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4篇)
1.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為規范公司各項管理,明確各崗位職責,使各項目、各部門在管理過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個責任明晰、獎懲分明、運行有序的管理體系,特擬定《管理手冊》,供大家遵守執行。
一、公司規章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公司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制訂本制度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質、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和員工奮斗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可根據公司各階段實際情況作修改、調整。
第五條凡進入本公司人員均應認真學習、自覺遵守。
第二節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員工必須樹立集體主義精神,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于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執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公司總經理提出。
第三條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檢舉的權利。
第四條員工可按本公司相關制度規定,享受勞動、休息、工資等各項待遇的權利。
第三節勞動合同
第一條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公司員工均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二條勞動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并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后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三條入職:員工入職前必須對員工家庭住址、通訊方式、健康情況等進行登記,并出具"身份證原件"、"外來人員務工"等證明,并保留員工身份證復印件以備入檔;員工有病史或不適于高空作業、重體力活作業、特殊工種作業的,員工必須說明,員工不得謊報或隱瞞個人情況。
第四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并執行1至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公司有權即時辭退。
第五條勞動合同期滿,如企業生產經營需要,且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四節紀律
第一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無故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崗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三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
第三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做到當日工作當日畢。
第四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生產,保持施工環境整潔有序,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五條員工應忠誠企業,嚴禁無中生有、謠言惑眾、搬弄是非。
第六條同事間團結友善、互尊互重,發生矛盾找工地負責人協助解決;嚴禁相互謾罵、打架斗毆。
第七條嚴禁賭博、酗酒鬧事。
第五節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公司作出決定,并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條考勤由各班組長統一負責,員工必需當日和班組長核對好工日,每月做一次總核對,并簽字認可。
第三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班組負責人審核批準(急病、急事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后方可離崗。
第四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公司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公司總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凡未按以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或中途離崗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節工資福利
第一條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府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條員工工資由公司管理人員按員工職務、職稱、勞動技能、工作態度、貢獻大小綜合評定。
第三條公司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
第七節安全質量
第一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班組,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格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并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及相應的處分。
第二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時刻牢記“安全至上”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聽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講話和安全技術交底,愛護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第三條特種工種作業必須經職業部門考核,取得相應合格證書,并經所在班組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上崗。
第四條嚴禁帶病作業、酒后作業、超負荷作業。
第五條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以國家規范和標準為施工準繩,堅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質量要求、技術指導和工作安排。不得頂撞、謾罵甲方管理人員,如有爭議,可找公司領導協調解決。
第六條嚴格把好質檢關,前道工序未達到施工標準的,堅決不充許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對發生質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時制訂整改措施。
第八節衛生守則
第一條不亂倒飯菜、不亂扔雜物、不隨處大小便。
第二條保持宿舍清潔有序,被子床單疊放整齊。
第九節獎懲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對以下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
1、維護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經濟或財產損失的,經公司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2、提出并實施重大管理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生產效率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對公司管理人員不稱職行業進行舉報,經公司核實屬實,予以一次性獎勵;
5、見義勇為,對國家、社會做出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個人稱號”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無限額。
第三條對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及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開除。對于員工的經濟處罰及相關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證據確鑿的基礎上,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四條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
1、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時之內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種工作業不配戴防護用品的;
(3)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脫崗或有嘻鬧、閑談的;
(4)在工地上吸煙的;
(5)在生活區亂倒飯菜、亂扔雜物、隨處大小便的;
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50元:
(1)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3)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4)非信號工作業人員,擅自動用信號標識指揮作業的。
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500-20__元的罰款:
(1)有賭博或打架斗毆行為的;
(2)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3)頂撞、謾罵管理人員的;
(4)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5)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6)發生質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費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的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給社會、給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資金和財產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常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0、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1、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2、泄露或出賣商務機密,使本公司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第十節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工程勞務有限公司。
第二條凡進入本公司人員必須認真閱讀以上條款,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各項規定,凡因違反以上條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因此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公司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二、辦公室制度
第一條按時上下班,自覺簽到,不遲到、早退,外出辦事必須簽到注明。
第二條進入辦公室必須著裝整潔、得體。
第三條愛護辦公室的各項設施,隨時保持辦公室干凈、整潔、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第三條不準私自動用辦公室物品,如特殊需要應向辦公室登記并做好領取記錄。
第四條上班時間不得上網玩游戲、聊天,以及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第五條禁止使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或用公司電話聊天,包括打入的電話。接撥電話言語盡量簡潔,做到長話短說。
第六條辦公室人員在工作接觸中或在接聽電話中要使用文明用語:您好請謝謝對不起再見.
第七條節約資源。
第八條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別人隱私和公司制度。
第九條下班時隨手整理自己的辦公桌。關閉取暖設備、關窗、斷電、鎖門。
第十條妥善保管各種資料。
三、會場紀律
第一條按時參加會議,主動簽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條認真聽講,不講話,不看報,不做其他事情。
第三條勿隨意打斷、頂撞他人發言,有問題可以待他人發言完畢方可提問。
第四條發言有針對性,不偏激,對事不對人,切勿以私人情緒對待。
第五條會場上將手機調為關閉或振動,保持安靜。
第六條保持會場清潔,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
第七條參會人員必須做好會議記錄。
第八條保持會場秩序,不來回走動,不隨便離開會場。
第九條會場嚴禁吸煙。
2.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各項技術資料應按國家《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省內項目部必須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編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檢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質量驗收檢查用表應符合當地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單位工程技術資料應做到及時、全面、真實、準確、有效。項目材料員應及時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質保單。項目資料員應及時收集、整理、匯總有關資料 。
第三條、單位工程竣工后,技術資料應符合相應要求后才能交付驗收,每一檢驗批驗收時,須提供質保書、試驗報告單、自檢記錄、技術復核記錄給質量員,并在自檢人員簽字的基礎上才能驗收。整理的資料(包括格式、頁面、書寫、簽章、裝釘等)應符合歸檔要求。
第四條、工程的施工技術資料竣工后30日內交公司質量處審查存檔,分公司、辦事處負責監督和協助項目部做好技術資料檢查歸檔,合格后上交公司質量處,未設分公司、辦事處的項目,由項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質量處審查。
第五條、上交公司的資料需原件,必須裝訂成冊,建立總分目錄,厚度控制在40mm以內,并裝入檔案盒。裝訂采用線繩三孔左側裝訂,裝訂時必須剔除金屬物。
第六條、所有竣工圖應加蓋竣工圖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圖紙應按《技術制度復制圖的折疊方法》統一折疊成a4幅面圖標欄露在外面。
第七條、總包單位應及時檢查、收集、匯總各分包單位工程技術資料,總包范圍內所有資料必須一同上交公司存檔。
3.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1、協助企業領導組織推動生產中的安全工作和做好勞動保護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
2、組織制訂和修訂、審查本企業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組織編制、匯總審查勞動保護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
4、制訂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并組織監督實施。
5、組織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
6、組織、參加全單位性的安全大檢查,監督、檢查不安全隱患的落實整改工作。
7、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新產品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8、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
9、負責職工傷亡事故統計上報,參加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工作,做好工傷、職業病的.鑒定和管理工作,建立事故數據庫或事故、職業病檔案。
10、組織實施對勞動衛生的監測及職業病的防治工作。
11、督促有關部門對個人防護用品和用具、保健食品、防暑降溫用品加強管理和及時發放,并指導職工正確使用。
12、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有權制止,情況緊急時可先令其偏上作業或生產,撤出作業人員,并立即報告領導處理。
13、展開企業間的安全生產協作,支持勞動部門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
1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等各種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4.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建筑工程公司材料管理制度
第一條、材料采購必須在合格材料供方名錄內采購,當生產急需時,應經項目經理或工程技術負責人批準、簽字允許后方可在名錄外采購。
第二條、項目部對工程材料、設備等物資的送貨單位進行核對,確認物品規格、數量、驗收證件,檢查外觀質量,填寫并保存進貨驗收記錄。
第三條、對需要復試的材料(如鋼筋、水泥等)按照有關規定取樣送法定檢測單位進行試驗,樣品試件應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技術規定,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物資設備按照《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序》進行處理。
第四條、入庫材料應由有關責任人和倉庫保管員負責入庫驗收。驗收內容為材料的'類別、型號、規格、數量以及采購物質的合格證明等。
第五條、現場堆放材料應符合規定要求,做到堆放整齊,保護良好,并做好產品標識和檢驗狀態標識。
第六條、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門倉庫、專人保管登記領用。
5.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五
1、總則
為推進公司發展,提升企業文化,健全員工管理,公司依據國家政策、法律及相關條例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稱的員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及試用期間的新進員工。
凡公司員工,均應嚴格遵照執行本規章制度(除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
2、招聘與錄用
2.1公司對員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據年人力資源規劃、人員動態情況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標,保證人員選聘和錄用工作的質量,為本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并使之適應業務發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選聘、錄用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
1)公正、公平、平等競爭、親屬回避;
2)先內部選聘、調配,后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員工內部流程:
1)用人部門提出崗位人員需求計劃,填寫《人力需求申請表》上報總經理審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據總經理的批示,按照《崗位分析說明書》的要求辦理內部選聘、調配,或對外統一發布招聘信息。
2.4應聘人員須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應聘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門聯合對應聘材料進行斟選,確定擬聘人選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安排招聘的面試考核工作。
2.5參加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真實填寫有關表格,按表格規定程序完成面試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調查核實員工工作經歷及個人背景的權利。
2.6面試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試,完成對應聘人員身份、學歷、證件、任職資格的考核;
2)由用人單位面試,完成專業任職資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復試并完成應聘者資格核查。
4)對于重要職位的招聘需由總經理作最終的'面試考核。
5)考核由以下幾項內容組成:
a)儀表、修養、談吐;
b)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c)責任心和協作精神;
d)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
e)相關工作經驗;
f)素質測評;
g)必要時增加筆試;
6)具體辦事流程見《招聘面試流程》。
2.7經核準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試用并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可在入職后一周內提供有效體檢證明),體檢合格者,按規定時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否則視為拒絕受聘。
2.8外部應聘人員辦理入職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及戶籍證復印件;
2)學歷證明、英語級別證書;
3)職稱證明、崗位資格證明;
4)結婚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與原單位解除勞務合同證明;
6)原單位社保證明以及近期體檢報告;
7)當期免冠近照4張;
8)親筆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
上述資料不齊者,不予辦理入職手續。確因特殊原因需延遲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公司領導批準后,于入職后2周內補齊資料,否則不予留用和資遣。
2.9公司全體員工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均應及時知會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4)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系人;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2.10公司保留審查新入職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賠償公司為招聘該員工而付出的一切費用。
2.11報到程序包括:
1)辦理報到登記手續,簽訂《新員工入職試用合同》;
2)領取考勤卡、辦公用品和資料等;
3)接受入職培訓;
4)與部門主管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錄用通知后,應在指定日期到達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聯系,另行確定報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進人員,從入職之日起算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對于特殊的崗位(如高技術含量或高業務資格的崗位),可根據具體崗位情況,適當的延長試用期時間到6個月。試用期內工作成績突出,表現優異者,可提出書面申請經用人部門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據考核情況核準,公司總經理批準,縮短試用期。反之,確有需要經審批同意,試用期可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13試用期內,新進員工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公司,可提出辭職,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新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試用。
2.14如試用合格并通過入職前培訓,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領取《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報告》,由試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報總經理審批。
2.15具體辦事流程參見《試用轉正流程》。
2.16新進員工在試用期內原則上不能請假。如確實有需要請假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請假超過一個月,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2.17入職引導人幫助:
1)試用期間,公司會指定入職引導人幫助新員工接受在職培訓;
2)入職引導人的職責:
a)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
b)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工作標準;
c)幫助新員工了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培訓的時間。
d)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領取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設備、用餐、公司宿舍等,盡可咨詢入職引導人。
附件:
1、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表
2、招聘面試流程
3、試用轉正流程
6.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六
一、注意清潔衛生,持續宿舍內整潔,不準亂倒垃圾。
二、提高防火意識,將火災防患于未然。
三、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亂接亂拉電線。
四、節約用電,嚴禁使用功率大于100瓦的電器,以及不能開長夜燈,如發現,罰款50~100元。
五、注意禮貌,不能隨意大小便及吐痰,不能只穿短褲到處逛。
六、嚴禁酗酒、打架、賭博、賣淫、偷盜現象,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100~500元,情節個性嚴重者,除罰款外,并開除出工地。
七、用語禮貌,不準說粗言濫語。
八、廚房前的剩飯剩菜不準亂倒,要及時清理門前排水溝,保證環境整潔。
九、廚房內要經常清洗及消毒,保證飲食衛生。
十、行為及作風要禮貌,不準耍流氓行為,否則不發工錢并開除出工地。
十一、不準偷盜工地上及宿舍內的.鐵釘并相互轉賣,違者罰款200~500元。
7.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七
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管理,降低油耗,節約費用,安全行車,最大限度的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確保公務用車和施工現場用車,特制訂本管理辦法,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
第四條 保障領導的專車,每天用車結束后,用車領導須在臺賬上簽字。
第六條 司機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及時修理。
第九條 司機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罰款500元。公務完成后要及時將車停到公司車庫或指定位置。
第十條 車輛出車時應將車輛停放于停車場或適當位置。
第十一條 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通規則、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并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 司機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十三條 司機應及時對車輛進行檢修、清洗以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 公司所屬車輛必須到公司指定的修車點進行維修和保養,在維修和保養前必須提前一天向辦公室申請,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出一人一同前去維修、保養。
第十五條 如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維修費全額由司機承擔。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現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責任由司機承擔,并予以記過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是司機違章造成的,在扣除公司保險承擔的金額后,其余部分由司機負擔,公司可視情節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九條 工程管理人員去工地安排、檢查、指導工作和參加工程例會。
第二十條 財務人員去銀行取現金(每周星期五)、存款、到項目部發放工資。(需填寫用車申請單并經財務部長簽字確認)
第二十二條 去大連、北樂、開發區辦理業務三人以上或一人攜帶現金5000元以上。
第二十三條 在金州區內員工辦理業務公司不派車,可乘公交車往返,公司提供IC公交卡。
第二十四條 任何人去大連、北樂、開發區辦理業務無緊急任務不準乘坐乘返程車,可乘火車、公共汽車、快客、輕軌或小客往返,憑票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每周星期五報銷。
第二十六條 用車部門須于用車前一天17:00時前,將用車申請單(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去金州以外的需副總以上領導簽字)送到辦公室,辦公室根據情況統籌安排。
第二十七條 如未提前申請,將推后安排,如同方向安排的用車已出車,原則上不再重復派車。
第二十八條 如有非可預見性的用車,辦公室應酌情處理。
第二十九條 機關車輛油料由辦公室統一定點購買,司機憑《加油證》到指定地點加油。司機必須隨時核算加油證,并隨時把用油情況報辦公室。辦公室不定時抽查核對各車輛加油記錄。
第三十條 材料部、項目部車輛用油由材料部購買后,存放在北樂大庫,車輛加油時到該庫內加油。加油時,保管員要開據《出庫單》,并詳細記錄每次的加油量和加油前的行駛里程數。司機要將加油情況記錄在《 月單車加油統計簿》上。
第三十一條 除維修費、油料費用由公司統一結算,過路費、停車費均由司機先行墊付,每周結算一次。
第三十二條 油料、維修費及其它費用憑發票經辦公室、財務審核及總裁簽字后實報實銷,超過50000元的必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
第三十三條 服從辦公室統一調派,滿足用車部門的用車需求,認真做好對公司各部門的服務保障工作。
第三十四條 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
第三十五條 根據安排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第三十六條 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司機不聽從安排,貽誤公事,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司機上班時間如不出車,必須在待車室待崗。
第三十八條 愛護車輛,保持車內衛生和車輛清潔(否則每次負激勵100元)。出車前要堅持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等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九條 司機下班后,車輛未經批準不得停在外面(包括自己家),違者第一次負激勵200元,第二次負激勵500元,第三次解除勞動合同;如私自在外停車,造成車輛失竊,司機負責賠償。發往大連的`班車到終點站后必須馬上停到停車場,不得擅自使用,違者第一次負激勵600元,第二次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司機需如實記錄《單車行車臺帳》,如實填寫出車記錄。并在每月一至三日將《單車行車臺帳》,上交辦公室審核。
第四十一條 司機要保持自己車庫的衛生,定期進行清掃,保證地面無灰土、雜物。
第四十二條 司機要掌握自己車輛的繳費(檢車)時間,包括養路費、保險費、道路運輸費、道路運輸管理費、車船使用稅、檢車費。當需要繳費時,要提前一天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借款繳費。
第四十三條 工作中,不得稍帶熟人,否則出現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
第四十四條 貨車必須停放在大庫內,否則出現汽車的零部件丟失或被盜,均由司機負責承擔一切損失。
第四十五條 堅持節約用油,厲行節約,能用的材料不換新,更換的零件交舊換新。
第四十六條 負責所駕車輛的加油記錄,并及時把情況報辦公室。
第四十七條 堅持車輛入庫制度,停放在公司車庫的車輛,(入庫后將鑰匙上交保安,次日出車前領取)。
第四十九條 全年行車安全無事故、無違章者,獎勵1000元(由辦公室負責統計)。
8.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八
施工企業材料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凡購置各種機械設備、暫電設施、腳手架木、新型建筑裝飾、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設備,必須執行國家、常州市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并同時做抽樣檢驗。
2、施工現場購置各類建筑材料,應符合溫州市和公司有關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3、采購勞動保護用品時,應嚴格審查其生產資質和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并抽樣送交常州市有關部門進行檢測。對公司專控勞動保護用品,應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常州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4、認真執行常州市文明安全施工有關標準,做好施工現場料具管理,保證安全。
9.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九
為規范公司技術部內部管理、嚴明制度、保證技術部的工作效率,為企業生產的正規化發展,加強施工管理,全身心投入,在技術管理上不斷改進、不斷創新、不斷提高,特制定以下制度。
1.技術部主要職責
1.1負責組織公司招投標工作、負責編制審核技術標的相關文件。
1.2組織項目部qc小組活動開展,組織參加全國、全省質量管理小組活動。
1.3組織技術革新和推廣省十項新技術的應用活動,積極推廣行之有效的先進經驗。
1.4負責對有關工程技術文件規范、規程進行管理與控制,并對其有效性進行確認。
1.5負責組織環境因素的識別,并對環境因素進行審批和重要環境因素進行審核。
1.6負責準備、提供與本部門相關的材料,并組織實施管理評審中提出的改進措施。
1.7組織落實各項目部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各項方案和措施的編審工作。
1.8在施工前督促公司各項工程做好開工前的各項技術準備工作,做好各專業的圖紙會審工作,并形成記錄。
1.9參與重大方案的編制審批和工程關鍵部位技術跟蹤管理。
1.10 定期檢查各項目部技術內業資料的完整性、時效性等,并對施工方案、隱蔽記錄、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交底等重點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追蹤落實。
1.11 定期對項目部的技術內、外業檢查指導,并對整改措施監督檢查驗收。
1.12 負責檢查各項目部的施工日志,并且督促各項目部每次將工程試驗票據報送公司財務部。
1.13 負責竣工技術資料驗收歸檔,負責組織落實工程竣工備案,并及時索取備案證復印件歸檔。
1.14 督促檢查各項目部工程階段性驗收及竣工手續辦理。
1.15 每年負責組織技術質量培訓學習工作。
1.16 負責組織編制審核企業技術標準。
2.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
2.1全面負責單位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公司管理體系文件和企業標準。嚴格執行現行建筑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操作規程和檢驗評定標準。
2.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管理方案和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各種方案及相應措施,負責組織圖紙會審,編制檢測記錄、隱蔽記錄等各項技術資料。
2.3根據工程形象進度,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前負責進行技術質量交底及安全技術交底,并將交底內容分化到項目部管理人員及各班組長,嚴格按交底內容執行。
2.4抓好關鍵過程的質量控制,明確控制點和要求,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規定,在確認全部符合技術要求后,會同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代表或監督部門共同辦理隱蔽驗收手續。
2.5按工程形象進度組織做好工程技術內業資料,工程完工期間負責組織整理技術資料和編制竣工圖,并負責與顧客辦理移交手續。
2.6對違背施工驗收規范、操作規程、技術措施而達不到質量標準的班組及個人有權制止或責令停工。對于工程項目存在的質量問題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2.7負責組織技術員、質檢員、放線員及操作者學習施工規范、操作規程、技術措施及公司有關的管理體系文件,負責對項目部有關人員進行is09001:20xx《質量管理體系》;is014001:20xx《環境管理體系》以及gb/t28001-20xx《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體系文件執行指導工作。
2.8負責組織復查工程測量定位、放線抄平、沉降觀測工作和關鍵部位的.技術復核。
2.9主持項目部技術例會,每周一次,負責研究和處理施工中發現的一般不合格品,并制定和實施糾正預防措施,提出具體的鑒定意見和整改措施。
2.10 對因施工組織設計中工序之間安排不合理,圖紙會審遺漏而造成嚴重質量問題和損失負有技術責任,罰款l00元/次。
2.11 必須嚴格按現行施工驗收規范、操作規程及檢驗評定標準進行施工,如因技術交底失誤或因技術問題出現質量事故或造成大面積返工負有直接責任。罰款200元/次。
2.12 負責與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進行技術聯系工作。辦理技術聯系單和設計變更單,并與現場經營人員一起與建設單位辦理現場簽證手續,對未能及時辦理而影響工程施工所造成的損失負全責,罰款50元/次。
2.13 協助項目經理搞好文明施工,負責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溝通協調工作,配合土建工程統一安排,保證工程各專業施工的協調一致。
2.14 負責施工過程工藝、施工方法、原材料檢驗、試驗的控制,提供完整的作業指導文件并負責監督檢查。
2.15 積極參加公司的招投標工作,參加技術標文件的編制。
2.16 負責與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辦理往來文件和甲方供應材料辦理交接手續,竣工時必須將各種往來文件的交接記錄上報公司歸檔。
2.17 負責做好質檢站等主管部門下發整改單的回執工作,并應做到及時準確,每拖延一次罰款50元。
2.18 組織做好竣工工程資料報驗工作。
3.項目部技術員崗位職責
3.1貫徹執行公司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施工技術規程、規范和標準,相關技術措施及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并進行整理,對工程質量、環境影響、職工職業健康安全負技術責任。
3.2在項目技術負責人指導下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制定各項技術措施,并參加圖紙會審。
3.3負責施工過程中原材料試驗工作,認真審理各種材料合格證和試驗報告,填寫試驗委托單送檢測站,對因未執行試、化驗的有關規定、標準而造成的質量問題負責。
3.4負責按工程形象進度對單位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工作,并及時與監理單位辦理交接手續,上報公司審核驗收合格后存檔。
3.5監督各工種操作人員按操作規程和作業文件操作,對違章作業有權指令停工,并立即向項目經理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3.6負責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和辦理會簽手續。
3.7負責定位放線原始點和標高控制點的保護工作。
3.8應用統計技術對工程施工過程質量進行分析,制定預防措施并組織實施。對本工程的測量、定位、標高、沉降觀測及定位放線等負直接責任。
3.9負責工程項目的各種原材料的試、化驗工作,并及時將每次試化驗票據及基試化驗匯總表在每月5日前上報公司財務部,每月一報,漏報一次罰款50元。
4.施工組織設計與施工方案管理
4.1施工圖下達后由項目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現場項目部班子(含其它專業)認真進行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技術人員統一編制,項目部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預算人員分別審核簽字后,在施工前一周內報公司有關部門進行審批,經公司審批后,必須有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代表審批。編制完成時間為12天,拖延一天罰款100元。
4.2遇特殊情況,如圖紙不到位。按公司通知之日起一周內編制基礎施工方案,報送公司審批。超期者罰款200元/天。
4.3各種方案的編制按公司通知之日一周內編制完成,報送公司審批,超期者罰款200元/天。
4.4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按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執行,內容完整齊全,有針對性。
4.5在開工前辦理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審批手續。
5.圖紙會審、設計變更、技術聯系單、現場簽證和工作聯系函的管理
5.1施工圖紙下達后,應先分專業,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自審,對圖紙存在的問題做好初步確認,并做出書面記錄。
5.2在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正式會審前,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組織各專業進行聯審,重點解決各專業之問存在問題的確認與提出。
5.3圖紙會審記錄要求參加人員在首頁上簽字,各方代表在每頁會簽欄簽字,并加蓋各單位公章。
5.4項目部各專業技術人員及技術部主管人員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圖紙會審,并詳細填寫會審記錄,記錄要求打字,填寫清晰、整潔、不得有涂改,打印8份,施工單位保留原件。
5.5圖紙會審完之日起,書面材料要求在一周內整理完畢,(加蓋各單位公章,簽字手續齊。超期罰款100元/天。)同時將圖紙會審記錄轉發給項目部所有管理者及各班組長一份,辦理交接簽字手續。
5.6涉及變更時技術人員必須及時同建設單位現場代表辦理現場簽證、工作聯系函手續,并要有建設單位代表、監理單位代表簽字,并交到項目經理及預算員各一份。
5.7技術人員在關鍵部位及有重大設計變更通知時,必須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共同審批的施工方案后才能施工。
5.8設計變更、技術聯系單、工作聯系函等應及時收集整理,并發放給項目部各成員及各班組手中,辦理交接手續。
6.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管理
6.1技術交底必須及時準確,其中應該包括工程概況、施工方法、技術措施、質量要求、安全措施、成品保護、環境保護等相關內容。
6.2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在施工前負責有針對性的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并且應在分部、分項施工前發到項目經理、工長、質檢員、安全員、放線員和班組長手中,并且辦理發放記錄簽收單,若未能及時進行交底罰款100元/次。
6.3定位放線和±0.00標高是確定建筑物關鍵程序,必須由技術人員做技術交底。
6.4設計變更及技術聯系通知單,必須做針對性的交底。
6.5對于實體檢測,各工程必須有針對性交底,在施工前確定樓層、部位,以書面形式交待清楚,特別是梁、板配筋及相應樓層和軸線,必須標明確。
7.定位放線抄測管理
7.1技術人員進入現場必須向建設單位索取定位通知單和±0.00通知單書面材料,必須參與定位抄測放線工作。
7.2每層樓板模板安裝完畢后,必須與質檢人員及放線人員做好模板表面的實際抄測工作,技術人員做好標高軸線抄測記錄。標明抄測人、復核人、抄測日期,違者罰款50元/次。
7.3建筑物、電梯間垂直度抄測,按樓層進行,做好抄測記錄,(標明抄測人、復核人、抄測日期,違者罰款50元/次。)
7.4負責設置沉降觀測點,按規定做沉降觀測。
8.原材料試、化驗管理
8.1所有材料在進場時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和材質單,并且按規定及時進行二次復試(鋼管、扣件必須按規定做二次復試)。
8.2砼配合比提前做試配,按部位、強度等級分別做試配。
8.3各種外加劑(泵送劑、早強劑、防凍劑、膨脹劑、防水劑、增效劑、粘結劑等)防水材料提前做二次復試,且必須有使用說明書、檢驗報告。
8.4技術人員應將工程項目的各種原材料每次試、化驗票據及試化驗匯總表在每月5日前上報公司財務部,每月一報,漏報一次罰款50元。
8.5各項目部技術人員應隨時抽查檢查原材料構配件質量情況,發現問題,馬上報告項目部。
8.6送樣單的內容必須填寫完整、齊全,并應編寫目錄,送樣單必須及時整理、裝訂,以備檢查。
8.7原材料合格證背面標識必須標明:工程名稱、材料名稱、使用部位、代表批量、驗收意見(二次復試合格,同意使用)、項目經理、技術負責、監理工程師等人員蓋章簽字。
8.8各種原材料試、化驗必須建立試驗臺帳,做到及時準確、內容完整齊全,標明材料名稱、產地、數量、使用部位、送樣日期、復試編號等相關內容。
8.9焊接或機械連接、外加劑、回填土(含擊實實驗)等也均應編入試驗臺帳內。
8.10 如果材料員沒有及時將原材料出廠合格證送到項目部,必須通知項目負責人及時索取。
8.11 原材料二次復試數量必須準確并具有可追溯性。
9.砼(砂漿)試塊管理
9.1砼(砂漿)試塊留置制作必須滿足規范要求,技術人員必須親自監督制作,不得漏做,違者罰款l00元/組。
9.2砼試塊必須分別留置開盤試塊(每種砼強度等級施工前留置)、標養、600°cd試塊、拆模、臨界強度(僅冬期施工時留置)、負溫轉正溫(僅冬期施工時留置),砂漿試塊留置標養試塊。
9.3砼(砂漿)試塊的制作養護必須建立臺帳,記錄試塊成型時間、部位、設計強度等級、養護方法、送試時間以及試驗結果等相 應數據。
9.4砼(砂漿)試塊應標明:工程名稱、代表部位、成型日期、強度等級,養護條件(標養或同條件)。
9.5砼(砂漿)試塊在達到標養齡期時必須及時送實驗室做抗壓試驗,必須保證r28一r30天強度報告,違者罰款50元/天。
9.6同條件試塊必須裝在鋼筋籠里,放在所對應的樓層上。鋼筋籠規格尺寸a×b * l=200×200×600mm,并上鎖。
9.7標養試塊必須存放在標養箱或標養室內。
9.8砼(砂漿)試模,必須由技術員負責保管清理。
9.9砼(砂漿)試塊送樣單內容必須與實際砼施工記錄及隱蔽驗收記錄相對應,具有可追溯性,內容規范完整裝訂成冊。
10.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管理
10.1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必須要具有時效性和可追溯性,做到與施工進度同步,按樓層、施工段、部位、變形縫分別做。拖期滯后者罰款l00元/次。
10.2 技術聯系單、設計變更通知單及工程聯系函等必須按實際情況單做隱蔽,違者罰款100元/項。
10.3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應如實的反應所要隱蔽的內容,并且應將圖紙中不明確、沒有詳細說明而實際施工隱蔽起來的具體內容記錄清楚。
11.竣工工程技術資料管理
11.1 單位工程施工完畢后,l5日內項目部技術人員應將單位工程竣工報告等竣工相應手續上報監理及建設單位,進行竣工初驗收。
11.2 工程竣工后15日內,各項目部的技術負責人負責將本項目的竣工技術內業及竣工圖等相應資料進行整理裝釘成冊,交公司審核后歸檔保存。
11.3 竣工圖上必須標明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技術聯系通知單與圖紙不符的內容,并蓋竣工章、簽字手續齊全。
11.4 所有技術內業必須編制總目錄,并要求每項資料必須編分目錄,然后整理成2cm左右厚,采用藍色或紅色封皮。
11.5 技術人員應當協助建設單位辦理四方竣工驗收材料、環境檢測等相關手續。
11.6 技術人員協助建設單位辦理準備工作。
11.7 竣工核驗時,應提前同質量監督站及設計部門溝通,辦理報驗手續。
10.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十
質安部是公司創優質、保安全的關鍵部門。根據公司對質安部的職能分工,制定本管理制度。
根據本公司職能分工,質安部的管理有下列三個部分:
一、質安部日常管理。
二、在建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的監督與管理。
三、在建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與管理。
第一部分 質安部日常管理
1、 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
2、 制定并不斷完善公司的《項目管理手冊》、《施工現場標準化圖集》,并向項目推廣。
3、 積極參加省、市、區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會議、觀摩會,并及時傳達會議精神,總結觀摩學習的優秀經驗和做法。
4、 定期對各項目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檢查,保持全年下工地的時間不少于40%。
5、 及時組織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參加主管部門對項目部進行的各類檢查。
6、 完善項目部印章管理制度,嚴禁項目部私自刻章,項目部專用章須由項目承包人向公司提出申請,由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同意后,由公司質安部統一刻章、并與項目承包人簽訂領用印章承諾書。
7、 做好公司安全生產三類人員的延期換證、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延期工作。
8、 敦促項目承包人收集各項目的業績信息(包括施工許可證、規劃許可證、中標通知書、備案合同、竣工備案表),對已完工的項目敦促并配合項目部做好項目信息注銷(人員放行)工作,對已竣工但相關資料未齊全的項目予以催告,并通知財務部暫時停止對該項目的工程款轉賬。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長同意后方可轉賬。
9、 負責質量體系認證和年審、省安全質量標準化認證工作。
10、 參與所有項目合同的審批,并對不同項目制定不同的質量安全目標。
11、 不定期的組織各項目部學習先進的公司管理經驗、項目施工方法工藝以及本公司的優秀項目等。
第二部分 在建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的監督與管理
1、參與圖紙會審并根據業主的合同要求,對項目提出工程質量目標。
2、敦促并配合項目部完成對項目的質量報監工作,配合項目部共同完成質監站的關鍵工序驗收工作。
3、施工過程的監督與管理。
3.1、審批每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積極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工作,樹立質量
第一的思想。監督與檢查施工過程質量體系的運行工作,包括質量計劃的執行情況,以及定期安排對施工現場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檢查,并對施工現場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情況不達標的下達整改通知書,復查不達標的項目處以相應的罰款。
3.2、組織項目各階段施工質量以及半成品、外加工質量情況的抽查。
3.3、必要時由質安部牽頭,會同總工程師、設備科、項目部對施工過程不合格品評審整改方案、預防措施的討論與審查,以及措施的跟蹤、監督檢查與驗證。
3.4、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整改方案的討論以及負責整改方案實施的跟蹤監督檢查與驗證。
3.5、負責組織總工程師、設備科、項目部對項目進行完工工程的初驗,以及協助項目部初審工程竣工資料。
3.6、會同總工程師、設備科、項目部參加市(或區)質檢站對完工工程的終驗,以及配合項目部會同業主辦妥工程竣工驗收交付手續。
3.8、工程質量保修期服務工作。
3.8.1、編制工程質量回訪計劃,保修期一年內組織1~2次對已交付工程的現場勘查、落實維修。
3.8.2、征詢業主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的意見。
4、負責敦促并配合項目部做好工程項目獎項檢查驗收及申報工作。
第三部分 在建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與管理
1、項目安全工作計劃的審批
質安部是本公司具體負責工程項目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應該全面掌握本公司所有安全員素質的情況,以及公司承建工程項目環境條件,認真做好項目安全工作計劃的審批工作并整理歸檔,該計劃應包括下類內容:施工組織設計須列入所承建工程特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包括施工環境防噪聲、防污染的預防措施、操作工人勞動保護、文明施工措施等工作。
2、項目開工前向項目部下發公司《項目管理手冊》,并敦促項目部依據公司的'文明施工標準布置施工現場,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敦促并配合完成工程的合同備案、施工許可證的辦理和質安受監工作,配合項目部共同完成針對項目的安監站事前、中、后的安全檢查工作。配合完成省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工程的申報工作。
4、做好公司新進工人、調換崗位工人、特殊工種工人的崗位安全教育。配合項目部做好項目的安全教育。
5、監督和檢查項目安全生產情況,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模板支架、高處作業、施工用電、起重機械、施工機具。對施工現場安全檢查不達標的項目下達整改通知書,復查不達標的項目處以相應的罰款。
6、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對有嚴重險情,必須制止繼續生產,并勒令停工。
7、負責勞保用品檢查,對勞保用品的使用進行監督。
8、協助參加重大安全、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及時改進防范措施。
9、做好安全工作執行情況和情報分析,并負責安全指標的考核。
11.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十一
門衛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加強工作責任心,堅持進出施工現場的登記制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工地。
2、要求外來人員出示表明身份或聯系工作的有效證件,做到文明執勤,并做好登記手續,有據可查。
3、檢查物資車輛進出情況并記錄,無正當手續一切材料禁止出門,私自放行的'要追究責任。
4、晚上人員進出應出示工地“出入證”或“工種牌”,對無理取鬧者,要給予阻止,規勸無效當事人后果自負。
5、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夜間外出人員應在十點前返回工地,除特殊情況門衛有權不予開門。
6、對新工人或分包班組、車輛(新來駕駛員)、新來班組發放“職工須知”并做好發放登記手續,否則可以不予放行。另外在門衛處貼一份。
7、加強夜間工地保衛工作,防止施工現場材料設備被破壞或被盜竊,發現情況馬上采取相應措施,夜間值班禁止無故休息,否則相應賠償損失。
8、做好門衛保衛工作,防止外來人員不經登記進入工地而發生安全、治安等事件。
9、進入工地(施工區)的外來者,必須在門衛領取安全帽并正確佩戴,上交安全帽押金。
12.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十二
1 .認真學習國家物資政策、業務技術和倉庫管理的基本知識,提高政治、業務素質,管好倉庫所儲物資,為施工生產一線服務。
2 .嚴格遵守國家和單位的各項物資政策和紀律,嚴格執行倉庫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物資的進出庫手續。
3 .所有進出庫物資手續均按《庫存物資收、發料制度》實行。認真對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質量逐項核對,確認無誤后,與對方簽認交接。手續如出現差錯,保管員應負行政經濟責任。
4 .對其所管物資,要實行'四定位'、'五五化'和'五十擺放'等科學方法進行管理。按類分賬,新、舊、廢分堆,標志鮮明,材質不混、名稱不錯、規格不串,做到對號人座,井然有序,庫房料架擺放縱橫成行,卡片懸掛成線,橫平豎直。庫內、庫區經常打掃,做到無垃圾、無雜草、無塵土,保持清潔衛生。
5 .應根據《材料技術管理》和《庫存物資維護保養制度》要求對其所管物資進行維護保養。
6 .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要堅守崗位和'兩檢查'制度,即班前要對自己所管的庫房、庫區進行一次檢查,看有無異常情況;班后檢查一日工作完成情況,看有無差錯和不妥。特別是風雨天,要檢查上蓋下墊,門窗、燈、鎖及滅火器具等是否安全妥當。
( l )對設備部全部購入的'零配件和其他物資負有按規范建賬驗收,銷賬和監督庫工保管、發放的責任,就本崗位工作直接對職能上級負責;
( 2 )對設備部庫存物資按規范保管、存放、保養、發放、辦理出人庫手續和簽證負責,對及時向計劃統計員提供真實、準確的庫存量負責;
( 3 )對購人物資嚴格按規范驗收,保證數量、質量合格并及時辦理人庫手續;
( 4 )對物資的按規范發放及回收負有監督責任,及時匯總上報物資消耗狀況;
( 5 )對規定應收回的廢件和貴金屬,有監督庫工以舊換新及時回收的權力;
( 6 )對物資因保管不善造成的丟失、損壞,倉庫管理員負有主要責任;
( 7 )有參與處理回收廢舊件及時上繳資金的權力。
7 .庫管員因事、病假離庫時,應清領導指定接替人代管,對所管物資及憑證要進行認真交接,回來后如發現差錯和事故,應及時向領導反映,查清責任,由交、接人員分別負責。
8 .要做好包裝容器及廢品的回收、上交工作,凡有押金的包裝容器都要進行回收,上交給有關部門。對施工單位退回的廢料及包裝品,予以妥善保管或進行利用。
9 .要隨時做好安全保衛、保密等工作,防止庫房失火、被盜、泄密等事故的發生。對人庫人員有進行宣傳、教育、監督的權利和義務,對違反規定而又不聽勸阻者,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 .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3.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十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范對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是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外資建筑業企業、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以及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
第三條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并從事建筑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在國家工商
行政管理
總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并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四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規章。
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合法經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法規、規章的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授權范圍內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
第六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其設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的中方投資者為中央管理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的程序:
(一)申請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立申請。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同意后,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
(三)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材料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征求意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征求意見函之日起30日內提出意見。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意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予以批準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的,應當在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登記注冊。
(五)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第七條以及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在批準之日起3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增加主項以外資質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應當向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申請書;
(二)投資方編制或者認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合同和章程(其中,設立外資建筑業企業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五)投資方法人登記注冊證明、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
(六)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七)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第十一條申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五)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營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六)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七)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要求提交的資料。
第十二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中方合營者的出資總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第十三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重新核定資質等級。
第十四條本規定中要求申請者提交的資料應當使用中文,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圍
第十五條外資建筑業企業只允許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國投資、外國贈款、外國投資及贈款建設的工程;
(二)由國際金融機構資助并通過根據貸款條款進行的國際招標授予的建設項目;
(三)外資等于或者超過50%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及外資少于50%,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筑企業獨立實施,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
(四)由中國投資,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筑企業獨立實施的建設項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由中外建筑企業聯合承攬。
第十六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包工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等級標準執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第十八條承攬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與其他建筑業企業聯合承包,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企業的業務許可范圍承包工程。
第二十條外資建筑業企業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超越資質許可的業務范圍承包工程的,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一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從事建筑活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取得《外國企業承包工程資質證》的外國企業投資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可以根據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工程業績等申請相應等級的建筑業企業資質。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外國企業,設立新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核定。
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投資設立建筑業企業,從事建筑活動的,參照本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設部頒布的《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第32號)廢止。
第二十七條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設部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頒布的《關于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若干規定》(建建[1995]533號)廢止。
建設部網站
20xx年11月1日
14.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十四
1.培訓
為了提高公司職工的整體素質,提升公司施工隊伍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訓、考核、使用、待遇'一體化的培訓管理原則,使職工確立上崗要培訓,崗位靠競爭的觀念,進行管理、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的培訓。
1.1培訓工作的領導與組織
1.1.1公司副經理主管公司培訓工作。
1.1.2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培訓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項目部、分公司經理負責各部門的培訓工作,并由各部門人資員處理本部門的日常培訓工作。
1.2人力資源部培訓職責
1.2.1制定和完善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培訓制度、考核管理辦法;
1.2.2根據公司的發展需要,及公司的施工情況和各單位的培訓需求,每年年底編制公司下年度職工培訓計劃;
1.2.3組織在職人員學習新規程、新制度和新標準。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有序地進行各類培訓;
1.2.4對技術工人進行技術考核,并組織崗位練兵、技術比武;
1.2.5安排有關人員參加上級部門安排的學習和培訓;
1.2.6組織公司各專業在職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和鑒定;
1.2.7定期召開公司培訓工作會議,組織經驗交流,收集意見,提高培訓工作的水平。
1.2.8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國內外先進技術和先進安裝工藝。
1.3培訓分類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專生的入廠、實習培訓;
1.3.2資格準入培訓、持證上崗培訓;
1.3.3管理干部、專業干部、技術工人的專業和業務培訓;
1.3.4繼續教育;
1.3.5企業文化教育及信息講座。
2.培訓考核
凡經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或委托舉辦的各類業務、技術講課、資格培訓、上崗培訓等學習的人員須參加培訓結業考試。考試合格者準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培訓檔案。考試不合格人員不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職工培訓檔案。
3.崗前培訓
3.1項目部管理人員:在中標一周后開始組織開工前培訓。內容包括:質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等。
3.2施工人員:根據施工進度對各分公司施工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質量、安全及崗位應知應會培訓。
3.3施工期間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
4.資格評定
4.1需取得資質的專業人員參加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社會組織的取證培訓,培訓合格后由培訓組織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2特殊作業人員參加由主管部門組織的資格培訓,培訓合格后由主管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3技術工人參加相應的技能鑒定后,取得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
4.4以上人員在取得相應證件后還需同其它人員一起參加由公司組織的項目施工上崗培訓,培訓結束后由人力資源部發給合格人員上崗證書。
5.上崗
新工人包括新入廠的大、中專學生必須經過廠前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
專業技術工人和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后準予上崗操作。干部、技術人員、工人都要定期進行技術業務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參與競聘和上崗。
公司所有參加昔陽工程施工的人員需參加上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發給上崗證書。無上崗證的人員不得參加本工程施工。
