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制度(精選16篇)
1. 車輛管理制度 篇一
1.車輛維修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修”的原則,認真做好二次維修工作,不得超載、帶病作業。所有技術狀態和等級不符合車輛安全要求的車輛和設備不得投入城源。應提前制定更新計劃,分階段淘汰并到位,以確保并持續改進良好的車況結構。
(1)駕駛員應根據車輛操作手冊和駕駛員車輛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車輛。在使用新購車輛時,駕駛員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進行磨合保養。
(2)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日常保養,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二次保養、季度保養和年檢。
(3)當車輛出現故障或技術狀況不良時,應對車輛進行檢查和維修,防止車輛帶病行駛。維修車輛時,駕駛員應解釋車輛故障的原因,并在主管人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指定的維修站進行維修。
(4)當新購買的車輛或車輛的保險期限屆滿時,必須根據需要為車輛投保各種類型的車輛保險。
2.為了全面掌握車輛在使用周期內的車輛安全管理,為每輛車輛建立一個反映車輛整體情況的文件。主要材料應包括:
(1)所有新車登記證原件。
(2)投入使用后獲得的各種運輸資質數據。
(3)各種強制保險和被保險險種的證明。
(4)車輛安全技術檢查確認資料。
(5)車輛維護數據。
2. 車輛管理制度 篇二
進出車輛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中的一項重要環節,旨在確保企業園區的安全、交通秩序及財產保護。該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車輛登記與準入
2.訪客車輛管理
3.員工車輛管理
4.車輛停放規定
5.違規處理與處罰
6.應急情況處理
內容概述:
1.車輛登記與準入:所有進入企業園區的.車輛必須進行登記,包括車輛信息、駕駛員信息等,并由安全人員審核后放行。
2.訪客車輛管理:訪客車輛需提前預約,由接待部門通知安全人員,訪客需在指定區域停車,并遵守企業規定。
3.員工車輛管理:員工車輛需在入職時登記,領取通行證,并在指定的員工停車場停放。
4.車輛停放規定:明確劃分停車位,設立禁停區,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5.違規處理與處罰:對違反規定的車輛,如未登記、亂停亂放等,采取警告、罰款等措施。
6.應急情況處理:制定應急疏散預案,確保在突發事件中快速有效地管理車輛進出。
3. 車輛管理制度 篇三
依據公司與清水河縣安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灰渣拉運合同,灰渣拉運相關要求:要求灰渣拉運必須采用自卸車,按照公司指定的路線行駛,車速要求廠內部分限速10Km/h,廠外限速15Km/h。灰渣拉運時必須采用篷布等遮蓋物品對灰渣進行苫蓋并噴水,避免灰渣污染周圍環境,達不到環保要求。如果因清水河縣安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不按本合同要求拉運灰渣作業,導致的環保事件,由清水河縣安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全部責任,后勤管理部不負任何責任。另外出現環保事件的,根據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清水河縣安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不得將本工程轉包或分包給他人。
清水河縣安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組織專用運輸車輛運至公司指定現場,在此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發生任何事故及責任完全由清水河縣安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負責。
考核標準
1、項目要求的工作人員沒有相應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沒有對應車型駕駛證的、出現假駕駛證的、車輛沒有行車證、牌照的,有其一情況時,一次考核500元,且乙方必須第一時間更換工作人員及車輛。
2、裝灰渣作業區未達到公司衛生管理要求,出現地面臟差、有積灰、泥水未能及時進行清掃時,發現一次考核300元。清掃整改每逾期1小時,增加考核100元。
3、對現有拉灰渣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對車廂損壞,漏灰、渣的車輛進行維修。每發生一次漏灰、撒灰,由清水河縣安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清理,并考核100元。
4、裝運灰渣時,灰渣不得超過車廂頂部平面。一次超高,考核清水河縣安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200元。
5、放灰員放灰時必須加水攪拌均勻方可裝車,放出干灰,運灰渣車司機有權拒絕裝車,如放出干灰并裝車,每發生一次考核放灰員、運灰渣車司機每人200元。運輸過程中必須灑水。每發生一次不灑水,考核清水河縣安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100元。
6、嚴格控制車速,廠內部分10km/h,廠外部分15km/h。每發生一次超速,考核清水河縣安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500元。
7、運灰、運渣車每天出車前,必須按照車輛檢查表,檢查車輛的剎車和手剎是否有效、車輛輪胎的'氣壓是否適當、剎車板踏度是否適當、轉向燈、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霧燈、倒車語音喇叭等是否正常,確認車況良好,方可上路運行。每發生一次不檢查,考核清水河縣安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200元。
8、運灰、運渣車輛的前擋風玻璃、門窗玻璃、后視鏡保持干凈。玻璃、后視鏡看不清,每發生一次,考核清水河縣安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100元。
9、拉灰、拉渣車輛不許亂停亂放。每發生一次亂停亂放,考核清水河縣安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100元。
10、保安隊負責監督檢查,運灰、運渣車輛的漏灰、超高、超速、亂停亂放。如保安隊不檢查、不管,每發生一次考核保安隊100元。
9、后勤管理部人員在運灰渣路不定時抽查運灰渣情況,另外利用廠內監控設備,對運灰渣全過程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0、外來運灰渣車輛進入廠區,必須嚴格遵守矸電的各項規章制度:
(1)按照矸電指定的路線和規定的車速行駛。違者罰款200元。
(2)進入廠區必須戴好安全帽,嚴禁吸煙,違者罰款100元。
(3)拉運灰渣車輛必須車況良好,一律用布覆蓋,不漏、不撒灰渣,保持路面干凈無污染,違者罰款200元。
(4)灰渣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車輛不許亂停亂放,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4. 車輛管理制度 篇四
車輛機械設備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公司內部的車輛和機械設備的管理和使用,確保設備的安全、高效運行,降低維護成本,提高生產效率。內容主要包括設備購置、登記、使用、保養、維修、報廢等環節的'規章制度。
內容概述:
1. 設備購置:明確設備采購流程,包括需求分析、預算審批、選型、供應商評估、合同簽訂等步驟。
2. 設備登記:建立詳細的設備檔案,記錄設備的基本信息、購置日期、使用狀況等,以便追蹤管理。
3. 設備使用:規定設備操作人員的資質要求,制定操作規程,強調安全操作和合理使用。
4. 設備保養:設定定期保養計劃,規定保養內容、周期和責任人,確保設備正常運轉。
5. 設備維修:設立故障報修機制,規定維修流程,確保設備及時修復。
6. 設備報廢:設定設備報廢標準,明確報廢程序,防止資源浪費。
5. 車輛管理制度 篇五
*小區車輛進出停放管理辦法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小區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維護小區環境,保障小區內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和《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作為本小區車輛秩序管理的依據。小區全體住戶、外來訪客及物業工作人員等必須共同遵守。
第二條 本辦法由**小區(以下簡稱:小區)業主委員會討論通過,委托小區物業公司組織實施。小區內所有車輛使用人應接受物業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車管員)的行駛管理與停放引導。
第三條 小區固定車位實行有償使用,固定車位進行公開拍賣。車輛使用人在小區泊車應交納停車管理費。
第四條 物業公司負責停車區域環境衛生及秩序維護工作。對違反規定、亂停亂放的車輛發生的損失由車輛所有人自行負責。
車輛進出管理
第五條 小區安裝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實行車輛智能化管理。所有車輛進出小區須持**小區車輛IC卡(以下簡稱:IC卡)刷卡通行。車輛在通過大門道閘時必須一車一桿逐一進出,不得尾隨前車沖卡。所有車輛駕駛人員皆應主動配合車管員的指揮引導,不得隨意停放,堵塞路面,壓臺階,壓綠地,造成損失由車主負擔。
第六條 IC卡實行一車一卡制。不得轉讓或一卡多車。車卡不一致的車輛不準進出小區。
第七條 IC卡僅限小區居民及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申辦車位登記手續時領取,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八條 外來車輛臨時進出、停放小區實行登記制度。來訪車輛應登記后領取臨時卡,持卡進入。駛離時在小區出口處驗卡、車、卡一致,交卡后通行。
第九條 外來車輛進入、停放小區超過半小時的收取車輛管理費,不足半小時的不收費。前來小區執行公務的警車等車輛出入小區可免繳費。
第十條 領取IC卡時需繳押金100元(退卡時退還押金),IC卡遺失或損壞的,應及時補辦。補辦時應繳成本費100元。
第十一條 非小區居民接送幼兒園入托幼兒的車輛不能進
入小區。各類大中型車輛,裝載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車輛不經允許禁止進入小區。
第十二條 小區車位滿位,車管員應及時告示并拒絕其他外來車輛進入小區。
車輛行駛管理
第十三條 小區設東西兩個大門供車輛進出,司機必須依照交通標識的指示路線行駛。
第十四條 為了保持小區的安寧,小區內車輛不準鳴喇叭;晚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小區道路上不得試剎車、練習駕車、修理或清洗車輛等。
第十五條進出小區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車主應謹慎駕駛,減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輛。
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六條 車位的設置:停車位分為地下固定車位、地上固定車位、地上臨時車位三種。固定車位標有編號,供車位所有者使用。臨時車位無標志,主要供外來車輛臨時停車。
第十七條 車輛的停放:小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未經車管員同意,來訪車輛不得占用固定車位。車位內不得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條 車輛進入小區時應保持道路、停車位清潔,避免油漬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區綠化澆灌公共水資源清洗車輛,自家用水洗車,請及時清理洗車造成的污染。
第十九條 停放小區(車庫)的車輛,停放完畢后,業主必須將車門鎖好,并將車內的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現金等隨身攜帶,若放在車內出現丟失造成損失由個人自負。小區內停放的車輛應自行保險,物業公司只提供停車場地租賃和秩序維護服務,對車輛任何破壞丟失現象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主有特殊要求,可另選擇停車服務,單獨簽署協議。
第二十條 小區居民可持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等到物業公司辦理IC卡申請登記手續;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工作證或單位證明、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辦理申請登記手續。
違規處理管理
第二十一條 小區車輛管理以疏導為主,處罰為輔;由物業公司管理為主,業委會積極支持,居民和車輛使用人主動配合。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者,報請公安部門處理:故意將車輛停放在小區大門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車輛在小區內行駛途中或停車時發生意外,造成人員受傷、車輛或其他財物損壞且協商無果的;故意損壞或盜竊他人車輛及財物的;車輛使用人不服從門崗勸阻和解釋,企圖強行闖入小區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車位或禁止車輛來訪:經查確系偽造或仿冒、出售或轉借IC卡的;不服從車管員與保安勸阻而多次違規停車或行駛的。
第二十四條 因停車或行駛不當,造成小區公共設施、草坪和道路損壞的,由車主照價賠償。
第二十五條 對在小區內超速行駛、鳴喇叭、使用遠光燈、練習駕車等行為,車管員應及時予以制止。制止無效時,應將違規車輛的車牌號及違規情節報告物業公司管理部備案,并對該車輛使用人進行公開警示或限制該車輛進入小區。
6. 車輛管理制度 篇六
每一個企業,在用車方面都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如行政用車管理,用車安全管理,用車費用報銷管理等,以下是詳細的車輛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我辦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我辦的行政辦公用車。
第3條我辦的辦公用車統一由綜合科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車管理
第4條我辦各科室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經綜合科指派負責人簽名同意后方可出車。
第5條各科室用車超過一天以上(包括一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6條若多個科室同時申請用車,綜合科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對無法安排的用車,綜合科會在《用車申請單》上注明,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7條我辦公務車輛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一由綜合科管理。
第8條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后,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綜合科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車隊紀律
第9條日常行為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車。
(2)為體現企業形象,駕駛員工作時必須衣著整潔,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4)未經綜合科上級領導或綜合科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嚴禁私自對外經營,否則除取得收入歸單位和與之相關發生的費用自理外,綜合科可根據具體情節按規定給予處罰,并記入當年績效考核。
(5)任何車輛必須憑《派車單》外出,用車人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中的內容“部門、時間、地點、用車人、用車事由及用車人要求”。填寫完后由本科科長簽字。
(6)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后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需維修車輛必須先擦洗干凈后再維修,否則按績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8)嚴禁酒后開車,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9)司機對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0)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綜合科負責人,并說明原因。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1)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2)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綜合科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3)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填寫《行車記錄》。
(14)原則上由司機負責本單位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單位車輛。非專職司機用車應在《車輛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行車后,司機有責任及時檢查車況,發生問題應立刻向有關各方匯報。
(15)為保證車輛安全,除領導同意外,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第10條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車內外衛生。
(2)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車輛排隊候客時擅離車位,三五成群聊天影響工作。
(4)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定時間出車。
(5)擅離工作崗位。
(6)填《路單》不認真,弄虛作假,涂改、撕毀《路單》。
(7)下班不簽退,不交車鑰匙。
(8)事前不辦理請假手續,缺勤影響工作,補休、調休、輪休未經領導批準,借車給他人駕駛或學車。
(9)服務態度不好,影響本單位聲譽。
(10)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11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時,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③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單位共同負擔。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第12條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綜合科安排辦理。
第13條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后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綜合科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14條車輛需要維修時,先由司機填寫《維修項目單》,綜合科審查后制訂修理計劃,車輛方可進廠修理。
第15條單位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模的廠家。
第16條維修費在____元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綜合科經理審核;____元及以上的須由主任批準。
第六章費用報銷
第17條公務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第18條私車公用依憑證報銷。
第19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7. 車輛管理制度 篇七
本制度旨在規范工地進出車輛的管理,確保工地安全、有序運行,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并有效維護工地內外環境整潔。
內容概述:
1. 車輛準入標準:明確何種車輛允許進入工地,如工程車輛、物資運輸車等。
2. 車輛登記流程:規定所有進入工地的車輛需進行登記,包括車輛信息、駕駛員信息及進出時間等。
3. 車輛行駛路線:設定車輛在工地內的`指定行駛路線,避免交叉干擾。
4. 車輛速度限制:設定工地內車輛行駛速度上限,保證安全。
5. 車輛停放規定:指定車輛停放區域,禁止隨意停放。
6. 安全檢查:定期對進出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排除隱患。
7. 應急處理:制定車輛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快速應對突發狀況。
8. 監控與記錄:通過監控系統記錄車輛進出情況,便于追溯。
8. 車輛管理制度 篇八
商務車輛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企業內部商務車輛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運營效率,合理控制成本。
內容概述:
1. 車輛購置與調配:明確車輛購置標準,規定車輛分配和使用的流程。
2. 車輛使用管理:設定用車申請、審批、調度規則,以及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措施。
3. 駕駛員管理:駕駛員的.資格審核、培訓、考核及行為規范。
4. 維修保養:制定定期保養計劃,規定故障報修流程,確保車輛性能良好。
5. 車輛保險與年檢:處理保險事務,安排年度車輛檢驗。
6. 費用管理:制定油費、維修費、過路費等相關費用的報銷規定。
7. 安全管理:強調安全駕駛,設立事故處理程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
8. 車輛報廢與更新:規定車輛報廢標準,規劃車輛更新策略。
9. 車輛管理制度 篇九
機關單位車輛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單位內部車輛的使用、管理和維護,確保公務出行的高效、安全和經濟。制度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車輛購置與分配
2. 車輛使用審批
3. 車輛調度與管理
4. 車輛保養與維修
5. 駕駛員管理
6. 安全駕駛規定
7. 車輛費用管理
內容概述:
1. 車輛購置與分配:明確車輛購置的'標準、程序及分配原則,防止資源浪費。
2. 車輛使用審批:設立嚴格的車輛使用申請流程,確保公務出行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車輛調度與管理:制定合理的車輛調度策略,提高車輛使用效率。
4. 車輛保養與維修:規定定期保養和維修的時間、標準,確保車輛性能良好。
5. 駕駛員管理:對駕駛員進行資格審查、培訓和考核,保證駕駛安全。
6. 安全駕駛規定:設定安全駕駛規則,降低交通事故風險。
7. 車輛費用管理:制定車輛運行成本的核算和控制措施,實現成本效益最大化。
10. 車輛管理制度 篇十
行政車輛使用的運行流程圖
申調單
申請使用人用車須提前一天填寫《申請單》。
部門經理
使用部門經理同意用車的,簽名確認,由申請人交給車隊
調派
物業公司車隊及時給予回復:何地上車、何時可以派車。
司機
及時與使用申請人聯系。
起步
抄下車輛總公里數,把路碼表的小表歸零,當面與使用人確認。
使用完
當面與使用人核實簽名:使用總公里數、等候時間、停車費、通行費。
司機
拿《申清單》親自送到使用部門,確認簽名。
《申清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在使用部門存檔。
車隊
二聯交車隊,由本隊負責人存檔。
財務
車隊月底匯總、制表,原始財務一聯交財務核對,財務每月與各使用部門結算,另外一聯由車隊長負責存檔。
11. 車輛管理制度 篇十一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統一管理公司工作用車,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生產用車、管理用車和公務指揮車輛,由綜合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綜合部負責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其它持有駕照人員不得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5條車輛行駛證、專車加油卡、車輛保險單、日常車輛鑰匙由專職司機負責保管,如專職司機出差或休假,需將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綜合部保管。
第6條車輛每天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鑰匙妥為保管。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一發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7條使用范圍:
(1)各部門人員下工地工作使用;
(2)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含福州、寧德市區域)出差、辦事、業務聯系接送;
(3)接送公司賓客。
第8條使用程序:
(1)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①公務用車,使用人向本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見附件1),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綜合部負責人審批。綜合部車管人員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系,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車輛使用申請盡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一安排。
②由綜合部將審批后的《車輛使用申請單》交與司機,司機根據申請單予以出車。
③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后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
④所有員工均依上述程序申請派車,否則不予派車,司機不可擅自出車,擅自出車一次扣罰工資200元,并進行誡勉談話。
(2)派車的基本要求。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以滿座合用為原則,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3)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應選擇好最佳路線,用車完畢應及時停放規定停車地點。
第9條司機駕駛車輛前,應提前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司機負責。
第10條除經公司特別批準外,司機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按公司《員工管理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第11條公司所有公務用車在完成工作日出車任務后,以及雙休日、節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均應停放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2條司機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四章維修保養
第13條公司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并按照預算執行。
第14條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序
(1)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見附件2)提交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項目及費用預算,綜合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準予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并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對司機可以自行維修的'項目,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綜合部負責統一充值汽油總卡,并分配到各車輛油卡上,采用一車一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絡中斷等)需現金加油者,向綜合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后方可加油。
第15條綜合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16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17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綜合部辦理并由公司支付相關費用。
第18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19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駕駛員和綜合部負責車輛管理人員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法規或發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1條違反交規,其罰款由司乘人員共同承擔,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
第22條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交管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第23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4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5條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核銷程序按公司財務制度辦理。
附件1:《車輛使用申請單》
附件2:《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
12. 車輛管理制度 篇十二
1、凡進入小區的`車輛必須服從護管員的管理;
2、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小區內。
3、經許可進入小區的機動車,必須憑卡出入,按規定的路線行駛,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并按規定繳納車位費;
4、自行車、摩托車、三輪車須停放在指定位置,嚴禁停放在樓梯間或其它消防通道、交通過道。
5、機動車在小區內必須慢速行駛,不得鳴喇叭。行駛及停車時應當謹慎小心,避免碰撞車場設施和其它車輛。
6、車輛停好后,請注意檢查車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開時要鎖好車輛門窗。
7、機動車不得在小區內洗車、學車、修車、試車;漏油車輛不得停放在小區內。
8、不得在非停車區上占道停車。不得移動、損毀路牌和交通標志,不得把機動車駛入人行道和綠地。
9、小區停車只提供車位使用,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如車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險需求,可另行協商擬訂收費標準,簽署協議。
13. 車輛管理制度 篇十三
為加強對公司辦公用車及駕駛員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主任審批,專人駕駛,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度,由專人負責手續、維修、保養等。
二、用車原則:采購用車首先必須保證公司采購之用;辦公用車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
三、用車范圍:
1、接送關系企業主管或重要賓客;
2、財務人員辦理銀行、稅務等業務;
3、辦公室接待政府職能部門用車等;
4、各部門用車,必須符合:a)所去之處無公共交通工具可乘達;b)時間緊迫、乘公共交通工具影響工作的完成;
5、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四、用車須知:
1、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先寫《用車申請單》,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經辦公室批準后安排派車。
2、駕駛員出車前要做好證照、車況的全面檢查。
3、嚴禁無照駕車、酒后駕車、帶病駕車等。對酒后駕車肇事者,由駕車者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4、駕駛員對所駕駛車輛應負保管之職,經證明有故意或過失之行為,造成所保管車輛有損壞或被盜等后果,應負相應責任。
5、駕駛員要詳細記錄每次加油的情況及車輛往返的里程數。每個月底將加油情況、行駛里程匯總上報,以便作使用情況分析。
6、公務車發生的費用,先由車輛使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再由總經理簽字后,財務部方可報銷。
7、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公司指定的地方,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五、燃油管理:
1、辦公室根據車型、季節核定車輛的耗油量。具體辦法:以車輛說明書規定的百公里耗油量為基數,另加損耗2公升;車輛總里程每10萬公里加1公升;市內低速行駛加1公升;平均每月加1公升空調消耗。
2、根據出車記錄和里程表,對車輛行駛公里數進行測算,并據此確定應耗油量,實際耗油量每節約一公升油料獎勵2元,超支部分由駕駛員自理。
六、保養與維修: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由辦公室憑維修廠家維修的項目清單,報總經理批準。
2、凡更換之零配件,應將原件交回公司辦公室,驗證后作報廢處理。
3、車輛設備、零配件、工具、消耗品等物品之申請、采購、領用由辦公室統一辦理。
七、其他規定:
1、鑰匙管理:車輛鑰匙由辦公室統一保管,決不允許私自外借。司機私自外借車輛,一經發現,罰款200元。
2、個人用私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交回時要注意做好檢查。
3、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等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八、違規與事故處理
1、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違反交通規則,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2、事故發生后,應先保持現場完整并急救傷員,向附近交通事故報案點報案,并立即與公司聯絡,通知保險公司,以利車險索賠。
3、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壞、人身傷害、其他財產損失等,除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外,差額部份根據交警部門處理結果,公司根據事故的主次責任確定駕駛員與公司的分擔標準。
4、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執行。
14. 車輛管理制度 篇十四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車輛,最大限度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的使用管理
1.行政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使用及派遣,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公司車輛的使用。
2.因公務用車須提前填寫《車輛派遣表》,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并由申請人簽字認可,必須由行政部經理審批通過后才可以外出。
3、駕駛員須接到《車輛派遣表》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不按規定申請,不得出車。
4、未經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二、駕駛員職責
1.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2.駕駛員定期檢查車輛狀況,作好出車、收車檢查。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保證車輛的安全性能。
3.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員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4、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5、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支出等事項統一由行政部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行政部指派專人駕駛、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
三、油卡管理
1.行政部經理負責對加油卡監督、控制管理。
2.公司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3、公司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加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現金加油,須總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備案。
四、車輛維修、保養
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要有行政部和部門經理進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
2.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審批;憑審批通過后的《維修申請單》到財務借款,車輛維修好后憑維修發票及維修清單到會計處審核沖銷借款。
3、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由部門經理安排保養時間。
4、駕駛員必須辦完審批手續后方可對車輛進行維修或保養,不允許先斬后奏。
15. 車輛管理制度 篇十五
一、站部人員用車需提前向站長報告,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
二、駕駛員要認真保養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三、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防車輛被盜。
五、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不得隱瞞不報。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六、駕駛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時,在值班室休息待命。
七、對不執行本規定,私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人要按規定予以賠償。
八、基本辦公用車范圍:
1、各部門人員工作需要。
2、財務人員去銀行兌提取現金等。
3、參加各種會議。
4、局領導冬季通勤用車按政府有關規定,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5、其他情況。
九、嚴格按照高管局、管理處的.用車制度用車。
16. 車輛管理制度 篇十六
第一條根據中石化集團油庫安全管理有關制度,為加強入庫管理,保障安全,特制定本規定。自覺接受門衛檢查、登記。
第二條各種車輛入庫前,必須按先后秩序排隊,入庫時停車接受檢查,提油車輛憑提油《ic卡》入庫;作業維修車輛憑油庫簽發的《作業許可證》入庫,并實行進、出庫登記、檢查。進、出油庫車輛按“一車一閘”低速(5km/h)、有序、在規定的范圍內行駛,并服從油庫指揮。
第三條進入油庫的機動車輛,排氣管必須配戴火花熄滅器,拖地鐵鏈離地,配備有效的滅火器,嚴禁押運員等無關人員入庫。運輸油品的車輛出庫時應交驗有效出庫單。
第四條嚴禁攜帶手機、打火機等火種、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等可能危及油庫安全的物品入庫。手機、打火機等物品,入庫司機必須寄存門衛室的存放柜內。
第五條禁止非油品運輸車輛入庫,經油庫批準入庫的施工作業車輛,必須嚴格檢查有無裝載違禁物品,嚴禁裝載與作業無關的'物品進入油庫。
第六條外來施工人本油庫員工憑《工作證》入庫,并自覺接受檢查登記。
第七條政府部門有關人員因公務進庫,按制度規定,由油庫領導接待陪同,提醒注事項,登記入庫。
第八條上級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入庫,由油庫領導陪同,持《臨時出入證》入庫。
第九條入庫人員必須遵守油庫安全管理制度,聽從油庫工作人員的指引和指揮。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和移動油庫的設備和用具。《臨時出入證》由油庫收回。
第十條出庫人員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庫,公用物品出庫必須提交有關票證,或持有油庫領導簽發的《油庫物品出庫驗放單》,經檢查登記后放行。
第十一條外來施工人員入庫前,須經油庫安全教育,統一辦理《臨時施工作業證》,門衛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檢查持證人姓名、施工單位、編號,核對相片無誤準予入庫,防止冒名頂替人員入庫。
第十二條出庫的車輛和人員應自覺地接受油庫的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