注本項目建設過程中所涉及各種稅費的計算和繳納,以及或有施工單位有關稅費的代扣代繳情況。
(三)匯總階段
1、審核人員應對所審核范圍的各種審核成果資料認真進行分析、匯總、整理,形成書面的審核工作底稿。審核工作底稿包括審核計劃階段的工作底稿、符合性測試的工作底稿、實質性測試的工作底稿和匯總性工作底稿。
2、編制審核工作底稿應遵循實事求是、事件重要、過程完整、文字簡練、敘述清楚、落筆嚴慎的原則。
3、各專業審核人員分別整理各自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并將審核情況交給項目
經理匯總;
4、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就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向委托方匯報。
(四)溝通階段
1、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同委托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進行溝通并最終達成一致意見。
2、對未達成一致意見的遺留問題,應召集相關人員以專項會議的形式協商解決,并作會議記錄;
3、對達成一致意見的審核結果出具《竣工程決算審核定案匯總表》,由委托方簽字認可。
(五)報告階段
1、項目負責人匯總各專業審核人員的數據資料,并出編制審核報告初稿;
2、就審核報告初稿與委托方進行溝通;
3、對審核報告進行三級審核出具正式審核報告;
4、項目負責人對審核工作進行總結并對審核工程底稿進行整理歸檔;
(六)后續服務階段
1、根據該項目實施過程的具體情況提出管理建議書;
2、對委托方的工程管理提供咨詢服務;
6. 審計實施方案 篇六
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項目實施的指南和靈魂,是完成審計計劃、落實工作方案、指導實施過程、控制審計質量、實現審計成果的“作戰計劃”。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20xx年審計署第8號令,以下簡稱“準則”)20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迄今已逾一年。與原有的質量控制規范相比,準則對審計實施方案編制和調整的規定是最引人注目的內容變動之一,從總體來看,這些規定適應審計工作的現實需求,各級審計機關普遍認可和接受這些規定是指導審計實施方案編制、調整、執行的至關重要的依據。但也不可否認,在具體操作的微觀層面審計實施方案編制質量不高、對實際執行指導性不足等問題仍未得到徹底解決,且受到審計組內部人員素質、質量管理、控制水平等影響,編制不及時、內容針對性不強等問題又逐漸顯現。審計實施方案編制和執行水平已經成為制約審計現場管理乃至審計項目整體質量提高的重要因素,需要予以進一步關注和研究。
一、審計實施方案編制和執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編制時間滯后。隨著新舊準則更替,審前調查和審計實施的界限不復存在,審計實施方案不再強調要求審計業務會議審議,一般只要經審計組組長審定就可以,雖然有及時報審計機關業務部門備案的要求,但對很大一部分項目而言審計組與其所在業務處室重合,且審定和備案的具體時間要求并未確定,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在一定意義上成為審計組的內部事項。不少項目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明顯滯后于進度安排,有些項目審計實施時間過半實施方案還未成型,個別項目甚至直至審計報告提交審理前才匆匆倒擬實施方案,使得審理工作受到阻滯和影響。
(二)編制過程隨意性大。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建立在對被審計對象及其相關情況的調查了解基礎之上,準則對調查了解的操作對象、執行方法及其范圍程度,就此作出職業判斷的依據、標準、重點,審計應對措施的確定作出了極其詳盡的規定,但是在實踐中,很多審計組并未按照這些規范從審計工作方案提出的審計目標出發,對調查了解過程進行完整、精確、明細的分工,審計人員對調查了解的目標、重點和執行要求不清楚,工作的重復、遺漏和大量的“無用功”不同程度地存在, 表現出一定的盲目性和無序性。
(三)編制內容針對性不強。盡管自20xx年以來,審計機關在提升審計實施方案編制和執行水平上做了很多探索和總結,把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相關情況,評估被審計單位存在重要問題的可能性,確定審計應對措施,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并且做到審計分工和時限細化到人等做法在某些審計機關已經得到公認和較為普遍的`執行。但是,從更廣泛的領域來看,審計實施方案的目標和內容與審計項目對應性不強、審計重點不突出、重要審計事項的方法步驟不具體、審計分工責任不明晰等實質性問題仍未得到徹底解決,且其存在程度與范圍在審計機關之間極不平衡,個別審計項目的實施方案還在照搬工作方案,審計重點流于行業審計通用審查內容而無法突出項目本身特點,這些都使得實施方案內容失于籠統模糊,欠缺針對性和操作性。
(四)對審計實施的指導性不足。在審計實施方案的執行過程中,偏離和執行不到位現象不容忽視。部分審計組未能把審計實施方案作為統一明確的執行目標和行動綱領進行強調,甚至把實施方案擱置或形式化,以行政指令代替實施方案,使得各個小組主要依靠自身的習慣實施審計,一些項目中盡管發現了頗具價值的問題,但是由于缺乏系統的計劃指導,各小組之間不能形成默契的協調和溝通,難以就其在項目中的問題形成整體情況和規模化的信息點,或者對相同問題執行的探查范圍、審查深度、輸出口徑各不相同,影響最終匯總形成審計結論。在現今審計項目對協作和聯動需求日益強調的背景下這一問題也越加凸顯。
二、影響審計實施方案編制和執行質量的主要因素分析
由于上述問題的存在,審計組內部對“審哪些內容”、“怎么審”、“審到何種程度”、“輸出什么樣的成果”等關鍵性問題缺乏完整明確的共識,項目組織和執行呈現出一定程度的無序和渙散,忙閑不均、控制缺位比較普遍,導致資源浪費,審計成果分散,集約效果差,直接削弱了審計實施方案的指揮引領作用,并進而損及審計項目執行的秩序、效率和效果,甚至影響審理工作的正常開展。導致上述問題出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審計組內部對審計規范的認識和管理水平,也有外部質量控制過程演變和考核機制等制度環境。
(一)控制節點的適度前移使得審計組對審計實施方案的質量控制責任凸顯。《審計機關審計方案準則》(20xx年審計署第2號令)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定義“審計實施方案”并就其編制的基礎、內容、程序和調整、執行、歸檔等做出規定,《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20xx年審計署第6號令)進一步鞏固和強化了審計實施方案對于辦理審計項目的綱領性作用。20xx年開始實行的準則對審計實施方案的重視程度有增無減,在審計實施一章的第一節就對審計實施方案作出專門而詳細的規定,同時,從順應審計實踐進一步改進審計質量分級控制的要求,對審計實施方案的審定和調整程序提出要求:除了重要審計項目的審計實施方案應當報經審計機關負責人審定,其他項目的審計實施方案由審計組組長審定,并及時報審計機關業務部門備案;除了對審計目標、審計組組長、審計重點、現場審計結束時間四大事項外,其他調整事項由審計組自行實施。前已述及,以前需要經審計機關業務會議審議、經主管領導審批的實施方案,現在基本上已經成為審計組可以自行決定內容的事項,且由于審計組現場實際負責人均是業務處室的負責人,并且其中的 “重要審計項目”尚沒有明確定義,審計項目通常比照一般項目執行,因此,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調整由審計組所在處室主導,且其編制、執行、調整過程中的質量控制責任也落在了審計組。有些審計機關的審理部門盡管在項目執行中也會提醒審計組及時編寫實施方案,但是這也只能是指引性的建議,從規范設定的控制節點上講,只有到審計項目提交審理時,審理部門才能取得審計實施方案。
(二)審計組對審計質量的系統管理和控制水平尚不能完全適應現實需求。一方面,審計組對審計質量管理的認識還不夠到位。在前準則時期審計質量控制的實質性工作大多是由法規部門承擔,審計組、業務處習慣于根據法規部門提出的要求和檢查內容來逐項安排控制事項,體現為一種“被動”式控制責任,準則的施行使得審計組需要承擔更加積極的質量管理責任,且賦予審計組更大的空間,而大多審計組還未建立與這一要求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意識。另一方面,審計組對審計實施的組織管理活動還不夠系統規范。由于當前審計現場管理水平不高,目標分散、組織失序、溝通不暢等問題普遍存在,審計組習慣于“見招拆招”,未雨綢繆、全盤掌控的系統控制思路和精細化管理模式尚未建立。
(三)現有考核機制的不完善不健全在客觀上加重了審計實施方案的形式化風險。審計質量是規范執行質量和成果實現質量的統一,但是由于后者實現的難度更大,且無法后補,審計機關現行行政考核機制更多地突出審計要情、案件移送、專題報告等審計成果的取得,因此長期以來審計項目形成了“重成果、輕管理”的問題導向模式,審計組織從開始就要集中精銳優先突擊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查找違法犯罪案件線索,因此就不可能在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總體情況和編制審計實施方案上投注足夠的時間和精力。
三、提高審計實施方案編制和執行質量的建議
審計項目的執行過程實質上也正是審計實施方案的貫徹和落實過程,因此,改進實施方案編制的質量并緊緊圍繞其提出的目標、內容、步驟、方法展開審計,對于保證和提升審計質量來說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在認識層面,著力樹立審計實施方案作為一項重大資源的定位。如果將編制、調整審計實施方案形式化、模版化,那么勢必會把實施方案作為一項工作負擔,僅僅停留在應付檢查的層面。但事實上,它不僅不是負擔,反而是可以開發利用的重要審計資源。對于團隊管理來說,統一任務目標、確定合理路徑、明晰人員分工是十分必要且可以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的。因此,可以采取組織審計組管理評析、典型案例交流座談、重要項目審計講評等有效手段引導審計組、業務處進一步端正和提升對審計實施方案作用的理解和認識,明確高質量的實施方案與人員、技術、政策法規等并列作為重大審計資源的定位和要求,逐步提升審計項目執行的計劃性。
(二)在執行層面,著力突出系統論思維方式對實施過程的指導。積極創新和探索審計組織管理思維和方式,切實從統籌管理和有序實施出發處理好計劃與實施、分工和協作的關系,一方面通過充分細致的調查了解和信息整合工作增強審計實施方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保證現場審計的高效有序,另一方面要時刻關注在實施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調整和優化方案;一方面要合理分工,劃定各小組工作內容和范圍,明確目標責任,另一方面要搞好綜合協調和進度管理,跟蹤檢查各小組的工作進展,評估其工作質量,并根據已經發現的線索題材及時改進實施方案,指導各小組統一取證內容和操作標準,避免各自為戰影響從整體分析歸納和提煉審計成果。
(三)在規范層面,著力研究進一步細化準則相關規定的必要和實現途徑。可以自上而下明確界定準則第七十九條“重要審計項目”的范圍,并研究出臺或授權下級審計機關自行制定相關配套和補充性規范指南,構建和完善審計實施方案編制、執行、調整的過程監控機制。審計署不僅要重視審計成果實現質量的考評,而且要強化和完善審計規范執行質量的檢查、通報和考核,進一步增強全體審計人員樹立“依法、規范、程序、嚴謹、細致、責任”的審計質量意識。
7. 審計實施方案 篇七
自金融風暴發生以來,國內也發生了很多財務危機事件,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致使社會對有關企業以及相關部門產生了信任危機。依據相關調查可知,財務危機事件的發生都和內部審計制度存在密切的聯系。制定嚴格的審計條例可以避免此類貪污受賄的現象發生。內審機構在大力開展財務收支審計的條件下,合理運用財務審計結果,將內部控制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不足之處檢查出來,分析原因,進而找到科學的管理模式。
一、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的聯系
對于內部控制審計來說,和財務收支審計在諸多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區別,然而二者所面臨的審計對象及其監督審計的主要目的都存在相應的聯系。內部控制審計的主要目標是對內部控制的合法性進行評價,為資產可以實現完整性提供重要的保障,總的來說是對資產以及資產管理工作的整體評價,這也是財務收支審計工作的主要服務對象,財務收支審計工作中主要呈現出財務報表存量做出的'評價,通常情況下,財務收支審計不會對資產做出認真的評價,然而因為內部控制的要求,資產所具備的安全性應當受到保護。因此,工作人員一定要對資產和相應的增值性做好嚴格的監督。就內部審計的具體實踐而言,可以將內部控制審計和相應的財務審計之間實現統一,通過財務審計,可以很好的發現內部控制中存在的不足之處,采取內部控制審計做好適當的測試,依據不足之處暴露的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確保審計工作順利開展。
二、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整合
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雖是有著不同審計目標的兩種不同審計業務,但二者也可以有機的整合起來進行。在進行審計項目的開展時,受到人員少、時間短的限制,一個審計小組內的人員不宜過多,要從全方位、多角度開展審計工作。而財務收支審計業務的工作量較大,為避免重復審計,降低審計的成本,就要對企業的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并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有效的基礎上,降低財務收支審計的實質性程序工作量。
實現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整合的實施方法:首先,將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進行整合,審計的主要步驟為:制定審計的目標、進行初步風險評估、執行內部控制測試、執行審計流程的操作、提交審計方案和解決措施。其次,將二者進行結合,需要對企業的大額資金、財務收支等容易發生舞弊的項目進行預先評價,縮短審計所需時間,優化審計效率。
三、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結合對策
1、加強審前調查工作
在開展審計工作的前期階段屬于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內容,可以為財務信息數據的客觀性提供依據,也會為財務收支審計工作的整體水平帶來直接的影響。因此,審計人員一定要對審前調查引起高度重視。通常情況下,審前調查手段主要是對財務的發展情況進行深入了解,對財務信息資料加以控制,這樣才能夠得到具有完整性的信息,從而為財務審計工作開展提供重要的保障。
2、加強溝通和交流
首先,審計人員應當主動和管理階級的人員進行溝通交流。企業內部審計和管理層的聯系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不斷加強內部財務收支審計理念,呈現出財務收支審計成效,推動企業領導正確意識到審計的意義,并給予多方面的支持,從而推動財務收支審計工作的不斷進步;
其次,加大和內部審計人員溝通的力度。應當合理的分配工作人員輔助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工作,相關領導層一定要依據任務的具體內容、落實的時間采取合理的調整,從而能夠達到有效配合,為審計項目可以正常的進行提供保障;最后,加大和有關職能部門之間的交流力度。
一方面,企業應當落實防錯糾弊的制度,推動企業實現規范化管理。依據企業不同經濟活動落實內部審計,可以有效的彌補管理缺陷,第一時間消除財務安全隱患,減少的現象發生,審計過程中在最短時間內發現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不正當行為,利用科學的手段進行控制,為財產安全提供保證;
另一方面,審計人員應當注重提升自身的專業水平和審計工作能力,全面對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狀況進行分析,依據審計證據等,加大審計工作的力度,減少企業在開展審計中受到的影響,確保財務審計的真實性。依據這種形式,不斷規范審計行為,還可以利用建構審計質量監督人員政策等形式,推動審計質量加以提升。
四、結語
通過以上內容的論述,可以得知: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能夠有效的結合,能夠提升審計和財務管理工作水平,節約成本,減少人力物力精力的浪費,為企業的正常運作帶來益處,呈現了時展的景象,符合企業發展方向的要求。二者之間存在辯證統一的關系,互相影響、互相滲透,不斷優化了實時操作的思維形式,最后為審計流程的建構帶來益處。
8. 審計實施方案 篇八
為全面做好縣級預算執行審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甘肅省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審計機關審計方案準則》和縣委、人大、政府對我局預算執行審計工作要求以及縣政府批準我局制定的《縣審計局審計工作計劃》,現將我縣縣級預算執行審計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年縣級預算執行審計工作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審計工作,緊緊圍繞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和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圍繞社會關注和人民群眾關心的重大事項,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工作方針,全面落實__大和__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核實收支,揭露問題、規范管理、促進改革、制約權力、提高效益”的總體思路,圍繞財政綜合預算這條主線,注重從財政資金的項目和事項入手,以項目和事項的執行為主線,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和管理層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議,為推動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服務。
二、工作目標
今年的縣級預算執行審計,要以規范預算管理、推動財稅體制改革、促進建立公共財政體系、保障財政安全、提高財政資金績效水平為目標,通過對財政等部門的審計,揭示預算管理不完整、不規范、不真實的問題,全面客觀評價財政預算執行效果和預算管理水平,為縣人大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法律監督和縣政府加強財政預算管理提供依據,促使財政部門和預算執行部門、單位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細化部門預算,擴寬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購廣度,規范財政資金分配行為,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完善社會主義市場公共財政制度。
一是以全部政府性資金為主線,推動整合政府各項收支。按照“收入一個籠子、預算一個盤子、支出一個口子”的要求,摸清政府財政資金收支總體情況,推進建立起完整、統一的政府財政;掌握財政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總體情況,監督檢查積極財政政策的貫徹情況和效果,特別是年底新增投資分配和撥付情況;掌握財力保障限度與建設需求程度,揭示和反映中央大政方針貫徹實施情況和效果。
二是進一步加強專項資金審計,確保其安全完整。通過審計和審計調查,掌握專項資金的總量和結構,結合部門職能,了解專項資金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完整性和合理性,分析相關資金和項目在管理體制、運行模式、實施效果等方面的情況,揭露和查處專項資金在立項、申報、審批、撥付、實施和后續管理各個環節中存在的不規范等問題,促進完善規章制度,提高專項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是堅持以科學發展的審計質量觀統領審計工作,健全、完善各項政策和制度。審計過程必須始終堅持把提高審計質量作為審計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查深查透預算資金管理、財政財務收支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結合實際從體制、機制、制度上分析原因,提出審計建議,為縣委、縣政府宏觀決策提供依據,充分發揮審計保障經濟安全和經濟社會運行的“免疫”功能。
三、審計范圍和審計對象
審計范圍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具體內容:組織預算執行情況;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政府性資金及其他資金收支管理和使用情況;黨政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各項政策制度的合理性、時效性。審計中如發現重大問題或線索可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年,并延伸審計二級預算單位和相關企業。
按照“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原則,年度縣級預算執行主要審計縣財政同時延伸審計縣地稅局、國庫、環保局、旅游局、發改委、城建局、人事局、二中等8個部門和單位,重點對擴大內需國債投資項目資金、社保資金、城市低保金、涉農資金、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專項資金等5項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四、審計重點與主要審計內容
(一)審計重點
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審計應突出四個方面的審計重點:
第一,圍繞中心工作。本次預算執行審計工作要堅持審計為科學發展服務,把促進中央關于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政策措施的落實作為首要任務,加強審計監督,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實施“十大工程”的工作部署,選擇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較大、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系密切的重要項目、重要資金作為審計的重點,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為推動全縣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第二,預算管理情況。全面反映縣級預算編制、批復、調整、執行情況,分析預算編制、調整與實際執行差異的原因,揭示預算編制不科學、不細化、預算約束力不強、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檢查預算批復和執行的全面性、及時性,預算追加和調整的合法、合理性,預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合規性,結余資金總體情況;摸清財政結余資金規模,分析原因;檢查“三農” 、民生支出是否到位,督促財政進一步提高預算管理的水平。
第三,部門預算執行情況。一是預算收支是否全面完整、科學合理,收入種類和項目是否完整,部門及所屬下級單位是否都納入編制范圍,項目支出預算是否細化,有無項目編制籠統、待分配項目過多的問題。二是部門掌握的專項資金。對國家投資的管理、安排、使用是否規范,支出是否達到預期目標,資金投向是否符合中央、省市、縣政府政策導向,有無虛報多領、擠占挪用、私存私放、滯留閑置財政資金等問題,預算外資金是否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有無違規收費等問題。三是對列入審計計劃的部門二級預算單位有重點地進行延伸審計,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一級預算單位支出向二級單位轉移及二級預算單位財務管理中不規范等問題。
第四,機制、制度方面執行情況。結合審計查出的問題,就現行法規、制度、規章不相適應的情況進行分析,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
(二)主要審計內容
1 、縣級財政
一是預算批復、調整情況。檢查是否按照縣人大批準的預算及時批復各部門預算,財政資金投入是否符合建立公共財政框架的要求,預算調整是否經過人大批準。分析收支結構,核查超收收入的真實性及安排使用情況是否真實、合規。
二是預算執行情況。檢查各項收入完成情況,分析收入結構,專項收入是否足額入庫,非稅收入專戶管理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檢查預算支出依據是否真實、合規、合法,有無虛列支出預留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向本部門、本系統傾斜的問題;核實農業、教育、科技、社會保障等重點支出是否得到保障,是否符合國家政策和發展規劃的要求;分析財政安排預算支出的及時性,檢查財政預算預留、結轉下年支出、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情況。
三是預算平衡、結余及轉移支付情況。檢查有無采取虛收虛支,人為調節預算平衡的問題;預算資金結存是否真實,往來賬是否及時清理,有無將預算收入長期掛賬的問題;有無通過往來賬撥付無預算或超預算的資金,脫離預算監督的問題;有無以預留收入、虛列支出等方式,將預算內資金轉為預算暫存或專戶管理問題。加強對結余中結轉支出、凈結余、各類資金專戶結余、國庫集中支付賬戶結余、行政部門結余資金的審計。檢查轉移性資金分配是否存在隨意性。
2 、縣級稅收
一是審查稅收計劃執行和財務收支情況。檢查稅收收入是否按計劃進度完成,剖析稅收結構、比重、稅源稅基變化狀況,有無突擊入庫、虛假成分,有稅不征或征“過頭稅”等問題;分析解剖稅收超收或短收原因。同時在摸清各項經費收支的基礎上,分析支出結構,促進加強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是審查稅收征管及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審查稅務部門有無利用稽查、稅收過渡戶調節稅收平衡的情況和出具虛假科目更正書等手法挖擠上、下級收入的問題;有無空轉稅款、預征稅款、借款繳稅,或有稅不征、預留稅款、稅收流失、企業會計核算和申報不實等問題;隨機抽查減免緩稅企業,有無違反國家規定超越權限,擅自減稅、免稅、緩稅或向企業亂收費的行為。在稅收政策執行方面,主要是優惠政策的兌現,減免緩稅、財產核銷、虧損彌補的審批,個體稅收的評定,新出臺政策的落實是否到位。檢查代開的發票的管理使用情況,嚴肅查處通過異地代開的發票實施借稅、買稅、賣稅以及截留挪用稅款等執法腐敗問題。
三是延伸審計部分納稅人。根據審計發現的問題有重點地延伸相關納稅人,主要檢查征收難度較大、征管薄弱的納稅人,揭露納稅人納稅意識不強,侵蝕稅基、偷逃稅款等問題,地方政府和地稅部門有無采用隱蔽手法“協商納稅”的行為。
3 、部門預算執行
一是審計部門預算編制的科學、合理性。重點檢查部門預算是否細化,是否落實到具體單位和項目;是否將非稅收入、可預計收入和上年結余編入年初部門預算;是否建立和完善滾動項目庫,并根據項目庫申報項目預算;一級預算單位是否在規定的時間內批復二級預算單位預算;計算追加預算占年初預算和年終執行結果的比例,分析追加預算的原因和必要性,反映預算約束力不強等問題。
二是審計部門本級及下屬單位。重點檢查非稅收入的種類、性質、收入總額、財務管理體制,以及未納入財政管理的收支數額、資金性質,有無違規收費、將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性收費、擅自將行政職能交下屬單位行使收費、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擅自開戶、私存私放等問題。結合發現的問題,從政策制度、體制機制、內部管理等角度,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提出加強管理、深化改革的建議。
三是審計部門資金、資產的安全性。重點審計銀行開戶、貨幣資金結存、各項國有資產的真實完整情況。通過審計,揭露部門是否存在違規開設銀行賬戶,違規擔保,違規借、貸款,出借、侵吞、賤賣、流失國有資產等違規違紀問題。
四是審計支出預算及結余。審查支出預算執行的.合法合規性,有無預算安排與實際脫節、預算定額標準不科學合理、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等問題;摸清資金結余、結轉項目金額總體情況,并分析資金撥付不及時、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等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
4 、專項資金審計。結合專項審計調查開展。深化預算執行審計的內容,以推動政府宏觀調控措施得到落實,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為目標,對擴大內需國債投資項目資金、社保資金、城市低保金、涉農資金、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專項資金等5項專項資金進行審計和審計調查。一是專項資金投向是否符合中央、省、市政府宏觀政策導向;二是是否制定了切實可行的資金管理制度和分配辦法,揭示項目申報不規范、專項資金分配的基礎數據缺乏真實性和合理性等問題;三是審計專項資金的二次分配方案是否經過相關程序批準,資金分配中是否存在厚此薄彼或隨意性的問題;四是專項資金是否及時撥付,有無資金下達時間晚,影響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問題;五是延伸部分專項資金項目,檢查項目資金是否存在被擠占挪用、資金閑置、管理不善、損失浪費、侵害群眾利益等問題,并評估已完成項目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5 、重點投資項目審計。以節約政府投資,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重點建設項目及早建成并投入使用為目標,重點對清霍公路建設項目、城區生活垃圾處理項目、農村飲水安全和農村沼氣項目、農業綜合開發中低產田改造項目、退耕還林工程、天然草原退牧還草工程、黃草壩灘易地扶貧搬遷項目、三十六道溝水庫除險加固項目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和效益審計。重點檢查項目財務管理、資金使用和招投標制度、監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核實工程造價,促進完善投資管理,確保重點建設項目高效、優質運作,發揮建設資金的最佳效益。
7 、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以加強和完善領導干部監督制約機制,促進依法履行職責和依法行政為目標,完成縣委組織部委托并經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確定的8名縣管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任務。
五、審計方法
審計采取現場審計和延伸審計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運用詢問、檢查、監盤、函證、分析性復核等方法收集、相關、充分、合法的審計證據,各審計組要充分運用內部控制測評、審計重要性、審計抽樣、計算機審計等先進技術和手段,以控制風險、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審計質量。
六、組織領導、分工及時間安排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局長吳多禎同志為組長、副局長鐘紅芳、張榮、王琦、經責辦副主任安桂馨四同志任副組長的預算執行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各股室均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王琦同志負責起草報告,對查出有涉及財政性資金使用、稅收征收管理、預算外資金和基金收支管理等重大問題,納入《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工作報告》范圍。各項目審計組按照預算執行《審計工作方案》的總體要求,根據職責分工,認真進行審前調查,制定《審計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審計分工情況
1 、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組分設三個審計小組:
第一小組組長:王琦,組員:周金鳳、張德相,負責對縣財政局、縣地稅局、國庫的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
第二小組組長:安桂馨,組員:車文輝、趙萍,負責對縣環保局、旅游局、二中等3個單位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第三小組組長:張榮,組員:張靜桂、張光明,負責縣發改委、城建局、人事局等3個單位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2 、鄉鎮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組分設三個審計小組:
第一小組組長鐘紅芳,組員周金鳳、車文輝;第二小組組長:周金鳳,組員鐘紅芳、車文輝;第三小組組長:王琦,組員張德相、車文輝分別對清泉鎮、李橋鄉、東樂鄉政府、年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
3 、重點投資項目審計和專項資金的審計分設18各審計小組,各審計小組按照縣審計局審計項目計劃任務分解表的人員、項目、時間要求進行審計。
5 、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縣委組織部委托的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等8名縣管干部任中經濟責任的審計,分設四個審計小組,第一審計小組組長鐘紅芳,組員張靜桂、趙萍;第二小組組長張榮,組員:張靜桂、張光明;第三小組組長安桂馨,組員:車文輝、趙萍。并由安桂馨督促各審計組按分配計劃按時完成任務。
參加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的各審計組要在搞好審前調查的基礎上,結合預算執行審計工作方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務必于年3月底進點,年5月30日前結束現場審計,并提交審計報告。
各審計組要及時向主管局長和局長反映審計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便于局領導協調解決。匯總完成各審計組的審計報告,草擬“審計結果報告”后于6月20日前提交局領導審議,在6月30日前向縣政府匯報,同時起草“審計工作報告” 。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實施,確保審計質量。一是圍繞政府性資金的管理,全面掌握相關單位管理總體情況,分析各單位資金之間的關系和數據流向,并對相關數據進行采集。二是按收入來源、支出方向,注重財務數據和業務數據的對比,達到摸清資金總量、了解收支結構、掌握資金動態的目的。三是完成預算執行審計,并對財政性資金的管理狀況和使用績效等進行客觀評價,從整體性、宏觀性、建設性、效益性角度查找問題,分析原因,研究完善制度措施,提出建設性建議。
(二)注重分析,提升審計成效。縣級預算執行審計要積極探索績效審計和計算機輔助審計。一是始終堅持把績益審計貫穿到各項審計之中,把績效評價的意識貫穿到各類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之中。二是充分利用計算機審計加強數據分析,從數據分析中查找線索、收集證據、揭露問題;三是在掌握資金和管理的總體情況的基礎上,專項資金項目要選準重點項目和事項下到實施單位和現場,查深查透,注意發現嚴重違法違紀和經濟案件的線索。四是對于目前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等問題,要從政策制度、資金安排、使用效益和社會效果等方面加強分析,使預算執行審計立足點更高、更宏觀、更具前瞻性。
(三)加強廉政建設,樹立文明審計形象。縣級預算執行審計的任務重、影響大,實行文明審計是做好該項工作的保證。審計人員要樹立文明審計理念,規范審計行為,把文明審計貫穿于預算執行審計的全過程。要嚴格遵守和執行審計紀律,樹立審計機關、審計人員文明、廉潔的良好形象,確保各項審計任務的全面完成。
9. 審計實施方案 篇九
一、審計工作目標
圍繞落實社區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進一步加大對社區干部履行職責和社區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監督力度,嚴格落實社區書記、主任經濟責任審計,社區財務收支審計等制度,促進社區經濟管理工作規范、資金使用效率提高。通過審計摸清社區家底,客觀反映和評價社區干部履職能力、社區集體資源、資產保值增值能力等與社區居民切身利益相關的經濟活動狀況,維護社區穩定,促進社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審計對象、方式及時間安排
審計對象:街道27個社區的財務收支情況、重點工程建設項目情況及下屬的全資和控股公司經營情況。
審計方式:本次審計,按照就地審計的原則,采取街道內部審計與委托社會審計機構審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街道審計所審計4個社區,委托社會審計機構審計23個社區。
審計時間:本次審計計劃分三批進行,每批審計9個社區。第一批社區審計于20xx年6月30日前結束,第二批社區審計于20xx年9月30日前結束,第三批社區審計于20xx年12月31日前結束。
三、審計重點
1.社區經濟活動過程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情況,社區執行地方政府規定及內部控制制度建立情況,社區民主決策執行情況。
2.社區資源、資產的管理使用情況。主要包括涉及社區集體所有或以投資、經營和勞動積累所形成的各類財產物資、土地、森林(林地)、山嶺、灘涂、水面和荒地債權股權及無形資產的管理與使用情況。
涉及社區舊村改造過程中集體資產流向、對已經拆除的集體資產、對新構建、購置的集體資產是否已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居民住房分配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是否經過規定的民主決策程序及社區居民住房分配等情況。
涉及社區集體資產的`租賃等情況及社區賬外資產、資源管理與使用等情況。
3.社區的收入和支出及分配情況。
4.社區的債權和債務情況。
5.社區公益及福利性支出情況。
6.經濟合同的簽定和執行情況。
7.社區建設項目管理情況。重點審計社區舊村改造項目。已完成的舊村改造工程項目,全部納入本次審計的范圍。
8.社區集體全資和控股公司、企業情況。
9.公司、企業中用于社區公益性支出和其他支出情況。
10.全資或控股公司、企業資產負債情況。
11.貪污受賄、侵占集體資產、資源情況。
12.根據實際情況,對街道黨政組織和群眾關心的其他問題進行審計。
四、審計工作要求
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審計質量。此次審計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社區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街道設審計通報制度,對出現不能正常進行審計的社區予以通報。
10. 審計實施方案 篇十
一、審計時間
從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0月20日(各村審計時間見附件)
二、審計范圍
自20xx年1月至20xx年7月本屆村干部任期內的村集體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
三、審計內容
(一)財務收支情況及貨幣資金管理
審計收入是否按規定全部入賬,包括發包收入、租賃收入、財政補助收入、上級單位撥入資金等;檢查非生產性支出是否合理,包括招待費支出總額是否超標、大額開支是否按規定程序辦理等。
審計村集體經濟組織貨幣資金管理是否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是否存在多頭開設銀行存款賬戶,是否實行財務印鑒分開管理,是否存在公款私存、白條頂庫等現象。
(二)集體資產管理
審計村集體資產處置,是否依法依規、按規定程序處理;集體資產是否增值是否流失;承擔和租賃等重大經濟事項是否經集體討論決定,標的較大的是否引入了招投標機制;是否按合同約定及時收繳各類承包款項;有無因管理不善造成集體資產損失的現象。
(三)債權、債務管理
審查債權、債務增減變化,梳理債權、債務產生原因;審查有無借款用于不合理的非生產性開支,有無盲目舉債情況,有無未履行民主程序、未簽訂借款合同將集體資金擅自借給個人、企業和外單位,有無擅自為個人、企業和外單位提供擔保或抵押等;重點審查集體資金被拖欠、占用情況。
(四)土地發包、承包
審計“四荒”等資源型資產的發包是否采取招標、拍賣、租賃和公開協商等方式,是否簽訂規范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填寫、發放是否規范;村級項目、基建工程建設有否公開招標,有無“人情包”或“權力包”等。
(五)專項資金管理
審計上級撥劃或接受社會捐贈的'資金和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土地征收補償費的管理、使用、分配情況等。
(六)民主監督和財務公開
審計村級組織是否按要求建立村務監督等組織,財務公開是否全面、真實、及時、規范;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程序是否規范,資金收取是否超標準、超范圍以及資金的使用情況等。
11. 審計實施方案 篇十一
一、實施目的
通過此項審計的開展,梳理相關資料,增強項目開展的規范、節約力度,達到控制造價的目的。
二、審計對象
三、審計期間及審計范圍
四、審計依據:
五、人員安排
審計組長:
審計組員:
四、時間安排
檢查工作時間:
五、檢查內容
1、xx項目開工至今的所有項目實施管理情況,重點關注以下內容:
(1)項目管理的`各項流程是否符合制度要求。
(2)達到公開招標標準的項目(包括暫估價項目和暫估價材料)是否進行了公開招標。
(3)合同條款是否與招標文件及投標承諾一致,合同是否經過xx部門的審核,簽字是否齊備。
(4)合同條款中預付款、進度款、結算款的支付進度和方式是否實際執行到位。
(5)項目各參建方是否按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方法進行工作。
(6)如有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是否已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處理方式執行。
2、開工至今的所有變更、簽證的管理情況。重點關注以下內容:
(1)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的程序是否符合合同條款的約定;
(2)簽證是否有拆分從而規避審批流程的;
(3)是否有書面約定計價方式的,約定是否合理;
(4)變更簽證是否經過監理、跟蹤審計、審核,是否對變更簽證的過程造價進行了測算;
(5)變更、簽證是否有重復申報的;
(6)變更、簽證是否真實有效。
3、xx項目投資控制情況。重點關注以下內容:
(1)各單項項目合同金額的支付情況,占合同金額比率;
(2)所有項目發生費用占批復投資額比率,是否有超概算情況。
4、xx項目會計核算的賬務處理情況,重點關注成本項目分類的合理性及入賬金額的準確性。
5、xx項目資料歸檔是否及時、完整。
六、審計方式
現場審計與抽樣審計結合
七、檢查要求:
審計組將依照各項相關制度和規定,依照本方案獨立的開展本次專項檢查工作,并在檢查過程中加強溝通協調,征求各方意見,保證檢查結果真實有效,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12. 審計實施方案 篇十二
一、指導思想:
二、舉辦時間:初步定于8月20日。
三、參展作品范圍:反映今年以來我局幫扶夏莊鎮前蘇格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活動、審計人員一線工作時的`場景、實物資料、新舊面貌對照等攝影作品,無論作者是誰均可按科室參展。
四、作品內容及規格要求:要求作品思想健康向上、表達主題鮮明、富有審美情趣,并有一定攝影水平。規格按7寸標準擴放,并配有簡潔文字說明,注明作者科室(單位)、姓名。
五、參展地點:參展地點設在一樓大廳,分別拿出3個看板和2個看板用于“合力建設新農村攝影展”和“審計歷史的瞬間攝影展”。
六、前期工作:從現在起,各科室要拿出專門人員搞好攝影作品的搜集整理、文字編輯、分類匯總工作,并于8月10日前提交到綜合科;綜合科進行匯總篩選和文字審核,搞好總體設計,并于8月15日前將設計好的清樣提交到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核,8月20日正式展出。
七、評比辦法:采取全體機關干部現場觀摩、現場投票的辦法,評出20幅優秀作品,在此基礎上評出1名最佳攝影作者、4名優勝攝影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