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管理制度(精選15篇)
1. 工廠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出入廠管理,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員工、外來辦事人員、各種車輛以及進出廠物資的管理。
三、人員出入
1、公司內部人員出入
(1)進入公司時應著裝整潔,嚴禁穿著拖鞋、背心或短褲進入;嚴禁攜帶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及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
(2)內部員工出入時應主動出示公司統一辦理的工作證,門衛例行檢查時應主動配合。
(3)未佩戴工作證的員工經同事或領導證明確屬公司員工的,應主動在門衛處《內部員工無證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并按公司相應規定進行處罰。
(4)員工在廠區期間應按要求佩戴工作證,未佩戴工作證的'應主動接受巡查人員的詢問并配合巡查人員作好記錄。
(5)如有隨行的外來人員填寫來客出入證方可進入。
(6)正常上班時間需要外出的公司員工,憑外派公出單或派車單方可離開公司(遇突發情況酌情處理)。
(7)班中如有請假人員,請假手續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后,可憑行政人事部開具的請假證明出廠。
(8)工作證未隨身佩帶的,處罰10元/次。
2、來客來訪人員出入
(1)來訪人員進入公司時門衛應主動問好,詢問來訪人員的身份、來訪事宜、并指導來訪人員進行來客登記,門衛通過電話聯系受訪部門,經同意后為來訪人員辦理《來客來訪出入證》,并引導來訪人員進入。
(2)來訪人員離開公司時由受訪人在“來客來訪出入證”受訪人一欄簽字,門衛驗收后放行。
(3)遇團隊來訪、相關政府部門來公司檢查工作等特殊情況,接待部門應提前告知門衛做好接待工作。特殊情況不受本規定約束,門衛及時做好接待記錄。
(4)外來人員所找受訪人門衛電話聯系不上的,外來人員可押其有效證件進入。
三、業務單位人員出入
(1)與公司有定期、頻繁業務往來的人員,如:供應商、酒糟清運單位、垃圾清運單位、施工單位等,出入公司時應佩戴公司統一辦理的《臨時人員出入證》。
(2)《臨時人員出入證》由業務聯系部門通過行政人事部代為辦理。出入證應顯示持證人的基本信息和證件的有效時間。
四、車輛出入
1、公司員工上下班的代步工具(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通過門崗時應下車推行,進入公司后按規定停放到專用車庫。巡查人員有權對亂停亂放的車輛進行暫扣,按公司規定處理后方可放行。車輛隨意停放的,處罰10元/次。
2、公司公務車輛統一辦理《車輛出入證》,憑證出入。車輛出入證統一放置著車前窗左下角。公司規劃專用停車區域,有序停放。
3、公車外出時車輛使用人應向門衛出示派車單(領導專用車輛除外),派車單由門衛存放,車輛回公司后由駕駛人到門衛處填寫回公司時間并簽字。
4、來訪車輛在來客來訪登記時進行車輛信息登記,并在規定區域停放。
5、與公司有定期業務往來車輛憑《臨時車輛出入證》出入、停放,管理辦法同3.1、3.2、4.2條。
6、非公司內部車輛夜間不得在公司院內停放。
五、物資出入
(1)外來貨運車輛進入公司時在門衛處進行登記,領取《物資調撥出入證》,物資外出時該證隨調撥單、出庫單附聯一同交門衛檢驗。《物資調撥出入證》附有存根,門衛檢驗無誤后方可放行。
(2)內部車輛進行物資調撥的,須有派車單作為出門證明,和調撥單、出庫單附聯一同交門衛整理存檔。
(3)如有設備外出維修或其它小件物品出廠時,須憑主管副總簽字的放行條門衛方可放行。
(4)涉及物資調撥的出入憑證由門衛驗收、核查。
六、其它
附《物資調撥出入證》、《來客來訪出入證》、《內部員工無證登記表》
物資調撥出入證
存 根 出 入 證
來客來訪出入證
內部員工無證登記表
2. 工廠管理制度 篇二
化工廠管理制度是確保生產安全、提高運營效率、保障產品質量的關鍵文件。它涵蓋了化工生產的各個環節,包括人員管理、設備管理、工藝流程管理、環境保護、應急響應以及質量控制等方面。
內容概述:
1. 人員管理:明確員工職責,規定招聘、培訓、考核及晉升制度,確保員工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安全意識。
2. 設備管理: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計劃,確保設備正常運行,預防意外事故。
3. 工藝流程管理:規定操作規程,確保生產過程符合技術標準和安全要求。
4. 環境保護:實施廢棄物處理和排放控制,遵守環保法規。
5. 應急響應:建立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應對突發情況。
6. 質量控制:設立質量檢驗標準,監控產品從原料到成品的.全過程。
3. 工廠管理制度 篇三
工廠飯堂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員工飲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務質量,同時維護良好的.就餐環境。其主要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食品安全與衛生管理
2. 食堂設施與設備維護
3. 菜品質量與營養搭配
4. 服務人員行為規范
5. 就餐時間與秩序管理
6. 食堂財務管理
7. 應急處理與投訴機制
內容概述:
1. 食品安全與衛生管理:包括食材采購、儲存、加工、烹飪及廢棄物處理的全過程監管,確保無食品安全隱患。
2. 食堂設施與設備維護:規定設施設備定期檢查、保養和清潔,保證正常運行,減少意外風險。
3. 菜品質量與營養搭配:制定菜品標準,注重營養均衡,滿足員工多樣化需求。
4. 服務人員行為規范:設定服務人員的行為準則,如禮貌待人、專業服務等,提升食堂形象。
5. 就餐時間與秩序管理:合理安排就餐時間,避免擁擠,確保就餐秩序。
6. 食堂財務管理:明確食堂成本核算,控制開支,確保食堂運營可持續。
7. 應急處理與投訴機制:設立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同時建立員工反饋渠道,及時處理投訴。
4. 工廠管理制度 篇四
本《工廠作業管理制度》旨在規范生產流程,提高生產效率,保障產品質量,確保員工安全,以及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制度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領域:
1、生產計劃與調度
2、設備管理和維護
3、員工培訓與安全
4、質量控制體系
5、環境衛生與廢棄物處理
6、應急預案與事故報告
內容概述:
1、生產計劃與調度:詳細規定生產計劃的制定、調整和執行過程,以及如何合理分配資源,確保按時完成訂單。
2、設備管理和維護:設定設備的日常檢查、保養周期,規定故障報修流程,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3、員工培訓與安全:設立新員工入職培訓、定期安全教育,明確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及應急預案。
4、質量控制體系:建立從原材料到成品的全程質量監控,設置質量檢驗標準和程序。
5、環境衛生與廢棄物處理:規定工廠清潔標準,規范廢棄物分類、儲存和處理方法,保持良好生產環境。
6、應急預案與事故報告:制定應對各類突發情況的`預案,明確事故報告的程序和責任。
5. 工廠管理制度 篇五
一、安全運行影響因素
1、人為因素的影響
1.1人的心理
1.1.1心理機理失調:心理疲勞、情緒失控。
1.1.2非理智的心理狀態:僥幸心理、過分的自信心理、省能心理、逆反心理、從眾心理、虛榮心理、有意違章心理、完全服從于生產的冒險違章心理。
1.1.3無意識的心理狀態:技術狀態不佳、配合不好、判斷失誤。
1.2人的失誤
1.2.1隨機失誤
1.2.2系統失誤:遺漏、遺忘、心理緊張。
1.3作業疲勞
視覺和聽覺敏銳度降低、反應遲鈍、注意力不集中、思維能力降低、能動性積極性明顯降低、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增大。
2、設備因素的影響
2.1設備可能產生的危險、危害的類型
2.1.1機械性傷害:碰撞、打擊、夾擊、跌落。
2.1.2火災爆炸性:設備泄漏、爆炸而引發事故傷害。
2.1.3電氣危害:電擊、發生火災爆炸。
2.1.4職業性危害:設備設施產生塵、毒。噪聲、高溫。
2.2壓力容器、管道的潛在危害
2.2.1壓力容器的分類
2.2.1.1按品種劃分:反應壓力容器、換熱壓力容器、分離壓力容器、儲存壓力容器。
2.2.1.2按壓力等級劃分:低壓(0.1≤p1000mpa)。
2.2.1.3按容器的重要性、壓力、介質的危害程度劃分:第一類容器(非易燃或無毒介質的低壓容器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傳熱和分離容器)、第二類容器(任何介質的中壓容器、劇毒介質的低壓容器、易燃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反應和儲存容器)、第三類容器(高壓、超高壓容器)。注:①劇毒介質:進入體內的量20%的介質。
2.2.2壓力容器的潛在危害
生產介質易燃易爆、有毒,發生泄漏或破裂爆炸不僅可造成中毒、燙傷、燒傷等人身事故,還能產生火災、爆炸和環境的污染等事故。
2.2.3壓力管道的分類
2.2.3.1按壓力等級劃分:低壓(0.1≤p1000mpa)。
2.2.3.2按壓力和介質危害等級劃分:gc1:極度危害介質的管道、火災特性為甲、乙類可燃性氣體或可燃性液體,并且設計壓力≥4.0mpa的管道、輸送流體介質設計壓力≥10.0mpa的管道;gc2:火災特性為甲、乙類可燃性氣體或可燃性液體,并且設計壓力請假者(申請)---->組長(審批)---->部門主管(審批)---->部門經理或廠長(審批)---->人事行政部(上呈)---->副總經理(核準)---->人事行政部(通知、備案)---->請假者(休假)---->保安室(放行)---->人事行政部(備案)。
2、請假經核準后,一律將請假條交至人事行政部,安排相應放行手續。
(四)審批權限
1、組長級以下人員(車間):組長(1天),部門主管或主任(3天),部門經理或廠長(5天)
2、組長級人員(車間):部門主管或主任(1天),部門經理或廠長(3天)
3、主管級以下人員(非車間):部門主管(1天),部門經理(3天)
4、主管級人員:部門經理或廠長(3天)
5、各部門經理(廠長)請假,一律由總(副)經理批準。
6、超出以上規定審批權限的,一律由總(副)經理批準。
(五)銷假請假人員請假期間提前回廠上班,必須在回廠后第一時間到人事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否則按請假處理。
(六)續假請假期滿但因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及時趕回廠上班的,可以電話續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級領導申請,但事后應及時補辦相關請假手續,如未履行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準而擅自不到崗者,其延期天數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遲到、早退
(一)遲到給予5分鐘(車間3分鐘)的緩沖、寬裕時間,超出者視為遲到。
(二)未經允許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者,一律按早退處理。
(三)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曠工
未經批準或未辦妥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缺勤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全勤
嚴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為全勤。
第十三條其他
(一)事假、遲到、早退時間沒有任何工資及福利。
(二)任何員工不得故意涂改、損毀、偽造考勤、損害打卡設備。
第十四條附則
(一)違反本制度的相關獎懲措施參照工廠《獎懲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釋說明權歸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經授權后,由人事行政部補充。
(四)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歸總經理。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章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離職人員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離職形式包括辭職、辭退(解雇)和自離。
第三條辭職是指因員工個人原因自愿解除勞動關系申請離職。
第四條辭退是指員工在工作期間因違反了工廠的相關規章制度而被作出勸退、辭退或開除的情況。工廠對被勸退、辭退或開除的員工給予結算其在職期間基本工資,不計發相關補助,并限時離廠。
第五條自離是指員工自動、自愿離開工作崗位,且離崗時間達到相關規章制度規定的時間未返回工作崗位的情況,將對其作出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結算其在職期間的任何工資及相關補助。
第六條離職審批流程:
(一)辭職審批程序:待離職人---->人事行政部(領表)---->組長---->部門主管---->經理/廠長---->人事行政部---->副總經理(總經理)
(二)勸退(解雇)審批程序:直屬部門主管(提出勸退、解雇意見)---->直屬部門經理/廠長(核實)---->人事行政部(核實并作出勸退、解雇決定)---->部門經理/廠長(會簽)---->總經理(簽核)---->被勸退、解雇者本人(簽收)---->公告
(三)自離:直屬部門主管(反饋情況)---->直屬部門經理/廠長(核實)---->人事行政部(核實、作出自離決定)---->部門經理(會簽)---->總經理(簽核)---->公告
第七條離職時間
(一)所有申請離職人員必須提前1個月以書面的形式提出離職申請,并經相關部門核準后方可離任。
(二)若有特殊情況急需離任,可實行請假帶辭職,辭職者辦理完相關交接手續后,可提前離任,但必須提交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的《請假條》,經人事部門審核后方可允許;其結算工資與當月正常辭職人員一同結算。
(三)辭退人員根據用人部門實際情況決定具體辭退日期,日期不限。
第八條離職程序/手續
(一)待離職者,必須按規定時間提前書面申請,填寫《離職申請表》上交其直接上級主管。
(二)《離職申請表》必須經由本部門各上級領導批示意見后并獲準其離職日期。
(三)主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型人員,其《離職申請表》必須經(副
總經理)總經理批準方可有效。
(四)各部門必須提前7個工作日將當月《離職申請表》匯交人事行政部,經(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核后,人事行政部安排離職交接結算手續辦理。
(五)人事行政部提前2個工作日發出“離職通告”,告之具體離職日期及相關手續辦理流程。
(六)離職當日,離職者到人事行政部領取《離職交接表》,憑單到相關部門辦理工作移交及事務移交手續,歸還所有屬于公司的財物。
第十條工作事項移交
原有職務上保管及辦理中的帳冊、文件、工具、技術資料、印章、車鎖、證照等均應移交接替人員或相關部門,并將已辦未結案事項交待清楚,并做出書面移交清單,交其部門上級確認。
第十一條工作事務移交
(一)入廠時所領用的(工作服)、宿舍鑰匙等物品交還到人事行政部;
(二)廠證及員工手冊等交還到人事行政部;
(三)領用的工具、文具等交還到領用部門;
(四)所借工廠欠款等歸還財務部。
(五)離職人員損壞、丟失工廠物品要按價賠償,交接不清者不辦理離職結算。
(六)所有離職人員移交手續,限在離職當天8小時內辦理完畢,否則視為放棄,不予結算工資。
(七)因特殊情況,請假帶辭職人員可預先在請假之前,提前辦理完移交手續。
(八)《離職交接表》各項目應由直屬部門經理(廠長)詳加審查,不合理之處要及時更正,如有遺漏造成工廠財務、資料、往來帳款損失,應由該直屬部門經理(廠長)負責追索或賠償。
(九)人事部門在離職當天將《離職人員考勤匯總表》予以本人核實,如有異議者,必須當天到人事行政部核實,如當天未到人事行政部核實者,將作為默認可處理,一切后果工廠將概不負責。
(十)離職者攜私人物品離廠,應按《門禁管理制度》的規定至人事行政部開具《人員/物品放行條》。
(十一)離職者辦妥離職手續后,將《人員/物品放行條》交保安室,經、門禁管理員
確認無誤后,方可攜帶私人物品離廠。
(十二)由人事行政部辦理離職者合同終止、停保、結算工資等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附則
(一)違反本制度的相關獎懲措施參照工廠《獎懲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釋說明權歸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經授權后,由人事行政部補充;
(四)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歸總經理。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章員工守則
第一條嚴格遵守工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等。
第二條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
第三條所有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一定要服從上司安排,應嚴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安全規則,工作期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串崗,不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打瞌睡、游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條積極主動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品質,增進效率;不以任何借口擅自停工、罷工等行為。
第五條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一經上級安排指示,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六條盡忠職守,不得泄露工廠業務及技術秘密,維護工廠利益。
第七條保持工作環境整潔,經常清潔工作臺、機器設備;愛護機器、設備、工具及勞保用品。
第八條下班前必須整理好工具,關好門窗、電源、水源,做好安全檢查,防止一切事故隱患的發生。
第九條積極參加工廠組織的各種會議、學習和其它一切集體活動。
第十條工廠所有辦公電腦,在工作期間和其余時間,嚴禁玩任何電腦游戲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十一條嚴禁攜帶任何食物進入車間、辦公室。
第十二條愛護公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不準故意毀壞工廠的財物。
第十三條嚴禁在廠打架、賭博、偷竊他人、公司財物。
第十四條員工之間相互配合,真誠合作、齊心協力做好工作,嚴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團結的言語。
第十五條養成主人翁意識,時刻維護工廠司形象,遇到反常態現象主動報告處理。
第十六條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不浪費水電及工廠物料,養成勤儉節約的好作風。
第十七條關心同事,發揚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精神。
第十八條嚴禁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崗位上影響正常作業;若對工作有不平衡情緒或疑問可直接向管理部門反映或談心,共同尋求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理性作業。
第十九條嚴禁上班時間在廠區范圍內吸煙。
第二十條未經批準,嚴禁在廠區范圍內張貼任何文件資料。
第九章獎懲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維護工廠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提高經濟效益,公平、公正、公開地考核員工,獎優汰劣,本廠實行獎懲制度,用法律和經濟手段,鼓勵員工為企業立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獎懲制度適用于全廠人員獎懲之管理。
第三條本獎懲制度遵循以獎為主、以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本獎懲制度直接與員工工資及績效考核掛鉤。
第五條員工對處理結果有異議,可以按規定程序進行申訴,但不得無理取鬧。
第六條勇于檢舉不良行為者,依事件之大小給予不同程度獎勵。
第七條員工獎勵分為嘉獎、記功和大功下列三種,由經理(廠長)提議并經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并一次性給予加1-10分。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在一個月內均無出現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的全勤者。
(三)關鍵時機維護公司榮譽、利益者。
(四)熱心服務、樂于助人,有具體事實者。
(五)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工廠創造榮譽者。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并一次性給予加10-20分。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遇有災難或重大事故,勇于負責,處置得宜者。
(四)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并一次性給予加20-50分。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二)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或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總經理認定的有其它重大功績或對工廠有特殊貢獻者。
第十一條員工懲罰分為六種:警告、申誡、記過、記大過、開除和自離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頭或書面警告處分,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次性扣1-5分。
(一)未按規定著裝、儀容儀表不整,不按規定佩戴廠牌或隨意亂掛、轉借他人使用,以及未按規定佩戴工作帽、口罩、圍裙而從事食堂工作者。
(二)在宿舍內外或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嬉戲、吵鬧,影響他人工作、休息經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三)未按規定亂停放車輛及擺放個人物品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四)無故遲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不按規定打卡經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五)未經允許利用辦公電話、計算機等其它設備、辦公用品辦理私人事務者。
(六)對進出廠員工、來訪人員、車輛及相關物品未按相關規定進行檢查、登記,發現可疑物品不及時向上級匯報以及未按規定放行進出廠員工及相關物品者。
(七)超過作息時間仍未熄燈休息或超過規定回廠時間回廠經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八)攜帶食物或與生產無關的物品進入車間、辦公室或未經允許將飯菜帶回宿舍食用經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九)待人接物要不注意禮儀禮節、野蠻無禮或被投訴思想不端正,服務不周到,對員工態度惡劣、發生爭執者。
6. 工廠管理制度 篇六
1、辦公設備登記、編號辦公設備購買后要在行政部登記,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購買價格、預計使用年限、購買地等基本資料,同時由行政部進行編號備案。
2、辦公設備的使用
公司員工使用辦公設備前要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允許在不了解的`情況下隨便使用。
公司員工在使用任何辦公設備時如果發現有任何問題,要隨時通知行政部維修,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公司員工要注意維護好辦公設備,有惡意損壞者,一經發現和查處,要嚴肅處理。
3、辦公設備的維護、維修
辦公設備由行政部或外來維護人員定期進行維護。
辦公設備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
由于個人因素導致辦公設備的損壞,由個人負責維修費用。
7. 工廠管理制度 篇七
1、把好原輔料的質量關,防止不合格的原輔料投入生產,是整個服裝生產過程中質量控制的基礎
2、原輔料存放環境濕度、溫度、通風等條件要否適合有關原輔料的貯存,倉庫場地要整潔,以免沾污或損壞材料。材料堆放要整齊,標志要清晰。
3、技術文件是影響產品質量的主要原因,屬于生產中的軟件部分。產品投產前,必須對各項技術文件進行嚴格審查,確保正確無誤。
4、對即將發放到各車間的生產通知單中的各項技術指數,如所要求的規格、顏色件數是否正確,原輔料之間是否一一對應等內容,進行核對與審查,確認無誤簽字后,再向下發放投入生產。
5、對所制定的縫制工藝標準進行詳細復核檢查,核對有否遺漏和錯誤,以便及時更改。
6、服裝樣板是排料劃樣、裁剪和縫制等生產工序中必不可少的技術依據,在服裝的技術文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對樣板的審核及管理要認真仔細。當復核審驗合格后,需沿樣板的邊緣加蓋審核章,并登記發放使用。
7、將各種不同種類的樣板要分類、分檔合理放置,要有效保存以便查找。
8、裁剪是服裝加工的第一個環節,裁剪質量是保證縫制質量的前提。在對面料正式裁剪前,應注意排料劃樣的核查,對分包、編號、捆包進行檢查,把好裁剪質量關。
9、縫制過程中主要檢查實際生產加工是否按照規定的工藝流程、規定的工藝設備及規定的工藝方法進行。
10、在制品、半成品的質量檢驗中,要嚴格按工藝要求和質量管理標準執行執行。
11、在縫制過程中的檢驗也稱中間檢驗,如果檢驗點設置得合理,不僅能大大減少返修勞動量,同時能及早找出質量問題的根源,控制不合格品的產生。
12、對縫制過程中的在制品及半成品進行質量檢驗的同時,應將檢驗的'結果記錄統計,并及時反饋給有關人員,使管理、技術人員對產生廢次品的員工進行必要的指導,以控制殘次品的增多。
13、鎖眼線的顏色、性能是否與面料相配,扣眼距、鎖眼的針跡密度、扣眼位置等工序要嚴格按照工藝要求和質量管理標準進行。
14、整燙環節要根據服裝的材料和款式調節熨斗的加熱溫度。為了避免熨燙后出現極光的痕跡,建議使用尼龍熨斗罩。對厚重針織物來說,建議在熨燙服裝時使用一些定型板,這樣可以保持熨燙時服裝不走樣。
15、服裝的檢驗應貫穿于裁剪、縫制、鎖眼釘扣、整燙等整個加工過程之中。在包裝入庫前還應對成品進行全面的檢驗,以保證產品的質量。
16、包裝時服裝的款號、尺碼應與膠袋上標明的一致,包裝要求平整美觀。裝箱要根據工藝單指令進行尺碼、顏色搭配。包裝形式一般有混色混碼、獨色獨碼,獨色混碼、混色獨碼四種。裝箱時應注意數量完整,顏色尺寸搭配準確無誤。箱外刷上箱嘜,標明客戶、指運地點、箱號、數量、原產地等,內容與實際貨物相符。
8. 工廠管理制度 篇八
總則
第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第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第十三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正確進行使用并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電梯
第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于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并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并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第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第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國際標準的105日,并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并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由人事管理部門監督。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9. 工廠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國務院發布的《全民全部制工業交通企業設備管理條例》,加強化學工業設備動力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其次條:本規定適用于全民全部制化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設備和動力的管理工作。設備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膠塑料加工、化學礦山、機械制造生產及動力供應、機電修理、起重運輸的設備、儀器儀表、管道、工業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等(以下簡稱設備)管理工作。動力管理包括:水、電、汽、風、冷的生產管理和監督使用。
第三條:企業的設備管理應當依靠技術提高、促進生產進展和預防為主,堅持設計、制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方案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企業設備動力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設備和動力工作進行綜合管理,不斷改善和提高裝備素養,堅持設備完好和穩定的動力供應,在確保平安生產的條件下,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以取得企業最好的投資效益。 第五條:對化學工業企業主要設備實行由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分級監督檢查和由企業負責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并根據職責對企業設備動力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六條:化工各級管理部門應根據化工企業集中程度和行業共性,進取推動檢修專業化協作工作,支持開展壓力容器、防腐蝕、潤滑、密封和修理技術的討論工作。 第七條:企業應依據工藝流程特點和裝備水平,在不斷完善現有的設備管理方法和修理技術的基礎上,進取采納先進管理方法和以設備狀態監測為基礎的各種修理先進技術。
第八條:企業廠長在任期內必需仔細貫徹國家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實行生產與設備并重的原則,全面負責企業的設備動力管理工作,并在職責目標中包括以下設備動力管理資料:
(一)到達并堅持無泄漏工廠標準。
(二)必需明確與設備動力管理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
(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設備折舊基金,并保證用于設備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關設備動力的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設備改造更新方案,設備新度系數等)由廠長與主管部門簽定。 設備較簡單的大、中型企業,可托付設備副廠長詳細負責設備動力管理工作。
其次章:
化工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及企業主管部門設備動力管理工作職責
第九條:化工部在設備動力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依據分級管理的原則,制定化工行業設備動力管理的,規劃和規章。
(二)組織化工系統的設備動力檢修專業協作。
(三)監督檢查和組織協調化工企業的設備動力工作。
(四)組織溝通和推廣設備動力綜合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檢修新技術。
(五)組織設備動力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六)參加化工設備動力的進展規劃,引進設備審查和進口設備國產化等工作。
第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在設備動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化工部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本地區化工設備動力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負責本地區化工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三)組織地區性化工設備動力檢修專業化協作,推廣檢修、動力供應社會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組織本地區化工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閱歷溝通。職工的業務培訓。為企業的設備動力管理工作供應信息和詢問服務。
(五)收集匯總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統計報表并負責分析處理和上報。
(六)參加基建項目的投資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七)參加企業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10. 工廠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章制度建設基本規定
第一條目的:為了統一集團房地產板塊的行政制度管理,適應集團發展需要,配合推進集團制度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集團房地產管理中心、各房地產地區公司及其下屬各職能部門、項目公司和二級公司進行的行政事務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制度建設的負責部門:
原則性制度由集團房地產管理中心等相關單位制定;
地區公司的各項制度及實施細則,由地區公司根據原則性制度進行編寫,不得與集團現行制度相沖突,執行前須按原則性制度的規定報集團公司審批或備案。
第四條制度審批:
房地產板塊各項原則性制度,由集團房地產管理中心等相關職能部門、監事會、集團分管領導進行審批;
地區公司各項制度及實施細則,由房地產管理中心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監事會、集團分管領導審批。
第五條制度解釋:對于制度實施過程中因產生爭議而需要作出解釋的,解釋權歸于集團。
第六條制度修改:由集團房地產管理中心,會同集團相關職能部門共同進行。
第七條制度終止:權力歸于集團。
第二章一般行政管理規定
第一節公文管理規定
第一條公文定義:指與政府職能部門、相關單位間傳送的文件,以及內部各單位相互傳送的.各類文件(包括會議紀要)、制度規范(不含合同類文件)。
第二條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命令(令)
適用于依照有關制度和規定,宣布并施行重大強制性執行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
二、決定
適用于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變更或者撤銷下級單位不適當的決定事項、人事任免。
三、公告
適用于向集團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決定事項。
四、通告
適用于公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五、通知
適用于批轉下級單位的公文,轉發上級單位和不相隸屬單位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單位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人事任免。
六、通報
適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反映重要情況。
七、報告
適用于向上級單位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單位的詢問(包括審計報告)。
八、請示
適用于向上級單位請求指示、批準。
九、批復
適用于答復下級單位的請示事項。
十、會議紀要
適用于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會議紀要在會議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整理完畢,并分發相關領導及部門。
第三條公文處理應堅持實事求是、精簡、高效的原則,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第四條公文處理的主要工作:包括發文、收文、傳遞、批示、承辦、跟蹤催辦、歸檔等一系列相互關聯、銜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條公文協調處理部門:各級單位的行政人事部門是公文處理的管理機構,主管本單位的公文處理工作并指導下級單位的公文處理工作。
第六條各級單位除公文處理管理機構以外其他部門不得對外正式行文。
公文格式
第七條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單位標識、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單位、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聯系人員、聯系方式、印章、附注、附件、主題詞、抄送單位、印發單位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一、涉及集團秘密的公文應當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其中,“絕密”、“機密”級公文還應當標明份數序號;
二、緊急公文應當根據緊急程度分別標明“緊急”、“加急”;
三、發文單位標識應當使用發文單位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聯合行文的,主辦單位排列在前。發文單位名稱按《廣東珠江投資有限公司單位名稱與規范簡稱表》執行;
四、發文字號應當包括單位代字、年份、序號。聯合行文,只標明主辦單位發文字號;
五、公文標題應當準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并標明公文種類,一般應當標明發文單位。公文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制度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
六、主送單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單位,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
七、公文如有附件,應當注明附件順序和名稱;
八、印章:公文應加蓋公章,公章加蓋在成文單位和成文日期之上;公文以電報形式發出的以外,應當加蓋印章。聯合上報的公文,由各上報單位分別加蓋印章;聯合下發的公文,發文單位都應當加蓋印章;
九、成文日期以負責人簽發的日期為準,聯合行文以最后簽發單位負責人的簽發日期為準。
十、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應當加括號標注;
十一、公文應當標注主題詞。上行文按照上級單位的要求標注主題詞;
十二、抄送單位指除主送單位外需要執行或知曉公文的其他單位、領導,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
十三、份數指需要發送及歸檔的文件份數;
11. 工廠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一、班組長現場管理六大任務
一般而言,現場必須管理的事項有生產效率、成本降低、生產安全、人員訓練、改善活動、5S、改進員工工作技能、質量控制、停線次數等,概括為以下六大任務。
1、人員激勵
提升人員的向心力,維持高昂的士氣。
2、作業控制
制訂完善的工作計劃,執行良好的工作方法。
3、質量控制
控制工作質量,執行自主品質保證標準,以達到零缺陷要求。
4、設備維護
正確地操作設備,維持生產作業零故障。
5、安全運行
采取必要措施,保證人員、產品的安全。
6、成本控制
節約物料,杜絕浪費,降低成本。
要點提示
現場是企業從事生產、銷售及研發等生產增值活動的場所。
現場管理,是指為了有效地實現企業的經營目標,對生產過程諸要素進行合理配置和優化組合,使之有機結合達到一體化,以達成質量優良、交貨期可靠、成本低廉、產品適銷對路的綜合管理。
二、班組長現場管理職責
1、生產控制
(1)執行每月生產計劃
①安排作業人員,使生產流暢。
②訓練及協助作業人員的工作。
(2)準備每日的生產活動
①點檢機器設備、工具、零件和材料。
②執行主管所交付的工作任務。
③啟動機器并確認其能運作正常。
(3)跟催作業
①調查出現異常的原因。
②向主管報告。
③采取臨時措施。
④設計永久對策。
⑤依指示協助主管。
(4)作業完成后的工作
①準備下一班工作。如發現異常,要通知下一班人員。
②確認所管轄區域內的每一個開關均在“關閉”狀態下。
③準備班組日報表。
(5)處理停線事務
①調查外部停線事件。
②調查內部停線事件。
③確定原因及采取對策。
(6)準備新產品導入生產線
①協助主管。
②學習新產品生產工藝和指導作業人員正確作業。
2、 成本控制
(1)成本改進的計劃
①向主管提出口頭意見及提案改進計劃。
②準備并提出“成本降低計劃”進度表。
③從事本單位內各項改善活動的協調,并請求其他協助改善事項(如新工具等)。
④監督及跟催“成本降低進度表”的進展情況。
(2)降低人工成本
①提出構想及協助上司以執行人工成本降低的措施。
②監督每月工數降低活動事項,并且跟催其進展情況。
③若未達成目標,則需研究其原因,并采取相應的行動。
(3)降低直接成本
①記錄原料、物料耗用量。
②研究原料、物料用量增加的真正原因及其對策。
③監督原料、物料實際耗用量與計劃耗用量的差異。
④將超過原計劃耗用量的.原因及采取相應的對策寫出提案。
(4)節約能源
①確定有否任何泄漏之處,如氣壓、供水等,并采取措施阻止泄漏。
②在確定之后,再決定是否由自己來處置或尋求他人協助。
③監督作業人員在設備使用完后隨手關閉電源。
(5)日常改進事務
①改善的準備。
②準備監督工數改善的活動事項。
③依據問題的狀況,給予改善活動的指示。
④協助主管指導班組人員改善工作。
(6)其他
①與班組人員舉行會議,說明成本降低的成果。
②把握每一個機會,以強化每一個作業人員的成本意識。
3、 質量控制
(1)維持和改進質量水平
①對組內成員說明清楚質量現狀水平、將要達到的目標及相應的要求。
②監督及控制流程的質量輸入信息。
③分析原因,以及采取相應的對策。
(2)堅決貫徹“質量是制造出來的”的信念
①檢查每日生產的第一個和最后一個產品。
②執行定期檢查,以防止不合格品發生。
③監督作業人員是否遵守作業標準工作。
(3)發現質量不合格時,能采取相應的。對策
①屬于內部造成的不合格品,要修理好,并向主管報告及提出建議與對策。
②屬于外部造成的不合格品,向主管報告,并請求修理的指示。
(4)其他與組內成員每日開會,告知有關質量的問題,并加以討論,同時還要評估組員的質量認知水準。
4、 安全運行
①認真執行各項制度,對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規程的行為加以制止,直至停止其工作。
②做好本班組的安全運行工作,杜絕重大人身、設備、火災、爆炸事故,并減少一般事故。
③一旦發生事故立即組織搶救,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④展開事故調查,進行事故分析,吸取教訓。要點提示班組長現場管理的四大職責包括生產、成本、質量及安全。
三、班組長現場管理權限
1、工作聯絡
有權代表車間(班組)與企業有關單位聯系生產工作。
2、拒絕使用不合格原材料
有權拒絕使用不合格的原料、物料,但經總工程師批示的,應按批示執行。
3、決定換用備用設備
在用設備發生故障時,有權決定換用備用設備。
4、決定設備負荷的升降
在崗位操作所允許的范圍內,并征得調度同意后,有權決定設備負荷的升降。
5、有權拒絕抽調在班人員
有權拒絕抽調在班人員從事其他活動。
6、異常現象停車處理建議
生產中出現異常現象,有權建議停車處理,經車間領導或調度同意后,按上級指示執行。
7、臨時調整輪班
有權臨時調整本輪班的操作人員。
8、監督按章作業
有權檢查、督促各崗位工作,有權制止違章作業。
9、批準班組人員的臨時假
對本班組人員,有權按規定批準假期。
10、獎懲建議
①對操作人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有權提出處理意見,并報告領導處理:違章作業不聽勸阻者,不服從調動者,班前喝酒者,因病可能發生事故者。
②有權向車間提出獎懲本班組人員的建議。
11、召集班組活動
有權召集本班組人員開會或組織活動。
12、現場管理
①有權制止無正當手續的人員進入車間。
②在車間范圍內,有權制止亂動設備的行為。
③有權拒絕各種違反規定的要求和指令。
12. 工廠管理制度 篇十二
1.目的
為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規范公司人員和外來人員出入,維護公司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員及外來訪客的管理。
3.權責
3.1行政部:負責本制度修定及執行的監督,經理核準執行。
3.2保安:按照規章制度執行相關任務,并將違反規定的情況及時提報至行政部。3.3大門崗執勤保安:對外來訪客按流程進行登記,詢問需拜訪者人員或部門,并征得同意
后方可通行。
4.流程
4.1人員進出管理
4.1.1員工出入公司時,保安員督導公司員工按規定穿工作服,佩帶廠牌。對違紀且態度惡劣者,保安應記下其姓名、部門,交由行政部處理;
4.1.2外來人員因公進入公司,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征得受訪人同意,并持有效證件登記至《來訪登記表》,并發放來訪證后方可進入;
4.1.3主管(含副主管)級以下員工因公但無需派車外出的,應填寫《請假/外出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將批準后的《請假/外出單》交由保安驗證后放行,若無放行條,保安有權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解釋清楚并備案);
4.1.4主管級及以上員工因公但無需派車外出的,應填寫《請假/外出單》,報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審批,并將批準后的《請假/外出單》交由保安驗證后放行;如遇特殊情況,可以以電話形式向公司副總經理報批,經副總經理同意后,可由保安先予放行,后補辦外出手續;
4.1.5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未安排加班,保安員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審核批準后予以放行;
4.1.6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以及在廠內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4.1.7保安對員工出入廠,須嚴格監督檢查,并如實、及時地做好登記。
4.1.8公用車輛外出時,需持填寫完整并經副總經理審核批準的《用車申請單》交至保安處,方可放行,保安還需將車輛出入信息填寫至《車輛出入登記表》中。
4.2物品進出管理
4.2.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4.2.2無正當手續,嚴禁任何人私自攜帶公司物品出廠;
4.2.3員工攜帶物品(含原紙、廢紙、行李、維修物品等)出廠,須出示所屬責任部門開具的《物品放行條》,并經保安檢查無誤后,方可放行。物品放行單審批權限對應表,詳見附件一;
4.2.4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需由前臺代收發,前臺應及時做好代收發工作,并將信息登記至《信件登記表》中。
5.嚴禁進廠的外來人員
5.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5.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5.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5.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5未經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同意接見的來訪人員;
5.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6.嚴禁進廠的公司員工
6.1攜帶違禁物品者;
6.2邊吃東西邊走者;
6.3不正確佩戴廠牌者;
6.4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6.5未經主管核準擅自帶客參觀者;
6.6已離職者。
7.違紀處理
7.1員工違反以上規定,私自強行外出的,給予記過處罰;屢教不改或情節嚴重的,給予記大過或開除處罰;
7.2員工拒不配合保安檢查,態度惡劣,漫罵或打人的,視情節,分別給予嚴厲警告、記過、記大過或開除處罰,觸犯法律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造成保安人身傷害的,依法追究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3保安違反以上規定,擅自放行的,第一次給予記過處罰,第二次給予記大過處罰,第三次給予開除處罰;
7.4保安監守自盜的,一律開除,涉及到刑事案件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相關表單:
8.1《來訪登記表》
8.2《用車申請單》
8.3《車輛出入登記表》
8.4《物品放行條》
8.5《請假外出單》
8.6《信件登記表》
8.7《物品放行單審批權限對應表》
9.附則
9.1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所有。
9.2本規定自20xx年6月5號起執行。
13. 工廠管理制度 篇十三
店行政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明確的.工作流程和職責劃分,減少混亂和延誤。
2. 維護形象:統一的服務標準和管理規范,提高店鋪的專業形象。
3. 保障權益:保護員工和客戶的合法權益,增強信任感。
4. 防范風險:通過嚴格的規章制度,預防法律和經營風險。
5. 創新驅動:為適應市場變化和競爭,提供制度基礎,推動創新。
14. 工廠管理制度 篇十四
為搞好公司新建、改擴建項目保護管理,防止建設項目產生新的污染源、破壞生態環境,制定本制度:
1、產生污染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在實施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區域內,還必須符合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
2、工業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3、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采取措施,治理與該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4、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5、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6、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7、有建設項目時,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8、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
9、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10、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并依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在環境保護篇章中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11、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12、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
13、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同時進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14、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保護設施
15. 工廠管理制度 篇十五
工廠保安(門衛)管理制度
第一條嚴格執行進出廠制度,騎車(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員工進出廠門,將車輛按指定區域停放整齊,門衛有權對違規者提出勸阻和督導,門衛必須檢查,一視同仁,按制度辦事。
第二條嚴格執行接待和會客制度,外部人員進公司必須登記,經相關接待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
第三條上班時集中精力,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打瞌睡,不將熟人帶入傳達室內,更不能把傳達室當作娛樂場所。
第四條車輛進出必須要等級檢查,出門時一律憑出廠單,并核實物品數量與出廠單相符后方可出門,憑證每天封存保管。
第五條保安(門衛)必須要求上班時間出門的員工出示出廠單,并做好登記工作。
第六條保安(門衛)每天應對上班以至早退的員工做好記錄,次日上報有關領導
第七條發現公司中可疑人員,應及時查問,并當即報告公司領導處理。
第八條夜間必須加強巡邏,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領導或公司領導。發現公司內電、水、門窗、消防設施等不關閉或不安全情況,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于次日報告有關部門。
第九條熟悉公司內部及附近周圍治安環境情況,會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等報警電話和消防設備。
第十條忠于職守,并做到語言文明,禮貌待人,不借故刁難,以職謀私。
第十一條搞好門衛及周圍環境衛生。
第十二條保安(門衛)必須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畏艱險、勇于奉獻,切實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嚴禁遲到、早退、中途離崗,上崗時嚴禁打瞌睡,如有事請假需提前一天報主管審批。
第十四條熱愛本職工作,嚴于律己、吃苦耐勞,為人表率,樹立以廠為家、以公司安全穩定為己任的思想作風,為公司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第十五條上崗時舉止要端正,精神要振作,不得吸煙、喝酒、儀容要嚴整,上班人員按規定統一著裝,頭發要整潔,不準留長發,蓄胡須,要處處以良好的姿態保持門衛與保安人員的形象。
第十六條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糾正違章,按各項規章制度,不準打人、罵人,對待來賓態度要熱情,服務要周到,嚴禁辱罵、毆打他人,做到顧全大局,以公司利益為重。
第十七條綜合辦公室對保安的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決定相應的獎勵和處罰,對于保安或門衛人員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本公司規章制度,有嚴重失職行為,給公司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或造成聲譽影響的,從嚴處罰,分別給予罰款降級乃至辭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