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演講評分細則(通用2篇)
小學生演講評分細則 篇1
1、演講內容(3分)
主題要鮮明,內容要實在、文稿須自創。
2、演講語言(3分)
語言要符合年齡特點,使用普通話,口齒清晰 、表達流暢。
3、演講態勢(3分)
精神飽滿、儀態自然,脫稿演講。
4、整體效果(1分)
把握時間,不超不少,觀眾共鳴,效果良好。
小學生演講評分細則 篇2
一、主題內容(3分)
要求主題突出、鮮明,健康向上,能使學生從中受到教育,內容充實,結構合理。
二、普通話(3分)
1、發音(1分):語音準確1分,較準確0.8分,基本準確0.5分,不準確不得分。
2、語速(1分):語速恰當、聲音洪亮,表達自然流暢。因不熟練,每停頓一次扣0.1分。
3、節奏(1分):節奏優美,富有感情1分;節奏鮮明,基本有感情0.8分。
三、表達(3分)
1、表達(1分):表達自然得體,動作恰當1分,表達較為自然大方,動作設計合理0.8分,表達基本自然,動作較少0.6分。
2、感情(1分):處理得當1分,處理一般0.6分。
3、感召力(1分):富有創意,引人入勝1分;有創意,有一定感召力0.8分。
四、形象(1分)
1、服飾得體,舉止自然大方。(0.5分)
2、上下場致意、答謝。(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